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分局大作為!暑假前夕全面臨檢 確保青少年安全淨化社區環境
隨著暑假來臨,社會對於青少年活動安全的關注度也逐漸升高,為了防止青少年涉足妨害身心健康的場所,瑞芳分局於最近展開了一場規模空前的臨檢活動,不僅針對重點營業場所進行巡視,還包括瑞芳地區的重要道路,旨在確保青少年在暑期期間的安全。28日,瑞芳分局動員大批警力,由分局長陳建龍親自率隊,展開了這場威力十足的臨檢行動,根據瑞芳地區青少年常聚集的場所和活動特性,彈性調整了臨檢目標,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社區的安全和秩序。在這次行動中,警方不僅針對青少年可能涉足的危險場所進行盤查,還同時實施對酒駕和道路交通違規的取締行動,旨在維護瑞芳地區的道路安全,檢查結果顯示,警方查獲包括住宅竊盜、詐欺、通緝犯等多個案件,共計處理了16件違規事件,顯示出警方的堅定決心和有效執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擴大臨檢的過程中,警方成功逮捕謝姓嫌犯,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其涉及的竊盜案件竟然不止一宗,最終成功破獲2件住宅竊盜案件。對於此次行動的成果,瑞芳警分局長陳建龍表達滿意和肯定,指出,警方不僅要保護青少年的安全,更要堅定不移地打擊和預防犯罪行為,確保社區的治安和秩序,未來將繼續加強巡邏監控,密切關注可能對青少年構成危險的場所和人物,積極採取行動,以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搞烏龍!三重便衣警錯認通緝犯誤抓特戰老兵 全被起訴下場出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1名便衣警員翁姓男子,因誤認路過的黃姓退伍特戰兵為通緝犯,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最終導致警民互告,法院經過審理,於25日宣判黃姓男子無罪,而翁姓警員則因《傷害罪》和《強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及拘役10日。案件起於2022年9月20日,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的翁姓便衣警員,在後竹圍街175巷埋伏,目標是李姓通緝犯,當晚8點多,居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路過此地,因體型與李姓通緝犯相似,翁男便上前搭住黃男肩膀盤問。黃男是退伍的特戰傘兵,誤以為遇到混混找麻煩,便本能地還手抵抗,未料反而加深翁警誤解,認定黃男就是通緝犯,企圖強力逮捕,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黃男甚至過肩摔將翁男撂倒在地,翁警大聲呼救,埋伏的江姓便衣警員趕來支援,但也被黃男踢中胸口,最終,3人皆掛彩,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警方才發現是抓錯人。事後,黃男在網上發文並召開記者會,痛批警方傷人,並指控4位警員涉嫌傷害等罪名,翁男則反告黃男涉嫌傷害,檢方調取事發現場監視畫面,認為雖然翁男誤認黃男,但沒有逃離或呼救,反而動手,同時,檢方認為翁警在黃男被制服後,仍對其揮拳、噴灑辣椒水,並辱罵三字經,強拉黃男到派出所廁所沖洗眼睛,涉嫌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嫌,遂對翁男提起公訴,另外3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在法庭上,黃男強調自己無辜,並聲稱翁警未出示證件便動手,讓其誤以為是混混,且父親在身後,不敢還手,只能不停告訴翁警「你認錯人」,但對方仍不聽,繼續攻擊。法院經過審理後,25日下午4時作出判決,黃姓男子無罪,翁警員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傷害,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又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犯強制罪,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按照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吃宵夜遇警盤查!高雄4條通男躲牆角被逮 逃亡1年半終落網
高雄陳姓男子因4條竊盜案通緝逃亡已久,21日晚間在旗津與友人吃宵夜時,因違規停車被警察盤查,陳男見狀迅速躲藏,仍被機敏警專實習生發現,最終落網歸案。據了解,陳男自2023年2月17日起,因涉及多起竊盜案件,被橋頭地方法院、橋頭地方檢察署、高雄地方法院及高雄地方檢察署相繼發布通緝,21日凌晨3時,陳男與2名友人在旗津某超商內吃宵夜,由於車輛違規停放,引起警察注意。當警員劉育賢及警專實習生王金源上前盤查時,2名友人神情自若,唯獨陳男神色緊張,端著食物悄悄移動到超商後方牆角,警專實習生王金源敏銳地察覺到陳男行為異常,立即向劉育賢示意,2人默契十足,一邊警戒一邊與陳男的友人交談,以降低陳男的警覺心。隨後,劉育賢繞到超商後方,出其不意地持警棍喝令陳男停下,陳男當下辯稱自己只是想安靜地吃東西,但身份查證後,警方確認其為逃亡已久的通緝犯。陳男當場被上銬帶回警局偵辦,並解送至相關法院及檢察署歸案,警方指出,陳男為逃避牢獄之苦,已經逃亡1年半之久,此次因為違規停車和在警察面前的可疑行為,終於無法再逃脫法網。鼓山分局旗津所,對於這次成功抓捕通緝犯表示肯定,並讚揚了警專實習生的機敏反應及警員的默契合作。
汐止通緝犯口吐白沫亡「相驗死因出爐」 家屬拋棄繼承…被撞小黃無奈:拿不到賠償
新北汐止一名52歲李姓男子是通緝犯,昨(20日)晚在路上不配合攔查,與警方展開飛車追逐,直到撞上一輛計程車才停下,然而逮捕過程中,李男不斷掙扎,被壓制期間突然口吐白沫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初步相驗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警方昨晚在新台五路執行攔檢勤務,發現李男的車輛,當時正在停等紅燈,因此上前攔查,不料李男先假意配合,在謊報身分後,立刻加速逃逸,開車沿途蛇行、闖紅燈及逆向行駛,最後在汐止交流道附近撞上一輛計程車才停下。李男下車後,遭警方持警棍打小腿壓制,但他仍不斷反抗,還大喊「痛啦!」當警方準備上銬時,他卻口吐白沫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醫救治。檢方今天下午會同法醫相驗遺體,初步相驗結果出爐,李男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詳細原因有待擇日解剖釐清。此外,李男受有擦挫傷,傷勢集中在下半身,上半身僅有手指頭受傷,並未傷及要害。計程車司機相當無奈。(圖/三立新聞提供)對此,被撞的計程車司機接受《三立新聞》訪問經過,當時載一對母子行經中正路與禮門街口時,李男突然開車闖紅燈撞上來,乘客也因猛烈撞擊身體不適,所幸車隊知悉有介入關懷,才讓他鬆口氣。只是車損部分,由於家屬和李男已6年沒聯絡,遺產將選擇拋棄繼承,因此不負責後續賠償事宜。司機坦言當時看到是通緝犯時,早有預感無法獲得賠償,只能自認倒楣,摸摸鼻子吸收。
通緝犯遭圍捕!下秒「口吐白沫」搶救不治 父一度拒絕認屍
新北一名李姓通緝犯昨(20日)晚間在路上被攔查,結果在被壓制期間,突口吐白沫,最後送醫不治。據了解,他的父親認為,兒子離家多年,放任妻小不聞不問,一度拒絕認屍。警方說明,員警20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通緝犯李男駕駛車輛停等路邊,因此上前攔查,不料李男先假意配合攔查,在謊報身分後,隨即駕車加速逃逸,開車沿途蛇行、闖紅燈及逆向行駛,最後在汐止交流道附近與其他車輛碰撞後才停下。警方指出,壓制期間李男因身材壯碩、持續反抗,員警為防止李男逃逸,遂以警棍對李男小腿施予強制力,但並未對李男頭部、其他身體重要部位等施予強制力,待支援警力抵達後,在進行逮捕上銬程序時,員警發現李男口吐白沫,疑似身體不適,遂立即對其實施CPR。警方表示,李男之後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救治,不過最終仍於晚間22時30分宣告不治,有關李男死因部分,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死因。據了解,警方通知家屬到醫院認屍時,李父因兒子吸毒離家多年,放著妻小不管,因此一度拒絕認屍;不過最後在員警勸說下,仍配合確認其身分。
汐止通緝犯遇盤查心虛「落跑」 自撞計程車送醫後不治
52歲李姓毒品通緝犯今(20)日晚間駕車行經汐止區水源路一段,因形跡可疑,警方盤查時,李男心虛落荒而逃,逃逸過程中,不慎撞上1輛計程車,李男當場失去意識,隨即被送往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急救,經搶救無效,宣告不治。警方指出,今晚間9時,巡邏警員盤查李男時,李擔心通緝身分被警方察知,心虛駕車逃竄。警方立刻攔截圍捕,李逃逸數公里後,不慎撞上1輛計程車,過程中失去意識,被警消送醫搶救。經醫師急救,李男於晚間10時30分宣告不治。追捕過程中,警車未碰撞李男轎車,警員也未開槍射擊,至於李男死因仍有待釐清。◎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強盜通緝犯在泰國遭槍殺棄屍 檢起訴大麻店台籍老闆、員工
強盜通緝犯石茂強今年2月在泰國被人發現遭槍殺棄屍,台北地檢署查出在泰國經營大麻店的王紘騰與死者討論糾紛時爆發衝突,王憤而拿槍射石,見其呼救又在後腦補一槍,之後棄屍廢棄商店,而負責遞槍給王男的周昱帆逃回台灣被逮,檢方20日依殺人等罪起訴王、周;至於當時在場的男子許峯源、林廣源,另通緝偵辦中。 檢方起訴書指出,周昱帆為王紘騰的員工,領固定薪水,包吃包住;許峯源與王紘騰,國中同學;林廣源則是王紘騰、死者石男為友人。 去年底,王紘騰在泰國經營大麻店,時常泰國、台灣兩地往返,今年春節後與周昱帆、許峯源搭機回泰國,3人抵達租屋處時,找來死者石男討論相關糾紛,林廣源得知後也到場。 在談判過程中,王紘騰和死者爆發衝突,一氣之下拿槍朝石男的太陽穴開一槍,便轉身走進周昱帆的房間,將槍枝放回槍箱,隨後王男見石男在地上掙扎、呼救,為避免驚動附近住戶,王男指使周昱帆回房取槍,在石男左後腦補第2槍,石男當場身亡。 王紘騰犯後與林廣源開車將死者屍體載到泰國曼谷機場附近,丟棄、藏匿在一處廢棄商店,周昱帆、許峯源則留在租屋處清洗現場血跡;之後王紘騰帶著女友以及周昱帆、許峯源、林廣源,5人一同逃到柬埔寨。 由於周昱帆擔心惹禍上身,隻身返台被逮;王的女友之後在柬埔寨被捕,其他3人則持續在柬埔寨躲避,檢方20日依殺人等罪嫌起訴王紘騰、周昱帆,另對許峯源、林廣源通緝偵辦。
23歲「8條通緝王」鳳山廟會拒捕 警方對空轟2槍震攝現場叫囂者
高雄鳳山區18日凌晨上演一場驚險警匪對峙,23歲的李姓男子身背毒品、詐欺、傷害等8條通緝,竟在凌晨2時許出現在三誠路參加餐敘,鳳山分局接獲情資,迅速集結偵查隊、新甲所、五甲所等警力前往查緝,然而,李男拒不配合,並引發現場約20名友人的鼓譟叫囂,情勢緊張,2名員警對空各鳴一槍,最終合力將李男制伏,成功將其逮捕送辦。據悉,李男雖然年僅23歲,卻已累積8條通緝,涉及毒品、詐欺和傷害等多項罪行,警方得知李男參加廟會餐敘的情報後,決定採取行動,由於現場人數眾多,警方調集大批警力支援,希望迅速控制局面。在警方突襲現場時,李男拒不合作,現場氛圍迅速升級,李男的友人們也開始鼓譟,情緒激動不已,新甲所所長許江坪與警員林柏寓見狀,為防止局勢進一步失控,各自對空鳴槍一發,2聲槍響震懾住在場的叫囂者,有效遏止混亂局面。即便如此,李男仍試圖掙脫逃逸,但最終在多名員警的合力壓制下被成功制服,隨後,李男被帶回派出所,經調查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現場其他2名涉案人員,郭嫌和楊嫌,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攜帶刀械,也被移送簡易庭裁處。警方提醒,通緝犯的逃亡路終究有限,呼籲在逃者儘早投案自首,以爭取寬大處理,未來,警方將繼續加強情報蒐集和執法力度,確保社會治安穩定,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權益。
拾得物包包打開驚見毒品吸食器!警循線逮毒蟲 意外再抓通緝男友
北市中正一分局今年4月初接獲北捷拾得物中心轉報,於撿到的包包內發現施用毒品針頭、殘渣袋等違禁品,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56歲的白姓男子涉有重嫌,該包包就是其遺失物。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白男其位於淡水的住處逮人,卻意外發現白男的57歲管姓男友竟是毒品通緝犯,當場將2人全數逮捕歸案。據了解,北捷日前於清點拾得物時,發現被民眾撿到的包包內竟然裝有使用過的針筒與殘渣等器具,當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循線分析沿途監視器畫面影像,鎖定遺失人就是56歲的白姓男子,日前見時機成熟後持搜索票前往白男位於淡水的住處逮人,當場查扣安非他命與吸食器等證物。不過警方進一步盤查時卻也意外發現,與白男同居的57歲管姓男友,其身分竟為毒品通緝犯,遭判刑6年4個月,卻因遲遲未報到而遭到通緝,再一舉將逃亡多時的管姓男友帶回歸案。中正一分局強調,毒品是萬惡之源,打擊毒品犯罪是重要的治安工作,警方將持積強力掃蕩、打擊不法,以淨化治安打造無毒家園,另也呼籲民眾遠離毒品、拒絕毒害,擁抱健康人生。
驚魂追捕!詐欺犯拒檢狂飆4公里連闖紅燈 騎士遭撞釀腦出血骨折送醫
中和區14日凌晨,上演一場驚險追逐戰,45歲的詐欺通緝犯王姓男子,駕車載著41歲的宋姓女性友人,行經景新街時,被巡邏警員發現行跡可疑,警方上前攔查,沒想到王男竟拒絕配合,加速逃逸,連闖多個紅燈,最終在捷運景安站撞上1部機車,導致機車騎士舒姓男子腦出血送醫。據悉,事發在14日凌晨3時許,中和警分局南勢角派出所的警員,在景新街467巷發現1輛可疑轎車,當警員上前攔查時,王男竟駕車加速逃跑,警方見狀隨即展開追捕,雙方追逐延續近4公里。王男在逃逸過程中連闖數個紅燈,最終在捷運景安站附近撞上1部機車,車上舒姓騎士,因撞擊導致頭部撕裂傷、腦出血和骨折。警方在後行李箱內搜獲毒品、吸食器及手指虎等物品。 (圖/翻攝畫面)在事故現場,警方迅速將受傷的王男、宋女及舒男送往雙和醫院治療,王男頭部撕裂傷,宋女則僅受輕傷,事後警方在王男車內行李箱搜獲出毒品、吸食器和手指虎等物品。目前,警方正在等待王男和宋女的治療結束,並釐清案情,經初步調查,王男涉及《公共危險罪》、《毒品罪》和詐欺通緝等多項罪名,案件已移交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提醒社會大眾,拒絕檢查、危險駕駛不僅違法,更可能帶來嚴重後果,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若發現可疑行為的市民,立即向當局報告,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囂張!新竹3男「凌晨3點公園放炮」擾民 撞警車逃逸竟實況轉播
新竹縣新社國小旁的公園12日凌晨3時許驚傳放炮聲響,3名男子在公園放鞭炮製造噪音,其中有2人未成年,警方獲報到場後,3人竟駕車逃逸,警方隨即追趕在後,並用喊話器要求停車受檢,期間該車駕駛竟倒車衝撞巡邏車,隨即加速逃離,甚至囂張開視訊實況轉播,3人最終仍被警方逮獲,後續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竹北分局竹北派出所凌晨3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有3人在新社國小旁的公園放鞭炮,警方迅速趕往現場,抵達後發現犯嫌拒檢駕車逃逸,雙方隨即展開追逐,警方使用喊話器要求對方停車受檢,期間轎車還惡意倒車撞警車逃逸,甚至囂張開視訊轉播實況,警方一路狂追20分鐘,通報新竹市警方支援,最終在新竹市區在東大路四段追到犯嫌,成功逮到人。警方說明,3嫌落網後,其中1人表示誤以為車上友人是通緝犯才落跑,但逃逸過程中,犯嫌連續闖紅燈、撞警車及開視訊在市區飆車等行為,後續警方將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扯鈴教練共諜案擴大!華航簽派員承認洩「蔡英文班機行程、鳳翔專案停機坪」
詐欺通緝犯、扯鈴教練魯紀賢日前疑受大陸軍情人員指示,涉嫌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北部6個陸軍營區、機敏單位逾10位士官兵,以刺探軍事機密。如今檢調又查出有華航簽派員,洩漏「蔡英文總統班機的出訪行程」,以及國軍對美國軍購66架全新F-16V(blk70)戰機的「鳳翔專案」等資料給中共。檢警發現,魯紀賢自去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6個相關軍事單位士官兵,意圖刺探軍事機密,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等罪嫌。相關單位後續也在魯紀賢的組織據點,查扣數十份軍事資料,研判我國陸、海、空3軍均有資料遭外洩,且檢調查扣的文件至少有1份屬國家軍事機密等級。豈料該起共諜案如今更擴大至航空公司,檢警指出,任職華航聯合管制處的簽派員葛倉豪,去年2月至4月,涉嫌將華航內部貴賓或來台重要人員的名單,以及蔡英文總統班機的出訪行程,甚至是華航內部群組就「鳳翔專案」等機敏貨物的停機坪等資訊,全數提交給魯紀賢,而葛男事後也坦承犯案。對此,華航則回應,此案已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且該員目前已非公司員工。據悉,本案源於北部某陸軍營區輔導長,發現有部分作息不正常的士官兵被營區附近地下錢莊與當鋪業者追債,甚至疑似有蒐集經手的公務機密或軍事祕密的舉動,輔導長因此循級向國防部通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調查後發現,至少有6個陸軍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有蒐集人事等文書機密資料情況,懷疑幕後恐有共諜組織操控,遂移請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國安站之後又報請北檢檢察官黃冠中指揮偵辦。檢調事後發現魯紀賢2020年在中國被中共國安部人員王浩、孫建吸收,並在返台後成立組織,從去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6個相關軍事單位士官兵,意圖刺探軍事機密,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等罪嫌,目前已遭起訴。
板橋警端午連假前擴大臨檢 逮捕3毒犯、3通緝犯
近期板橋警分局選在端午連價錢過大臨檢,除針對轄區內重點道路、詐團車手提款熱點、易起糾紛鬥毆處、曾查獲聚眾使用毒品等地點進行強力執法。而期間查獲二級毒品3件3人、通緝犯3人、公危1件1人、妨害風化2件8人、尋獲失蹤人口1人。據了解,有鑑於汽、機車私自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污染,讓民眾怨聲載道,也有青少年利用週末、假日、深夜集結危險駕車。為遏止危險駕車歪風蔓延及改造噪音車擾民,本次板橋警分局也與環保單位聯合稽查專案強力掃蕩。後經統計共攔查百餘部汽機車,取締無照駕駛1件、通報噪音車8件、未戴安全帽1件、微型電動2輪車未依規定附載1件,依噪音管制法等相關規定告發,警方將持續規劃勤務,防制噪音車輛擾民及維護安寧秩序。
雲林勇警搏命開8槍退敵考績乙等 所長沒開槍甲等...局長怒了要為他平反
2023年10月,雲林縣麥寮鄉發生一起警匪槍擊案,橋頭派出所員警林俞宏頭部雖遭歹徒開槍擦傷,仍奮勇開槍8發回擊,保護所長全身而退。事後他2023年的考績卻被所長打乙等,而所長考績甲等,該考績送分局、縣警局確認而定案。雲林縣警局長李建民7日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看到林俞宏考績被派出所長被打乙等「蠻生氣的」,覺得「為什麼一起經歷過槍戰還有辦法把他打乙等?」,並表示縣警局會全力協助林俞宏提出救濟。據《中時新聞網》報導,2023年10月21日,橋頭派出所受理一件自小客車報案開入田裡受困事件,員警林俞宏及所長前往處理,不料報案人是身懷槍械的槍砲通緝犯,因被林俞宏識破而掏槍射擊。林俞宏頭骨被子彈擦中但仍負傷回擊8槍,逼迫歹徒逃離現場,而派出所所長則找周邊樹木掩護未開槍。林俞宏受傷後,前警政署長黃明昭、檢察長邢泰釗均曾前往探望,黃明昭還曾指示循特殊功績辦法升職。不料最近傳出林俞宏2023年考績被打「乙等」,縣議員李明哲7日在議會質詢時,詢問縣警局長李建民此事「是否屬實」。李建民答覆,他聽聞此事也不敢置信,向人事室查證後確認真是乙等,當下滿生氣,他覺得這一場槍戰是林俞宏跟所長一起經歷過的,所長怎麼會給他打乙等?李建民補充道,當時林俞宏的乙等考績被送到台西分局複評,據了解有做稍微討論,但最後還是以乙等定案,才報到縣警局。李建民強調,評定考績時自己還沒到任,但他認為林俞宏的考績結果很不合理,已經通知人事室請林俞宏提出考績複審,協助林尋求救濟。他也指示人事室就這件事情辦理專案考績,討論一次記兩大功來辦理專案考績。李明哲縣議員則表示,警局長官對於基層要特別照顧,他很難想像從基層派出所到縣警察局,竟然沒有人能夠給林俞宏一個合理的對待,覺得「這是否在告訴基層同仁以後看到危險閃遠一點」?李明哲還表示,如果要林俞宏自提申覆,換成是自己,會選擇離開警界。李建民表示,他相信此事只是個案,他也提醒所有幹部要更加落實照顧基層同仁,他的父親、妻子、大哥都是從基層警員出身,對於基層同仁的辛苦感同身受。質詢結束後,李建民也對媒體表示,林俞宏去年一整年包括在新店分局的嘉獎共有93支,算是很多,考乙是「很不合理」的,縣警局一定會協助他在期限內尋求申覆的救濟方法。
剴剴母遭通緝、生父不詳 外婆不具資格!180萬補償金沒人領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已偵結起訴保母姊妹2人,剴剴家屬依法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但由於申領補償金第一順位的剴剴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緝、另其生父不詳,剴剴其餘家屬無人可申領這筆錢。而且補償金請求權為5至10年,若剴剴生母屆時不出面,就不得申領。北檢調查,剴剴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生母將剴剴交給外婆照料,但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童福利聯盟簽署託育委託書,兒福聯盟以每天1000元雇請簽約的劉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劉女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動輒綑綁剴剴,將其身體對折,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命他長期於陽台、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著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綑綁造成四肢變形。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醫不治。北檢4月間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家屬則請求檢察官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由於剴剴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剴剴家屬可以申領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但依據該法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順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剴剴生母是通緝犯,行蹤不明,生父則不詳,剴剴父母並未死亡,雖然剴剴外婆健在,但外婆並不具申領補償金的資格。不過,犯保協會台北分會有為剴剴家屬提供免費律師代理訴訟、法律諮詢等。犯保新法亦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犯罪被害時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領,由於剴剴生母目前遭通緝,行蹤不明,因此若剴剴生母於5年內、至遲10年內未向台北地檢署申請,就不能申領遺屬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