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上班
」 過年保全過年上班4天「狂收347個紅包」女兒看傻 網羨:人緣真好
許多長輩、孩童會在農曆新年收到紅包,而在香港就有一名女子表示,任職保全的爸爸在大年初一上班就已收到190個紅包,到了初五合計共有347個紅包,也讓身為女兒的她非常驚訝。網友對此直呼「人緣好是關鍵」,還有人說「明年我要去當保全」。女子在小紅書發文表示,去年轉職保全的爸爸,大年初一下班帶著住戶送的190個紅包回家,笑說「這輩子都沒有收到那麼多紅包」。女子後來統計爸爸收到的紅包數量,透露扣掉大年初二請假一天,到了初三收到64個紅包、初四45個紅包、初五48個紅包,過年光是上班4天,一共收到347個紅包,倘若加上初六收到的43個紅包、初七的16個紅包,總計406個紅包。後來這個情況也讓女子猜想,「如果爸爸初二也有上班,會不會又收到更多紅包呢?」她並透露,紅包內含金額通常是10元到20元(港幣,約新台幣40元至80元),若在高檔公寓也許收到更多。女子表示,紅包內含金額通常是港幣10元到20元。(圖/翻攝自小紅書)此事一出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直呼「哇塞,這不妥妥的一天兩千加班費,明年我要去當保全」、「1個(紅包)10塊也很開心,190個(紅包)太厲害了,證明大家都很喜歡他」、「恭喜你老爸又多了一個月工資」、「那是你爸爸平常對人好的緣故,人緣好是關鍵」、「這是我的目標,我都沒收過壓歲錢」。
過年上班薪資怎算?初二不得上班 月薪族「這2天」最多1.67倍
這周四(8日)將迎來農曆春節小年夜,從2/8小年夜到2/14大年初五共7天連假,期間若勞工出勤上班,雇主須支付薪資外,也必須依合理比例給予加班費。對此,104人力銀行就根據過年期間上班整理出5大問題,一看就懂。月薪制員工:小年夜2/8、大年初一2/10是休息日,若當天加班,前2小時薪資以2.34倍計算,後6小時薪資以2.67倍計算。除夕2/9、大年初三2/12、大年初四2/13、大年初五2/14共4天是國定假日,若當天加班,全天8小時薪資以2倍計算。大年初二2/11是例假日,不得上班。Q1:行銷企劃、產品經理等「朝九晚五」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這類工作者多為每月工作滿30天的正職上班族,以月薪4.2萬元為例,連假期間加班的計算方式如下:除了本薪之外,當天另可領到的加班費若月薪4.2萬元,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75元(42000/30天/8小時) ●【休息日】2/8 (四) 小年夜、2/10(六) 初一任何一天加班費:175元x 2小時X1.34 + 175元X6小時X1.67 =469元+1754元 = 2223元/天●【國定假日】2/9(五) 除夕、2/12 (一)初三、2/13(二)初四、2/14(三)初五任何一天加班費:175元x 8小時x 1 = 1400元/天 ●【例假日】2/11(日) 初二 不得出勤Q2:櫃哥櫃姐、影廳售票、醫生護理師等「排班制」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百貨服務業、護理師等工作多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如果公司與勞工協商,把春節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動,春節上班則無加班費可領,但2月總計須排入4個例假、4個休息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共13日排休,若2月排定後休息日與國定假日仍需出勤時,則可領到加班費。Q3: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兼差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104人力銀行指出,若每月工作固定不到30天,或每天工時不到8小時,採時薪制的兼差族、臨時工,例如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時薪制人員的出勤計薪方式和月薪制不同,主要差異是,時薪制人員的時薪已經包含休息日與例假日薪資,休息日當天出勤加班,只須給加班費即可:情境 1:除夕至大年初三對時薪制工作者來說是國定假日,若時薪200元,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x 4小時x 2= 1,600元情境2:除夕、大年初四、大年初五雇主可視實際需要各自定義這3天為平日、休息日、例假日,若定義為平日,沒有加班費,可領本薪。若定義為休息日,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x 2小時x1.34+200元x 2小時x 1.67= 1,204元;若定義為例假日,不得出勤。Q4:外送員春節上班,也有加班費嗎?104人力銀行指出,目前外送員與平台之間多屬於「承攬」或「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春節出勤給薪、補假規定,但過往各大外送平台皆有春節期間的獎金加給,加上連假期間往往訂單需求大於外送人員的供給數,有額外的小費可以期待。Q5:雇主不給加班費或補休,該如何自救?104人力銀行指出,若雇主在過年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或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須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以維護權益。
被學長預告「炸寒單很特別」 醫驚曝「急診都是炸藥味」:原來他們是一般人
台東知名的鬧元宵活動「炮炸寒單爺」因為疫情關係停辦了3年,今年則因疫情趨緩復辦。不過部立台東醫院急診醫師黃京葦就在IG透露,其實寒單爺就是一般人,被炸傷後也會前來掛急診,且整個急診室都是炸藥味,經診斷為四肢跟胸腔炸傷。炮炸寒單爺是台東人每年都會參與的的民俗盛事,先前因疫情關係停辦了3年,今年復辦,主辦單位也安排了6名肉身寒單,穿著紅色短褲並赤裸上身,站在神轎上迎著冷風以及引燃的炮火洗禮,現場相當熱鬧,不少人圍觀希望可以一睹寒單爺精采的表演。不過急診醫師黃京葦就在IG限時動態分享,透露之前就被待過台東的學長預告炸寒單很特別,而她在過年上班時,就遇上了寒單爺來掛急診,並表示其實很多人包括她自己都不知道「寒單爺就是一般人」,炸寒單是為了還願、祈願或者體驗,被炸傷後還是會很痛,並前來掛急診治療,她也透露「整個急診室都是炸藥味」,每個寒單爺來都要先去沖澡,經診斷幾乎就是四肢跟胸腔被炸傷。急診醫師黃京葦就在IG限時動態分享,透露之前就被待過台東的學長預告炸寒單很特別。(圖/翻攝黃京葦IG)
過年上班出勤工資必須這樣給 休息日加班費算法大公開
明(20)日起就是春節連假,勞工局也表示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春節出勤工資算法。(圖/勞動部提供)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10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春節出勤工資算法。(圖/勞動部提供)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其各日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如下: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0日、1月21日、1月27日及1月28日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3日、1月24日、1月25日及1月26日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2日及1月29日勞動部補班調修。(圖/勞動部提供)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勞動部強調,112年春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過年婆婆掌廚「媳婦當外場」 她壓力超大:我開心不起來
過年是家人團聚的日子,但對某些媳婦來講可不那麼開心。近日一位人妻表示,婚前她很期待過年,現在回到婆家壓力很大,雖然她不用幫忙主菜,但是還是要當外場人員,「我還比較想在家端盤子,伺候養育我多年的老爺夫人。」原PO近日在臉書社群《靠北婚姻2.0》發文,「每次的回婆家總是讓我感到壓力,圍爐應該是發自內心的團圓,而不是例行公事,為什麼除夕一定得回婆家,為什麼不能在自己家裡,為什麼不能安排出國旅遊,每年的除夕只能做同樣的事情,拜拜、招呼親戚、拜拜、招呼親戚。」原PO表示,有人會說這樣也才一年一次,而且還不用幫忙主菜。婆婆說,大家都習慣吃她的菜,而且原PO是職業婦女,煮的也沒她好吃,所以不用礙手礙腳。原PO指出,「她是大廚,是外場服務人員,但是我不想每年都服務別人,雖然他們是親戚,是1只有過年見面,不熟的人對我來說就是別人啊,我還比較想在家端盤子,伺候養育我多年的老爺夫人。」原PO嘆,她也想過年各自回家過。但大姑說,過年團圓就要所有人都在,如果原PO缺席,就不叫團圓。原PO指出,「我也不曉得這到底叫親情喊話還是親情勒索,能說除夕不能離開婆家真的好難過,婚後的過年我真的開心不起來。」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要婚姻的好處(夫妻互相幫忙,支援),就要承受婚姻的壞處(家族人際關係),只想享受權利不想盡義務就是女權主義最大的問題」、「我也不解?為什麼不能回娘家過年」、「再熬幾年就沒這煩惱了,有婆家娘家,妳本家就是娘家婆家」、「突然覺得過年上班也不錯不是嗎」。
老闆不給紅包!妹子怒噴「我男友都有包」甩態秒離職 討拍反被網嗆爆
過年上班薪水加倍是政府規定的,而有些老闆會準備小紅包,讓員工有個好彩頭,但這並不是強制要給。一名女網友抱怨,男友都有發紅包給她,沒想到公司卻沒有,讓她氣得怒提離職。未料,貼文一出原PO反被大家嗆爆。原PO在《爆怨2公社》氣憤發文,想說寒假打個工,沒想到遇到超級無良、超級誇張的公司;她指出,過年本來勞基法就規定薪水要加倍,但公司卻說因薪水加倍,所以就不發紅包,「說得好像給加倍薪水是他們施捨給我們這些該死的勞工福利,結果明明就是政府勞基法規定本來就要給加倍薪水。」(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檢視對話訊息,原PO詢問,「明天去有紅包?我男友說正常要有,而且我男友也有包給我。」對方則回應,「不好意思,因為明天薪水已有加倍,故不額外發紅包。」原PO因此怒提離職,「不好意思,我是要直接離職囉,你這種態度,還會有人想去工作嗎?」原PO直言,「我真的很傻眼,老娘氣到直接離職。」貼文一出引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政府沒規定老闆一定要發紅包給員工,小妹妹」、「男友長男友短,別去了,還是乖乖在家裡領男友包的紅包就好」、「PO文討砲轟嗎」。
護理師抽中除夕初一值班大呼「太好了!」 網笑:鐵定結婚了
再過兩日就是農曆新年,不少上班族們都在期待著連續假日的到來,但有些特殊的職業,即便是過年還需要值班。日前就有醫生發文表示,院內的護理師們透過抽籤來決定除夕與初一的輪班人選,沒想到有人中籤後卻大聲歡呼。ICU醫師陳志金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院內的護理師正在抽籤決定除夕與初一的值班人選,這也是護理師每年的大事。當抽籤結束後,他聽到有護理師大喊「YES!」他原以為是他抽到2天休假,沒想到該名護理師竟然回答「我2天都要出來上班,太好了!」如此這般的回答,讓陳志金醫師看傻了眼,表示「兩天都要出來上班,竟然這麼也興奮?這個我就不瞭解了,難道真有這麼有同事愛的人嗎?」陳志金醫師表示,他後來有悄悄問該名護理師理由,但是不便公布。而有網友看到貼文之後,碼上留言表示「應該是『耶~~不用回婆家了』」、「當然是不用見長輩啊」、「不用見家裡所有煩人的長輩?!」、「如果他結婚就不用回去婆家過年,」、「但我希望過年上班是因為單身怕寂寞才選擇上班」、「一定是有結婚的」、「醫院有紅包及免費食物,又可逃過家族情緒勒索」。
教你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 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下周農曆新年就要來到,大家都很高興能夠返鄉見到親戚朋友,不過也有些人比較辛苦一點,過年期間還需要上班,但自己的權益還是不能忽視,過年期間的薪資算法比較特別一點,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至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例如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至於1月25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不過若是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9年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由於調整之後,1月23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以月薪36,000元的人來說明(時薪150元/小時)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150元2小時+150元6小時=1,900元二、1月24日(星期五)及27日至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三、1月26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勞動部還特別強調,109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