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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 詐騙 房產 過戶 大陸警政聯手地政!源頭阻詐保老本 北市11月財損減少3.9億
北市警局分析「打詐儀錶板」今年11月份受理案件數發現,11月較10月份減少30件(減少1.5%)、財損金額較10月份減少3億961萬元(減少14%),不過其中仍以假投資詐騙案件占20%最高,其所造成的財損金額也最高,占比達68%,詐團多利用退休或高齡族群對於房地產的不熟悉,引誘被害人將房屋抵押過戶。對此,北市警局也特別與地政合作,加強打擊犯罪。警方表示,為打擊詐欺犯罪,警察局於11月18日至29日執行113年第4波打詐專案,在為期2週專案期間內,查獲103件詐騙集團,犯嫌663人,查扣不法利得總價8,451萬餘元、汽車13輛,並溯源系統商、水房首謀、金主、控盤首腦等核心成員56人。不過北市警局也表示,假投資詐騙案件高居不下,高單價的不動產也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目標,近期發生多起詐騙集團利用退休或高齡族群對於不動產法令及申辦程序生疏,以網路社群假投資訊息吸引長者加入投資群組,再用話術說服長者將名下房產抵押給民間借貸公司,籌措資金進行投資而遭詐騙。北市警局局長李西河提醒民眾,知名財經人士是不會在臉書、LINE、IG等網路平台上帶操作投資的,只要在廣告中看到飆股、穩賺不賠、快速獲利、要求加入群組、免費教學等字眼時,通通都是詐騙,切勿下載不明軟體進行投資;為防制詐欺集團騙取被害人抵押不動產,警察局與地政局持續推動防詐互聯網機制,更把「打詐儀錶板」人形立牌結合預防不動產詐騙宣導素材,置放於本市6大地政事務所及6處地政便民工作站,提醒民眾觀覽,檢視有無落入詐騙圈套。地政人員在受理民眾或年長者「不動產抵押權設定」送件,發現有可疑情形時,將第一時間通知家屬確認及警方到場關懷提問,作為民眾最後一道把關防線。地政局局長陳信良表示,自去年8月起,本市各地所針對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案,全面實施防詐關懷措施,所有權人親自到地所送件時,地所除了提供防詐文宣外,每案均會有審查人員詢問進行確認,讓民眾能再停下來想一想自己是否正被詐騙,爭取最後一個踩剎車的機會。為了讓市民掌握不動產異動情形,各地所均免費提供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因為詐騙案件頻傳,本服務今年截至目前已受理近2萬4千件,市民可以設定2組不限本人的行動電話或電子信箱號碼,當不動產有申請移轉或補發權狀時,會發送簡訊及電子郵件,讓市民可以盡早防範,請市民朋友盡速到地所申請。
兒子房產「私下過戶未婚妻」分手虧大?律師親曝解法:還拿的回來
台灣很多父母會為孩子買房,作為孩子結婚的禮物,減輕孩子的負擔,但一不小心變成別人的,父母恐怕會昏倒。律師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兒子訂婚後,卻私下過戶房產給未婚妻,最後2人吵架分手,房產變成外人的,蘇家宏表示,「幸好沒有結婚前,都可以拿得回來。」蘇家宏昨(15)日在臉書上分享一則案例,一對父母替兒子買房繳房貸,兒子訂婚後卻私下把房產過戶給未婚妻,最後2人還因為籌備婚禮鬧到分手,房產就這樣成了別人的,父母親險些氣炸。蘇家宏列出3點教父母親冷靜面對,第一點趕緊諮詢專業的律師,「一五一十地告訴律師,讓律師來看看法律是不是有救?」幸運的是,兒子只是訂婚還沒結婚,蘇家宏表示「所以訂婚時贈與的房產,沒有結婚是可以拿回來的!」蘇家宏表示,藉此機會也能讓孩子有所成長,呼籲父母親別急著懲罰子女,冷靜下來才會發現「(事情)一定有你原來沒有發現的角度,轉個彎,一切都會不一樣!」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共鳴,紛紛表示,「蘇律師都以愛為出發點來安慰分享專業知識」、「父母確實會抓狂,還好有轉圜」、「好加在…訂婚時可看出女方的問題」、「如果女生這樣也敢拿,那真的是居心叵測,而且不娶也好。」
父親過世兒子辦理遺產繼承! 他意外發現父在外有3私生子女
大陸廣州一名男子,在父親過世後,準備辦理遺產過戶,沒想到,竟意外發現父親在外,居然還有3私生子女,導致他無法順利將遺產領回。所幸,最終男子發現,父親在2022年時就親自立下遺囑,要將所有財產留給他,雖然遺囑手續尚未完成,但男子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辦理繼承,順利解決這場鬧劇。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廣州一名王姓男子(化名)的父親,在2023年年底離世,並留下了一筆不小的遺產。王男在處理完父親後事後,就開始著手處理遺產繼承手續。沒想到,辦理手續時工作人員告知他,因為他的父親還有3名私生子女,因此他沒有辦法直接繼承遺產工作人員指出,如要辦理手續,需要那3人到場簽名,選擇放棄繼承,才可以完成遺產的過戶。不過,後續王男不斷打聽這3名「兄弟姊妹」的消息,卻始終無法連絡到他們,讓王男相當苦惱。直到近期,王男才從中華遺囑庫得知,父親在2022年的時候,親自訂立了遺囑,事情才有了轉機。雖然父親立了遺囑之後,還沒有完成手續,人就已經離世,但王男可以利用這份遺囑,透過訴訟途徑來辦理繼承,最終順利解決這場鬧劇。
為遺產靈堂互槓!女婿一家嗆謀財害命「手不要抖」 養女提告輸了
高雄一對黃姓老夫妻陸續離世,2人生前的養女為了遺產分配問題和親生女兒一家起爭執,雙方在靈堂上互槓。期間老夫妻的女婿及外孫女怒罵養女「謀財害命」、「我看你手在發抖,你沒有做虧心事的人手不要發抖」等語,遭提告誹謗。高雄地院認為,2人言論是出自自身觀察及過往與告訴人相處所生之經驗,難認有誹謗惡意,判處無罪。起訴指出,被告2人因金錢問題,與告訴人互有糾紛,適遇告訴人前來參加喪禮,於不特定人均可共見共聞之處所內,相互唱和,指摘告訴人「你自己有沒有謀財害命你自己知道」、「自己做的惡自己擔啦!手不要發抖,厚,沒有做虧心事的人手不要發抖」等語,足生損害於告訴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對此,女婿辯稱「我所述都是事實,告訴人從我岳父生病後,陸續趁我們一家人不注意之際,將岳父名下房屋過戶至其名下,且擅自提領岳父帳戶內款項,這些都有證據可以證明」;黃翁外孫女則稱,「我所謂『謀財害命』就是指告訴人擅自領走祖父的財產,而祖父隔日就過世了,因此我們才會懷疑告訴人是為了錢才會自願跟外公同住,且並未妥適照顧祖父」。高雄地院審酌,本案依檢察官提出之證據,至多僅得證明被告2人有為起訴書所指之言論,惟上開言論,乃出於渠等自身觀察及過往與告訴人相處所生之經驗,且於一定客觀事證為基礎下所為之,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縱所述內容尚無證據證明與客觀真實相合,仍難認定渠等有誹謗之真實惡意,判處2人無罪。
把握1年售屋寬限期 換屋族汰弱留強最佳時機
央行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房市逐漸進入觀望期,不過不少專家指出,此時房市回歸基本面,正是剛性需求的自用族群進場時機。相比先前房市熱潮排隊買房時期,民眾更有機會能挑到好地段且價格合理的好物件,不論是舊換新、小換大、蛋白變蛋黃,現階段都是不錯的時機點,尤其建議換屋族把握機會進場汰弱留強。央行10月9日針對第七波信用管制後三族群進行鬆綁,繼承族群購屋時可不計繼承來的房屋與房貸戶數;換屋族也能以切結方式出售舊屋取得較好的房貸條件;前兩者成屋及預售屋已簽約的購屋者也排除在外。針對有實際換房需求的族群,經與貸款銀行簽署承諾後,新的第一或第二戶購房貸款(不包括高價住宅貸款)可以排除在此項規定之外。央行業務局潘榮耀表示,借款人應在新貸款撥款後1年內,賣掉原有的房子並完成產權過戶,且不能以轉貸等方式規避這個承諾,「如果借款人違反了承諾,銀行可以取消寬限期、要求立即償還貸款本金或差額,並收取罰息及違約金。」不管原本是有房無貸款、或是有房有貸款者,簽切結書一年內出售舊屋,就不受第二戶限貸5成限制,可享有最高8成與寬限期。對於換屋族應如何應對或爭取較佳的貸款條件?專家指出,除了和銀行切結一年內出售,可以不受第二戶貸款限制,換屋族群也可以利用沒有房貸的配偶申請房貸,同樣享有首購條件。而如何聰明換屋,常讓換屋族困擾,攸關手頭資金運用,要「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永慶房屋客服中心資深經理陳繼先建議,由於房屋買賣金額大,為爭取較佳貸款條件,可以採取「先賣後買」的策略。一般而言,即使曾有房屋買賣紀錄,只要名下沒有自用住宅,就能爭取首購優惠利率。但各家銀行對首購資格的認定各有不同,即使買房時名下有房產,但只要沒有貸款仍有機會向銀行爭取較佳房貸條件。「先賣再買」最大的優點是財務負擔較低,可以用賣屋的錢來補貼買新房所需的資金,可與買方協議延後交屋,爭取搬家及找新房的時間;或是與買方約定售後回租,買賣完成後繼續住在舊家,直到租約到期。不過以上兩種方式,尚需買家同意才能進行,且仍然有找新房的時間壓力,陳繼先建議,若想先賣屋再找房,應事先做好短期租屋的準備為佳。「先買後賣」則優點是時間較充裕,不用擔心換屋的銜接期,且提前搬進新房後,舊家可騰空賣相也會更好,不過先買房除了要另外籌措一筆購屋金,若舊家還有房貸尚未清償,在舊屋賣掉之前,也要同時負擔兩筆房貸,較適合手頭資金寬裕的換屋族。至於房貸水龍頭栓緊,如何儘量提升貸款成數呢?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讓銀行越放心條件越好,例如穩定收入與在大型企業就業,同時也不要完全沒有跟銀行往來,維持良好信用紀錄,按時繳交各項帳單,避免使用循環利息。此外,專家認為,這波管制應正面看待央行打炒房,投機客出逃後,還給市場穩定秩序,自用族群才有機會挑到好地段且價格合理的好物件,不論是舊換新、小換大、蛋白變蛋黃,明年都是不錯的時機點,建議換屋族把握機會進場汰弱留強。信義房屋副總經理信泓浚即指出,挑選物件時,可多留意交通是否方便、生活機能完善、週邊居住人口勿過度稠密或稀少,符合多數購屋自住者需求,有助未來換屋轉手。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內政部:2日起線上可登記申辦
內政部1日指出,自2024年年12月2日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的子女姓氏變更登記,無需臨櫃即可完成。內政部表示,這次新增開放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申請人不用提供臨櫃辦理登記時應備的法院文件,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擇定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指出,從107年起已陸續開放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檢視再新增便民服務。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內政部強調,此服務將自動派案至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自2018年起,內政部已陸續開放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增加便民措施。此外,電子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等亦可線上申請,並可透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申辦進度。
砸210萬買3手賓利竟是「13手車」車主氣炸 車商辯:我也是受害者
花了人民幣47萬元(約新台幣210萬元)買賓利車,交易後卻發現原本二手車公司說的「3手車」竟是「13手車」。大陸安徽省宿州市一名陳姓男子近日找上媒體投訴,說自己已被此事困擾了1年多,「真是當了冤大頭,如果知道是13手車,要便宜幾萬塊錢。」《極目新聞》報導,陳男去年在河南省鄭州市一家二手車公司花費47萬元,購置了一台賓利汽車。陳先生稱,購車前二手車公司工作人員告知他,這是一輛3手車。在現場查看車況後,雙方便簽訂了購車合同。據了解,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是2023年在山東棗莊辦理的。證書顯示,該車於2010年3月在深圳註冊登記,後又於2023年6月12日在山東棗莊、2023年8月30日在河南鄭州進行了兩次轉移登記,而從該本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無法看出,此前是否還有過其他的轉移登記。陳男透露,在車子買後不久,原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他便在安徽宿州重新補辦了一本,這才驚覺自己上當。「我當了冤大頭!」陳先生稱,新的機動車登記證書顯示,在2023年之前,這輛賓利車還轉移登記過多次,加上這次共轉讓登記了14次,「這哪是3手車,這是13手車」。陳男發現問題後,他就要求二手車公司進行退車處理,但未能如願,懷疑二手車公司早就知道車輛內幕,卻故意欺騙。車商工作人員回應,自己也是受害者,「我能辨別那個登記證書的真假,但我真沒有能力辨別那裡面信息的真假」,並稱車子是別人寄售的,如果要調查,自己會配合。車商許諾,如果陳男同意,公司可以在現市場價的基礎上加價回收。不過,陳男無法接受二手車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強調如果再協商不成,將走法律程序。對此,山東棗莊車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登記證書只有幾頁紙,有時候一些數據會壓縮或折疊,但是會註明該車已經變更過幾次或是過戶過幾次,「如果真是我們的錯誤,我們不推卸,如果真出現了漏洞,我們向上級部門匯報,該彌補就彌補。」
她嫁豪門生2孩!尪死了被婆家「狂追遺產過戶」 律師出招反制
人死後,繼承人為了遺產而有紛爭的案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名豪門媳婦在先生過世後,頻被婆家人情緒勒索過戶遺產,但只要不理會,婆家人拿她也沒輒,「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碰到情緒勒索,千萬別把財產送給人,一名媳婦嫁進「豪門」,生了2個小孩,先生過世後,大伯、小叔、大姑、小姑、兄嫂、姪子等,全家要求她配合辦理遺產繼承,只能把遺產過戶給小孩,媳婦是外姓,每天不同人來「關切」,膽戰心驚。蘇家宏說,「似乎只能照著『豪門』家人的意思辦理繼承?別怕!有幾個觀念必須要知道。」他提到,先生過世後,遺產是由媳婦與2個小孩共同共有,遺產繼承分配的權利是由3人共同決定。蘇家宏指出,婆家人給媳婦的情緒勒索,只要媳婦不理會,不把遺產交給他們,不授權給婆家人辦理,婆家人拿媳婦沒輒;婆家人如果持續用言語或行為,讓媳婦感到精神壓力與痛苦,媳婦可以聲請民事保護令,禁止婆家人騷擾。蘇家宏透露,如果先生留有遺囑,遺囑也明確指定專業遺囑執行人,相關繼承報稅、返還欠款、不動產過戶等程序,都由遺囑執行人處理,媳婦無須面對「豪門」家人,最後只要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
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逾1.4億
檢警調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詐騙案!北檢查獲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繼承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過戶,3年獲利逾1.4億元,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首腦蔡尚岳、律師蔡鴻燊、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員警駱勁達、新北市土城區戶政人員葉濬誼、新北市現任及卸任里長共44人,「首腦」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檢方求處重刑。北檢昨起訴本案後,將在押的蔡鴻燊、蔡尚岳妻子林緻菱、全絨公司經理王煜堤等3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下午5點開庭,蔡鴻燊否認犯行並泣訴喊冤,「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冤枉!沒想到背後問題那麼複雜,希望法院還我一個清白。」但法官認定他犯嫌重大,諭知收押;林緻菱、王煜堤2人則分別以300萬元、400萬元交保,2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查出,2021年蔡尚岳獲新北市里長鄧長安、許政鎧告知有獨居老人遺產無人辦理繼承,可用偽造遺囑詐取2名老人遺產與不動產合建後利益,蔡再邀約土地整合業者王煜堤加入其設立的全絨公司,指示公司員工以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為案源。蔡、王透過員警駱勁達、戶政人員葉濬誼、書記官游立綸確認被繼承人戶籍資料,指派員工實地勘查、篩選被繼承人遺留的不動產後,先找配合擔任代筆遺囑的受遺贈人、見證人,再向身兼民間公證人的律師蔡鴻燊取得聲明書認證,到戶政單位及金融機構辦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提領存款,犯罪手法如日劇「地面師」。蔡、王指示妻子林緻菱、黃靖軒記帳、分派犯罪所得,林女因而獲取北市金門街千萬不動產,去年3月蔡因另案入獄,王找里長許政鎧另起爐灶,欲詐取2案遺產未得逞。蔡鴻燊、葉濬誼、駱勁達、游立綸4人各收賄890萬、60萬、86萬6000元、6萬6000元。該集團自2021年8月起申辦不動產過戶11件,7件得逞、4件未遂,不法獲利1億4925萬4298元。
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河南女子分手20年...賣房驚覺房產證登記「前男友名」 網驚:早有預謀!
近日中國河南省發生一起撲朔迷離的事件,一名未婚女子多年前買房時,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全權委託當時的男友辦理。近日她想賣房時,到政府機關申請列印出房產證明書,才發現政府檔案上不僅出現了這名分手20年的前男友名字,登記的關係還是「夫妻」、「房產共有人」。更令人害怕的是,當她依照當年前男友填寫的資料找到尋求當地公安幫助,竟發現當年男友的身分疑似有造假嫌疑。消息曝光後,網友們都推測,這名女子可能因為不明原因,躲過了一場多年前精心設計的陷阱。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中國河南省鄭州市一名未婚的沈姓女士,近日準備賣掉20年前購買的房子,到房屋管理局想打印出房屋產權證明時,才發現這處由她獨資購買的房產竟然多出一個「共有人」,填寫的不但是她當年前男友的名字,而且與她登記的關係是「夫妻」。沈女士告訴媒體,2004年時她與這位前男友還在交往,購房時是透過前男友的一位朋友買下該處房產。而她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委託這位前男友辦理,她自己並未經手。但後來2人感情生變,分手就此失去聯絡。如今她要賣房了,但是由於沒有這位「共有人」前男友的簽字,房產無法過戶,甚至就連當初登記文件上的簽名都不是她的筆跡,讓她求助無門。對此,鄭州市房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年代久遠,針對這位沈女士反映的狀況,他們無法查詢到流程上有什麼問題。對於沈女士當年本人有無到場辦理手續,也沒有人可以證明。如果沈女士對文件上的簽名真實性有疑義,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再走法律程序申訴。沈女士表示,她曾到法院想起訴這位前男友,但法院告訴她已經超過20年追訴期無法受理。她再根據前男友在房管局填寫的地址求助當地公安機關,被告知前男友填寫的地址根本不存在,身分也疑似有造假嫌疑。她如今想起來覺得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早已掉進一場多年前就預謀好的騙局,「要不是我今天要賣房子了,我可能永遠不會發現這件事。」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議論紛紛,「離了大譜,只是談個戀愛就盯上對方的房產了」、「這哪裡是普通的感情欺騙,簡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20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騙局完美落幕」、「寫到電視劇裡都會被說離譜的程度」。還有網友指出:「20年前很多政府機關辦公還沒有電子化、網路化,出現很多資訊不同步的錯亂問題。我17年買房去銀行打印信用報告,才發現紀錄上我老婆是已婚而我是未婚,回家跟老婆開玩笑說我還能再娶一個!(大笑)。」還有網友表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處理重要財產問題時,一定要堅持事必躬親,即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人,在涉及房產這樣的大額財產時,也要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畢竟房產證上的每一個簽字都關係著自己的切身利益。感情可以交付,但是底線不能丟。」
3套房產全給兒…不孝子竟「推倒老母」爸媽心碎 法院判決大快人心
老人贈與兒子的房產能撤銷嗎?為了安享晚年,大陸2位老人將自己名下3套動遷房的產權份額贈與給兒子一家。沒想到,房屋過戶後,兒子不僅沒有盡孝,甚至把老母親推倒在地,被判處刑事處罰。老人認為,兒子一家未履行贍養義務,並嚴重侵害其權益,導致生活困難、身心受傷,要求撤銷房屋產權份額的贈與。《新聞晨報》報導,年近90歲的賈老伯和沈老太育有多個子女。2005年8月,他們1套位於上海浦東新區的私宅拆遷,按政策可取得拆遷安置房4套。老兩口考慮到賈男是唯一的兒子,便商量將3套安置房的產權份額,贈與給兒子一家三口,希望能換來晚年的贍養,兒子表示同意。隨後,按照老人的意思,3套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了賈男及其妻女名下。 然而,產證辦完後,賈老伯和沈老太不僅沒有迎來期待中的晚年生活,反而依舊要為兒子一家照顧飲食起居。甚至,在2位老人生病時,賈男也沒拿出一分錢。更過分的是,2022年8月,賈男還將老母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傷,最終因故意傷害而被判處管制。 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間,賈老伯還曾陸陸續續把40餘萬元養老錢交給兒媳張女保管,在要求對方返還時,卻遭到拒絕,老人於是訴至法院。法院生效文書認定,張女應向賈老伯返還42.2萬餘元。不過,即使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兒媳仍沒有返還這些錢款。 為了拿回自己相應的產權份額,2023年9月,2位老人再次將兒子一家訴至法院,主張賈男及其妻女未履行贍養義務,並嚴重侵害其權益,導致生活困難、身心受傷,要求撤銷三套房屋產權份額的贈與。賈男辯稱,自2006年起,自己就一直照顧父母,對母親的身體傷害也並未到達嚴重侵害程度,且即使他的贈與份額被撤銷,妻女的份額也不應被撤銷。 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是私房被拆遷人,享有涉案3套拆遷安置房屋相應產權份額,然而原告放棄上述產權份額,將房屋產權均登記在3名被告名下,原、被告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 法院認為,原告將自己的房產份額贈與被告,被告理應更加珍惜,但被告均未盡到其作為受贈人應盡的扶養義務,嚴重侵害贈與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原告贈與被告相應安置利益,是基於與其父母子女關係,並不會單獨贈與兒子的妻女。因此,浦東法院最終判決撤銷原告對於被告贈與3處房屋產權份額的行為。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數錯樓層…屋主裝潢6樓新房2年「驚覺是8樓」 協商結果網笑了
大傻眼!中國江蘇連雲港有一名屋主,裝修房子2年,赫然發現是別人家,只因為數錯樓層,6樓裝成了8樓,好在對方人很好,雙方協議後同意換房,消息曝光引發一番議論。董女士解釋,當時裝潢的時候,社區電梯沒有啟動,而每戶人家的鑰匙就插在門前,也沒有貼門牌號碼,她的家是6樓,當時裝修忘記數樓下的2層樣品屋,直接從上面開始數樓層,結果誤裝成8樓。董女士指出,6樓跟8樓上面沒有門牌號碼,當時6樓門口有一個窗戶網,於是交代裝潢工人,是門口有個窗戶的網,結果好巧不巧,8樓門口也有個窗戶的網,就這樣裝錯了。董女士誤把6樓裝潢成8樓。(圖/翻攝自微博)好在雙方協商後同意換房,董女士坦言:「人家對方的房子,他們2年沒回來,(我們)就裝修了2年,後來物業發現了,後來通過朋友聯繫到了對方,對方同意跟我們換房子」。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都感到不可思議,「房子都交付了,門牌號沒有」、「這麼狗血的事,誰的責任?」、「哈哈哈2年都沒發現啊」、「裝修2年得多大的耐心,多大的工程啊」、「這就換啦?」不過,也有人懷疑真實性,「換房怎麼操作,過戶需要契稅吧」、「假新聞吧,商品房不可能不給電梯,拆遷房都是認識的不可能裝錯,拆遷的2年沒去看房子拿鑰匙,那除非拆了幾十套」。
守寡媳婦討房子過戶 婆婆嗆改嫁順便把孫女也帶走
一名網友分享,家中哥哥離世兩年後,近日大嫂向媽媽提出希望能給他們夫妻婚後暫住的房子。沒想到,媽媽聽完直接回絕她,並嗆「你要改嫁就趁年輕吧」。一名網友在臉書分享自家的婆媳問題。(圖/翻攝自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透露,自己的哥哥病逝兩年,大嫂和哥哥育有一女,最近大嫂提出想要婚後和老公暫住的那間房子,以便和年僅10歲的女兒繼續生活。原PO表示,自己的媽媽聽完後,表示不可能將這間房子交給大嫂,還不滿嗆大嫂「你要改嫁就趁年輕吧,把你的女兒也一同帶走」。對於媽媽堅決的態度,原PO發文到臉書社團詢問網友意見,引來800多名網友關注。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沒毛病啊,本來就可以不給」、「要看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老公,遺孀有資格,如果不是,另一半死亡等於婚姻無效」、「你媽太不近人情,再怎麼樣孫女也是有她一半血統,就這樣抹殺掉」、「憑什麼要給房子」、「房子可以給她住,但不能給她」。
弄丟600萬全網協尋…祭出「2輛保時捷+20萬」禮包 警出手發文者慘了
網路上廣告越來越誇張!最近社群平台Threads瘋傳一張照片,有高雄民眾自稱弄丟裝有600萬元的黑色行李袋,請全網幫忙找,還祭出送保時捷和20萬元的謝禮,引發熱烈討論。不過在警方追查後,拆穿是賣車廣告,貼文的業者恐怕因為散布謠言,將依法被開罰。近日社群平台Threads瘋傳一張協尋行李袋的圖片,內容指出失主在9日晚間6時許,在高雄市苓雅區五塊厝捷運站附近遺失一個黑色行李袋,裡面裝有新台幣600萬元現金,請有經過此路段找到行李袋的人能歸還;失主還表示會將2部保時捷「免費過戶」,另外還有20萬元紅包當酬謝。有民眾在網上發文全網協尋600萬元,但警方追查發現是賣車宣傳廣告,業者恐怕因散佈謠言被依法開罰。(圖/翻攝畫面)這篇全網協尋貼文立刻在網上瘋傳,網友也好奇甚至想起身行動找行李袋。不過高雄苓雅警方很快聯絡到貼文者,一問之下才知道協尋文只是賣車廣告,PO文的業者已經到案說明;警方指出,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針對此事件,苓雅分局也呼籲大眾,業者打廣告用創意吸引消費者注意,仍需留意相關規定,貼文內容影響公共安寧恐觸法,切勿以身試法,避免違法受罰。
父母離世後…她回老家整理遺物 卻遭大嫂狠嗆:不知廉恥!結局神展開
出言不遜的大嫂就是30年後的惡婆婆!有女網友分享,父母親離世前,父親已先將老家房子過戶給哥哥,沒想到嫁出去的她要回老家整理父母遺物時,竟然遭大嫂拒於門外,還嗆她「幹嘛回來」、「這是我家!外人不要隨便出去,妳有禮義廉恥嗎?」此話一出,也讓原PO和哥哥及二姊相當傻眼,透露哥哥可能會跟對方離婚。有女網友近日在Dcard,以「回一趟娘家被大嫂告知我是外人不准進去」為題發文透露,她在家中排名老3,上面還有大哥、二姊,「我與我姊前後出嫁皆已不住家裡,老哥也已婚有孩子,因繼承關係婚後與大嫂繼續住老家,後來爸爸生病前先把房子過戶給哥哥,這點我跟我姊不反對,三兄妹感情好,從未因財產或其他問題吵過架。」而父母則皆在去年底時至今年初前後離世。原PO續稱,他們家是畜牧業的,每天生活就是照顧牛隻。當年大嫂嫁給她哥時,就已知道婚後不會搬家,她哥身為接班人想要發展,所以不打算搬家,「爸媽並未要求大嫂婚後得在家工作,但大嫂一直用很多藉口在家不出去工作,也不做任何家務事,每天等著我們煮好飯,才會從房間離開。」原PO補充,他們家人之間都深知,大嫂嫌棄畜牧業,她認為這種農工很底層,「最後過了好幾年還是被我哥拖出來當行政,不用跟其他人一樣打卡,只需要跑跑郵局、農會之類的。就這樣以為一切都相安無事。」殊不知,就在處理完兩老喪儀後,她和哥哥、姊姊相約聚餐,聯繫感情,到了約定的日期,她剛好休假提前到老家走走,結果大嫂一見到她「像看到瘟神一樣狠狠瞪著原PO」,還嗆她「幹嘛回來」,而她回應想要幫爸爸媽媽整理以前的衣物時,大嫂卻狠嗆「這是我家!外人不要隨便出去懂不懂啊?妳有禮義廉恥嗎?不要亂進別人家欸」,她聽完後相當傻眼,「也反應不過來她幹嘛跟我這樣說話?」剛工作完回來的哥哥聽到老婆出言不遜後,2人隨即大吵了起來,哥哥更大聲訓斥對方「這是我們的家!什麼叫做妹妹不能回來」,眼看夫妻越吵越兇,原PO也緩頰「不好意思我下次要回家會先提早跟妳(大嫂)說」,沒想到大嫂竟脫口而出,「好不容易熬到兩個出嫁,又等到兩個都死了!外人有什麼資格不請自來?」而哥哥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直接一巴掌往大嫂臉上招呼過去,嚇得她趕緊將哥哥拉離現場。原PO也表示,當晚他們三人飯局照舊,且他們把這件事告訴二姊後,二姊也相當生氣,「我也很氣她拿剛過世的雙親說嘴」,目前哥哥是想離婚,因為他們婚姻本身就有點問題,「我上來是想分享心情,也再想問問廣大網友,出嫁的女兒,是不是不應該回老家…我有點後悔當初沒有先打電話給大嫂知會一聲。」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若沒加油添醋,不覺得有什麼好需要後悔的,要慶幸哥哥沒跟著耍智障」、「現在是他們的房子了,應該禮貌通知一聲,但是講這種話也太畜生了吧,沒被打死太客氣了」、「你大嫂就是30年後的惡婆婆」、「不離婚,身教有問題的人,才會影響小孩,叫你哥快逃」、「畢竟她住在裡面,應該要知會取得她同意再進去,不過她講話很沒教養」、「如果該名大嫂言行為真,這根本不是大嫂,只是好吃懶做自以為是,佔家產的婦人而已。」也有人向原PO提議,「看哥哥要不要把房子改成3個兄弟姊妹共同持有,避免他怎麼了,大嫂是第一繼承人,妳們再也無老家可回。」
土地全贈與2兒!他退休「生病求扶養」竟慘遭封鎖 2孩下場曝光
家長將財產過戶給孩子,結果孩子拿到財產後不照顧父母的事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認為,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一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蘇家宏說,「為什麼爸爸要把土地贈與兩個兒子?讓自己陷入沒有資產的狀況?是我比較關心的,如果爸爸愛孩子,只能給錢嗎?我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至於退休要多少錢才夠,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若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蘇家宏直言,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愛孩子應該多跟他們相處,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只是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更是一種愛的保障。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原保地難民1/禁伐補償提高吹濫舉歪風 20萬原鄉非原民恐淪無殼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鬧得不可開交,在原住民正義與森林復育大旗下,聲勢浩浩蕩蕩,然而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竟有20萬民原鄉中「漢人」,他們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享有保留地承租權,正面臨檢舉,其間原漢衝突就隱藏著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利益。據了解,日治時期為了便於「番務管理」,將海拔1,500以上俗稱國有林的「要存置林野」的8萬名高砂族人,強制遷移到海拔600至1,500公尺、約24萬公頃的「準要存置林野」地,卻未進一步登記地籍,遑論提供完整的住宅與耕地規劃,僅以「蕃人索要地」隔絕在開發之外,被視為化外之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多次更新山地管理法令,直到 1966年推出《山地保留地辦理土地總登記應行注意事項》並同步清查登記地籍後,才劃定了全區約24萬公頃的原住民鄉鎮,並以《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保障山地居住者的居住權。然而,目前56萬名原住民中,僅有3分之1留在原鄉土地生活,其餘多已遷居都市謀生;部分原鄉反而「漢人」(含閩客和外省族群)占了超過半數人口,他們長年耕作、建屋、栽種謀生,卻因「非原民」身分,無論有無租約,最終還是拿不到土地所有權,不時還會遭舉報「超限利用」,面臨被收回租約與土地的威脅,生活戰戰兢兢。立法院會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圖/周志龍攝)本刊10月29日走訪台中市原民鄉鎮和平區「打鐵坑」地區,梨農張演良指著6分地果園表示,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前,他的祖先向當地原住民「買地」,簽下了權利讓渡書,只差沒去地政登記,但持續有耕作與使用事實,如今土地值錢了,卻反過來被前地主的原住民後代提告,對方憑著保留地中的「原住民身分」,不承認祖先的買賣。張演良說,雖然官司勝負未明,但看著原民會出錢出力替「耍賴」的原住民後代打官司,原告卻連出庭都不需要,他卻得寫狀紙並從山上奔走地檢、地院,身心俱疲之餘,更感嘆「土地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無獨有偶,車程相距3分鐘的東光路三段崑崙巷5公頃土地,原本是甜柿果樹盎然,過去由原住民出售栽種權利給閩客籍拓墾者,經過4次轉手後,原民後代因缺錢花用,反過來提告現耕者侵占,便是因閩客籍耕者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如今重新掛上出售土地標誌,當地居民異口同聲地說,若買了此地,第一階段地政過戶就無法過關,即使僅讓渡「栽種權」與「使用權」,難保原地主不會過幾年缺錢花用,再拿出原住民「無敵」身分提告要求返還,當地人都懂不敢碰這塊地,「他們就是要騙外地人」一名在地居民直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直言,不少人租下了土地後砸錢鋪路與興建灌溉設備,卻反而容易遭舉報「超限利用」,實在冤枉。(圖/黃威彬攝)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感嘆說,若要談破壞國土現況,不少原住民從國家手中無償取得土地後,就直接出租給人作為逃逸外勞宿舍,與原住民文化保留初衷背道而馳,卻因原民無敵身分,能爽領土地租金當現成地主,政策釀成的原保地斂財歪風,閩客與外省籍「非原民」淪難民,實在唏噓。他透露,部分民眾看準自己身分享有保留地優先承購權,準備大量舉發「非原民」對土地超限利用,再憑藉原民「優先承受權」保護傘,即使沒有租約及權利登記仍優先搶地,成功後再進一步變更為「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