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罰單
」 罰單 違規 交通罰單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糗!蔣萬安宣傳國際無車日「公然違規」 乖乖繳罰單宣導正確騎乘概念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宣導「國際無車日」,特別拍攝通勤上班影片,但民眾黨籍台北市議員黃瀞瑩今(11)日質詢時卻指出,蔣萬安在宣導片中公然將YouBike騎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上,屬於違規行為。對此,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蔣市長已繳2張罰單罰款共800元。而蔣萬安也已經在社群帳號上公開道歉,希望市民以自己的錯誤示範為戒,並一起複習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台北市議會今進行交通部門質詢,民眾黨議員黃瀞瑩質詢時指出,市長蔣萬安9月22日透過社群平台發布宣傳短片宣傳「國際無車日」,貼出自己騎乘YouBike、搭捷運通勤的影片,但內容竟驚現違規騎自行車畫面。從宣傳影片中可以發現,蔣萬安在中山區騎YouBike,轉乘捷運板南線,再走路到市政府大樓上班。黃瀞瑩質詢時,先詢問詢問騎腳踏車是否可騎在行人穿越線?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不可以」,接著黃瀞瑩拿出影片,指出蔣萬安影片中就騎在行人穿越道上,詢問要如何裁罰。謝銘鴻先是致歉「沒提醒市長」,接著表示蔣萬安已經繳清違規罰單。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勇華也補充說明,針對市長騎在行人穿越線、人行道違規部分,已開出2張罰單,分別為人行道300元、行人穿越線500元。至於後續是否記點問題,謝銘鴻指出如逆向、騎在騎樓,主要強調不禮讓行人部分要記點,至於市長行為「應該不在記點範圍內」,後續也會加強自行車的宣導。對此,蔣萬安11日晚間在IG帳號上傳限時動態,先是對自己在宣傳影片中的違規行為致歉,並且說明已經主動繳清罰款,並將IG影片下架。他還以自己舉例,宣導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還提醒:「有過則改,當天錯誤示範的影片已經下架,享受綠運輸,也依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蔣萬安11日晚間在IG帳號上傳限時動態,先是對自己在宣傳影片中的違規行為致歉,並以自己舉例宣導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圖/翻攝IG/蔣萬安)
新竹警局爆「員警遭關說」21人被聲押 基層警嘆:甚至要自掏腰包
新竹市警察局日前爆出多名員警涉嫌幫助民眾撤銷交通違規罰單,檢方約談了28名在職員警,其中21人被聲押。由於人數眾多,法院還加派3名法官進行羈押庭審理。對此,就有基層員警透露,「銷單文化」其實已存在多年,通常是由民代請託或上級指示,甚至有些員警還因此要自掏腰包。據了解,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於7月12日發布新聞資料,表示正在偵辦新竹市警察局涉嫌幫助民眾撤銷交通違規罰單以非法免除罰款的案件。21名涉案員警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事發後,竹市警局督察長張明盛也表示,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本局督察科和台北市調查處於7月11日共同偵辦,調查員警是否涉及不當撤銷交通違規罰單。專案小組共傳喚28名員警和2名證人,以查明事實,並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經偵訊後,將21名涉嫌員警移送新竹地檢署,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竹市警局也強調,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的決心,自清自查,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根據《中天新聞網》的報導,對此,就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基層員警表示,其實撤銷違規罰單在警界已經行之有年,雖然罰單有流水號,但是否開出仍需根據員警當時拍攝的照片來確認違規事實。他指出,通常會撤銷罰單,主要是因為受到民代的壓力或上級的請託。警局的預算掌握在議員手中,因此如果收到議員請託,有些警察就會撤些罰單,而比較守法的派出所長或員警甚至會自己掏腰包繳費。
公路局預計追繳4.3萬輛「霸王車」 6/20起違規恐多收一張罰單
為維護用路安全並顧及社會責任,公路局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自6月20日起,公路局將與警方合作,結合交通違規入案系統,對於超速或違停等違規行為,若發現是「霸王車」,將處以3600至10800元的罰款。「霸王車」指的是因違規或逾期未驗車,車牌已被註銷但仍然上路行駛的車輛,這些車輛因未定期驗車,車況不佳且無強制險,是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根據交通法規定,車牌被註銷仍上路,可處以3600元到10800元罰款,並當場扣車及車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公路局也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截至6月已追繳2.4萬輛,達成率57.53%。公路局表示,目前「霸王車牌」黑名單已結合地方停車管理單位的系統,一旦發現路邊停車為霸王車,系統會立即通知追繳單位。此外,6月20日起的新措施中,一旦霸王車違規行駛被警方取締,除原交通違規罰單外,還會增加使用註銷車牌上路的罰單。公路局指出,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恐有危及用路安全的疑慮,加上未投保強制險,欠缺事故理賠保障,又遭棄置車輛,也易產生懸掛偽變造車牌,淪為歹徒犯罪作案的不法工具,危及治安。公路局也呼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若車輛牌照遭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
裝窮大伯想借車去車宿 人妻怨「只想佔人便宜」:真的討厭
新手媳婦嫁過去婆家後,總是有許多難題要克服。有人妻便上網抱怨,她老公的2個哥哥買什麼東西,總是把她當外人,都不會買她的份,而且很愛裝窮,也很愛占他們家便宜,有次大伯甚至還想借她的車去車宿,讓她相當傻眼,希望大嫂看到她的貼文後,可以站在同為女人的立場,勸她老公不要再互相為難了,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妻昨(22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她是一個新手小媳婦,她也永遠當自己在婆家是客人,因為從她跟老公交往到結婚1年了,很多事情還是被排除在外,但她也樂得開心。人妻解釋,老公有2個哥哥,1個已婚有1個小孩,1個未婚,原PO自認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跟老公的哥哥就是處不來,「我買飲料、買零嘴,總是會買齊全家人的份。但換到他們買,總是沒我的份,好哦我也不太計較,反正我是外人。」原PO續稱,結婚前,因為家裡車子坐不下,所以公公有打算要多買1台二手車,沒想到公公一開口,竟然都沒人說話,大家的年薪都比她多1至2倍,結果只有人妻出聲,願意拿10萬資助她公公,雖然最後二手車被買走,所以家裡還是只有原本1台公公的車,但有時也難免遇到大家都要用車的時候。結婚時,娘家買了1台車給她,她自己有補一點差額,而車子則是登記在她的名字底下,「我就是故意不想借我的車給我老公的2位哥哥,公公借我車位,我主動要拿錢給我公公,我公公也沒跟我收,但我主動給了他鑰匙,也告訴他,有需要可以開我的車,但我很明確的跟我老公說,希望2位哥哥不要借我的車,我的想法是當初要買,結果大家都不需要。」沒想到前幾週,某位大伯竟然跟人妻老公開口,要借她的車去車宿,「你借我的車去車宿?我以為車宿是有車的人在做的事……你們不是不需要車嗎?」原PO也回憶,之前想辦好市多卡,婆婆也叫她老公的副卡給哥哥,讓她抱怨「嗯…我沒提的時候,大家都不需要,後來我家姐的副卡給我,每次被老公哥哥知道都要托我們買東西,年薪兩三百萬,房貸都還清了,也只有一個小孩,到底在裝窮什麼?」人妻感嘆,實在太多奇葩事數不清,雖然每件都成功被老公擋下來,「但也被我罵的半死,為了家人吵架不下數百次。我不是愛計較,只是我一直覺得被佔便宜,我跟我老公吵架的原因只有因為你們!」她也喊話大嫂,如果有看到這篇文章,希望大嫂可以站在同為女人的立場,「我們不要互相為難啦,我對你也不錯欸,我挺喜歡嫂,就是討厭!真的討厭!」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這種不會互相的不用來往」、「很奇怪,就是有那種人,會沒人開口就什麼都不要,一開口就什麼都要」、「做人就是牠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對牠」、「你老公小時候應該常被兩個哥哥欺負,如果從小兄弟和睦,做大哥的就會有大哥的氣度,不會跟親弟弟貪便宜還都不付出」、「有些人就是不要臉天下無敵」。也有許多人建議「你的車給別人開,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第一次被借了出去,以後都要用你的,重點就是出事情是車主負責!這點非常重要」、「借車要收租金喔!還要打租賃契約,使用期間所產生的損壞維修,違規罰單,等等要負全責!不然他撞壞妳的車,鑰匙一丟,拍屁股走人!場面會更難看喔!」
陳為民收違規罰單公開「保險紀錄」 網揭關鍵:建議申訴
資深藝人陳為民因華視綜藝節目《連環炮》而備受矚目,除了演出知名電視劇外,他還喜歡騎重機,享受趴趴走的樂趣,藉此方式放鬆心靈。然而,最近他收到一張違反汽車責任險的罰單,並在社群媒體上發出自己的保險紀錄,讓他相當困惑。許多網友看到他的貼文後,紛紛為他抱屈,建議他前往行政單位申訴此事。陳為民在臉書上發出被罰款的罰單。(圖/翻攝自陳為民臉書)最近,陳為民在他的臉書帳號上發布了一則貼文,內容提到他收到了一張違反汽車責任保險的罰單,處罰他的重機「老B」沒有購買保險,罰款金額為新台幣1500元。這讓陳為民相當震驚,因為他確信自己已經繳納了保險,即使當時是假日,他的憤怒也難以掩飾。他立即聯繫保險公司的業務,對方的回應是確實有繳納保險,並立即提供相關的繳費紀錄。這場鬧劇讓陳為民感到非常憤怒,讓他直言:「是的,我有繳!而且我早早就繳了!是的,我繳交了保險,堅理站出示了紀錄,結果還是被寄罰單!」然而,也有些網友對於保險紀錄提出了質疑,因為陳為民違規的日期是民國112年9月22日,而保險生效的日期則是民國112年10月24日,這兩個日期之間可能存在年份沒有銜接上的時間差,可能因此導致陳為民收到了罰單,因此這些網友希望陳為民能夠進一步查明清楚事情的真相。但也有不少網友力挺陳為民,「申訴就好了,烏龍的是行照車牌字不清楚所以保錯車號,申訴時他們蠻積極處理的,還主動跟保險公司做詢問。」、「真是擾民!」、「搶錢」、「超誇張,竟然搞烏龍。」
1分鐘收2罰單 三寶見「同路口相同違規」想申訴…網全搖頭:想被洗臉就去
比違規更可怕的是不知道為什麼違規。一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發文請教,表示自己收到2張交通違規發單,但2張罰單的違規地點不只一樣,就連時間也只相差1分鐘,直問這樣的罰單能不能申訴?網友們仔細一看後紛紛搖頭,表示就算真的去申訴也只是被洗臉。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直屬)」發文與曬出多張照片,並對「新竹警察們」提出質疑,表示自己在新竹市北區武陵路與湳中街口路段,有不遵守交通標線指示,不過有1張罰單時間是民國112年11月13日晚上20點22分,另張是20點23分,2張法條還一模一樣。原PO疑惑,這2張幾乎一模一樣的罰單是不是可以申訴?以及自己住在外縣市,想申訴該如何辦理?沒想到,文章曝光後很快遭到網友們吐槽,有網友引導式問原Po當時違規的是汽車還是機車,等原Po回答汽車後酸「你也知道你是汽車喔,你停在機車停等區是衝XX」?還有網友點出重點,表示原Po的2張罰單雖然時間相隔只有1分鐘,但第1張是「占用機車停等區」、第2張是「跨越或行駛槽化線」,換言之,原Po在1分鐘內出現2種違規,因此被開出相同法條的不同違規罰單。就有網友感歎「為什麼最近爆料的交通違規罰單,車主們都好像覺得自已沒錯的樣子」、「考駕照果然會選題就好」。也有網友直嗆,「不會開車就把車賣了,順便把駕照燒了」、「去監理站也是當場被辦理人員洗臉」。
「冷風刺骨警力不退」 蘆洲警三日強力取締大型車
蘆洲分局為了防制大型車事故,本月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大型車取締專案,連續三日在八里區臺北港周邊路段設置「移動式地磅」,對往來的大型載重車進行攔檢和過磅,同時進行各項違規檢查。近期入冬以來的極寒天氣,體感溫度僅約10度,蘆洲警察不畏寒冷,勇敢站在崗位上執行職務,三日內共發出9張交通違規罰單,內容包括超載、裝載砂石未使用專用車廂、貨物滲漏、行駛快速道路時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等。其中,竟還發現有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攜帶有效土方運送聯單,將依法函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進行告發,預估罰鍰將超過60萬元。統計今年下半年至今,蘆洲分局取締大型車各類違規,包括闖紅燈103件、超速40件、超載20件、貨物滲漏39件、行駛管制區161件、酒後駕車2件以及其他交通違規508件,共計873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罰鍰金額計算,總裁處金額高達150餘萬元,顯示蘆洲警方在取締大車超載方面的堅定決心。蘆洲分局分局長林詮峰表示,將繼續在大型車必經的路段進行專案勤務,如臺北商港周邊、八里重劃區、龍米路沿線、五股區新五路等地,持續執行取締專案,同時在平日的巡邏中將大型車輛的違規行為列為重點,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發生危險事件。蘆洲分局警方呼籲,大型車駕駛應該定期檢查車輛狀況,確保車輪胎紋深度符合規定,以防止煞停距離增加,或在積水路段無法即時排水時造成打滑;同時,注意載運的貨物是否有滲漏現象,避免造成後方車輛因閃避或視線受擾而發生事故。
高雄15歲無照少年深夜借車兜風 不慎自撞安全島「烏龜翻」下場慘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五福路派出所,今天凌晨3時30分接到報案,指一輛TIDA轎車在新興區自撞分隔島,3名年輕男子受困車內。警方趕到現場處理,發現車輛已翻覆在分隔島的樹叢中,所幸好3人僅受輕傷,無需送醫。詢問身分時,警方得知駕駛者是年僅15歲的林姓少年,乘客則是17歲的謝姓和王姓2少年,林少年借來友人的TIDA轎車,專程載著謝、王兩位朋友外出遊玩,由於對路況和車況不熟悉,車輛在新興區文橫一路向北行駛時,不慎自撞路口分隔島後翻覆,車內3人一度受困。警方到場協助脫困後對開車的林姓少年實施酒測,並未有酒駕的行為,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所幸3人命大僅受到輕微擦傷,並無其他嚴重傷害。鑑於林姓少年無照駕駛,警方通知家屬前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同時,為了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林姓少年的家長也將依法陪同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外警方也將釐清借車車主是否得知林男未成年身分,若知曉便是知法犯法,可依《道交條例》處6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警方也呼籲民眾無照勿上路,除了危害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還有可能會吃上違規罰單。
抵死不服盤查!男違停拒報身分 他荷包大出血1星期1萬元飛了
北市中正二分局日前接獲110報案,有民眾檢舉有一輛自小貨車違停在紅線上,警方獲報到場後,男子卻死不配合警方盤查,拒絕出示身分證件;而這也並非男子第一次因違規並拒絕接受盤查,因此遭警方帶回派出所,同時依社維法將男子送辦。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重罰男子5000元,如今男子除了得繳違停的1200元外加一張900元的不服查緝罰單,還得再繳罰鍰,荷包損失慘重。據了解,44歲的陳姓男子為南門市場攤商,主要販售南北貨,平時多開著小貨車於南門市場周遭送貨,但陳男先是在今年10月13日紅燈迴轉,當場被巡邏員警看見攔下。陳男違規被攔下後,卻拒絕向警方出示相關證件,和警方打出拖延戰術,試圖以此躲避開罰,儘管警方在第一時間並未查出陳男的相關身分資料,事後仍依其公司行號確認陳男身分,對其開出一張2400元的違規罰單,同時再因陳男不服取締再開出一張900元罰單。然而陳男在收下3300元的罰單後,僅過7天,就再度因違停而遭到民眾檢舉。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規定要陳男出示證件配合盤查,陳男見警方再次上門開單,想起先前才遭警方開單沒多久,認為警方找他麻煩,不斷要求要報警,並完全拒絕配合警方盤查,態度相當不配合。最終,警方也依法對陳男告知警察職權行使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法律規定,陳男仍執意不願配合告知姓名等資料,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警方除針對違規事實對陳男依法取締,開出1200元的違停罰單與900元的不服查緝罰單外,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將陳男送辦。案經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法院裁處陳男5000元罰鍰。短短一星期內痛失萬元,荷包大出血。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檢舉達人2/防魔人!民眾連署廢除檢舉制 律師:記點制卡恐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引發各種討論,民眾檢舉和記點制成為矚目焦點,有民眾為防「檢舉狂魔」產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11月初已有5487人附議,達到連署門檻。針對是否該開放民眾檢舉,律師們有不同聲音,但也認為新的記點制規定似乎過於嚴苛。本刊調查,根據6月底上路之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新的記點制一出,許多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哇哇叫,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訴求「廢除檢舉制度、上下載客卸貨以勸導代替舉發」。經過協調溝通,11月15日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草案,改為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記點但要罰款,併排停車維持記點,目標仍是11月底前上路實施。原定公車站以及巷口10米內違停得罰款、記點,日前政策又急轉彎,交通部表示等各縣市政府劃設黃線區後再記點。(示意圖/本刊資料照)。違規記點吵成一團,針對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法界也有不同聲音。曾是法官的D律師表示,記點和民眾檢舉直接相關,若有心人以「正義」為名行檢舉之實,確實有不妥之處;有人認為「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正面來看警力有限,有民眾願意挺身而出補警力不足,立意頗佳,他認為民眾檢舉並非負面,但「法律期望」的交通狀態和現實有落差,此外,新法中1年累計12點吊扣駕照,2年內2次就吊銷,「是否過於嚴苛?」而曾擔任檢察官的E律師表示,曾有檢舉達人鎖定車輛一路尾隨蒐證,甚至用遠光燈造成對方違規再行檢舉,也曾聽過民眾車後跟著「路怒族」,駕駛想讓道而左閃右躲,卻吃上2次「蛇行」違規罰單。他認為最有爭議的是車主收到罰單已是2個月後,也早過了行車紀錄器影像保存時間,「怎麼申訴?」E律師表示「檢舉違規當然沒問題,但製作違規通知單寄發車主,時間上應修正。」有檢舉達人因擔心檢舉案過多遭報復,異想天開盜用他人名義檢舉,自己也違法受罰。台中地院近期就有一宗關於檢舉達人案件,一名洪姓女子半年向警方檢舉高達218件違停案,她怕自己頻繁檢舉遭到報復,竟盜用與她長期不睦的鄰居張女個資,以張女的電話、地址等資料上網向警方檢舉。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確定;另外,民事部分要賠償張女6萬元。檢舉達人常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放審視有無違規,譬如騎樓違停、前車未打方向燈等,再剪輯上傳警察機關平台舉發。(示意圖/周志龍攝)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台中男通緝犯逃亡18個月被捕 開車抽「K菸」違規拒檢慘吞18張罰單
台中賴姓男子因涉嫌詐欺及毒品案遭地檢署發布通緝,10月時賴男與友人謝姓男子駕車外出時,竟在車內抽起K菸,濃濃惡臭味引起警方注意,警方欲上前盤查時,賴男竟直踩油門逃逸,雙方於市區內追逐,事後賴男受車困警方立即上前持警棍破窗,2人才乖乖下車配合。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員警10月初執行巡邏時,突然聞到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怪味,尋味發覺是從殯儀館前1輛白色轎車傳出,且車身不時左右搖晃,警方直覺有異立即趨前欲盤查,未料駕駛29歲賴男遇警心虛擔心身分曝光,情急之下加速逃逸,沿途也不遵守交通規則在市區內亂竄。警方見狀立即鳴笛追捕在後,後賴男因困於車陣之中無法動彈,警方立馬下車持警棍擊破前擋風玻璃,干擾駕駛視線,賴、謝男2自知以難逃法網,在警方喝斥下乖乖配合盤查,事後警方於車內搜扣出K他命及K盤等贓物。警方調查後赫然發現,賴男竟是因詐欺及毒品案件遭地檢署通緝的嫌犯,且已逃亡18個月,賴男起初還辯稱K菸是謝男請他的,未料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是賴男自己向謝男委託購買的。警訊後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彰化及臺中地檢署歸案;另依拒檢竄逃時觸犯毒駕、危險駕駛、闖紅燈、未打方向燈等違規行為,警將舉證一一告發,共計開出18張違規罰單罰,罰緩約計10萬元。《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車牌遭冒用...她連收6張罰單慘噴5萬元 怒轟警置之不理
台東薛姓民眾汽車車牌遭不肖人士冒用長達近半年,3個月以來收到新竹的6張近5萬元違規罰單,最扯的1張是超速80公里。她先後向監理站申訴及報警,最後自掏腰包繳納罰鍰更換車牌,她氣得投訴警政署長信箱根本折磨守法公民。台東監理站表示,若民眾若有類似情形應盡速向警方報案,並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牌繳銷重領。薛姓民眾攤開罰單無奈表示,自己有20多年沒去過新竹,自家車子怎可能在竹北超速、闖紅燈?她說,第1張罰單7月25日寄來後,陸續收到6張超速、闖紅燈罰單,最誇張的1張計違規10點、超速80公里,全數罰鍰達4萬9900元。薛姓民眾說,一次次收到、撤銷罰單相當耗時費力,除向監理單位申訴,也向台東警方報案函請竹北警方協助。最扯的是,竹北警分局以公文回覆,「無特定嫌犯能追查、並會持續列管」,她致電詢問卻得到「因掛著合法車牌,即便要攔查也沒有正當理由」回覆,讓她痛斥車子廠牌明顯不同,這是什麼神邏輯?台東監理站呼籲,民眾若發現有疑似車牌被偽造、冒用等,應盡速向警方報案,並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牌繳銷重領,以維護自身權益。薛姓民眾說,感謝監理單位提供協助,目前決定認賠,等待罰單申訴成功退款。她大嘆,明明已報案偽造特種文書,車子廠牌也不同,卻還是堅持寄罰單,痛批警政單位效率太差。薛姓民眾家人也說,民眾無辜受害、還得自掏腰包,根本是折磨良善守法公民,更改ETC資料都可以馬上核對出車籍和車主,警察單位還不如民間機構。對此,台東警分局表示,已依程序函請原舉發機關新竹縣警方查明。
小心!監理站寄簡訊催繳違規罰單是新型詐騙 注意2特徵免上當
隨著科技的進步,詐騙手法也變得日益狡猾。最近有民眾收到了來自「監理服務網」詐騙簡訊,內容聲稱他們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並於內文提供一個網結,並列出兩項違規事件,總金額為1500元,甚至繳費方式只有「信用卡」的選擇。這樣的內容引起了警方和監理站的注意,並呼籲大眾要保持警覺,以免慘遭詐騙。根據媒體報導,受害人白小姐在5日上午收到了疑似詐騙的簡訊,並對於指定「信用卡繳費」感到異常。她表示:「當我開始搜尋監理站,試圖找到其他繳費方式時,我發現有兩個十分相似的監理站網頁,當中唯一的差別是只有網址。」然而,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真正的監理站網站上並無待繳罰單。真實和假冒網站的名稱、字體和版面都非常相似,唯一的區別在於真實網站的網址應為「gov.tw」,而假網站則沒有。此外,詐騙簡訊的號碼開頭也洩漏的端倪,顯示非我國的+886而是+44。白小姐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若是不知情的人就點進去輸入信用卡訊息,很可能就被盜刷了。對此,監理站也回應指出,只會發出汽車燃料費,附帶車牌號碼簡訊也不再附上網址,希望民眾自己上網查詢,而違規單更不會用簡訊通知。監理站表示,收到此類簡訊應保持冷靜並立即詢問當地監理所站或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確認該簡訊的真實性,切勿貿然點進連結,以避免錢財落入詐騙集團的手中。真正的政府機關發送的簡訊通常不包含網址連結,也不會要求短期內繳費。(圖/翻攝自監理站服務網)
7輛砂石車違規上路 慘收21張罰單噴飛百萬元
台南市昨日有砂石車隊嚴重違規超載遭開罰,學甲警分局於台84線學甲交流道底下攔查到7輛違規砂石車,按照程序過磅後,全數車輛均違規超載達1倍之多。警方則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21張罰單,金額估計達百萬元。據悉,有民眾通報多輛砂石車疑似超載,警方隨後於學甲區南8線道路往麻豆方向,執行攔查勤務,經警方調查並至地磅站過磅,證實車輛有多項違規情形,且限重35噸和43公噸的砂石車,總重竟達70公噸以上,足足超載1倍之多。警方表示,該7輛砂石車除超載外,另發現有未申請路權行駛、違規變更車體等情形,3項違規一起取締,共開出21張違規罰單,預估罰金加總恐達百萬元。警方強調,未來持續針對交通違規事項加強取締,呼籲大車業者勿心存僥倖、違規上路,共同保障自身與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3個月內被鄰居瘋狂檢舉94件 罰金是3個月薪水她崩潰喊:日子要怎麼過
彰化縣田中鎮1名女子,長期受到鄰居以各種名目檢舉,光是這個月就收到94件交通違規罰單,痛批鄰居是惡意檢舉。對此鄰居回應,這名女子的小孩常常在半夜喧嘩,養的狗也會亂叫,周邊鄰居都忍無可忍了。女子指出,近2年經常莫名收到環保局、衛生局等單位的檢舉,光是10月就收到94張交通違規罰單,檢舉時間為7月10至9月5日之間。女子表示,這些檢舉照片,都是由對面鄰居家的方向往她家拍的,不理解為何她把車開回家,轉彎停入自家私人土地的道路上也會違規,控訴鄰居是在惡意裝設15支監視器。而女子近日收到的94件罰單中,有86件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有8件是下雨天未依規定開大燈,經警方等單位核實告發共64件。若1張罰單的罰金為1200元,女子共需繳7萬6800元,罰金的總額約為女子打零工3個月的薪水,且罰金需要在期限內繳完,讓女子十分頭痛。對此,對面鄰居也坦承檢舉的人是他。鄰居透露,女子放任小孩三更半夜在庭院喧嘩、打籃球,家中養的狗也會亂叫,雜物及垃圾到處堆放,讓周邊鄰居都忍無可忍。此外,女子的友人還曾為了搶車位,刺破他的休旅車輪胎,還把車窗打破,至今仍未賠償,他為了自保,所以裝了監視器。至於女子被開出的罰單,田中警分局表示,若當事人對交通違規不服,可以向監理單位申訴。彰化監理站也表示,當事人可到監理站網站填寫線上申訴單,監理站會將案件轉發給警方,若判定沒有違規,就能撤銷罰單。
新北市烏龍罰單數量未見趨緩 這三個警分局連2年增加
民眾若收到烏龍交通違規罰單易生民怨,根據新北市審計處報告,2020至2022年新北市警員舉發錯誤遭撤銷案件分別為119件、612件及585件,錯誤舉發數量未見趨緩,此外,新店、汐止及林口等3個分局錯誤舉發案件已連2年增加。對此,新北市警察局指出,2022年錯誤遭撤銷案件應為709件,將持續教育訓練,避免影響民眾權益。交通違規收到罰單合情合理,可若是收到錯誤罰單,民眾得花費時間申訴,過程冗長耗時耗力,必定招惹民怨。部分烏龍罰單錯誤百出,令人啼笑皆非,能夠申訴成功的烏龍的罰單多是違規事實具爭議、填錯車牌、車型不符或重複舉發等因素。審計處資料顯示,2020至2022年新北市警察局舉發交通違規案件分別為273萬、239萬件及241萬件,其中可歸責於警員舉發錯誤的交通違規遭撤銷案件分別為119 件、612件及585件。新店、汐止及林口3個分局錯誤舉發案件已連2年增加。對此,新北市警察局回應,2022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241萬件,民眾提出申訴數5萬8078件,其中撤銷數6606件中因警員錯誤撤銷件數共709件,申訴成功案件率僅0.029%,低於行政院要求目標0.1%。警察局指出,依警政署規定,若警員舉發案件有內容錯漏、法條援引不當或未依規定審核,疏失的警員會依規定處分。至於錯誤舉發案件數量增加的3個分局,將加強控管舉發單審核,提報主管會報檢討。警察局說,交通違規檢舉數量龐大且具時效性,未來持續舉辦交通執法專業訓練講習,利用勤教時間加強教育宣導,提升警員執法專業知能,以減少錯誤舉發案件,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行人站分隔島…轎車綠燈直行「慘收6000元罰單」 警方曝原因:科技執法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修法要求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否則將開罰6000元,引發軒然大波。近期有民眾收到罰單,原因是路人站在分隔島上,轎車依綠燈號誌前行,結果還是被罰款,大批網友都認為不合理,掀起一番議論。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1公社》轉PO交通違規罰單,可以看到有人站在分隔島上,紅色轎車壓過斑馬線直行,根據右側的機車停下可判斷,當時是綠燈,因此紅色轎車並未闖紅燈,但最後還是因為沒禮讓行人,而被罰6000元。地點是台南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時間為7月8日早上9時2分,違規事實是「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網友都認為罰單太離譜。(圖/翻攝自爆廢1公社臉書)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砲轟:「禮讓的用意應該是種美德,怎麼到現在是種處罰?連號誌都不用遵守,那要號誌幹嘛?」、「警察業績就靠它了,派一個人站在那邊,抓不完」、「闖紅燈也讓是多白癡的政策?」、「這罰單太扯」。對此,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回應,經查此案為行人通行時,疑似未能於綠燈時內過馬路,導致科技執法系統判斷,有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的情形。事後已修正並優化科技執法系統判讀規則,也會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
馬路你家開?酒駕男逆向騎進人行地下道 一查交通罰單超過400件耍賴不繳
彰化市32歲高姓男子昨日酒後騎乘電動機車闖紅燈,還不甩警方攔查,騎車高速逃逸,警方見狀展開追逐,他竟逆向騎進人行地下道,最後終於被包抄攔截,警方逮捕高男後,發現他是酒駕累犯,且交通罰單未結件數高達400餘件,訊後開立酒後駕車的告發單以及6件交通違規,罰鍰至少近38萬元。據了解,彰化警方昨日凌晨巡邏時,在金馬路三段與金馬路三段141巷口撞見高男騎車闖紅燈,警方馬上尾隨其後進行攔查,豈料高男拒檢逃逸,最後還異想天開將機車騎進民生地下道的人行地下道。當時警方在民生地下道機車道東端出口處阻截,高男為了躲避攔查,不顧安全直接將機車掉頭,逆向行駛逃回民生地下道西端的入口處,警方見狀決定在彰美路一段地下道迴轉道進行攔查,有如甕中捉鱉將高男一舉逮捕。沒想到高男已經喝得醉醺醺,不僅渾身酒氣,一直搖搖晃晃連人都站不穩,最後甚至直接坐在地上耍賴,警方告知他有權利進行酒精測試,然而高男卻堅決拒絕接受酒測。警方根據相關法令立即開立酒後駕車的告發單,並當場移置保管高男機車,吊扣機車牌照2年,而高男還涉及紅燈右轉、闖紅燈、逆向、拒絕攔查、駕照註銷、拒絕酒測項等多項違規;此外,高男5年內還有其他酒駕違規行為受罰,其交通違規罰單及停車費未繳件數高達400餘件,警方也依法將其移送強制執行,查扣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