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鈔女
」舞廳業者被控密謀劫運鈔女千萬 結局大逆轉
5年前Uber的鄧姓女司機開車載送3400萬元現金,不料被3名搶匪搶走現金,檢方起訴指控,幕後主使者新加坡舞廳經營者郝廣民,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以證明郝男參與犯罪,判他無罪確定。檢方起訴指控,2018年10月29日晚間,開Uber的鄧姓女司機與同車王姓女子替地下匯兌業者護送現金,郝廣民是新加坡舞廳股東及經營者,他指示劉姓、王姓及林姓男子(判囚9年半確定)趁2女停車購買鹽水雞之際,共同強盜車內現金。劉、林頭戴棒球帽、配戴口罩,分別進入車輛之駕駛座及左後乘客座,並由林手持刀具1把揮舞,由劉將王女強推下車,因王下車後仍以手拉住車身並高聲呼喊搶劫,林男於是持該刀具抵住王背後迫使其鬆手,並與劉強行開走車輛。劉等3人強盜車內約3400萬元款項得手後,將車輛棄置後離去,並將強盜所得贓款帶回租屋處(因移車過程過於匆忙,有200萬元現金贓款遺落車內),警方獲報後陸續將王、林2人逮捕到案,另對劉男發布通緝。檢方起訴指控,幕後主使者是郝廣民,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夥攜帶武器強盜罪將郝男判刑10年,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逆轉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仍認為依檢察官所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郝有參與強盜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被控搶運鈔女2362萬元 幫派大哥二審逆轉無罪
38歲鄧姓UBER女司機受委託運送2千多萬元現金,鄧女載著在北市新加坡舞廳上班的王姓女友一起運鈔時,遭3名歹徒持刀搶車劫財,檢警追出幕後主謀是有幫派背景的新加坡舞廳大股東郝廣民,台北地方法院依攜帶武器強盜罪將郝男判刑10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還可上訴。高院認為,依照卷證資料的證據無法認定郝男親自參與犯罪,全案只有其中一名搶匪林姓男子片面指述,不足以證明郝是強盜案主導者,況且林男前後證述不一,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郝的犯行,因此改判無罪。2018年10月29日晚間,開Uber的鄧姓女司機與同車王姓女子替地下匯兌業者護送2362萬元現金,王姓、林姓、劉姓搶匪趁鄧女停車購買鹽水雞之際,跳上駕駛座連錢帶車開走,警方獲報後陸續將王、林2人逮捕到案,另對劉男發布通緝。林男認為幕後主使者「該給的沒給」,2大袋現金只分得百萬元,心有不甘,向警方供出幕後主使者是郝廣民,警方進而鎖定郝男行蹤,最後在屏東將他逮捕。
五分埔3000萬搶案 2劫匪遭判刑主嫌仍待審
台北市五分埔商圈前年發生3000萬元現金搶案,劫匪王璟澄、劉姓男子2人趁運鈔女子買消夜的機會,持刀搶車得逞,再由同夥林東賢接應。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王、林2人,台北地院28日分別判刑7年4月、7年10月,可上訴,劉男仍在逃亡中。檢警調查,從事國際黃金買賣的涂姓業者,去年10月29日委託UBER鄧姓女司機,到長安西路、南京東路2處地點收款3000萬元,鄧女找來王姓女密友陪同。在舞廳擔任泊車小弟的王璟澄與劉男事先接獲通知,自長安西路起尾隨2女運鈔的轎車,伺機行搶。2女運鈔途中因肚子餓,將車停在中坡北路,鄧女獨自下車買消夜。王、劉2嫌見狀,持刀衝上車威嚇,嚇得王女趕緊下車,2嫌劫車得逞後,把車開至忠孝東路五段附近棄置,再搭上林男的接應轎車離去。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捕王璟澄、林東賢到案,羈押至今,但同夥劉男已潛逃出境,目前通緝中。檢警發現,事發後林男曾在臉書抱怨「該給的沒給」,進一步偵訊突破林男心房,獲悉新加坡舞廳大股東、四海幫大哥郝廣民是幕後主使,今年3月30日將郝拘提到案,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