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保護令
」 保護令 家暴 貼人妻 自拍 醫師好辣為「普發6千」勒死兄…母求輕判:我已死一個兒子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新北市蘆洲區1名陳姓男子不滿哥哥1天內花光政府普發的6000元,2人去年4月3日在住處發生口角,陳男一氣之下持遛狗繩勒死胞兄。庭訊時,被告母親幫忙求情稱「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還活著的兒子輕判。全案由新北地院合議庭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3年10月。判決指出,陳男係死者的弟弟,於民國112年4月3日9時30分許,在2人位於新北市蘆洲區住處內,因與胞兄發生口角爭執,竟基於殺人及違反保護令之故意,手持遛狗繩,勒住被害人之頸部,以此方式違反新北地院民事通常保護令,被害人因遭狗鍊勒頸造成窒息,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新北地院將被告送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做精神鑑定,並經醫師到庭具結證稱,「被告於行為時,雖不符合刑法第19條所規定之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欠缺或顯著減低之情,惟被告之智力係屬於中間偏下,如以一至一百而一是最好,一百是最差來比喻,則被告的智力排名是落在很後面的;且被告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又長期酗酒已有酒精成癮」等語。法院查出,被告國中肄業,職業是鐵工,雖曾結婚但於兒子滿月時,太太即與其離婚,兒子是跟被告等情,顯見被告在面對婚姻不順、工作壓力及獨自撫養兒子的多重壓力下,養成長期酗酒之惡習,本身亦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再被告與被害人在家經常發生口角或肢體衝突,亦經2人妹妹在審理時證述稽詳。被告與被害人之母親到庭多次哭泣表示,「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也就是被告能夠輕判。被告的兒子目前尚在就學,也在工讀,我有勸孫子說暑假結束後就不要再工作了,專心唸書,我會繼續工作供給孫子念到畢業」等語。國民法官考量,被告除對被害人有家暴情形外,對於同住之其他家人也有家暴之情,雖多次被判決違反保護令罪,也曾因在家裡放火而經法院論處公共危險罪刑,而入監執行十月,然於出獄後仍對被害人犯本案手段兇殘之殺人罪與違反保護令罪,顯見被告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不宜判處過輕之刑度,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藝人黃嘉千和夏克立在2021年爆發婚變,16年婚姻就此破裂,女方控訴遭多次家暴,男方則再三否認,不過士林地院日前已核發保護令,判定夏克立家暴事實成立。對此,夏克立今(9日)透過律師發表5點聲明,強調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黃嘉千與夏克立黃嘉千先前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自己一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還認為被這樣對待是自己活該,直到看心理醫師後才知道不是自己的錯。至於為何沒有向外求救,她坦言沒有勇氣,「因為我是一個大家會看到我的樣子的(藝)人,然後遇到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種難堪」,離婚官司持續進行中。直到昨(8日),黃嘉千在臉書發文稱:「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多項家暴指控很可能屬實。黃嘉千指控夏克立家暴,法院已核發保護令。(圖/翻攝自黃嘉千 Phoebe Huang、Chris Downs臉書)針對保護令一事,夏克立表達「我不方便公開受訪,因為我擔心這樣會違反保護令」的22字簡短回應,今天中午再透過臉書表示:「感謝大家的鼓勵和關心。我不允許公開發言或為自己辯護,否則我會被逮捕。祝端午安康,與家人度過平安且快樂的時光」。稍早夏克立透過律師發表聲明:(一)對於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暫家護字第54號暫時保護令,本人敬表尊重並予以遵守,合先敘明。(二)本人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三)就上開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本人深感遺憾,惟就聲請人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但因苦無適當答辯機會,以致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本人將在後續通常保護令之審理中,提出答辯。(四)本人對於各界及眾多網友所給予的信賴、支持,深表感謝,惟上開暫時保護令中併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之騷擾或跟蹤行為,因此,務請各界及眾多網友在發表評論或意見時,保持禮貌、理性,以免受保護對象,繼續感受到精神折磨。(五)暫時保護令之核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5項之規定,係視為通常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依同法第16條第6項之規定,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並此指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結婚40年人妻收到保護令! 才知老公外遇…還家暴小三
新竹有名結婚40年的林姓婦人日前突然發現,老公黃男被苗栗地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才驚覺原來先生早已外遇,而且還對小三郭女施暴,林女最終也氣憤提告郭女侵害配偶權,並索賠60萬元,事後新竹地院判賠15萬。判決書指出,老公黃男與小三郭女曾經交往,並在109年分手,但郭女事後竟聲稱遭黃男家暴,並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並經核發在案。結婚40年的林女指控,2人交往期間長達3年之久,此舉已嚴重侵蝕她對婚姻的信賴,導致她面對此婚外情衝擊時,經常會不由自主地流淚,更會作嘔、焦慮、難以入眠,憤而向郭女求償60萬元。郭女則辯稱,黃男一開始聲稱與老婆感情不好,老婆堅持要離婚,才會追求她,之後2人也有交往,為男女朋友關係,但沒有同居,且知道黃男還沒離婚。此外,林女於108年期間打電話給她時,就知悉2人是情侶關係,她之後也跟黃男斷絕往來,直到黃男近期又去她公司鬧,還攻擊她,她才去苗栗地院聲請保護令。法官審理後認為,郭女被告明知黃男為有配偶之人,仍為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之行為,造成黃女精神上痛苦,最後判賠15萬元。
媳婦沒回家吃飯 婆婆狂傳20則語音責罵…嗆親家母:怎麼教女兒?
婆婆和媳婦難免因為生活習慣或價值觀不同,而引發糾紛或衝突。彰化一名婆婆,經常對媳婦訓斥,從吃飯、睡覺到幫小孩取名等,只要不如她的意,就會收到一串責罵,還曾連傳20多則訊息質問,甚至責備親家母「是怎麼教女兒的?」讓媳婦忍受不了,向法院聲請報護令。根據判決書,媳婦指控婆婆在2023年某天因結婚宴客和兒子吵架,凌晨1點打電話來咒罵:「妳會不得好死,妳把我兒子搶走,妳好厲害」,等到她懷孕生子後,從月子中心到買嬰兒床,以及幫小孩取名等,婆婆都有意見,只要不如對方的意思,就會一直提起,持續1個多禮拜。媳婦更控訴,自2023年7月開始,婆婆以口頭、打電話或傳語音訊息等方式辱罵、責備、騷擾,最近一次是去年10月24日,她和老公帶小孩看醫生沒回家吃飯,婆婆就傳了20多則語音訊息,包括「是妳叫我兒子不要吃我煮的飯」、「嫌棄糧食」等,讓她不堪其擾,只好將訊息設為隱藏,不料婆婆發現她沒讀訊息,還打電話給她的母親,質問「是如何教女兒的」,甚至罵髒話。媳婦得知母親遭受委屈,於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對此,婆婆辯稱她是不滿媳婦不回家吃飯也不說,而且吃飯時會拿筷子不停攪拌,她才會傳訊息質問,也坦承曾打電話給親家母,但駁斥罵髒話,是媳婦和親家母罵她「跟人家不合」,其餘指控皆否認。法官審理後認為,婆婆本應持平和態度、循理性溝通模式處理兩造間之家事、婆媳相處互動等問題,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僅能尊重媳婦的反應,並克制自己言行,或透過兒子從中協調解決,但她卻採取極端行為,造成媳婦極大精神壓力,並干擾到生活,因此裁定婆婆不得騷擾、控制、脅迫媳婦,核准發時效為1年的通常保護令。
誰能幫我2/陪3歲女兒看灰姑娘電影 孩子吐「在爸爸家被打」嚇壞母親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疑似遭堂哥堂姊性侵猥褻,而她受暴情節不僅於此,更自述在「在爸爸家常被打」,但她害怕大人的威嚴而不敢告知母親,直到有次看灰姑娘電影,她才知道原來不當管教並不正常,花媽如今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希望孩子別再回到生父身邊。據了解,花媽與前夫透過網路認識並結婚,但2人常因瑣事爆發口角,花媽在生下女兒後,因「媽媽手」而到醫院就醫,前夫竟指責她「去太久」,2人再度產生衝突,花媽也因此被掃地出門,此段婚姻持續約一年就宣告結束。花花父母2人都希望爭取孩子撫養權,最終協定由父母各帶一個星期,而花爸屬於大家庭,花花和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生活起居都由姑姑照料,堂哥堂姊卻疑似趁大人不在時用筆和手性侵花花,而花花承受的暴行卻恐不僅於此。家事法庭以「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為由,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讓花媽難以接受。(圖/周志龍攝)「有一次我看她的手,腫得跟麵龜一樣,男方說是被蚊子叮,問她才說是被打。」花媽難過表示,她對待女兒如珍似寶,稍有磕碰都會無比心疼,而有次接回女兒,發現孩子的雙手明顯紅腫,孩子第一時間不願說出真相,直到透過電影才願意打開心防。花媽提到,她在陪女兒看「灰姑娘」電影時,看到片中的繼母和繼姊對仙杜瑞拉非打即罵,勾起女兒心中的陰影,她這才坦承自己曾在父親家中被打,手部紅腫也並非是蚊子叮咬,而是大人給予的懲罰。女兒的處境讓花媽心疼不已,她先向113求救,並依照建議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家事法庭駁回。花媽提到,即使有驗傷報告和女兒的親口說法,司法事務官仍全面否認孩子有遭性侵的可能,並以就醫紀錄稱孩子認為受傷是被蚊子叮咬,全面傾向男方說法,也讓她無比失望,如今正提出再議,希望孩子能夠留在自己身邊。桃園市議員朱珍瑤目前持續關心花花狀況,並媒合輔導資源關心孩子,也敦促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而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誰能幫我1/女童泣訴遭堂哥姊性侵 單親媽申請保護令遭拒崩潰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父母離異,由雙親共同撫養孩子,但花媽7月發現女兒如廁時直喊痛,仔細詢問才知道她竟遭堂哥堂姊以手和筆性侵,花媽得知此事後立刻拒絕讓孩子回到花爸住處,但申請保護令竟被拒絕,花媽每日生活在女兒被帶走的恐懼中,崩潰詢問「誰能幫幫我?」11月初下午,記者抵達花媽的住處,在她與女兒的甜蜜空間,舉目所及全是小女生喜歡的芭比娃娃和粉色公主裙,還有許多專屬於小女生的繽紛飾品,每個角落都藏著母親對愛女的疼惜,花花也在母親的陪伴下如天使般快樂成長,在她天真可愛的外表下,卻藏著至今仍無法擺脫的陰影。「哥哥姐姐抓著我的手,用手和筆弄我的『小咪咪』(私密處),我說很痛他們依然繼續弄。」花花回憶,她在父親處居住時,與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父親平時忙於工作,白天都由姑姑代為照料,當大人都不在時,哥哥姊姊便會開始讓她不舒服的遊戲。「她有次回來,跟我說尿尿好痛,講到廁所就開始大哭。」花媽提到,她與前夫離婚後,雙方協定每周輪流照護女兒,直到今年7月間,她明顯感覺到女兒情緒低落、行徑怪異,對洗手間有莫名恐懼,仔細詢問下才知道女兒遭受欺負。花媽心疼女兒遭受傷害,目前將孩子帶在身邊,且暫時放下工作以保護孩子。(圖/周志龍攝)花媽難過表示,她起初以為私密處疼痛是憋尿造成,聽到女兒的敘述才知道案情並不單純,而孩子過去被警告「不能跟大人說」,直到遭侵犯第3次才向她吐露實情,驗傷更發現女兒處女膜有泛紅感染狀況。為避免女兒遭受再度傷害,花媽拒絕孩子再回到其生父住處,通報113後,依照建議向警方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駁回。「家事法庭的司法事務官只問爸爸,根本沒有問我的女兒發生了什麼事情。」花媽表示,前夫在應訊時否認所有指控,稱私密處泛紅感染是因清潔劑用太多,並強調家裡隨時都會有大人陪伴,並不可能有3孩子單獨相處情況,司法事務官則對男方說法全部採信。今年9月底,家事法庭做出民事裁定,駁回花媽申請的保護令,除了否認花花親口說出的遭暴情節,還稱花花在此次事件後已到母親住處生活,「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這也讓母女倆生活在恐懼之中。「小朋友出門就會害怕,說不知道爸爸會不會跳出來把她帶走。」花媽難過表示,前夫如今仍持續跟她爭取撫養權,而她不敢離開孩子一步,只能暫時放下工作守護女兒,並持續尋求法律協助,只求能跟孩子有個平靜生活的空間。花花在警詢筆錄中清楚描述受傷害過程,但家事法庭並未採信,竟駁回花媽的保護令申請。(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是家暴!小一生遭狂毆連「生殖器」都瘀青 老師通報狠心繼父下場曝
嘉義市一名小一男童今年年初被繼父以掃把、衣架、拳頭施暴,造成男童全身傷痕累累,連陰莖、陰囊都出現瘀傷,學校老師看不下去,向嘉義市政府通報後,男童已被安置,而這名出手狠心的繼父近日被嘉義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指出,男童出生就由外祖父母照顧教養,去年8月要上小學,才由母親、繼父接回同住,但繼父卻以男童偷東西、說謊為由需要管教,陸續在今年1月25日晚間、2月9日上午及下午,持掃把、衣架和以拳頭等方式毆打男童。繼父下重手施暴,導致男童全身傷,嘉義基督教醫院的家庭暴力驗傷診斷書顯示,男童左額頭圓形傷口、雙下眼瞼瘀血、臉頰挫傷、左肩抓傷、右肩陳舊傷口、胸廓擦挫傷、腹部挫傷、後背挫傷疑似棍棒傷、左、右臀挫傷、左、右上臂瘀傷、雙大腿疑似指甲痕、瘀傷及疑似棍棒傷、雙下肢多處瘀傷、陰莖、陰囊瘀傷。檢方依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嫌,又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同法第112條規定,要求法院加重其刑2分之1。法院審理時,繼父經傳喚未出庭,但已在安置裁定審理程序中坦白承認,加上有通常保護令、家庭暴力驗傷診斷書、被害兒童傷勢照片等佐證,法院合議庭裁定簡易判決處刑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但不得易科罰金,可服社會勞動、可上訴。嘉義市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男童家暴案是半年前的事,當時一接到學校通報,社會處馬上啟動緊急保護安置,期限後又向法院申請繼續安置,目前男童由親屬安置照顧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無視保護令騷擾女友 他轉1元9次還加註「這句話」下場慘
一名陳姓男子無視保護令,不停騷擾姓女友,去年還轉了9次1元給楊女,並加註,「有種就繼續不回」,之後又以語音留言和簡訊等方式騷擾,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法將陳男起訴。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是同居情侶,但因為陳男家暴,楊女才向法院聲請民事暫時保護令,陳男也不能對楊女有任何騷擾的行為,要遠離楊女的住處和工作場50公尺。據調查,陳男在去年3月14日至30日,無視保護令,轉了1元到楊女戶頭9次,還在轉帳標註寫,「有種就繼續不回」,藉此威脅楊女。陳男還在4月6日至7月7日,用電話語音留言和簡訊嗆說,「不見棺材不掉淚,那我就幫妳好好上一課」,北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陳男。據了解,暫時保護令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鐵2女站務員「疑感情糾紛」月台爆衝突 她撂人助陣還嗆:限2天離職!
台鐵新竹火車站昨晚(16)發生暴力事件,同居、同性的站務員情侶,疑似因感情糾紛在月台發生衝突,其中42歲林女還找人助陣,聯手追打35歲廖女到躲進廁所30分鐘,還嗆「限2天內」離職。對此,台鐵證實兩人分別為新竹站、苗栗站的站務員,雙方已互提告訴,躲進廁所的廖女還聲請保護令。據悉,雙方在昨晚9點半發生第一次衝突,民眾通報有人在新竹火車站第1月台扭打,經查發現是新竹站務員廖女與苗栗站務員林女,兩人經調解雖一度分開,但半小時後又出現第二次衝突。民眾發現公廁處傳來爭吵聲並通報,經查又是兩女衝突外,還多了林女找來助陣的33歲李姓女子。鐵路警察局新竹分駐所接獲站務人員通報後,前往處理並讓廖女脫困。調查發現,3人衝突原因與公務無關,廖女執勤時遭放假的林女理論,林女及李女還恐嚇對方「限2日內離職,否則對其不利、讓她沒收入」,後來演變成3人混戰,廖女右手臂與林女手臂、脖子均有抓傷,但3人都表示不需就醫。廖女事後決定提告傷害、聲請家暴保護令;林女及李女也表示會對廖女提告傷害,但因趕車沒時間筆錄,選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擇日再筆錄、提告。警方則告知相關權利,與後續通知到案說明。新竹所亦受理廖女所訴,並協助聲請通常保護令。《CTWANT》提醒您:請撥打113、110
PLG/派出所前與前妻爆衝突拉扯被捕 戴維斯發聲明「捍衛清白」
有關本月12日晚間7點PLG新北國王球員戴維斯與前妻在派出所門口爆發衝突、當街拉扯,因前妻持有家暴保護令,警方出面制止,戴維斯被依現行犯逮捕事件,17日戴維斯與委任律師田欣永也發表聲明,戴維斯強調並無攻擊、施暴措舉,也會進一步向檢方說明,爭取不起訴處分來捍衛自身清白。以下為戴維斯提供、委託新北國王轉發之聲明稿全文:本件所涉之暫時保護令,僅需聲請人遞交文件,不經法院實質審理,也不需通知當事人出庭,即可核發,與通常保護令不同。戴維斯在2023年5月12日當天,依照法院調解筆錄請求安排家人週末探視事宜,遭到無情拒絕,情急之下,欲抱著家人進入警局尋求協助,過程中並無任何攻擊、施暴措舉,卻遭控違反暫時保護令。然而,在此事件之前,戴維斯並未接獲相關通知,無法得知該暫時保護令之存在,絕無惡意違反保護令之意思,更無任何施暴行為。為此,戴維斯將進一步向檢方說明,還原事實,爭取不起訴處分,以捍衛自身清白。
10歲女遭狼父性侵被阿嬤冷回:別害妳爸被關 舅公友得知怒揭發…判決曝光
高雄一名10歲女童疫情停課期間,二度在家中遭親生父親性侵,女童向奶奶求助,奶奶竟回「不要跟別人講!不然爸爸會被關!」。女童最後向舅公的友人求救,才揭發此事。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兩罪,判狼父5年,可上訴。2021年6月某日,就讀的國小的女童上完疫情停課的線上教學,跑到爸爸的房間玩手機。當時爸爸躺在床上,見有機可趁,突然把女童全身衣褲剝光,自己也脫掉內褲、露出下體,甚至企圖抓女童的手去摸自己的生殖器。女童當時嚇到反抗,爸爸才放開她,女童趁機逃出房間,直接跟奶奶告狀、強調「爸爸想要用他尿尿的地方碰我尿尿的地方」,但奶奶竟冷血告誡女童「不要跟別人講!不然爸爸會被關!」小孩子就是天真、不會想太多,幾個月後,女童又跑到父親房間玩手機,這次爸爸竟然直接伸手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女童死命掙扎後再度逃離魔爪。不久後,女童在一場舅公辦的餐會上認識一名「劉阿姨」,阿姨喜歡可愛的女童,兩人玩在一起,女童才偷偷跟阿姨說出家中的秘密。「劉阿姨」聽到後簡直不可置信,向女童再三確認後,立刻透過熟識的市議員報警,教育局緊急通報校方進行安置,市府也對女童父親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女童對於此案被揭發,還一度懊悔表示,奶奶警告她不可以說出去。但某次她是真的不小心,不小心跟舅公的朋友說了。心理諮商報告也顯示,女童遭侵害後充滿無助感,符合DSM-5創傷後壓力症(PTSD),警覺度或反應性升高,對於同儕不經意的碰觸出現明顯的情緒反應。女童的哥哥為了保護妹妹勇敢作證,強調不只一次看到爸爸在房間裡摸妹妹的胸部、屁股跟尿尿的地方,時間長達3年,至少10次以上。爸爸每次抱住妹妹亂摸,妹妹都會叫,他甚至曾經衝進房間想要救妹妹,但爸爸的手力氣實在太大,最後都是奶奶進來罵人,爸爸才收手。開庭時,女童父親依然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是在跟女兒玩,只有摸她肚子跟搔癢。阿嬤也否認自己罵過兒子,還責怪孫女、孫子亂說話。法官認為,女童前後證詞一致,代表此事印象頗深,女童平時和爸爸的感情也很好,沒有理由誣陷爸爸,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兩罪判狼父5年,可上訴。
新婚半年離婚又復合…人夫這次怒砸娘家 再送「黃澄澄1疊」她不忍了
北部一對夫妻婚後爭吵不休,結婚不到1年就離婚,後來男方再度求婚,2人又復婚,怎料雙方復合後依然爭執不斷,人夫不僅拿鐵橇到娘家破壞大門,還在門口大罵三字經,甚至送冥紙到岳父母家中,嚇得女方聲請保護令。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長期分居,感情盡失,婚姻關係難期修復,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和丈夫原於民國102年1月17日結婚,婚後屢生爭執,同年7月29日協議離婚,嗣男方再度求婚,雙方又於108年2月1日結婚,並同住在新竹,惟2人婚後感情不睦,時常爭吵,又因自己為照顧生病之兄長兩地奔波,被告竟持鐵橇毀損娘家大門,嚇得她搬離愛巢,兩造自此未再聯絡,請求判准離婚。台北地院查出,人夫曾於108年12月25日下午3時許至原告娘家鬧事,不僅對門口大罵三字經,並持鐵橇將大門毀損,又於108年12月31日下午12時許,委託父親將一箱冥紙送至女方家,經被害人聲請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且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場抗辯,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堪認原告主張為真。法官審酌,兩造於108年2月1日再度登記結婚,仍未能珍惜彼此之情感,和好相處,被告甚於108年12月間對原告施以家庭暴力,致遭核發系爭保護令,兩造於108年12月25日分居迄今,長期不同居、無互動,確實感情盡失,主觀上均無意維持婚姻,客觀上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判准離婚。
住婆家卻被小叔惡搞 人妻控被打、衛生紙被潑醋
妯娌關係是門大學問,現在連叔嫂之間的關係也一言難盡。台南一名人妻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因為小叔動手打人,還會拿抱枕鐵盒丟她。連浴室的衛生紙被小叔潑白醋,牙膏也莫名其妙只剩下半條。後經法院審理,認為叔嫂時常爭吵,且小叔承認有動手,因此核准保護令。台南女子小美(化名)在和吳男結婚後,便搬進夫家,同住的還有小叔等其他親人。但同住後,小美和小叔便時常爭吵。在2022年9月9日時,小美和小叔在爭吵時,小叔拿了抱枕和鐵盒丟小美,小美的右手臂因此受傷。小美之後還發現,在她浴室裡的衛生紙竟然被偷偷灑白醋,牙膏還莫名只剩半條。小美因此覺得小叔在整她,憤而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後來小叔有坦承拿東西丟小美,但他說是因小美講話不客氣,才因此動手的。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叔和小美是同住家人,遇到爭吵時不溝通反而動手,此行為已經符合家庭暴力的定義,且小叔很有可能會繼續施暴,因此核准為期1年的通常保護令。因此小叔不能對嫂嫂進行不法侵害及騷擾的行為。小美還有聲請小叔不能與她接觸、跟蹤、通話、通信,也不能侵擾其他家庭成員。但法官認為,目前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小叔有騷擾其她家人,且2人有親屬關係,若完全禁止接觸,將對修復家人感情沒有幫助,所以並未核准。
嘉義惡孫暴打8旬阿嬤竟免死! 檢:主觀上應無殺人之故意
嘉義52歲江姓孫子向88歲江曾姓阿嬤索討錢花用不成,竟用拐杖暴打阿嬤,遍體鱗傷的阿嬤送醫急救不治死亡,5月案發時檢方原認為江男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過檢方今天起訴時,改認定被告「因情緒失控,傷害時攻擊力道甚難拿捏,加上被害人已年邁」,才造成被害人死亡,因此江男沒有殺人犯意,今天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起訴。江曾姓阿嬤與江姓孫子同住在嘉義縣水上鄉,5月24日晚間江男討索錢不成,竟對阿嬤施暴,江嫌被警方逮捕後否認行凶,檢方認為他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江嫌目前羈押中。檢方調查,江嫌曾有對阿嬤施暴的紀錄,因而嘉義地院對阿嬤核發家暴保護令,裁定江嫌不得對阿嬤施暴,但江嫌當天因索討錢不成,與阿嬤拉扯以致阿嬤撞擊房間內的東西,之後他又拿拐杖打阿嬤的腹、胸、背、四肢及頭部,造成阿嬤身體多處表淺擦挫傷,江嫌發現阿嬤流血,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到院後仍不治死亡。檢方認為江嫌疏於注意阿嬤已88歲年邁體弱,用拐杖毆打她,是一時情緒失控,以致下手過重,發現阿嬤流血立即請鄰居送醫,足見江嫌並無殺人之犯意。檢方以違反《民事通常保護令》、《刑法》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對江嫌提起公訴。
名醫疑偷腥1/隔「罩」貼人妻自拍 彰化、台北2邊跑還租屋築愛巢
曾上過《醫師好辣》談話性節目的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孫姓主治醫師(44歲),近日遭控與羅男(45歲)妻子盧女(42歲)勾勾纏,在雙方都各自有家庭及孩子的情況下,2人竟悄悄在文山區租下愛巢大搞婚外情,時常在早餐店幽會、遊車河,甚至在路上玩親親,氣得羅男即使與老婆離婚仍向孫男提告「侵害配偶權」。羅先生6月6日來到本刊,時隔1年講起前妻背叛的過程仍覺得不可思議。他說,去年3月發覺前妻生活作息有些異常,「講電話刻意迴避、手機不離身、深夜往外跑、周末藉故回娘家,去年3月中旬她無預警打包離家,當時我對內要打理孩子對外又要工作,實在分身乏術無力調查問題出在哪」。人妻盧女去年3月突然離家出走,經徵信社調查發現盧女與孫姓醫師在離家走路不到2分鐘地方租屋同居。(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直到去年4月間,「兒子告訴我,媽媽在外租房,且與同居友人睡一塊,我才知道自己被戴綠帽,更離譜的是,經徵信社調查,發現他們偷腥地點竟在離我家走路不到2分鐘的地方,對方身分還是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的主治醫師」。根據徵信社取得的證據顯示,孫男和盧女即使在疫情嚴峻時刻照常出遊玩樂,隔著口罩上演「親親」戲碼,還有盧女抱著獅子玩偶躺在愛巢的椅子上休息,及孫男在屋內活動的照片,種種鐵證都讓羅男痛徹心扉。 羅男想追根究底是誰破壞自己的家庭,於是輾轉聯繫上孫男的妻子許女,2人拼湊出外遇足跡,發現他們是在朋友聚會上相遇,且自去年3月開始密集碰面,模式就是每周四孫男開車自彰化北上到租屋處,周六早上再回彰基看診,隔周周一早上再北上與盧女碰面,2人吃完早餐才依依不捨分離。羅男今年4月底決定與妻子協議離婚,原本徵信社要蒐集更多證據,但每次行動都失敗,原來是羅男家中被安裝了監控設備,羅男一舉一動都被監視,事後羅男對盧女提告妨害秘密罪,夫妻倆對簿公堂,最後以和解收場。其實去年7月羅男曾LINE過孫醫師,對話內容提到「希望把彼此家庭傷害減到最輕,也請替我想想,我有兩個小孩很多事,我不想造成我孩子媽的傷害,如果你明白請就此收手請你不再打擾我家人,孫男雖已讀訊息,卻未正面回應。」羅先生說。羅男曾用LINE表達希望孫醫師收手,別再破壞他的家庭,但孫男已讀未回。(圖/讀者提供)10年婚姻走到這一步,讓羅男徹底絕望,歷經一次次打擊,3個月內爆瘦29公斤,整天吃不下飯,失眠做噩夢,最擔心的是還有2個孩子要面對,幸好大兒子很懂事,有時會幫忙照顧弟弟,還會替他加油打氣,光是一句「爸爸加油」就讓他熱淚盈眶。對此,孫醫師表示,關於被指婚外情一事,他跟太太已控告羅男妨害名譽,羅男的故事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幻想,羅男和前妻好像還有孩子扶養權的問題,他跟太太已經被搞的很厭煩,若有涉及到他們夫妻名譽的問題,他們一定會維護自身權益。孫醫師妻子許女進一步解釋,所謂的親吻照是角度錯位,時間是7月份,當時羅男與盧女已離婚。被控出軌的盧女針對親吻照表示是被移花接木,躺在租屋處椅子上是去年5月份被羅男趕出來,不得不在外租屋,羅男拍的照片都是離婚後的事,對方根本鬼話連篇,顛倒是非。「先前羅男會家暴我跟孩子,從小孩臉上可看到瘀青、抓痕,對我也是言語暴力。」實在忍無可忍才會協議離婚,並於去年向法院申請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盧女說當初她提告羅男妨害名譽,是對方跪著求她和解,「但現在又來這樣傷害我,到底有完沒完,你知道他打小孩有多殘忍,你看了應該也會哭的。」至於記者問及孫醫師跟她的關係,盧女表示,「他只是我老朋友,學生期間認識的,他來幫我的,但因為我前夫調查發現他是醫師,就抓著這點不放」。
名醫疑偷腥2/曾上《醫師好辣》名氣高形象好 法庭上鬼扯「同睡是純陪伴」
在台北市某公司擔任主管的羅先生(45歲),控訴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孫姓主治醫師破壞他的家庭,和他老婆盧女(42歲)偷腥,2人去年起在各有婚配關係時就在台北租屋築愛巢,每周遊車河、隔罩親親,羅男今年4月已與盧女離婚,也氣憤提告孫男「侵害配偶權」,如今官司仍在訴訟中本刊調查,現年44歲的孫男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後醫學系,也是中山醫學大學準博士候選人,目前不僅是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還是雲林基督教醫院微創神經脊椎中心主任。孫男的臉書粉專頭像是個獅子王,他曾多次受邀出席胡瓜主持的《醫師好辣》談話性節目,大談腦動脈靜脈畸形等相關問題,孫男在節目上看來斯文乾淨,戴個眼鏡,專業問題講得頭頭是道,但上節目時間恰好在去年4月,正是他與人妻密切互動的時間。羅男不甘被妻子背叛,透過關係與孫男的妻子許女聯繫上。羅問許「你知道他們在一起很久了,你知道嗎?」許回「我知道…我知道」,羅說「在我們還沒離婚前,他們倆就已經在一起了」,許回「你怎知道..怎知道這件事,」羅說「有一次更誇張,妳先生與我太太被我孩子撞見仍不收手,妳不覺得真的太噁心」。 羅男告訴本刊,許女對他說「我很努力挽回你知道嗎?我也很痛苦,你知道我兒子當時都沒辦法找爸爸,我們搬出來住。」許說兒童節連假見過盧女,「對方一直說要當我老公知己,但後來看2人訊息,她就是要取代我,我不想傷害任何人,一直都是隱忍,我知道我可以輕易毀掉她,但我從來沒有」。羅男表示,許女起初答應接受3人行,但後來盧女開始搶孫醫師,加上孩子還小,因此許女堅持不肯離婚,但孫男都躲在2女人之間,「利用2個女人向我提告,我到法院提供有利證據,他再想辦法一一澄清及否認。」「他還向法官鬼扯他與我前妻只是好知己,上來台北暫住純陪伴聊天,隔罩親吻是國際禮儀,一個半公眾人物,上過不少談話性節目,濟世救人的醫師本該是良好形象,卻暗自破壞他人家庭,我認為不道德也不可取」羅先生說。孫醫師在臉書專頁中自稱獅子王,羅男表示,孫男一旦遇到喜歡的對象,就會送獅子玩偶、鑰匙圈。(圖/翻攝當事人臉書)「孫醫師和我前妻是在聚會上相遇,對方強烈追求我太太,還頻獻殷勤,送獅子玩偶、吊飾。」羅男說,前妻成天幻想未來會當醫師娘,深陷愛情漩渦,怎麼樣都喚不醒。即便越知道真相越痛苦,但羅男更擔心的是孩子該如何面對父母離異,未來的成長會不會受影響,恐怕都是未知數。對此,孫醫師表示,關於被指婚外情一事,他跟太太已控告羅男妨害名譽,羅男的故事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幻想,羅男和前妻好像還有孩子扶養權的問題,他跟太太已經被搞的很厭煩,若有涉及到他們夫妻名譽的問題,他們一定會維護自身權益。孫醫師妻子許女進一步解釋,所謂的親吻照是角度錯位,時間是7月份,當時羅男與盧女已離婚。被控出軌的盧女針對親吻照表示是被移花接木,躺在租屋處椅子上是去年5月份被羅男趕出來,不得不在外租屋,羅男拍的照片都是離婚後的事,對方根本鬼話連篇,顛倒是非。「先前羅男會家暴我跟孩子,從小孩臉上可看到瘀青、抓痕,對我也是言語暴力。」實在忍無可忍才會協議離婚,並於去年向法院申請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盧女說當初她提告羅男妨害名譽,是對方跪著求她和解,「但現在又來這樣傷害我,到底有完沒完,你知道他打小孩有多殘忍,你看了應該也會哭的。」至於記者問及孫醫師跟她的關係,盧女表示,「他只是我老朋友,學生期間認識的,他來幫我的,但因為我前夫調查發現他是醫師,就抓著這點不放」。孫男在2兒子面前是慈父形象,但卻被指控與人妻搞婚外情。(圖/翻攝當事人臉書/CTWANT合成)
名醫疑偷腥3/常藉口外出不顧小孩 妻遭夫控為當醫師娘拋棄家庭
上過《醫師好辣》談話性節目,且是廣播電台貴賓的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名醫孫男(44歲),遭擔任業務主管的羅男(45歲)控訴破壞家庭,還與其妻盧女(42歲)共築愛巢,羅男今年4月受不了綠光罩頂而與妻子協議離婚,並對孫男提告「侵害配偶權」。本刊調查,盧女也從事業務工作,與羅男在2010年認識進而交往,隔年就結婚,陸續生下大兒子及小兒子,家中大小事都是羅男打點,生活重心也逐漸轉移到小孩身上,但盧女卻總認為生活缺乏儀式感、新鮮感。羅男說,夫妻間偶有爭執很正常,但他很享受陪伴孩子成長的平凡幸福,前妻去年在朋友聚會上遇到孫醫師後行為即出現異狀,例如1家4口出遊時她總是在滑手機,周末時外務很多,常常藉口外出或是回娘家,幾乎無暇照顧小孩,經過徵信社蒐證才發現她和孫男在外共築愛巢,今年4月羅男終於下定決心與盧女離婚。羅男說,前妻成天幻想未來會當醫師娘,深陷愛情漩渦,怎麼樣都喚不醒,沒料到10年的婚姻會這樣畫上句點,未來不知道前妻會不會為了傷害孩子或錯過孩子的成長感到愧歉、抱歉,但台灣現今價值觀念,破壞家庭的一方不認為自己有錯,尤其通姦除罪化後,這些人的觀念更猖狂。 然而台灣的通姦除罪化至今剛滿2年,據內政部統計,2019年全國離婚對數為5萬4437對,總離婚率為2.31,2020年5萬1,680對,雖然地方法院裁判離婚案件近10年呈現下降趨勢,平均每年降幅5.3%,但仍位居亞洲之冠。所有年齡層中,以「35歲至39歲」是離婚率最高的階段,在2020年已突破1萬對;至於離婚原因,最大宗為惡意遺棄、再來是家暴,另外還有外遇、婆媳問題。律師洪嘉呈說,同樣是通姦除罪化的韓國離婚案件訴訟雖然減少,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案件不減反增,所以看起來,離婚跟通姦除罪並無直接關聯,而台灣通姦除罪後,近2年離婚率不增反減,也就是說通姦除罪對台灣社會現象無實質影響,至於民法是否能全面保護婚姻確實令人存疑,恐怕要再長期觀察。律師洪嘉呈指出,通姦除罪化至今2年,離婚率不增反減,而提起民事損害配偶權案件反而提升。(圖/侯世駿攝)對此,孫醫師表示,關於被指婚外情一事,他跟太太已控告羅男妨害名譽,羅男的故事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幻想,羅男和前妻好像還有孩子扶養權的問題,他跟太太已經被搞的很厭煩,若有涉及到他們夫妻名譽的問題,他們一定會維護自身權益。孫醫師妻子許女進一步解釋,所謂的親吻照是角度錯位,時間是7月份,當時羅男與盧女已離婚。被控出軌的盧女針對親吻照表示是被移花接木,躺在租屋處椅子上是去年5月份被羅男趕出來,不得不在外租屋,羅男拍的照片都是離婚後的事,對方根本鬼話連篇,顛倒是非。「先前羅男會家暴我跟孩子,從小孩臉上可看到瘀青、抓痕,對我也是言語暴力。」實在忍無可忍才會協議離婚,並於去年向法院申請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盧女說當初她提告羅男妨害名譽,是對方跪著求她和解,「但現在又來這樣傷害我,到底有完沒完,你知道他打小孩有多殘忍,你看了應該也會哭的。」至於記者問及孫醫師跟她的關係,盧女表示,「他只是我老朋友,學生期間認識的,他來幫我的,但因為我前夫調查發現他是醫師,就抓著這點不放」。
帶兒再嫁彰化男 母子倆慘變人肉沙包...正義哥直播公開惡行
家暴事件層出不窮,彰化渣男竟把妻兒當成人肉出氣包!彰化1名婦人和6歲兒子長期遭丈夫軟禁,丈夫無視家暴令將母子倆當成人肉沙包,天天拳打腳踢,婦人不堪受暴,求助無門下偷偷聯繫正義哥徐奕,徐奕傍晚透過直播將男子惡行公諸於世,而母子受虐影片更是讓網友看得群情激憤,拳頭都硬了。婦人6年前帶著仍在襁褓中的兒子,與男子再婚,起初男子對妻女很好,把男童視如己出,不利近兩年疑似工作、收入不穩定性情丕變,母子兩人淪為受氣包,只要酒後就對母子言語羞辱、破口大罵,甚至拳打腳踢,甚至還被男子軟禁控制行動無法自由進出。正義哥徐奕痛罵,渣男真是毫無人性,長期酗酒、發酒瘋,經常向妻子王女伸手要錢,或逼她出門借回來給他花用,心情不好就對母子兩人暴力相向。今年7月婦人偷偷錄下的一段影片,男子先痛揍婦人,將她暴打在地後還不罷手,餘怒未消緊接著找男童出氣,他像是打人打累了,癱躺在沙發椅上,叫男童站在沙發椅旁,他無情朝著男童的頭部連續猛踹7下,每一下都直接將男童踹倒在地,盛怒下還逼男童立刻爬起站好接著再施暴。看著親生兒子被猛踹,婦人含淚忍痛偷偷錄下施暴過程,影片中還可聽見男子不斷放狠話恐嚇「眼淚給我掉下來試試看?恁爸最討厭人哭!」、「再給我叫你媽媽看看......叫媽媽打越累而已!」男子踹飛男童的暴行影片讓許多網友看得拳頭都硬了。徐奕表示,婦人請友人協助找他幫忙,目前因家暴傷害官司兩人均已搬離住處,據他所知男子在當地頗有「背景」導致鄰居即使知道婦人母子遭凌虐也不敢伸援手。婦人近日終於向當地分局報案提告,男子遭彰化地檢署依傷害、毀損等罪名起訴,母子倆也獲得安置,但仍然鎮日恐懼,擔心又被男子找到,恐怕下場悽慘。彰化縣社會處表示,該案於7月已接獲通報,當時與警方聯手介入,將母子安置在娘家,經警政社政聯手介入居中調解,10月雙方已離婚,同時申請核發通常保護令,擔心孩子受虐受暴會留下身心後遺症,也轉介教育單位請專家輔導,目前學習狀況、情緒都還算穩定。社會處保護科長鐘炯偉強調,母子離開受暴環境後,在娘家親友支持系統下,身心狀態逐漸安定恢復平穩,如今才有足夠的勇氣將前夫惡行公諸於世,社會處會請社工持續關懷母子,目前也正在幫婦人媒合就業中。★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幼女遭狼吻2/無視保護令闖住處堵人 惡狼男友嗆「我大哥是檢察官」
北市一名越籍洪姓女子(46歲)與吳姓男友(53歲)交往4年期間,不僅被對方家暴2次,連5歲女兒也慘遭性侵,洪女氣憤又無奈痛斥這種人渣應該要受到懲罰,但檢方起訴後,原本3月25日要開庭,卻因疫情而延期至今,洪女最擔心的是2個女兒的安危,因為她和吳男分手後,即使有申請保護令,但對方仍不斷到她的住處堵人、騷擾求復合,讓洪女心力交瘁。洪女表示,十多年前跟第一任丈夫交往進而結婚,生下目前已16歲的大女兒,丈夫過世後,留下一些遺產,她回越南後,在2015年間跟越南警察梅開二度,懷了第2胎,但大女兒想來台灣發展,加上自己經商失利,警察丈夫又不肯辭職來台生活,2人便在2017年離婚,過沒幾個月,洪女就在台灣一間火鍋店認識吳姓男友。洪女說,來台後原先跟2個女兒同住在新店,自己也在餐廳幫人家煮飯,每月收入2萬元,加上亡夫留下的遺產,開銷還算過得去。偏偏,她跟吳男交往初期,對方開口先借了2百萬元,事後又不斷伸手要錢,前後共借了7百萬元,這些錢一毛都沒還,對方又家暴2次,連5歲的女兒也被欺負,簡直是惡狼,不過吳男死不認錯還態度強硬嗆聲「要告去告,我大哥是檢察官」。洪女表示,吳姓男友對她施暴2次,不只攻擊她左上背,還把她的手反折。(圖/黃耀徵攝)洪女說,吳男自稱是手機行老闆,還說在板橋、土城開按摩店,話術多到洪女難以辨識真偽。不只如此,其實2人去年9月就分手,吳男卻心有不甘,在今年2月奪命連環call騷擾,還用小帳傳LINE「我很想見你我的最愛,但已經不可能」;同年3月,他還到洪女住處堵人,被1樓警衛驅離,甚至在街頭埋伏,差點把洪女押上車,種種離譜行徑讓洪女心寒,也申請通常保護令,保護自己及2個女兒。洪女透露,她其實一直想離開台灣,重新開始振作,但大女兒想留在台灣發展,雙方遲遲無法達成共識,但這是非之地發生了太多傷心事,因此心情一直無法釋懷,看到5歲的女兒睡覺時抓著私密處喊著「好痛好痛」,做媽媽的簡直心如刀割。洪女表示,現在住的出租套房,15坪大就要1萬8千元,加上被家暴後,左上背疼痛還得靠復健痊癒,無法工作提重物,眼看存款日漸減少,很怕自己哪天垮下,2個女兒將無人照料。對此,本刊打了2次LINE語音電話給吳先生,對方不接,之後再傳LINE詢問回應,也遭已讀不回,此外也打去吳先生經營的按摩店,員工表示,吳先生是股東,不會常常出現,已留下聯繫方式,但對方至本刊截稿前尚未回應。洪女的5歲女兒常雙手摀著私密處,跟洪女喊「好痛!好痛!」讓洪女十分心疼。(圖/讀者提供)
高雄槍擊案「原因曝光」 2無辜男慘死…前妻曝:倒地還一直開槍
高雄市大樹區復興街醮伯公祠昨(7日)下午5時許發生槍擊案,63歲方姓男子疑似與簡姓前妻談判,方男回家取槍後返回現場對前妻開槍,並槍殺了兩名無辜男子,而且在他們倒地後還瘋狂扣板機、連開好幾槍。據瞭解,方男家暴簡妻長達20年,即使申請了通常保護令,仍阻止不了昨夜的悲劇。據《ETtoday》報導,有鄰居稱方男發現簡女在外有債務,又懷疑她跑出去找小王,所以才同意離婚,之後簡女一直沒有出現,直到近半月才在附近現身。方男聽聞簡女出現的消息立刻衝到現場,談判一陣後撂話:「妳等我!」結果竟是返家拿手槍。方男回到現場後想對簡女開槍,在場的60歲吳姓男子、另一名劉姓男子想阻止他,卻被他開槍射擊;吳男身中6槍、劉男身中5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而方男則騎車逃離現場。(圖/讀者提供)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簡妻透露遭嗜賭的方男家暴20多年、已離婚18年,但是為了經營麵包店而一直同居,直到去年才搬走,且聲請了有效期限到今年6月18日的通常保護令。至於昨日方男討要簡女名下房產才會發生口角,卻沒想到方男竟持槍殺人。簡女表示吳男都已經倒在地下,「他還一直開(槍)…」死者吳男平時處理廟務,劉男則在廟旁經營練歌場,兩人原本只是好心勸架卻賠上自己的性命,令人不勝唏噓。方男目前還在逃,他的子女雖有前往派出所,但未多加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