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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修正《罷免法》 柯文哲今表態:門檻不動,連署程序要改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擬在下會期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就職一年內不得罷免,且罷免同意票數要大過於當選的票數。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8日表態,罷免門檻不要動,發動罷免的程序要嚴謹一致,「連署程序要改」。民眾黨今日舉行時事聯訪記者會,針對國民黨主張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此,柯文哲表示,罷免本來就是一個民主制度,淘汰不適任的官員、民代,但現在特別是最近在所謂的大罷免時代,你不支持我的意見,我就去罷免你的立委,你去罷免我的,我就去罷免你的,已經淪為政黨動員、仇恨動員的工具,所以他很不喜歡。柯文哲認為,現階段不贊成罷免門檻再去改動,但法律應當要有一致性。他說,目前罷免正副總統需提供身分證,但罷免公職不用,變成樁腳抄名冊,這個方式要改掉,不改掉的話每個政黨都拿樁腳的抄一抄,這樣罷免更容易發動。柯文哲強調,罷免門檻不要動,但是發動罷面的程序應當要嚴謹而且要一致,你連署總統副總統的程序跟罷免連署的程序不一樣,這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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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公投基市府初審過關 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指出,四接公投連署提案者在補正資料,於3月10日再度送基隆市府審查後,基隆市政府今天已完成審查,正式核准通過,四接公投接著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謝國樑說,基市府認定四接公投案屬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不應「不當限縮基隆市地方自治權限」。基隆協和火力發電廠即將改建,計畫中包括新建第四座天然氣接收站(簡稱四接),並在周邊海域「填海造陸」,引發地方反彈,發起護海公投。情節猶如2021年四大公投中的桃園大潭珍愛藻礁反三接公投翻版。不過,三接公投成為全國公投題目,但四接公投遭行政院認定是「不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如今,基隆市府認定符合地方性公投,外界認為,勢必再度引發中央與基市府新一波的「法律解釋權大戰」。「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原本提出的護海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補正送審後條文改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提案團體表示,補正主文將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改為「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將讓四接公投「無庸置疑」屬於基隆市自治事項。謝國樑指出,四接公投提案人補正提案後說明,該案應屬地方自治事項,市府因此允許進入第二階段程序。提案人還在說明中表示,若填海造陸14.5公頃蓋四接,將活埋珊瑚、摧殘無數海洋生物、破壞基地完整性、扼殺基隆港發展。謝國樑說,基隆協和火力發電廠計畫改建開發案攸關基隆市海洋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觀光發展、漁業管理、都市計畫等諸多地方自治事項,根據漁業法規定,市府對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有管理權責。他還說,經市府邀請法學專家仔細審查後,發現內政部先前的(駁回)函示,不當限縮基隆市地方自治權限,憲法應保障基隆市地方自治精神,只要提案人提出的公投案符合地方自治事項,市府就會准許舉辦地方公投之權力。「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在去年6月發起護海公投連署,第一階段連署人為2475人,超過法定提案門檻,並在去年6月17日送市府審查。當時林右昌還是基隆市長,基隆市政府要求提案人補正資料後,仍認為有所疑義,隨後以市府難做決定,報請政院認定,該公投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接著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並沒有放棄,今年3月10日又將原案補正後,送基隆市政府審查,如今也重獲核准,將展開第2階段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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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多票當選議員得八萬多票才能罷免成功 罷王總部呼籲中央重視修法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確定過關,罷王總部執行長唐平榮表示,罷王行動不分藍綠、不分顏色,而是王浩宇做出錯誤行為,例如將萊克多巴胺比擬成「賽德克巴萊」不倫不類,他相信王浩宇的綠營戰友也看不下去。唐平榮並強調,罷免成功是全體中壢人的榮耀,因為罷王門檻這麼高,王浩宇當初以一萬多票當選議員,罷王總部卻得耗費八個月要努力爭取到超過王浩宇當選五倍以上的贊成罷免票,才能罷免不適格的民代,他希望中央政府及立法院應該要重視這個問題,也希望未來罷免連署程序可以更親民、並且結合科技連署,不要讓選民再這麼辛苦連署。罷王投票從今天下午四時起開票,到傍晚六點鐘為止,贊成票已經以8萬4千多票,不贊成票則有7千多票,確定突破罷免門檻8萬1千票,但最後結果仍須以中選會公佈為主。罷免王浩宇案是中壢地方自治以來,首度進行罷免議員投票,但首度罷免就高票過關,引發外界高度矚目。力推罷王案、並曾深入綠營支持者選區爭取支持、揚言罷王沒成功就辭里長的邱仁德里長表示,對於罷王結果成功,他只想講「感謝上帝,這場光榮戰役,我們真的打完了」,他批評王浩宇擔任議員相當失格,甚至曾在前立委丁守中選台北市長時引用不當圖片褻瀆基督教,讓他十分反感。他要感謝所有罷王團隊的志工,因為團隊都沒有選舉經驗,而罷免王浩宇的選區比立委選區還大,唯一有選舉經驗的就是他選過里長,但大家還是成功了,他除了感謝還是感謝。中壢區信義里里長邱仁德(圖/報系資料照)邱仁德說,這場「倒宇天光」罷免案,還要感謝老天爺幫忙,他要謝謝國民黨、綠黨、民眾黨、時代力量等協助罷王的成員以及保護藻礁團體等,他要請王浩宇注意,人民是民代的老闆、因此民代要貼近民意,但王浩宇只會帶風向卻並無貼近民意,王浩宇是網路起家,他們只能從網路打回去,雖然一開始很辛苦,在網路戰上吃虧,但太多人鼓勵幫忙,連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也說他選舉從不落淚,唯有這次罷免案他激動流淚了,可見大家真是辛苦了,他要再次向所有出力者表達感謝。在王浩宇罷免案過關後,下一個要面對罷免考驗的就是將在二月六日成功的高雄市鳳山議員黃捷。前藍委陳學聖表示,王浩宇是第一位大家罷免成功的不適格民代,今年也可能將成為罷免年,罷免王浩宇的意義在於所有民代從即刻起都要小心,民代只要不貼近民意,甚至背叛民意,就得面對罷免的考驗。陳學聖也不諱言,罷免王浩宇成功, 對於長期在野、氣勢低迷的國民黨也是一劑強心針,對於國民黨目前正在推動的反萊豬連署、以及罷免萊豬綠委,都是種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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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停止罷免才過9天!韓國瑜遭駁回「將提抗告」
罷韓行動7日剛通過第二階段,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才剛委託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遞狀聲請停止罷韓投票,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17日)裁定駁回,理由是法官認為,韓國瑜提出訴願部分並無拖延,不需急著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罷免;且目前狀況也不到需要停止執行的「緊急狀況」,引此將他的聲請駁回。而針對聲請停止罷免遭到駁回,韓國瑜稍早透過委任律師葉慶元回應,表示將提出抗告。葉慶元表示,針對法院法院駁回的理由,表示非常困惑,他提到,韓國瑜是在4月6日透過中選會,向訴願機關申請停止執行,至16日已有10天,並非僅有一週,訴願機關至今均無回應,所以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一駁回聲請的理由,似乎與慣例不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7日裁定駁回,完整理由如下:本院受理聲請人韓國瑜與相對人中央選舉委員會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109年度停字第27號),經審理結果裁定「聲請駁回」,簡要說明如下:一、裁定主文要旨:聲請駁回。二、事實概要:參加人陳冠榮為「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經相對人民國109年1月20日中選務字第1093150038函(下稱原處分)以參加人所提出的提議人名冊,經查對已達法定提議人數,函告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續行連署罷免等相關程序。聲請人認為原處分損害其權利,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及定暫時暫時狀態的處分。並先位聲明:原處分於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終結前,停止執行;備位聲明:禁止相對人針對陳冠榮等人於108年12月25日提議的罷免案續行罷免程序。三、理由要旨:(一)先位聲明部分:1.原處分的性質為行政處分:相對人查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作成符合規定人數的認定,並函告參加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而直接發生確認參加人得以進行罷免案的徵求連署程序,且確認連署期間起止及連署人名冊格式,逾期或未依規定格式提出連署人名冊者,均不予受理等公法上法律效果。故其性質為行政處分。2.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其先位聲明不應准許: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一週,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且亦難認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定的情形。此外本件並無「執行時點迫近、一旦執行完畢,即無客觀可行的保全手段,致暫時性保護措施為無意義」的情形。因此,沒有「緊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過)訴願機關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必要性。換言之,並無「經訴願程序處理,可能會耽擱行政法院最終受理及審查保全請求之時效性」的情形。故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其聲請不應准許。又因本件聲請不具備前述要件,故其餘要件也就無須審酌。(二)備位聲明部分:依行政訴訟法第299條規定意旨,得請求停止執行而獲致暫時性保護措施者,即不得聲請為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的假處分,故聲請人請求本院禁止相對人針對陳冠榮等人於108年12月25日提議的罷免案續行罷免程序,亦無從准許。四、裁定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7日五、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陳心弘、法官魏式瑜、法官郭銘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