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證
」 孕婦孕婦機上突分娩…「長榮寶寶」可享終生免費機票? 長榮航空回應了
長榮航空昨(15日)一架從東京羽田機場飛往台北松山機場的航班,驚傳一名孕婦在機上緊急分娩,所幸在4名醫師旅客與空服員的齊力協助下母子均安,據悉該名孕婦懷孕僅約20周,因此並未獲得醫師開立適航證明。過去曾有類似案例發生,部分國際航空會提供機上出生嬰兒「終生免費搭機」的特殊優惠,對此,長榮航空回應了。根據長榮航空規定,單胞胎懷孕36周以上(距離預產期4周以內)或多胞胎懷孕32周以上的孕婦,以及生產後7天內的產婦禁止搭機;另外,單胞胎懷孕28周至35周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4周)或多胞胎懷孕28周至31周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8周)的乘客,需由主治醫師在搭機前十日內開立適航證明,才能搭乘飛機。據了解,該名孕婦登機資料註記懷孕20周,因此無須出示適航證明,不過如今卻傳出其實她已懷孕37周,依照長榮航空搭機規定,該名孕婦無法搭乘。對此,長榮航空回應,旅客懷孕周數等個資為個人隱私,不便透露。至於該名「長榮寶寶」能否享有終生免費機票?長榮航空公開表示,並無慣例讓機上出生的嬰兒獲得終生免費搭機的特殊福利。事實上,華航數十年前也曾有女嬰在機上誕生,當時華航還公開承諾,讓她終身免費搭乘,只是事隔多年免費搭機證明早已丟失,該名「華航寶寶」至今從未使用過這項福利,為確保旅客安全,事後華航也聲明不再提供類似優惠。
孕婦搭長榮返台班機「機上分娩」! 施景中:適航證明是寫心安的
15日長榮航空編號BR189航班,從日本東京羽田機場飛回台北松山機場,有名孕婦在機上分娩,經機上4名醫師旅客與全體空服員的協助下,孕婦順利於機上產下1名男嬰,母嬰均安。根據長榮航空公司孕婦搭機規定,懷孕28周以上之乘客,須由主治醫師於搭機前10天填具適航證明。對此,臺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表示,開立適航證明對醫師來說,其實很不願意,也可以說是「寫心安的」,其原因是僅能確認開證明當下的情況,但無法預料上了飛機會出現什麼突發狀況。長榮航空表示,今日BR189班機於飛行途中,1名孕婦出現臨盆反應,經4名醫師旅客及全體空服員的協助下,該名孕婦順利在機上產下男嬰,而當時航空公司緊急通報松機,取得優先降落權,並安排救護車在旁待命,班機在下午1時許抵達松山機場。對此,施景中表示,在飛機上生產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尤其28周以下風險很高「我覺得很拚」,大部分聽到的都是接近35、36周出生,且有些甚至可能會有呼吸窘迫,加上機上沒有緊急設備或沒有專業醫護,多少都會受影響。不過,施景中也說,飛機上的氣壓改變應該不是誘發早產的原因,有些孕婦是沒有生產前兆,突然就早產,甚至沒有前兆就破水,除非有明確的感染現象,否則早產不一定找得到原因。施景中指出,孕婦搭機前,部分航空公司會要求開立適航證明,不過國內航空並沒有非常嚴格,底線大多落在35、36周間,可能就會因為安全理由而無法上機,原因是有些人可能會及早生產。而在開證明時,一般在門診可能會進行某些功能檢測,包括胎盤功能、確認有無頻繁宮縮等。對此,施景中坦言,很多醫師其實都不太願意開立適航證明,因為僅能證明孕婦目前的狀態在搭機時,不需要特別的醫療協助,例如不用拆座椅或不需要氧氣、不用有人跟隨等配合措施,上了飛機後,是否會出現其他早產等問題,是無法預測的,也不能保證,這就是不少婦產科醫師在開這樣的證明前,有些許猶豫的原因,「婦產科醫師也擔心挖坑給自己跳,被要求畫押,我們也不甘願」。施景中表示,在機上產子,若孩子「真的會衝出來」基本上都很快,只要注意適當保暖,不要讓孩子掉到地上受到外力的創傷,且只要航程不遠的話,落地再處理都還來得及,不至於對孩子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孕婦搭長榮返台班機「機上分娩」! 民航局證實:母嬰均安
母嬰均安!15日長榮航空一架由日本東京羽田機場飛回台北松山機場的航班,有名孕婦在機上分娩,飛機落地前,松機已請救護車在旁協助,也協助該架班機優先進場,班機已在下午1時許抵達松山機場。對此,民航局證實母嬰均安,已送往醫院。由於孕婦接近預產期時,多會被航空公司拒絕運載,因此在機上分娩的情況相當少見。根據長榮航空公司孕婦搭機規定,不接受單胞胎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或多胞胎懷孕32週以上之乘客及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搭機。單胞胎懷孕,懷孕28週至35週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或多胞胎懷孕,懷孕28週至31週又6天(距離預產期12至8週)之乘客,需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10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 (MEDIF),同時於起飛48小時前完成預訂,經本公司醫師同意後,方可搭機。
鯤鵬輪「失去動力」海上漂流!拖船漏夜拉回台中港檢修
據了解,前身北斗星輪被指控在東海經營「海上加油站」,2018年在台中港遭扣船調查,2019年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船東等6,並限制出境,也被以多項缺失不適航為由扣押在台中港;因一、二審都認定公海賣油不違法判船東等人無罪,最高法院也駁回檢方上訴,6人全無罪確定。北斗星輪被船長尼奧控訴積欠薪水勞資糾紛及船籍國問題,滯留台中港逾2年8個月,油輪也以40萬元美金賣給高雄一家船公司(Navigation Holding Company),並進船塢整修改善多項缺失,新公司改掛獅子山籍更名為「鯤鵬輪」來改變運勢,終於在2021年出港投入營運。鯤鵬輪於台中港外海主機失去動力發生漂流,昨天晚上由大漢711拖船拖回台中港檢修。(圖/報系資料照)鯤鵬輪於台中港外海主機失去動力發生漂流,昨天晚上由大漢711拖船拖回台中港檢修。(圖/報系資料照)總噸位4421噸級的鯤鵬號油輪滿載柴油,二日中午於台中港外海主機失去動力發生漂流,因東北季風強烈,該輪一直往彰化離岸風場飄去,船東緊急聯絡大漢海事工程公司前往救援;三日上午派出大瀚711拖船冒著強烈東北季風前往救援,海上風浪高達2至3米。711拖船抵達現場時,該輪已漂流至距離彰化風場海底電纜不遠處。拖救人員深怕鯤鵬輪下錨會勾到海底電纜,損壞彰化風場海底電纜救援過程十分困難。經兩艘船員共同努力,711拖船終於將拖纜帶上鯤鵬輪,在三日晚間7時30分順利將鯤鵬輪拖回台中港西六碼頭檢修。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除要求船長提出海事報告外,要求船東修復,經船級協會檢查合格及發給適航證明後才准予出港。
超狂!買直升機零件組裝飛上天 法官這樣判、廖董笑不出來了
南投縣名間鄉台商「廖董」自國外進口R22直升機機身及相關零組件,找陳姓技師組裝、維修,並販售1架R22直升機給台中市的陳姓商人,廖、陳都開過直升機,南投地院依觸犯《民用航空法》的「非法飛航罪」,將「廖董」、陳姓商人、陳姓技師,各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11個月和10個月;緩刑3年,各要向公庫支付150萬元、100萬元和30萬元,直升機和所有零組件均沒收。據了解,擁有直升機的廖姓台商,當地人士稱為「廖董」,長年在大陸經營相框生意,街坊鄰居都知道他擁有直升機。民航局獲報南投、台中一帶有不明直升機飛來飛去,調查後發現南投縣名間鄉曾起飛一架直升機,南投地檢署會同警方追查,2020年10月23日在名間鄉「廖董」住處的倉庫內,發現Robison R22 Beta Ⅱ型2人座直升機,以及尚未組裝完成的法國SA341G型5人座直升機,還有外觀破損之R22型直升機座艙、外殼、零件等物。南投地院判決指出,廖姓男子明知進口的零組件未經檢定合格,還擅自找陳姓技師組裝,且又販售直升機給陳姓商人,廖姓和陳姓商人和陳姓技師未依法領有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擁有的直升機也未領有適航證書,非法駕駛直升機從事飛航行為,影響飛航安全。法官審酌廖男和陳姓技師坦承全部犯行、陳姓商人承認部分犯行,且3人已有悔意,各判處不同刑期,且各宣告緩刑3年,希望他們知所警惕並改過自新。
世上首輛「飛天汽車」已取得適航證 獲美國聯邦航空局批准上路
一種由特力飛車(Terrafugia)公司於2006年開發的可在路面行駛的飛天汽車「Terrafugia Transition」,為世界上第一輛時速100英里(約160公里)、飛行高度達10000英尺(約3048公尺)的飛行汽車,已獲得美國聯邦航空局的全線批准起飛上路。根據《每日星報》報導,它已被官方航空機構授予FAA特殊輕型運動飛機適航證,這意味著,它至少符合飛行的標準。所以儘管它現在還沒有上路(或者上天),但這確實意味著這一天在未來可能很快就會到來。該款飛天汽車展開機翼可達27英尺(約8公尺)且可折疊起來,使它的體積小到可以把整個東西放在一個單車車庫裡面,該飛行汽車的完整航空和公路模型,計畫在2022年發佈。這款飛行汽車由一台100馬力的燃油噴射發動機驅動,飛行速度可達每小時100英里(約160公里),飛行高度可達10000英尺(約3048公尺)。它的續航里程約為400英里(約643公里),安全功能包括機身降落傘和碳纖維安全籠。此款飛行汽車的理念為,「你將駕駛飛機,然後再將其降落在一小段公路或小型機場,再簡單地將其開往你想去的地方」。但它的價格並不便宜,2018年NBC新聞報導稱,雙座Transition的售價將達到40萬美元(約新台幣1120萬元),且不光是有錢就能購買,欲購買者既要有運動飛行員證書,也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而目前該款車輛仍需進行適航申報。生產該款飛天汽車的特力飛車(Terrafugia)公司總經理凱文˙柯本(Kevin Colburn)表示,「我們的團隊始終保持專注,改進了品質體系,完成了設計、製造飛行器的關鍵環節,完成了80天的飛行測試,交付了150份技術文件,並成功通過了美國聯邦航空局的審核。這是一項重大成就,為我們執行交付世界上第一輛實用飛行汽車的任務積蓄了動力。」
泰國抗疫行動升級 代表處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今(31日)表示,泰國代表處發布公告,因泰國全境發布緊急命令,代表處從3月31日起,將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簽證申請中心也暫停受理直至新公告實施為止。代表處指出,針對5項特殊狀況仍會核發簽證,包括泰國總理指示依照所需狀況或例外的個案或經由泰國外交部常務次長核准者,及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執勤人員且因任務或值勤所需,照班表排程進入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日期和排程者。此外,還有外交人員、領事事務人員、國際機構或外國派駐泰國執行公務的相關人員,及泰國外交部依照需求核准人員及其眷屬,人員必須持有泰國外交部核准函始得入境泰國,及持有工作許可證的非泰籍人士或取得泰國政府部門核准在泰國境内工作者,而這些人員也必須出示在行前72小時由醫師開立的適航證明,以表適合航空飛行(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並遵循泰國防疫制度所有規範。另外,泰國移民官依照移民法也有權拒絕非泰國籍人士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拒絕接受檢疫者進入泰國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