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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中毒 寶林茶室 衛生局 台中 衛生台中警「白單換紅單」弊案延燒 偵查隊長遭聲押禁見
台中市警界爆發集體開假單「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9月檢調進行第一波搜索,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10日第二波搜索行動,檢調前往台中市多個警察分局帶回23名涉案員警到案,其中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遭到聲押禁見,另外21人交保、1人請回。回顧案件,9月檢方突擊搜索台中市警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調查12名警員涉嫌將違規車輛逕行舉發的「白單」(直接舉發通知單),違法轉為處罰較輕的「紅單」(現場通知單)。據悉,這些員警在2020年至2023年間,疑似因人情或收受利益,進行違規操作,意圖降低罰款,涉嫌貪汙圖利與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其餘10名員警分別繳納3萬至2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後交保,另1名警員則無保請回。檢調持續偵辦,本月10日前往台中9個警分局,帶走涉案員警一共23人至廉政署調查,其中包括曾任西屯派出所所長、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的金桂明。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點多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也是第二波搜索中唯一遭聲押的員警,今天下午將召開羈押庭。其餘21人等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
台中警涉貪「白單轉紅單」背後手法曝! 前交警揭觸法關鍵
台中市警界近日再掀波瀾,9月間爆發的「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持續擴大。曾任交警的球評石明謹提到,本案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石明謹表示,先說說大家俗稱的「白單」,正確名稱叫作交通違規逕行舉發「標示單」,這張單子通常會夾在雨刷上,或是用釘書針釘在機車後方扶手上,但這張標示單並不是給違規人看的,而是給「其他警察」看的;早期並沒有標示單,但是因為後來連續舉發有了2小時內不得連續舉發的設計,也就是一部車輛如果被開了違規停車,2小時內不得再舉發,可是一部車子違規停在路邊2小時,可能派出所經過、交通隊經過、警備隊經過,2小時內被開了3、4張罰單,撤銷程序很麻煩,所以就發明了標示單,讓後面經過的員警,知道這部車已經被舉發過了。石明謹指出,所以網路上謠傳「白單不用繳錢,紅單才要繳錢」,這是正確的,因為真正的違規通知單,要等員警回到駐地之後,等採證相片洗出來,才會另行舉發,所以看到白單,不需要繳錢,回家等收到紅單再繳錢,老實說,這張白單根本不關你的事;但是員警拍照有可能相片模糊、過度曝光、沒拍到紅黃線、沒拍到車號、剛好一隻蒼蠅飛過擋住鏡頭,因為這些因素而無法舉發,所以有些人雨刷上被夾了白單,等到天荒地老都沒等到紅單,雖然機率不高,但偶爾出現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他提到,由於白單≠紅單這件事是合理且合法的,於是後來就變成抽單的主要對象,只要在被開了標示單之後,員警照片還沒洗出來,還沒另外開立違規通知單之前,都有搶救的機會,於是這空窗期就成了許多地方人士,或是民意代表關說的絕佳機會;只要搶在白轉紅之前,找個理由,例如照片不清等等,這張紅單就不用出去了,所以為了減少這樣的現象,白單開始進行嚴格的管制,不但有流水編號,而且領用的數字,要跟你開出來的紅單對得上,如果要註銷,需要寫註銷的理由,需要檢附說明,或是附上不清晰或過度曝光的照片等等,雖然理論上還是可以註銷,但就變得非常麻煩,數量上也不可能太多,只能偶一為之。石明謹分析,「本案則是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在逕行舉發標示單管制作業規定中規定,如駕駛人或車主於執勤員警填製『標示單』時,已到達現場,應轉換為當場舉發,並即轉製『舉發通知單』交付違規行為人,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你開立白單開到一半,駕駛人突然出現了,你就應該直接開立正式的紅單,並交付給違規行為人,那這張白單呢?由於你已經開了紅單,所以號碼跟舉發件數也對得上,就沒有需要許可後才能註銷的問題了。」他說明,這件案子的流程就是,警察在路邊開了白單給違規停車的車輛,在還沒有開立紅單之前,車輛所有人找到了員警,員警當場開立了一張紅單給他,而原本要舉發違規停車,員警將法條改成了違規臨停,如果是小型車的話,罰鍰就會從900元,降成300元,以前的交通違規關說,可能是整張罰單撤銷,現在則是變成降價受罰,但原則上也是比被罰較高額度好,這點小錢可能不容易得利,但如果以上的犯行屬實,圖利他人的事實很明確,上述的流程,只有在現場開標示單,違規人在員警離開前及時出現,才有當場舉發的可能,一離開現場,就必須逕行舉發,這也是本案涉及偽造公文書罪的原因。
台中警界震撼彈!「白單變紅單」貪汙弊案擴大 偵查隊長也遭約談
台中市警界近日再掀波瀾,9月間爆發的「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持續擴大,檢調單位10日再次行動,前往台中市多個警察分局帶回多名涉案員警,其中包括曾任西屯派出所所長、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的金桂明。回顧案件,9月檢方突擊搜索中市警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調查12名警員涉嫌將違規車輛逕行舉發的「白單」(直接舉發通知單),違法轉為處罰較輕的「紅單」(現場通知單),據指控,這些員警在2020年至2023年間,疑似因人情或收受利益,進行違規操作,意圖降低罰款,涉嫌貪汙圖利與公文書登載不實罪。複訊後,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其餘10名員警分別繳納3萬至2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後交保,另1名警員則無保請回,檢調單位持續擴大偵辦,10日再次前往多個分局調查,並約談涉案警員,檢方強調,將徹查所有涉案細節,釐清背後是否存在更大的非法運作網絡,以確保執法單位的清廉與公信力。
尪偷吃友人妻29回!台中人妻見「開庭通知」心碎 提告求償60萬元
台中市一名蔡姓女子,2009年5月與丈夫結為連理,不過丈夫從2020年開始偷吃朋友的曾姓妻子,兩人交往數年共發生29次性行為。始終被丈夫被蒙在鼓裡的蔡女,偶然看到朋友對丈夫提告的開庭通知單,這才得知丈夫外遇,氣炸向曾女求償60萬。台中地院審理時,曾女辯稱不知蔡女丈夫已婚,坦承雙方發生過8次性關係,但法官不採信,最終判曾女得賠18萬,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蔡女跟丈夫於2009年5月8日結婚,但2人婚後感情逐漸生變,2020年2月24日起,丈夫常常趁蔡女出門上班時,邀約朋友曾姓妻子到台中市太平區某旅館、丈夫的車上,共進行29次性行為。然而,蔡女丈夫與友人妻子的婚外情關係在2024年2月遭曾女丈夫察覺,並對蔡女丈夫提出民事訴訟。蔡女碰巧看到法院寄來的開庭通知單跟起訴狀,追問下才得知丈夫早與曾女外遇事實,憤而向曾女求償60萬。台中地院一審時,曾女辯稱自己不知道蔡女丈夫已婚,僅認為蔡女跟蔡女丈夫曾經結婚、現在離婚但同居,不過法官檢視雙方對話證據,發現曾女2021年9月前曾對蔡女丈夫表示「你是有家庭的人,這種親密關係要找妻子」,足以推斷曾女最晚在2021年9月前知道對方已婚。此外,曾女雖僅坦承發生過8次性行為,但其中有5次是發生在2021年9月之後,確實侵害到蔡女配偶權,考量雙方條件,法官認為曾女賠償蔡女1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桃園觀音公所員工涉貪!佔公務郵票轉售集郵社 獲利131萬遭訴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的約雇員許男,從2013年12月至2021年8月涉犯貪汙,他憑藉職位權力將大量郵票以8.5折至9折轉賣給集郵社,從中牟利共131萬餘元,事後事跡敗露被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調查時,考量許男坦承犯行且願意歸還侵占款項,檢方近日偵結後將依法起訴,但會將請法管減輕刑責。檢方說明,許男任職於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的社會課約雇人員,主要負責國民年金及機場回饋金業務,是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由於公務需郵寄國民年金、機場回饋金、噪音補助、居民醫療保健費及物資發放等相關宣導單,再加上通知單及民眾回郵信封,他便從2013年12月26日向觀音區公所請款購買郵票使用。未料,他卻動起歪心思,憑藉因公務保管郵票的機會,趁機侵占數量不詳的郵票,並以面額8.5折至9折的價格,轉售給不知情的集郵社負責人牟利,截至2021年8月共計29次,獲取不法利益共131萬7399元,但最終仍不敵法網被揭破,許男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隨即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許男此舉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罪》,且他不斷利用同一機會持續犯行,但事後他已將犯罪所得均已繳還,再加上坦承犯行不諱並於偵查中自白,檢方近日偵結後將起訴,但同時會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郵差變懶「直接丟通知單」?PTT網友論戰 一票人力挺嘆血汗職業
各行各業背後都有不為人知辛苦的地方,郵差不畏日曬雨淋,傳遞民眾寄出的郵件,送到收件人手中。有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現在很少聽到郵差按電鈴、大喊收件人姓名,讓他不禁質疑現在的郵差是不是比較懶,引發兩派網友論戰。一名網友在PTT以「現在郵差比較偷懶」為題發文表示,原PO憶起小時候郵差都會按一大堆門鈴,然後大喊幾號、幾樓、姓名有掛號,現在都沒聽到了,郵差變成直接給一張存局候領的單子,要收件人自己星期六去郵局拿,原PO無奈直呼,「我平日要上班沒空,請問現在郵差是比較懶嗎?」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熱議,「按一下電鈴就騎走了沒有等你的意思」、「最近看到的還是會按門鈴+大喊名字」、「你都說平日要上班了,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按電鈴」、「我也遇過,我明明整天在家,還要我去領」、「不這麼送怎麼準時下班」、「每封都等人下樓簽收,送到半夜都送不完」、「我家這邊的還是會喊呢」。也有人認為郵差工作太辛苦,與薪資不成比例,「給多少錢做多少事,有人肯幹就偷笑了」、「郵差根本血汗職業,做功德的」、「郵差薪水以現在來說算很血汗的」、「郵差薪水以現在來說超可悲,真的不如去外送」。今年10月傳出有郵差做一天受不了離職,中華郵政經調查後發現並無此事,不過去年確實有25名新人因撐不下去而離職。郵差起薪近10年已從3.4萬元一路調升到4.1萬元,離職率逐年才有降低的趨勢。
周玉蔻不知道被境管跑去機場?「類當事人」爆親身經驗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因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緋聞案主角,一審遭重判1年半、並限制出境,她上月29日前往桃園機場欲登機出國時,被海關攔下。對此,曾因案遭限制出境的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透露,只要被境管,在法庭宣判時就會知道,就算當事人沒有到庭,法院、律師也會轉告判決結果,所以不可能有事前不知道,到了機場才知道遭到境管的情況。周玉蔻11月29日中午準備搭機前往日本,但在航空公司櫃檯辦手續時,被發現已遭限制出境,無法給予登機證,隨後在地勤人員協助下,周前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了解狀況,移民官在查詢後告知,因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她已遭法院限境,並當場列印「限制出國通知單」,周看過並簽名後隨即離去。侯漢廷今(1)日在中天政論節目《週末大爆卦》表示,就算周玉蔻本人沒有到庭,法院、律師也會把判決結果告訴她,除非她在宣判前臨時要出境,否則不可能不知道被境管。「我就是最具體的受害者」,侯漢廷指出,自己曾因案被限制出境5年,在法院宣判時,當庭就會知道遭到境管,所以不可能有事前不知道,到了機場才知道遭到境管的情況。節目同台來賓、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直呼,侯漢廷是妥妥的「類當事人」,他可說是直接拆穿周玉蔻,同台的時事評論員「歷史哥」李易修則笑稱,侯的話「怎麼聽起來都是眼淚」。
基隆中山高中團膳驚現「2公分針頭」 供膳廠商遭衛生局稽查抓3缺失
校園營養午餐發生食安事件,基隆市中山高中團膳午餐中出現疑似豬隻施打疫苗的針頭,所幸學生及時發現並未造成傷害。台北市衛生局11日宣布,已會同基隆市府人員前往團膳公司進行稽查,發現配膳區推車不潔、病媒出沒及前處理區牆面部節的衛生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否將開罰6萬至2億元;肉品由嘉一香食品屏東廠供應,已通知屏東縣衛生局稽查。本月8日,中山高中的團膳午餐主菜「梅干扣肉」中,有學生發現1根約2公分的針頭插入豬肉角,消息經學生間流傳,校方在10日通知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接獲通報後,立刻啟動跨縣市聯合稽查,於11日凌晨4時結合基市與北市政風、產發、動保、衛生等相關單位前往內湖區團膳廠商士福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稽查。並依團膳公司提供進貨單據查出,肉品由嘉一香食品屏東廠供應,已通知屏東縣衛生局前往稽查。據了解,基隆市中山高中為外訂團膳學校,由台北市團膳廠商「士福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供應,梅干扣肉則使用CAS豬肉,製造廠商為「嘉一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市府已責成學校依約計最高點罰則。今日稽查已告知廠商即日起暫停使用嘉一香CAS豬肉角,改以其他品牌或品項供應。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指出,團膳公司現場人員衛生、食材處理及環境衛生等查核發現,配膳區推車不潔、病媒出沒及前處理區牆面部節的衛生缺失事項,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令業者改善,屆期將前往複查,如複查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到2億元。
新北公布5大違規路口 新增39處科技執法下月首日上線
新北市警察局公告市內39處易肇事及違規路口,架設科技執法設備,自9月20日起試用不罰,以平信寄送「期前宣導通知單」至車籍地址,提醒駕駛人12月1日將正式上線,並公布五大違規路口及相關件數。根據39處科技執法一個多月的統計指出,前5大分別為板橋區大觀路2段與龍興街口計2042件、三重區自強路5段與仁義街口985件、三重區福德南路與環河南路口659件、新店區北新路3段與民權路口605件、淡水區新市二路2段90號375件。前五大違規項目分別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7577件、違規迴轉2355件、闖紅燈1041件、違規停車978件、不停讓行人556件。除了新增39處科技執法裝置外,於瑞芳區台2線73.7K至79.6K雙向、三峽區台7乙線5.3K至8.1K雙向兩處也將增設區間測速,同樣於下月首日上線。新北警公布39處科技執法建置地點,及違規取締項目。(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新北警公布39處科技執法建置地點,及違規取締項目。(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9月大女嬰離世!火化後「沒骨灰」父母怒告醫院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市1名9個月大的嬰兒因病在醫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長委托醫院處理嬰兒遺體,卻得知殯儀館將嬰兒火化後未保留骨灰,氣得提出告訴。近日,重慶沙坪壩法院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重慶某醫院向原告胡某、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九派新聞》報導,2023年1月,胡某、陳某的女兒因病至重慶某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無奈手術也未能挽回其生命,女嬰不幸死亡。事後,胡某向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劉某作出授權委托,委托對方代為處理其女兒遺體火化及一切後事。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未滿3歲的遺體沒有骨灰,需要作出『無灰』的承諾。」因此劉某在遺體到館通知單上說明處書寫了「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灰」,並在通知單「家屬或喪事承辦人」簽字處簽名。遺體火化後,胡某和陳某要求殯儀館提供死者骨灰。殯儀館回應,其使用的揀灰火化機使用說明書上載明了「0-3歲的嬰幼兒,因未完全發育,骨骼未完全鈣化,且存在骨骼小、密度低、質量輕等情況,經高溫焚燒炭化後,在爐膛負壓狀態下,無骨灰留存」,且遺體到館通知單顯示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骨灰。醫院則說,嬰兒死亡後,胡某和陳某就後事處理出具了書面承諾書,由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醫院對死者骨灰是否留存並不知情。胡某和陳某遂將醫院和殯儀館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審理中為查明事實,向民政部門發函咨詢3歲以下的嬰幼兒骨灰是否留存,並電話訪問了重慶市內及市外部分殯儀館有關嬰幼兒火化骨灰留存問題,最終得知若採取合適的火化手段,可以做到9個月的小孩在火化後保留少量骨灰,顯示嬰幼兒遺體火化基本無骨灰,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留有骨灰。法院審理後認為,按照通常對中華民族的喪禮的認知來說,死者火化並不意味著喪禮的終結,骨灰作為情感寄托的重要載體,對死者來說具有重大人格利益,火化後仍然會辦理下葬事宜。胡某、陳某授權醫院對遺體進行處置,應當含有保留死者骨灰之意,這不僅符合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也符合人倫道德和情感需求。因此,骨灰的處理需要得到原告的特別授權,但委托書上並未明確記載不要求保留死者骨灰或委托事項中未明確提出不要求保留骨灰。醫院在既未得到原告授權處理骨灰,又未徵詢原告意見,導致殯儀館未提取骨灰,存在重大過錯。現孩子骨灰無法返還,原告夫婦喪失了祭奠已亡親人的特殊載體,給原告夫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判決醫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
花蓮32萬人今爽領「3000元振興券」 領取資格、地點一次看
花蓮居民引頸期盼的「振興券」來了!花蓮縣政府今(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總計發放32萬人,使用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花蓮縣政府官網指出,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今(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官網表示,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縣長徐榛蔚也在臉書發文公布領取對象,包括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以及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領取時間從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領取地點若為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而應備文件包括: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徐榛蔚還公布注意事項,包括: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可於花蓮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領取問答,及下載委託書、切結書、委託代領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專用)委託書使用。
這縣市發錢了!每人「3千元振興券」週六起發放 領取攻略一次看
花蓮縣政府為提振地方經濟,將於10月12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鼓勵鄉親消費、刺激經濟發展。此次發放對象涵蓋所有符合資格的花蓮縣民,民眾可於縣內進行消費,並享受系列加碼優惠活動。領取方式及規定請見以下說明,提前掌握攻略輕鬆領取。1、領取時間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圖/花蓮縣政府提供)2、領取資格 ● 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 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 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領取地點● 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 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4、應備文件● 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 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 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圖/花蓮縣政府提供)5、受委託應攜帶文件委託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受託人印章。6、注意事項● 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 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圖/花蓮縣政府提供)另外,縣府(7日)公開振興券樣式及防偽辨識4大設計,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運用簡單的辨識技巧,避免落入假券陷阱。 此次花蓮振興券分200元和500元兩種面額,振興券正面皆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則皆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為藍綠色,正面有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則是有朱鸝圖案。除了振興券樣式,還有防偽辨識四步驟,也請民眾熟記:1.看:振興券面上皆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且迎光透視即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2.照: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會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掃:振興券正面皆印有QRcode和唯一序號,只需使用手機掃描該QRcode,即進入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透過振興券官方網站的振興券驗證,掃描QR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該振興券是否已經兌付;若為已核銷兌付的振興券則無法繼續流通使用。4.刮: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該區域,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此外,若於紫外光源下照射,亦呈現螢光反應,進一步加強防偽效果。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五時發放,且使用期限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歡迎鄉親朋友多加消費使用,增加振興券二次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價值。(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颱風中防疫1/新店中和登革熱重災區 新北市府遭質疑慢半拍
新北市的中和與新店區是這波登革熱疫情重災區,新北市府早在9月24日就已將景新公園、三介廟與天山公園環山步道等高風險區域列為防疫管制區,禁止人員進入。但鄰近天山公園的社區住戶指出,病例集中的新店區直至29日周日下午才緊急通知民眾,隔天衛生所要派員進入家戶噴藥清消,而許多住戶周一要上班上課,根本來不及請假,住戶不在家的結果,清消人員無法進入屋內噴藥,也讓清消效果大打折扣。當地住戶C小姐指出,她與家人預計在10月2日搭遊輪出國,因為颱風山陀兒來襲,船期提前;她原本計劃周一提前到基隆,準備家人搭船渡假,無奈周日(29日)晚上返回新店家中,赫見門口被貼滿了新店區公所的公告,通知周一(30日)下午要執行「登革熱緊急噴藥」進入住家室內清消。新北市爆發本土登革熱疫情,市府派員宣導,呼籲民眾防颱不忘清除積水容器。(圖/新北市政府提供)C小姐說,公告上註明了警語「民眾對於防疫工作若有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時,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她擔心受罰,原想請住在樓下的鄰居幫忙在清消人員來的時候開門,沒想到,鄰居周一與客戶有重要會議,前一天才接獲區公所通知,根本來不及取消。她問好幾位平時有往來的鄰居,第二天都沒空。C小姐抱怨,她當然願意配合防疫,但早在市府通知要噴藥的前一個星期,就看到新聞上說中和、新店交界處新增多起確診病例,附近的公園也已經劃列管制區,但新店區公所卻拖到星期天下午才通知第二天要噴藥,讓很多人措手不及,就她所知同棟樓好幾位鄰居當天不在家,不禁讓人質疑,這樣倉促的噴藥計劃會讓清消效果大打折扣。新店區公所在住戶門口貼公告通知隔天執行「登革熱緊急噴藥」,並註明「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CTWant合成圖)新店區衛生所表示,周日上午接獲市府衛生局命令後,立刻圈列確診者周邊住戶清消,在當天下午派員一一訪視有無感冒症狀,並通知第二天要噴藥。衛生單位執行入戶噴消,民眾當日因配合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衛生單位會開立公假證明1天,以利民眾請假;若民眾當日不在戶,衛生單位會在門口張貼通知單,請於民眾至指定地點領取噴藥罐自行噴消,並繳交噴消照片及空罐。新北市議員陳乃瑜表示,登革熱疫情急速升溫,防疫視同作戰,依照登革熱預防性噴藥標準,緊急進行噴藥預防,雖然會造成不便,但為了消滅病媒蚊,才能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她也呼籲民眾應配合相關局處積極預防疫情。由於颱風帶來的雨量會造成積水,針對登革熱相關防治,也請大家一起做好「巡、倒、清、刷」四步驟,阻斷登革熱疫情。
「租房電費發票中獎」獎金算誰的?網戰翻 財政部揭曉正確答案
全台灣有許多租屋族,近日有民眾在網上詢問,對統一發票時發現繳納電費的發票有中獎,很困惑獎金算自己的還是房東的,立刻掀起網友戰翻。不過早在2015年財政部賦稅署就給答案,實際繳費人擁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最近網路論壇PTT(批踢踢實業坊)上有網友以「電費單發票中獎算我的還是房東的?」為題發文,內容提到他對發票發現中了4碼,可以領1000元獎金;但原PO仔細一看,發票是他講電費的台電發票,表示自己是租客「用電的是我、出錢的是我,但是房子是房東的」,也補充說房東有台電APP,應該知道發票中獎,所以他很困惑這張中獎發票的獎金算誰的。貼文一出意外造成兩派網友戰翻,有人認為使用者付費,勸他下次繳錢記得用載具有憑證,還有自稱從事相關工作的人表示,「是繳費人的發票不記名,房東硬要領可以提告侵占」;另一部分的網友則認為,「電費單名字是老闆的,就應該算他的」。針對租屋族對中獎發票的疑問,財政部賦稅署早在2015年有公告說明,自2016年起公用事業導入無實體電子發票,公用事業用戶若對中發票獎項,可以憑繳費後取得的載具憑證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簡而言之,實際繳費人才享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有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的用戶得知中獎且獲得證明聯,方可兌獎。
誤抄電表「老家電費飆破7萬5」 台電急澄清「與事實不符」:已報警追責
苗栗縣頭份市一名網友昨(29)日在臉書社團抱怨,由於台電抄錶人員誤抄度數,將315度寫成31,500度,導致7至8月居家電費暴增至7萬5000元,向台電反映後也已處理完成,電費降為正常價格。不過,台電苗栗區營業處傍晚反駁,經過查證,未發現相關案件被受理的紀錄,該貼文也有諸多與事實不符的描述,因此已向警方報案追責。該名網友原先在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發文指出,老家原本5至6月電費只要855元,結果8月23日收到7至8月帳單時,卻發現要繳7萬5000元,便立即向台電竹南服務所反應並申請相關手續。原PO稱,台電人員27日上午派工程師到現場勘驗電錶,排除漏電、竊電疑慮,並承認是抄錶人員誤抄到5位數字,而台電也道歉,新帳單電費也降回1588元,「不想鬧大……只是想宣導各位鄉親多注意自家電費單據」。對此,台電苗栗區營業處昨晚鄭重聲明,該篇文章漏洞百出,內文更有諸多與事實不符情事,目前已報警處理。台電苗栗區處提到,貼文提及誤抄度數高達31,500度,收費金額卻僅有7萬5000元,但依台電公司電價表住宅夏季電價計費方式,該筆收費金額應該高達25萬餘元,該度數與金額顯不合理,又提及修正後正確度為315度1588元,然以該度數核計正確電費僅為587元,其度數與金額關係與事實不符。台電苗栗區處進一步說明,依用戶所述的用電情形,清查頭份市近日受理案件,未發現與該案用電情形相似的案件,也查無由7萬5000元修正為1588元的用電紀錄,若用戶所述用電突由原幾百度突增至31,500度,台電抄表及計費系統均會發現異常並提出警示,會再三確認後再進一步進行計費,不至於有所述用電逕予計費情事。台電強調,公司抄表收費運作制度行之有年,各項抄表、收費管理及工作細節均建有一套完整制度,民眾收到電費通知單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24小時服務專線(1911),或向各服務單位反映,將儘速派員勘驗電表並核對抄表指數;若發現確有抄錯或異常,將秉持對用戶有利方式重新核計電費,請民眾對電費計收保持信心,切莫因網路貼文而恐慌,並籲請民眾勿散布不實訊息誤導社會大眾。
台中暑訓營志工「捏脖壓地折手」毆童 台中教育局出手了!勒令停辦重罰
私立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傳出志工疑涉不當對待學童,台中教育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稽查,確定該基金會違法招生、收費及授課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當場命其立即停辦,並開罰11萬元;另查出慈興幼兒園未經核准兼辦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依法裁處負責人6萬元罰鍰,並命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教育局指出,慈興文教基金會未經核准立案即以暑訓營活動(含暑期正音先修班、安親班、讀經班、才藝班等)名義招生、收費及授課行為屬實,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教育局重罰 11萬元,並命其立即停辦並公告基金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教育局也查出該基金會違反會務章程及業務計畫書所載事項,擅自開課、收費行為,違反台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該條例規定第一次查獲予以糾正,如經複查未改善,得勒令該基金會停止會務運作,情節重大者,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教育局已依規嚴令糾正並命其限期改善,並將該基金會列入追蹤複查,如仍未改善最重予以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此外,教育局也進一步調查發現,慈興文教基金會負責人經營的慈興幼兒園,於8月1日至8月29日對外宣傳開設暑假正音先修班並進行課後照顧服務,且有通知單及授課課程表為證,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育局裁處負責人6萬元罰鍰,並命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此外,台中市家防中心也根據家長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行為人將幼童壓倒在地,還有手反折、拉扯耳朵、捏脖子等行為,初步評估應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社工已訪視家長,今日將訪視行為人再確認相關事實。家防中心說明,本周陸續接獲該單位疑似不當對待的通報,受害人數可能不只1名,目前正擴大調查釐清。社工已儘速訪視完部分幼童,孩子表示曾被行為人壓頭、戳頭及按壓肩膀等,社工將交叉比對幼童、家長與該單位相關人員的陳述;同時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積極查明真相,確保幼童權益並依法嚴懲行為人。除釐清事件經過,社工也持續評估孩子和家長的身心狀況,與教育局共同追蹤,視需求連結提供學校輔導、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等相關資源,以幫助孩子盡早回復正常生活。
高中生「飲料插吸管」被記警告 釣出校園狠人炫奇葩獎懲理由
學生時期受到師長管教,表現好被嘉獎、做錯事可能遭處罰甚至記警告、小過或大過,最近有一名高中生分享因為飲料插吸管被記警告,意外釣出許多「校園狠人」炫奇葩獎懲理由,像是教室烤肉、拿蟑螂嚇教官。有一名男高中生21日晚間在Threads曬出一張獎懲通知單,內容是他因為飲料插吸管,竟遭到記警告1次,他傻眼表示,「我飲料插吸管被記警告這樣夠兇嗎?」好奇有沒有其他更扯的獎懲。這篇貼文才1天就超過80萬瀏覽次數,吸引千名網友留言、轉發,底下不乏奇葩的獎懲理由,像是有學生上課餵蝸牛、教室走廊烤地瓜、上課烤肉或煮火鍋、查字典比賽沒有帶字典、拿蟑螂嚇教官、上課時笑出來等等都遭到記警告或小過。還有人因為國文考卷罰寫未交,竟獲得嘉獎1支,也讓不少看呆。有網友推測原PO因為飲料插吸管被記警告,可能是校方提倡環保,「說不定是為了海龜」。在2015年哥斯大黎加岸邊有一隻海龜,鼻子內卡了一根15公分長的塑膠吸管,還不斷流鼻血,間接喚醒大眾環保意識,也造成各國開始展開「限塑」。但台灣民眾普遍習慣使用吸管,雖然政府有施行減塑的政策,民間也出現其他環保材質製作的吸管取代塑膠吸管,不過手搖飲料店也還是會提供吸管給消費者,超商則是不主動提供,但消費者索取還是會給。
假瓦斯檢修!男子貼「偽通知單」更換設備收2900元 報警才知被騙了
現代社會詐騙猖獗,連瓦斯檢查也有假冒的,民眾務必更加小心!日前大直區民眾報案,有人冒充瓦斯公司人員,在社區大樓門口上貼出偽造的「瓦斯服務通知」,藉機向民眾推銷更換設備,現場收取2900元,警方獲報到場後,一眼認出是轄區內詐欺慣犯蔡男,雙方現場爭論,過程都被民眾拍下PO上網,提醒大家要注意。日前大直區民眾報警表示,看到一名蔡姓男子疑似假冒知名瓦斯公司人員,在社區門口張貼假的「瓦斯服務通知」,還配戴員工識別證到府檢查,宣稱瓦斯漏氣,要求盡速更換零件,住戶現場看見瓦斯漏氣,為求保安全只好更換開關閥,就這樣被收取費用2900元,住戶巧遇警方前來才知道被騙了。警方獲報到場,一眼認出是轄區內詐欺慣犯蔡男,雙方在街上爭執,蔡男不認自己是詐欺,辯稱是單純業務推銷。事後蔡男已歸還更換設備費用,民眾暫時不願提告,後續警方仍將通知其他受害民眾及蔡男到案,追查有無違法情事。民眾拍下警方與蔡男爭執片段PO上網,有網友表示瓦斯公司若更換設備,都會在下一期帳單裡收費,不會現場收取現金,提醒民眾千萬別上當,「我被騙過,唸書時租房,同樣的套路,收我2500,後來跟房東請款,房東說我被騙了,我只好自己吞了,學生時期2500是很大一筆錢」、「已經好幾年來,都用這種手法,趁著家裡年輕人都去上班,家裡只剩好騙的老人家」、「昨天剛收到一張,確實沒有現場收費,說為了防詐騙,會合併在下一期帳單收錢。」
假中華郵政騙個資!收「配送異常」假通知單勿回電 警:這是詐騙
詐騙猖獗,詐團此次冒名中華郵政並發送郵件通知民眾,隨後假藉有郵務貨件配送異常,要求民眾需撥打郵務專員的電話,藉此竊取個人資料以達後續詐騙目的,高雄市仁武分局針對此事在社群粉專發文,提醒民眾這是詐騙,切勿上鉤,因郵差不會留手機號碼,若回撥民眾個資恐遭盜竊。警方表示,高雄市仁武分局透過臉書粉專張貼1張假郵局包裹單,內容顯示配送異常,要求民眾於營業時間平日上午9時30分至晚上9時內,回電郵務專員的手機號碼,網友紛紛在貼文留言回應,「這鐵定詐騙的」、「正牌的郵件招領單會註明是哪間承辦郵局」、「請各位協助宣傳,郵差不會留手機號碼」等。據了解,事實查核網站「MyGoPen」針對假通知單找出4個破綻,分別為無收件人或寄件人的姓名及地址、無掛號及包裹郵件號碼、不會提供手機要民眾聯繫、「配送」非郵政用語應使用「投遞」一詞等,提醒民眾須清楚識別,避免落入詐團陷阱。中華郵政說明,曾提醒民眾,詐團經常假冒中華郵政名義,以投遞包裹或郵件不成功為理由,進而誘騙民眾撥打詐騙電話,竊取個人資料,中華郵政公司表示若遇包裹或郵件投遞不成功,將會優先聯絡寄件人而非收件人,若留下電話也是各郵局的市內電話而非郵務專員,呼籲民眾清楚識別,防止個資外洩遭詐。
新竹縣國中教師詐騙班費捲款20萬後潛逃 學校承諾賠償家長損失
新竹縣某中學新聘的國中部廖姓男導師,近日被學生家長指控收取班費、餐費、校外教學等約20萬元後疑似捲款潛逃,事件引發轟動,學校表示,這完全是老師個人的行為,但對於家長的損失,學校會負責到底,目前已向警方報案提告,案件正在調查中。據了解,廖男上月中剛獲聘任教,入職前也提供了良民證,廖男擔任導師後,開始透過通訊軟體私訊家長,要求繳交各項費用,並以現金繳費不便為由,提供個人帳戶供家長轉帳,多名家長信以為真,依指示將班費、餐費及校外教學費用等轉帳給廖男,學校發現異常後,立即通知家長停止匯款,並開始調查實際受害人數及金額。新湖警分局表示,廖男涉及多起借貸糾紛,外界積欠債務,這次以不實名義私自向家長收取費用,未交給校方,涉嫌詐欺及侵佔,警方目前已知有10多名家長受害,總金額約20萬元,將通知廖男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學生家長表示,廖姓導師收取每位學生班費500元、餐費13000元、校外教學費2000元後便消失,事件引發學生和家長恐慌,校方在8月2日開會討論後,承諾會處理家長的損失,但家長們仍擔心不已。校方表示,廖男上任僅一星期,發生此事令人震驚,校方強調,所有費用的收取應通過學校正式渠道,絕不會以老師個人名義轉帳收費,校方稱,該校午餐費是按月收取,註冊費等也有正式通知單,與一般學校流程一致。事發後,校方曾聯繫到廖男,對方答應會返校還錢,但後來失聯,學校已報警處理,並召開家長說明會,澄清事件屬於老師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同時,校方承諾將負責家長的損失,吸收已繳交的款項。校方藉此機會強調,學生應保持正直,遠離賭博和毒品等不良行為,並希望家長能與學校共同教育孩子,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