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紀錄
」 車禍 違規 國道 遊覽車 NCC童美食街吃到小強狂吐 衛生局下令改善
新北市1位家長12月7日帶小朋友至新店區某知名商場B1美食街的連鎖咖喱專賣店用餐,吃到一半小孩驚覺嘴裡「有異物」,遂用手將嘴巴裡的異物拉出,結果竟是1條「毛毛蟑螂腿」,家長及孩童當場嚇壞跑去廁所吐,對此新北衛生局表示,已責令業者落實病媒防治措施,避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衛生局提到,該店家及商場過往並沒有違規紀錄,不過事發後已派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針對民眾反映事項已責令業者落實病媒防治措施,往後亦會加強不定期抽查,避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不過由於該案的「蟑螂腿」難以追溯歸咎責任,因此並未向當事店家開罰,且衛生局也僅能針對「環境衛生問題」開罰,民眾與業者間的問題則需由消保官處理。衛生局補充,雖然蟑螂腿一事並無開罰,但針對查核時見有個人物品未專區放置及冰箱未除霜等不符規定處,已命業者限期改正,倘屆期複查仍未改正,將依食安法開罰,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呼籲,若民眾碰到類似情形,可第一時間與店家反應有衛生疑慮的狀況,業者也應立即解決並妥適處理客訴問題,倘民眾於用餐後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請盡速就醫以即時得到適切的診斷及治療。新北消保官提醒,民眾若遇到此類事件第一時間務必拍照保留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免遇到業者不認帳情況,但依照過往案例而言,業者通常都會賠償消費金額與精神撫慰金,若有進一步健康問題也可再與業者協調。
北市公車追撞1死15傷!23歲駕駛8月有肇事紀錄 大有巴士回應了
北市1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大都會客運遭到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導致50歲林姓婦人捲入車底身亡,還有15人因此受傷。有市議員指出,大有巴士曾有超時駕駛劣跡,要求有關單位嚴查。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肇事的23歲謝姓司機15日才休完假,且近3日並無超時工作紀錄,不過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做出回應,表示公司第一時間已指派協理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至派出所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雖然沒有見到面,但一定會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並且負起賠償責任。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後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謝女(23歲)、陳男(54歲)並無酒駕反應。不過有市議員指出,肇事司機謝女所屬公司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要求嚴查相關事項。對此,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23歲的謝姓駕駛在今年1月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2月到職,經現場警方調查酒測值為0,另已要求業者採檢毒品反應,她前一次休假是11月15日,近3日也無超時工作,此前並無違規紀錄,不過113年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公開回應,稱事發後公司已第一時間指派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趕至派出所想向罹難者家屬致歉,雖然沒能見到罹難者家屬,但一定會全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此外,大有巴士還表示,公司一定會對罹難者、傷者負起賠償責任,同時對司機進行再強化教育訓練工作。
控鄰居宮廟燒金焚香、攤販油煙肺疾 咳嗽婦索賠遭法院二審駁回
高雄市魏姓女子認為,長期健康問題是住處2側鄰居經營的宮廟焚香、攤販油煙所致,因此提告鄰居與房東共五人,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至20萬元,魏女指出周邊環境污染導致咳嗽、支氣管炎以及雙側肺結節,生活品質受到影響,法院一審駁回後,二審再度被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駁回,確定敗訴。根據魏女的說法,左鄰居經營宮廟,經常焚燒金紙、點燃香火,導致空氣中瀰漫濃煙;而右鄰居柯姓屋主則將房屋出租,給楊姓夫婦經營攤位販賣油炸食品,產生大量油煙,不僅污染她的房屋外牆,也導致其長期咳嗽,魏女因此向邦姓宮廟經營者、柯姓屋主、楊姓攤販夫婦提出訴訟,要求精神賠償。然而,宮廟的邦姓負責人表示,為響應疫情防疫及政府倡導環保政策,宮廟早已停止焚香燒金,此負責人還指出,魏女在2012年搬來時就有咳嗽病史,多次向環保局舉報,然稽查結果顯示並未有任何違規情況,顯示污染與宮廟活動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柯姓屋主和楊姓攤販夫婦則辯稱,攤位主要出售涼拌小菜,並無煮食油炸食品,也未產生油煙,不可能構成空氣污染,鄰居和攤販業者均否認魏女的指控,並強調所有食物皆在外送前製作完成,未在住家附近產生任何污染。法官審理中,查看魏女提出的3份診斷證明,認為咳嗽和肺結節成因複雜,無法證實與宮廟或攤販有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法庭勘驗魏女所提供的5段錄影畫面,儘管有焚香情節,但數名鄰居證稱,宮廟業者近年來未曾燒金紙或點香,環保局多次稽查也未發現有違規紀錄。在面對魏女提出的照片證據,法院認為房屋髒污成因多端,無法確認污染來源為攤販或宮廟;因此,一審法官綜合證據不足的情況,駁回魏女的訴求;魏女上訴後,橋頭地方法院依舊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駁回原判決,全案定讞。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
無照補習班1/料理女王、脊椎達人都曾學藝 最大薩克斯風教室竟未立案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是台灣目前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其學員超過2000人,更曾獲得文化部支持,拿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的百萬元,而該團體長期對外招生,其表演教室竟未在教育局立案,相當於是無照補習班,也未通過消防安檢與空間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10月初下午,記者造訪位於羅斯福路巷弄內的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其中的一間表演教室就設置路邊,年輕的老師帶領著數位年約半百的學員吹奏,其悠揚音符連教室外都能隱約聽見。「我們現在每週大概有30個班,多半是10人以內小班,學員皆是成人。」米特的工作人員表示,授課老師多為留學歸來,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為期2個月的課程結束後就能登上表演舞台。而零基礎班每堂90分鐘、一期8堂,學費則是8500元到一萬元,租借樂器每月3600元,如在授課時間之外還想使用教室,則得另外支付鐘點費,成人的音樂之路道阻且長,每一步都需要新台幣相助。米特除教學外,也提供薩克斯風租借和販售,每期學費加樂器租借費動輒破萬元。(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米特於2013年成立,由團長陳冠文號召12位留學自歐美歸國的青年演奏家組成,該團自詡背負「提升臺灣古典薩克斯風之國際能見度、推廣薩克斯風重奏的使命」,每年舉辦多場表演外,還邀請國外知名音樂家來台交流。米特也得到官方認可,疫情期間在文化部支持下,以線上音樂廳演奏獻給醫護人員,連續數年被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認證為「Taiwan Top演藝團隊」並得到補助,在2020年與2023年還分別拿到 130萬元和100萬元經費。而外界對米特的肯定不斷,米特更成為台灣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也公然對外招生,至今已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脊椎保健達人」鄭雲龍、「料理女王」陸巧因、植牙學會理事長黃斌洋和「微笑主廚」微微蔡都曾在此學藝,米特並未依法在教育局立案。根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不論是用團名、羅斯福路或英文名字等關鍵字搜尋,結果都是無相關結果,廢止註銷名冊中也無任何紀錄,自然沒有違規紀錄公告,等同不受教育局管轄。米特的商業登記更完美的避開了自己引以為傲的教育事業,其所營項目包括樂器製造、批發和零售,以及藝文服務、演藝活動、音樂展演空間等,也因而該團體僅在文化局登記演藝團體,不受補習班立案的種種法規限制。米特主打成人教學,號稱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並提供成果發表會舞台,讓有意學習薩克斯風者趨之若鶩。(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而補習班立案規則繁複,包括消防安檢和使用空間都有明文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班內學員的安全,米特此舉相當於鑽法律漏洞,倘若有意外發生,後果恐將不堪設想,知情人士則盼教育單位能對類似的音樂教室加強查緝,別待悲劇發生再來亡羊補牢。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陸巧因則透過經紀人回應,表示當初是受朋友邀請前往體驗,並沒有實際加入成為學員,對於立案與否同樣並不清楚。
台中宏恩醫院遭爆「痛毆病患濺血、性侵病患」 分院長竟表示:很多醫院有類似狀況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未料今(8日)被鏡週刊報導,稱院內有暴力情事,患者慘被痛毆濺血,而動手的林姓護佐組長稱這是在做「物理治療」;除此之外,院內還曾有女患者被性侵吃案、甚至詐保等情形。對此,宏恩醫院稍早發出聲明回應,「所有情節,純屬子虛烏有」,不過,他也語出驚人表示,「很多醫院疑似都有類似情形,甚至女生會主動找男生」。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遭爆痛毆病患,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出面回應。(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報導,一名楊姓男子指控,兒子去年9月在該院進行保護管束無法動彈時,慘被林姓護佐痛毆腹部、抓頭撞地板,導致全身是傷;還有其他吹哨者表次,3、4年前有一名,因腦傷無法說話的女病患,透過紙筆寫出吐露被其他男病患性侵,經護理師調閱監視器,發現一段25分鐘的性侵影像。這名吹哨者指出,警方獲報後要拷貝影像,但院方竟提供剪接變造影像給警方,而護理師事後製作筆錄時,由於院方社工在旁,因此不敢說實話,私下向員警表示,「剛才我的回答不是事實」,員警聽完稱會重新製作筆錄,卻沒下文。對於楊男指控,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與社工室主任左祖順稍早回應,楊姓個案(楊男兒子)是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行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個案,檢方囑咐該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曾5天打倒10多人,在彰化無院有意願收治,且由彰化地檢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在處置的過程中院方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將狀況回報彰化地檢署。至於林姓護佐打人的理由,根據當事人說法,是因該個案經常以言語恐嚇其他醫護人員,為了要保護照顧其他員工,所以動手打了該個案,這起事件發生後,院方立刻予以停職,且調查屬實後就請他離職,此案已進入檢調程序。關於性侵案部分,是已交由法院處理已獲不起訴,至於性侵影像被湮滅證據並非屬實,「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事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 但沈君傑卻還表示,「我去過很多醫院都有類似情形,他們是一大堆人住在一起,有時候是男生跟男生玩一玩、摸一摸,甚至女生直接主動找男生,都有類似這樣的情形發生」,這不經意地說法,令人咋舌。
宏恩醫院驚爆「性侵案」遭滅證吃案!警澄清:根本沒報案 院方最新回應曝
專門收治精神病患和精神疾病受刑人的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近日卻遭週刊爆料,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長期毆打病患,遭檢方在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此外,吹哨者楊男及其家屬還向媒體透露,「曾有性侵案被吃案」,因為院長背景很硬,許多檢舉到最後都不了了之,甚至還有人裝病詐領保險費用。針對此事,第三警分局嚴正澄清,指出無接獲該院性侵相關的報案,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相符;而宏恩醫院也發聲明表示,以上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有病患家屬及吹哨者向媒體投訴,院內49歲的護佐組長林智文因院方包庇,長期肆無忌憚地對院內收治病患揮拳毆打,還辯稱打人行為是「物理治療」,檢方今年4月以傷害罪起訴,家屬則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近期也將簡易判決。報導補充,院內打人事件頻傳,猶如家常便飯。而且被打的人還不只有向媒體投訴的楊男兒子楊小弟,另1名20多歲的林小弟,也被林智文打到頭破血流。最後因為院方揚言要把病患丟還給家屬,家屬不得已只好被迫放棄追究刑責。媒體甚至還指出,該院4年前發生過男病患性侵罹患腦傷女病患的事件,而且護理師還確實有發現一段長達25分鐘的性侵影像,然而,院方得知真相後並不是馬上報案,而是急於湮滅證據。而警方事後針對院方說法也是照單全收,沒有想要繼續追查下去。對此,第三分局澄清,該傷害案件於去年9月25日接獲楊男報案,稱其27歲兒子在該院遭傷害情事,分局獲報後即依規定查處,經通知相關對象完成筆錄資料,全案業依法送辦。然而男病患性侵女病患的事件,第三分局表示,查本分局並未接獲該件報案,另本分局依報導所述時間清查,亦查無相關案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在此嚴正澄清!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也急發聲明回應,曾經收治過楊姓個案此案為彰化地檢署委託本院執⾏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科個案,據當時檢方委託交付時,陳述個案有嚴重攻擊行為,因5天打倒10幾人,在彰化無院所有意願收治,因此彰化地檢署張檢察長親自帶隊來委託龍安分院收治,此案是一個精神病的病患,加上暴力行為,病⼈屬於情緒與問題行為障礙的病人,「在處置的過程中我們都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回報彰化地檢署。」 針對院內有性侵包庇事件及所謂詐保事件之相關指控,院方也駁斥,報導內容純屬子虛烏有,「龍安分院都有依法建置制度,並設有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之情勢發生;龍安分院多年來都依規定申報,無任何違規紀錄,本院依規定有嚴謹的健保審核機制,不可能有詐保情形。」《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嚴重違規擬強制換「1~6年短期駕照」!觀察期6年 最快今年9月上路
為提升道路安全,交通部預告修法,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等,預計最快9月1日上路,影響7.3萬人。交通部昨(15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強化較高風險駕駛人之管理。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依照目前規定,駕照吊銷終身不得考領者,若經過一段時間沒有違規紀錄,可以重考駕照,不過修法之後,將變成一段時間重考駕照僅能領1年短期駕照,觀察期6年內每年都要換發。至於駕照吊扣一年以下,期滿後要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才可再考駕照,並且為6年期駕照,這期間沒有違規,才可恢復正常,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倘若這當中駕照又被吊扣,則改領3年期駕照,將重新計算6年觀察期。民眾若是駕照被吊銷,上完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後,僅能領2年期限的駕照,6年內每2年換發,也就是期間內要換發3次。林福山指出,最快9月1日上路。
高雄5月男嬰疑遭保母虐待「頭骨碎光」 社會局緊急查處曝下場
虐童事件頻傳,高雄一名王姓保母被指控虐待5個月大的男嬰「洋洋」,送醫時檢查出顱骨多處骨折,至今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氣得男嬰父母提告。目前保母已遭到羈押,若後續查證屬實,可能下場也曝光了。據《ETtdaoy新聞雲》報導,洋洋母親發現受託第4天,3月7日兒子左大腿有瘀青痕跡,4月2日發現右上眼皮瘀青,但因為信任保母,沒有多做懷疑,直到4月10日兒子出現吐奶情形,而且全身軟趴趴,趕到時小孩已意識不清。可疑的是,保母說有做CPR,卻堅持不先叫救護車,整整拖了45分鐘才送到急診。洋洋母親表示,兒子送到醫院,經電腦斷層掃描,診斷右側顱骨多處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嚴重腦水腫,緊急開刀住進家戶病房,至今腦壓仍不穩。急診醫師評估,高度懷疑是受到虐待,外觀看起來沒有外傷和瘀青,但頭骨卻碎光,可能是用力摔在軟墊上造成的結果。對此,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專家驗傷診斷及報檢偵辦,目前已將保母羈押,裁定暫停新收托、強制轉介其他收托兒童、開立限期改善處分並提獨立告訴,後續調查若查證屬實,會廢止登記不得擔任擔任居托人員(保母)。社會局指出,王姓保母查無違規紀錄,未來社會局居托中心仍採無預警訪視輔導,初次收托1年訪視4次,全日托訪視增加為全年6次,另外也會透過在職訓練及「心情補給站」線上諮詢(商)管道,關注保母心理健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違規到被註銷駕照竟繼續騎 蘆洲男遭攔竟嗆警還吐檳榔渣「喜獲6000罰單」
新北市蘆洲區28歲陳姓男子有多項違規紀錄,他更因此被註銷駕照,而他7日時再次騎車外出,並於三民路遭警方攔查,他自覺遭到刁難而大聲嗆聲,還隨地亂吐檳榔渣,被警方依照規定開出無照罰單,得繳國庫至少6000元罰鍰。7日深夜11時許,蘆洲警分局在三民路執行擴大臨檢勤務,針對往來車輛實施臨檢,發現陳男飆速經過,立刻將他攔下,陳男卻質疑自己遭到刁難,不斷向員警嗆聲「現在是刁難我、激我嗎?」而陳男的情緒十分激動,甚至拿出手機反蒐證,還隨地亂丟檳榔渣,而員警在爭吵過程中發現陳男的駕照已經被註銷,當場依無照駕駛開出6000元以上2萬4000員以下罰單,陳男這才啞口無言、只好乖乖認罰。
對中天嚴對三立、民視鬆 羅智強:NCC雙標亂象必須終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11日赴立法院備詢,立法委員對於NCC提出的報告不滿意惹議。立委羅智強指出,NCC關中天粗糙黑箱,對中天管制嚴、對三立民視鬆,嚴重對新聞自由造成危害;NCC政治掛帥、黑箱作業、雙重標準的亂象必須終結。「政府應不應該關新聞台?陳水扁反對、陳建仁反對,但陳耀祥同意。」羅智強表示,美國大法官雨果‧布萊克曾說「只有自由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之弊」,民進黨黨綱更載明「應以法律明確保障報社、電視及廣播事業工作人員之獨立自主」;然而現在NCC的作法,卻背離了新聞自由與民主初衷。羅智強指出,依照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政府確實可以不予換照,讓新聞台關台。但很遺憾的是,NCC關中天的過程粗糙黑箱,造成社會爭議,且標準因人設事,嚴重對新聞自由造成危害;去年甫成功換照的民視和三立,其實在2022大選曾涉及開票灌票、誤植票數的爭議,被審計部批評恐造成治安事件風險,但當時NCC回覆審計部說,會將違規紀錄,納入三立與民視換照重點考量項目。然而,去年三立和民視的換照附加負擔,卻只載明要管好政論節目、加強獨立編審、禁止政治商品置入。「我想請問,難道管好政論節目,會比防範開票新聞灌票來得更重要嗎?為何不在附加負擔裡明訂開票新聞自律內控為三立民視下次換照的重點審查項目?」羅智強說,NCC對中天嚴、對三立民視鬆的案例不只這件。他指出,當年NCC不予中天換照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中天被投訴多、違規多。但事實上,根據NCC自己的統計,民視是2022年被民眾投訴最多的電視台,達第二名華視的7倍。羅智強說,中天當年被認定25次違規,裁罰1153萬;但歷經多次訴訟,雖部分尚未定讞,但現階段有8案、360萬處於勝訴狀態。扣除掉前述部分,其實與民視在這6年換照期間,違規18次,被罰740萬的程度幾乎相同。他質疑,同樣被民眾投訴多、被NCC裁罰多,為何中天關台,民視卻能換照?NCC政治掛帥、黑箱作業、雙重標準的作法,已然嚴重傷害台灣的新聞自由與民主秩序。「政府肆意關新聞台的亂象,必須終結!」
74歲老翁無照撞飛3姐弟 「從未考過駕照」去年也曾肇事
彰化3名國小的姐弟闖紅燈過馬路時,遭到一名74歲的蕭姓男子撞飛,雖然警方調查直行車是綠燈,但卻發現老翁根本沒有考過駕照,且去年也曾肇事仍繼續開車上路,如今雖然是綠燈但撞飛三姐弟,兩名姐妹至今仍命危搶救中。彰化縣22日發生一起老翁無照撞飛三名小姐弟的車禍事故,警方調監視器發現小姐弟是闖紅燈過馬路,已經快要通過但遭到老翁開的休旅車撞飛,輕傷的7歲弟弟還原事發經過,透露當時遠遠就看到車燈,本來離很遠因此大姐拉著他與二姐的手快跑,沒想到還是來不及,快到時就被撞到了。老翁經過調查沒有酒駕,當時他是綠燈直行車,看到小孩衝出來已經來不及剎車,並表示當時是要開車返家,但老翁卻沒有汽車駕照,甚至是從未考照過的人,只有機車的駕照。過去違規紀錄曾在去年開車發生車禍,當時無人受傷,警方就發現他無照駕駛開出罰單,沒想到仍繼續無照駕駛。至於老翁是否有超速問題,相關的肇事責任,仍要待進一步釐清。姐妹2人皆已恢復生命徵象,目前姐姐因受有胸部挫傷、腦出血等傷勢而轉院治療中,妹妹則是因血壓偏低,暫時仍在小兒加護病房插管治療。
開賓士「國道飆速193km」PO網秀一波 美女師急道歉!校方曝下場
一名在台北市某國小任教的吳姓踢毽女教練,近日在個人社群曬出「國道狂飆」的競速影片,只見女教練開著賓士車,儀錶板指針不斷攀升,竟一路飆破190公里,違規鐵證全曝光。對此,校方表示,涉事女老師已向學校致電認錯,至於是否續聘會將年度考核列入考量。針對女老師違規飆車,校方回應,該名女老師是約聘僱的踢毽隊教練,平時教學認真表現良好,事發後女老師也已在第一時間致電道歉,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懲處;至於是否續聘?校方透露,違規行為屬女老師的私領域,會將年度考核列入考量做綜合評估。對此,涉事女老師也發聲認錯,坦承做了不好的示範,往後一定記取教訓、絕不再犯。國道公路警察局則表示,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速限80公里,已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將依法開罰3萬6千元及記違規紀錄3點,另吊扣車牌半年。
國小女老師PO網炫耀「國道時速狂飆192公里」 下場曝光
最壞身教!任教於北市某國小的吳姓女老師於近日在個人社群分享自己在國道狂飆的影片,在影片中可清楚看到儀錶板顯示已飆破190公里。影片一出,被網友抓到違規鐵證。對此,本人則坦承是錯誤示範,強調不會再犯,針對違規行為,校方回應會做懲處,警方則表示,依法開罰3萬6千元,且會被吊扣牌照。吳姓國小女老師於近日在個人社群分享自己在國道狂飆的影片。(圖/翻攝 爆料公社)據悉,吳姓女子任職於北市某國小,在校則是擔任踢毽隊教練。她於近日在個人社群分享在夜間狂飆國道的影片,甚至還搭配鄭伊健的《極速》,影片中可清楚看到儀錶板顯示已飆破190公里。影片一出,被網友抓到違規鐵證。對此,本人則坦承是錯誤示範,強調下次不會再犯。校方則表示這名老師是約聘僱的教練,平時表現良好,但針對違規行為,校方則呼籲吳女需為自身錯誤致歉,且要接受法律裁罰,同時違規行為也會列為年度考評與續聘與否的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警務員林鍵智說,「時速部分有超過80公里,她會違反處罰條例第43條的部分,依法是可以開罰3萬6千元,另外會記違規紀錄3點,另外車牌也會吊扣半年。」
檢舉達人2/防魔人!民眾連署廢除檢舉制 律師:記點制卡恐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引發各種討論,民眾檢舉和記點制成為矚目焦點,有民眾為防「檢舉狂魔」產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11月初已有5487人附議,達到連署門檻。針對是否該開放民眾檢舉,律師們有不同聲音,但也認為新的記點制規定似乎過於嚴苛。本刊調查,根據6月底上路之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新的記點制一出,許多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哇哇叫,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訴求「廢除檢舉制度、上下載客卸貨以勸導代替舉發」。經過協調溝通,11月15日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草案,改為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記點但要罰款,併排停車維持記點,目標仍是11月底前上路實施。原定公車站以及巷口10米內違停得罰款、記點,日前政策又急轉彎,交通部表示等各縣市政府劃設黃線區後再記點。(示意圖/本刊資料照)。違規記點吵成一團,針對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法界也有不同聲音。曾是法官的D律師表示,記點和民眾檢舉直接相關,若有心人以「正義」為名行檢舉之實,確實有不妥之處;有人認為「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正面來看警力有限,有民眾願意挺身而出補警力不足,立意頗佳,他認為民眾檢舉並非負面,但「法律期望」的交通狀態和現實有落差,此外,新法中1年累計12點吊扣駕照,2年內2次就吊銷,「是否過於嚴苛?」而曾擔任檢察官的E律師表示,曾有檢舉達人鎖定車輛一路尾隨蒐證,甚至用遠光燈造成對方違規再行檢舉,也曾聽過民眾車後跟著「路怒族」,駕駛想讓道而左閃右躲,卻吃上2次「蛇行」違規罰單。他認為最有爭議的是車主收到罰單已是2個月後,也早過了行車紀錄器影像保存時間,「怎麼申訴?」E律師表示「檢舉違規當然沒問題,但製作違規通知單寄發車主,時間上應修正。」有檢舉達人因擔心檢舉案過多遭報復,異想天開盜用他人名義檢舉,自己也違法受罰。台中地院近期就有一宗關於檢舉達人案件,一名洪姓女子半年向警方檢舉高達218件違停案,她怕自己頻繁檢舉遭到報復,竟盜用與她長期不睦的鄰居張女個資,以張女的電話、地址等資料上網向警方檢舉。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確定;另外,民事部分要賠償張女6萬元。檢舉達人常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放審視有無違規,譬如騎樓違停、前車未打方向燈等,再剪輯上傳警察機關平台舉發。(示意圖/周志龍攝)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遊覽車單月連4撞!公路局宣布「取消10公里寬限值」 11月中系統改完已上路
近一個月,就發生4起遊覽車車禍意外,其中不乏是因為司機超速而肇事。為了強化管理,公路局宣布將對遊覽車GPS動態管理採取更嚴格的制度,將會取消10公里的寬限值,只要超過速限就會告警通知業者,要求及時改正,目前系統已經在在15日修改完成上路實施。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近一個月以來,國內就發生4起遊覽車的交通意外,10月21日,一輛遊覽車在國3撞擊小客車後又撞上護欄,造成4死22傷;5日又有一輛遊覽車在宜蘭太平山國家風景區發生翻覆,造成1死38傷;15日有遊覽車在新竹寶山鄉失控,連環撞及路邊停放的7輛汽車;16日一輛遊覽車在國5雪山隧道發生連環車禍,造成1人受傷。而其中10月21日的意外中,肇事駕駛被查出過去7年有10次違規紀錄,其中9次為超速,肇事當天甚至有讓遊覽車短暫超過時速120公里,行車落在110至120公里之間。為了強化遊覽車、大型車的管理,交通部公路局宣布修改GPS動態監控系統,取消原本的10公里寬限值,只要遊覽車、大型車超過道路速限,系統即刻示警為異常,並且馬上警告業者。報導中也提到,根據現行的GPS動態管理規定,遊覽車、大型車的時速只要超速1分鐘,就會隨即通報業者,超速5分鐘就會通報監理所,超速10分鐘就會通知公路局,各單位皆可透過業者要求立即改正。
交通記點新制上路 台中吊扣牌照暴增25倍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車主若非駕駛人而被逕行舉發,需辦理「違規歸責」。台中市議員張玉嬿8日指出,新制上路3個多月,中市的歸責件數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3倍;被記車輛違規吊扣牌照也比去年同期暴增25倍,要求市府簡化流程、加強宣導。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會加強宣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指出,車主非駕駛人遭逕行舉發時,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中市3個多月來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3倍,不少民眾反映,網路申請要上傳車主身分證、被歸責駕駛人駕照、紅單、採證相片正本彩色掃描檔,流程繁瑣,對長者十分不便,不少民眾乾脆抽空臨櫃辦理。張玉嬿指出,新制規定如果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及未辦理歸責,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年若違規3次,將吊扣牌照2個月。由於宣導不足、民眾不清楚,新制實施3個多月就有362件被吊牌,比去年14件暴增了25倍,甚至比違規記點吊扣駕照的155件還多。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要求市府簡化申請歸責流程,建議結合台中通APP,透過內建個人身分識別讓民眾可以直接申辦,或透過未來的MaaS做好配套,也要加強吊扣牌照新制的宣導。交通裁決處長黃士哲說,歸責流程是中央規定,但議員建議的結合台中通APP應可行,會再跟相關局處討論。違規記點舊制是當場攔查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新制改為逕行舉發也會被記點,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2萬1130件被記點,記滿12點吊照共有155件,逕行舉發比例占4成;至於車輛違規部分,被記3次就會吊照2個月,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62件吊扣牌照。黃士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被記點、車輛違規件數較多,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盼民眾遵守相關規定,讓件數逐漸減少。
飆速撞機車1死6傷 67歲駕駛「違規魔人」紀錄曝光…裝潢工兒悲痛認屍
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今(4日)發生轎車衝撞停等紅燈機車,釀成1死6傷重大事故。67歲肇事曾姓女駕駛雖辯稱車輛暴衝煞不住,但警方初判應為操作不當導致,調閱紀錄也發現曾女有過多次交通違規。警方指出,曾女為當地鐵工廠員工,事故地點是她每天必經路段。車禍發生時,曾女疑似因穿拖鞋開車、油門操作不當,造成車輛高速衝撞停等紅燈的7輛機車,並導致上班途中的66歲吳姓裝潢工被夾在車輛與號誌箱間慘死。被依過失致死罪現行犯逮捕的曾女酒測值為0,並聲稱煞車失靈導致車禍,但警方除初判她操作不當、將調查曾女當時有無使用手機,也發現她有闖紅燈、超速、併排等交通違規紀錄。曾女在警方陪同下,於今天下午前往殯儀館,面對媒體全程不發一語。另死者吳男兒子接獲通知後已到高雄市立殯儀館認屍,隨後前往交通大隊處理後續,期間他神情哀傷與哽咽啜泣,並表示「司法會還我們公正,犯罪的不會原諒」。這起事件與日前91歲老翁疑似誤把油門當煞車,造成台大醫院外人行道上2人受傷事故,引發民眾對駕照回訓、高齡駕駛人認知測驗、考照制度重盤檢討改嚴,以及提高交通違規罰則並嚴格執行的討論。
國道車禍4死原因 遊覽車公會嗆公路局「還在騙」:內行看了都傻眼
國道3號10月21日發生4死18傷重大車禍,疑似肇事的遊覽車駕駛的9次超速紀錄,也引發各界議論。對此,運安會將建議交通部公布高違規紀錄遊覽車名單;遊覽車客運公會雖同意此政策,但指出遊覽車多起事故起因為行程不合理、疲勞駕駛,呼籲公路局強制遊覽車安裝打卡機,以嚴管駕駛工時。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公會支持運安會要求公布遊覽車黑名單,但這次國3遊覽車車禍,「公路局不敢公布人為因素是疲勞駕駛,還在講違規和超速,內行人都覺得傻眼,只是騙外行人」,直指背後原因是疲勞駕駛,檢視當時影片和剎車痕跡,就能發現駕駛是撞到後踩剎車但已來不及,很明顯是疲勞駕駛、工時出問題。另依該駕駛口述,當時行程為乘客上午6點在新竹報到,9點半到劍湖山,但這段期間乘客要不要上廁所?又遊覽車上下客要半小時、期間有2段塞車,實務上10點半才能抵達,如此造成司機趕行程。加上該車為台北車,若早上6點就要到竹北載客,「司機要幾點出門」?且消費者當時同意旅行社排的行程,如今出事把責任全推給駕駛合理嗎?魯孝亞指出,「公會今年初即發文給公路局」,要求訂定合理工時管控,從駕駛報到至結束應在11小時內完成,但公路局迄今未明訂規範。他也建議公路局強制遊覽車裝設刷卡機,駕駛上車就感應打卡,並把工時上傳到公路局動態資訊中心管控,11小時就強制換車換人,以保護客人與管控司機工時。魯孝亞也說,民眾租用遊覽車的觀念要改變,要考量行程安排合不合理,否則長期下來「沒有品質公司,只有低價公司」,造成風險提高,試想,全車30、40個家庭掌握在握方向盤的司機手上,但主管機關若無法保護勞工,就無法保護乘客,駕駛也有家庭,也想保護自己。
離譜!遊覽車肇事駕駛「超速9次」業者竟列甲等 王國材回應了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21日發生4死22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因超速與1輛自小客車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變形,共造成遊覽車內1對母子、自小客車上男駕駛與女乘客死亡,另有17人受傷。據悉,該駕駛一共有9次超速違規紀錄,但公司評鑑卻仍是甲等,遭立委邱顯智質疑評鑑草草了事,導致駕駛有恃無恐繼續違規,他也建議駕駛若違規應連坐業者車輛停駛處分,才會讓業者落實管理責任。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回應了。回顧該起嚴重車禍事故,新竹耀群科技公司昨日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進行1日遊,上午9時43分許,陳男駕駛的遊覽車在國道3號南下264K處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造成4死22傷。司機陳男事後供稱,案發當時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訊後陳男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上述遊覽車駕駛過去就有9次的超速違規紀錄。然而,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都還可以拿到甲等評鑑,到底民眾看到甲等能不能相信是品質優良公司,還是評鑑根本應付了事?他指出國外許多法規已會把駕駛人行為連結到業者,因此建議台灣也要設計把駕駛責任跟砂石車、遊覽車業者責任連結一起,業者才會去督促管理駕駛員。邱顯智也舉日本道路運輸法和運輸規定為例,駕駛超速違規第1次會對業者警告,第2次就處罰公司停駛使用10日車一次,第3次處罰停駛20日車一次,逐次加重處罰,建議台灣應比照日本加以科以處分。此外,相比台灣很多評鑑項目都無法判斷安全度,日本評鑑基準就非常詳細,包括駕駛休息設施、被處分紀錄等都一目了然,日本遊覽車業者要拿到3顆星很困難和嚴格,要維持每年都在80分以上才能拿到3顆星,要求評鑑比照日本,由具獨立委員會制定安全評鑑標準,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邱顯智也強調,台灣遊覽車駕駛違規紀錄很嚴重的還有很多,有超速、酒駕的,顯然不只是健全通運,這絕對不是個案,昨(24日)在蘇花公路新澳隧道肇事、釀1死11輕重傷的砂石車公司也有18項違規紀錄,因此交通部一定要要求業者拿出管理態度。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則回應,針對駕駛管理,昨也討論未來精進作為,目前遊覽車駕駛有3年定期回訓制度,貨運駕駛發生重大違規也會召回回訓,交通部將綜合考量,檢討上述制度,砂石車除超重、闖紅燈要回訓外,被記點幾次後要回訓也會討論,另針對駕駛人有重大違規要換照,相關法案也已預告。至於評鑑制度需要改建的部分,王國材則說明,目前公路局對業者有定期評鑑,總違規數也在評鑑項目範圍內,各別駕駛有3年回訓1次規定,針對有連續有超速等違規行為,除記點制度外,就連續犯行為也會評估不只3年回訓,另遊覽車評鑑可以檢討,針對有關安全評鑑項目和對業者課責等都可以來檢討,公路局3周內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