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立法
」 收賄 立委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稱可幫廠商遊說立委 「白手套案」郭克銘無保請回
「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在立委白手套案終獲緩刑,但他涉嫌在2016到2017年間,向資訊類廠表示可以幫忙遊說立委拿標案,藉此收了數百萬元,台北地檢署16日約談郭克銘、立委廖國棟的助理丁復華等6位嫌疑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郭克銘無保請回,丁復華跟孔姓廠商,分別以35萬跟15萬元交保,其餘人等也請回。此次是郭克銘三度被搜索,之前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要取得sogo經營權,找郭克銘請立委辦公聽會修法,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和郭克銘都認罪。郭克銘一審被判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而丁復華變成汙點證人,被判1年10個月,緩刑4年。據了解,這次被約談者有郭克銘、丁復華等人,沒有立委或民代。郭克銘在2015年間,向一家資訊廠表示,他可以幫忙遊說立法委員幫忙拿到政府標案,但在2016年到2017年間拿了數百萬元,卻沒有履行承諾。另外也有2家廠商找丁復華幫忙,但丁復華也同樣拿錢後沒辦事。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郭在2016年到2019年間政府推動促轉條例期間,跟政治受難者遺族說他能幫忙民代修法,拿回失去的土地,藉此要了500萬元,但之後也是拿了錢就沒下文,檢調去年7月約談郭,20萬元交保。
接見公督盟成員 游錫堃建議:參考美國制度遊說立法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8日)接見「公督盟」幹部,除了感謝公督盟對於立委的監督外,也指出立法院已設有「國際事務小組」的臨時性任務編組,作為立法院中的小外交部,進而能更全面推動國會的國際事務。游錫堃在立院秘書長林志嘉、顧問洪慈庸及法制局陳清雲局長、秘書處吳慧玲處長等人陪同下,接見公督盟理事長吳鯤魯理事長及幹部一行16人,雙方就《遊說法》、國會改革、國會外交、國會預算、法制改革等議題交換意見;游錫堃說,公督盟對台灣國會的貢獻比他本人還要多,很多法案都源於公督盟之倡議,而公督盟對於立委的評鑑,監督委員並促進委員自律,是國會進步的重要機制,他也建議,對行政機關或是法案改革,可以參考美國遊說制度,向黨團及立委進行遊說、共同參與立法。游錫堃回應公督盟對國會外交的關注時表示,雖然目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立法院推動國會外交並沒有因此停滯,立委也成立許多與外國國會的國會聯誼組織;過去同一個國家在立法院可能有兩三個聯誼會,但考量外交工作需要行動一致,因此自本屆起便協調成「一國一聯誼會」的原則,期待在疫情結束之後能夠有更好的發揮;另外立法院已設有「國際事務小組」的臨時性任務編組,未來也希望變成國際處,作為立法院中的小外交部,進而能更全面推動國會的國際事務。對於立法院遷建議題,游錫堃則表示,原盼在他任內四年,至少能夠完成選址,不過,回歸立法院的合議制度,需要有公開透明的程序,也必須先釐清主客觀條件及現場勘查地點,才能有更進一步動作。吳鯤魯表示,肯定游錫堃推動國會透明化、國會公民教育及國會頻道2.0,並啟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讓立委資訊更加透明,也呈現立委及關係人承接標案之交易方案,讓開放國會更推進一步;他認為,台灣受到國際社會肯定,國會外交推動也很順利,相信疫情結束,國會外交一定會展現成果。
邱垂貞渉收賄案纏訟13年 第5次發回高院更審
24年前中藥商公會全聯會行賄立委案、纏訟13年多,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認定邱垂貞涉收賄500萬元遊說推動修法,今年初依「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判刑3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必須釐清收錢與立委職務有無對價關係,25日撤銷有罪判決,第5次發回高院更審,繼續纏訟。本案是因中藥調劑權1993年被修法刪除,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調劑,時任中藥商全聯會理事長的徐慶松,被控向地方公會募得3900多萬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向時任立委邱垂貞等人送錢,成功遊說立法院在1998年通過相關的藥事法修正案。遊說修法 胞兄拿中藥商500萬2008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8名前任及當時的立委李俊毅、趙永清、許舒博、馮定國、廖福本、邱垂貞、林光華、陳鴻基,但台北地院一審,只有廖福本、邱垂貞被判刑,其他6名立委都獲無罪判決。上訴後,高院逆轉改判8名立委都有罪,之後案件不斷在二、三審間來回,2013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收賄,判決無罪確定;廖福本因死亡判公訴不受理。林光華、馮定國、許舒博也陸續獲判無罪確定,遭起訴立委中,僅邱垂貞官司訴訟中。使得歷來涉及立委貪瀆案件,都是經過不斷纏訟、拔河,若超過8年,依速審法,一二審有兩次無罪,很難上訴三審,最後無罪判決多,「刑不上立委」讓外界側目。多人無罪 被酸是刑不上立委高院更三審認為,中藥商交付給邱垂貞已逝的哥哥邱茂雄500萬,曾明白表示要求邱垂貞支持修法;邱也在修法過程中「誓死抗爭」,完成中藥商請託之事,構成收賄罪。更四審也採相同見解,並斥責邱垂貞利用推動修法牟利,將他判處3年10月徒刑。邱提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公會主張500萬是政治獻金,這些錢是獻金或賄款?更四審沒有論述清楚,況且中間人向邱表示錢是「寄付」(台語),只是單純請託幫忙,原判決也未交代錢是否為行賄的「前金、後謝」關係。最高法院還認為,更四審對邱有利證據未調查,另也須查明他收了錢後,是否比別的立委更拚命幫忙,與送錢的人之間,有利用立委職務達成對價關係,才符合收賄罪構成要件,因此撤銷邱的有罪判決,發回更審。
立委收賄案還老柯公道 鄭宏輝指徐永明保送自己人任召委
在SOGO經營權之爭中,多名立委疑涉收賄遭檢方偵辦,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民進黨立院團黨具備「立院防火牆」功能,少數立委就算有意護航特定立場,也會被擋下;行政院政務顧問鄭宏輝更指出,此案讓外界明白2018年《公司法》修正中「溯及既往爭議」的幕後真相,還給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一個公道,更指前立委徐永明在選舉經濟委員會召委時「保送」,讓涉案的蘇震清與陳超明都當上召委。鄭運鵬在臉書撰文指出,重大的法律修正案送入立院時,常隱含了各種立場的利益,其中包括有利行政機關、方便文官體系,也可能代表特定利益團體,而這些團體也不僅限於商業或金錢利益,各種公益團體也是其中之一。他說,立院黨團扮演耳火牆的角色,不只需要夠內行的黨團幹部才能看清這些背後的利益,更需要勇氣扮黑臉。鄭運鵬說,「是要有笨蛋必須擔任這種倒楣的防火牆角色,我必須說,柯建銘總召是一位最稱職的民進黨團阿信!」鄭運鵬指出,柯建銘甚至會跳出來直指利益衝突核心,甚至指著對方在幫特定業者,讓他心中暗想「有必要講這麼明嗎?」鄭運鵬說,柯建銘還會告訴他「這會被罵,你是區域立委,不用出面講這個,我來就好!」鄭運鵬感嘆,包括他自己在內的黨團幹部防火牆,一定會引火上身,可能會「被罵到一文不值,甚至斷送政治生命」。曾多年擔任立院助理的鄭宏輝指出,2018年《公司法》修正草案在立院進行討論時,柯建銘基於尊重法院判決、非特殊目的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不針對個案的普遍性原則,主張《公司法》第9條第4項不應溯及既往,在當時卻讓柯建銘受盡攻擊,這次涉案立委廖國棟要求條文要回溯適用SOGO經營權案,這樣才能「追求公平正義、修正錯誤」;而以徐永明、黃國昌為首的時代力量立委更強力攻擊修法草案,放出等同溯及既往的修法內容,並召開公聽會、在網路上帶風向,「把柯建銘塑造成官商勾結的喬事大王」。鄭宏輝指出,李恆隆方不僅花費大量金錢心力遊說立法草案,連立院組織都有預先謀劃,當時主審《公司法》的經濟委員會有15席立委,要選出2名召委,如果徐永明投給民進黨,3個5票就有機會3抽2,結果徐永明明知無法當選還投給自己,造成保送國民黨1名召委,最後當選的兩位召委就是涉案的蘇震清與陳超明。他指控,徐永明就是用票投自己的方式「保送兩位自己人上任」。鄭宏輝說,柯建銘仍時時緊盯修法進度,因此被視為眼中釘,在新聞媒體和網路上修理柯建銘,影射他勾結遠東集團,在李恆隆涉嫌行賄徐永明等人被揭發的這一刻,才還給柯建銘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