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
」 逼供 高嘉瑜 搶銀行 李師科 搶劫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美男遭警逼供17小時崩潰認「弒父」 親姊突致電通知:爸還活著
美國一名男子佩雷斯(Thomas Perez Jr)報案71歲父親失蹤,請求警方幫忙尋找,怎料,警方調查後卻懷疑佩雷斯弒父,嚴刑逼供17小時,導致他崩潰後認罪,更一度試圖輕生。不過當佩雷斯被警方送到精神病院觀察後,他的親姊出面稱父親還活著;但警方不信佩雷斯沒殺人繼續扣留,直到今年5月佩雷斯才洗刷冤屈,獲近90萬美元(約新台幣2955萬元)和解金。綜合外媒報導,南加州方塔納市在2018年發生一起冤案,當地一名男子佩雷斯某天打電話報案,告知警方71歲父親前一晚出門遛狗,超過17小時沒有回家,擔心他出事請求協助尋人;佩雷斯補充說明,父親的狗回來家裡卻不見父親本人,父親的錢包、手機和鑰匙都在房間內。警方抵達佩雷斯一家人住處調查,發現他們家異常凌亂,追問之下,佩雷斯只說他拿走父親的床和衣物,還用漂白水清潔房子,他的行為竟引起警方懷疑,立刻將佩雷斯帶回警局審問。警方懷疑佩雷斯「弒父」,起先佩雷斯都堅決否認,但警方一直說服他犯罪,還表示「你忘了自己殺害父親,但狗狗記得」還揚言已經找到屍體。經過警方審問長達17小時,佩雷斯當場精神崩潰,在誘導性逼供下佩雷斯突然認了「弒父」,稱自己遭父親用酒瓶砸傷頭,才會用剪刀攻擊父親致死;佩雷斯在認罪後被警方送到精神病院要進行72小時評估,但他一度想要用褲子了結性命。在以為案件水落石出沒多久,佩雷斯的親姊姊打電話到芳塔納市的警局,表示父親還活著;原來佩雷斯父親心血來潮,搭車到洛杉磯探望親友,隨後又搭飛機到奧克蘭探望女兒。即便如此,警方仍不死心,因為發現他們住處有血跡,認定他有殺人,強硬將他扣留下來,也讓這起事件浮上檯面,引發社會大眾熱議。不過在後續調查中,並沒有找到能證明佩雷斯有殺人的直接證據,直到今年5月芳塔納市警方和佩雷斯和解,佩雷斯也拿到近90萬美元(約新台幣2955萬元)和解金,洗刷冤屈。◎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謠言謀殺了味精!
德國哲學家康德說:政治是玩弄下的高明騙術~一般民眾真的不易分辨民主政治下的黑與白、是與非!誠如此刻各種美食節目的非專業氾濫、當諸多民眾看了那些收費的美食節目還有網紅美食的報導誘惑,花錢消費之後、受氣、踩地雷,才知道上當了!這讓我想起數十年前的一樁食品冤案!1968一位叫John的醫生!他冒充自己是「華裔醫生」,以讀者投書到《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他說自己在吃完中國餐廳後渾身不舒服,頭痛、心悸、盜汗,噁心、身體麻痺等不適,出現這些症狀,他指責是中國餐廳大量使用了味精造成的。接著他又在《紐約時報》發表一篇沒有實驗數據的報告,說他自己將味精注射到老鼠及恆河猴之後,發現牠們畸形腦神經壞死。接著又爆料孕婦千萬不能碰味精,味精會給胎兒造成大腦發育不良,也威脅孕婦健康。從此「味精」被污名化、成了過街老鼠,甚至被當毒品看待!那麼味精到底是什麼呢?1908年一位日本教授(池田菊苗)他發現他新婚的太太煮味增湯加了昆布、比自己媽媽的好喝多了,經研究發現這類有鹽的昆布中有「麩胺酸鈉」,可以對任何食物提鮮,他開始生產這從大自然萃取的玩意兒、全球行銷發了財。當然廚師為了增添好吃度,尤其是中餐廚師常常過度的使用,咱們廚藝界就流傳一句行話「廚藝不精,猛放味精」!味精因為成分中有「鈉」,少許民眾的過敏體質的確有口渴的反應,競爭者的美國調味料食品公司、開始猛攻日本及台灣的味精製造廠商,瞬間「味精」就此被污名化了三十多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 終於在1995年公佈食用正常消費量的味精對人體無害,而且無任何證據顯示食用味精和任何慢性疾病有關。這遲來的正義卻讓味精污名化了約三十年!當賴清德去祭拜八田與一之後、大家才開始研究那水庫及渠道早在清朝時期就已設置、日本人只是修整之後將嘉南平原增產的農作物徵收去當侵略者戰爭的備糧!更殊不知臺灣95座水庫有87個水庫是民進黨一直醜化的兩蔣父子在位時期所策劃興建的!若要說感謝建設台灣,賴清德是不是拜錯了碼頭?柯文哲被羈押已屆期滿,檢調明顯的違反法源、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押逼供」,但這兩個月鋪天蓋地的利用媒體及特定媒體人,大肆渲染,讓柯文哲的人設黑到了極點。這又讓我們想到《戰國策.秦策二》中的「曾母投杼」,曾參的母親連續聽到「曾參殺人」了,心裡從不可能,一直到信以為真,丟下自己手中的工具,往外逃走,這就是流言可畏的另一證明。此刻的執政黨背棄了制度,破壞了官箴,將人民往戰火邊沿推送,我用「味精」與「曾參」的故事給大家提個醒,千萬不要讓政客把我們當「味精」、當「曾參」給消費了!
女教師「赤裸倒在頂樓」吐血亡!2高中生涉姦殺 入獄15年「未驗出DNA」堅稱無罪
大陸湖南一名女教師15年前被家人發現,赤裸倒在社區頂樓水塔附近,嘴吐鮮血、呼吸困難,最終送醫不治,而同一社區的2名高中生涉嫌姦殺,遭判無期徒刑。不過,由於死者身上並未驗出高中生DNA,2人入獄後也堅稱無罪,又因不願寫悔過書換取減刑,導致2人至今仍未被釋放。根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2009年8月25日,小學英語老師劉女在晚飯後獨自出門散步,將近晚上10時都還沒回家,撥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後,在頂樓水塔附近發現劉女赤裸倒在血泊中,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案發2天後,警方突擊住在同社區的17歲少年謝男,表示謝男與劉女被害有關,而17歲的鄰居劉男也被帶走調查,據悉,劉女以前曾是2人就讀小學時的英語老師。經過3天2夜的審問,謝男和劉男最終坦承「姦殺老師」。起訴書指出,事發當晚7時許,謝男和劉男一同至戶外免費球場,並用手機觀看淫穢影片,此時劉男提出找個女人「發洩一下」,謝男說劉老師經常在天台散步,提議對其下手。後來,2人便攜帶木棍攻擊,隨即進行性侵。不僅如此,起訴書還指控,2人逃離現場回家後,將作案經過告訴父母,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則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行,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部、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2010年8月19日,法院依強姦罪嫌判處2人無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及4年有期徒刑。對於法院的判決,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並不認同,直言「事發後我們都不知道什麼事情,孩子怎麼就成了強姦犯,我也成了包庇犯?」謝男父親表示,當時送驗的物證和樣本中,包括死者連身裙及胸罩上的血跡,還有她身體隱私部位的擦拭物,並對死者丈夫、謝男、劉男進行採樣,但結果均未顯示謝男和劉男的生物遺留痕跡,「DNA檢測結果顯示,劉女胸罩上的血跡係她與另1男性共同所留,這意味著,在這3個男人之外,還有另1名男性」。謝男父親也認為,當時法官判決僅以口供為依據,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持,警方也有逼供的可能,「如果木棍真的是凶器,木棍上應該有指紋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麼重要的證據,卻從未被送去鑑定」,因此堅持要2名少年否認犯罪。2019年,警方根據死者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1未知男性」張男,而法院判他為強制猥褻與侮辱屍體罪,後於2023年獲釋。今年10月17日,謝男父親及劉男母親再次前往湖南省高院反應案情,希望法院能告知關於張男的審判細節及複查結果,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目前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審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若有具體結果,會再進行通知。謝男父親無奈道,2名少年入獄後堅稱無罪,因不肯寫悔過書,均未被減刑,目前刑期仍為無期徒刑,「如果願意寫悔過書,加上減刑,2個孩子今年差不多該釋放了」;他也說,每次去看望兒子,都覺得對方變得沉默寡言,但他仍堅信法律會還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69歲張友驊逝世 曾槓上國防部揭「洪仲丘案」
知名媒體評論員張友驊,因颱風夜滑倒重傷,經多日搶救後仍不幸於10月11日辭世,令他的親友相當悲痛。而張友驊生前也因勇敢揭露「洪仲丘事件」內幕,曾遭國防部威脅提告,並因此被外界封為「驊神」及「驊英雄」。據了解,張友驊1954年12月10日出生於彰化縣溪湖鎮,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曾任自立報系經濟研究室及《首都早報》軍事記者,後來頻繁出現在政論節目中,專注軍事議題分析。由於他曾爆料多起敏感案件,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的貪瀆事件及國軍「洪仲丘事件」,被媒體稱為「爆料天王」。張友驊因在「洪仲丘事件」中的直言不諱引發廣泛關注。當時他在節目中多次披露內幕,國防部隨即指控他發表不實言論,並揚言提告。然而張友驊毫不畏懼,反而挑戰國防部,聲稱若其言論有誤,他將退出電視圈,並進一步指控國防部涉嫌施虐與偽造文書。此外,張友驊對1997年震驚社會的「江國慶案」也極為關注。江國慶當年因遭逼供被錯誤槍決,事後儘管平反,但家屬的傷痛無法彌補。張友驊多次公開為江國慶發聲,對於未能阻止悲劇發生深感自責,並曾表示「名嘴、記者,就是要在這種時候懂得付出、賣命。」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10月3日傍晚6點35分左右,當時張友驊與妻子在住家附近的台北市吳興街巷弄散步,忽然失去意識倒地,頭部撞擊嚴重。張友驊的妻子立刻前往附近派出所求救,隨後救護人員抵達現場,發現他已無呼吸心跳。經現場施以心肺復甦術(CPR)及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救治後,雖恢復心跳但仍無意識,隨即被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進行搶救。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控檢濫權2/首宗持槍搶銀行案致修《刑訴法》保人權 律師:王迎先白死了
律師張耀宇指控,檢方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阻止被告委任律師辯護,甚至刻意通知律師錯誤的開庭時間,卻勸誘被告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獨自接受偵訊,最後為掩飾其不正問訊的方式,還在庭訊筆錄上做不實登載,反指「律師遲到」。張耀宇痛批,沒想到在今日的台灣還會重演過去檢察官凌駕法律,恣意踐踏刑事被告憲法權利、糟蹋律師尊嚴的不堪情事。「這樣等於王迎先白死了嘛!」張耀宇說,《刑事訴訟法》第27條條文經1982年7月立法院修訂「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就是為了防範當年王迎先遭刑求、以死明志的不幸事件再發生。如今檢方故意不讓律師在場維護被告權益,這種行為不是成熟民主法治國家可以接受,「沒想到今日之台灣,竟仍有這種檢察官凌駕法律,恣意踐踏刑事被告憲法權利、糟蹋律師尊嚴,應予強烈譴責。」提起王迎先,就不得不提1980年台灣第一位持槍搶銀行的李師科,他是自中國大陸山東來台的老兵,退役後開計程車為生,當時因為不滿銀行把大筆鈔票放貸給特權,姑息經濟犯罪一再發生,反觀自己犧牲青春捍衛國家,卻落得孤身一人、生活拮据的下場,因此興起搶銀行的念頭。當年他先持土製手槍殺警,奪走警用制式手槍後,等了兩年再持槍搶銀行,得手530多萬元後逃逸。1982年05月13日,台北市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杭立武至王迎先靈前上香致意,並與家屬詢談,了解王生前是否遭刑求。(圖/報系資料照)這起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搶銀行案,震驚社會,當警方偵辦20多天找不到嫌犯時,一名身材外型與李師科相似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遭檢舉是嫌疑人,他被警方逮捕、嚴刑逼供。王迎先不堪遭受身體與精神上凌辱,趁警方帶他前往現場模擬犯案時,跳下新店溪死亡,不久後真正的犯人李師科也遭友人檢舉被捕。王迎先事件後,立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7條修正案,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也被稱作「王迎先條款」。張耀宇認為,因為他的委託人「阿哲」涉嫌充任詐騙車手,而近來爆發多起律師與詐騙集團勾結的事件,他懷疑檢方擔心律師會替詐騙集團串證,因此千方百計不讓律師參與偵查庭;但張認為,依《刑事訴訟法》被告有選任律師的權利,他身為律師受到被告委任是根據法律,即使檢察官認為可能發生不法串證,但也不能因噎廢食,蔑視法律侵害被告的權益,「如果我真的串供,可以事後抓我啊!」「律師的主管機關也是法務部,難道律師是後娘生的嗎?」張耀宇說,檢方先前已偵辦多名涉嫌替詐團串證的不肖律師,每次聲押、起訴,還大張旗鼓開記者會展示「戰果」。但他認為,律師與檢察官的「上司」都是法務部,不應該把律師當成賊來防,阻止被告委任律師,而是要訂定明確的規範,讓律師有所遵循。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曾舜晞與張頌文諜對諜上演精彩攻防 刑訊逼供遭打2分鐘堪稱「近期最慘男主角」
華語劇《孤舟》集結曾舜晞、張頌文、陳都靈、王玉雯等人,緊湊且帶有反轉的劇情,加上在大時代背景下,主角之間的情感糾葛及人性的掙扎,都讓劇集充滿可看性,以陽光爽朗形象受到喜愛的新晉小生曾舜晞透露這是他首度挑戰諜戰劇,也是他入行以來最具挑戰性的作品。曾舜晞因為《蓮花樓》、《田耕紀》等劇聲勢大漲,這次在劇中可以見到他已開始嘗試朝更為深刻、複雜的角色前進,他說:「雙面間諜的設定很吸引我,故事以顧易中為展開,透過他跟每個角色不同時期的互動,觀眾可以看見他的轉變,是個偏成長型的角色,從一開始的慌張、不知所措到堅定信念,這個過程詮釋起來難度很大。」他剖析角色就像幼鷹,還沒做好成為雄鷹的準備就被推向了孤立無援的境地,獨自應對詭譎複雜的戰鬥,並坦言剛開機時,他也陷入了極度的痛苦,雖然已準備好打碎、重塑自己,但仍覺得自己沒有足夠的力量去承受角色所歷經的煎熬。曾舜晞在劇中比較少動作戲,笑稱因為自己都只有挨打的份,一場被刑訊逼供的鏡頭,拍攝時他挨打近兩分鐘,把痛到顫抖的小細節也演了出來,讓粉絲紛紛表示看過完整拍攝過程後更心疼顧易中了,在拍攝訓練場戲份時,他則遭呼巴掌及拳打腳踢伺候,甚至還中槍差點小命不保,堪稱是近期最慘男主角,他說:「應該不只是我,觀眾也很期待顧易中在面對絕境時,會如何去做出抉擇,好洗清自己的冤屈,他武力值不高,隨時隨地都在絕處逢生,我很喜歡他觸底反彈的那股勁。」此外,因為在劇中有多場情感爆發的戲份,他透露自己在拍攝重頭戲前都會狂吃巧克力,「怕自己腎上腺素升太快。」為了活下去,張頌文不擇手段出賣愛人、背叛組織,是一個利己主義者。(圖/iQIYI國際站提供)劇中,跟曾舜晞有最多對手戲的是去年在《狂飆》中扮演反派「高啟強」爆紅的張頌文,這次扮演90號特工站站長「周知非」,為了活下去,不擇手段出賣愛人、背叛組織,是一個利己主義者,而他的角色需要在複雜多變的環境中保持冷靜,同時又要處理內心的矛盾與壓力,他透過細膩的演技把角色的情感變化演繹得真實且富有說服力。自認是張頌文小迷弟的曾舜晞表示拍攝過程中帶給他最多啟發的人就是張頌文,「雖然劇裡我們一直在針鋒相對,但是戲外張頌文老師會帶著劇裡的所有年輕演員去瞭解該如何更自由地去表達劇裡的人物狀態,真的很感謝他,我認為他扮演的周知非,沒有危險只有迷人魅力,我們在拍攝現場還會相互投餵,分享美食。」該劇以1941年的蘇州為背景,劇情描述曾舜晞飾演的海歸建築師「顧易中」因為捲入一次失敗的營救,被誣陷為叛徒導致眾叛親離,身陷危局的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潛入90號蘇州特工站,遊走在各方勢力之間,持續不斷地秘密蒐集情報,多次營救同夥於危難之中。《孤舟》正在愛奇藝國際版(iQ.com)熱播中。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警懸賞200萬…運將「被誣李師科」遭逼供 立法院緊急修法派辯護人
1982年4月,台灣發生首起銀行搶案,當時55歲的李師科持槍闖入土地銀行,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不僅引起社會震撼,更驚動了最高元首。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冤死。此後,立法院通過《刑法》修正案,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搶案發生23天後,外型、口音、姿態皆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遭到貪圖懸賞獎金的女兒男朋友「大義滅親」舉報。由於王迎先的計程車顏色與李師科一樣,家中甚至有與李師科遺留的棉被相似圖案的被單,當時警方認定王迎先就是李師科,認為不斷否認的王迎先沒說實話,刑事局肅竊組警官詹俊榮、偵查員謝文昌、洪福川、陳奕煌、周桐明又急於破案,因此非法拘禁、刑求逼供,而不堪暴行的王迎先最終竟然承認搶劫土地銀行。5月7日凌晨3時,王迎先終於離開刑求噩夢,被警方帶出門找尋犯案工具以及贓款時,趁著警方不注意,他刻意墜入新店溪中。在王迎先跳水後不久,真正的搶匪李師科於和平西路的住宅,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逮捕;而在李師科被捕後,高雄縣彌陀鄉(今高雄市彌陀區)又出現銀行搶案,這才還了無辜運將一個清白。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由於「王迎先事件」的發生,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至於當初刑求王迎先的警察,自此開始逃亡,其中陳奕煌逃至梨山,經過1988年和1991年2次減刑,才出面投案;詹俊榮則持假身分逃亡奧地利,後轉至中國大陸。◎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李師科殺警搶銀行竟還有人祭拜 省議員這理由為其立像
退伍老兵李師科40年前持槍洗劫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成為台灣治安史上首位銀行搶匪。不過,李師科當年聲稱因看不慣社會權貴才搶銀行,加上他把搶來的錢濟助友人,因此在他死後,竟然有人將當作廟宇門神供奉,但也有一說此舉是為了諷刺時政。據了解,位於新北市新店區花園新城社區附近的「無天禪寺」,以將李師科當門神而著名。「無天禪寺」為台灣省議員王兆釧與親友共同創立,原名「無天寺」,主祀釋迦牟尼。廟宇落成後不久,王兆釧在寺前樹立廖添丁、李師科塑像當門神,理由是廖添丁在台灣傳說是劫富濟貧的「民族英雄」;而李師科將搶來的錢濟助友人,也算「現代英雄」;另一說法則是王兆釧為了諷刺時政、凸顯國民黨政府威權而樹立。新店「無天禪寺」供奉李師科。因李師科之故,無天禪寺又被稱為「李師科廟」,在民主進步黨成立前,一些黨外運動人士也常在此討論時政。儘管廖添丁與李師科的塑像引人側目,廟名聳動,但開寺以來並未引來更多香火,也無沙門、女尼進駐。多年前報導指出,原先來參拜李師科的都是退伍老兵,後期則有一般香客,如今名氣已不再響亮,參拜者逐漸減少。而李師科案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
逼宮內幕曝光!總統辯論會就是個「局」 傳民主黨大老威脅拜登「不退選就罷免」
美國現任總統、民主黨籍總統候選人拜登於21日砸下震撼彈,宣布在考量「民主黨與美國的利益」後,決定退出2024美國總統大選。拜登不僅創下美國歷史上罕見紀錄,甚至引起外界譁然。而就有媒體爆料指出,拜登之所以退選,是因為受到黨內大老威脅,指稱如果拜登不願意退選「就強行罷免總統職務」。根據《紐約郵報》報導指出,一名與拜登家族交好的消息人士向《華盛頓郵報》表示,其實逼宮拜登的計畫,早在民主黨內醞釀數週之久,中間過程中,拜登不時表現出憤怒、偏執與挫敗的神情,但還是一直頑固地與民主黨的高層對抗。該名消息人士也提到,其實讓拜登大為出糗的總統大選辯論會,也是逼宮計畫中的一環,當時民主黨讓拜登參加現場辯論,目的就是要讓拜登在現場展現出困惑的姿態,進而讓民主黨的黨員相信拜登無法擔下角逐總統的大任。即便在辯論會後,外界開始掀起要求拜登退選的聲浪,但拜登依舊堅持繼續選到底。直到這時候,民主黨內有大老出言威脅,指稱如果拜登不願意退選的話,將會引用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來強制他下台。據了解,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主要是提及正副總統的職權,以及面臨空缺時的繼任程序。而當中第四款明文寫到「當副總統和行政各部長官或國會以法律設立的其他機構成員的多數,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聲稱總統無法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時,副總統應立即作為代理總統承擔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也就是說,當時黨內大老就有意讓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取代拜登參加總統大選。而後續拜登就於21日宣布退選,更點名賀錦麗接任,成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但消息人士表示,其實民主黨內對於繼任人選尚未有定數,黨內也有支持亞利桑那州參議員、前宇航員凱利(Mark Kelly)角逐候選人的聲浪。報導中也提出,其實在總統辯論會結束後,由於拜登在現場的不利表現,讓拜登次子杭特開始參與到拜登的日常事務中,杭特甚至堅持參加每一次的會議,不論這些會議正式與否,因為杭特認為,總統辯論會就是有人陷害拜登的證據,杭特甚至注意到,許多民主黨的成員並沒有支持拜登。
張書偉剛結婚長腿前妻就找上門 他驚慌失色直呼真的不認識
在家庭生活喜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2》中以「發貴」一角深入人心的張書偉於9日舉行婚宴時準備了「珍賀齋」桌,導演鄧安寧、製作人陳慧玲和演員鍾欣凌、洪都拉斯、于子育、王少偉都到場獻上祝福。鍾欣凌見到張書偉直呼:「是真的結婚耶!不是戲裡面。」沒想到張書偉笑回:「所以我等下不會...,還沒播還沒播,下禮拜。」差點將未播劇情爆雷。黃姵嘉面臨婚姻危機。(圖/公視)最新劇情來到發貴的感情發展,張書偉在劇中和黃姵嘉飾演的小鷗湊對,兩人開始著手準備婚禮,沒想到出現一名來自夏威夷的長腿女人,身高一百七十公分的她還有模特兒衣架,外型超亮眼,她表示自己關注發貴的消息很久了,專程從夏威夷回來見他,讓發貴聽聞後直呼不認識,卻藏不住驚慌的神情,小鷗察覺發貴有事瞞著她,跟大美討論後,猜測長腿女人就是發貴的前妻。張書偉透露:「在《婆婆》第一季時,如果大家夠仔細或印象夠深刻,有個線索是發貴其實是有結過婚的,不過他跟前妻很久沒聯絡了,第二季這個伏筆就拋出一個震撼彈,也就是那個前妻回來找發貴跟小鷗,要破壞兩人的感情,這次發貴的危機就是該如何去處理跟前妻的婚姻關係,還有如何去安撫小鷗,讓小鷗接納發貴。」網友看到也說:「前妻真的埋梗太久了。」沒想到第二季竟然出現這條故事線,讓大家又驚又喜。對於發貴這個角色,張書偉認為和自己最大的相同點就是「執著」,「發貴為了想要保住餅店很執著,為了要留住小鷗也很執著,我私底下也有執著這一面,假設我喜歡一個東西,我就會很執著的想要完成它,發貴是一個無法一心二用的人,我自己也是。」戲裡戲外都勇敢追愛的他也認為一段感情裡「誠懇」是最重要的事,「不論追求結果是否如你所願,要讓對方能夠接納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誠懇地對待對方,即便最後你沒有追到,對方也不會覺得你是一個很糟、很不OK的人。」黃姵嘉形容發貴是個很木頭的人,在處理感情方面比較遲鈍,再加上前妻個性強勢,發貴當下一定不知道該怎麼辦,「這件事對小鷗來說也是個轉折,第一季小鷗的目標是要拯救餅店,第二季是遇到這些出乎預期的意外,她該如何重新面對自己,然後整理自己,所以很多心情是對內的,不再是那麽對外,其實也花滿多時間,去試著更深度地進到小鷗的內心裡面。」她也鼓勵正在追求夢想的女性要勇敢,以及一定要誠實問自已:「這是你要的嗎?不要含糊的就過去了,也不要管幾歲,我覺得年紀真的不是重點,只要你有真正想做的事情,就勇敢去做,只要踏出第一步,你就知道其實很多恐懼都是想像出來的。」同樣遇到感情難關的還有蘇家大哥蘇秉忠(Darren 飾),他與國中同學宜嘉(高伊玲 飾)竟約會約到旅館,差點越線的兩人因秉忠「中年危機」急煞車,決定將心意藏在彼此心中。而一婆(丁也恬 飾)也決定要常住在一哥(洪都拉斯 飾)家,對彩香(鍾欣凌 飾)來說簡直晴天霹靂,但她換位思考,認為要體諒一婆孤苦一人無依無靠,更親手修復了慕蘭園招牌,幫忙找到慕蘭園前管理人「阿聰」,在逼供之下,阿聰才坦白一婆心愛的蘭花都已經沒了。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17歲少年被桃警刑求逼供「電擊棒凌虐1小時」 涉案3警移送法辦
桃園市議員「村長」詹江村22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時,居然對一名未成少年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時間長達1小時,造成這名未成年遍體麟傷,質疑警方此舉猶如「KK園區翻版」!針對少年的指控,桃園警分局表示已依法將3名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令相關人士也自請處分。少年秀出遭到電擊棒、甩棍、鐵盒所打的多處傷痕。(圖/詹江村提供)根據詹江村表示,2月18日晚間9時許,這名17歲的黃姓少年日前途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莫名被指控涉及擄人勒贖案,當時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警指控黃姓少年涉及擄人勒贖案,在所內偵訊室、吸菸區等地,以電擊棒、甩棍、鐵盒,輪番刑求,時間長達1個多小時,造成黃姓少年滿身傷,少年雖未犯案,過程中仍向警察說對不起。詹江村痛斥,少年被員警刑求應掌握相關事證,足以送地檢署法辦,但警方卻找不到報案人及被害人,無中生有的加害人打到遍體鱗傷,最後在無證據下並未移送只能直接放人,難道這是「KK園區」的案發現場嗎?據黃姓少年表示,過去曾有過交通違規和深夜未歸紀錄,但絕對沒有和警方或任何人結怨,更否認涉及擄人勒贖,少年已於20日驗傷、21日赴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湖山派出所,向涉刑求員警提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罪。針對少年指控,桃園警分局回應,針對3名員警執法過當說明如下:1.經本分局調查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2.警方對違法員警從重懲處並追究主管責任,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並對受害之當事人、家長及社會大眾深表歉意。3.加強員警再教育,要求同仁執法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
李明珊認愛! 186公分新歡身份起底
直播天后李明珊離婚恢單後桃花不斷,過去被問到感情僅承認追求者不少,如今歲末年終與媒體餐敘到深夜突然聊開了,人來瘋的她決定送給全場一份新年大禮,把剛交往不久的男友Tommy悄悄請到現場,突如其來的霸氣認愛,讓全場歡聲雷動驚喜不已。身高186公分高大帥的Tommy,現年36歲,比李明珊大6歲,是台中知名髮廊「Goddess女神殿」的老闆,有台中髮型教父之稱,李明珊最新深獲好評的短髮造型正是出自男友的作品,被媒體猛虧:「好好喔!弄頭髮都不用錢了,難怪最近變這麼美,談戀愛了。」2人因弄頭髮結緣,今年正式交往。(圖/穩達娛樂行銷提供)Tommy第一次亮相就被大批記者聯手逼供,顯得有點手足無措,他坦言兩人認識是在去年,李明珊喜歡嘗試變髮,她去預約但一開始並沒有指定設計師,Tommy當時也不知道她是誰,後來是透過店內設計師介紹才知道她是直播天后。Tommy透露是直到中秋節才主動跟明珊聯絡想購買海鮮食材,但正式交往則是在今年,大約才1、2個月。問Tommy是何時喜歡上李明珊?他靦腆的說:「喜歡的感覺其實是說不出來的。」眼見媒體越問越細節,李明珊忍不住幫腔:「拜託你們饒了他啦!」至於她欣賞對方的原因:「他滿貼心的,滿聰明的,對美髮事業也很積極向上。」也承認有帶兒子給Tommy剪過頭髮,誇讚Tommy幫小孩剪髮很有一套。至於是否考慮再婚?她則語帶保留,畢竟才剛經歷一段挫敗的婚姻,家人對於她的感情更為保護,換言之還得經得起家人的把關。況且戀情剛起步,需要時間多相處和觀察,現在就屬於正常交朋友階段,強調並不會再沖婚頭。
司法內戰2/冤獄補償20年賠7.6億 蘇炳坤入獄900天:我的人生廢掉了
「我的人生廢掉了!」「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我失去的青春」,首位獲總統特赦、又經再審獲判無罪確定的冤獄苦主蘇炳坤,曾遭重判15年徒刑、被司法關押近900天,一度成為「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重刑犯,好不容易洗刷清白卻已垂垂老矣,從當初36歲事業有成的家具店老闆,變成72歲打工的老人家,雖然政府給他445萬5000元補償金,可是被冤案纏身32年的他,美好的人生早已遠離。政府1959年制定《冤獄賠償法》,希望人民遭司法誤判、自由被拘束時,能獲得適當賠償平復冤屈。法條規定,原則上冤獄每天賠償3000到5000元。2010年初,大法官第670號釋憲案出爐,宣告《冤獄賠償法》違憲,認為當事人就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補償。司法院和立法院根據釋憲意旨,2011年聯手修法通過《刑事補償法》,2023年12月5日再進一步修法,規定不論當事人責任輕重,冤獄每日最少補償3000元,而且連外國人也能請求。空軍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槍決冤死,江母王彩蓮(右)手捧兒子遺照頻頻拭淚。(圖/報系資料照)可是修法就能真正平復冤獄被害人及家屬的苦痛嗎?1986年3月間,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銀樓老闆遭砍傷並遭搶走金飾。疑犯郭中雄被捕後,在警方刑求下誣指前僱主、傢俱店老闆蘇炳坤是共犯。蘇歷經警方刑求仍不屈喊冤,經時任檢察官林恩山起訴後,一審判決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改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司法認定蘇是搶劫重刑犯。諷刺的是,新竹檢警幾乎都知道蘇炳坤是冤枉的,檢方特別指示警方不要逮捕執行,10年後,蘇炳坤才因到長庚醫院看病,遭桃園警方逮捕入獄,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歷經4次非常上訴、4次聲請再審都遭駁回,終於在2018年8月8日獲高院再審庭判決無罪,宣判時審判長周盈文對蘇表示:「你的委屈苦難會換來進一步的司法改革,我們會從你案件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落實人權保障。」更悲慘的冤獄,則是發生在1996年9月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的謝姓女童,在營區廁所內遭姦殺,事後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最終槍決冤死,全案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江家也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餘元賠償金,但至今仍查無真兇,江國慶也沒有機會活著喊冤,江國慶的父親2010年因病離世,來不及看兒子洗刷冤屈。白髮蒼蒼、年逾古稀的江國慶母親領取了1億多元補償,又有甚麼用。司法院和監察院統計,近20年來冤獄賠償件數1976件,金額高達7.6億元,其中2002年至2010年間,全國冤獄案件1073件,賠償金額4億959萬餘元,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刑事補償事件案件數903件,補償金額3億5292萬餘元。
吳亦凡二審重判13年 母發長文護子「上訴到底」: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
中國男星吳亦凡捲入性侵風波,日前遭二審法院維持13年徒刑附加驅逐出境判決。對此,吳母吳雨透過兒子旗下公司官方微博「20XXCLUB」發出長文,誓言要替兒子討回應有的正義。吳雨在聲明中第1點先向大眾道歉,「吳亦凡有今天,我有錯,是我在孩子執意退出演藝圈時因虛名力竭阻攔,我對虛名的執念造成了孩子的叛逆」,接下來話鋒一轉替吳亦凡辯護。吳雨在接下來的4點指出,3個受害者都是成年人,被侵害後都沒報警、沒物證、只有口供,且3人都在與兒子性行為後向別人炫耀,「3人及經紀人馮某的口供影片有嚴重被逼供、誘供」,其中1人被審問5次,每次長達10幾小時,期間還被拍桌、辱罵、怒吼,讓原本覺得你情我願、沒有受傷害的「被害人」哭著改口被強姦;更離譜的是,法院竟不採信另個女子表達自己當時清醒,且自願發生性行為的書信及口供。吳亦凡母親吳雨發文護子。(圖/翻攝自微博)吳雨續指,自己在不熟悉法律情況下,被別人欺騙誘導報警,「我有錯我認罰,孩子肯定也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並在第4點表示,此案的主辦人員已在今年因為嚴重違紀被處理,「我孩子的案子是否也存在違紀,如果存在,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難道我們對強姦案的判罰標準如此簡單可笑嗎」、「一個可以毀掉人一生的強姦罪全憑女方口供定罪,我不服,我也是女性,女性的確應該被保護,但這起案件的保護方式我不敢苟同」。最後,「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申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吳亦凡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一審宣判後,吳亦凡提出上訴;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24日)上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女童幼兒園遭性侵 孩子「老師手伸我褲子」揭穿…幼兒園長之子收押禁見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男老師,涉嫌以講故事為藉口,先後性侵園內6名女童,而整件性侵事件之所以被揭發,是有被害女童跟媽媽聊天時提起:「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家長才驚覺有異,急著帶女兒報案驗傷。檢警後來陸續找到其他5名女童受害,台北地檢署後來依對未成年違反意願猥褻及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狼師,昨天(16日)接案審理後,裁定將這名男老師羈押禁見。據了解,這名對幼兒園女童伸出狼爪的男老師,年約30歲,他是該幼兒園的園長之子,到園授課約2年時間,受害的女學生,多是年紀僅4、5歲的幼童。而該起案件之所以被揭穿,是一名一名女童在家中跟媽媽在睡前聊天,比手畫腳對媽媽透露,「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童言童語說出自己遭侵犯的過程,讓媽媽當場氣到把孩子帶到台北市婦幼隊報案並驗傷。後來案件爆發後,發現園內受害的女童不只一位,還有女童問家長:「老師會是壞人嗎?為什麼這樣做?」檢警隨後拘提這名男老師到案,他雖然有坦承犯行,但又否認性侵情節,並辯稱是為了換取交保機會,才會認罪。而於幼兒園的園長疑似為了怕影響招生,還開說明會跟家長說明,男老師遭逼供,並揚言要對將此事公布在網路上的家長提告。而檢察官審理此項案件時,根據受害女童的指述,及影片等相關事證,最後認男老師的確多次趁著女童坐大腿上時,對女童做出侵犯動作,依法提起公訴。目前案件經移送台北地院,法官訊問後,裁定將男老師羈押禁見,昨晚已解送台北看守所。◎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警專一言堂1/他為學生爭伙食費遭網軍圍攻 親弟被長官鎖門逼供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日前才被指控「花公帑養網軍」,近日又被爆出有隊職官在網路平台上以筆名發表文章,指學校於疫情期間實施遠距教學,卻未將伙食費退還給學生,事後竟遭到學校「網巡小組」圍剿,就連他同在警專工作的弟弟,也被3位長官以「關心」之名,鎖進小房間訊問,想追查發文者是否就是他哥哥。本刊接獲爆料指出,警專該名隊職官A員(化名)本是網巡小組創辦人之一,其創立目的本為於網路上發現相關負面文章後,可在與上級討論後以官方名義留言回復,預先進行危機處理,未料網巡小組之後竟然變調,校方同意小組成員針對負面文章消息得以「非官方名義,以貼近學生角度及觀點等方式,引導正確風向」,此作法等於是授權網軍帶風向,讓他痛批培養未來警察的搖籃竟然淪為白色恐怖一言堂。A員指出,前幾年警專受到疫情影響,為了師生健康,許多實體授課改為遠距教學,因而無法對學生供餐,本應改對學生發放伙食費,且同為警校體系的警大早已將伙食費發放還給學生,但警專卻遲遲沒有動作,他屢次在教職員工座談會等提出相關意見,卻不被重視,只好改用筆名「飛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希望藉此引起學校重視,未料卻遭網巡小組盯上。網巡小組成員發現該篇文章後,假扮成學生身分,在底下留言諷刺其「可悲」、「就算不能為校爭光,也為警專留一點面子好嗎、出書我看很難,出山(台語)比較快」等語攻擊。諷刺的是,該名匿名留言的網巡小組成員去年還獲頒內政部模範警察獎,事後當A員找上該名模範警察對質時,對方卻表示出山的意思是「要他走出心中的山」,讓他完全無法接受。隨後A員也開始受到學校打壓,先是以釐清其筆名的名義將其調職,隨後又假藉「關懷」名義,由3名長官將A員同為警職且在警專上班的弟弟帶進小房間團團圍住「鎖門逼供」,不斷詢問「飛星是不是你哥哥?」最後還是母親向校方嗆聲再不放人就報警,才將其弟弟解救出來。警專一位隊職官表示,學校3名長官假借關心,對他同在警專的弟弟鎖門訊問,有如一言堂。(示意圖/本刊繪圖組)更誇張的是A員竟收到法院通知,因為他先前在網路上所發表有關伙食費的相關文章,被總隊長反過來提告妨害名譽,而總隊長竟然向學校申請「因公涉訟」,聘請3名律師對他提告,讓他也忍不住質疑,「總隊長現在是代表學校還是代表個人對我提告?」對此,警專學生總隊回應表示,有關該名隊職官指控其弟弟遭到三名長官強押進小房間上鎖訊問,只是大隊長為關懷所屬區隊長權益,提醒未來應注意事項之訪談,同時了解相關幹部之處置結果,並非行政調查,且該空間為開放式辦公室,當時也有其他同事在場,並非該名隊職官所述之關押訊問。學生總隊指出,該名隊職官控訴總隊長在主持晚點名時,當著全校師生面前痛罵他,只是總隊長對網路匿名者「飛星」所做出的言論進行說明,何況當時「飛星」身分並未查明,是直到北檢偵辦後才確認飛星就是校內隊職官之身分,且當時也無指名道姓,明確點出是何人,並無痛罵該隊職官一事。學生總隊強調,有關警專網巡小組只是為了針對學生網路發言建立預防機制,適時澄清,避免形成負面議題,成為媒體焦點,並沒有扮成網軍帶風向之相關情事。警專也透露,學校的投訴管道暢通,投訴案件均積極處理,案件均為舊案重提,相關案件均已對當事人回覆在案。出面爆料的警專隊職官表示,針對他發文的留言者是頂著警專名義的網巡小組成員。(圖/翻攝自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