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法性
」 柯文哲 民眾黨 京華城 賴清德 監察院這家內湖麥當勞「只營業到10月」 在地人嘆:20年回憶…
台北市內湖區的麥當勞康寧店驚傳即將歇業!有網友今(21日)透露,店家貼出公告表示,自本月31日23:59起結束營業,讓許多在地人深感惋惜「太難過了,內湖區另外2間都沒有得來速」、「在東湖生活超過20年以上的回憶」,但也有用路人歡呼,「路霸終於可以少一點。」有網友今在臉書社團《我是東湖人》貼出照片透露,今早他在麥當勞康寧店門口驚見1張「2024年10月31日23:59起結束營業」的公告,讓他直言「康寧麥當勞真的要拜拜,得來速優惠沒啦,聊天K書轉移陣地。」照片顯示,麥當勞公告說明「謝謝大家過去的喜愛與陪伴,希望未來繼續支持內湖區域的麥當勞」,包括內湖金龍店、台北東湖店,「麥當勞永遠與您在一起。」(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東湖人)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都提到得來速,「太難過了,另外2間都沒有得來速」、「沒得來速,剛好可以不用買給小孩了」、「太驚訝了!得來速是開車族的好朋友」。但也有用路人歡呼,「交通可以順暢一點了」、「爽啦。以後應該不會再塞車了」、「路霸終於可以少了一點。」許多在地人也感嘆,「驚!這間竟然會收掉,這間是不是從上世紀就開始了?」「我的童年……」、「誠品收了,麥當勞也收了,希望下一間不要是哈啦拜託」、「太捨不得了…青春回憶,我的第一份工作」、「我…第一次約女神吃飯的地點」、「我為了這間麥當勞才搬來這裡的,過年過節最少都還有麥當勞可吃」、「在東湖生活超過20年以上的回憶」、「20年來只要六日加班,這間麥當勞就是我唯一的午餐選擇,再會了。」據悉,麥當勞去年才以月租29萬、1年348萬在北市東湖路開設新店,距離康寧店僅450公尺。幫時業者解釋,「根據市場需求及商業策略,兼顧餐廳結構與體質,從商圈發展與特性、適法性評估、合理租金、營運績效等面向,研擬整體可行性後進行展店規劃;並以『積極展店,汰弱換新』為策略方向,評選合適的地點。」
美軍火商雷神涉詐欺、行賄賠305億元 國防部:溢收款項將返還台灣
美國司法部16日宣布,美國軍事承包商雷神(Raytheon)涉嫌數起對外國軍事合約的詐欺及行賄案件,包括在兩份關於愛國者飛彈及雷達的合約裡,詐騙美國國防部支付更多費用,還欲行賄卡達官員以拿下關鍵軍事系統合約。雷神為此將賠償逾9.5億美元(約新台幣約305.7億元)進行和解。美國司法部副助理部長德里斯科(Kevin Driscoll)發表聲明稱,雷神公司參與違法欺詐美國政府的計畫,及欲在卡達行賄拿下業務。雷神公司已同意簽署2份為期3年的緩起訴協議,若雷神在這段期間內遵行協議條款,將撤銷相關刑事指控。根據麻薩諸塞州法庭文件,2012年到2013年及2017年到2018年,雷神在美國為其外國夥伴利益提供的兩份合約談判期間,向美國國防部提供虛假和欺詐性資訊,誤導國防部以虛高價格授予其兩份合約,一份是購買愛國者飛彈系統的合約,另一份是操作及維持雷達系統費用的合約。這項詐騙計畫導致美國國防部向雷神公司支付了比合約多超過1.11億美元的費用。雷神承認,在合約談判期間透過編造成本,向美國收取過高費用,並獲得超額利潤,也承認未能披露雷達站人員合約的真實成本或定價數據,還在一份與美國國防部的合約上收取了兩次相同費用。根據紐約東區的法庭文件,在2012年至2016年期間,雷神透過虛假的分包合約,賄賂了一名卡達空軍高級官員,以獲得某些防空系統的合約。還與卡達實體簽訂了一項合作協議,希望能透過行賄卡達官員,直接向雷神公司授予一份建立卡達軍隊聯合作戰中心的潛在合約;法新社報導,司法部稱,雷神共支付超過3000萬美元給一名卡達掮客,這人是卡達國王的親戚,過去從未有過軍事國防承包商背景。司法部聲明指出,2項和解協議均要求雷神公司未來3年需外聘獨立監察員,強化內部適法性計畫,向司法部匯報其他不當行徑證據,並配合任何正在進行或未來的刑事調查;雷神公司表示,將為這項失職之舉負責,將與獨立監察員密切合作,改善並加強道德與適法性計畫。我國防部表示,針對此案與美國防部、美國務院均保持密切聯繫,並掌握美司法部對雷神公司裁罰的最後結果。國防部強調,美政府將於近期內將雷神公司溢收款項返還我方帳戶,全數繳還國庫。
批特定民代誤導視聽 民眾黨說明京華城法源依據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近半個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國成,以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張志豪、黃瀞瑩、林珍羽19日下午共同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被扭曲誤導風向,讓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遭政治追殺,因此特別說明相關歷史沿革與法源依據,不容有心人士與特定民代誤導視聽。黃珊珊指出,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黃珊珊引用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國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黃珊珊說,透過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並非沒有前例,並舉出郝市府任內案例,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也是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台北好好看」計畫,騰出公園綠地可換樓地板容積;另外,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106年都委會給容積獎勵10%,盼引進策略性產業;107年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有立體連通道獎勵,上限不得高於容積20%。林國成解釋,京華城法定容積是560%,增加容積是京華城自提計畫,都在合法範圍;當時郝市府與京華城各說各話,郝市府認為捐地後法定容積還是392%,京華城主張捐地後比照商三560%,監察院在102年監委馬以工報告,認為「延宕3年侵害人民權益」;104年劉德勳監委糾正報告,指延宕5年損害人民救濟權益;柯市府時代,恢復法定容積560%,都有歷史淵源、事證明確。黃瀞瑩指出,議會組成的專案小組,不管是京華城、士北科、台智光,不該充滿政治語言、議員個人意見,或節錄洩錄給特定媒體,應回歸專業,也不該成為議員個人放話工具,去上政論節目,賺通告費,成為引導風向的工具。林珍羽說,柯文哲被「黨檢媒」一體羅織罪名,但京華城建照第1次、第2次變更的日期,都不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還在施工中,若認為有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勒令停工?否則就是配合執政黨在獵殺政敵。林珍羽透露,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因為說了話就被抓去問話,這已不只是東廠、綠色恐怖,是言論自由被限縮,「若柯文哲有罪,請你勒令停工,不要亂潑髒水,押人取供!」
挾蔣市府救柯P? 蔣萬安在美親說分明
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民眾黨卻引用蔣市府都發局之前的發言,欲替柯P清白背書,引發議論。對此,蔣萬安今天在美國受訪時說,都發局年初時的說法,是回應監察院當時糾正案,強調檢視當時京華城當時的過程是符合都市計劃法相關的程序。蔣萬安說,他已經看到副市長李四川日前也出面做完整的說明,包括公開展覽等相關的程序是符合,但是有無合法,必須要尊重法院的認定跟判決,該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北市府尊重司法調查,也希望秉持毋枉毋縱的原則進行,如果發現違法,當然追究責任,如果沒有違法,當然必須還人清白。媒體追問,蔣萬安是否知道他跑訪美行程同時,國內有許多的小草直接站上街頭,市長如何看?蔣萬安則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調查,市府的立場非常一致,就是希望能夠儘快的還原事實,釐清真相,毋枉毋縱。針對京華城案,民眾黨日前發出新聞稿,指台北市都發局今年1月表示,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外界推測民眾黨有意藉由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都發局團隊說法,質疑北院裁定。不過,由於蔣萬安正在美國訪問,第一時間媒體無法問到蔣萬安本人的回應。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日表示,京華城容積率是否適法,還需等待法院的判決結果,市府並未直接表示該案合法。
擴大黨公職會議因應柯遭收押 民眾黨周日立院外舉辦晚會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6日召開黨公職擴大會議,宣布將於8日(周日)晚間於立法院群賢樓外濟南路一段路段,舉行「集結!為台灣的司法正義站出來!」晚會,宣示一同對抗綠色黨國,抗議司法濫權,進行「民眾全國開講」。6日出席記者會成員包括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李偉華、黨籍立法委員林國成、吳春城、麥玉珍、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李國璋、中央評議委員詹喬茵、潘孝仁、林韋銘、吳士廉、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及所有民眾黨中央黨部黨職人員。黃國昌表示,台灣民眾黨全黨全力支持柯文哲主席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將持續運作,一切黨務則在秘書長周榆修領導下正常推動。黃宣布,面對來自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的政治攻擊與司法追殺,台灣民眾黨將動員全黨力量,將於本週日晚間18:30,在台北市立法院群賢樓外濟南路一段路段,舉行全國第一場「民眾全國開講」。黃國昌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對台北地院的裁定和理由感到驚訝,相信台灣很多公民無法理解,基於相同的事證,卻有無保請回和羈押禁見兩種截然不同的裁定,台灣民眾黨強烈質疑,這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模式,而柯文哲拍攝短影音是希望宣示大家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並照顧好自己,這是一場馬拉松式長期抗戰。「今天辦柯文哲,明天會換誰?」黃國昌說,柯文哲這段時間所遭受到來自司法程序的不當對待,不僅攸關柯文哲個人清譽清白,更攸關台灣民主法治是否繼續向下沉淪,並捍衛全國人民所應共享的司法正義程序。黃國昌強調,未來將強化柯文哲的法律團隊,支持柯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台北市政府蔣萬安市長回應京華城容積率指出,「查看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台北市議員黃瀞瑩對此表示,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於今年一月已透過新聞稿表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適法性,呼籲蔣萬安市長不該隨民進黨政治追殺而起舞。媒體提問,有多位國民黨公職人士質疑柯文哲涉案,是否影響未來在野黨合作,黃國昌強調,台灣民眾黨就事論事、講是非,會持續履行去年競選期間所提出的政見,未來所有改革法案的合作都會表示歡迎。黃國昌舉例,廢除監察院和刑事訴訟法修法,是在去年總統大選時就提出來的政見,和民主進步黨為了欺騙台灣人民,完全是說一套做一套,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法是強化偵查程序和司法正義。
蔣萬安都發局聲明成柯抗告保命符? 藍委指「僅能證明程序合法」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民眾黨第一時間反擊,在聲明中強調,台北市長蔣萬安任內的市府都發局,曾發出新聞稿,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據此質疑,京華城案審查確屬合議制,法院不應裁示羈押柯文哲。民眾黨的反擊聲明,引發外界好奇蔣市府都發局聲名,是否會成為柯文哲律師,未來抗告法院裁定的「保命符」?北市府在昨日深夜又緊急發出簡短聲明,指京華城案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判定」,反而卻又引發「蔣萬安是否無法掌控都發局」的議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受訪時說,他個人推測,北院第一次羈押庭,承審法官應是相信京華城案容積獎勵「共識決」,但昨日北院羈押庭法官,明顯不認同柯文哲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才會讓外界推測,法官其實不採信京華城案為「都審會共識決」之說。或許,民眾黨也看出這點,才會援引蔣萬安都發局新聞稿內容,但這個動作其實也能解讀,民眾黨已不再堅持「柯文哲完全不知情(京華城案)」,而將辯護主張重點,轉移到「京華城是共識決、非柯一人決定」。葉元之今天接受「誰來早餐」專訪時表示,蔣萬安昨晚已澄清,都發局新聞稿「絕非為京華城增加20%容積獎勵背書」,先前蔣萬安也曾針對監院為京華城案糾正柯市府時,強調「今後市府絕不會再發生」。因此,他認為蔣萬安並未認同給予京華城多20%容積是對的,北市府近期與京華城案相關新聞稿則是聚焦「程序合理合法」,但若真發生賄賂評審委員、高層以不正當方式、要求變更或干涉容獎最終評審,仍屬違法,這與「程序合法」是兩回事。葉元之說,「程序合法」不見得就代表「審查全合法」,「程序合法、實質不合法」其實也就是柯文哲曾痛批財團的「拿刀叉吃人肉」,看起來優雅卻掩蓋不正義。提問的朱凱祥則接話,京華城案緣起,其實是源自今年一月,北市府台智光案吵得沸沸揚揚,柯文哲突然跳出來「蹭藍綠都貪污、前市長郝龍斌喪權辱國、蔣萬安還概括承受」。郝龍斌不堪被柯文哲「嘴」,稍後反擊柯P,強調台智光所有營運合約都柯文哲簽字的,要柯文哲「別惹我,京華城數百億容積利益你都還沒交代」,讓原本沒人討論的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立即「爆炸」,隨著討論度飆高,市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全案越滾越大,不到半年,柯文哲就被羈押,朱凱祥因此感嘆「我真的很好奇,柯文哲與他身邊人當時究竟在想什麼」。
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 民眾黨: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聲明表示,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民眾黨指出,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民眾黨質疑,基於相同事證,前次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但民眾黨反駁,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一人所決行;且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痛批「裁定如何服眾?! 」民眾黨聲明表示,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法官諭令卻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聲明指出,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三十年從醫生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台灣民眾黨將團結一致,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民眾黨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而非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台灣民眾黨更將全黨上下一心,黨公職人員亦將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堅定前行。
郭天信、張政禹涉足德州撲克慘了 味全龍指示立即禁賽下放二軍
前味全龍球員曾傳昇在德州撲克賭場被逮且遭檢方起訴,球團日前提前終止其合約,結果網路又傳出龍隊郭天信、張政禹涉足爭議場所照片,味全龍查證屬實並召開紀律委員會後,除依規定罰款且自即日起禁賽、下放二軍。球團聲明全文如下:一、味全龍球團捍衛棒球產業健康發展之決心,優先於戰績考量,任何球員如有違反規定之不當行為,或涉及不法經司法機關判決定讞者,球團必當依規處置,絕不寬貸。二、網傳球員郭天信、張政禹涉足爭議場所照片,業經球團查證屬實,並於今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決定,就郭員及張員依規定處罰款,且加重處罰於即日起禁賽並下放二軍。至球員曾傳昇日前因涉賭遭檢方起訴,雖未經判決定讞,但曾員遭警方帶回偵訊及遭檢方起訴等節,皆未即時通報球團,種種行徑已構成重大違紀,並影響職棒健康形象,味全龍已先終止與曾員之合約。三、 味全龍球團再次為未能落實球員生活管理、球員涉足爭議場所致歉,後續將嚴厲整頓球員紀律、加強生活管理與法治教育,並追究相關人員管理責任。四、 關於德州撲克競技之適法性,目前司法機關見解歧異,球團尊重司法機關見解,但已嚴禁球員涉足爭議場所,後續也將協同聯盟對此類競技運動之參與研擬相關規範,俾使球員共同遵循。
騎YouBike投保傷害險 議員拚增保額、擴大給付
民眾租借YouBike可加入會員免費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但目前僅身亡、殘廢失能或住院才能申請理賠,北市議員認為應擴大事故給付類型,或提供額外付費保險方案,讓民眾更有保障。台北市交通局回應,去年與保險工會討論遭委婉拒絕,但不會放棄溝通,並已建議金管會研議增加保額及擴大範圍。使用加保的電子票卡租借YouBike,在騎乘時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失能及住院時,可憑醫療單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金額最高理賠100萬元、傷害住院日額最高1000元。議員張志豪指出,騎YouBike意外摔車骨折住院有保險給付,一樣是摔車若只是嚴重扭傷,雖然不方便程度和骨折一樣,但可能不需要住院,因此保險不給付。他要求,交通局應思考擴大YouBike保險事故給付類型,讓民眾使用YouBike更有保障,也會提高使用意願。議員陳宥丞表示,交通局至少要做到讓市民有選擇的機會,例如每次騎乘多花10元可獲得更多保障,或提供月付保險方案,否則民眾騎乘就是在賭命,並非公共運輸該有的保險機制及態度。陳宥丞說,未來YouBike2.0E電輔車數量增加後,事故率勢必會提升,希望交通局態度強硬,要求微笑單車公司有擔當的解決調度和保險問題。議員徐弘庭分析,市場上有其他理賠範圍較大,價格也相應不同的傷害險保單,保險公司有財務考量,應請保險公司評估,若增加公共自行車傷害險給付範圍,市府預算同時要提升多少。交通局運管科長朱宸佐回應,去年曾就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和保險工會討論擴大理賠範圍,但保險工會認為健保可以給付輕傷及其他意外等,擴大保險範圍在保險資源及適法性較有疑慮,因此委婉拒絕,會再和保險工會討論有沒有其他類似產品,或就現有保險增加保障。他說,公共自行車傷害險為全國一致,也已發文給保險業主管機關金管會,盼隨YouBike使用人數增多,也可適時研議增加保額並擴大保險範圍。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雖然保險工會已表達態度,但市府仍認為不妥,會持續和保險工會研議理賠方案,沒有答案不代表會就此放棄。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大巨蛋辦演唱會卡關遭糾正 蔣萬安謝監院認同多元用途
台北市長蔣萬安12日表示,面對監察院針對大巨蛋案糾正市府、內政部,市府會與內政部積極溝通,希望一關一關克服問題。他說,北市府對大巨蛋多元使用的政策方針,也獲得監察院肯定,會持續朝多元用途努力。監察院教育委員會11日通過對台北市政府、內政部糾正案,認為北市府在大巨蛋已知有辦「非體育賽事」需求下,忽視適法性,到了啟用後才嚷嚷拚解套;此外,內政部也未正視需求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因而雙雙遭到糾正。對此,蔣萬安出席「2024台北國際夏季旅展開幕式」前表示,面對大巨蛋各項問題,市府秉持務實面對糾正案,也一直積極與內政部溝通,希望一關關克服各項困難,監察院也肯定大巨蛋多元用途發展,市府會繼續來做。蔣萬安說,大巨蛋在自己上任滿一年就順利完工啟用,也舉辦國際賽事,已是不小成就,接下來包含大家期待的演唱會,市府也積極溝通,目前都朝向好的方向前進。蔣萬安也說,感謝台北市議會協助,促成市府再次發文內政部,進一步確認大巨蛋活動能照《臺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讓北市府更好做事。值得一提的是,台北、上海雙城論壇原定7、8月舉行,2024年輪到北市主辦,目前卻尚未敲定時間。蔣萬安對此未正面回應,只說確定就會立刻向大家說明。
監察院直言「忽視大巨蛋演唱會需求」 糾正北市府、內政部應與時俱進
台北市政府2006年簽訂台北大巨蛋BOT合約,原本就知悉除體育館使用外,另有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方式,但監察院指出,該府漠視其他非體育像是演唱會使用的適法性,導致紛爭不斷,內政部也未能正視大巨蛋有多元化複合使用的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內政部。監察院指出,大巨蛋體育館是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演唱會使用不是遠雄公司現在所提出,早在2006年簽約時即有載明,但是北市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相關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的適法性,導致爭議不斷。監院指出,內政部之建築技術規則內的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演唱會使用形式也欠缺規範,北市府2017年雖多次函請釋示,但內政部均未加以解釋,顯然忽略該建設是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也未能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另,本案除技術規則爭議外,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僅就體育館功能驗證,排除演唱會使用形式之評定。對於大巨蛋是否做演唱會使用,調查監委林盛豐、王美玉指出,首先應以合乎法制許可方式辦理,排除外界質疑的球場面活動與疏散,動線規劃、維護管理強度等疑義,一定要建立「安全指引」,內政部和北市府應就法制面與實體面之爭議切實檢討改進,維護公共安全。台北市政府2006年簽訂台北大巨蛋BOT合約,監察院指出,該府漠視其他非體育像是演唱會使用的適法性,導致紛爭不斷,內政部也未能正視大巨蛋有多元化複合使用的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因此糾正2機關。(圖/報系資料照片)另外,監委認為,大巨蛋營運單位所提「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欠缺審議機制,報府即同意備查,有欠妥當,使用執照但書之「室內避難管理對策(7項)」也無審議制度,涉及強化避難逃生演練與避難管理,台北市府應就闕漏,詳加檢討。該調查意見書提及,大巨蛋增加地下1層避難層認定爭議,應回歸建築設計本質是否真能確保公眾安全,理應強化監督量能,並基於風險管理角度,防範未然,避免踩踏事件發生;針對電腦模擬與都市防災爭議,北市府都計審議委員會模擬軟體確於無法作業狀況下仍予以通過,有待檢討,但內政部應就電腦模擬參採標準,通盤檢討建立標準。意見書指出,有關大巨蛋地下停車場的標示、動線指引等細節考量,均仍有進步空間,北市府仍應切實監督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依據性能第5次變更計畫書內容,就防火避難部分,落實使用管理;大巨蛋缺「無障礙坡道」,行動不便者無法自行到達1樓地面層避難逃生,但目前無相關建管法令規定,避難層與地面層間須以無障礙坡道連接,國土署理應檢討相關法規,而北市府應切實演練消防災害搶救計畫。
新冠又開始流行了!疫情預計7月達高峰 疾管署:上周門急診破9萬人次
新冠疫情再起,預計7月中旬到達高峰,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親自坐鎮疾管署召開記者會,強調「防疫體系還在」,多項防疫策略都在積極進行。疾管署長莊人祥說,上周健保門急診診斷新冠陽性約9萬人次,到了高峰期可能超過每周10萬人次,但由於已無適法性,不會恢復強制戴口罩的措施。近期有醫師反映新冠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缺貨,莊人祥說明,目前莫納皮拉韋仍有8000多人份,雖然今年3月衛福部傳染病諮詢委員會已決議原則上不再採購,但因應使用需求和疫情上升,已完成2萬人份採購作業,另有2萬人份的開口合約。不過莊人祥提到,莫納皮拉韋在臨床上和WHO都列為「有條件下使用」,全球僅日本給予藥證,在台灣仍屬於緊急使用授權(EUA),今年底就會屆效,待EUA失效或庫存用完後,將逐漸過渡到其他用藥,例如美國和我國食藥署正在審查倍拉維(Paxlovid)用於重度腎功能不全及透析患者。莊人祥提到,莫納皮拉韋預防重症效果只有3成多,倍拉維則有7成多。但臨床上有些醫師或患者擔心倍拉維的交互作用,因此希望開立莫納皮拉韋,莊人祥表示,相信醫師臨床上都有裁量,疾管署也和醫師公會溝通,未來在病例中加入開立莫納皮拉韋的理由,未來會做評估,讓大家更謹慎開立這個藥物。疾管署27日舉行「COVID-19抗病毒藥物處置議題」臨時記者會,衛福部長邱泰源(見圖)出席。(圖/中國時報記者劉宗龍攝)莊人祥也分享自己高齡9旬母親的經驗,當時使用心律調整器、抗凝血劑、心臟病和降血脂藥物,剛好都是倍拉維的使用禁忌,當時他也認為只能用莫納皮拉韋,但經過和醫師討論,由於倍拉維的療效較好,醫師認為只要慢性病藥物暫停幾天就好,最後開立了倍拉維,讓媽媽順利康復。另外,有部分縣市傳出倍拉維也缺貨,莊人祥強調,國內至少還有3個月用量,今年9月以前還會再來一批。目前倍拉維已取得藥證,屬於處方用藥,民眾如有自費需求,亦可請醫師開立處方箋,向該公司通路購買。近期疫情上升,預估在7月中旬達到高峰。莊人祥指出,這是Omicron第六波疫情,已經超過今年初的第五波的高峰,目前還在上升,但預估不會超過去年的第四波。國內上周併發症住院個案約800多例,預估在高峰時會達到每周1000多例,至於整體感染個案,上周健保門急診診斷新冠陽性約9萬人次,到了高峰期可能超過10萬人次,提醒高風險病人及早就醫並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至於口罩令是否可能重啟?莊人祥說,目前疾管署建議進醫院戴口罩,先前強制戴口罩是因為第五類傳染病,但現在已經沒有了,因此不會恢復到過去的強制措施,但各醫院可以自行規定是否要求民眾入內須戴口罩。
京華城案驚見柯市府金流有異 游淑慧籲北市府告發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14日下午表示,7月將完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專案報告」,除了會送報告到監察院決定接下來是否糾正、彈劾外,也發現涉及金流的機敏資訊,議會調查小組已具體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據了解,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所有訪談已結束,14日第8度開會,聚焦重點是調查報告撰寫方向,也討論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的行政責任,目前暫定再開2至3次會議,有望7月定稿。游淑慧說明,針對京華城案,市府給予高比例容積獎勵,監察院已經針對此行政處分結果糾正市府,議會專案小組則著重調查起因,首先該案為何會送到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究竟是誰給的指點,進一步針對適法性、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都有種種疑點,遑論在疑雲重重之下,市府為何仍給予破天荒的超高都更獎勵,7月調查報告都會載明。游淑慧直言,訪談期間多次邀請柯文哲、彭振聲說明,二位都不願正面回應,調查小組將不會再等待,14日會議便針對現有資料,開始討論調查報告撰寫方向。她說,京華城公司針對逾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當時有人建議京華城提案改提都更容獎,再進一步送都委會,其實雙方都有相關文字紀錄,時任柯市府官員現在卻沒人認帳,後續只好將資料交由廉政署調查。游淑慧批評,彭振聲是全案專案領導人,當時還兼任北市府都委會主席,此案由時任市長指示交辦、副市長擔任專案領導人,對於公務機關和審議委員來說,這就是市府的態度,最後卻被推稱委員會共識決,就是柯文哲在卸責,何況柯文哲當時若覺得都委會決議有問題,市長權力可以不公告。游淑慧預告,下次會議訂於6月24日,預計再開會2至3次,7月就會定稿。她也重申,議會調查小組沒有完全的法律專業與公權力,最後彙整資訊,仍將回歸廉政署與司法單位。
京華城案將調查小組 擬邀柯文哲到場說明
台北市議會日前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釐清當時情況並還原真相,調查小組5月31日舉行第6次會議,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說,都委會府外委員訪談已完畢,下周將訪談府內代表,並提供6月的4次開會時間供前市長柯文哲選擇,邀柯到場說明。游淑慧表示,調查小組昨決議,將邀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發生時的市長柯文哲訪談,若柯的行程繁多,難以配合,會建議柯文哲提供可出席時間,再與議會調查小組成員時間媒合。至於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至今未出席任何一場會議,游淑慧透露,彭原本透過中間人聯繫,願意擇日接受訪談,但後來又表達不願意。至於針對當時擔任北市都委會的府外委員,小組訪談已經結束,下周將訪談當年參與的府內代表。游淑慧指出,昨訪談2名都委會府外委員都直言,當年覺得此案適法性有很大疑慮,不應協助個案創設容積的立場,並皆在都委會有發言表達意見,但印象中後續發言並未被處理。她說,專案小組上周曾與台北市前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討論都委會所負責權限,包含研議、審議,小組成員詢問是否能協助私人土地投資案研議又審議,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她強調,經都委會提供近10年的研議案共39件,屬公部門提案或市府交辦的研議案共38件,僅京華城屬私人投資案,且依內政部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私人或團體投資應屬審議,但當時市府卻幫業者研議並協助如何通過都委會討論。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高雄警爆「翻拍拘票」違法逮人!進口蘇丹紅主嫌當庭釋放 李彥廷控警濫權喊告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日前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昨天(12日)發回更裁,不過李彥廷在交保後卻立即神隱消失,雄檢一度開出拘票強制到案,交由警方將他逮回偵訊。對此,高雄地院昨天晚間開庭,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違法逮捕」,將李彥廷當庭釋放。涉嫌逃亡疑慮,李彥廷出面澄清,昨天上午他與衛生局一連通話好幾次,當中漏接了2通電話後,便立馬回撥給衛生局,沒想到他才剛將車輛停在路邊紅線,就被員警上前盤查,員警一查發現他就是被拘提的李彥廷,立刻出示手機上的「拘票照片」,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訊。李彥廷指出,他被帶回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後,員警先是拿出「拘票影本」讓他看,隨後調查局才持拘票正本趕抵警局,他喊冤強調自己沒有要潛逃,電話也從沒關機拒接,只是漏接電話,手機內都有與衛生局的通聯記錄,後續不排除對濫權逮捕的員警提告究責。對此,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三民二分局員警逮捕李彥廷時並未出示拘票,且從高雄市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中,也未見李男有拒接電話的情事,故認為該件拘捕程序不合法,裁定當庭釋放。至於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一案,將於今(13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針對違法逮捕一事,三民二分局長許健基回應,警方一切均依照檢調指揮偵辦,至於拘提過程適法性,將由檢察官統一說明。另外,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指出,針對李彥廷是否有關機失聯一事尚不清楚。
民眾黨團拒簽結果 食安專報黨團協商破局
針對台糖安心豚豬肉年前被驗出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西布特羅案,立法院國民黨團多次呼籲行政院作完整的專案報告;立法院長韓國瑜19日上午10時30分也對此召開食安專報黨團協商,邀集各黨團代表共同協商討論專案報告。國民黨團原希望20日行政院長陳建仁赴立院進行食安專報,民眾黨團則要求周三以加開院會方式處理,民進黨團則拒絕,雙方會議中數度僵持。韓國瑜院長於會議中綜合各方看法表示,將於20日改邀請行政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食安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依照政黨席次比例,開放國民黨7人、民進黨7人、民眾黨1人登記質詢。至於行政院長施政總報告並備質詢將延至23日周五。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持不同意見,認為食安專案報告可行,但無論周二或周三進行報告,都希望以加開院會方式處理,現在協商結論民眾黨無法簽認。韓國瑜則在會中強調,若民眾黨團不簽,會連專案報告適法性都出問題,而由於政黨協商未有結論,後來韓國瑜先是宣布休息十分鐘,但後來也說會議到此為止、散會。針對協商破局,國民黨團總召傅崑萁表示,立院各會期開議日進行專案報告已是慣例,經統計過去3年就高達10次,今天朝野協商內容食安問題攸關民生,民眾黨還以「要求加開院會」提案刷存在感,若不合民眾黨意思就退席,以後很難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強調,往年開議都會先討論是否進行專案報告,而非依定要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身為執政黨,絕對不會迴避監督,之前自己也在臉書上寫過,就由院長訂下來在開議日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團絕對沒有問題!」黃國昌則表示,協商結論根本10點30分協商前就寫好,藍綠只是過場,民眾黨團不能接受,自己建議明天先進行施政總質詢,週三加開食安專報,這樣才不會耽誤議事進度。而針對黃國昌稱協商結論早寫好,韓國瑜反擊稱,協商之前本來就會沙盤推演預擬好很多版本,這是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做法,呼籲黃國昌不用過度聯想。
飛灰垃圾掩埋場爭議 基市府環保局長上火線說明
基隆市政府近期遭商界聞人陳兩傳指控,未依法優先讓長期在基隆承包灰掩埋及底渣再利用業務的永盛公司優先續約,反而由位於高雄的全台廢棄物處理龍頭可寧衛旗下子公司吉衛得標,遭批評引發關注,基隆市環保局長馬仲豪為此親上火線說明。基隆市環保局長馬仲豪今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澄清,針對外界質疑一一闢謠:記者問(以下簡稱問):外界指控,永盛公司原本能以新台幣12,000元承包處理,反而因為永盛公司沒獲得續約,所以基隆人得要花大筆納稅錢處理飛灰?馬仲豪答(以下簡稱答):其實永盛公司在2021年1月21日正式公文提出他們公司願意比照前一年度各縣市公開招標處理飛灰及底渣再利用均價再打9折處理,像2021年全台決標均價19,000元,永盛公司稱願意給基隆市政府17,100元的所謂優惠價格,另要求基隆市政府必須完成徵收第二期開發範圍公同共有私有土地。此外,回饋金部分,永盛公司處理基隆市政府交付委託可進場廢棄物並進行掩埋,計價以每公噸新台幣200元計算繳交給我們市府,也就是永盛公司只願意繳交基隆市環保局所屬垃圾車所收的家戶垃圾飛灰掩埋的回饋金,等於比照公民營乙級處理許可廠商的條件進行議約,已經大大違反促參精神及不利基隆市民之條件。更重要的是,市府給永盛公司的處理費是市民的納稅錢,永盛公司自收的廢棄物埋在基隆,還要提高處理費到市價9折,根本嚴重違反促參精神又損害民眾利益甚巨,基隆市政府無法接受。依據永盛公司所提的財務報告來看,經統計,營運14年來獲利高達近12億,最誇張是這幾年因為廢棄物處理費用高漲,讓永盛公司近最後這三年每年獲利高達約3億多元,對方只想盡可能追求利潤極大化。基隆市天外天復育公園現況,為地方居民休憩場所。(圖/基隆市政府提供)問:什麼是優先定約?能夠優先定約的廠商條件為何?永盛公司無法續約的原因是什麼?未來永盛公司還能提出要申請乙級處理許可嗎?答:我必須強調永盛公司營運的BOO最終處置場是以《促參法》簽訂投資契約為「特別投資契約」,而且依財政部前年4月26日函釋,此案從2004年起就未依約成立績效評估委員會,也無辦理績效評定,根本無法適用促參法優先訂約。所以本案無法適用促參法優先定約,及促參法中只有優先定約或是續約的概念,並無依原投資契約展延,若與永盛公司用原投資契約展延時,即不符促參法規定。其實市府內部多次召集財政、主計、政風、法制等單位討論,當時政風處已清楚表明,如果沒有召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而直接與永盛公司進行續約,就可能會構成公務員因適法性疑慮而恐陷入圖利等違法風險,政風處都這樣說了,我們市府及環保局只能遵守。考量依法行政,無法續約,與永盛公司開價高低無關。此外,目前該場的興辦事業計畫已於去年9月18日廢止,如果永盛公司辦理申請乙級處理許可,必須先經興辦事業審查通過,完成非都市土地之使用地的變更編定,接著再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備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符合法規才能核發。馬仲豪提出永盛公司自行收受廢棄物進場量統計,強調永盛公司承攬該市飛灰案已有大量獲利。(圖/基隆市政府提供)問:據說飛灰水洗是更先進永續的做法,基隆市設置飛灰水洗,預估能減少多少經費呢?答:檢視去年與今年基隆市政府委託處理飛灰穩定化物的開口合約,每噸處理費用為新台幣25,000元。而目前基隆市政府已在積極辦理飛灰再利用規劃,去年11月22日已獲環境部核列補助「基隆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設置飛灰水洗再利用處理設施計畫」750萬元,目前已積極辦理招標作業,將進行飛灰水洗設置再利用規劃。此外,基隆市環保局評估規劃建置飛灰水洗廠,初估飛灰可減量43%,設置完成後,每年飛灰處理費預估約需5,316萬5,000元,與現在掩埋處理費用,每年大約可減少1億7千多萬元。問:永盛公司抗議說,自己申請乙級許可,怎麼老不通過?永盛公司所提「試運轉計畫」最後環境部訴願委員會決定書為何?基隆市政府環保局因應作為?答:其實永盛公司在申請乙級證照中間經過多次退補件,他們都無法將資料準備完妥,最後超過法規規定期限而駁回。而且永盛公司原自有的土地是山坡地保育區,他們是依據促參法合作,設置最終處置場,當時才特許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現在既已無法續約,本來就應該變更回山坡地保育區。而且依現行法規,土地如果是山坡地保育區,即不符乙級許可之申請。至於,依環境部訴願結果,市府否准永盛公司試運轉申請案是理由待更正,我們會另為處分,改以因契約結束,所以原核定土地使用特許失效,當然不符合「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申請要件,所以我們否准申請。基隆市天外天復育公園現況,為網美假日打卡熱點。(圖/基隆市政府提供)問:那過去15年,永盛公司營運履約狀況如何?答:其實永盛公司在營運操作最終處置場時,好幾次暫停收受基隆市廢棄物,也有多次違反環保法規案件,比方2013年間,永盛公司就違反契約規定拒繳交200元回饋金,最終法院連三審判決,永盛公司也都敗訴。另外,2016年永盛公司違反契約,暫停收受飛灰;2021年暫停收受底渣,造成天外天掩埋場緊急堆置近1.5萬噸底渣;2023年又藉口場內堆置過多底渣,臨時暫停收受底渣,老是違反契約精神。市府這邊也發現,永盛公司107年起大量對外收受廢棄物進場處理。我們統計發現,基隆市政府所交付的廢棄物約佔20%,其他80%的廢棄物量都是永盛公司自收廢棄物。如果以2023年政府採購網公開發包決標價格每噸25,000元計算,永盛公司每年可自收61,200噸,每年至少大賺15億元以上。問:為什麼去年7月16日契約屆滿後,最終處置場只能作為「復育公園」?答:其實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當掩埋場終止使用時,本來就應依許可文件之封場復育計畫辦理。所以最終處置場契約屆滿後,本來就應進行封場復育計畫。此外,依據契約申請須知載明,要參與這個促參案件的申請人,必須於投資計畫書撰寫投資計畫總說明、場區配置、最大處理能力、土地再利用構想及財務計畫等等,並納入契約中,永盛公司自己在土地再利用構想章節,寫了終止營運後須辦理土地封閉掩埋及復育綠化,所以並不是永盛公司所指控,市府要求封閉掩埋場改建為復育公園,而是環境部法令規定。絕不是因為違規事項,而逼永盛公司封場。基隆七堵廢棄物最終處理業者的辦公室,去年約滿到期後,現況已減少人力留守。(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京華城改建自創獎勵項目容積增千坪 監院糾正北市府
位在台北市松山區的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案遭指控,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2度放寬容積率,疑似圖利財團400億元。監察院24日指出,本案除有法令依據不足並逾越上位法規,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超額的容積獎勵,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要求改進。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調查發現,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建時,原應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但北市府卻在法規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準容積率上限560%外加、又增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換算獎勵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如算入完工後建築執照的免計容積部分,樓地板面積合計恐高達約10,265坪,換算現值可達新台幣400億元。監察委員強調,當初台北市都委會相關會議審議該案容積獎勵時,即有多位出席委員、專家學者乃至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人員,提出本案容積獎勵適法性及缺乏法令依據之質疑;監察院諮詢專家學者也同樣表示,本案容積獎勵缺乏法令依據、未符法律保留之重要性保留原則、逾越(牴觸)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可見本案容積獎勵確有違失。監察委員表示,台北市政府人員到監察院接受詢問時表示,本案是先經台北市都委會審議程序審議通過,並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但監委認為,台北市政府往後必需要檢討,一定要有一個通案的原則,以利往後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