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銀行法
」 詐騙 郭哲敏 洗錢 銀行法 吸金被朋友介紹!郭彥均涉「以太幣投資」騙局 遭詐512萬
資深女星譚艾珍於12日驚傳遭詐騙98萬元,引發社會關注。而男星郭彥均也表示,自己曾因投資以太幣遭詐騙,投資金額高達550萬2000元,最終只拿回38萬2326元,「詐騙真的很嚴重,真是受夠了,真的恨死了!」判決書指出,桃園地檢署對法尼公司負責人及業務主管提出起訴,指控他們涉嫌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罪,誘使投資人向公司購買以太幣採礦機。根據檢方指控,原本應根據拓礦合約,為投資人架設礦機並進行以太幣挖礦作業,但實際上,兩名被告並未執行相關計畫,而是透過吸收後來投資人的資金來支付早期投資人的分潤,形成資金操作的騙局。檢方指出,從2018年2月8日起,由於資金周轉困難,兩名被告未能依約支付投資人應得的分潤及租金,導致原告的投資無法回收,造成損失。此案涉及的詐騙行為使投資人遭遇財務損失,檢方依此提起訴訟,並進一步追查相關責任。從判決書可以看見「原告及讓與債權予原告之投資人之求償金額」中有郭彥均的名字,購買礦機金額為550萬2000元,扣除分潤38萬2326元,損失高達511萬9674元。雖然介紹郭彥均投資的朋友也成為詐騙受害者,但他並未逃避責任,反而決定每月按期償還郭彥均的損失,計劃分期償還長達40多年。郭彥均表示,台灣每年因詐騙損失超過百億,不僅造成無數家庭破碎,更毀掉許多人的一生,「詐騙集團奪走的是人們畢生的心血,一滴不剩,這些壞人真的該下地獄。」談到詐騙,郭彥均指出,金融投資詐騙在台灣最為猖獗。他提醒大眾「天底下沒有這麼好的事」,並建議投資者選擇銀行產品,因其相對安全且經過風險評估,應保持警覺,避免被「高獲利保證」的誘惑沖昏頭。郭彥均憤慨地表示,詐騙集團首腦最終僅被判刑不到10年,卻已將大筆贓款轉移國外,受害者的錢幾乎無法追回,「嫌犯用幾年的刑期換幾十億,實在太不公平了。」郭彥均也強烈呼籲,立委正視詐騙問題,修訂法律提高刑責。「我們的法律對詐騙真的太輕了!他們服刑期間錢都已轉到國外,出獄後依然能享受贓款。這樣的現狀實在無法令人接受。」
吸新款還舊款!「牛樟芝契作」龐氏騙局7年吸金近9.8億 檢起訴47人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台灣創富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7間公司(下合稱「台灣創富集團」)及劉姓被告等共47人,涉嫌違反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偵查終結,檢方依法對相關被告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本案犯罪所得新臺幣9億7,966萬4,817元。竹檢查出,曾姓男子(另行通緝中)自民國106年起,以假名「楊文哲」擔任「台灣創富集團」等7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推出以「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為名的投資方案,誘導不特定民眾投資。劉姓、藍姓被告等人陸續參與決策與管理,並招募張男等多名業務人員,以集團名義對外進行業務開發及招攬投資人。檢調發現,該集團利用上述投資方案的名義向不特定民眾吸收資金,並承諾投資人每年可獲8.4%至14.6%的高額利息與本金不相稱的回報,實際上並無任何契作投資行為,而是以「吸新款、還舊款」的方式,達到非法吸金目的,被害民眾達472人,顯已構成銀行法第29條之1的準非法收受存款罪,累計不法吸金金額高達9億7,966萬4,817元。台灣創富集團涉嫌違法吸金。(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曾男見「台灣創富集團」吸金規模龐大,竟與林姓被告共謀以掩飾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犯意。112年10月3日,曾男指示不知情之公司陳姓會計人員,自公司在玉山銀行帳戶提領800萬元現金,交給林姓被告,再轉交予綽號「富哥」之年籍不詳男子,以此方式隱匿不法所得,規避司法追緝。新竹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警覺,避免被高額回報的投資方案所迷惑;非法吸金行為不僅會使投資人蒙受重大經濟損失,更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干擾市場的正常運作與穩定。任何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資金吸收活動均屬違法,投資者應謹慎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管道,保障自身權益。本署將持續加強對非法吸金案件的偵辦與打擊,確保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大眾若發現相關違法情事,應立即舉報,共同維護社會公正與民眾的金融資產安全。
10億吸金大騙局!假投資公司誘千人上當 藏7300萬現金遭警方破獲
台北市1名李姓男子涉嫌設立假投資公司,以「優惠存款」、「固定配息」等誘人投資方案,成功招攬上千名投資者,非法吸金總額超過10億元。警方於公司內查扣大量現金,包括7300萬新台幣及4500美元,保險櫃中堆滿一疊疊現鈔,場面相當震撼,專案小組陸續拘捕李嫌及其同夥共41人,全案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表示,38歲的李姓男子從5年前開始運作,未經核准便以境外公司的名義推出「優存方案」和「固定配息」等投資計畫,透過舉辦投資說明會及在社群媒體上大量宣傳,吸引大批投資者投入資金,每單位投資額為30萬元,李嫌向受害者承諾一年後可獲得5%至7%的穩定收益,然而這些資金並未用於任何實際投資,而是用於支撐龐氏騙局。警方經過長期調查與蒐證,於6月及8月對李嫌在台北信義區的總公司以及台南的分公司進行突擊搜索,在現場,警方發現驚人的一疊疊現鈔,總計查扣新台幣7300萬元、4500美元,並扣押4輛進口轎車;此外,警方還搜出手機、筆電、存摺、客戶資料以及公司內部用來激勵業務人員的績效黑板與海報等證物。據調查,公司對表現優異的員工提供高額獎勵,甚至組織出國旅遊,年初還曾安排員工到越南旅遊,原定8月要再前往新加坡,卻在行程前被警方破獲,除了李嫌外,警方也逮捕包括公司幹部與業務員在內的41人。41人分別被控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證券交易法》以及《詐欺罪》等罪名,並依照情節輕重,交保金額從3萬元至80萬元不等;目前,檢方正在進一步調查這起龐大吸金案件,並呼籲民眾對投資機會保持警惕,以免落入詐騙圈套。
詐團臉書、IG發廣告誆投資吸金2億 小編分贓903萬
以32歲林姓男子為首的投資詐騙集團,在網路臉書、IG發廣告招攬網友投資「虛擬貨幣」、「餐酒館」,每月分紅2至4%,吸引全台337人受騙上當,2年9月吸金逾2億元,林姓主嫌獲利7800多萬元,擔任網路小編許姓女子,月薪7萬元加分紅獲利903萬元,高雄地檢署27日偵結,依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林男、許女等5人。檢察官指出,32歲林姓男子2019年10月在高雄承租2處辦公室,設計多項投資詐騙案,在網路張貼廣告,招募網友投資「虛擬貨幣」、「餐酒館」,號稱投資人每月可領到2至4%分紅,林男雇用許女在網路社群平台發布廣告,吸引網友上門投資,另需負責收款、發放紅利、記帳等業務。林男在網路貼出廣告吸金後,拿出300萬元投資餐酒館,用以取信被害投資人,並擴大招聘28歲王姓男子、29歲莊姓及陳姓女子分工擔任各投資項目的社群小編及協助相關業務。有投資人匯入資金後,林姓主嫌原本會發送紅利給投資人,發了幾次後,開始用各種藉口包括轉投資不當、其他投資人資金未到位等,停發紅利,最後就斷了音訊,甚至避不見人,關閉網路社群。被害人見血汗錢拿不回來,紛紛報警提告,檢警查出,林男等人的投資詐騙方案運營2年9個月,吸引全台337人加入,詐騙不法金額高達2億多元。檢警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展開調查,循線逮捕林男等人到案,偵辦後算出,扣掉林男經營餐酒館和發送紅利獎金、員工薪水等成本,林男在2年9月賺了7817萬元,而許姓女小編負責貼廣告攬客,月薪7萬元外加分紅672萬元,2年多賺903萬元,其他後來加入的3人也各拿到92萬到182萬元不等分紅。檢方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
小吃店掩護賭博網絡!越南籍夫婦被查獲 千萬資金及豪宅遭扣押
在台5年間,越南籍阮姓夫妻利用小吃店和美容店掩護,與跨國不法集團合作,從事地下匯兌及越南「天天樂」簽賭業務,非法牟利達數千萬元,經過長期調查,檢警於去年底對此犯罪集團展開搜查,扣押高達1400萬元的現金及市值1700萬元的透天厝,並將涉案人員送交嘉義地檢署,阮姓夫妻目前已以5萬元交保,洪姓男子則以10萬元交保。台中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一隊接獲線報,揭發阮姓夫妻和27歲洪姓男子與跨國不法集團勾結,利用其經營的小吃店和美容店掩護,從事地下匯兌和越南「天天樂」簽賭站的業務。該犯罪集團在台灣經營多年,非法獲利數千萬元,該犯罪網絡涉及跨國進出口業者及其他犯罪集團,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專案小組由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嘉義市警局、雲林縣警局、屏東縣警局和台中市警局等多個單位組成,調查顯示,阮姓夫妻在台灣經營小吃店和美容店多年,並與洪姓男子合作,從事地下匯兌和賭博業務。專案小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阮姓夫妻和洪姓男子將非法收入進行隱匿,並使用該筆資金進行洗錢活動。警方於2023年10月和11月在嘉義、彰化、雲林、屏東及高雄等地展開數波搜查行動,此次行動成功查獲包括阮姓夫妻和洪姓男子在內的9名涉案人員,除了扣押大量現金和簽賭筆記本外,法院也批准扣押阮姓夫妻名下的1400萬元存款及市值1700萬元的透天厝。嘉義地檢署已依洗錢、賭博和違反銀行法等罪名對涉案人員展開調查。阮姓夫妻和洪姓男子目前已分別以5萬元和10萬元交保,警方表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並將持續加強對非法金流和賭博犯罪的查緝,秉持「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的原則,對不法行為進行徹底打擊。
理財專員變詐財高手!盜領1.8億還債42客戶受波及 終判12年刑期
高雄一名潘姓女理財專員利用客戶對其信任,持續盜領、挪用42位客戶的資金,最終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8000餘萬元,經檢調單位深入調查,高雄高分院於8月15日依背信、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潘女於2005年進入銀行前鎮分行任職,隨後在2011年轉任理財專員,專責銷售各類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債券等,隨著其職務提升,客戶信任度也逐漸提高,甚至將存摺、印章等重要財物交由她代管,然而,這份信任成潘女的詐騙工具。由於個人投資失利,潘女財務狀況惡化,急需大量資金來填補財務缺口,竟藉由處理客戶申購基金、匯款等委託事務,悄悄地利用客戶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將客戶存款轉入自己或其他受害客戶的帳戶中,用來清償負債,這些非法轉帳行為涵蓋範圍廣泛,包括使用網路銀行、臨櫃匯款、製作假取款憑條等方式。檢調單位在收到銀行報案後,深入調查發現自2019年起,共有42名客戶遭受潘女詐騙,總損失金額高達1億8千餘萬元,潘女曾透過其母親及堂妹名義,將小額款項匯入客戶帳戶,並虛構基金配息收益,以此手法讓客戶誤信其正在依照指示進行基金投資。最終在客戶發現資金異常後,銀行總行隨即展開內部調查,確認潘女盜用客戶存款後,向金管會報告並正式報案,雖然潘女事後已補回4276萬元,還清部分受害客戶的損失,但仍有超過1億3千多萬的資金尚未歸還,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潘女不僅違背了理財專員應有的職業道德,還藉此詐騙42名客戶,對銀行及受害者造成嚴重損害,最終,高雄高分院裁定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並可上訴。
捲JPEX加密幣吸金騙局!陳零九涉「加重詐欺」函送北檢偵辦
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易所(JPEX)去年爆出無牌營業,涉及吸金詐騙案,而身為台灣區代言人的歌手陳零九,也因收受港商「32萬顆泰達幣」(約新台幣1千萬元)捲入詐欺案。近日,調查局依《加重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陳零九、幣圈網紅「跳跳虎Tony」張東穎等共5人,函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針對該起JPEX詐騙案,近日調查局偵辦後認定,陳零九疑為在台詐欺共犯之一,依涉犯《加重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函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案函送被告包括幣圈網紅「跳跳虎Tony」張東穎、施姓講師、JPEX商辦租賃牛姓男子及業務劉姓男子等,全案共5人列被告送辦。回顧該案,陳零九先前因代言香港加密貨幣平台JPEX深陷詐欺案,他遭被害人指控,因為看了代言宣傳才誤入投資陷阱,因此向陳零九提告,原是證人的陳零九於去年「改列被告」遭偵辦。對此,陳零九向檢方供稱,他並未全數拿到JPEX的千萬代言費,也有加入投資虛擬貨幣,導致他損失10%至15%的資產,直呼「我投資的錢遠遠超過這個金額」,喊冤自己也是詐騙受害者之一。
誆人投資菲律賓房地產吸金數千萬 地產公司負責人遭移送
百名國際地產公司實際負責人陳睿駿,聲稱自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並開出高達18%的年獲利率,誘使眾人投資,不法吸金數千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今搜索約談後,晚間將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刑法詐欺、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檢調獲報,指陳睿駿對外自稱百名地產總經理,聲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2021年2月起,推出保本保息的投資方案,以舉辦巡迴說明會的方式,四處推銷菲律賓房地產,百名地產宣稱投資年報酬6%到18%,如果投資人想脫手,百名地產可協助在短期內出售,確保投資人回本。檢調追查,陳睿駿還自稱投資博弈事業,每月都能分紅獲利10%至12%,直到陳男拿不出錢,被害人始知受騙,此部分詐騙約數百萬元。據了解,陳睿駿向員工及投資人聲稱,父親是汎德永業集團的最大股東,自己還有2位乾爹,其中1位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另1位則是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據悉,陳睿駿向被害人說,他在國內坐擁30幾戶豪宅,最常買的是馥華建設的房子,因為跟董事長是好朋友,菲律賓則有300多戶房產,還買了1個小島用來度假,自己還投資半導體、文物、建材、博弈、珠寶、西服、租車及保鑣等事業,現在已是台灣富比世35歲前百大富豪排行第36名。
稱年化收益7至12%! P2P網路理財平台「旭新科技」暴雷停止出金
台灣首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旭新科技,以年化收益7至12%的口號,吸引近萬人投資,日前暴雷被檢調凍結9800萬元,4月30日停止出金。業者出面喊冤,強調資金運用沒問題,卻被依銀行法起訴「很無奈」;金管會則提醒,P2P平台並非金管會核准設立,投資人務必特別當心。什麼是P2P投資理財?P2P(Peer to Peer)指的是「點對點」和「去中間化」,核心概念是透過網路平台媒合投資人與借款人,讓有閒錢也有意願的投資人,跳過中間銀行平台,直接借錢給有需求的借款人。如此,借款人取得資金,投資人去除銀行仲介者利差,獲得優於定存的更高利息,創造借貸雙贏。旭新科技是一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平台,宣稱年化收益有7至12%高報酬,吸引近萬投資人認購境外債權,日前暴雷,公司帳戶內1800萬新台幣營運資金,及代管帳戶內的8000多萬元都被檢警扣押,4月30日停止出金。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表示,目前台灣沒有相關專法,業者只能依照民法的『債權轉讓』作依據來做生意,卻被依違反『銀行法』被起訴,讓業者覺得無所適從。旭新官網上也能看見公司聲明,強調公司「資金運用沒問題」,該公司已經營運近十年,稱在2014年10月及2019年2月得到金管會回復「網路借貸平台在符合法規下業者可自行規劃」,卻在2019年5月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當時訴訟到高等檢察署維持不起訴處分,2023年7月再遭台中地檢署偵查。律師陳昭琦表示,以實務經驗來看,這類生意很有大部分是詐騙集團。P2P業者並不是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所提供的服務自然就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或是發行有價證券的業務行為,如果逾越,就涉及刑事責任的認定。據了解,旭新科技推出的債權認購方式最高上限5萬,由債權人匯錢給旭新,旭新再把錢和利息匯給債權出讓方,大量資金匯款到旭新,再加上宣稱期滿還本7至12%高報酬率等,讓台中地檢認為有違反銀行法之虞,提起公訴。但旭新澄清利息是來自海外借款人,旭新只當平台媒介,從頭到尾只收手續服務費。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強調,旭新只有代收代付,過去新北地檢也曾提違反銀行法及詐欺,也獲得後續不起訴。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已經提起公訴,相關事證及說明待法院審理,而金管會則說P2P業者不是金管會,准許設立金融特許業務,提供服務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但到底有無違法,還得進一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