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房
」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每天都在鬧!看守所室友受不了 貪污全招求交保遠離他
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全案已定讞,林扣除被收押的226天,只須中秋節後再入獄14天並繳78萬罰金,就可了結本案。而據透露,林秉樞收押時曾與涉犯貪汙罪的公路總局養路士林志順同房,2人關係不洽,林志順原否認犯罪,卻因受不了林秉樞每天騷擾,無奈招供「我全認」,只求交保遠離林秉樞,最終他如願交保、被判刑。53歲林志順被控利用核發路權證照的機會,向廠商索賄125萬餘元,前年11月19日不認罪被收押禁見;林秉樞則在同年12月1日被拘提,翌日收押禁見。林志順與林秉樞兩人在看守所為同房室友,卻鬧不合,去年林秉樞認為室友睡覺打呼太大聲,在凌晨把對方叫醒後發生口角,擾亂舍房秩序,雙雙被送「違規房」處分,據悉這名室友就是林志順。林志順原本在看守所過得好好的,遇上林秉樞後全變調。兩人時有口角,林秉樞看不順眼林志順,每天凌晨跑到他床舖旁狂掀他被子,讓林志順睡不好覺,不堪其擾的他,無奈向檢調翻供「我全認」,只求交保遠離夢魘。有過監所違規紀錄的林秉樞,如今將再入獄14天,屆時矯正機關將密切注意他在監狀況。林秉樞因2021年9月與高嘉瑜視訊時,曾竊錄截圖,又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節目時「斗內」留言恐嚇,還在飯店對高施暴,登入高的臉書亂貼訊息、假冒高傳訊,甚至要求高寫自白書,並在母親靈堂逼迫高下跪、拉扯頭髮。事後林秉樞怕事情被媒體披露,持私密影像、錄音檔等物恐嚇高,還要求女助理P圖偽造存款交易明細。林秉樞一審及二審被依竊錄、傷害、偽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7大罪狀,共判刑13罪,除傷害罪判刑8月,其餘12罪判刑3至6月不等,合併執行2年2月,可易科罰金,因未上訴已定讞。林志順則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向欲申請路證的天然氣公司索要每次3500元的「勞務費」共125萬餘元。他因收押遇到林秉樞騷擾,最終坦承犯罪,新北地院判處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神人分享「第一次坐牢就上手」:這監獄最爽 9重點網看了全跪
坐牢居然也能分享心得。一名男網友在Dcard透露,因為工作時犯了嚴重錯誤,被判入獄1年7個月,加上之前曾發文求過來人分享經驗,於是「也利用坐牢寫了一些紀錄心得」,整理出9大重點與3個伸手牌摘要,內容仔細到其他網友看了全驚呼連連。原Po將重點分為入監、選擇監獄、錢、書、頭髮、會客菜、抽菸、新收書籍與總心得等9大重點。指出若收到通知書不去報到,1個月後就會被通緝,而全台監獄有50座,每座收容6萬人,但每座運作方式、基本權利或管理方式都有不同,且這種監獄文化,「就算是新來的典獄長也沒辦法改變」。原Po以通緝後被抓為例,表示「基本上在哪裡抓的就是送哪一個監獄」,雖然每座監獄設備、伙食、權利和爽度都不同,但若住「我不好意思說出來」的最爛監獄,就要9到10個人擠一間3坪牢房,每個人都只能側睡,有些沒假釋、刑期短的內行人,會故意違規被派去違規房睡,因為那裡是2人1間,可以躺平睡。綜合下來,「建議你選擇屏東通緝、東部或外島監獄,房間大、吃的正常、人較少福利也較好」。而在各類監獄中,外役監是最爽的地方,但犯161毒品、累犯、徹假、性侵家暴者都不能進。不同監獄有不同的獄中文化。(示意圖/Pexels)由於坐牢「唯一樂趣基本就是花錢跟看書」,原Po建議帶上限10萬元進去,每天把錢開滿吧,或是在合作社買生活用品,加上監獄裡有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什麼都沒去做清潔工作的文化,多帶錢比較好;與建議多帶厚書或是想學習的書打發時間,因為即使房間有書,也是看了會精神異常的宗教書;他也建議入獄前先剃平頭或三分頭,因為裡頭的理髮剪不是舊就是寵物專用,還可能被傳染皮膚病。「會客菜」則是理論上3天1次,但可以用其他人名字寄來打破規則,吃到外面食物的小確幸;原Po也建議在寫入監調查表時,就算沒抽菸也要填有吸菸,因為之後辦理戒菸可拿到獎狀跟加分,且1根菸在獄中等於300元;如果書看完,可以透過接見時收到最高3本,但也可用給不同受刑人方式規避,不過書在報到時沒攜帶數上限,最好一次帶越多越好。看書是最主要的打發時間方法。(示意圖/Pexels)原Po最後強烈呼籲,在裡面就是要低調,「研究所裝大學,大學裝高中」,因為裡頭很多溝通力很差但問題很多的國中學歷受刑人。另外,在裡面「穿背心做服務員」福利會好一些,講話也可以大聲些,但好壞還是要看自己上司,做煮飯、掃地或水電,都好過做到死的文書。原Po最後也在伸手牌懶人包說明,「刑期過半開始報假釋」 、「你的刑期我經手的案件經驗來說,80%一報過」,以及最關鍵的「112年五月開始假釋走新制度」:1.新增假釋評分量表,考核靜態犯罪因子跟動態犯罪因子,分為abcdef級評估再犯率並做假釋參考。2.靜態因子沒辦法更改,如犯次、和解、家庭。3.動態因子會加分,如當服務員、有獎狀有戒菸,不同加分項目權重不同。4.最簡單的加分方式,入獄前有丙級或乙級證照,找最容易考就行了,會加4到8分,大概等於10張獎狀。網友們看完笑說,「笑死,看過工作、旅遊、念書、當兵分享心得的,第一次看到有人分享坐牢心得的」、「雖然我沒這方面的打算,但居然很仔細的看完了」。還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的網友留言說:「謝謝分享,通緝要報到的可以來找我,提供一條龍包到好的服務。」笑翻其他網友。
林秉樞不愛洗澡全身臭 又跟室友爆口角遭囚違規房
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拍攝不雅照的男子林秉樞,目前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內,未料又與獄友爆發衝突。林秉樞上月27日因不滿同房的林姓獄友打呼聲音過大,便屢屢在半夜拍打,叫醒對方,雙方溝通無效發生口角,台北看守所近期向新北地院提出,對林束縛身體處分陳報狀,法院也裁定施用戒具處分。林秉樞被控對高嘉瑜施暴、拍攝不雅照,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依傷害、妨害祕密、強制8大罪起訴林,案件刻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林目前仍在押,關押在2人房中。據了解,林秉樞曾被同房獄友檢舉稱,他衛生習慣不佳,一周洗澡次數不到5次,內務整理又不確實,因此滿腹怨言,常常抱怨林有一股酸臭味,不堪忍受。此外,林也因不滿室友打呼聲太大,捉弄對方,被所方上銬問話。法院裁定書指出,林秉樞上月27日凌晨4時許,因不滿林姓室友打呼聲太大,令他難以入眠,便拍打叫醒室友,雙方溝通未果發生口角,林也向所內值班主管表示,要狀告室友,北所為調查釐清事發經過,晚間提帶林到中央台訪談,但因假日夜間警力薄弱,為防止林脫逃,便對林緊急上銬。新北地院認為,北所施用戒具是為為確保羈押目的達成,且上銬時間僅約32分鐘,未逾越必要程度,且屬急迫,合於羈押法,因此准許。北所副所長林建昌表示,林秉樞與同房室友確實有發生爭執,雙方也因擾亂秩序問題,有被關進違規房,事情發生當下就已經做調整,把林跟室友分開,陸續也有換人與林同住,不過林是否有衛生習慣不佳等事,詳情並不了解。
「小鄭容和」隨機捅死路人 關押看守所又瞎扯主管教唆犯人扁他
自稱「小鄭容和」的王姓男子,3月間因在車上和妻子發生口角,竟就一怒之下手持生魚片刀隨機將路邊騎士1刀捅死,行兇後一臉無事的離去,他被逮時先狡辯自己有多重人格病史,被檢察官打臉只為了失眠去看過醫生,依故意殺人起訴後,王嫌又向法官喊冤,稱遭台北看守所主管教唆人犯圍毆,但調閱監視器查證,發現根本是王嫌和2名室友串通在自導自演。檢警調查,王嫌日前移送到法院開庭時,「動之以情」表示想去向死者上香,請求法官准許交保,豈料遭到駁回後,王嫌話鋒一轉,馬上向法官「告狀」,聲稱過去遭羈押的1個月期間,遭受到「白色恐怖」,指控看守所主管故意調他房舍、還教唆其他人犯揍他。據了解,王嫌從3月14日被收押入所後被安排在孝一舍保護房,4月10日卻因製造事端,被改配到明舍違規房,不料隔天王嫌就向北所管理人員表示,遭同房收容人毆打,但調閱舍房監視畫面,王和同房2人的「互動」不像是在打架。經所方詢問,2名同房人犯都坦承,因為王嫌擔心犯下隨機殺人案被其他人欺負,所以和王嫌串謀合演一齣毆打戲碼,王也坦承自導自演,北所已依《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對王男2名室友違規祭出處分。
【極惡賤商4】主管機關不管用途 冷看民眾遭騙血汗錢
一般庶民老百姓一生的夢想就是買棟屬於自己的房屋,安身立命,但很多人是首購族,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不小心就可能買到「工業住宅」或是「旅館宅」等違規房子,造成後續一連串的麻煩,甚至面臨無法轉售的困境。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局長林裕益表示,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的用地屬於旅館用地,旅館區建築物不得做為住家使用,若購屋者購買時未注意建築物使用執照,日後恐會面臨遭稽查、檢舉取締受罰等責任。市府工務局承辦人員則透露,主管機關對於建案只會書面審照,並不會管建案的用途,因此才會衍生以旅館用地當成住宅賣給民眾的情況。資深地政士曾明仁表示,消費者簽約前應注意該屋的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加上旅館區作為住宅使用的價格,都會比鄰近區域一般住宅便宜。而地方政府對這些違法使用的建案,多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很多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糾紛就會產生。一位民事法官強調,聯立公司所蓋的「聯上湖美學1期」雖稱是旅店宅,但格局設計有客廳、廚房、臥室等,呈現出一般居家裝潢及設施等內容,建商又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加上與民眾簽立買賣契約時,並未註明「僅供旅館使用」、「不得使供住宅使用」,當然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可作為一般住宅。這位法官強調,該建商及代銷公司於2017年初就曾因該建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罰鍰100萬元,即代表住戶不可能甘冒隨時遭開罰的風險而購買,因此法院判決聯立公司應解除契約,返回買賣價金及利息,而這也成為旅館用地違規使用首例敗訴案件。無奈建商卻再上訴,因此提告住戶恐還得面對6年的冗長司法訴訟。 本刊致電聯上集團,發言人辦公室陳姓秘書表示,公司有發言人機制,將轉告記者提問,但至截稿為止,本刊未收到任何回應。本刊另外致電聯上集團董事長特助呂信杰,電話也無人接聽。
扳開獄友大腿趾姦 監視器全都錄
高雄女子監獄日前爆發女女性侵案,在女監服刑的何姓女子,去年6月竟強行扳開同舍房被害女子的大腿,再用腳趾猥褻對方,被害人不滿向獄方申訴並提告,高雄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何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未婚的何姓女子因案在高雄大寮區的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去年由於違反監獄的規定,與另名女子被移至監獄的「違規房」真1舍14房服刑。去年6月8日下午近6點時,何女疑似一時性起,不顧女舍友的意願,用手腳強行將對方的雙腳扳開,再伸腳趾頭隔著褲子戳碰、摩擦對方下體數分鐘,滿足性慾得逞;女舍友事後告知獄方並提告。何女在偵訊時立即認罪,並坦承犯行,經法官檢視監視器,也確認其犯行,但考量她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另外,民事賠償部分,被害女子求償60萬元,法官判何女須賠5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女監爆性侵 她腳趾戳下體…攝影機全都錄
高雄女子監獄爆發獄友性侵案!一名在高雄女監服刑的何姓女子疑似因為性慾高漲,竟用手腳強行把另一名獄友的雙腳扳開,以腳趾狂戳對方下體,性侵對方數分鐘得逞,讓受害獄友身心受創,憤而提告,高雄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何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中指出,何女因犯罪,在高雄市大寮區「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入獄後因違反監獄規定,改住進「違規房」。結果何女於2018年6月18日下午,疑似性慾大漲,竟以手腳強行扳開同房獄友的雙腿,再用腳趾隔著褲子,摩擦對方下體數分鐘,以此滿足性慾。受害獄友不堪受辱,憤而向獄方告狀並提告。何女偵訊時直接認罪,加上說詞都與受害者敘述相似,且性侵過程也被獄中監視器拍到,且有其他獄友作證。法官表示,何女為滿足個人性慾,不顧獄友的身體自主權而造成傷害,但考量她坦承犯行,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部分,受害者求償60萬元,法官判何女須賠5萬元,全案可再上訴。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