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失
」 監察院 柯文哲 糾正 國防部 京華城公文逾期遭隊長斥責!女警情緒崩潰 分局火速究責
北市警分局驚傳有女警疑遭偵查隊長言語霸凌,隨後衝上頂樓,所幸被小隊長及時發現,緊急將人勸下。對此,分局也在稍早回應,目前已將女警調離原單位,並提供心理諮商與職務協助。據了解,該名劉姓女警日前疑似因公文逾期,日前被隊長叫進辦公室言語斥責,未料卻造成劉姓女警疑似因此崩潰,當場衝出隊長辦公室,所幸小隊長即時發現有異,察覺劉女衝上去頂樓「看風景」,緊急衝上前拉住劉女,才未釀成大禍。分局獲報後也立即啟動調查,除先將女警帶離安撫其情緒外,也同時通知家屬到場將其帶回家休息,另查明也發現,該名偵查隊長8月22日也曾過駐地透過手機大聲斥責該名員警之情形。對此,分局也蒐集相關事證及影音資料,儘速查明案情原委,針對該單位主管是否涉有職場霸凌或違反其他法令等工作違失,訂於16日邀集專家學者召會審議後,依規定檢討究責。分局指出,10日已將該名女警調離原單位,並依其意願提供心理諮商及職務協助,視其需要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另將加強所屬主管訓練,提供員警友善職場環境。
偷吃已婚女同袍!他不滿被提分手「傳私密片給女友老公」 遭記過開除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一名已婚的楊姓上士因為與已婚的女同袍外遇,發生不當情感關係,且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的性私密影像傳給女同袍的配偶,遭校方記大過處分。楊男也因累積大過數次被開除學籍,由於楊男對此不滿,接連提出申訴和訴願,皆遭駁回,最終提起行政訴訟。然而法院近日判決認為楊男的主張無理,駁回其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原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指部技術班的學生,並且已經結婚,然而2021年時他與同樣已婚的女同袍發生不正當情感關係,在被發現後,校方依據學生獎懲規定中的「男女不正常關係」及「校外違紀」等條款,對楊男作出懲處。此外,楊男坦承自己因為不滿女同袍提出分手,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之間的性私密影像傳送給女同袍的配偶。這也導致楊男的懲罰加重,校方最初記楊男一次大過,後經評議,再追加兩次大過,累積三次大過後,於2023年6月將其開除學籍。因楊男屬軍人身份,且行為違反軍紀,學校依軍懲法進一步處分,記其1次大過。楊男對此結果不滿,提起申訴,但遭到駁回,學校認為其行為不僅損害學校名譽,還嚴重危害軍中紀律,維持原處分。楊男隨後提出訴願,國防部處理後駁回部分申訴,但針對學籍開除部分,要求校方重新評議。然而楊男仍然不滿,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校方處分違法,並稱女同袍是自願交往,不構成「男女不正常關係」。他也質疑校方在調查過程中,未經其同意拆閱法院送達的不起訴書,指控違反正當程序。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楊男行為恐將部隊價值觀發生偏差或衍生重大紀律問題,不利於部隊管理,係屬重度違失,則依國軍人員違反性別分際懲罰基準參考表予以裁量,並無濫用情事。法院指出,楊男未經女同袍同意,就傳送性私密影像,已嚴重侵犯對方隱私,校方的懲處適當且合理;而針對程序問題,法院認為學校並未違反正當程序,最終駁回楊男的訴訟,該判決可上訴。
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 呂政燁法官過往爭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原本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今(5)日2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但呂否認,北院經調閱錄音後說「查無此事」。除綠色法官事件,呂政燁曾於102年6月6日遭監察院彈劾,監院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訴訟人權益,損及司法信譽,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102年6月6日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案彈劾,全案移請司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呂政燁承審臺北地院100年度審交易字第179 號等8件刑事案件,未依法定程序進行訴訟審理,包括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法定猶豫期間、漠視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應用傳票規定、剝奪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機會、片面向被告表達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偏頗立場、判決書製作粗率等違失,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也經上級審法院於其中部分案件判決中嚴詞指摘程序違失,影響人民對審判品質的信賴,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委員表示,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本應恪遵法律規定,以超然、公正、客觀之立場,審慎執行審判職務,呂政燁法官竟為求結案之速,嚴重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損害司法信譽。北院則於昨晚回應,表示過去就已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法官未說出「綠色法官」,「也請大家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京華城改建案接下怎麼走? 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提兩建議
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究竟有無涉弊?除了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知情外,已動工的京華城改建案該如何走下去也受到矚目。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指出,北院雖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但北院羈押庭裁定書也提到「京華城容積決議是不法決議」,京華城「容獎案」不法,幾乎已成定案,相關行政、司法責任須慢慢釐清,但柯市府留下的京華城爛攤子,現任市長蔣萬安必須捲起袖子收拾,她也向蔣市府提出「停工等待司法訴訟結果」以及「繳交足額保證金才能繼續施工」兩解方。游淑慧今天在臉書上PO出一張她參與會勘的照片,並標註「京華城案接下來是司法檢調和市府工作,他也開始回歸會勘的開會日常」,因監察院今年一月份已認定京華城容積給予有重大違失,目前檢調也偵辦收押相關人等,法院羈押庭裁定書更直接指稱:該容積決議為不法決議。但游淑慧也說,外界關切,已經蓋到一半的京華城改建案要怎麼辦?他建議,雖然台北市還等不到柯前市長的道歉,但現任市長蔣萬安必須快點挽起手,準備收拾爛攤子。她也提供兩個方案給市府參考。游淑慧說,方案一是京華城先停工,等待司法訴訟結果。該方案好處是,狀況凍結,一切等法律關係明確。缺點是評估訴訟曠日費時,若又像大巨蛋一樣亂停工,對於地質、現有結構物、當地發展,都可能要重行評估,影響不小。游淑慧的第二個方案是京華城業主,先繳交足額保證金,然後繼續施工。她建議北市府,對於京華城可能不合法取得的樓地板面積部份,市府可以先實際估價,由京華城提供足額代金做為保證金後,繼續動工。一旦未來訴訟結果確認後,屬於不合法樓地板面積部份,北市府就沒入該筆保證金做為容積代金。她建議市府,蔣市府可以多聽聽地方民意對這兩項建議的看法,尊重在地,畢竟這麼大面積的商業基地,確實與周邊發展有關。但游淑慧也說,如果未來京華城超額容積部份使用代金解決,她建議這筆百億容積代金,可比照「抵費地基金」概念,成立南松山更新開發基金。市府可以專款專用,用在南松山周邊公共建設、更新開發、老舊學校重建、公辦都更之用,作為京華城過度開發,南松山區域環境補償等用途,此舉也能算是讓京華城真正做出區域回饋。
柯文哲京華城弊案!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再現 恐情節重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不只身陷假帳沼澤,更因京華城容積率違失案,30日遭到檢方執票進入住家,針對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這個曾辦過立委集體貪瀆案等矚目重大案件的臨時股別,目前由號稱天下第一組的忠組主任江貞諭率領團隊,共同以「端股」分頭展開偵辦。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光是首波行動,就要指揮搜索48處,接連2夜訊問、聲押被告,北檢預期案件龐雜無法單靠1名檢察官完成,為此第六度開設虛擬「端股」。所謂法院、檢察署的「股」是法院處理案件的基本單位組成,《ETtoday新聞雲》指出,檢察官到地檢署報到後,都會被分配到1個股符,作為辦案時處理司法卷證以及對外文書的發文、歸檔代號,以北檢為例,檢察長的代號是「天股」,襄閱主任檢察官則是「地股」,因偵查不公開的需要,每個股符在電腦系統都有加密,每個檢察官都只能查詢或改動自己案件內資料。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至於「端股」,則能在計畫之下共享相互資料,達到提高偵辦效果的目的,而這個「端股」,通常在重大和涉入人士,錯綜複雜的案件上,需要多個檢察官一起偵辦,才會設立,歷史上也僅有六次設置「端股」的案件,2009年,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鐵弊案,考量團隊辦案需要,首度啟用「端股」,偵查終結後就關閉,之後凡是遇到重大矚目案件,案情錯縱龐雜的案子,都會由時任檢察長視需要開啟,包括遠雄案、三中案、私菸案,以及最近一次、2020年的立委集體收賄案。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這回檢廉共同偵辦貪污案參與人員來頭都不小,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曾任高檢署、還有彰化等地檢察官,更曾經擔任國安局政風處處長。而檢方帶隊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曾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信金購地弊案,還有台鐵普悠瑪翻覆事件;而另一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曾經偵辦過阿格斯吸金案,是偵查不法金流的一把手。柯文哲就怕有閃失進了看守所,找來的律師也都是訴訟專家。這次柯文哲找來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以及陸正義,組成律師團出馬應戰,鄭深元曾替黃國昌打買票官司,也曾是特偵組監察官,不過他涉入檢察長黃世銘洩密案,被控監聽立院電話濫權,最後遭記過處分,另外,2020年曾被美魔女控訴性騷擾,兩案最後全身而退;而陸正義則是律師公會理事,曾經替柯文哲和作家葛特曼法庭交鋒,這回檢律雙方這回精銳盡出,後續庭上大戰就看雙方如何攻防。
京華城重建停工要求聲浪起 李四川稱暫無停工打算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30日表示,北市京華城園區重建案仍持續施工中,必須有相關人士遭認定貪瀆違法到一定程度,才能停工。台北地檢署日前偕同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引發關注,30日一早辦案人員更直搗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北市金山南路住家與南京東路台玻大樓辦公室搜索,更令外界議論。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要求京華城即刻停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則呼籲,柯文哲一定要據實以告,否則接下來被收押的,「我覺得非常有可能就是柯文哲」,她直言。李四川則分析,一般工程要辦理停工,常見是工安事件,或是未按照圖施工等,經查獲就可能會依情節要求立刻停工,必須修改完成後才可能報准復工。他說,然而京華城案目前最多是判定容積問題有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尚未有人涉及貪瀆確定,甚至連起訴都還沒,與停工要件不符。李四川也說,京華城重建案利用繳納容積代金蓋房,容積率轉移如有爭議,折算代金必須重新核算,但現在還在偵查階段,必須等偵查終結甚至法院判決才可進一步討論,目前就是按照現況,沒有停工打算。李四川重申,京華城重建案是否停工,必須看涉及的都委會審議委員或者決策首長被起訴,才能夠依法進一步考慮是否停工。李四川提醒,目前都只是搜索階段,必須要以無罪推論,且監察院目前只談到違失,尚未確定違法,市府會時時關注,證據到哪,行政執行就會辦到哪裡。※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農業部進口雞蛋問題多遭糾正 監委批「先斬後奏」陋習多
監察委員蔡崇義30日表示,農業部近兩年的雞蛋緊急進口專案,有明顯監管失責,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千萬不能再先斬後奏,一定要改進。農業部在2022年與2023年分別啟動進口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宣稱為因應當時國內雞蛋產量不足而做,但包含計畫採購對象超思公司的合約、進口蛋保存期限、報廢蛋流向、銷毀程序等都存在諸多問題,執行過程質疑聲浪不斷。對此,蔡崇義與另兩名監委田秋堇、葉大華30日下午在監察院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針對進口雞蛋案調查報告,具體提出調查報告,針對農業部監管失責提出5項糾正、6項檢討改善意見,其中2項更進一步分別移送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蔡崇義直言,行政上的違失,在蒐集各單位資料並詳加調查後,已經查明行政責任,而民間私人部分,並非監委所能調查,必須進一步移送司法機關,把資料移交給檢察官後,有望把最後這塊拼圖完整,更可讓此案水落石出。葉大華則說,專業介入非常重要,畢竟進口雞蛋涉及採購、運輸、通路還有最重要的食品安全專業,這些都是民眾在過去這段期間監督與有疑慮之處,而當時政府啟動大宗雞蛋緊急採購時,沒有看到專門人員把關,因此疏漏橫生甚至衍生弊端,這就是不尊重專業的結果,呼籲行政院重視此案,補足採購專業人力,避免問題再發生。田秋堇表示,農業部與畜產會的決策慣性「先執行後補正驗收」,便宜行事的作法衍生很多問題,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而且承辦人力不足,經驗也不夠,這部分亟需改進。蔡崇義重申,政府辦理進口雞蛋緊急調度專案時,即使情況緊急,還是得要依法行政,因為所有機關都要依法行政,這也是承辦人自我保護。這次農業部採購案問題橫生,必須糾正,絕對不能再先斬後奏。
應曉薇涉收賄4500萬施壓北市府 柯文哲被爆傳訊官員「要求解釋反對理由」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案,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並施壓台北市政府,來提高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的容積率,因而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有消息指出,應曉薇為了爭取京華城的容積率,6年內召開了超過30場協調會,且會辱罵對於持反對意見的官員,甚至向時任市長柯文哲反應,而柯文哲則會傳訊息給都市計畫委員會人員要求解釋反對的理由。據了解,京華城案因捐地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土地容積率從一開始的392%提升至560%,但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將容積率提高至840%。而檢廉也以貪污被告身分約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與陳佳敏。沈慶京、應曉薇與吳順民等3人遭收押禁見,至於王尊侃則以500萬元交保,助理陳佳敏以200萬元交保,陳玉坤以1200萬元交保。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調查小組」成員、民進黨議員趙怡翔於29日也在臉書表示,應曉薇在京華城案中的深度涉入令人難以置信,「昨天在接獲友人提示後,我也進一步發現在長達6年期間,應曉薇總共召開了多達30場京華城案的協調會,平均每兩個月就來一次,幾乎成為京華城案的全職議員」。據悉,在多次協調會中,三名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的幕僚因表達反對意見被應曉薇叫到辦公室訓斥,甚至經常受到疲勞轟炸。此外,應曉薇還會直接聯繫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處理,這些持不同意見的都委會幕僚後續收到柯文哲透過秘書發來的訊息,質疑他們反對的原因,甚至要求官員在三天內提交報告解釋。不過對此,應曉薇則回應稱,自己一向尊重公務員,絕對不會辱罵他們,且協調會的內容也不僅限於京華城案。應曉薇表示,如果自己曾邀請公務員到辦公室,也只是出於謙虛的態度,想了解對方不同意見的原因,覺得被辱罵可能是幕僚的個人主觀感受。此外,應曉薇也否認自己曾為京華城案找過柯文哲,強調自己從不會為單一案件聯繫市長。
民眾黨中評會決議 裁處黃珊珊停權三年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20日決議,依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立委、前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停權上限的最高三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民眾黨中評會指出,近日外界對於民眾黨處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款項程序相關爭議多有質疑,黨員黃珊珊身為本黨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總幹事,對於選舉所有行政業務應有最終核決之權利,惟相關申報作業存在多處瑕疵,除有政治獻金之「漏報」、接續的「短差」,以及後續的「涉虛報疑雲」等情事外,又有簽證會計師同時受任辦理記帳事務兼具記帳及簽證雙重角色的重大錯誤,已嚴重影響該黨黨譽。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1998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中華民國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該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民眾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中評會表示,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經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三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黨員端木正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傷害民眾黨形象,予以除名處分。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針對本案引發支持者及社會大眾對該黨政治獻金帳務的質疑,再次強調台灣民眾黨向來以正直誠信態度面對台灣民眾,本次事件發生後將記取教訓,重新檢討相關處置作為,避免瑕疵再次發生。
民眾黨政治獻金疑雲 黃珊珊列十點表示不會被打敗
民眾黨陷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日發文表示,有關政治獻金帳款爭議,謝謝大家關心指教,當她第一時間知道時,跟所有人一樣訝異,「帳目問題不容模糊,出問題還得了!趕緊複查一遍!」,並表示民眾黨絕不會被挫折打敗,會繼續努力用更高的標準自我檢視。黃珊珊表示,尼奧公司傳訊息給她說監察院查詢系統中,有三筆費用非屬尼奧公司與時樂公司,她趕緊通報競總財務部門請盡速與廠商釐清,之後尼奧公司發表聲明,柯主席也下令全面清查,因為財務部政治獻金的收支乃委外給會計師事務所繕打與申報,雙方經過兩天日夜的比對,才查清楚以下幾個關鍵事項:一、競選總部每周會將支出憑證(發票或收據)及銀行紀錄(匯款或支票),委託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繕打監察院申報系統。二、經查:其中多筆已交付會計事務所的支出憑證在監察院系統中查無資料,但競總早已經支付完畢並取得憑證,總金額高達1817萬元。(尚在清查中),我們發現會計師應該繕打申報但是並未繕打進入監察院系統的支出資料高達1817萬元以上。三、會計師於結算申報時必須將支出憑證與銀行存款核實比對,如有差額必須提出說明,但本案會計師於結算申報時,支出憑證與銀行存款資料間有差額(此有已經支出但未繕打的憑證可資證明),然而會計師竟然擅自以四家公司(包括時樂、尼奧公司)作為申報對象,以補足前開差額(未繕打的憑證金額),但此四家公司並不知情也未開立任何發票,會計師繕打不實金額進入監察院系統內,並自行提出申報,亦未對競選總部財務部門據實以告。四、競總財務部雖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分擔勞務,但未詳實比對支出憑證與申報資料,甚至對於報帳科目與明細登載未再事後複查(例如數百萬的場地費),申報工作未善盡責任,當有重大疏失,財務部雖有違失,而我身為總幹事,責無旁貸,對於競總財務出現重大失誤,有違支持者與柯主席所託,全黨陷入恐慌與社會輿論壓力,深感慚愧,我在此要深深向各位致歉。五、 未繕打的支出憑證與相關銀行紀錄(仍繼續清查比對中),我們將依規定向監察院補正申報,也願接受各界檢視調查,絕不護短。六、 競選期間,資料繁雜,每一筆捐款都是支持者對於台灣民眾黨的信任與託付,我們沒有必要也無須造假舞弊,但因工作人員與委外會計師的輕忽導致疏漏結果,造成廠商被誤解攻擊、支持者傷心疑慮,我要再次代表競選團隊表示歉意。七、 台灣民眾黨肩負全國民眾期待,我們深知清廉是全民的價值與信念,這次事件,敦促我們嚴正檢討各項違失,在人力物力有限之下,更該謹慎行事,不應委託他人處理如此重要業務而未嚴加考證,然而經過複查,可以確定的是,這些捐款每一筆都用在選舉事務上,沒有一塊錢流入個人口袋,更沒有公款私用、假公濟私,以及側翼名嘴口中的捕風捉影,道聽塗說,非常感謝大家的鞭策與關心。八、 這件事看來匪夷所思,我第一時間也很難想像為何專業會計師會如此虛應故事,財務部門也未第一時間掌握,但事情發生就該面對,據實以告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將徹底進行檢討改進,感謝各界朋友的指教與關心!九、 尼奧公司負責人戴女士是我的朋友,本來就是業界非常專業的大型活動演唱會的規劃設計與傳播行銷公司、台北市長選舉時協助我的大小活動,總統大選時也接受競選總部委託執行大型活動專案,從520淡水宣布參選、新竹誓師大會,桃園/高雄/台南/台中/台北凱道及開票之夜,都由尼奧公司及時樂公司承辦,大型造勢活動需要購買電視媒體轉播時段,也委由時樂公司代為採購,支出憑證與銀行往來紀錄都完整無誤,我非常感謝她多年的協助。卻因為我方競總委託的會計師虛報不實收入,連累尼奧公司遭受外界多日攻擊,我已親自表達歉意,也深感不捨,側翼與名嘴之不實指控,對戴女士與尼奧公司造成傷害,我也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十、 此次風波,其實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可以形容:『沒有汙錢,只有烏龍』,會計師「漏報」,造成「短差」,最後變成「虛報」,雖然我們沒有汙錢,但是對於政治獻金申報與管理過於輕忽,實屬不該,更是嚴重錯誤。最後,黃珊珊表示,「台灣民眾黨會更努力用更高的標準自我檢視,但是我們絕不會被挫折打敗,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所有支持我們的朋友!」
工程落後4年迄未完工 花蓮縣府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政府鑑於既有市場建築設備老舊、空間容量有限、動線不符需求及停車設施不足影響交易量,為提升果菜市場營運績效,辦理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監察院報告指出,花蓮縣府未盡主辦機關權責、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糾正案文表示,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107年4月20日決標,契約金額新臺幣1億796萬元,同年7月30日開工,預定於109年6月底完工。但花蓮縣府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對履約爭議未深入了解爭點,且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於糾正案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補助計畫作業準則,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主辦機關權責,主動召開檢討會議,督導非屬工程專業的花蔬合作社。經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亦認花蓮縣政府尚不知自己應扮演之角色,且亦未善盡主辦機關責任,就執行進度落後及施工品質缺失具體檢討及研謀改善決策,並據以落實執行。糾正文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所生履約爭議,雖召開3次會議,但花蓮縣府置身事外,自始至終未確實深入瞭解爭點,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現代化拍賣場之啟用遙遙無期,計畫效益亦無從實現,縣政府難辭其咎。糾正案文亦指出,明知花蔬合作社不具專業採購能力,卻未置採購專業人員,並未依政府採購法,洽由其他機關代辦。花蔬合作社將工程進行中的「估驗」與「完工後之正式驗收」混為一談,拒不計價付款;又以「缺失改善」為「竣工」之要件,且以申請「使用執照」之竣工查驗標準作為「竣工」標準,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不但如此,糾正文也表示,花蔬合作社在兩造履約爭議調解過程中,片面終止契約,導致民事訴訟,已近完工之拍賣場新建工程,閒置4年有餘,迄今無法啟用。糾正文說明,花蓮縣政府居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與「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地位,允應負起責任,主動接續辦理,並檢討監造設計單位就各項履約爭議,有無符合政府採購法。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政府所稱「花蔬合作社可藉由擔任採購之起造人,而取得補助興建建物產權」於法無據;且依行政院核定內容,「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為縣政府,協辦機關為花蔬合作社,與農糧署核定全期工作計畫書載明分工情形為花蔬合作社辦理採購,縣政府辦理相關監辦作業,兩者確有不符,農業部農糧署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檢討辦理。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京華城案驚見柯市府金流有異 游淑慧籲北市府告發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14日下午表示,7月將完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專案報告」,除了會送報告到監察院決定接下來是否糾正、彈劾外,也發現涉及金流的機敏資訊,議會調查小組已具體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據了解,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所有訪談已結束,14日第8度開會,聚焦重點是調查報告撰寫方向,也討論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的行政責任,目前暫定再開2至3次會議,有望7月定稿。游淑慧說明,針對京華城案,市府給予高比例容積獎勵,監察院已經針對此行政處分結果糾正市府,議會專案小組則著重調查起因,首先該案為何會送到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究竟是誰給的指點,進一步針對適法性、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都有種種疑點,遑論在疑雲重重之下,市府為何仍給予破天荒的超高都更獎勵,7月調查報告都會載明。游淑慧直言,訪談期間多次邀請柯文哲、彭振聲說明,二位都不願正面回應,調查小組將不會再等待,14日會議便針對現有資料,開始討論調查報告撰寫方向。她說,京華城公司針對逾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當時有人建議京華城提案改提都更容獎,再進一步送都委會,其實雙方都有相關文字紀錄,時任柯市府官員現在卻沒人認帳,後續只好將資料交由廉政署調查。游淑慧批評,彭振聲是全案專案領導人,當時還兼任北市府都委會主席,此案由時任市長指示交辦、副市長擔任專案領導人,對於公務機關和審議委員來說,這就是市府的態度,最後卻被推稱委員會共識決,就是柯文哲在卸責,何況柯文哲當時若覺得都委會決議有問題,市長權力可以不公告。游淑慧預告,下次會議訂於6月24日,預計再開會2至3次,7月就會定稿。她也重申,議會調查小組沒有完全的法律專業與公權力,最後彙整資訊,仍將回歸廉政署與司法單位。
未即時制止外館性騷擾也不補救 監察院糾正外交部
監察院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能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調查報告,並對外交部提出糾正,請外交部議處菲律賓駐處違失人員及加強宣導與教育訓練,以確保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監察院調查指出,前駐菲律賓代表處簡任大使徐佩勇,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22日利用公務上的權勢及機會,多次性騷擾菲律賓駐處乙女,讓乙女長期失眠,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被害人發現循外交部正常管道無法解決問題,只能轉向駐外國安人員求助,4月間外交部從國安系統得知徐佩勇疑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前部長吳釗燮立即要求徐解職返台,但之後外交部並未依規定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監察院接獲陳情,內容明確指出徐佩勇對乙女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駐菲律賓代表處相關人員也已知悉,因此在2023年4月27日函請外交部查明處理,外交部雖立即指示該駐處提出說明,但菲律賓駐處卻避重就輕,指徐佩勇有些言語上誤會造成乙女心有不悅;外交部則以未接獲申訴為由,仍未啟動調查並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直到6月有匿名人士在PTT爆料,甚至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及照片,並經媒體引用報導,外交部始著手積極處置。監委調查指出,菲律賓駐處陳姓秘書為辦理性騷擾防治業務及受理申訴的專責人員,在乙女提出申訴前,陳員早知乙女遭受性騷擾,也知道徐佩勇對乙女說出「胸部漂亮」等話,卻自認徐佩勇已道歉就結案,致使乙女持續遭受徐佩勇性騷擾。直到2023年3月乙女再也無法忍受,但又擔心該駐處無法公平處理,於是請求我駐外的國安人員協助舉報。監委指出,本案爆發後,外交部雖陸續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陳員也有參與,卻毫無自省檢討,在本院詢問時還強辯:「當妳有聽到時,馬上就跑去跟當事人直接面對面地談論嗎?」「請問法令有寫得很清楚要馬上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嗎?」「是不是在當天晚上馬上就要跟當事人講:『對不起,妳是不是被性騷擾了?』」凸顯外交部的宣導及教育訓練成效不足,也有疏失。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發現,外交部為防治性騷擾行為、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但徐佩勇任駐菲律賓大使期間,身為館長,非但未能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竟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乙女性騷擾。此外,外交部基於近來駐外館處發生多起性騷擾事件,雖已再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卻未能追蹤掌握外館相關人員實際參與狀況與學習成效。以上均凸顯外交部防治宣導與訓練仍有加強精進之空間,應予檢討改進。◎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國中女生遭拖進廁所性侵!疑因加害者「家長」未通報 蔣萬安:請教育局立即調查
校園安全又出問題!台北市長蔣萬安24日進行市議會總質詢時,有議員揭露大同區某國中有女學生被拖進廁所「指侵」。學生第一時間通報老師,卻疑似因對方家長身份而未做校安通報。對此,台北市教育局強調,已在規定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目前外聘三位委員進行調查中。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24日到台北市議會進行總質詢,議員陳怡君揭露上週在大同區某間國中,竟有女學生被男同學拖到廁所,並企圖用生殖器侵入下體,經女學生奮力抵抗並大喊不要,男學生才改以生殖器磨蹭女生大腿周邊,隨後指侵得逞。陳怡君表示,受害女學生第一時間就和老師通報,卻沒人處理,回家後家人發現女學生神情有異,追問之下才發現寶貝女兒被欺負,立刻帶女學生前往醫院並開立驗傷診斷書。陳怡君還指出,雖然此事件發生在校內,但學校老師卻知情不報,疑似因男學生家長擔任教職相關會長,而未做校安通報。蔣萬安被質詢後回應,將請教育局立即調查。他也強調,依規定校園內若發生疑似性侵案件,就需要立即通報,如未通報是嚴重違失,將依法懲處。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於5月14日晚間家長報警後有向導師反應,學校則是在5月15日上午接獲訊息後,已於規定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也請輔導老師提供學生輔導諮商,並召開性別會議決議受理,且外聘三位委員進行調查處理中。
陸軍上尉休假飛澎湖!安檢被查獲「行李藏子彈」 八軍團回應了
國軍槍枝管制又出包!陸軍一名朱姓上尉昨(16日)晚間於高雄小港機場欲搭機前往澎湖,怎料安檢時竟被查獲非法攜帶1顆T74排用機槍子彈,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對此,陸軍也回應了。據了解,朱姓上尉16日晚間7時許,於高雄小港機場準備搭乘華信航空飛往澎湖,沒想到通過安檢線時,手提行李內竟被查出裝有1顆T74排用機槍子彈,經航警局詢問,朱姓上尉坦承該枚子彈為部隊所有,可能是日前進行漢光演習時,不小心掉落隨身行李袋中。對此,航警局高雄分局表示,本案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示「待子彈送驗確認是否具殺傷力後,再據以函送」,因此涉案上尉做完警詢筆錄後已自行離開。針對槍彈管理鬆懈,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7日)回應,所屬裝甲564旅朱姓軍官休假期間搭機前往澎湖時,於高雄小港機場被航空警察局員警在行李內查獲機槍彈及彈殼各1枚,全案由警方偵辦中,後續將全力配合檢警偵辦,同步實施行政調查與彈藥清點,並檢討違失人員責任;另持恆強化軍法紀教育及軍品管理機制,以維護部隊紀律。
麻豆第四市場公安疑慮卻仍使用 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
監察院16日發指出,台南市政府因「麻豆市四市場」(原麻豆中央市場)建物老舊並有公共安全疑慮,早已公告在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卻又默許原攤舖商營業迄今,且不將市場所坐落私有土地返還地主或辦理徵購,更在排除建物安全疑慮及取得地主同意前,逕行政策決定由原攤舖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經監委郭文東、陳景峻、林文程調查後,糾正台南市府違失,促請改進。監委報告指出,台南市麻豆區「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是興建於民國39年且曾部分遭祝融之災的老舊市場,其市場基地內有77.59%是私有土地,由於該市場「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危及公共安全」,故台南市政府已在2015年公告停止使用,但迄今卻不還地於民,也不辦理土地徵購,仍然長期以公告地價3%的低價租金或代繳地價稅的方式,持續強勢掌握土地使用權,並默許原攤鋪商持續營業,實在是對私有財產權欠缺應有的尊重與保障。監委指出,台南市政府對於法院辦理該市場攤舖商遷出的強制執行,也沒有積極配合,更在該市場建物公共安全疑慮仍未排除,以及沒有徵得市場基地私有地主同意之前,即逕行政策決定由原攤鋪商在此一老舊市場申請成立民有市場,以致於引發台南市政府、私有地主與攤鋪商間三方爭議不斷,均有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郭文東、陳景峻及林文程所提出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於監察院調查時表示,因四市場的私有地主已明確表達拒絕將土地續租予該府,且堅決反對原攤舖商成立民有市場,所以該府已重啟強制執行相關作業程序,監察委員特別提醒台南市政府除應依法處理之外,也應兼顧原攤鋪商工作與生存之需。
台智光不甩蔣市府? 蔣萬安強調該做的都會做不容疏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包括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招商、京華城的容積案爆發弊案疑雲,以及台智光案,都陸續遭遭藍綠質疑,甚至被民眾一狀告到法院,指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台北地檢署也展開偵辦。媒體今天詢問,外傳柯市府任內的台智光案書面記錄有缺失、疑似被民眾黨帶走,蔣萬安重申,對於臺智光案,檢調都已經啟動調查,市府會全力配合,並維持一貫而且堅定立場,就是要釐清事實、調查真相,應讓檢調有充分辦案空間,盡快將真相向外界做清楚聲明。蔣萬安表示,其實臺智光案,市府很早就請政風調查,檢調在今年初就發動了搜索相關強制處分、羈押等等偵辦中,他相信檢察官一定會徹查到底然後還原真相。至於臺智光傳不滿蔣萬安的處置,昨日缺席市府會議,蔣萬安則說,昨日幕僚就向他報告,臺智光公司未派員來出席,市府將依照發給臺智光公司的函文內容,繼續之後處理程序。另方面,市府在4月8日已發文終止專案合約,從4月8日以後,就會依照公版費率1761元支付,資訊局即刻來進行相關備援方案的佈建,但最重要就是「治安」絕對不容許有任何死角,維護治安是市府最重要考量。外傳北市相關網路,恐非全部由臺智光佈建,已經涉嫌違約,蔣萬安回應,合約定得非常清楚,該怎麼處理就會怎麼處理。至於柯「三大案」中的北士科爭議,有議員發現14場訪談會議竟然無錄音檔,質疑強調公開透明的柯文哲,其實並沒有言行一致,對此,蔣萬安說,他要重申,請留給辦案人員能公正辦案的空間,不受任何的干預,因此北市府一定全力配合。另外,對於京華城案,蔣萬安說,一開始先經過監察院糾正,後來容積率再增加20%以及30%,今年初監察院又再次糾正,認為在相關適用法律上面是有重大違失,市府已即刻要求政風進行調查。她也證實,檢調其實已經向北市府索取資料,北市府也全力配合。他也再次重申,只有還原事實跟真相,才能清楚向外界說明,也希望勿枉勿縱,有問題就依法徹查,沒有問題也應該還給當事人清白。對於柯文哲「是否留下許多未爆彈、讓蔣市府收爛攤」的問題,蔣萬安說上任後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很多大家關心的議題,即刻解決,包括像北流的爭議工程款項目,第一時間也與廠商聯繫,趕快停止每個月要支付80多萬的利息,並趕快用墊付款的方式先支應,今年也得到議會同意編列預算,現在外界包括議會質疑的這幾個案子,同樣會釐清事實、調查清楚,有問題就依法徹查,沒有問題就還他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