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制度
」光法案名稱朝野立場就不同 劉世芳:「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已送院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針對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王美惠等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以及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等「新住民基本法草案」進行審查,目前朝野已有七個版本,內政部也已提出草案,但卻獨缺行政院的版本。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版本法案名稱擬採「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而非「新住民基本法」,以避免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律競合上產生問題。劉世芳指出,內政委員會於4月29日決議要求內政部會後將各黨團及委員提案版本和委員發言中提出的問題向行政院彙報,並請行政院儘速提出新住民基本法的草案。內政部已迅速與移民署及相關法規單位合作,已完成草案並送交行政院,但根據目前流程,草案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至立法院進行併案審查。此外,針對法案名稱的討論,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選擇使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而非「新住民基本法」,以避免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律競合上產生問題。她強調,該法案是希望保障新住民在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前的各項權益,包括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以及來台居留等方面。劉世芳還提到,新住民專責單位的設立問題,內政部認同成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並將設立專人負責政策協調,轉型新住民發展基金,建立國家級通譯制度,並放寬新住民學歷採認等措施,意即無專責單位負責。而她也呼籲,立委在審查過程中,能夠根據行政院送交的版本,逐條審查所有草案,以達成共識,並尊重立法院最終三讀通過的決定。
新住民過年2/台灣對新住民友善 羅美玲新會期推《國籍法》修法
馬來西亞是多元種族的國家,有華裔、印度裔與馬來人,也因此節日很多;光是過年,就有三個不同的日期。立委羅美玲說,在華人的農曆新年之前,有印度的「Deepavali」(排燈節,又稱萬燈節、光明節,每年西曆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的第一個新月日),再來就是馬來西亞的「開齋節」(伊斯蘭曆10月1日),因為尊重每個種族,每一個過年都是國定假日會放年假,也有慶祝活動。台灣原本就是一個移民社會,近年來又有愈來愈多的新移民進駐。羅美玲說,台灣早已經對新移民社會有所準備,相較東南亞各國,台灣的新住民友善政策更為完備。她舉曾經前往進行國會交流訪問的泰國說,當地的新移民要拿到身分證不容易,更別說要從政,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馬來西亞的情況也一樣,若不是土生土長的國民,要投入政治是非常困難的事。羅美玲在假日參加由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所舉辦的娘惹糕DIY製作,她說,僅管台灣的制度對新住民相對友善,但新住民要融入台灣社會,仍會遭遇各式各樣的問題。(圖/翻攝自羅美玲臉書)羅美玲說,僅管台灣的制度對新住民相對友善,但新住民要融入台灣社會,仍會遇生活、第二代教育問題、就業、創業、提升學歷等各種不同的困難,她的辦公室也協助過許多陳情案件。她建議,新住民遇到各種問題,可以向移民署在各地方政府的新住民服務中心尋求協助,或是詢問同儕的經驗,也可以咨詢當地的民意代表,當然也歡迎聯繫羅美玲的服務團隊。羅美玲指出,最近經常遇到的陳情案件是結婚面試的問題,有不少民眾表示,明明兩個人是真心要結婚,但面試了二、三次都被打回票。她解釋,發生這樣的情況,主要因為新住民的語言不通,加上文化背景不同,對面試官的提問理解也不同,因而對於問題的答案可能發生先生與太太有出入,被懷疑是假結婚。羅美玲說,目前的通譯制度比較混亂,因此她在本屆立法院新會期將繼續推動由中央級的通譯機構,雖然可能無法一次到位,但期望能逐步改善。羅美玲表示,在立法院新會期將繼續推動由中央級的通譯機構,以解決新住民與移工因語言不通而造成的問題。(圖/趙世勳攝)除此之外,羅美玲說,上屆立法院曾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但時程上來不及;因此,新的會期她將與行政部門討論,繼續推動「新住民權益保障條例」。羅美玲表示,她也將提出《國籍法》修正,以解決「黑戶寶寶」的問題。目前在台灣出生卻找不到父母的「黑戶寶寶」,若未被中華民國國民收養,依必須年滿18歲才能自行申請中華民國的國籍,未來她將推動修法,讓這些無國籍者只要符合規定、連續在國內居住5年,就可由當地社政單位作為監護人,協助他們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
司法院落實身障者近用權 各類法庭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
本刊2021年10月20日獨家報導「想活得像人」專題,披露「法庭無障礙設施」不足問題,司法院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改善成果,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玉舜表示,目前各法院於各類法庭提供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以便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法庭活動。高玉舜指出,為確保身心障礙者有效獲得司法保護及近用,司法院發布《法院各類法庭設置無障礙席位指引》,函請各法院就法庭出入口及法庭內通道規劃無障礙設施、設置旁聽區、審判活動區無障礙席位空間等。目前各法院於各類法庭提供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以便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法庭活動。各法院陸續整修法庭,方便身障者出庭或旁聽。(圖/司法院提供)另外,隨著國際交流頻繁,外籍移工、新移民人口增多,法院依賴通譯服務以妥適審理案件益形重要。高玉舜表示,司法院目前建置21種語言、263名特約通譯備選人,供法院審理案件有傳譯需求時選任,以保障弱勢權益,建立友善司法環境。而法院於審理時,也應主動徵詢有無傳譯需求、告知得向法院聲請傳譯服務及遴選特約通譯到庭協助,以協助法院發現真實、保障訴訟關係人訴訟權益、移除語言障礙。高玉舜強調,司法院將持續提升法庭傳譯品質,完善法院通譯制度,精進法庭無障礙設施,給予身心障礙者適當協助,以保障其司法近用及公平審判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