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層面
」詭異團體聚集江邊「放生牛奶」求福報 離譜影片瘋傳…全網怒了
大陸江蘇省南京市一段引發眾怒的視頻近日在網路傳播。視頻中,多名市民聚集在一起,將盒裝牛奶擠入桶內,隨後直接倒入江中,聲稱是在「放生」。這種荒誕的行為不僅浪費了食品資源,更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威脅。公園管理處迅速作出回應,譴責這一行徑,並表示將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綜合陸媒報導,據視頻拍攝者描述,12月28日,在南京一處公園內的江邊,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不尋常的活動。這群人將成箱的牛奶擠入塑料桶中,隨後將桶中的牛奶傾倒入江水。據稱,這些人是在進行一種放生儀式,希望藉此祈求福報。然而,這種行為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都受到了嚴重質疑。牛奶作為一種富含營養的食品,直接倒入江中不僅浪費了資源,還可能對水生生物和生態環境造成潛在的影響和污染。牛奶中的蛋白質、脂肪和糖分等有機物在水中分解時,會消耗水中的氧氣,導致水體缺氧。此外,這些有機物還可能成為細菌和藻類等微生物的養料,引發水體富營養化,進而影響水質和生態平衡。除了生態影響外,這一事件還涉及到公共責任和道德倫理的問題。在公共場所進行這樣的活動,不僅可能違反相關的管理規定,還可能對公眾的安全和健康造成潛在威脅。同時,從道德層面來看,浪費食品資源也是對勞動者和社會的不尊重。在當前全球面臨糧食安全挑戰的背景下,這種行為顯得尤為不負責任。公園管理處對此事件表示了高度關注和嚴厲譴責。他們強調,這是首次在工作期間聽說此類行為,並立即採取了行動。公園管理處已經加強了對江邊的巡邏和監管,以防止類似行為再次發生。同時,他們還與環保部門合作,對受影響的水域進行水質監測和評估,以確保及時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他揪全班拍畢業照…模仿同班女生奶照動作挨告 法官因「這點」判無罪
高雄一位女高中生A女(化名)的私密奶照日前遭到外流,同班一名陳姓男學生看到後,跟全班提議畢業照可以學她的姿勢,還取名為「心痛」,A女告陳男公然侮辱,一審陳男判無罪,而高雄高分院也維持判決,認為這只是校園霸凌。判決書指出,江男先看到A女右手遮住上半身胸部,跪姿,臉部經馬賽克處理的私密照,江男傳給陳男看,他帶頭模仿A女私密照動作,取名為「心痛」在2021年12月8日拍畢業照時,陳男提議聯合班上其他同學以「心痛」動作拍合照,同月22日又再以「心痛」手勢再拍一次,所以A女依公然侮辱對提告陳男。陳男辯稱,「我一開始是有要說A女怎麼可以傳給班上男生上開照片,因為當時也想不到畢業照要拍什麼,恰好發生上開事情,才以該姿勢拍照,當時只是覺得好玩,我們雖有要把照片放在畢業紀念冊上,因為教官及老師之介入,所以照片已刪除。」法官認為,「心痛」是穿衣服,單純以跪姿,右手遮住上半身胸部的動作,而陳男模仿A女私密照中動作,讓A女難堪,但「心痛」動作本身並非猥褻粗鄙動作,實際上看不出對A女有任何貶損,陳男也沒利用私密照做猥褻行為,充其量僅能構成校園內之霸凌行為,所以維持一審判決,判陳男無罪。不過,法官也說,雖然判無罪,不代表法院認同陳男所為,他嘲弄A女,確實不成熟且舉止不當,缺乏性別平等觀念,在道德層面高度譴責,但刑法最主要是規範「最低限度的道德」,若將所有不適當、不道德的行為均納入刑法規範,實不符合刑罰謙抑原則。
陸媒曝五月天調查結果「恐無解」 圈內人士:過度關注技術很可怕
五月天近日遭中國bilibili網紅「麥田農夫」質疑,先前在上海演唱會的12首歌中共有5首是假唱對嘴,由於表演者在中國假唱會遭到罰款,也因此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正在透過科學鑑定演唱會音檔,對此相信音樂除了發聲明駁斥,主唱阿信也在7日的巴黎「好好好想見你」最終場巡演中全程直播、自證清白。如今有陸媒則以「最終判斷或許無解」為題,分析此案可能無法有一個明確結論。微博熱搜近日出現「五月天是否假唱可能不會有答案」的關鍵字,陸媒《界面新聞》以「五月天假唱風波:你等的那個判斷,可能最終也不會有」為題撰文指出,目前看來,這事件仍難有定論。不僅有音樂部落客提出反對意見,質疑麥田農夫的音源對人聲提取有限、鑑定不準,有關部門與官方對此事的回應也語焉不詳:「12月3日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回應稱,會將情況記錄下來,根據情況進行判定。」不過阿信在澄清文中提到「10拍E6」也引發了新一輪熱議,多位樂評人認為,「E6」是極高的高音,阿信不太可能唱得上去。對此,大陸1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圈內人士也分析,假唱在國內外樂壇始終存在,然而,「重要的是,觀眾的耳朵是不是容易被騙,為什麼幾萬名觀眾裡只有幾個人會發現,也許大部分的歌迷根本也不在乎偶像是不是假唱,這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音樂人、聲學空間設計師李星宇受訪時則認為,這次的五月天事件存在一個模糊地帶:「他應該是半開麥,不是完全假唱,所以才死不承認。」李星宇談到,不僅是五月天這種量級的明星,包括獨立歌手在內的音樂人也會這樣操作,而「國內的演唱者估計只有10%完全沒有問題」。由於經常遇到類似情況,這在業界不算嚴格意義上的假唱,幫歌手製作或演奏時,從業者有時會私下吐槽某歌手基本功不紮實,但不會上升到道德層面進行批評。李星宇補充,「尤其是在器樂豐滿的演唱會上,如果歌手嗓門本身不大,人聲就很難出來,所以會在現場演唱之外疊加一個音軌,類似於一個大的和聲。演奏嘻哈音樂風格之一trap這類有一定衝擊力的音樂時,也會加入伴唱或使用autotune做音效,不然人聲聽上去很乾,這都是可以接受的正常操作。」李星宇提到,亞洲歌手因嗓音條件限制,在演唱會中常會採用「疊加音軌」或「墊音」,尤其在演唱快歌時更需要這類手法,業界更有人會將演唱會的錄音用於下一場的做法,來增強現場感。樂評人、音樂廠牌主理人及音樂企劃「三石一聲」也指出,五月天假唱風波也牽扯出了「墊音」這個專業用語,墊音也就是「原聲伴奏音軌之上再加入一部分純主人聲,非和聲」。他最早是從海外了解到這個概念的,除了我們平常聽的唱片,韓國還有一種其他形態的音樂載體,「它有一個晶片,把晶片貼到手機上,你就可以自行調節伴奏中原唱人聲的比例,錄製卡拉OK。」「三石一聲」還認為,純靠伴奏、不開麥肯定是假唱,但是許多演出會在原版伴奏中把原聲主人vocal音軌中取一個20%至60%不等的區間,而這是演出中很正常的做法,「而且開50%墊音也不代表歌手只出50%的力,而是一樣要盡全力,甚至還要花心思琢磨如何與墊音不衝突。」他強調,自己唯一無法接受的是,在慢歌中也需要墊音的歌手,「大家都做了這麼多年音樂了,已經很清楚該用怎樣的樂器把人的聲線凸顯出來。」「三石一聲」也在訪談中提醒,過度關注技術是很可怕的,「音樂是一個整體美學的事,並不是說唱到E6高音就是最厲害的。」李星宇則認為五月天畢竟是樂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歌手,拿流行歌手的評判標準也有點苛刻,「很多歌迷注重的是演出氛圍,也有人是去看石頭的吉他solo或者瑪莎的貝斯表演的,但觀眾的普遍思維是樂隊一定要有主唱,不然就不知道樂隊在幹嘛。他們肯定有錯,但不至於到如此嚴重的地步。」總而言之,對大眾來說,更多人想聽到的是一個確切的答案,然而按照上述2位業內人士的觀點,這樣的答案事實上並不存在。「三石一聲」也坦承,「如果你說半開墊音的做法很正常、不算假唱,大家就覺得你是在幫行業說話了。」
統神飆罵「販毒狗」 典禮主持人爆內幕:Toyz不在Rundown上
第4屆「2023星光電競大賞」本月4日落幕,沒想到卻爆發衝突,當Toyz頒發「娛樂效果獎」時,得獎的正是「統神」張嘉航,2人早有過節,氣得統神在台上大罵,嗆Toyz是「販毒狗」,隨後帶全家人離開,讓場面相當尷尬。對此,典禮主持人SoBaDRush在社群公開內幕,原來大會的流程表裡面,只有寫「神祕嘉賓」,沒寫明頒獎人是Toyz。典禮主持人SoBaDRush今(6日)半夜在臉書發文,坦言事先不知道神秘嘉賓,Rundown裡面會寫滿頒獎人,只有娛樂效果獎那一欄,寫的是神祕嘉賓,直到彩排的時候,才被告知該名神秘嘉賓就是Toyz。SoBaDRush指出,雖然Toyz擅長製造效果,但目前還有販賣毒品的官司纏身,儘管已經當庭認罪,但他依舊覺得不適合,「販售跟吸食,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層面,我自己認為販售是更為嚴重的」。典禮主持人SoBaDRush透露,彩排時才知道Toyz是頒獎人。(圖/翻攝自Toyz臉書)身為主持人的SoBaDRush,當下有向協會表達自己的擔憂,「那剩下的,主辦單位既然已經決定了」,他只能盡主持人的任務,保持職業道德,把活動順利主持完。而主辦單位告知他統神知道頒獎人是Toyz,「我不知道統神到底知不知悉,我們身為主持人就是選擇相信,並且把活動順順利利的主持完」,統神的反應也確實製造了很大的效果,只是不清楚是否是主辦單位要的。對他而言,這不會是自己所希望的,但也明白所有的來賓,不可能都照著主持人的想法走。《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專訪 拿起跟放下 賴雅妍(下)/這一生好像因為當演員 所以還滿足夠的
「每次演完戲的時候,回到家真的是筋疲力盡,但是妳就會覺得很興奮,那種腎上腺素一直在噴發的狀態是『今天有沒有把這個戲演好?』有的話會覺得『太棒了,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賴雅妍從電視電影演員投入舞台劇,她自言契機是「因為導演對我的信任」,舞台劇基本上就是確定劇本、演員後就開始賣票,沒有什麼電影預告這種吸人眼球的宣傳方式,賣票時甚至都還沒開始排練、還沒有調整狀態,這次的舞台劇《妳和我和他的真相》開演前一個多月就已經宣布要在平安夜加場演出,表示觀眾對這齣戲整體投下信任票。(圖/許方正攝)「從第一部(舞台劇)開始,我都是一直被前輩、長輩們帶著,我永遠都是最被擔心的那個,我覺得我自己是慢熱型的演員,所以我一進去的時候,我可能都在感覺,然後大家都會覺得『這個女生不在狀態內嗎?』像李立群大哥一開始跟我工作的時候,他很擔心我,他每天還帶著我說『我們怎麼呼吸,我們怎麼練聲音……』他就是真的像表演老師一樣,帶著我一步一步去打開自己的身體跟聲音,我很驚訝的是,不管是導演或者是前輩們,他們哪來的信心對我,所以我都覺得他們找我演舞台劇好勇敢喔,然後在第二部的時候開始有一點懂,但是還是很令人擔心,每次上台前,群哥就是會握著我的手說『好……加油……那個手涼涼的,很緊張,表示妳現在整個氣提起來,很好』結果他還要這樣鼓勵我。」經過這十多年各種舞台的歷練,賴雅妍現在「是把生活的空檔拿來拍電視電影跟舞台劇」,接戲不能有太多期待,因為可能跟想像的不一樣,舞台劇要花很長時間準備、一年頂多一部,但《妳和我和他的真相》的角色太有趣了,所以今年變成兩部舞台劇,「其實我自己對角色的慢熱程度來說,我可能會吃不消,可是我好像就是忍不住,不接對不起我自己。」 (圖/許方正攝)在《妳和我和他的真相》中,賴雅妍詮釋的是已婚的第三者,這部作品2018年就有機會上舞台但無疾而終,現在成真了,落到賴雅妍身上,可能這個角色還是離她很遠,但被她發現有趣的地方了,賴雅妍坦言如果在當年可能會覺得無力勝任、或是覺得根本不有趣,經過了時間的累積,兩者就自然而然靠近了,但到受訪時,還是有一點讓賴雅妍無法跨過產生共鳴的,就是角色背叛另一半與外人偷情。「這也是我焦慮的地方,我們其實也在討論身邊有沒有人發生這樣的事情,然後角度是什麼,我往往都是那個去罵偷情這件事情的人,可是我今天要成為這個偷情的這件事情的人的時候,我該怎麼辦?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是讓我再打開一點眼界,它可能有另外一個看這件事情的角度,然後很多種可能性,然後妳如何去……不能說是認同,但是可以理解這件事情的發生的話,我覺得它可能會把我的世界或我的生活,再打開一個全新的面向,以後會覺得好像什麼事情發生都是有原因的,而不是只會覺得這件事情跟我不相合,所以我會覺得我會想要去避免它、或者是反擊它。」撇開道德層面,賴雅妍暫時放下對角色的批判,決定拿起這個跟自己距離很遠的人生經歷,暫時合而為一,其實賴雅妍嘗試過的各種故事、戲路很多,怎麼挑選自己想要的?身體會比腦子更先說出答案,看到有趣的劇本的時候,腳會不自覺踏動、就像柵欄升起前的賽馬,然後跟著劇本哭、跟著情緒笑,問自己「想不想花幾個月的時間體驗這種感覺?」真的想,接下來就交給經紀人接洽了,該妳的,上天終究會給妳的。(圖/許方正攝)而當自己已經進入那個生命過程中其實算是短暫、但真實中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人生的時候,不只是自己,還有共同創作的夥伴們、演出時產生共感的觀眾們,怎麼一起放出最適當的力氣渲染台下、怎麼抓到情緒跟節奏?當演出時失誤了怎麼順利落幕?請打開時周大紅人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4QmVGX)以及PODCAST頻道(https://reurl.cc/RjM7An) ,由舞台劇演員賴雅妍告訴妳。「我其實滿享受在台上、真的在最後一場,把力氣全部用掉的那種感覺,就是會覺得『再一秒都沒有辦法、就是你要再多都沒辦法了』全部釋出所有的東西,那個感覺就是……我覺得我這一生,好像因為當演員,所以還滿足夠的。」(圖/許方正攝)
批老高「回應變公關災難」!呂秋遠: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 揭認定抄襲關鍵
說書型YouTuber「老高與小茉」遭踢爆影片抄襲日本創作者,引發兩派網友論戰,而老高的2篇聲明不只沒澄清抄襲,更掀起大量批評。律師呂秋遠指出,若證實是抄襲,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違反著作權的法律問題,更指「老高的回應,是公關上很嚴重的災難」。呂秋遠在臉書坦言,自己偶爾會在重訓時播放老高的頻道,也覺得老高對學術上內容「講不出任何所以然」。至於老高是否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並不是眾口鑠金說了算,而是要從創意、文本、動作、內容、對白等面向,以及其比例去檢視,「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需要專業比對。他指出,若老高抄襲的比例真的極高,外界就不必舉道德大旗批判,因為「只需要日本原創者提告,交由檢察官或法院處理,那也就可以真相大白」、「判刑、賠償、下架,都是應該的」。呂秋遠認為,過於執著道德層面、影片水準甚至受眾水準都是不必要的,且其中有部分觀眾根本不在意影片內容的對錯、抄襲與法律問題,且換個角度看,如果別人說老高抄襲,就直接認定老高有抄襲,「是不是不太好」?最後,呂秋遠指老高的回應是很嚴重的公關災難,但這不代表支持老高的人就是支持抄襲與支持笨蛋,更不能要求別人照自己的觀點與方式生活。另有眼尖網友發現,老高事後悄悄刪文並修改聲明,被質疑「在縮了」。
男同學看班上女生外流奶照…提議全班模仿動作拍畢業照 法官因「這點」判無罪
高雄某一名高中女學生,日前她用右手遮住上半身胸部呈現跪姿拍的私密奶照,遭到不明原因外流,同班陳姓男同學看到後取名為「心痛」,還提議全班可以學她的動作拍畢業照,女學生因此告了陳男公然侮辱,檢察官也提起公訴,而法院認為「心痛」姿勢沒有貶抑之意,一審判滿18歲的陳男無罪。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21年10月間,看到女學生A女的私密照片,動作為右手遮住上半身胸部,呈現跪姿,臉部經馬賽克處理,而他覺得A女行為不檢點,在班上帶頭模仿A女於私密照中的動作,且將該動作取名為「心痛」,同年12月8日拍攝畢業照時,提議聯合班上其他同學以「心痛」之動作拍合照,這讓A女覺得受到汙辱,向陳男提告公然侮辱。法官認為,看了起訴書所稱的「心痛」動作,是單純以右手遮住上半身胸部、跪姿之動作,雖然是模仿A女的私密照動作,但此動作本身並非粗鄙之舉動,A女的人格也沒有因此受損,所以判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法官也說,雖然此案判無罪,但不代表他認同陳男所為,因為陳男沒顧及A女感受嘲弄她,是一種不成熟且舉止不當的行為,也缺乏性別平等的觀,在道德層面要遭受譴責,但刑法最主要是規範「最低限度的道德」,若將所有不適當、不道德的行為均納入刑法規範,不符合刑罰謙抑性的原則。
俄烏戰爭打不停 克林頓:後悔1994年「說服烏克蘭放棄核武」
俄烏戰爭戰火延燒超過1年,前美國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近日坦言,他對曾在1994年說服烏克蘭放棄核武,表達後悔之意。而一些烏克蘭人相信,如果烏克蘭有核武,俄羅斯就不會入侵該國。據《Newsweek》報導,克林頓近日受訪說,烏克蘭在1994年冷戰結束後交出核武器,「我基於個人利益,讓烏克蘭同意放棄他們的核武器。」他知道俄羅斯總統普丁,不支持前俄羅斯總統葉爾辛,所達成永不干涉烏克蘭領土邊界的協議。克林頓表示,烏克蘭害怕放棄核武,因為那是唯一可以阻止俄羅斯擴張主義侵害的東西,而普丁打破了協議,先拿下了克里米亞,「我對此感覺很糟糕,因為烏克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國家。」據了解,核武在俄烏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自俄羅斯入侵以來,俄羅斯就暗示可能使用核武,在蘇聯解體後,烏克蘭保留了核武,但在1994年烏克蘭放棄了。據《RTE》報導,戈爾韋大學法學講師唐納利(Larry Donnelly)表示,克林頓考慮到目前發生的一切,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是可以理解的,他想讓世界去核化,改善美俄的關係,而烏克蘭人民會憤怒也不意外。唐納利說,很多美國人覺得,美國為什麼要參與其中,「但我認為,如果他們看到美國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很多人可能會在道德層面上受到感動。」
女道士偷吃人夫遭求償80萬元 法院調查驚「她年收入僅800」…判決結果出爐
本應去煞擋厄的道士,竟成為破壞家庭的元凶。一名宮廟女道士遭指控介入他人婚姻長達2年半,並被人夫妻子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調查後發現,女道士去年年收入雖只有800元,但名下有房有車,因此判她應賠償40萬元。判決書指出,李姓人妻丈夫於今年6月「主動坦承」與呂姓宮廟女道士交往2年半與發生性行為,導致李妻遭受嚴重打擊並對呂女提告求償80萬元。李女指控,呂女明知先生已婚卻與他在2019年12月至今年5月交往與發生親密關係,且呂女作為宮廟人員應在倫理道德層面比一般人嚴謹,卻做出傷害他人家庭行為。對此,呂女雖坦承侵害李女配偶權,但強調「多次提出分手遭男方恐嚇、騷擾」,且對方騷擾後又祭出溫情攻勢,導致她因深陷藕斷絲連及焦慮、憂鬱等負面情緒所苦,必須定期就醫服藥,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責任並非只在她一人身上。新北地院調查後發現,呂女去年度年收入雖只有800元,名下卻有1輛汽車及2筆不動產,加之其行為確實違反善良風俗與破壞李女家庭幸福,判呂女應賠40元。可上訴。
白目店員「故意當面提前男友」...周揚青罕動怒發文 親曝沒反擊原因
中國網紅周揚青2020年發長文指控前男友羅志祥(小豬)私生活淫亂,斬斷9年感情,之後和中國食品品牌「好利來」執行總裁、身價超過百億的羅昊交往,2人近期更上戀愛實境節目曬恩愛;沒想到戀情僅維持不到1個月,周揚青和羅昊就在節目上正式宣布分手,但她也隨即和新登場的陳瑞豐約會,2人的發展讓觀眾看了既緊張又期待。近日她罕見動怒,在微博上發文透露自己買東西時,遇到了非常沒禮貌的店員故意在她面前提到前男友,她也解釋了自己當下沒有反擊的原因。周揚青遇到沒禮貌的店員。(圖/翻攝周揚青小號微博)周揚青29日用微博小號發文打卡上海環貿廣場,透露自己幸運吃到好吃的冰淇淋,但卻在買巧克力時遇到了沒有禮貌的店員,於是決定在微博向她們喊話,「如果她們有緣可以看到這篇微博,我想告訴她們,在別人面前故意大聲聊她的八卦、提她前男友,真的是件很沒禮貌的事情。」周揚青事後也在留言區坦言,自己確實是生氣才發文,並且解釋了自己沒有當面反擊的原因,「因為她們這只是沒有顧及到別人情緒,還沒有上升到道德層面。」貼文曝光後,店員無禮的行徑也引起熱議,不過周揚青並未透露被提到的「前男友」是羅志祥還是羅昊,粉絲們也非常有默契地沒有過問。
強制登報道歉違反「不表意自由」 侵害言論自由
登報道歉,是目前妨害名譽案件中民事庭法官常見的一種判決,也是一種社會大眾「習焉不察」的現象。道歉在道德層次上雖然是一種認錯的表現,但如果國家公權力的司法過度介入民事爭議,率爾作成強制道歉的判決,卻有違憲法所賦予的「良心自由」、「不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最近國民黨籍民代、評論員羅智強等4人根據外交部駐外電文密件,質疑前立法院長蘇嘉全私訪印尼一案,在刑事部分雖不起訴,民事部分卻遭重判,並命登報道歉3天,更使司法強制道歉形成政治力侵入操弄的破口。法院強制判決失當早在12年前,大法官656號解釋就以「最後手段」的定位,對強制登報道歉作出限縮性合憲的解釋,台北地院不僅無視大法官對此一最後手段必須「嚴謹慎重」的釋憲意旨,直接就做出命敗訴被告應登報道歉,且要連續3天在3大報刊登道歉聲明的判決,這種違背比例原則的重罰,更讓人對所謂強制道歉的必要性、公正性產生根本性的質疑。值得注意的是,去年3月,一位民眾因不服法院命其強制登報道歉的判決而聲請釋憲,大法官決議受理,也辦過憲法法庭說明會,可見這屆大法官對強制登報道歉的看法,與2009年作出656號解釋的大法官有所不同。現任司法院長、大法官會議主席許宗力當年任大法官時,即曾對釋字656號釋憲文提出協同意見書,認為「登報強制道歉違憲」。如今因為新的案件更增添了此一違憲爭議的矛盾,強制登報道歉判決是否侵害人性尊嚴與表意自由,在政治紛擾的陰影下,大法官們究竟是與時俱進、加快釋憲腳步,或是另有所圖、別做他想?外界正檢視企盼中。當年的656號釋憲文兼顧了理想與現實,因此有著相對的妥協性,既承認人民有不表意的自由,不表意自由卻可限縮;而強制登報道歉雖涉及不表意自由,但若道歉聲明不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即屬合憲的適當處分;問題是自我羞辱的定義何在?更重要的是,強制登報道歉是最後手段,只有在加害人刊登澄清聲明,或判決書部分或全部內容仍不足以回復被害人名譽時始可為之;但如今法官卻可恣意為之,不但直接強制人民登報道歉,而且連內容與刊登方式也強制規定!就常理而言,勝訴判決本身就已還其公道,回復其名譽;如考量案情為回復名譽,而有進一步讓勝訴判決廣為周知之需要,則充其量採取諸如由法院判命敗訴之加害人負擔費用,刊載澄清事實之聲明,或被害人勝訴判決之啟事,或將判決書重要內容登報等手段,即已足夠。但是強迫行為人公開道歉,且不說行為人是否能出於真心道歉,光是道歉而不澄清謠言或誹謗的不實內容,名譽有何回復可言?大法官應與時俱進道歉屬於道德層面的表現,法院著重者應是事實層面的平反,656號解釋既要求登報道歉是回復名譽的最後手段,而澄清或更正即可回復名譽,實務上也沒有必須登報道歉的需要。強迫道歉發源於過去民智未開、封建專制時代的律法,已經不適用於現代民主法治社會,強迫道歉無異於羞辱洩憤式的「洗門風」,是對人民不表意自由的嚴重侵害;而且連侵害更嚴重的刑事犯罪都沒有強迫登報道歉,民事責任又如何要求人民公開道歉?尤其在網路多元傳播時代,無論個人或媒體基於「快速大量提供資訊」的時代特性,發生侵害名譽的機率必然比過去要高且頻繁;基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揭弊的社會監督功能,為避免政治權力結合司法造成的寒蟬效應,更應該適度保障公共事務的報導與評論空間。大法官其實更可利用此機會進一步帶領大家思考:在科技和資訊時代,不實消息應如何更正和澄清,才能算是「適當回復名譽」。許宗力當年在釋字656號解釋的協同意見書寫道:「強迫公開道歉於回復被害人名譽之外,所溢出的副作用實在太大、太強了,姑且不論對加害人不表意自由,乃至良心自由的侵害,還因具有心理上、精神上與道德上的公開懲罰功能,使加害人受到類似遊街示眾的屈辱,嚴重打擊其人格尊嚴。是客觀上明明有兩全其美之手段可供選擇,而竟允許可以捨此不由,選擇這種大大超出回復名譽所必要限度之手段,此種解釋方式, 值得強烈懷疑。」道歉不僅不應以司法強制為之,更不能代為履行,強制人民與媒體道歉,既是對不表意自由的二度侵害,更是對事實澄清最大的反諷!
「新娘不是我」怒求60萬貞操賠償 法院認定未違法騙做愛
劉姓女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殷姓男子,雙方以結婚為前提交往2年多,最後分手收場。劉女發現殷男分手後3個月就結婚,才驚覺對方早有「穩交」女友,自己原來是小三,氣得告殷男侵害貞操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雙方發生性關係是出於自由意志,難認殷男有詐欺行為,判劉女敗訴,可上訴。劉女提告主張,殷男2017年4月間在Beetalk上佯裝單身,以結婚為前提追求她,她用情甚深,與殷男多次發生性關係。2018年8月底殷男稱公務出差1年,從此態度冷淡,隔年1月突然斷絕聯繫,後來才知道殷男早在2017年間就有穩定交往的結婚對象。劉女說,殷男騙她發生性行為,已逾社會客觀所能容忍的程度,不符男女交往最低道德層面要求,害她虛擲青春,更造成她精神痛苦,多次至精神門診就醫。殷男已侵害她的貞操權,故請求精神賠償60萬元。殷男抗辯,與劉女交往時確實單身,兩人於2018年8、9月間分手,他才在同年12月11日與配偶結婚迄今。交往期間因認為劉女個性過於激烈,某些觀念也有很大差異,他常須無奈配合,擔心父母反對兩人交往,才忍痛斷絕聯繫,就算劉女認為分手作法可議,也不代表他有欺騙或侵害貞操權。劉女提出殷男配偶的母親臉書截圖,圖中有「請女婿」、「共進晚餐」等字眼,另提出殷男配偶IG截圖,圖中也以「未來姊夫」等語稱呼殷男,她再提出同一時期與殷男交往的LINE對話紀錄,以證明自己受騙。法官審理後認為,「請女婿」等字眼未特定對象,「未來姊夫」的時間點則是2018年4月,但劉女主張與殷男發生性行為時間只到2017年5月6日止,兩者並無重疊;劉女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雖有親暱對話,但未提及性關係情節,均不足以認定殷男有「佯裝單身騙做愛」的事實。法官指出,未婚男女本有自由交往異性及發展性關係的自主權,劉女、殷男都是有相當社會經歷的成年人,對男女關係有相當認識,雙方交往、發生性關係是出自情愛間的自由意志,不能因為感情破裂,就認為交往時有詐欺行為,且情侶間交往僅涉道德約束,而非法定義務,就算殷男隱瞞有其他女友,也不構成違法或侵權行為,故判劉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