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
」 車禍 檢舉 機車 酒駕 罰單15歲無照少年偷車釀3死!外公已回台結束1小時警詢 他喊:鑰匙藏很隱密
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7日晚間發生一起15歲無照少年偷開外公的休旅車撞死3人的事件,對此,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這名外公表示,休旅車鑰匙其實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會找到鑰匙且都沒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據了解,少年的外公案發時人在國外,得知外孫闖下大禍,已經提前返國,警方認為車主部分牽涉違反道交條例,要求少年的外公說明,少年開車外出是否有經過他本人同意,若是同意又告訴少年鑰匙擺放位置,則會有相關罰則。對此,這名外公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後表示,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說,他自己也會向死者家屬道歉。另據警方表示,少年牽涉過失致人於死,而監護人負有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後續將將通知少年的父親、母親說明。據了解,這名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韓國現代休旅車外出找友,突然失控衝入東湖路、安康路口的小吃店,造成騎樓兩名用餐客人、及對向一名機車騎士3人死亡,另有兩名店員受傷,警方18日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保全程序」,以防日後求償無門。士林地檢署18日下午對3具遺體相驗,確認3人是遭重擊受傷致死,無他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少年法庭法官審酌,因撞死3人情節重大,若責付家長,恐有再犯之虞,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台中男水泥車掛假牌上路 自撞電線桿一查慘了:開一年多都沒事
台中市40歲林姓男子日前行經大雅區中清路三段時,因駕車不慎衝撞到前方自小客車,之後又撞上分隔島並將電線桿撞斷,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車牌經查後發現車牌登記在桃園市,林男事後坦承從往網路上買了假車牌安裝上車,警方依偽造特種文書罪送辦。林男坦承原車牌因擦撞毀損,遂存僥倖心態花了新台幣3萬元從網路上買了假車牌,並上路一年多,警方經查後發現車牌登記於桃園市,車籍資料卻是於台中沙鹿,警方察覺有異持續追問,林男才坦承犯行,表示開了一年多都沒事。警方依依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並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台中警分局大雅分局自8月起執行「淨牌專案」,已查獲2件懸掛偽造車牌,日後仍針對使用偽造、變造、註銷、吊銷的車牌及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等違規行為強力取締,以保障合法民眾的權益。
男子跨越車道未禮讓直行車 3機車撞成一團1人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今天晚間7點發生3輛機車車禍,由44歲黃姓男子所騎的機車,跨越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導致同向機車閃避到對向不及,仍遭黃男撞上,再撞上對向另一輛機車,造成共3輛機車、4人撞成一團,其中1人受傷因頭部受傷送醫治療。車禍發生在鳳山區文化路靠近文康街口,由黃男所騎的機車,欲跨越車道到對向,讓同向另一名47歲載有12歲女兒的林姓女子向對向閃避,仍遭黃男從後方撞上,黃男倒地同時,林女則與對向另一輛機車相撞,共3車撞成一團一片狼藉。車禍共造成3車、4人皆有手腳擦挫傷,其中林女因頭部有較嚴重傷勢,緊急由救護車送往長庚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到場確認3方均無酒駕,車禍原因疑為黃男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可依道交條例開罰600至1800元罰鍰,詳細肇因仍待送往交大判定。
無照駕駛還違停、掛別車車牌遭警拖吊開罰 女子慌了「要怎麼跟朋友交代」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巡邏員警昨(8日)晚間在汐止忠孝東路見1輛白色BMW轎車併排停車,員警欲開單告發,卻發現該車係懸掛其他車輛車牌,故依法拖吊保管,駕駛該車的24歲林姓女子當場傻眼,表示車輛是向友人借來外出購物,不知要如何向友人交代。警方另查出林女無照駕駛,一併開單告發。據了解,昨晚9時許員警在忠孝東路發現該輛自小客車併排臨時停車,員警遂上前取締,經查該車駕駛林女無駕照且非車主,該車身懸掛的號牌亦已逾檢註銷,員警加以查證後確認該車車身與號牌不符,遂依法舉發、扣牌及拖吊車輛移置保管。警方表示,現場除依道交條例舉發併排臨停及無照駕駛,另將以使用他車車牌及牌照借供他人使用,向該車車主及原車牌車主舉發,罰金總計最高可達4萬6200元。
斑馬線禮讓行人2次!駕駛「暫停27秒」遭檢舉 還挨罰2.4萬元
禮讓行人卻被罰錢!台中一名男子在去(2023)年10月開車行經路口轉彎時,因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他在27秒內2次禮讓,結果卻被人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事後更收到2.4萬元罰單,讓他氣得告上法院。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去年10月11日駕車行經台中南區建國南路一段與西川一路路口時,被其他駕駛檢舉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的違規行為,經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認定屬實,寄通知單舉發。而後,男子被依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第2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及其附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的規定,裁處罰鍰2.4萬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還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收到罰單後,男子感到相當委屈,一怒之下決定告上法院。在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筆錄之後發現,事發當日傍晚6時1分0秒,男子開車行經該路口準備右轉時,因有路人要穿越斑馬線,於是他暫停以等待行人通過;傍晚6時1分27秒左右,車子在右轉過程中,又有行人、騎乘自行車的兒童穿越斑馬線,他只好再次停下,等待行人全部穿越後,才駕車通過路口。對此,法官認為,事發時間剛好是下班時段,該路段人、車眾多,男子是為了禮讓行人,才暫停行駛2次,難認符合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之「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亦沒有造成往來人、車危險之故意或過失,最終認定原處分有違誤,裁定撤銷。
熱到凍未條?中壢騎士等紅燈「丟車躲樹蔭」 恐挨罰3.6萬
炎炎夏日,出門沒多久就滿身大汗,路人都會盡量走在陰影處,就連機車也不例外。桃園中壢有一名騎士,日前在等紅綠燈時,把機車停在斑馬線上,人竟躲在旁邊的樹蔭下休息,被其他人拍下傳上網路,掀起一番議論。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了。根據網傳影片可見,地點在中壢區領航南路三段和青雲路口,有一台機車停放在斑馬線上,卻不見騎士,結果鏡頭一轉,原來人正在路邊的樹蔭下躲太陽,令人忍不住疑惑:「怎麼在這裡乘涼」?警方將針對騎士的行為開罰。(圖/翻攝自重機車友 ❘ 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臉書)畫面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台灣的交通真的越來越像落後國家,什麼奇怪的事都可以發生」、「紅燈也太久了吧,久到人走過去還能乘涼再回來」、「怕熱最好是不要出來,晚上要騎再出來」、「這什麼吸血鬼王」、「這樣椅墊只會更燙」、「怕熱怕曬幹嘛騎車」。中壢警分局接獲檢舉,指出民眾將機車停放路中,且離開車輛至路旁乘涼之行為十分危險,警方將依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處新台幣6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駕駛或騎乘中若要中途休息,應將車輛停放路邊安全處所,以免致生自己或他人危險。
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靜宜商圈機車擊落違規行人!飲料流滿地 民眾誤認是血直呼太驚悚
台中市靜宜大學商圈與沙鹿區北勢東路10日晚間10時許驚傳車禍,1名46歲常姓女子違規穿越馬路,導致20歲邱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反應不及撞上,造成2人重摔倒地,飲料灑滿地,讓路過學生誤認為是血跡,嚇壞直呼「太驚悚」,後續常女因未遵守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被警方依法開罰。警方表示,清水警分局昨日晚間10時許獲報,事發地點鄰近靜宜大學商圈,發生交通事故,常女違規過馬路被邱男騎乘的機車衝撞,導致2人倒地受傷,員警到場後,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經酒測,邱男酒測值為0,後續常女被警方依《道交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據了解,靜宜大學商圈與沙鹿區北勢東路發生車禍,邱男騎機車沿北勢東路往北直行,未料碰上在同路段超市前方違規穿越道路的常女,邱男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常女,雙方重摔倒地受傷,導致機車右側車身磨損,倒臥在路中,事故現場的地上疑留不少優格及鋁箔包裝飲品,飲料的液體流了滿地,讓目擊學生誤會,以為是2人受傷流下的血漬,直呼「太驚悚」。
新北客運公車誇張逆向超車 松山分局要罰了
北市松山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檢舉指出,有一輛公車行經八德路四段時,竟直接違規逆向行駛,讓民眾目睹當場嚇壞。而警方29日接獲檢舉案,已分案審認,後續也依道交條例45條開出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之罰鍰。初步了解,新北客運678公車日前行經八德路四段時,卻被民眾目睹該輛公車不顧前方正在亭等左轉號誌的車輛,直接逆向超越停等紅燈的長長車陣,讓民眾目睹當場看傻。對此,松山分局獲報後也回應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車輛不得駛入來車車道內。而監視器畫面中也已完整拍下公車違規之畫面,影片中公車逆向行駛,已對其他車輛丶行人造成危險,松山分局29日接獲民眾檢舉,已分案審認,將依違規事實及道交45條規定舉發。松山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除了處罰駕駛罰鍰外,亦會累計違規點數,如造成駕駛執照遭吊扣(銷),不止無法駕車也影響生計。
7月新制上路!台北市租借YouBike違規記點 這幾項抓到就停權
為落實落實減碳目標,台北市2024年實施前30分鐘免費,每日單車的使用量都飛速增加,不過隨之而來違規數量也跟著提升;為此台北市交通局與微笑單車公司依《道交條例》檢討記點制度,7月1日上路後,會員在1年內記3點停權14天、7點停1年,酒、毒駕者則停權2年。台北市交通局表示,YouBike前30分鐘免費政策上路近3個月,車輛數至今達2萬62輛,見車率也從85%提升至92%,使用量也從平均每日12.6萬次增加至16.8萬次,成長率達33%,並有22%民眾從機車轉為使用YouBike,YouBike台北會員2.6萬人,每日平均使用卡數(人)相較實施前增加51%。不過使用者增加,自行車事故及人行道陳情也逐年上升,其中自行車事故死傷人數從2022年的1349人成長到2023年1408人,2024年1月至2月已有196人;另外自行車於人行道上陳情案件數也逐年增加,從2022年的170件成長到2023年297件。為此,針對記點部分,交通局與微笑單車公司也重新檢討,新制預計7月1日上路;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朱宸佐表示,違規記點從2014年年實施至今已約10年,因此重新檢討、擴大違規記點範圍,且由於過去過去違規條款過於籠統,為避免爭議,這次參考《道交條例》明確訂立違規項目,並將記點規則新增到到會員條款,由微笑單車公司系統性做簡訊通知與記點。朱宸佐指出,會員帳號所登記的所有卡片,記點1年內達3點者,停權14天,累計達7點,停權1年,每點再1年後會逐步歸零,詳細記點辦法日後會公佈;另外如經警方單位舉發酒後騎乘公共自行車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者等,停權2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駕照被吊銷!男酒後改騎腳踏車撞轎車 他下場慘了
北市中正區牯嶺街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自行車行經該處時,卻突然搖搖晃晃,直接撞上迎面而來的自小客車。孰料駕駛一下車查看,就發現自行車騎士整個人散發濃厚酒味;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對雙方進行酒測,發現自行車騎士就測值高達0.79mg/l,事後依道交條例對騎士開罰。初步了解,陳姓自小客車駕駛人日前沿牯嶺街行駛該處時,卻突然遭到一輛迎面而來的自行車撞上,騎乘自行車的58歲翁姓騎士當場倒地。事後警方獲報到場時,也依規定對雙方進行酒測,卻發現翁姓自行車騎士酒測值高達0.79mg/l,而自小客車駕駛則未有飲酒情形。據悉,58歲的翁姓騎士其駕照先前因酒駕被吊銷,其日前喝完酒後一路騎著腳踏車搖搖晃晃地準備回家,卻在路上與轎車發生碰撞,儘管此次改騎腳踏車並無刑事責任,但仍違反《道交管理條例》73條之2之規定,依法可對其開出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中正二分局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忌勿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不可因騎乘慢車就抱持僥倖心態,並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醉不上道,才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5交通微罪確定6月開放民眾檢舉
先前行政院曾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結果引起外界熱議。在民眾抗議後,立法院經各方討論後,決議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於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調整成民眾可以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4個違規項目進行檢舉,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職業駕駛工會更是表達強烈抗議,還一度包圍行政院,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在接受到民眾的不滿後,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
檢舉魔人2/北市每年近200多萬件檢舉案 這違規行為輕鬆奪冠
自從違規記點上路以來,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自46項增加至59項,最終因引爆民怨,緊急將檢舉項目重新限縮至49項,並在3月7日拍板通過,針對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項目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引發一波正反討論風潮。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原本立意良善,未料卻衍生出檢舉亂象,不僅檢舉案件暴增,警方甚至還得多花時間與心力處理民眾檢舉事件,遇上不理性的檢舉民眾,還必須費盡唇舌說明未開單之理由,儘管耗盡心力卻仍可能慘遭投訴。有員警指出,民眾被開單時常因不滿而和員警理論,如今加入科技執法進行違規取締較不容易出現爭論。(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指出,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有不具名員警指出,交通違規檢舉之冠莫過於違規臨時停車,除去誇張貪圖方便的違停之外,真正的問題在於北市腹地太小,停車位根本供不應求。有員警無奈指出,派出所一天內所接獲的110報案電話,案件類型中以「檢舉違停」為最大宗,曾有民眾沿路看到違停便撥打110電話,要求警方到場開單,甚至有民眾會在場計算自報案後警方花了多久時間抵達,直到親眼看見員警開單才離去,若警方只是到場規勸,還可能因此遭報案民眾痛斥無作為而被檢舉。員警針對交通違規,無法以拍照方式逕行舉發,而民眾檢舉也從一開始的全面開放,到現今有限度開放,行政院也拍板1200元以下罰鍰的違規行為將不開放檢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臉書上出現檢舉達人的交流社團,彼此互相討論檢舉案件是否能成案,一名A員警坦言並不意外,確實有人對於檢舉交通違規的執著程度超乎想像,他們通常會對被退件的檢舉項目進行討論,同時研讀、理解法規,在下次進行運用,「有的人甚至比警察還熟《道交條例》」。但他也不諱言,儘管大家都討厭檢舉魔人,就連他自己都曾被魔人檢舉過,但就懲罰性來說,多數人多會因荷包而更加注意是否有交通違規之情形。不過也有員警坦言,交通違規檢舉其實已是最末端所能做的手段,執法的意義僅能嚇阻違規的進行,能讓檢舉魔人真正消失的方法,終究還是得靠長期扎根的教育與宣導才能達成,若非台灣媒體近年大力報導行人事故頻傳,媒體與警方加強大力宣導行車需禮讓行人並進行嚴格執法,「否則很難在短時間內見效」。
胖白鵝逛大街阻交通!新竹「2路霸」遭逮進警局 飼主竟嗆:出車禍我負責
不少人會養鵝當寵物,還會帶著鵝群上街散步,可愛畫面令人看了十分療癒,不過新竹市北區街頭今(2日)上午出現2隻白胖大鵝在馬路上亂晃,導致人車為了閃避一度交通大打結,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歸案,至於飼主也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新竹人新竹事」曬出2隻白鵝逛大街的照片及影像,只見2隻寵物鵝並未被飼主繫上牽繩,逕自跑到大馬路上悠哉散步,行經此處的汽車、機車紛紛繞道而行,深怕一不小心撞上可愛的不速之客。警方獲報後立即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並用警車帶回派出所。(圖/擷取自Facebook/新竹人新竹事)有路人見狀,熱心將白胖抓到路邊安全處,怎料黃姓飼主卻突然現身,氣炸大罵「放開牠」,甚至對民眾嗆聲「出車禍我會負責,關你屁事啊」,並揚言提告。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覆,「最近又流行遛鵝運動!這麼喜歡遛去鄉下養,愛怎遛都沒人管!」、「最討厭養寵物的,放任自家寵物在路上亂走、追車、狂吠」、「出車禍阿北是要負責什麼?不要出來害人啦!」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立即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並用警車帶回派出所,至於黃姓飼主也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開罰,可處300元至600元以下罰款,不過飼主此舉是否違反《動物保護法》仍待動保處裁定。
酒駕遭扣牌!男自製壓克力車牌上路 遭警鷹眼識破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北投區大度路執行路檢勤務,攔停一輛機車,卻意外發現其事所騎的機車車牌怪怪的,仔細一敲果然發現原本應該是鐵製的車牌,竟發出塑膠的撞擊聲,當場戳破騎士騎乘偽造車牌上路一事。全案訊後除依《道交管理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罪將騎士送辦。初步了解,50多歲的黃姓騎士日前騎乘機車行經北投大度路時,卻被保大員警發現其所懸掛之車牌為壓克力材質,黃姓騎士將兩塊壓克力板中間夾上車牌紙張,以此作為車牌上路,乍看之下甚至看不出差別,直到員警伸手敲擊車牌,才發現黃男所懸掛之車牌根本就是假的。據了解,黃男約莫在2年前因酒駕被逮,因此機車車牌被扣,但黃男因工作上需要,仍須依靠機車代步,只好冒險掛上假車牌上路,只是仍遭警方識破,當場被依《道交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便成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另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汽機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賓士遮車牌鑽公車道 騎士酸:變魔術都不會被抓
竟然出這招!近日一名騎士網友爆料,1輛黑色賓士行經台北市民權西路時,在停等紅燈時,賓士竟然變魔術,再鑽公車專用道。這讓騎士酸,「這個天天走民權東西路,還會變魔術都不會被抓。」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發文,「這個天天走民權東西路,還會變魔術都不會被抓」,從3分鐘影片中可見,原PO跟其他機車騎士停等紅燈,當號誌轉綠燈,左前方的賓士車突然降下一塊黑色牌子,把車牌遮蓋住。因為車多,騎士超過賓士車後,賓士直接開到公車專用道,看到一旁有空隙又切過去,而賓士車發現公車道沒車又過去,誇張的行徑全被錄下,讓人看了搖頭。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檢舉他阿~~跟他客氣喔」、「檢舉了嗎」、「這不檢舉說不過去」、「為什麼車牌可以自動蓋起來?這個好酷耶」、「為什麼車牌可以自動蓋起來??這個好酷耶」、「啥跟啥?鑽車陣-這路段汽、機車搶道,怎沒看到車禍?」。據悉,依道交條例第14條,遮蔽車牌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太囂張!山路狂飆還逼車 沙灘車車牌竟是影印的
清明4天連假,多輛沙灘車在南投縣仁愛鄉投83線違規上路,從霧社往奧萬大飆山道還不斷逼車。警方接獲檢舉,於霧社路段攔檢4輛沙灘車,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其中1輛車牌竟是影印的,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呼籲民眾依交通部發布之指引合法使用沙灘車。投訴人指出,他5日下午開車從霧社往親愛部落老家,行經投83線遇到4輛沙灘車違規上路,推測沙灘車要前往濁水溪從事溯溪活動,不過,這群沙灘車超囂張,不僅沿途逼車,嚇得大卡車停放路邊閃避讓路,甚至飆山路違規超車,差點就發生擦撞車禍,行徑十分惡劣。仁愛警分局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有無牌車輛於投83線飆山道,立即派遣親愛及霧社派出所巡邏警車前往攔截,當場查獲4輛全地形車(沙灘車)違規行駛,依《道交條例》開單,並當場禁駛,且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開罰並扣繳牌照,其中1輛竟懸掛影印臨時車牌,依偽造文書函送偵辦。仁愛警分局指出,沙灘車非屬專供載運人客或貨物的交通運輸制式車輛,依法不得行駛於道路,依《道交條例》可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使用他車牌照可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及扣繳其牌照。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依交通部發布之指引合法使用沙灘車。
公車不要了!司機丟車怒和男理論推擠 乘客傻眼全都錄
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與昆陽街口27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事故,從影片中可以看見公車司機將車停下後,就下車與一名男子理論,2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開交,原本的爭吵還進一步演變成推擠衝突,公車上的民眾看見也急忙將整個過程用手機拍下。對此,轄區南港分局也回應表示,本案本分局並未接獲報案,不過雙方行為已涉嫌違反社維法,公車司機將公車停下後和男子理論也已違反道交條例,警方後續將通知當事雙方到案說明,以釐清案發經過並依法究辦。南港分局呼籲,民眾遇有衝突應理性處理,尋求和平方法解決,若有暴力行為警方必依法究辦,以維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