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穿越馬路
」 車禍 違規 穿越馬路 馬路 違規穿越馬路「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 逃亡9年卻因違規過馬路落網
以「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元被判刑4年定讞的65歲男子謝均權,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他隱姓埋名逃亡9年,直至本月5日,謝男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查,他拿出假駕照企圖掩飾通緝犯身分,卻因警方發現駕照上的人是「死人」,戳破他的謊言,進而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依法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謝男多年前佯稱開發「磁能車」,打著「免加油、免充電、零汙染」,投資獲利可期,以老鼠會經營模式,成功吸收近千名會員,還聲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有興趣,曾派人洽談合作,吸金超過1億元,2012年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定讞。北檢通知謝男入監服刑時,他杜撰自己心肌梗塞,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但他不死心,又印喜帖佯稱近日將結婚,再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被發現根本沒有婚宴,謝男自此人間蒸發,展開逃亡生涯。本月5日,謝男自板橋搭捷運到萬隆站,出站後因違規橫越萬隆街、羅斯福路路口,遭警方盤查,他拿出楊姓男子的汽車駕照,但警方檢視後發現,駕照上的照片很新,但紙張卻破損,心生懷疑,查詢駕照上個資後,赫見證件持有人楊男早已死亡,謝見紙不包住火,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謝男被捕後自知要入監服刑,哀求員警給他一點時間,讓他打電話處理公司事情,近年他成立「台灣福爾摩沙公司」,擔任執行長,從事與保養品的貿易,被捕時正拿著貨款單,到客戶公司請款,員警讓他打電話通知家人後依法解送歸案,另外警方以謝持假證件涉犯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一併送辦。謝男辯稱,駕照是透過朋友取得,他自行更換駕照照片躲避盤查,不料因交通違規遭警盤查後落網,結束9年逃亡生涯。
違規拒盤查!男遭警一路跟進護膚店爆口角 中山分局說話了
北市中山區7日凌晨一名男子違規穿越馬路,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男子見狀先是稱欲配合警方盤查,孰料卻一路走進一間護膚店內,更拒絕接受員警盤查,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整個過程也全都被錄下,一名自稱男子的舅舅更怒嗆員警執法過當,對此中山分局也回應了。據了解,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員警7日凌晨巡經林森北路十,發現一名褚姓男子違規從對向馬路穿越車道,警方見狀也當即上前準備攔查褚男,不過褚男卻在穿越馬路後隨即進入附近的一間護膚店內。警方則當即上前再次將褚男攔停,同時告知違規事由,孰料褚男卻先假意配合警方盤查,同意闡述相關資料,隨後竟突然變卦,更意圖離開,質疑警方為何一路跟進護膚店內,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而2人爭執畫面也遭一旁自稱褚男的舅舅全部錄下,更不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看他瘦就要對他盤查」。後續支援警力到場後,褚男才闡述其身份供查核,初步未發現不法情事,警方於開立交通告發單後離去。
旁邊就有斑馬線!96歲老翁「違規穿越馬路」遭綠燈起步大貨車輾斷雙腿亡
新北市五股區昨(23)日上午,一名96歲謝姓老翁,忽略一旁僅幾公尺遠的斑馬線,直接拄著拐杖違規穿越馬路,遭到剛起步的大貨車撞上,當場輾過雙腿骨折,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因傷重不治身亡,司機則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據了解,23日上午10時許,謝姓老翁在五股區成泰路一段,趁著車流停紅燈時要過馬路,但他未依規定走斑馬線,直接違規穿越馬路。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當老翁走到雙黃線附近時,信號燈剛轉為綠燈,車輛開始陸續起步,老翁則繼續向前,行經大貨車前方。待大貨車起步後,老翁雖立即加快腳步想通過,但由於大貨車駕駛視線較高,未能注意到車前的老翁,便撞倒並輾過老翁的雙腿。此時,駕駛著大貨車的56歲郭姓男子趕緊煞車,隨後報警處理,而警消獲報到場後進行急救,所幸老翁意識清楚,四肢有骨折狀況。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治療後,當日傍晚5時許,老翁就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老翁遭大貨車輾斷雙腿。(圖/翻攝畫面)警方表示,獲報到場時先協助傷者送醫,也立刻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是老翁違規穿越馬路,才導致這場車禍發生。另外,郭姓男子酒測值為0,他在訊後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正中午戴帽+口罩!通緝男違規穿越馬路被攔 他急報雙胞胎弟身分遭戳穿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日前於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大熱天卻還帶著帽子、口罩,將自己遮的嚴嚴實實,且還有違規穿越馬路等情形,當場將男子攔下,孰料當場發現男子其因竊盜案件而遭到通緝。過程中,男子還試圖想利用自己與雙胞胎弟弟長相相似,謊報弟弟身分,但仍遭員警識破,當場被依通緝犯身分解送地檢署。據了解,60歲的邱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其日前前往萬華一帶進行清潔工作,未料卻在行經龍山寺前因違規穿越馬路,加上邱男大熱天仍帶著鴨舌帽並戴著口罩,將自己的面容遮蔽,讓巡經該處的員警見狀有異,上前攔查。邱男被攔查時,表現相當配合,但警方卻發現邱男還有一個長相與自己幾乎一模一樣的雙胞胎,讓警方起疑,將邱男帶回所內進一步確認身分時,果然發現邱男態度慌張、言詞閃爍,當場發現邱男謊報弟弟身分,並發現邱男因竊盜案件遭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後續也依法將邱男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案涉及訴訟,接獲地檢署、法院通知開庭,應準時出庭,避免未到庭為地檢署、法院發布通緝。亦不可提供個人證件予他人,以防不慎成為受害人。
7旬翁違規穿越車陣慘遭「客運輾下身」 目擊者:拉出時腳都扁了
台北市大同區12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驚悚車禍,1名75歲陳姓老翁違規穿越馬路,疑視線死角,使60歲許男駕駛的客運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導致陳翁下半身遭輾,地面流淌大量血跡,嚇壞不少目擊民眾,警方獲報到場緊急將傷患送醫搶救,所幸陳翁僅右腿受傷,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有網友在「爆料公社」還原事故狀況,稱陳翁違規從車陣穿越馬路,恰巧走到客運死角,又正好客運剛綠燈起步,導致陳翁下半身慘遭右前輪輾過,痛的陳翁不斷哀嚎倒臥血泊中,場面相當驚悚,目擊民眾見狀後立即上前幫忙,並指揮車輛報警求助,民眾表示「陳翁被拉出時腳都扁了,也留了一灘血。」警方說明,12日下午2時46分獲報,酒泉街及大龍街口發生行人遭輾事件,經調查,陳翁當時拖著紙箱沿酒泉街南往北欲從車陣中違規穿越馬路,豈料卻碰上綠燈起步的客運,再加上視線死角,導致沿酒泉街第一車道西往東直行許男駕駛的客運不慎擦撞,造成陳翁下半身被右前輪胎輾壓。警方表示,初步了解有1人受傷,員警到場後發現陳翁下半身血流如注倒臥路面,員警立即將他送醫搶救,所幸僅右腿受傷,意識仍清楚,經酒測2人酒測值皆為0,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調查釐清。
派出所對面燒臘店上班!通緝犯違規穿越馬路露餡 身上藏毒被搜出
北市文山區文山一分局復興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穿越車道因而上前盤查,孰料過程中卻發現男子神情緊張,不斷強調自己要前往上班,警方察覺有異,一查後竟發現男子為毒品通緝犯,當場將人帶回偵辦,隨後在附帶搜索時,又在男子隨身背包內查獲安非他命與吸食器。據了解,38歲有毒品前科的馬姓男子任職於派出所附近的燒臘店,其日前在前往上班的途中因違規穿越馬路,正好被巡邏員警發現攔下,過程中馬男不斷強調自己要去上班,但其神色慌張明顯有異,果然被警方發現其因毒品案件而遭到新北地檢署通緝,當場將馬男帶回偵辦。孰料警方施予附帶搜索時,還在馬男隨身攜帶之黑色後背包內查獲安非他命6包(毛重共計14.87克)、毒品吸食器1組、玻璃球3顆等物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文山一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應遠離毒品,拒絕毒品誘惑,以免身心受害,警方將持續致力於打擊犯罪守護社會治安,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
2歲童被父母要求「練習自己過馬路」 下秒慘被撞飛…警方回應了
家長在教育孩子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中國湖南省張家界市前陣子發生一起車禍,起因於2歲男童被父母要求練習過馬路,怎料被一輛行駛中的轎車撞飛,事發影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撻伐。事情發生在7月20日下午5點左右,一對張姓父母為了訓練2歲兒子過馬路,不管路上車流量很大,汽機車呼嘯而過,依舊堅持讓兒子違規穿越馬路。根據網路流傳的監視器畫面可見,男童一度站不穩跌坐在地,但仍媽媽示意要他站起來,接著夫妻倆站在馬路另一側,叫兒子自行穿越馬路,朝他們走過去。沒想到下一秒,一輛白色轎車急駛而來,將男童撞飛倒地。男童過馬路遭白色轎車撞飛。(圖/翻攝自bilibili)對此,當地警方證實確有此事,車禍造成男童受傷以及轎車受損,並認定主要肇事責任在汽車駕駛,呼籲家長切勿讓孩童在公共區域逗留和玩耍。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砲轟,「我只花功夫教小孩兒不准自己過馬路,這個逆向教學真的嚇人」、「2歲教他過馬路,是不是3歲就要教他總統選舉了,4歲教他拯救世界」、「有這樣教小孩的嗎」、「我真的懷疑父母是在故意謀殺騙保,沒見過這麼心大的父母」、「剛學會走的年紀,家長讓孩子獨自過馬路,也是神人了」。
8旬婦違規穿越馬路…慘被撞飛身亡 騎士1原因遭檢建請「從重量刑」
台北一名21歲林姓男子,過去騎車行經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時,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88歲陳姓婦人,導致對方重摔在地,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陳婦兒子傷心欲絕,決定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後,結果也曝光了。檢警調查,今年3月8日中午左右,林男騎車沿重慶北路二段北向西方向行駛,因時速高達66公里,未能及時反應煞車,不慎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陳婦,對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然立刻叫救護車送醫,但因為傷勢過重,在當天下午1點宣告不治。警詢、偵查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根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影像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等證據,認定林男超速行駛,且未能注意車前狀況,陳婦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同為肇事原因,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不過,檢察官考量林男肇事後,在偵查機關尚未發覺犯罪前,已停留在現場,並向前來處理車禍員警坦承肇事,而願接受裁判,依法雖可減輕其刑,同時審酌他身為用路人,竟罔顧交通安全法規,超速行駛,大幅增加別人生命等危險,更釀被害人身亡,犯後否認犯行,試圖推卸責任,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欠佳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萬華男穿「移民署」背心違規穿越馬路 小客車閃躲不及撞上昏迷
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16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身穿移民署背心的方姓男子違規穿越馬路,遭橫向駕駛當場撞上,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59歲的方姓男子16日凌晨穿著一件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行經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卻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當場遭到49歲的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迎面撞上,方男整個人當場彈飛,而汽車擋風玻璃也因強大撞擊力道碎成蜘蛛網狀。警消獲報後,也緊急將倒地昏迷的方男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同時對黃姓駕駛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不過經調查,方男儘管身穿移民署背心,但其並非移民署相關人員,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萬華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勿違規穿越道路,以確保交通安全。
靜宜商圈機車擊落違規行人!飲料流滿地 民眾誤認是血直呼太驚悚
台中市靜宜大學商圈與沙鹿區北勢東路10日晚間10時許驚傳車禍,1名46歲常姓女子違規穿越馬路,導致20歲邱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反應不及撞上,造成2人重摔倒地,飲料灑滿地,讓路過學生誤認為是血跡,嚇壞直呼「太驚悚」,後續常女因未遵守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被警方依法開罰。警方表示,清水警分局昨日晚間10時許獲報,事發地點鄰近靜宜大學商圈,發生交通事故,常女違規過馬路被邱男騎乘的機車衝撞,導致2人倒地受傷,員警到場後,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經酒測,邱男酒測值為0,後續常女被警方依《道交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據了解,靜宜大學商圈與沙鹿區北勢東路發生車禍,邱男騎機車沿北勢東路往北直行,未料碰上在同路段超市前方違規穿越道路的常女,邱男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常女,雙方重摔倒地受傷,導致機車右側車身磨損,倒臥在路中,事故現場的地上疑留不少優格及鋁箔包裝飲品,飲料的液體流了滿地,讓目擊學生誤會,以為是2人受傷流下的血漬,直呼「太驚悚」。
無視規定任意穿越馬路釀機車相撞 肇事女學生冷眼旁觀逕自離去
近期又發生一起行人交通亂象,桃園一名騎士在騎車之際,因為遭遇2名女學生違規穿越馬路,導致騎士第一時間煞車,結果導致騎士與後方機車發生相撞。而肇事的女學生在看到車禍發生後,竟然事不關己的冷眼旁觀,最後逕自離去,讓不少人是看傻了眼。根據「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所釋出的影片,可以看到騎士於22日晚間6點44分左右騎乘在桃園市新南路一段往蘆洲方向,結果在過程中,騎士的前方突然出現2名女學生從旁邊的汽車中竄出,騎士嚇得急忙緊急煞車,之後也按了一聲喇叭,示意要女學生注意車況。雖然這聲喇叭讓一名女學生停留在路旁,但依舊有另外一名女學生只是抬頭看了一眼後,逕自繼續違規穿越馬路。而就在此時,可能是由於騎士煞車的太過臨時,也可能是後車並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關係,該名騎士遭到後車撞擊,從行車紀錄器甚至可以看到,強烈的撞擊甚至讓後車騎士的手機噴飛到前方。而釀出此禍事的女學生,也僅僅只是在遠方冷眼回頭看一眼,就這樣逕自離去。不少網友在看到這段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她還小,千萬不要放過她」、「那個行人是有責任的,要報警把她找出來」、「看到校服,讓我想到回收場」、「她的水準,對得起她那件校服」、「再過幾年如果幸運沒被收走,等她開始騎車開車,又是另一個故事的開始」、「有斑馬線不走的89妹,還一臉怎麼了?」
6旬婦違規闖馬路慘遭水泥車猛撞! 左手腳「輾壓輪下」恐截肢
南投縣竹山鎮13日上午發生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0歲謝姓女子違規穿越馬路返家,疑因視線死角,與一輛綠燈起步的水泥車發生衝撞,導致謝女左臂和左腿受困輾壓在車輪下,警消獲報到場後,將謝女脫困救出,火速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救治,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消防局表示,上午10時許接獲通報,竹山秀傳醫院前方馬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謝女在醫院附近採買完返家時,違規橫越雙黃線馬路,與一台綠燈起步直行的水泥車衝撞,疑因視線死角釀禍,造成謝女左臂和左腿受困左前輪下,消防局隨即派遣器材車和救護車前往救援。警方說明,竹山秀傳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獲報,立即前往急救,率先給予靜脈輸液確保謝女生命徵狀,警消到場後,消防人員經評估,先以油壓頂撐車架撐起水泥車,製造空間後搶救,並用長背板協助謝女脫困,救護人員緊急將她包紮止血和固定骨折,同時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救治,發現謝女多處骨折,含括手、左大腿、肋骨、鎖骨和肩胛骨等,因左手臂傷重經評估得截肢保命,目前正動手術治療中。警方表示,到場後,對水泥車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駕駛指稱當時號誌轉為綠燈才起步,並未看見謝女,察覺輪胎有異才發現自己撞到東西,下車查看後竟發現謝女左臂和左腿受困在左前輪下,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悚!小六男童「違規闖馬路」遭紅牌重機擊落 送醫幸無大礙
高雄市前鎮區7日下午4點55分發生一起車禍,1名12歲吳姓國小男童跑步違規穿越馬路,導致騎乘紅牌重機的36歲陳姓男騎士躲避不及直接撞上,男童倒地不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男童送醫搶救,所幸僅擦挫傷並無大礙,陳男則無受傷,後續肇責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分析研判。警方表示,前鎮分局接獲通報,在英德街至英德街772巷口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警方經初步了解,陳男騎乘重機在英德街東向西行駛,未料男童突然從公園旁南向北違規跑到馬路上,陳男煞車反應不及,男童慘遭擊落滾了一圈倒在馬路上,警方到場後,火速將男童送醫治療,男童僅手腳擦挫傷沒有大礙,陳男則沒有受傷。警方說明,抵達現場後,對陳男實施酒測檢驗,陳男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形,警方強調,男童若經交通大隊判定違規,將對男童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開罰500元罰單,後續確切肇事原因和責任歸屬有待交通大隊鑑定研判,警方同時呼籲校方和家長要加強孩童交通教育。
從板橋領到萬華!車手見巡邏警狂奔過馬路 他報弟身分證遭識破
北市萬華區龍山派出所員警日前擔服金融機構巡邏勤務時,巡經桂林路上一間銀行時,先是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且其見到警方竟加速落跑,直接違規穿越馬路走進對面的早餐店內。警方驚覺有異,當即跟上,果然發現男子為詐團車手,並在其包包內查獲60萬現金與6張提款卡,並發現男子為詐欺與毒品通緝犯,當場將男子逮捕歸案。據了解,陳姓男子見警方上前盤查,神態明顯慌張,支吾其詞,更試圖謊報弟弟的身分來逃脫,但仍被警方發現其長相明顯有異,進一步確認後更發現男子為新北地檢署所發布之詐欺與毒品通緝犯,同時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現金60餘萬元、6張提款卡,其一路從板橋領到萬華,最終被警方盯上。全案除將陳男解送歸案,也依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謀職時,切莫提供個人存摺與證件予對方。若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詢問,以防不慎成為受害人。若心存僥倖,加入詐騙集團,警方一定查緝到案,依法送辦。
為搶1元便當!阿婆亡命穿越馬路釀追撞 騎士住院她「裝沒事落跑」
高雄市小港區一家新開排骨飯,為招攬客人,推出每天限量100個1元便當,吸引民眾排長龍搶購;一名婦人12日為了搶排1元便當,不顧自身安危在車流中違規穿越馬路,導致盧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後方洪姓騎士則閃避不及,追撞盧姓騎士造成摔傷。倒楣的洪姓騎士倒臥在地,之後送醫住院,而釀成追撞的阿婆卻一臉沒事,繼續穿越馬路搶她的1元便當去了。近日,高雄小港區漢民路上一間便當店,慶祝新開幕,推出1元便當活動,每天限量100個,早上10點開賣,7點可以先來拿號碼牌排隊。活動推出,造成轟動,很多婆婆媽媽早上5、6點就來排隊,便當店外也總是大排長龍。不過13日有網友在網路平台上傳影片,片中拍攝者正騎車行經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與店北路口,只見一群汽機車行經該路段時,一名婦人不顧自身安危,直接穿越馬路,導致路過機車騎士連連閃避。其中一名機車騎士反應不及,只好緊急煞車,但下一秒便遭後方另一名騎士追撞,後方騎士也因此慘摔在地。讓人氣憤的是,明明自己違規釀成追撞,婦人不但沒有上前關心,反而依然故我的繼續橫越馬路,趕去加入對面的排隊人龍。釀成追撞後,婦人沒有上前關心,依然故我的穿越馬路,去排她的1元便當了。(圖/翻攝爆料公社)據媒體報導,小港警分局警方指出,該起車禍意外發生在12日上午8時54分許,警方獲報前往處理,調查後,得知當時洪姓男子(63歲)騎機車自後方追撞盧姓男子(31歲)的機車,盧姓男子雖未受傷,但洪姓男子臉部及身體擦挫傷,被送往小港醫院醫治。警方事後對洪、盧兩人施以酒測,盧無酒駕行為,但洪酒測值達每公升0.17毫克,逾法定0.15毫克標準值,因受傷得住院治療,警方將等洪出院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函請偵辦。63歲洪姓騎士撞車倒地,半天爬不起來,還被警方驗出酒測超標。(圖/翻攝爆料公社)而婦人穿越馬路部分,警方指婦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500元罰鍰。
73歲台北婦違規過馬路 拒攔查遭移送法院…下場曝光
許多民眾仗著「行人帝王條款」,過馬路都不遵守交通規則,但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台北市內湖一名73歲蘇姓婦人違規穿越車道,被值勤員警攔下,沒想到蘇婦拒絕出示身分證件,也不告知基本資料,慘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下場也曝光了。蘇姓婦人今年6月23日上午11點多,在內湖知名大賣場附近違規穿越車道,被員警攔下,準備依法製單舉發,怎料蘇婦不但拒絕提供身分證件,謊稱「我沒帶證件」、「我沒身分證號碼」,更拒絕告知姓名、出生日期供員警查明身分,無奈之下只好將人帶回派出所。蘇婦坦承為了貪圖方便違規穿越馬路,經員警耐心關懷和勸導,她才告知個人資料。最後被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開罰500元,又因為一開始拒絕配合警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移送士林地院內湖簡易法庭審理。法官勘驗現場照片、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認定蘇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陳述或拒絕陳述者,處3天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審酌蘇婦年紀等,裁罰600元。
桃園7旬婦違規過馬路 下一刻慘遭曳引車輾斃
桃園市蘆竹區今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71歲陳姓婦人違規穿越馬路,遭到60歲黃姓男子駕駛的曳引車撞到,陳婦當場被輾過並捲入車底,腹部受到重傷,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詳細車禍原因有待警方釐清。據了解,從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畫面可看到,陳婦當時違規從右側方向走來,欲穿越馬路,黃男則沿著南山路往中正路方向停等紅燈,不料綠燈起步時,黃男疑似因視線死角,沒有注意到陳婦走到內側專用道,便踩下油門直行,撞倒陳婦捲入車底,卡在車頭的下方。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後,立即用破壞器具協助陳婦脫困,然而陳婦腹部傷勢嚴重,被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黃男酒測值為0,初步了解陳婦擅自穿越馬路,而黃男則疑未注意車前狀況,雙雙導致車禍意外發生,至於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政署全台路口大執法 「不停讓行人」違規較去年暴增382%
警政署5月起全台路口大執法,光是5月1日至6月27日不到2個月,「路口不停讓行人」就取締3萬5905件違規,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暴增382%。新法自6月30日起上路,汽車不停讓行人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六都至10日止共取締逾3100件,此外,行人違規逾1900件。警政署籲行人也要守法,共同改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於6月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至6000元罰鍰,並違規記點3點,以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因交通部重點在改善「行人地獄」,各縣市是否進一步取締行人違規,標準不一。以台北市為例,因北市全時相燈號較多,行人、車輛的號誌有設時間差,今年第二季、第三季,都將行人違規納入重點取締項目,主要是闖紅燈和違規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北市中山區年初就曾發生行人違規,導致騎士車禍喪命的事故。七旬老翁過馬路,走到一半發現已變紅燈,回頭折返,一旁經過的32歲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失控撞變電箱,摔車身亡,老翁沒大礙,卻因闖紅燈害騎士喪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新北市日前也發生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但走到一半突然急停轉身往回走,與行駛通過的機車發生擦撞,行人與騎士均認為自己是正常行進,並未違規,肇事責任目前仍在鑑定中。台中市特殊案例包括,行人站在斑馬線發呆、滑手機,不舉發車輛,而行人站立於路口足以妨害交通,依《道交條例》舉發,並處500元罰鍰;而行人闖紅燈,車輛來不及停讓,也是車輛免舉發,行人依《道交條例》處500元罰鍰。台中市交通大隊說,取締時最常碰到的執法陳情疑義大多為民眾不知道3公尺要如何認定,警方在取締實務上,大多以3公尺(約1個車道寬)為認定基準。
行人闖紅燈也要停讓惹議 北市交通大隊曝「這原則」不開罰
為洗刷行人地獄之汙名,多項交通新制30日上路,汽車不讓行人且間隔未達3公尺以上,重罰6千元、記點3點、道安講習3小時。警方宣導,行人闖紅燈仍要停讓,被稱「帝王條款」,引發民怨,痛批「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車地獄」,對此,警方表示,若行人闖紅燈,汽車急停未保持3公尺不會開罰,會罰行人,但若肇事,雙方都要開罰。汽車不禮讓行人重罰6千元今上路,警方呼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受罰。(圖/報系資料照)汽車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元今起上路,立委游毓蘭國會辦公室今年1月5日、2月23日及3月16日曾召開協調會,要求從嚴訂定執法標準,朝「轉彎車行近人行道,不論有無行人,均應暫停且讓行人優先通行」原則保障行人安全,請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會商重新檢討執法標準。警政署事後向交通部提出建議全面停讓,另也研擬其他執法較寬鬆方案,最後警政署和交通部開會後敲定採全面停讓,引爆民怨,不少網友留言「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人天堂了,可以無視號誌」、「行車地獄」、「不懂為何行人闖紅燈也要讓,矯枉過正」、「乾脆馬路只准行人通行就好了,什麼鬼東西啊」、「以後行人不用浪費時間等紅綠燈了,直接走所有車會停下來」、「鼓勵人民違法哦,穿越雙黃線、跨越分隔島、走上國道,車子都要讓」、「一堆三寶放心闖紅燈了,畢竟是法律保障他們的」。對此,警方提醒,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但行人未按規定因而出車禍,仍須負擔部分肇責。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法,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仍須停讓,總不能撞上去,但若汽車緊急剎車後,與行人間未保持3公尺距離,原則上將不會對汽車開罰6千元,另會對闖紅燈或違規穿越馬路行人開罰500元;不過若行人闖紅燈,汽機車沒停讓且直接撞上,導致肇事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將對車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且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行人注意!不只汽機車駕駛 違規穿越馬路、低頭族列重點取締
行人地獄,行人也要負責!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昨日發布今年1至4月道路交通死傷統計,4月份整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有所減少,行人死亡卻增加47.6%。道安會分析後發現,有許多事故是行人本身造成,因此第3季加強執法除了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之外,也會將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車道上使用手機阻礙交通等,列入重點取締。根據道安會統計,今年4月單月死亡人數明顯下降,較去年4月減少10人。不過,綜觀1至4月的道路交通事故13萬3972件,造成1039人死亡、17萬9930人受傷,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萬967件(8.9%)、增加62人死亡(6.3%)及增加1萬6185人受傷(9.9%)。其中4月份的行人事故死亡31人,較去年同期大增10人(47.6%),1至4月行人死亡134人,也較去年同期增加12人(9.8%)。道安會分析,行人死亡主要發生於路口、約占整體行人死亡52%,路段死亡次之、約占整體行人死亡45%。再依年齡區分,高齡者94人最多(70.1%)、成年人37人(27.6%)。道安會執行秘書黃運貴表示,行人死亡不降反升,經分析,很多是行人本身違規造成,因此今年第3季會與警政署合作,除了加強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之外,還會將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作為宣導重點,包括違規穿越馬路、車道上使用手機阻礙交通等,依據現行規定,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可罰500元,若行人當低頭族誤闖車道、阻礙交通者,可罰300元。交通部強調,針對行人安全改善,已與相關部會就工程面、教育面、監理面、執法面提出改善,截至今年6月21日,全國調整行人早開時相1769處、專用時相910處,行人穿越道退縮635處,5月份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達1萬99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