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德集團
」 雲林 議長 沈宗隆麥寮前鄉長涉勒索綠能廠商!住處搜出270萬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近日偵辦綠能廠商公司遭勒索案件,發現前麥寮鄉鄉長蔡長昆、前台西女鄉長丈夫丁文彬、白手套陳男等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達德能源集團勒索錢財,昨(25日)發動搜索,於蔡男住處查扣不法所得270萬元,並通知8名涉案人員到案說明,訊後認定蔡、陳2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丁男則以3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說明,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公司負責麥寮鄉、台西鄉之陸域風電部分。蔡長昆、丁文彬等人均明知該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藉此勒索財物。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由檢察官段可芳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經蒐證完備後,於昨日發動搜索,在蔡男住處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檢警通知蔡長昆等8人到案說明,訊後認蔡、陳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26日)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丁文彬部分,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命其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雲林地檢署呼籲,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若發覺有人以要求賠償、回饋等各種名目進行勒索,司法調查機關定會發動公權力,強力掃蕩、嚴查不法,作為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
大逆轉!涉賄2600萬 雲林議長今晨裁定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6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本月10日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以交保候傳、限制出境。檢方13日以重罪案未經合議庭裁,且案情重點未交代,針對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提出抗告;昨(1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發回雲林地院更裁,昨天晚間9點30分漏夜重開羈押庭,直到今天清晨5時30分,開庭結果出爐,裁定羈押禁見。此案源於達德集團,當初在2020年間,想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導致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疑似因為了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的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逾新台幣2600萬元的賄款。雲林地檢署於本月9日共聲押包括沈宗隆、鍾慶郎、雲林縣議員王又民、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助理游女、潘正綱妻游女(游姓助理胞妹)等6人,最後只有潘正綱遭收押,檢方認為沈、鍾有高度串證、滅證、逃亡可能性,因此提出抗告,經由重開羈押庭,今天清晨雲林地院裁定沈、鍾均收押禁見。雲林地方法院說明,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裁定,是針對「羈押的必要性」有所指摘,經訊問後關於串證部分,因案件正在偵查階段,依檢方所補強的新事證,發現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彼此有所出入。此次雲林地院重開羈押庭,出動多名法官以合議庭方式進行,先審理鍾慶郎,再審沈宗隆。院方表示,檢方對於羈押的必要性,有再提出相關事證加以佐證,最後裁定羈押,並禁止被告沈、鍾2人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達德集團行賄雲林縣議員…法院「僅羈押主管」 詳細原因曝
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行賄雲林縣議員案,雲林地檢署昨聲請羈押6人,雲林地方法院今(10日)凌晨2點裁定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200萬元交保,僅達德公司主管潘正綱收押;雲林地院庭長王子榮表示,潘的證詞與卷內證據吻合,為確保不受其他共犯汙染裁定羈押。雲林地檢署對於裁定結果是否抗告仍在研議中。法官王子榮今指出,潘姓被告是相關公司人員,他的證述與卷內的證據是吻合的,裁定羈押的最主要理由是,擔心如果不羈押,他的證人說法可能受其他共犯汙染,法官認為這一部分有羈押的理由,也限制接見、通信。至於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鍾姓承包商具保候傳,王子榮表示,雖然檢察官所舉的事證也讓法官也認為有犯罪嫌疑, 但考量其他相關證據是相對穩固的,依照目前階段來看,不用羈押只要用具保的方式,應該可以確保後續的作為。達德集團在雲林開發風電為求順利進行驚傳行賄雲林縣議員,雲林地檢署昨(9日)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6人聲請羈押。雲林地方法院漏夜開庭審理羈押之必要,直到今(10日)凌晨做出裁定,達德主管潘正綱收押,議長沈宗隆200萬交保、縣議員王又民50萬交保、鍾姓包商100萬交保、潘正綱之妻(游女)6萬交保、王又民的游姓助理無保請回。
達德風電案行賄2600萬執行長收押 雲縣議長、議員、包商凌晨交保
達德集團在雲林開發綠能,驚傳雲林縣議長、議員收賄,雲林地檢署本月8日同步對達德集團暨其下包商、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住處及服務處等執行搜索,許留賓、黃文祥各以30萬元交保,沈宗隆、王又民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漏夜開羈押庭,10日凌晨沈宗隆200萬交保、王又民50萬交保。地檢署表示,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設立風機,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集團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集團為排除困難,尋求議長、議員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餘萬元賄款。地檢署指出,議長及3名議員則協助達德取得相關公文,且利用議員具有對雲林縣政府質詢、監督權力,施壓雲林縣政府官員,甚至修改自治條例法規,以期能順利為達德取得相關建造、使照。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案人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達德前董事長王雲怡、曾姓、廖姓高階主管,縣議員許留賓、黃文祥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各10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30萬元交保。另外,沈宗隆、王又民、達德雲林地區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游姓助理與其胞妹、鍾姓包商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9日晚間先裁定潘正綱收押、游無保請回、游胞妹6萬元交保,10日凌晨沈宗隆200萬交保、王又民50萬交保、鍾姓包商100萬交保。
達德綠能涉賄案 雲縣議長沈宗隆200萬交保:最想洗澡、吃藥
達德集團在雲林縣開發綠能,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收賄遭雲林地檢署聲押,經漏夜開羈押庭,10日凌晨2點裁定沈宗隆200萬交保,但候保拖了近1小時,直到3點才走出法庭,他表示感謝法官的寬容大度,這3天來睡不到4小時,回去最想先洗澡、吃藥,再好好睡一覺。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開發綠能涉賄案,聲押議長沈宗隆等6人,從9日晚間7點開聲押庭,直到10日凌晨2點才裁定沈宗隆200萬交保,庭外親友聽到消息一陣歡呼,進行保金繳交手續後已約3點,沈與妻子李安倩走到庭外,接受眾人的祝賀。此案雲林地檢署除聲押沈宗隆,還有縣議員王又民、達德雲林地區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游姓助理與其胞妹、鍾姓包商,最後只有潘正綱被收押,王又民50萬元交保、游姓助理無保請回、游姓助理胞妹6萬交保、鍾姓包商10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