逆轉判決
」縱火燒死8至親!法官認逆子「這句話」符合自首要件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其中只有陳彥翔的父親和大哥幸免。而雖然一審判處陳彥翔死刑,但二審高等法院於11日宣判改為無期徒刑,改判也引發死者家屬的悲憤與不滿。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二審法官認為,陳彥翔在火災現場主動向警方承認「我縱的火」,並哭訴請求救援,符合刑法中自首的條件,再加上其後續表現出悔意和自責,因此決定減輕刑罰。法官表示,雖然陳彥翔的行為極為殘忍,已達死刑標準,但考慮到他在事後的懊悔態度及自首情節,最終將其判處無期徒刑。但此判決並未得到被害者家屬的認可,大嫂的母親林雪紅在法院外痛哭,表示無法理解這樣的判決,並質疑法官的決定。林雪紅回憶起事發當晚的慘狀,直言在陳彥翔點燃火源前,林雪紅的妻子曾苦苦哀求他不要縱火,卻未能阻止這場災難。林雪紅表示,當自己的女兒和孫女被燒死後,屍體的情況令人難以形容,林雪紅痛批這種冷血無情的行為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陳彥翔妻子的兩位姐姐也出席庭審,面對二審法官的改判,他們同樣無法接受改判結果,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家屬也認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造成無法言喻的傷痛。林雪紅甚至表示,這場判決所帶來的痛苦,可能成為他人未來的悲劇。此案的逆轉判決及家屬的強烈反應,突顯了死刑與廢死問題在台灣社會中的激烈爭論。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與刑罰的尺度仍存有不同看法,而這起慘劇無疑在台灣司法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爭議。
父親送「砂鍋魚頭」挨告賄選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30日宣判二審宣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父親黃忠信與辦公室主任,因涉嫌贈送「砂鍋魚頭」等禮盒給多名樁腳、影響投票意向,當選無效,全案確定。黃俊哲的父親與其辦公室主任唐龍輝,遭控在2022年新北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贈送「高級砂鍋魚頭禮盒」給多名樁腳,新北地檢署因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然而,一審判定當選仍有效,但經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於30日一百八十度逆轉判決,認定送禮盒算是賄選,進而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故改判當選無效,黃俊哲確定失去本屆議員資格。對此,新北市議會秘書長陳王正源指出,基本將由落選頭民進黨籍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遞補,但仍需等待新北市選委會發布遞補公文,才能確定就職遞補日並辦理就職典禮,流程一班約需一個月。據了解,2022年新北市第五選舉區(板橋區)議員選舉中,應選出名額9席,含婦女保障名額2席,可投票人數達44萬6,836人,投票數有26萬2,252人,投票率來到58.69%,其中近98%為有效票,達25萬6,436人,有望由該屆落選頭、得票1萬3,514票的石一佑遞補。陳王正源說,過去法院判決文會給行政院辦解職後,地方選委會才會遞補,並依照當選資格給證書,工作流程不一定,最快可能一個月到一個半月之間,至於是否趕得上9月底本屆議會第四會期,還是要看流程,沒個準。本刊調查,2012年10月,黃俊哲於新北市議會第一屆議員任內,也遭判當選無效而解職,當時是由同黨籍林水山遞補,如今林水山已退休淡出政壇。對此,黃俊哲低調暫未回應,而石一佑則向本刊表示,仍以收到公文確定就職公告為準,自己一直在從事公益活動,長期追蹤的「國三生割頸案」9月底也將宣判,保持平常心。
約定「贈屋養老」!過戶後房產遭女兒變賣 法院逆轉判決出爐
居住在中國北京的張姓老太太已經年過七旬,名下有著一套房子,由於膝下只有一名女兒,因此先前與女兒約定好,自己將房產過戶給女兒,但是女兒要保留自己生前居住在這棟房子的權利,同時女兒還要善盡贍養、善待、安葬等義務。張老太甚至為此與女兒簽訂協議,但沒想到協議簽訂完畢、房屋過戶後,女兒轉手就將房產變賣。而目前,法院也針對這起事件做出逆轉性的判決。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張老太於2021年2月與女兒秦姓女子簽訂一份「承諾書」,雙方約定好,母親張某自願將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以無償贈與的方式贈送給女兒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贈與住房內永久性居住的權利。除此之外,女兒在接受贈與後,保證對母親盡生養死葬,贍養和善待義務,並且保證母親在案涉房屋內永久居住的權利。為此,雙方除了簽訂承諾書外,承諾書上還蓋有雙方的手印。而沒想到在張老太將房屋過戶給女兒後,張老太便與秦女發生衝突,而在過戶兩個月後,張老太又發現女兒正在試圖將房產賣掉。為了保障自己的養老權利,以及阻止房屋遭到出售,張老太便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房屋進行異議登記,同時將女兒告上法院,要求撤銷房產贈與。張老太在法院上主張,自己的確承諾將房產贈與給女兒,但女兒同時也要善盡贍養、善待與後事辦理之義務,同時也要維護張老太在房子內居住到臨終的權利。最後法院也判決,女兒秦女的確違反了與張老太之間的贈與協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老太對房屋的贈與應繫附義務的贈與,根據「承諾書」的約定,所附義務為女兒秦女對母親張女盡到贍養義務,並確保其對案涉房屋的居住權益。而秦女與案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出售案涉房屋,已經明顯違反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最後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房產「贈與合同」,女兒秦女應於判決生效10日內,將房產登記至母親張女名下。
反轉劇情!揪夫出軌爆衝突 妻煞到調停男也外遇
高雄某市場豬肉販孫姓男子外遇戴姓女子,被老婆郭姓女子抓包爆發爭執,戴女的鄰居余姓男子好心出面調停,卻愛上郭女,2人甚至進展到同居。孫男不滿怒提離婚並向2人求償百萬元,一審判他敗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2人交往事實明確,判郭女、余男須賠償孫男20萬元定讞。孫男2015年和郭女結婚,婚後4年便與戴女外遇,郭女發現後氣得和孫男大吵,甚至激動地出手毆打戴女。事後戴女的鄰居余男出面當和事佬,沒想到一眼就煞到郭女,2人也萌生愛意。2021年4月起,郭女就多次夜會余男,孫男暗中蒐證,某日帶著戴女到余男住處抓姦,郭女當時僅強調和余男只是普通朋友。該年6月,郭女帶著余男回娘家同居,孫男得知後又帶著戴女衝到郭女娘家堵人,逼郭女簽下承認外遇切結書,據此提告求償100萬元,2人婚姻也告吹。一審法官發現,郭女簽下的切結書並沒有承認和余男同居、外遇,相關證人證詞也無法證實郭女和余男有不正常關係,判孫男敗訴。孫男不服上訴,郭女當庭反批孫男和戴女外遇在先,他們的婚姻關係早就破滅,孫男沒有資格對她提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發現,孫男當時帶著戴女去抓姦,當面質問余男「有沒有帶郭女回家發生關係、是否曾穿著內褲摟抱郭女」,余男均回答「有」,還承認確實和郭女在交往。法官認為,余男明知郭女已婚仍與其獨處,甚至有摟抱等親密接觸,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確實破壞孫男與郭女的婚姻關係,最後逆轉判決余男與郭女應連帶賠償孫男20萬元,不得上訴。
宜蘭婦慘遭虎頭蜂螫死家屬轟縣府怠職 逆轉判決出爐獲國賠138萬
宜蘭縣87歲李姓婦人在2019年7月9日慘遭虎頭蜂叮咬致死,家屬指控早已通報縣府拆除高壓電線桿上的蜂窩,卻遲未有動作也無任何標示,害年邁母親誤闖慘遭不幸因而要求提國賠。一、二審認為拆除作業須配合台電斷電並無怠忽職守,國賠條件不符並駁回家屬請求,遭最高法院廢棄重審,今逆轉判決判縣府應賠償138萬7000元確定。李婦在宜蘭市慈航路慘遭虎頭蜂群螫咬,引發全身過敏性休克,該路段早已通報拆除虎頭蜂巢作業,卻未見縣府任何處置,家屬痛批怠忽職守,害年邁母親為此失去性命,因此要求國賠。一審、二審判決當時皆認為蜂巢拆除作業需配合台電斷電才能進行,且考量到蜂巢位在高壓電線桿上,拆除困難外也存在拆除風險,難認有過失,因此認定縣府不需負擔國家賠償責任。此判決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指出,宜蘭縣農業處2019年6月29日應立即通知台電斷電,卻遲至同年7月2日才進行,台電依照停電流程排定該月9日晚間暫停供電以摘除蜂巢,但李婦當天早上就被蜂群螫死,宜縣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明確,此外農業處也為警戒周圍,並設置警示標示提醒民眾也算怠職。更一審認定,家屬請求國賠有憑據,宜縣政府應賠償喪葬費38萬7000元和精神慰撫金100萬確定,雙方皆不可再上訴。
坐43年冤獄國家不理賠 原因曝光…民間發起捐贈:累積近3千萬
美國密蘇里州一名62歲男子斯特里克蘭(KevinStrickland)年輕時因謀殺,被判50年有期徒刑,大半輩子都在監獄裡度過,不過最近法院卻對當年的案件做出逆轉判決,宣判斯特里克蘭無罪釋放,等於是坐了43年冤獄,但是根據當地法律,他無法因冤獄申請國賠。綜合外媒報導,1978年4月25日當天,4名歹徒闖入一戶家中,其中有3人遭到射殺慘死,唯一的倖存者道格拉斯(CynthiaDouglas)事後作供時直指斯特里克蘭也在場,雖然一審判他無罪釋放,但二審卻來個大逆轉,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認定他有罪,最終他身揹一項謀殺罪和兩項二級謀殺罪,遭判50年有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出獄。直到今年,斯特里克蘭已經坐了43年的牢,不過這段時間,他始終堅稱自己當年沒有涉入此案,事情發生時自己在家裡看電視。雖然當年說他捲入案件的道格拉斯,有打算撤回證詞,並透過「中西部無罪計畫」希望替他申冤,不過道格拉斯在撤回前就已經過世,直到最近,法官威爾許(JamesWelsh)裁定當年的指控有誤,駁回所有刑事指控,也讓斯特里克蘭無罪釋放。斯特里克蘭一共坐了43年的冤獄,不過根據密蘇里州當地法律,只有根據DNA證據裁定的無罪證明,才可以申請國賠,更慘的是,根據國家無罪登記處的數據,斯特里克蘭成為該州史上坐冤獄坐最久的人。斯特里克蘭無罪釋放,但是他有大半輩子在監獄裡度過,已經與社會脫軌,對此,「中西部無罪計畫」也舉辦募捐活動,希望大家可以幫助斯特里克蘭展開新生活,而截至目前為止,募捐葉面上累積的捐款已超過100萬美元(約新台幣2700萬元)。
30歲辣人妻控公公撲倒揉胸 逆轉!丈夫曝「洗完澡在家僅裹浴巾」
台北市1名人妻娜娜(化名,30歲),自稱在家遭公公以按摩為由推倒揉胸,她內心掙扎1個月才敢告訴丈夫,豈料對方不理,最後娜娜搬回娘家報警,公公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官審酌後認為,事發後1個月娜娜才報案,期間她行為無異常,丈夫更透露娜娜有時洗完澡還用浴巾裹著身體,在家中走來走去,最終認定罪證不足,判公公無罪。判決書指出,娜娜婚後與公婆同住,她自稱有天跟公公在家獨處,對方以「幫忙按摩」為由將她推倒,解開內衣摸胸猥褻至少1分鐘,事發後1個月,娜娜才將此事告訴丈夫,接著就搬回娘且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公公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時,公公的委任律師指出,娜娜是事發後1個月才報案,她的丈夫作證時透露,妻子事發後到報案這段時間,穿著打扮跟之前一樣,會穿連身裙,有時洗完澡身體就會裹著浴巾在家裡走來走去,感覺不出畏懼公公,言行舉止也無異常。法官審酌這些證詞,加上全案僅有娜娜1人自述,公公也矢口否認有猥褻,以罪證不足為由,判公公無罪。
女童肛門出血「爸爸手弄的」 父險被關…靠4大疑點逆轉判決
台中市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107年間上幼稚園時,被老師發現肛門出血,當園長詢問「為什麼流血」時,女童吞吞吐吐地說:「是爸爸弄的」、「洗澡時用手弄的」,嚇得園方趕快報警。檢調偵辦後認為女童生父涉有重嫌,將他起訴。但全案經一、二審,女童供詞前後不一;且醫師也診斷可能是痔瘡、或是便祕造成肛裂,才會出現肛門流血狀況,法官根據4大疑點判斷,女童的肛門出血原因難定,可能不是性侵等外力造成,判生父無罪,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女童在107年於幼稚園進行課外活動時,老師發現女童上廁所馬桶內有鮮血,肛門周圍也都是血跡,外陰部也有紅腫情況;園長詢問女童為何屁股會痛、是有人弄你嗎、還是你自己弄的?但女童支吾回應:「是爸爸弄的」、「洗澡時用手弄的!」因為老師反覆詢問,都得到女童同樣答案,幼稚園嚇得急忙通報警方。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女童生父頻頻喊冤,他還強調,他並沒有幫女童洗澡,女童通常是她自己或女童姊姊幫忙洗澡,不過檢方仍將他起訴,並指女童父親性侵害的手段,是用異物或手指,插入女童的肛門內,而女童後來則被安排到寄養家庭。一、二審法院審理時發現4項疑點,包括第一點,女童對案情描述,前後矛盾不一,先是稱「洗澡時用手」,又改稱在房間內「用管子」,且女童對生活細節的表達能力差,老師問她晚餐吃什麼,她幾乎都回答吃火鍋。第二點,醫師診斷女童的確有痔瘡,出血原因雖不能完全排除是外力,但也可能是便秘、痔瘡、排便用力導致肛門裂開。第三點,是女童身上沒有其他性侵害證據,也沒有父親的基因;第四點,是小芳就算到了寄養家庭居住,3個多月仍持續便秘與肛門出血,肛門也有新裂傷痕。法官認為,女童肛門出血實際原因難以探究,但可能不是性侵害等外力造成,據此判決女童父親無罪,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