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
」罰30萬還不怕?獸醫院又爆餵過期藥、非獸醫執刀 動保處回應了
台北市「伊甸動物醫院」頻頻發生醫療糾紛,今年2月才被依違反《獸醫師法》規定,遭罰30萬元,結果如今又疑似發生醫療糾紛,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獲陳情,指出該獸醫院竟又以過期的藥物醫治毛小孩,認為該獸醫院屢次違法,要求動保處應勒令其停業;台北市動保處指出,將發文要求遭檢舉的獸醫師以及獸醫院負責人到府說明。應曉薇表示,該獸醫院2月時就曾因違反《獸醫師法》遭裁罰30萬元,沒想到屢勸不改,院方後續的改善作為竟是加強門禁、限縮院內監視錄影器影像的調閱,同時也規定飼主在場的情況下,非獸醫師的助理應避免有侵入性治療的行為,後續仍持續有違法情形,期間甚至造成1位飼主的愛貓死亡。她說,獸醫院內部有同仁看不下去,才挺身而出擔任吹哨者,檢舉獸醫院不僅讓非獸醫師的人員違法餵過期藥物給毛小孩,還明目張膽的在藥物外觀註記「過期可用」,甚至還違規動手術,要求動保處應勒令伊甸動物醫院停業範圍,絕不姑息。動保處動物管理組長陳緯倫表示,24日下午有派員到該獸醫院稽查,但由於獸醫院負責人、遭檢舉的外科獸醫師不在,只有另位內科獸醫師在場,所以無法對檢舉的過期藥物、違法手術做進一步的調查,後續會發文要求2人到市府說明。他解釋,相關的檢舉影片及照片,除了施做手術的行為有明確畫面外,餵過期藥物的影像較局部,無法釐清這些行為是否是在獸醫院執行,因此另外該獸醫院也未發現使用禁藥、過期藥的情形。陳緯倫強調,如果執刀者非擁有法定資格的人員,將依《獸醫師法》裁罰,累犯則會逐步加重罰責,最重可廢止動物醫院開業執照,另外使用過期藥品則會裁處3到15萬元罰鍰。
「快篩過期仍可用」?藥師反便宜行事籲薛瑞元正式公告
市面上的超商、食品店常常有「即期品」低價出清,如今居然到藥局也可能領到衛福部非送的「即期快篩」,還有醫生受訪時背書「快篩過期半年內『應該』都可以用」,引發議論。基層執業藥師沈采穎說明,不論藥品或醫材的「使用期限」並非廠商能隨意標註,都須經過食藥署嚴格檢查認證,為的就是要保障消費者健康與使用安全性,若藥廠藥局販售「過期品」(例如改變日期標示)衍生爭議,藥廠及藥局都有賠償責任,國際上類似案件賠償金額常是天價,這也是藥廠、藥局不斷提醒民眾勿使用「過期品」的原因。沈采穎表示,雖然部份醫界人士推測廠商「可能」不會將使用期限押到最緊迫,認定快篩過期還可使用一段時間,但「醫療攸關健康」必須格外謹慎,若民眾非不得已真要使用過期藥品或醫材,衛福部有責任說清楚,不應僅憑片面說法,就點頭讓消費者貿然使用。她提醒,過期藥品效力降低難確保藥效發揮,使用過期醫材(例如過期快篩)恐影響檢驗結果、延誤就醫時機,這是藥界都認同的事,使用不慎就可能有損健康,這屬於藥學界的專業,而且,退一萬步,如果民眾健康真的因為使用過期品而出現問題,藥廠、醫材商甚至販售藥局都可能有連帶賠償責任。沈采穎表示,目前多數藥局收到第一批的衛福部免費快篩,效期多在六月中旬前到期,衛福部長薛瑞元受訪時卻指「大部份快篩是年底到期」,已衍生基層藥局困擾。有民眾帶著懷疑語氣問藥局,怎麼贈送即期快篩效期這麼短,「是不是把部長說的年底到期免費快篩藏起來賣、先出清藥局庫存的即期品」?讓她在解釋之餘哭笑不得,也感覺問題並不單純,擔心恐衍生糾紛。沈采穎指出,在SARS期間,衛生署曾因為採購克流感太多、正式公告過「克流感」效期延長,但他印象中,也僅止於這一次,而且當時食藥署曾出面背書「效期經過檢驗,請民眾安心使用」,因為有食藥署背書,藥局才敢安心販賣過期藥品,不必擔心萬一民眾吃出問題,藥局要背上連帶賠償責任。沈采穎也特別提醒衛福部長薛瑞元,宣導「過期藥品醫材不要碰,來路不明藥品不要用」,是歷經歷屆衛福部多年宣導,民眾才有認知,儘管部長即將卸任,但也仍有責任對民眾宣導「畢竟觀念要破壞很容易」,避免因為處理這批「即期快篩」,讓民眾又萌生「過期也沒問題」的不當心理。她還說,這批快篩曾是珍貴的防疫物資,民眾在疫情期間,花大錢也未必能搶到,如今若衛福部擔心快篩庫存太多必須銷毀、又怕銷毀過期快篩會被罵,就應要求食藥署出面檢視效期並掛保證「過期也仍有效」,並定期上網公布每批免費快篩的數量、效期、編號等辨識資料,提醒民眾注意,才是負責任的政務官風範,若只是語焉不詳,不僅「美意」被打折扣,一旦真衍生爭議,法律責任恐由藥廠、藥局扛,受害的還是民眾。
缺藥難過年2/貴鬆鬆自費藥竟也缺貨 患者恐慌:賣我過期藥也沒關係!
目前台灣至少缺200種以上的藥物,面對缺藥問題,食藥署的解決方法就是替代藥物,但民眾可不這麼想。第一線的社區藥局藥師透露,台灣民眾對藥物的忠誠度相當高,例如鼻過敏藥「莫鼻卡」缺貨,患者就哀嚎「撐不過冬天」;藥廠人員也表示,由於心臟自費藥缺貨,竟有患者懇求「賣我過期藥也沒關係」,令人相當驚訝,也反應出民眾對缺藥的恐慌心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說,「相較於去年初,現在缺藥的狀況有稍微舒緩,可能是疫情解封後的結果,但其實還是缺一大堆藥,包括鼻過敏藥、人工淚液、抗生素、癌症藥、攝護腺肥大藥物、心血管藥物等等,各式各樣的藥都缺,而且令我們很擔憂的是紅海危機導致的貨運問題,價格貴、物流慢,屆時缺藥問題會更惡化。」但台灣人對藥物的「忠誠度」相當高,以鼻過敏藥「莫鼻卡」為例,從去年底至今已經缺貨4個多月,食藥署建議民眾依醫師評估以不同成分複方藥品,如「驅敏」替代,但多數民眾並不買單,認為其他藥物沒效,甚至哀嚎「撐不過這個冬天」。過敏性鼻炎患者愛用的藥物「莫鼻卡」,從去年暑假就開始缺貨,隨著疫後呼吸道疾病大爆發,讓缺藥情況更嚴重。(圖/周志龍攝)王明媛說,食藥署認為缺藥可用替代藥物解決,但對民眾來說並不可行。「很多病人都是『眼見為憑』,他們會一一確認自己的藥物,非常擔心會被換藥。」王明媛舉例,有一位阿姨長期服用一款促進血液循環的藥物,後來藥廠更改藥錠的顏色,從粉紅色變成白色,這位阿姨立刻驚叫「你怎麼隨便幫我換藥?」「後來我跟阿姨解釋,這是一模一樣的藥,只有顏色不一樣,還把成分、公文都給她看,但阿姨還是很懷疑,之後還表示吃完覺得比較沒效。」王明媛苦笑說,這代表藥師還要在衛教上繼續努力。一名藥廠人員也透露,自從疫情、烏俄戰爭爆發,受到貨運與原物料短缺的緣故,全球都陷入缺藥的窘境,就連較為昂貴的自費藥時不時也會缺貨。「許多病友們一直打電話來拜託,還說願意買即期或過期藥物,只要有藥給他們就好!」藥廠人員嘆氣說,站在藥廠立場,當然不可能提供安全有疑慮的藥給民眾,目前預估這款心臟自費藥將在過年前到貨,只能請病友耐心等候。王明媛提醒,過期藥物的藥效會降低、且有變質風險。「美國FDA指出,藥物變質可能導致過敏、或產生毒性,所以千萬別吃過期藥物。」王明媛說,許多替代藥物的成分、化學結構都跟原本的藥一模一樣,就科學上來說,兩者的效果是相同的,以美國來說,民眾就非常能接受學名藥,而不會執著於一定要原廠藥,但台灣民眾就比較難接受。
騎車巡迴行醫10年 彰化「林醫師」看診被捕…真相驚呆鄉親
彰化一名「林醫師」2013年起騎著載有大量藥物的機車,在鄉鎮間「巡迴看診」並收取每次100至5000元費用。但檢警今年7月接獲檢舉,發現林男僅高職畢業,且早在2019年就因密醫行為被檢舉入獄,未料他出獄隔天就重操舊業;彰化法院近日依《醫師法》判林男9個月徒刑,沒收藥物及不法所得。據悉,現年61歲林男因對醫療有極高興趣,曾到北部私人醫院擔任技術人員,向正牌醫師學習藥理知識。2013年以換上自己照片的「家庭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及來自歇業婦產科診所中的廢棄藥品、醫療器材,假冒為林醫師在彰化社頭鄉、田尾鄉與永靖鄉巡迴看診。檢警查獲「行醫機車」。(圖/翻攝畫面)雖然張男每次收費100到5000元,還給民眾打針、給藥、販售過期藥品,但他從感冒、高血壓、燙傷、心臟病等大小疾病無所不看,乃至通血路的「醫術」,仍騙到不少民眾,甚至有人大讚他醫術不錯、有耐心,事後還包紅包給林男,「林醫師」名號也逐漸不脛而走。林男2019年被檢舉後,遭發現盜用前同居人前夫姓名,欺瞞衛生局、檢警及法官,後被依《醫師法》與偽造文書,被判處1年5個月徒刑,沒收600萬不法所得。未料,林男2021年1月1日出獄後,1月2日就重操舊業,之後也再度被人檢舉,檢警在其住處查獲100多種藥品、近千罐不明藥劑、4500包散裝藥劑,且這些藥品幾乎都過期,部分甚至過期逾13年,卻有病患案發後認為林男的藥物「有效」原諒其所為。彰化地院審理後,再依《醫師法》及累犯,判9個月徒刑、沒收不法所得19,300元及各式醫療用品。
批王定宇送過期藥 陳以信:不負責任應立即回收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20日)上午於立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時,踢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台南贈送違法過期捕蚊劣藥,陳建仁與環境部長薛富盛答應將進行調查處置。陳以信隨後召開記者會,批評王定宇送劣藥不負責任應即回收,他更質疑王要送藥為何不能送在有效期限內的好藥?陳以信上午在黨團舉行「踢爆王定宇贈送違法過期捕蚊藥」記者會,陳以信質詢時指出,王定宇先前在台南召開記者會,贈送一千份捕蚊器與捕蚊藥給各里,但被發現該藥製造日期是2015年,有效日期是2018年,而現在已是2023年,該藥已過期五年。王定宇此舉恐違反了環境用藥管理法46條的規定,違反第8條3款超過有效期限的環境用藥不能庫存、不能銷售的規定。陳以信隨後於黨團召開記者會,質疑王定宇要送捕蚊藥為何不送在有效期限內的藥?非要送超過有效期限五年的劣質用藥?他批評王定宇送劣藥不負責任,應該立即全面回收。陳以信肯定,王定宇努力協助防治登革熱的用心,但是至少要送合乎有效期限的藥 不要送過期的藥。陳以信指出,為協助民眾防疫,他已委託廠商製作個人防蚊貼片,每份成本不到三十元,他將提供選區內各里一定數量,歡迎選區民眾向里長登記索取,但因數量有限,敬請民眾儘早索取。
到底能放多久? 藥師列「容易放到過期藥品」 提醒:有效期限≠使用期限
許多民眾的家中都有藥箱,裡面的藥品適時汰舊換新才不會占用空間。藥師廖偉呈日前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提醒,家裡的保健箱及藥品櫃的藥品,勿放置超過使用期限,以免失去藥效。他還指出,有效期限是未開封的狀況下,可以保存多久;使用期限則為開封後,還可以使用多久,兩者的意義大不相同,「非一次性產品,建議開封後標上開封日期。」1.生理食鹽水:若開封後24小時後,請丟棄,易滋長細菌。2.滅菌紗布:一次使用為限,若開封後有剩餘的紗布應直接丟棄。3.優碘藥水:開封三個月後,宜換新。4.抗生素藥膏:開封後僅能貯存半年。5.OK蹦:效期為三年。6.透氣膠帶:效期為5年。至於藥品可以放多久?廖偉呈表示,一般而言,口服盒裝藥(排裝)都有標示有效期限,若無標示,建議從拿到藥品那天起6個月內開始計算;口服散裝藥為領藥後6個月內為限期;磨粉藥品建議當次若沒服用完畢立即丟棄;糖漿開封後在室溫下可放置1個月;外用藥膏開封後以存放3個月至6個月為期限,若有異狀應該馬上丟棄;眼藥水或眼藥膏開封後超過1個月就要丟棄;胰島素開封後或離開冰箱1個月內為使用限期。廖偉呈表示,眼藥水或眼藥膏開封後超過1個月就要丟棄;胰島素開封後或離開冰箱1個月內為使用限期。(圖/翻攝自臉書/微笑藥師Phar.Smile)此外,針對「大瓶的生理食鹽水開封後放多久還可以使用」,廖偉呈提到,若許可字號為藥字號,設計為沖洗傷口的生理食鹽水,只能放置24小時,因為此類產品不會添加抑菌劑;若核准字號為醫器字號,像是隱形眼鏡沖洗液,通常會添加抑菌劑,開封後可存放30天;若為保存液、沖洗保存液、浸泡液、消毒液或多功能保存液,通常可存放60天。
感冒糖漿沒喝完就冰起來? 醫師曝3大錯誤用藥行為
過去醫師常會給感冒生病的小朋友開感冒藥水,方便服用也能更快達到藥效,但若還沒喝完感冒就好,不少人就會將感冒糖漿冰在冰箱,等下次再次感冒再服用,但這樣習慣其實是大錯特錯,小兒科醫師陳映庄就表示,把感冒糖漿冰在冰箱或是將藥水倒馬桶,都是錯誤的示範與迷思,他也整理出藥物處理3大正確方法。開封過後除了註明需冷藏的藥品外,其餘藥品都不要擅自冰起來。(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一、藥水跟食物一樣放冰箱就能保存較久感冒藥水用不完時不少人就會放冰箱,但他表示藥水不是食物,只有少數註明必須冷藏的藥物才需要放冰箱,冷藏低溫可能會讓藥水沉澱變質,更會影響濃度和藥效。廢棄藥品若倒進馬桶或水槽,會造成環境汙染。(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二、感冒糖漿直接丟掉好可惜開封後的藥水需要放在室溫和避光的地方,通常開封後的藥水若保存得當可以保存一個月,如果一個月內有相同症狀,可以飲用應急,但如果有狀況還是建議先去看醫師,若開放一個月以上就請丟掉。過期藥品可以這樣處理。(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三、過期藥水不能倒進馬桶或洗手台藥品處理若是藥丸、錠劑、膠囊,可以裝進夾鏈袋中,當一般垃圾丟掉即可,但若是抗生素、荷爾蒙、抗癌藥物跟免疫抑制劑,則建議拿到醫院或藥局的藥品回收站,由專人處理唷。而藥水、感冒糖漿則可以拿個夾鏈袋,把藥水倒進去,包含洗瓶子的水,或者是加進可以吸水的東西中,例如茶葉渣、用過的衛生紙等等,再把夾鏈袋封緊丟一般垃圾就可以,記得藥水瓶子可以回收。
新冠肺炎藥物傾倒河中 大量魚群翻肚暴斃
印度巴德爾瓦地區內近日發生大量魚群翻肚暴斃的事件,經過查證後,發現是大量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被傾倒在河中所導致。根據《印度時報》報導指出,在印度巴德爾瓦地區內的尼魯河(Neeru river)沿岸,部分地區發現有大量魚群暴斃,最後發現原因是有人將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傾倒在河中所導致,而這些藥物疑似為當地J&K醫院的用藥,這些藥物的有效期限到2022年,目前都尚未過期,價格高達數十萬盧比。消息傳出後,巴德爾瓦區的副局長庫馬爾(Rakesh Kumar)隨即成立調查小組,誓言要將嚴懲傾倒藥物的人。而被點名的J&K醫院表示,就算是過期藥物,是每個月找固定時間集體處置。也不會隨意棄置。而庫馬爾表示,這些藥物是針對新冠肺炎患者所準備的,有可能是負責送藥物到患者家中的送貨員,不想接近新冠肺炎患者,所以擅自棄置在河中。由於尼魯河(Neeru river)負責當地的供水,除了是飲用水來源外,沿岸有數十個鱒魚養殖場,都是仰賴尼魯河提供水源。
放冰箱超NG !藥物保存迷思 專家提「3大保存觀念」
不少人對藥物保存有迷思,最常見就是放在冰箱,但是這觀念在醫藥人員眼中是大錯特錯。一般民眾覺得家裡熱,冰箱不僅可以讓食物保鮮,理所當然認為藥品要保存,也可以從醫院帶回家後就放入冰箱,但藥物反覆在冰箱和常溫中來回,反而更會吸附水氣增加變質風險。《 ETtoday新聞雲》引述國健署王英偉署長的看法表示,多數藥品容易受光線、溼氣和溫度等環境因素影響變質,且大部分藥物都不可以放在冰箱裡,藥品最簡單的存放方式是依據藥品包裝盒、說明書或藥袋上的指示放置。王英偉還表示,藥物保存優有3不原則,首先就是「不要存放冰箱」,多數藥品放在室溫下乾燥、陰涼或避光處即可,除非藥袋或包裝有註明「需冷藏或請置於2至8度」,建議存放在常溫的藥品,可放置於通風櫃子內,若室內溫度經常高於30度,可請藥師協助確認是否適合將常溫儲存藥品放入冰相。 把藥物放在冰箱保存是超NG的觀念。(圖/Pixabay)再來「藥品不要放在濕熱廚房或窗邊」,避光、避濕、避熱是藥品重要存放原則,若是放在浴室、廚房和窗邊等潮溼、悶熱或是陽光直射的位置,藥品療效就會打折甚至變質;另外夏季時,密閉的車內溫度可高達50度以上,藥品就不要放置在車內。一般來說,像是緩解心絞痛的硝化甘油錠、心血管疾病用藥、抗癲癇用藥、化療口服藥品、胰島素和荷爾蒙製劑或抗感染藥品等,必須嚴格遵守正確儲存方式。還有「不要把藥品重新再分裝至別的容器中」,服藥後應隨手將藥物放回原袋內封好,以免發生誤服或服用到過期藥品,某些原有盛裝藥物的容器,本身就有避光和避熱的效果,分裝後容易使藥物變質。另外藥物用完前也不要把外包裝丟棄,以免用藥錯誤找不到指示比對。
孕婦掛點滴手腳臉同時發麻 檢查發現瓶內發霉藥過期半年
懷孕有時會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在中國大陸江西宜春市有名金姓孕婦,因為出現嚴重妊娠反應,所以在看完醫生後留院觀察,但護理師幫忙掛上點滴之後,嘔吐情況更加嚴重,此外還出現手、腳、臉發麻還有喘不過氣的情況,結果發現正在打的點滴已經過期半年之久甚至還發霉。根據陸媒報導,該名金姓孕婦投訴,她在懷孕6周時出現嚴重妊娠反應,所以前往當地的華潤健康豐礦總醫院留院觀察,沒想到護理師掛完點滴之後,嘔吐情況更嚴重,還出現「手、腳、臉一同發麻加上喘不過去」等狀況。金姓孕婦丈夫非常緊張開始尋找原因,在檢查點滴吊瓶時發現裡面有發霉狀況,仔細一看才發現該點滴在今年1月18日就已經過期,金姓孕婦表示,非常擔憂孩子會受到影響,她提到,懷孕前3個月是胎兒器官重要發展階段,對藥物較為敏感,更何況是過期藥物。該醫院婦產科護理長李冬英也對此事出面回應,「確實沒有做到位、管理好,護士也沒有注意到點滴已經過期」,目前醫院跟金姓孕婦雙方正在進行協商,政府單位包含衛健委、藥監局等都已經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