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罪
」 車禍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 飼主 遛狗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慘死國道!竹檢撇陰謀論「致命傷勢曝光」 火速起訴肇事駕駛
金融犯罪首席調查師陳梅慧和任職刑事局的男友日前因案應訊,陳梅慧在返程時不幸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入警界內鬥或是擋詐團財路。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並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37歲肇事駕駛徐姓男子,至於外界關注的多重疑點,檢方認為,排除肇事駕駛故意製造車禍之可能,另外起訴書也曝光了陳梅慧傷勢,是全車當中最嚴重者。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車禍案偵結!(圖/翻攝自臉書)起訴書詳載了陳梅慧搭乘該輛車上駕駛和乘客的傷勢,與陳女同車的張男前額擦挫傷、左側第四肋骨骨折、背部、左膝鈍挫傷、右小腿擦傷;謝警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撕裂傷、四肢多處擦傷、右臀部挫傷等傷害;陳梅慧的主管黃耀文則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擦傷及頸部挫傷、左下肢擦傷、腦震盪症候群等傷。至於在後座的陳梅慧傷勢最嚴重,她當下被破百公里高速撞擊,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於113年12月4日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竹檢指出,同車者傷勢的嚴重程度有如此懸殊,懷疑是和撞擊點有關,針對陳梅慧可能被肇事駕駛以製造假車禍之方式故意殺害,竹檢針對疑點澄清表示,當時車是公司其他員工幫忙叫的車,且警方進行車輛勘驗時無發現任何可疑的GPS、追蹤定位器等。肇事駕駛有乘客的派車單、訂購記錄、機票及證人證述可查。這位金融犯罪調查師,4日凌晨她因捲入洩密案遭台中地檢署傳喚開庭後北返途中,在國道遇6車連環追撞死亡,消息引發外界討論,陰謀論四起,對此,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若是故意製造假車禍,理論上會追逐或跟蹤,前車是死者搭乘的車輛,後車為徐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根據雙方沿路的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差距,時速平均約為108公里,所以2台車距離差約為3.6公里,因此肉眼很難看清楚前面的車輛。另外,對於盛傳陳梅慧上車前就被毒殺傳聞,黃振倫提出相驗報告,表示絕無此事,肇事的徐男車上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徐男之前發生車禍取出卡片,申報初險未裝上去。檢方認為,徐男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和過失傷害罪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徐男在有偵查犯罪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吸7毒開賓士!新竹男毒駕害1死6傷 檢方5罪起訴
新竹市於9月16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多人死傷,經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察官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13日)移送法院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肇事駕駛彭姓男子在超速駕駛下,橫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先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幾秒後再撞上另一名騎車的71歲鍾姓婦人。這起車禍導致鍾婦慘遭拖行至路邊,最後被卡在紅綠燈柱上不幸身亡,現場車殼碎片散落,肇事賓士車冒出白煙,場面極為驚悚。此次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年幼孩童。4歲和8歲的男童疑似當時由阿公騎車載著離開,不料遭遇車禍;5歲女童則是與鍾姓婦人同乘一輛機車。這3名孩童傷勢嚴重,4歲男童腳掌骨折,5歲女童肝臟受創,8歲男童則左大腿骨折,均需接受手術治療;成年人部分,傷者包括69歲李姓阿公、30多歲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彭姓女子,以及34歲的肇事駕駛彭姓男子。檢方指出,彭男於9月15日至16日期間,接連施用多種毒品,包括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明知毒品影響其判斷力,仍於16日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車並持續吸食含有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在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路口時,彭男因毒品發作,無法安全駕駛,導致車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最終撞擊兩輛機車,釀成1死多人重傷的悲劇。檢方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同一駕車行為觸犯毒駕致死罪(1罪)及過失傷害罪(4罪),共5罪,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送法院審理。檢方也表示,為防止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同步啟動毒品溯源機制,深入追查彭男使用毒品的來源,並對涉及毒品供應鏈的上游藥頭提出羈押禁見申請,獲法院准許,旨在從源頭阻斷毒品供應,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新竹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自事發後即時介入,為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慰問金、醫療輔導及法律服務,並將持續於審判期間全程支持受害者家屬,協助他們走過傷痛,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程序進行審理。
比熊咬傷女鄰居大腿!新竹3寶媽慘挨告 遭判拘役20天
新竹市1名吳姓女子2024年1月6日外出時未緊閉大門,導致寵物比熊犬偷溜出去,結果不慎咬傷1名同樓層的鄰居曾姓小女孩,造成她左側大腿受傷,事後吳女遭到對方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處吳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女是1名三寶媽,她在大樓住處飼養1隻比熊犬,2024年1月6日晚間她未善盡管理所飼養寵物之責任,在外出時未將住處大門緊閉,也未將寵物以繩索或鍊圈等方式適當管束,導致狗隻衝出住處門外,不慎將同樓層鄰居曾女的左側大腿咬傷,事後吳女遭到提告。法院審理,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吳女依法負有防止其所飼養之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的法律上作為義務,但她卻未善盡責任,沒將比熊犬以鍊繩繫牢或適當管控,造成犬隻跑出咬傷他人,法官考量她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被害者,但雙方因賠償金額無共識未能調解成功,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遛狗沒牽繩把小孩嚇哭…爺下重手摔死牠 飼主抱屍跪地痛哭
養寵物有不少事情要注意!近日大陸浙江有女飼主在社區遛狗沒使用牽繩,毛孩太熱情疑似嚇哭路人小女孩,女孩爺爺竟下重手把毛孩抱起重摔,導致其當場死亡;女飼主見狀,抱著愛犬屍體跪地痛哭。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日晚間浙江杭州一處社區有一名女飼主出門遛狗,但並未使用牽繩,導致毛孩追趕在附近玩的路人小女孩,小女孩被嚇哭;女孩的爺爺見狀以為毛孩主動攻擊,一氣之下把毛孩抱起朝地上重摔,結果毛孩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飼主見狀立刻報警,並悲痛地抱著愛犬屍體,當眾跪地痛哭,還痛罵女孩的爺爺,「牠又沒有咬人,你把牠摔死了,牠不咬人的,沒有咬傷她啊。」事件發生當下,周遭有許多民眾圍觀,有目擊者透露,毛孩追著小孩時,飼主認為是在玩所以沒制止,但女孩的爺爺誤會毛孩要咬人,才會狠心摔狗,雙方想法不同才導致這場悲劇。事後經警方調解,女孩的爺爺承認自己是反應過激,主動向女飼主道歉,女飼主也認錯自己沒有看好愛犬。不過這起意外也造成大陸網友熱烈討論,大多數人認為女飼主不使用牽繩本就不對,一些飼主不遵守規定,不用牽繩和不戴嘴套給其他人帶來困擾,「有的飼主總以為自己的狗不咬人,只喜歡賣萌,但不養狗的人,不清楚狗的習性,哪能分辨衝向自己的狗是要攻擊人還是來玩的。」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遛狗沒牽繩害路人受驚摔傷 飼主慘了!法院判賠64萬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愛犬突然朝路人吼叫,嚇得對方重摔倒地,經診斷為股骨脛骨骨折還要動手術;雙方和解不成,路人把飼主告上法院,最終飼主遭判賠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根據陸媒《荔枝新聞》報導,江蘇一名張姓婦人日前出門散步,走到一半有一隻紅貴賓衝出來,繞著她轉還不斷吼叫,嚇得張女當場重摔,趕緊被送到醫院治療;張女初診被初估為髖部受損、右側股骨頸骨骨折,但複診後才發現股骨脛骨骨折,醫師建議要盡快動手術。事後張女與王姓男飼主協商和解無果,張女將王男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應當對張女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最終判王男賠償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出門遛狗沒栓繩…毛孩暴衝害路人跌倒「氣喘發作」 飼主下場出爐
彰化一名洪姓男子去年帶著4隻狗狗外出散步,卻沒幫寵物繫上牽引繩,適逢一名蘇姓女子亦遛狗至該處,其飼養的犬隻突然衝上前,和蘇女的狗狗發生打鬥。蘇女見狀,欲以繫繩拉開毛孩,過程中被絆倒受傷,因而誘發輕度間歇性氣喘。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洪男罰金3萬元,得易服勞役。根據判決書,洪男坦承沒幫狗狗拴上牽引繩,辯稱「當時我去買早餐,我的狗就跟著我出來,我想說路途沒有很遠,就沒特別趕狗回去或是使用栓繩,後來告訴人的狗先叫,我的狗其中一隻就衝過去互吠,我跟著過去阻止我的狗,告訴人把他的狗抱起來,我沒看到告訴人跌倒」等語。蘇女則稱,「當時我牽我的狗到附近散步,突然有四隻狗從前朝我們的方向過來,其中有一隻狗朝我的狗衝過來,兩隻狗便開始互咬、打架,我想要拉開,但拉不動,因為我有繫牽繩,導致我在拉扯過程中絆倒,我左腳就扭到並跌坐在地上沒辦法起來,還導致我的氣喘發作,對方飼主有在旁邊喝止,但他的狗不離開,後來他就帶著他的四隻狗離開現場」。彰化地院審酌,被告並未確實使用拴繩或適當方式對其犬隻加以看管,使其犬隻衝向告訴人之犬隻而有互相攻擊之行為,告訴人為避免犬隻相互攻擊而遭牽引繩絆倒,被告所為顯有不該;被告犯後僅坦承未使用栓繩看管犬隻,然否認告訴人因此跌倒受傷,且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3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社子島遶境貨車失控撞牆「釀3昏迷、9受傷」!蘆洲宮廟證實:駕駛為廟內成員
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島昨(3日)晚間驚傳嚴重車禍,一名19歲林姓男子參加完遶境活動後,駕駛貨車載著12人準備返回新北市蘆洲祐玄宮,怎料途中竟失控撞上圍牆,導致3人昏迷、9人受傷。對此,祐玄宮今(4日)發聲證實,肇事的林姓駕駛為宮廟成員。據了解,北市士林區南安社宮昨天晚間舉辦遶境活動,活動結束後,林男開著貨車載著一行人準備回程,沒想到行經社子島島頭公園時,車輛卻無故自撞圍牆,導致3男重傷昏迷、9人輕重傷,其中最小傷者為年紀僅12歲的少年。事發後,林男向警方供稱,雖然自己持有駕照,但當時駕駛的是手排貨車,疑因不熟悉操作,才會失控撞上海洋科技大學士林校區的圍牆,不過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經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林男雖無酒駕,但卻違規超載,除了依法開罰外,全案將朝《過失傷害罪》偵辦。對此,祐玄宮蔡姓宮主今(4日)表示,肇事的林姓駕駛的確為宮廟成員,但車上乘客大多是成員的親友,並非宮內陣頭。蔡姓宮主透露,當時林姓駕駛只是想協助載送一行人轉搭公車,未料途中竟發生意外事故,由於林男是宮裡成員,出於道義廟方也將協助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婦致傷家屬怒提告 法院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外籍女看護MADIAM GRETCHEN VILORIA照護失智的郭姓老婦,期間疑失去耐心,致郭婦身上多處瘀傷,家屬檢查房內隱藏監視器後,憤而提告,檢方依故意犯傷害罪起訴女看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改以過失傷害罪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郭婦家屬僱用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郭婦,之後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瘀傷,檢視郭婦房間隱藏的監視器影像後,發現老婦被女看護粗暴對待,怒報警提起告訴。 女看護供稱,郭婦時常日夜顛倒,晚上不肯睡覺,在凌晨1點到4點至少起身8次照料,她承認照顧郭婦會生氣,但從來沒有傷害郭婦,有可能是郭婦自己撞到瘀青。 屏東地院認為,根據監視影像顯示,女看護有手拍郭婦右臉頰等行為,診斷證明書並無郭婦受有該部位傷害,可認定的是女看護於深夜頻繁起身照料郭婦,因而失去耐性,在調整、碰觸郭婦身體時力道不當致傷,應以過失傷害罪論處。
親子樂園遭剪刀割傷…業者態度冷漠 新北媽怒提告「4萬和解」
新北市一名陳姓媽媽帶孩子到淡水某連鎖親子樂園玩,沒想到在球池被剪刀割傷,店長坦承是維修時忘記拿走,氣得她報警提告。士林地院今(15日)首開庭,最後雙方以4萬元達成和解撤告。據悉,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間,28歲潘姓店長在店內維修球池時,將剪刀遺落在球池內,隔天下午陳媽媽帶孩子來玩,要伸手撿噴球機裡的球,突然右手一陣刺痛,才發現右手掌被刺出一個洞,當下馬上送醫接受治療,好在傷勢不嚴重。然而潘姓店長僅表達歉意,卻未能提供賠償,雙方多次溝通未果,陳媽媽只好選擇報警提告,因為只有店長道歉,公司態度冷漠沒誠意,而偵查過程中,潘姓店長也坦承疏失,對造成受傷感到非常抱歉,檢警調閱監視器影像,證實是潘男的疏忽行為,依過失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陳媽媽表示原本不想提告,但店家處理態度過於消息,加上潘姓店長僅是到職短短數月,不應由他承擔所有過錯,才會做此決定。事後,店家得知提告已請保險員聯繫,雙方以4萬元達成和解撤告,也讓陳媽媽鬆了一口氣:「好險是我被刺傷,萬一是兒子那真的不堪設想」。
結婚才4年!凌晨遭逆向賓士撞飛 三重28歲警「內臟嚴重出血」殉職
新北市三重區於13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件,25歲男子黃國維駕駛賓士逆向衝撞一輛警車與一輛多元計程車,結果除了造成4人受傷外,也造成坐在警車副駕的28歲員警黃瑋震因傷勢過重而殉職。據了解,4年前才剛結婚的黃瑋震,在事發第一時間還有意識,但最後卻因內臟嚴重出血,搶救4小時後不幸逝世。遭衝撞上人行道的警車。(圖/三立新聞網提供)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3日凌晨1點26分,地點則是在三重正義北路與龍門路交叉口,黃國維突然駕駛銀色賓士車撞上對向停等紅燈的警車與多元計程車,除了造成兩輛車輛損毀嚴重外,警車甚至被撞飛至騎樓內,馬路上滿是碎落的車輛零件,場面十分驚悚。警方獲報後隨即抵達現場,發現黃瑋震雖然還有意識,手部也能抬起來抱胸,但意識明顯模糊,後續送醫搶救4小時候,還是傳出因為內臟嚴重出血的關係,於5點24分宣告不治身亡。而整起事故中,另外還有駕駛警車的周姓員警、賓士車副駕駛、多元計程車駕駛等人也分別受傷送醫。(圖/三立新聞網提供)事發之後,肇事駕駛黃國維稱事發時因疲勞駕駛才導致意外,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國維沿途飆速,再加上黃國維有毒品前科,警方懷疑其毒駕可能,目前已請醫院進行檢驗,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處理。遭警方逮捕的黃國維。(圖/三立新聞網提供)據了解,黃瑋震來自高雄林園,是警專第33期的畢業生。他的妻子在接到噩耗後立即北上,目前已在馬偕醫院等待家屬到來。而黃瑋震的臉書後續也被媒體發現,觀其社群帳號可以看到,黃瑋震才於2020年與女友結婚,同年產下一子。而從其臉書上也可以看到,黃瑋震曾自嘲自己是「父愁者聯盟」的一員,看的出來黃瑋震不僅十分疼愛自己的妻子,也很重視自己的小孩與家庭。
駕照吊銷24年上國道急煞害鄰車閃避受傷 莽男被判刑1年2個月
駕照被吊銷24年的陳姓男子2023年無照開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在北向87.2公里處發生車禍,造成鄰車一對夫妻閃車自撞受傷,事發後還加速逃逸,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判陳男1年2個月刑期。新竹法院調查,陳男的小客車駕照在1999年7月已經吊銷,去年仍開車沿國3由南往北,駛經北向87.2k處內側車道時,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緊急煞車致車輛失控,驟然往右變換車道,陳男見狀將車輛拉回內側車道,直到撞擊內側護欄才停下。駛在陳男隔壁車道的許男為了閃避,緊急往右變換車道煞車,致車輛失控駛往外側路肩方向,在撞擊外側護欄後,整車逆向停在路肩,並因水箱破裂冒出大量白煙,許男前胸部有鈍挫傷,許男妻子則是受有胸部鈍挫傷併胸骨線性骨折。陳男下車後查看車輛損害及周遭狀況,見許男的車輛撞上護欄停在路肩,認真車上駕駛或乘客受傷,隨即加速逃逸。法官審酌陳男被吊銷駕照,又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許男夫婦受傷,發生交通事故後,雖有短暫下車查看,卻未採取任何必要的處置,即逕自駕車離去,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肇事逃逸罪再判刑9個月。
公車急煞釀禍!閩南語教師多處骨折重傷失業 公車公司判賠42萬
高雄市1名年輕教師高姓女子,因搭乘公車期間遭遇緊急煞車事件,導致重傷不僅使她無法繼續新工作,更影響其身心健康和生活,法院近日判決,裁定公車業者及司機應連帶賠償高女42萬餘元,以彌補高女所遭受的損失和傷害。事發2022年10月某日,高女正準備刷卡上車,但公車未等她穩定站立便急速啟動。突如其來的煞車使其失去平衡,摔向司機座位後方的檯面邊角,造成多處嚴重傷害,包括肋骨骨折、肺部挫傷、氣胸等,需長期治療及休養。更令人心痛的是,高女剛剛應聘為高雄某國小的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但僅工作3個月便因意外受傷,無法繼續教學工作,不僅影響高女個人的職業發展,也影響學校及學生的正常運作。在法律程序中,高女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向公車業者及陳姓司機提出民事求償訴訟,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用、未來工作損失的薪資等,總金額超過65萬元,經過法院審理,陳司機雖然承認駕駛時未注意前方情況,但僅因《過失傷害罪》被判處易科罰金4個月,可上訴。對於公車業者而言,主張已有提供相關教育訓練給司機,要求其確保乘客安全,然而法院認為,教育訓練文件僅顯示公司提供必要的資訊給員工參考,並不足以免除其對於司機選任及日常監督之責任。最終,法院裁定公車業者及陳司機應連帶賠償高女42萬餘元,以彌補高女醫療費用及工作損失,法院呼籲,市民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特別注意安全,如遇類似意外情況可及時向相關部門求助或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偶像教父」孫德榮遭爆「開保時捷撞人」還肇逃 不起訴原因曝光
「偶像教父」孫德榮曾一手捧紅5566、羅志祥、183club、K ONE、明道、陳喬恩等藝人,被譽為「王牌經紀人」,他近年轉戰網路經營YouTube頻道「孫腫來了」,平時也常在社群平台分享生活。不過,孫德榮近日被爆出駕駛保時捷休旅車和行人發生擦撞,導致對方受傷,但他並未下車察看,而是直接離去,遭報警提告。《東森新媒體ETtoday》報導,孫德榮於去年4月24日上午11時許,駕駛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當時他沿著民權東路6段123巷(南往北方向)行駛,隨後在同路段13號前碰撞到在路旁行走的吳姓女子,造成對方背部挫傷,不料他沒有下車查看,反而直接駕車揚長而去,氣得吳女報警處理。內湖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並透過車牌號碼通知孫德榮到案說明,警詢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孫德榮向檢警供稱,案發當下為陰雨天,車外都是雨水滴滴答答的聲音,自己完全不知道有撞到人,若有發覺相關情形,一定會下車查看,對於吳女受傷感到相當抱歉。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無證據可證明孫德榮主觀上知悉路人受有傷害及有肇事逃逸之故意,加上他事後積極賠償吳女,雙方已達成和解,日前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狗狗受傷衝回家 主人出門見1畫面急報警…挨告慘賠42萬結局曝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黃姓男子,去年8月4日見飼養的米格魯受傷跑回家,出門查看並發現王姓女騎士掛彩倒地,立刻報警處理。王女認為黃男未替狗繫牽繩或用鍊導致她受傷,決定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考量雙方以42萬元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黃男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黃男當天中午聽聞車禍聲響、見愛犬受傷跑回家,立即到屋外查看,發現王女人車倒地掛彩,驚覺家中米格魯造成車禍,主動報警。黃男於詢、偵時坦承未替狗繫上牽繩,進而發生愛犬與王女碰撞事故;王女則指,狗衝出時已來不及煞車,碰撞後右手肘、兩側膝蓋及右腳踝等多處受傷。檢察官後續依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認定黃男疏縱犬隻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為肇事主因,依法提起公訴。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飼主黃男有防止犬隻無故侵害他人身體注意義務,卻放任犬隻隨意在外活動,進而造成狗在道路奔跑、撞擊王女車輛,其違背注意義務程度非低;另考量黃男案後坦承犯行、與王女達成和解,以分期方式賠償42萬元,顯見其態度良好,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5年。
飼主GG了!路邊汪星人突竄出擊落機車後「肇逃」 男騎士慘摔擦挫傷
新北市五股區24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離奇車禍,39歲許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被1隻從右側路旁掙脫主人的小黃狗竄出撞上,許男因而重心不穩,當場摔車倒地不起,警消獲報到場,將他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並將通知小狗飼主說明。警方表示,中午12時許接獲通報,事故地點在五股區中興路三段往新五路方向,許男騎乘機車,經過此處時,被1隻小黃狗從右側路旁竄出衝撞,許男來不及反應閃避,當場摔車,造成他右手和右腳擦挫傷,警消到場,迅速將他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所幸並無大礙。警方說明,經酒測,許男酒測值為0,警方通知飼主到局說明,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飼主300元至600元罰鍰,許男受傷部分,飼主恐涉《過失傷害罪》和傷害醫療的民事賠償及負事故肇責,同時也會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開罰3000元至1萬5千元罰鍰,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當時1 對主人在溜小黃狗時,因不明原因,小黃狗突然掙脫狗鍊,在馬路上亂竄,未料不幸從右側路旁衝出撞擊許男騎乘的機車,許男閃避不及發生擦撞,連人帶車倒地,造成許男手部和腳部擦挫傷,隨後小黃狗便消失蹤影,小黃狗女飼主拿著狗鍊到處呼喊:「我的狗呢?」,事發過程全程被後方機車騎士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並上傳至網路。事故影片被上傳至臉書爆料公社,以無辜的騎士被狗狗擊落為標題,引起網友熱議,留言表示:「肇事逃逸太過分了」、「小黃若回頭,不是報恩就是報仇」、「騎士感覺摔得不輕」、「這路段流浪狗很多」和「這是無差別攻擊啊」等言論。
彰化4歲男童遭虐 腳潰爛「下體被剪」!黑牌保姆下場出爐
彰化縣1名4歲男童遭黑牌邱姓保母虐待,腳掌被燙到潰爛壞死、生殖器出現傷口。法院審理後,認定邱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等共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4月及2月,合併判處1年11月;邱女的黃姓男友則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據了解,邱姓黑牌保母是彰化埤頭人,離婚後與黃姓男友同居,她以假名在臉書社群,經常PO出愛孩子的貼文與訊息,加上收費1個月收費5000元,吸引許多需要保母的家長。社工訪查發現,邱女沒有合格的保母執照還隱匿真名,卻在2021年6月到8月疫情期間,前後帶過不同家庭的3個小孩;其中2名孩子家長以托育不當提告;第1起是孩子接回家後,驚見孩子全身多處瘀傷報警;第2起就是4歲男童,之後邱女又帶過1個小孩,但社工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邱女則避重就輕,推託是家長自己管教有問題。男童母親控訴,她多次透過與保母視訊想看小孩,但保母不但態度推託,有次視訊不小心照到孩子的腳黑黑的,保母卻推說是出去玩、腳玩髒了回家要洗腳,後來直接掛電話,母親覺得有異,隔天跑去保母家,對方足足過了半小時才出來。男童母親後來看到孩子全身傷痕累累,男童還對媽媽說自己的陰莖受傷,「是叔叔用剪刀用他的,腳是用杯子倒的」;後來帶去醫院治療,診斷書上面寫著「陰莖有開放性傷口、左側大腿挫傷、雙側足二度燙傷」,讓她自責又難過。法官審理後,認定邱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等共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4月及2月,合併判處1年11月徒刑;被告黃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2年及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女騎士慘遭怪男「黃金右腳」飛踢 連車帶人倒地警方還待釐清
郭姓女騎士於15日中午12點,在臺南市安明路至生態街騎乘機車時,遭後方男騎士追尾撞上,男子作勢踹車和急煞,導致郭女反應不及因而倒地,身體也有多處挫傷,員警指出,男騎士涉嫌危險駕駛與過失傷害罪,郭女已向男騎士提告,警方正受理追查,並請男騎士到案說明。警方說明,根據郭女機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是男騎士從後方加速追上,「伸出右腳」作勢要踹郭女機車,男騎士眼看不成還變本加厲,加速到郭女車前又緊急煞車,此惡劣行徑造成郭女反應不及,倒地和全身多處挫傷。郭女家屬將行車記錄畫面上傳臉書社團,提醒網友們注意該名男騎士,防止再出現其他受害者,還強調郭女並不認識他,也未有行車糾紛,不知男騎士為何要這樣對待她。台南市市警三分局表示,郭女已向男騎士提出失傷害告訴,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調查男騎士身分,男騎士誇張行徑已涉及危險駕駛、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等罪嫌,警方受理後將通知男騎士到案說明,依法調查釐清真相。
悲劇案結!台南3歲女童遭撞身亡 肇事司機判緩刑5年理由曝光
台南市發生的一起悲慘車禍案終於告一段落,2023年5月8日1名3歲余姓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穿越馬路時,遭到杜姓女子開車撞擊,導致女童當場死亡,母親重傷,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肇事的杜女被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杜女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仍可上訴。據悉,2023年5月8日上午9時許,杜女駕著車行經北區忠義路北向車道,於成功路口左轉時,不幸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余童和其母親,車禍導致余童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余母則身受重傷住院。這起悲劇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尤其是關於行人路權的議題更加凸顯,余童父親余志祥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對行人安全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台南地院在判決中指出,杜女事後坦承當時只注意對向來車,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道才釀禍,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法官鑒於其犯後度良好,並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得到家屬的諒解,且杜女並沒有前科,符合緩刑的要件。法官最終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杜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其需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至於余母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因余母已經撤回告訴,因此法院不予受理。
淡水三寶違規迴轉害騎士猛撞送急診 他只顧著修車警赴保養廠VIP室揪人
新北市75歲林姓男子5日上午8時許,駕車行駛淡水區民權路與民路街口時違規迴轉,導致25歲黃牌重機騎士剎車不及、大力撞上,被緊急送醫急救,而林男眼見自己肇事,竟直接到一旁的維修廠揪車,警方則到保養廠VIP休息室將他帶回偵辦,全案依法送辦。5日上午8時許,淡水民權路與民富街街口傳來驚人巨響,林姓男子在該路口違規迴轉,直行的重機騎士則剎車不及、大力撞上,強烈撞擊力道讓騎士鼻血直流,其他路人見狀連忙通報警消。而林男眼見自己違規肇事,但他並未下車關心,竟然肇事逃逸到一旁的汽車保養廠修車,警消獲報到場後驚見現場僅有傷者倒在斑馬線上,並發現傷者滿臉擦傷,他則供稱自己尾椎和下半身疼痛發麻,對於車禍過程並不清楚,立刻將他送往一旁的馬偕醫院救治。一旁則有目擊者向警方指出,騎士是與呂另名銀色轎車發生撞擊,該車車禍後竟直接開到車廠修車,警方則到車廠調查,立刻在VIP休息室發現林姓男子,於是將他帶回交通分隊調查。林男供稱,他不知道該路口禁止迴轉,也沒有發現車禍碰轉,由於當時自己有預約保養,因時間快來不及了才會進入車廠,警方則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依違規迴轉開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以及致人受傷肇事逃逸罰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受傷騎士若提告過失傷害罪,將另行受理。第三大隊長陳志德表示:當車禍發生及高速撞擊時,切勿任意移動患者並趕緊撥打119報案,使患者維持呼吸及呼吸道暢通並保護患者頸椎,避免造成再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