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
」 投票 中選會 受刑人 柯文哲 2022大選首爾地下道兇案!中國偷渡客怒捅清潔婦15刀 引爆民憤「滾回中國去!」
2024年8月2日,韓國首爾南大門附近一處地下道發生兇殺案,一名60多歲的清潔婦清晨被發現倒在血泊中,雖然尚有意識,但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治。事後,首爾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逮捕了行兇的70多歲韓裔中國籍非法偷渡客李某。本案在今(23)日一審開庭,李某的辯護律師主張他是衝動傷人意外致死,而非蓄意殺害該名清潔婦。該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但已經在韓國網路上引起群情激憤,憤怒的網友們主張應該把這名殺人的非法移民「送回中國去」。根據《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在8月2日清晨,有首爾市民經過南大門附近地下道時,發現1名60多歲的清潔工趙女士倒在血泊中,嚇得趕緊通報警察。警方到場後施以心肺復甦術搶救,趙女一度恢復意識,但緊急送醫後仍在早上6點20分宣告不治。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認為一名70多歲的老翁李某,在當日早上8點50分左右在龍山區銅子洞附近的一個用木板搭建的歇息處將他逮捕。首爾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李某是一名中國籍的朝鮮族非法偷渡客,由於沒有工作,經常在案發的地下道徘徊。由於死者趙女士負責清掃該地下道,當地不少商家都指出曾經看過她與李某發生衝突。李某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為趙女士拒絕了他向其討要飲用水的要求,「她故意無視我」,因此失控怒捅她15刀。但他堅稱自己「不是有意要殺人」。根據《江原日報》報導,本案今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李某的律師在法庭上主張,「承認起訴書上記載的內容,但考慮到當事人的犯罪動機是衝動和意外,可能有造成傷害的意圖。」同時,他一再要求,「請在量刑時考慮到該案有可能是『故意傷害罪』而不是『謀殺罪』,是無計劃的意外犯罪。」雖然中央地方法院決定本案將於11月13日再次開庭審理,以審查更多證據。不過該事件已經在韓國網路上引起輿論嘩然。不少韓國網友因為李某的身分,主張即刻將他驅逐出境,「既然是韓裔中國人,就把他交還給中國吧,他們會照顧好他的」、「朝鮮族中國人不是我們的同胞,這些人是韓戰時期在中國軍隊前線攻擊我們的人」、「中國非法移民在首爾殺害了韓國清潔工?這個國家快瘋了,為什麼不趕緊驅逐這些中國朝鮮族人呢?」、「趕走韓裔華人!這些都是中國人試圖竊取我們的文化。他們把東北工程視為理所當然,竊取我們的國家醫保,他們是社會之惡!」還有不少人主張這起事件的起因,是韓國政治人物所犯下的錯誤,「賦予朝鮮族華人選舉權的文在寅怎麼樣了?你家附近沒有朝鮮族嗎?」、「讓民主黨補償你(指趙女)吧,是盧武鉉引進了韓裔中國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向接受朝鮮族的盧武鉉提出賠償要求呢?」
假帳風波遭停權3年!2026無緣再戰北市 黃珊珊首發聲:尊重決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爭議延燒,民眾黨今(20日)召開中評會,經過4小時的討論,決議將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停權3年處分,意味她可能無緣2026年地方首長選舉。對此,黃珊珊稍早回應,自己尊重並接受中評會所做決議,接下來會全面清查並誠實面對所有質疑,完成主席交辦的善後任務。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今日晚間受訪時表示,黃珊珊身為時任民眾黨正副總統競選總幹事,選舉帳目發生混淆不清狀況,確實有疏失,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全體委員決議處以停權3年處分。李偉華指出,李文宗身為財務長,有直接督導責任,卻因嚴重疏失造成民眾黨形象嚴重受損,處以除名處分;另端木正同樣予以除名。根據民眾黨規定,黨員若遭停權處分,將停止其所有黨員權利,包括對黨事務及政策的建議權、黨內各級黨籍的選舉與被選舉權等。換言之,黃珊珊被停權至2027年,雖然現在仍保有黨籍,不影響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資格,但2026年沒有提名權、被提名權等,確定無法以民眾黨候選人身分再戰台北市長。對此,黃珊珊稍早在臉書回應,她今日下午到中評會針對本次競選總部帳務事件進行說明,「我尊重並接受中評會所做決議,接下來,我們要全面清查並誠實面對所有質疑。我會繼續和競總同仁共同努力釐清相關帳務,全力完成主席交辦的『清查帳務、重建信任』的善後任務。」針對假帳疑雲,民眾黨昨(19日)舉行首場查帳進度記者會,由黃珊珊、時任競總副總幹事陳智菡主持。首先是誤報部份,黃珊珊表示,爭議較大的96萬多元便當費,實際是一筆960元、另筆110元,當時會計師誤登為96萬110元,造成總金額短差;第二筆誤登則是雜支支出5600元,被會計師誤登為5萬6000元。「漏報」部分,黃珊珊說明,包含馬克杯製作2萬9,600元、客製襪訂做3萬2,761元、kahoot軟體授權1萬8,810元,以及計程車費、高鐵車票、停車費、餐費、住宿費等,金額從20元到6000元不等,上述支出單據都很完整,會儘快向監察院補申報。
知名企業家「無遺囑」突病逝 14歲兒繼承百億遺產...女兒臨危接班
大陸知名上市化工企業龍佰集團負責人許剛於上個月因病驟逝,享壽61歲,而他34歲的女兒許冉臨危接班,繼承父親市值達101.35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51億)的股權,14歲兒子繼承了價值25.7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14.72億)的股份,儘管許剛已經逐步將權力交接給下一代,但他的突然離世仍然外界震驚。根據陸媒《新浪網》的報導,大陸知名上市化工企業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於5月21日晚間發布訃告,表示集團創始人、名譽董事長許剛因病醫治無效,於2024年5月20日下午5時不幸離世,其持有龍佰集團26.25%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負責人。由於許剛未留下遺囑或其他相關協議,因此繼承事宜由他的親屬負責處理,許剛的14歲兒子繼承了價值25.7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14.72億)的股份,而他的女兒許冉則繼承了價值101.35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51億)的股權。許剛的妻子兼為法定監護人,除了無法行使部分權利外,其餘權利由她來代理,包括選舉權、提名權、提案權和表決權等。龍佰集團擁有多個子公司,其中包括市值達45.9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04億)的東方鋯業,整體市值約達44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975億)。事實上,在去年4月,龍佰集團已正式完成了管理人更替,龍柏集團於2023年3月3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許剛出生於1963年,由於年齡原因及考慮到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和文化體系,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同時許剛提名和奔流、許冉、吳彭森、申慶飛、陳建立、王旭東為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其中許冉為許剛女兒。許剛的女兒許冉則出生於1990年,為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許冉在完成學業後從澳洲回國,並加入了龍佰集團。她從業務經理的職位開始熟悉公司的運營,並在近年擔任總裁助理。去年3月,隨著龍佰集團董事會的改選,許冉開始參與董事會的活動,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市場也對於這位90後接班人許冉未來的表現極為關注,期待她能夠繼續引領龍佰集團持續成長。
中福股東會「沒主席」驚爆流會!董事長竟成「股東團結會發言人」 創辦家族痛心公司治理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今天(15日)本應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七席董事,創辦人家族、大股東黃立中姊弟也都現身出席,但公司新經營團隊包括董事長陳建等人未出席,主席台空蕩蕩,司儀報告出席率為46.22%且稱「主席宣布」二次延後開會後仍未達法定數額,正式流會;全程不到一小時,而投保中心代表對此並未提出異議,引發現場股東們不滿。為今年第一樁上市公司股東會流會之案。據了解,中福本屆董事會成員任期為2021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屆滿,須全面改選。CTWANT記者去電發信給中福國際公司、發言人及公司委託律師,詢問今天主持股東會主席的人名?至截稿前未接到正式回應。今天上午8時30分開始,中福國際股東會股務開始辦理出席股東報到,創辦人家族、前董事長黃立中與大姊等股東們,陸續進場,股東會主席台卻未見董事長陳建等經營團隊成員入座,只見數台大型攝影機對著小股東們不間斷地錄音錄影;直至9時,公司委託律師還在場外大聲說再等一名股東報到後9時5分召開。中福創辦家族、前董事長黃立中15日出席股東會,接受CTWAMT採訪。(圖/周志龍攝)豈料,主席台上雖放著董事長陳建、總經理陸榮木、獨立董事吳進成等人名牌,仍無人員就坐,始終空蕩蕩,司儀對著空無一人的主席台,向股東宣布出席股數為64,610,739股,出席率為46.22%,尚未達中福已發行股數之二分之一(即69,890,039股),無法開會。現場出席股東抱怨「坐著乾等」很無奈,抗議「故意流會」「違反公司治理」希望「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代表能了解情況,但並未見投保中心人員當場發言。等到司儀再說經二次延會,出席率仍未過半,並說「奉主席宣布散會」,直接引爆股東們不滿的情緒,氣憤地說「主席在哪裡?」「哪一位是主席?」追問著辦理股務的宏遠證券人員,工作人員也不知所措隨手一指空蕩蕩的主席台,讓股東看了目瞪口呆。CTWANT記者採訪到中福創辦家族、前董事長黃立中,他首先對於股東會空蕩蕩的主席台現況,表示「無言以對」「既訝異,又氣憤地難以言喻心中之怒,很痛心」明明看到公司委託的律師在會場外,「公司有過半股權為何不出席?怕被股東監督詢問嗎?」「置股東權益於哪裡?」黃立中說,三年前他的董事被解任迄今,與現有的經營團隊陳建董事長等人都是在法院相見,對於現有公司治理、投資行為與使用資金等情況感到擔憂,很怕公司被掏空;「時間如金錢」,公司遲遲未重新補選三席董事,也未見法院的速審速判而協助公司治理運作,如今公司可以「上訴中」拖延補選,這應是公司治理史上的天大笑話。中福國際15日召開股東會流會,出席股東一片譁然。(圖/周志龍攝)CTWANT記者也詢問黃立中對於中福所持有的土地資產,是否應該交由股東會來決議的看法?黃立中說,「我是持開放的態度。」中福原定6月15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七席董事,創辦人黃家與現有的公司經營團隊雙方兩陣營皆足額提名,黃立中也列為董事候選名單中。依統計,前董事長黃立中本人握有11.74%中福股份,其擔任負責人的中福整合行銷與福興投資分別持有9.87%、10.32%之中福股份,總計在中福占比近三分之一股權、約31.93%;而現有公司經營團隊則對外聲稱握有過半數股份。中福現有經營團隊則於5月2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止黃立中對可控的福興投資所持有中福9.87%股份於股東會當天表決權暨選舉權,該案於5月30日開庭,6月12日法院宣布駁回中福聲請,意指黃家勝訴,可順利行使股東行動主義,將以可控逾三成股權,競逐七席董事席次。此外,根據「中福過半股東團結會」新聞稿(發言人陳建)指稱,過半股東認為法院裁定駁回結果損害投票公平及公司與全體股東利益,因此拒絕出席6月15日股東常會致流會;就本屆中福董事任期至今年8月,必要時得由過半股東依公司法173-1 召集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有股東看了陳建署名為「中福過半股東團結會」發言人的新聞稿之後,質疑地說「陳建身為中福公司董事長,本應尊重及維護公司、全體股東權益,卻又代表過半股東團結會發言,顯已混淆自身立場,他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質疑。」黃立中的聲明稿圖檔以下為中福國際大股東黃立中的四點聲明稿全文:一、中福公司(1435)原訂於113年6月15日上午9 時召開股東常會,且董事長陳建等經營團隊於113年6月13日發布新聞稿宣稱「已獲得超過五成股東支持」,然該團隊竟於股東常會開會當日全體惡意拒不出席,刻意以"技術性抵制"導致出席率已達到46.22%之股東常會流會,嚴重危害股東權益,呼籲主管機關及投保中心介入調查侵權情事,以維護股東權益。 二、中福公司陳建董事長持股近9%(含配偶黃佳文),本應擔任股東會主席,竟"蓄意"不出席本次股東會,使出席股數無法達開會門檻,其餘經該團隊所提名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如陸榮木、黃致鋐、蔡沛珊、高榮志、吳進成、王文運等人亦拒不出席,不僅未負經營團隊應盡之義務,漠視公司治理,並全然地剝奪其 餘股東參與股東會,以及進入董事會以監督公司營運之權益。三、陳建等團隊事後更於股東會並無主席主持會議之情形下,於上午10時11 分發佈不實重訊誆稱「經主席宣布二次延後開會、流會」,矇騙股東及主管機關,無視在場的投保中心代表,罔顧中福公司暨全體股東權益,實令人遺憾,懇請主管機關一併追 究相關主管人員、股務機構及重訊不實之法律責任。四、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已於113年6月11日裁定駁回中福公司對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聲請,中福公司亦於6月14日近17時發布重訊,然中福公司股東陳建等團隊竟嚴重藐視司法裁定,發佈與事實全然不符之新聞稿,試圖誤導社會大眾,更一再以不法手段侵害股東權益,陳建暨其團隊亦於5月28日遭法務部調查局約談,敬請全國公開發行市場經營 者及投資人一同密切注意,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中福董事改選混戰前智財法院說重話了 大股東可行使表決權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經營權大戰正式開打!原本中福公司向創辦家族、大股東黃立中可控的福興投資提出聲請,禁止其在6月15日股東會行使逾10%股份的表決權暨選舉權之案,今天(12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宣布駁回,意指黃家勝訴,可順利行使股東行動主義,將以可控逾三成股權,競逐七席董事席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供)對此,CTWANT記者採訪到黃立中,他說,「尊重、感謝司法裁定結果,股東會開會當天,他必定會出席,盡力維護中福公司跟股東權益。」依公開資訊統計,中福創辦人家族黃立中本人握有11.74%中福股份,其擔任負責人的中福整合行銷(簡稱中整)與福興投資分別持有9.87%、10.32%之中福股份,總計在中福占比近三分之一股權、約31.93%;而現有公司經營團隊則對外聲稱握有過半數股份。2021年8月,中福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七席董事(四席一般董事、三席獨立董事),原本黃立中一方取得三席一般董事、兩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市場派取得各一席董事及獨立董事,黃立中仍掌握經營權。但在隔年(2022年)8月,市場派以獨董高榮志召集股東臨時會,包含翁弘林為首的力大資本,聯合徐佇美、陸榮木、陳建等,解任黃立中等三席董事,同日並辦董事補選,黃立中則取得一席;但因主管機關及投保中心均認為補選程序有瑕疵,最終法院判決補選新董事選舉無效。自此,中福創辦家族、前董事長黃立中則失去公司經營權;中福公司則延宕至今長達近二年未再補選,造成三席董事懸缺,成為上市櫃公司中一大奇特詭異情景,目前中福董事長為陳建。今年中福將在6月15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七席董事,雙方兩陣營皆足額提名,黃立中也列為董事候選名單中。中福現有經營團隊則於5月2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止黃立中對可控的福興投資所持有中福9.87%股份於股東會當天表決權暨選舉權,該案於5月30日開庭,6月12日宣布駁回中福聲請。審理法官認為,若准許中福公司的聲請,等同於讓福興投資在股東會喪失可行使的表決權與選舉權,損及股東積極參與公司之權益,且有礙提升公司治理效益而受有難以回復之損害。再者,就中福公司主張一旦福興投資可在股東會中行使選舉權,黃立中一方將多增加約2席董事,將造成後續中福公司對該案訴訟進行等阻礙,法官在裁定書中提到,中福公司並未就此提出相關證據,無法採信等,裁定本件聲請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中福董事選戰開打法律戰 大股東黃家握逾1/3股權將成關鍵
逾50多年歷史的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將於6月15日召開股東會,將全面改選董事,據媒體報導,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與會計幹部28日突然遭受調查局約談,今天(30日)下午則就一訴訟案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開庭,種種煙硝味顯示股東大戰已提前開打。中福曾在一年內兩度被迫暫停交易,2023年擺脫下市危機,股價從2023年9月中的31.75元,一路漲到今年一月初的56.5元,昨天收盤為48元,成交量6張。CTWANT調查,30日開庭之案為中福公司向大股東黃立中及旗下的中福整合行銷(簡稱中整)與福興投資共兩家公司提出聲請,要求法院禁止其出席6月15日的中福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暨選舉權。依公開資訊統計,中福創辦人家族黃立中本人握有11.74%中福股份,其擔任負責人的中整公司與福興投資分別持有9.87%、10.32%之中福股份,總計在中福占比近三分之一股權。由於中福因坐擁位於中壢工業區,估值達50億的兩萬坪土地,帳上並擁有數億現金且零負債,而被市場看作為一支熱門的「土地資產股」,再觀察中福公司一年多來從財報爭議到大打法律戰,外界熱議焦點恐是對焦在這50億土地資產的處份權,法官的判決將成左右中福股東權益的關鍵。根據公司法,若現任經營團隊意欲處分土地等重大資產,或是讓公司終止上市,必須先掌握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權。也就是說,當前只要黃立中不同意,這兩件事就不會發生。中福公司2023年7月提出禁止中福整合行銷就福興投資握有之2,536萬1,397股股票為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之假處分,已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接著即是30日開庭的聲請禁止案。三年前,由於中福股價長期低迷,以翁弘林為首的力大資本,聯合徐佇美、陸榮木、陳建、高榮志等市場派,以股東行動主義為號召,取得過半股權,成功踢下原董事長黃立中,成為中福新經營團隊。中福股東自救會表示,原本期盼新團隊進駐之後能帶來新的營收契機,刺激股價與市值成長,沒想到迎來的卻是一年內將近300天無法交易的下市惡夢,月營收更從上千萬驟降到幾十萬。最後在小股東成立自救會大力奔走,以及主管機關強力監管下,才恢復交易。據了解,中福下市危機原因為具有會計背景的總經理陸榮木聲稱,中福持有49%股份的福興公司所繳交之財報有會計師保留意見,無法認列其價值,導致母公司中福無法編列財報,進而遭主管機關勒令停止交易,前後將近一年。中福經營團隊在暫停交易期間連換三家會計事務所,都用同樣的理由,指控福興公司未繳交其所認可的財報才導致公司面臨下市危機,不過,很弔詭的地方是,最後中福恢復交易時,福興繳交的財報與先前無異。中福股東強烈質疑,一旦中福下市,那麼公司是否即可自行處分50億土地資產?等於是犧牲上萬股東權益,不符合股東行動主義的意義。而中福的公司治理也有違法之虞。根據公司法第201條,上市公司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如今,七席董事中有三席董事懸缺超過一年半,至今仍未補選,讓許多小股東也難召開股東臨時會依法選舉,主要是新經營團隊掌握過半股權,在公司經營權上佔有優勢,至今仍拒絕補選,明顯漠視法令。經營團隊之所以如此有恃無恐,正是因為掌握過半股權,看準少數股東無法召開臨時會,現任董事成員又都由原本團隊所掌握。即便公司屢爆爭議,營收急遽衰退,公司治理違反法規,團隊無心經營,也不用擔心會失掉經營權。據了解,針對六月十五日即將召開的股東會,陳建、翁弘林等人多次對外宣稱他們掌握過半股數,不會有問題;然而,若無法藉由訴訟抑制黃立中及其他股東可運用的股權影響力,讓中福下市進而私自處分土地資產的想法將無法成真。因此,新經營團隊過去一年來花費數百萬元打法律戰,今年年初提出禁止中福整合行銷就福興投資握有之2,536萬1,397股股票為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之假處分,已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下一步就是30日下午召開的聲請禁止案。綜觀中福現任經營團隊的手法,從運用財報爭議到現在大打法律戰,目的都是瞄準50億土地資產的處份權,法官的判決將成左右中福股東權益的關鍵。
一家都被告1/家族12親友成同案被告 他當選里長無效還被判刑
農曆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慶團聚日子,但金門有戶人家卻開心不起來,家族聚在一塊大家竟都是同案被告,原來他們涉犯選罷法,被查出將戶籍遷到親戚家中支持里長張男,被法院判定為「幽靈人口」,株連親友12人。而以一票之差險勝選上里長的張男,不但遭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判刑1年9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讓張男懊悔自責不已。被指為幽靈人口的A小姐表示,自己是張男的姻親,講起一家子都被告,她唉聲嘆氣「張男沒臉見人,今年過年他都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拜年。」原來前年底張男競選里長,未料搞得烏煙瘴氣,「親戚們都被罰2萬元,張男雖因選舉耗盡積蓄,還是跟我們說會分期付款幫忙付罰鍰」。A小姐指出,親戚們是為加價出售配售的金門高粱才將戶籍遷在同一戶,未料竟成了選舉投票「幽靈人口」,觸法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親友為何會集中戶口,A小姐娓娓道來,前年初因為金門家戶配酒機制,有人有意加價收購,幾個兄弟姊妹便將戶口集中在一個戶籍內,方便統一配送;後來同年7月老里長去世,9月張男才登記參選里長,而11月底選舉,張男以一票之差險勝,後續開箱驗票還鬧上新聞,確認勝選後還沒享受喜悅,未料官司又來。A小姐說「以為只是家戶配酒但後來官司超誇張」,判決書上指張男早在大前年就有意參選,也因此兄弟姊妹們全變成「幽靈人口」,親戚們加上朋友總計12人將戶口寄放在2個戶籍內,但沒有在該戶籍生活,檢方認為是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共同意圖使張男當選,已涉犯《妨害投票》提起公訴,一票人慘淪同案被告,經協商後判2萬元罰鍰;而里長張男也因為《妨害投票》被訴,刑事部分判刑1年9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民事裁定「當選無效」。律師王志超指出,幽靈人口案戶籍遷移事證明確,是選舉查賄重點,提醒民眾挺親戚友人同時也要避免觸法。(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146條第1項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由於幽靈人口涉及人民選舉權、遷徙自由、居住自由等權利,憲法法庭一度為此召開辯論,他指出自己之前曾擔任檢察官,前年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議員,檢方大力查賄,重點即放在清查「幽靈人口」。王志超提醒,通常幽靈人口都是找自己親友,一被查到全脫不了干係,因此礙於人情壓力跟留案底,還是得兩相權衡。
一家都被告2/「幽靈人口」涉妨害投票 金門29歲新科女議員、2里長落馬
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金門張姓家族親友12人遷戶籍支持親戚選里長,不但成了「幽靈人口」涉犯《妨害投票》挨告,新科里長直接當選無效,被判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因「幽靈人口」中箭落馬的還有另一位金門的里長當選人吳男以及第二選區新科議員楊育菡,這也讓楊女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之議員。前年12月29日,金門檢方發布新聞,指出偵辦幽靈人口案件,金沙鎮2名里長當選人張男和吳男,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審理後,張男被判1年9月有期徒刑;吳男則被判刑6月。其中,里長當選人張男與子女被查出,從當年1月起至4月底將實際上未居住在選區的12名親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選區內,藉以取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妨害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被判當選無效的里長吳男被查出,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等6人遷戶籍到金門,增加投票權人數助自己贏得選舉。(示意圖/攝影黃鵬傑)另外,里長吳男當選無效之判決書中指出,吳男和其妻明知里長選舉是小區域選舉,故意以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他們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高雄的6人遷戶籍,吳男辯稱他們是為享有金門縣家戶配酒之福利、享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或方便由其家人協助代為收取信件等,但一一被法官打臉。此外,去年6月底金門地院判決新科縣議員楊育菡當選無效,這也是國內首件議員涉幽靈人口案的當選無效案例。據了解,楊女以1920票當選第二選區議員,但被查出選前楊父將多名親友戶籍遷到楊家金門祖厝,雖然僅1名張姓水電工真正前往投票,但法官認定已構成《妨害投票》事由,2023年6月判決楊女當選無效。金門縣第二選區議員楊育菡首次競選告捷,卻被檢方查出楊父找幽靈人口投票,遭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幽靈人口」爭議頗多,是否違憲一事,去年7月召開憲法法庭,此案緣起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會員5年前遷戶口,支持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3人被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與裁判憲法審查。雖然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合憲,但對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人為幽靈人口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更審。該法庭上各種聲音不斷,包括為了支持親戚,把戶籍遷回多年不住的老家有罪,反觀候選人卻能任意遷移戶籍選舉、政治人物可以號召遊子返鄉投票等,不過,大法官沒有給出解答。
反侯人士磨刀霍霍加開場次 罷免連署累計破萬份
新北市長侯友宜於2022九合一選舉中,成功以6成2得票率成功連任。在開啓第二任市長任期中,侯友宜受國民黨徵召,投入2024總統選舉。部分新北市民認爲,侯在市長任期内將總統選舉事務擺在第一綫,而非新北市政,故在選舉結束后立即發起罷免侯友宜之連署活動。「只會做歹事!猴猴掰!罷免侯友宜!」社團在臉書中擁有3千成員,社群中不時會分享及提供有關罷免侯友宜的連署活動。該團體近期更是接連舉辦數場罷免侯友宜快閃連署活動。主辦單位指出,自1月20日啓,在新北市板橋區發動首場快閃罷免連署活動、1月27日在台北市大同區的第2場及台北捷運三民高中站附近的第3場活動後,累計已有1萬多份連署書。有網友在活動社團網頁貼文指出,公民參與選舉權及罷免權是相輔相成的,「恩恩案」、「餵毒案」、「槍擊案」、「塭仔玔案」、「新莊土地案」、「凱旋苑租案」每一案都是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公民意識形態要站出來,否則只是淪為制度中的一顆棋子,沒有權力、政黨、利益的市民寫連署書都是為了下一代。為盡速達到連署要求,罷免連署團體4日於新北市中和區前國防管理學院運動場加開場次,呼籲新北市民站出來,「寫下我們自己的歷史」。
柯文哲聲援「非常律師」陳俊翰 批嘲笑身障者須檢討
近日來台觀察與報導台灣大選的中國大陸調查記者王志安在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的不當言論引起爭議,王志安疑似暗諷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的身障律師陳俊翰,甚至模仿陳俊翰動作遭到各界嚴厲批評。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4日晚間在臉書上撰文聲援陳俊翰,呼籲大家應尊重身心障礙者,並批評政治評論若出現嘲笑身心障礙者候選人的行為是極不妥當,當然需要檢討。柯文哲說,在邁向民主的路上,應該盡力確保每個人都能平等參與,促進社會共融。他認為,前央視記者王志安來台灣進行2024大選報導,各界前來台灣觀察選情是好事,但當政治評論出現嘲笑身心障礙者候選人時,則是極不妥當的行為。柯文哲強調,身心障礙者和所有公民一樣,有參政權和選舉權,同樣需要有理解他們生活狀況的人為其代言和發聲,脫口秀固然有票房考量,但是面對弱勢的一方應該展現更多的同理與溫暖。柯文哲表示,民進黨提名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律師,是一位勇敢突破身體限制的「非常律師」,相信這也是民進黨提名他的理由。他認為,若只是簡化為「推上去煽情」的秀,把他人身體的缺憾變成節目訕笑的橋段,當然需要檢討。柯文哲也說,無論政治立場如何,對候選人的評價可以有不同的偏好,但對每個「人」的尊重是不能忽略的,「這一點,我自己也時時提醒自己,希望營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也與大家共勉。」
台大醫喊拒看噁心《夜夜秀》!她嘆:抵制無用 ICU醫怒:這2類人才是笑話
大陸媒體人王志安日前上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期間提到台灣選舉就是一場秀,甚至諷把殘疾人推上去煽情,引發各界撻伐。台大婦產科仁醫施景中、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以及ICU醫師陳志金皆發聲,呼籲別再看《賀瓏夜夜秀》。台大婦產科仁醫施景中表示,大家不要再看賀瓏夜夜秀了,真的是個噁心的節目,「雖然我從來沒看過,昨天是第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說,「必須說,我們這一輩的所謂『抵制』某夜夜秀節目是沒有用的,希望父母師長花一點時間,跟孩子討論同理心與尊重,以及討論台灣的多元價值。」林靜儀認為,年輕朋友們也請發揮同儕影響力,你們的態度才有機會讓那群看節目還笑得出來的觀眾,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不要讓人格低劣的人代言你們整個世代。ICU醫師陳志金指出,「邀請沒有民主素養、沒有選舉權利的外國人來嘲笑台灣的選舉,這個製作本身才是個笑話吧?不看別人的專業,只專注在別人身體上的不便,還加以訕笑的來賓和主持人,本身才是個笑話吧?」陳志金說,「花錢入場,本來要放輕鬆的觀眾,看到這樣訕笑別人身體不便的談話,還會笑得出來嗎?現場的這種笑聲,不會讓你感到坐立難安嗎?你難道沒有選擇,必須看這樣的節目嗎?花大錢、當個怨大頭,去助長這種風氣的人,不會被人當成笑話嗎?即使外面現在很冷,別忘了,我們還可以選擇當一個更有溫度的人。」針對影片爭議,《賀瓏夜夜秀》製作人霍金道歉,本集提及台灣選舉的特殊文化時,因製作上的疏忽,造成部分內容對陳俊翰律師不敬,在此向陳俊翰律師致歉,非常對不起。霍金強調,節目製作組會在日後謹慎處理節目中的內容,並在各露出平台上修剪此段影片,避免上述事件再次發生,謝謝各位,也為上述內容帶來的不快再次致歉。
今投票!這「三寶」不能忘 中選會:LINE、臉書等社群軟體拉票都觸法
投票注意事項2024總統、立委選舉13日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13日凌晨零點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中選會提醒民眾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中選會指出,本次選舉,選舉人數超過1954萬人,其中首次參與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的首投族,亦即2000年1月12日至2004年1月13日期間出生的現住人口數約有102萬人,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有4120人。中選會表示,為了方便民眾投票,達到有效分流,並提升選務效率,本次選舉增設投開票所,在各縣市共設置1萬7795個投開票所,較2022年增加146所,動員選務工作人員超過24萬人。中選會提出6點提醒。第一,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三,圈選選舉票時,請使用選舉委員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在圈選欄內圈選,切勿使用印章圈選,否則會變成無效票。第四,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第五,不可以撕毀選舉票,違者,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第六,請勿攜出選舉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另外,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蕭美琴11日在凱達格蘭大道造勢,超時9分鐘,違反晚上10時前結束競選活動的規定,恐遭開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回應,任何在選舉活動期間的違規會由地方選委會調查,再送到中選會依法審議,不對個案評論。
投票懶人包!投開票所在哪?會有幾張票? 重要資訊一次看
明天就是2024總統大選了!這次除了選出總統外,也會把立法委員選出來。本文將統整選舉注意事項與須知,幫助您投票前一手掌握所有重要事項。2024選舉選什麼?2024年1月13日將舉行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時此次選舉也是第8次總統副總統公民直選。當天何時投票?本次選舉投票日為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投票時間自早上8時開始至下午4時。當天一共會有幾張票?今年選民一共會領到3張選票,分別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票(粉紅色)政黨選舉票區域立法委員(淺黃色)/山地原住民(淺綠色)/平地原住民(淺藍色)立法委員選舉票統整3張選票詳細說明為:非原住民身分:一張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一張區域立委候選人、一張政黨票。原住民身分:一張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一張山地/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一張政黨票。另外要特別注意,選票與設籍和居住時日有關,選民最終拿到選票張數,以投票通知單為準!要怎麼查我的選區、投開票所在哪裡?中選會預估本屆選舉人數約1950萬人,在全國設置1萬7794個投開票所,有2種方法能協助民眾尋找。可在中選會網站透過戶籍地址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利用線上地圖搜尋功能尋找。透過內政部查詢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一樣能找到自己的投開票所地點。可透過中選會網站利用戶籍地址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圖/翻攝自中選會網站)可透過內政部查詢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2024總統大選候選人?(按登記號次排序)1號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2號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3號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我的選區立委候選人有誰?選舉公報哪裡看?本次選舉各選區區域立委候選人(包含山地/平地原住民),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選舉公報紙本已於1月3日陸續寄出,電子版亦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當天要帶什麼?1.國民身分證2.印章3.投票通知單提醒您,身分證請務必攜帶!印章若沒帶可以手印或簽名替代,投票通知單能加速確認流程,建議民眾隨身攜帶,以快速完成投票。2024選舉誰可以投票?投票資格?民眾只要符合2條件即可參與本屆大選。1.年滿20歲,須於2004年1月13日前(含當日)出生。2.在2024年1月13日前,在台灣設籍並居住滿6個月(即2023年7月13日前已設籍),才能投總統票;設籍並居住滿4個月可投全國不分區立委票,在該選區住滿4個月,可投區域立委選票。如您是海外僑胞,登記投票方式為:1.國內設有戶籍:同樣滿足前2項條件:(年滿20歲,投票日前已在台灣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可投總統票;滿4個月可投立委票)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投票日攜帶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即可。2.國內已無戶籍:只要年滿20歲,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並曾在台灣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可向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返國後仍可以投票。但僅能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無法投立委票!特別要注意受理時間部分,為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止,若採郵寄方式申請,應於2023年12月4日(含當日)前,將申請表件寄達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以戶政事務所收件日期為準)。如海外國民有意願申請登記,可先上中選會、僑委會官網,下載申請書。選舉的投票流程是什麼?民眾手上的投票通知單會有戶籍地附近的投票所地點與編號,請於當天早上8時至下午4時,攜帶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至投票所投票即可。提醒進投票所前,手機需關機或放在外面的籃子,進入投票所時,工作人員會核對身分證與投票通知單,即可前往領取選票。領選票時,1.請將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給工作人員2.蓋章與簽名(忘了帶印章可簽名或蓋指印!)3.領選票之後就可至圈票處,使用選委會的蓋章工具圈選、投入對應票匭了。中選會列出投票步驟,供選民使用。(圖/中選會網站)有效票?無效票?幽靈票?差別是什麼有效票:選票上圈選於某一組、某一候選人或政黨號次上空白格內者,應屬有效票。無效票:簽名、蓋私章或按指印者,都屬無效票。同時圈選二組或二個以上候選人者,應屬無效票。幽靈票:幽靈票來自幽靈人口,意指為了選舉,選舉人將戶籍遷入原本並無居住的選區,通常出現於選票差距幅度接近之處,意圖利用些微票數差距影響選舉結果。投票當天做什麼事會違反選罷法?不論是候選人或選民,投票當天禁止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包含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程式拉票、轉貼民調,這些都有可能違反選罷法,最高可罰鍰500萬。候選人要注意:候選人與政黨在選舉前10日,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投票當日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選民要注意「6不口訣」: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不可出示選票不可穿和候選人有關的衣服和帽子進投票所投票時可帶小孩嗎?身心障礙人士能否請人陪同?2020年4月17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的規定,增列選舉人及其照顧的6歲以下兒童可進入投票所;身心障礙者部分也經修正,如果身心障礙者不能自行圈選選票,可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人員依照本人意思協助或代為圈投。2020總統大選得票狀況?2020年總統大選由民進黨統候選人蔡英文與副手賴清德拿下817萬票,得票率57.13%;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與副手張善政拿下552萬票、得票率38.61%;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與副手余湘的組合拿下60萬票、得票率4.26%。其中,蔡英文與副手賴清德刷新歷年總統直選的總統最高得票數紀錄。
提出國家治理六大政見 柯文哲:「並立制」改為「聯立制」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今(19)日召開國家治理政策記者會,提出六大政見,包括達成內閣制、先從「憲政慣例」做起,立委選舉由「並立制」改為「聯立制」,支持「18歲公民權、20歲被選舉權」,以及設置常設性的「司法改革委員會」。柯文哲表示,競選總統的主要訴求是共融社會、國家治理。柯文哲指出,台灣政府在制度上現有六大問題,包含一、有權無責總統制,政黨零和惡性競爭;二、國會選制圖利藍綠兩黨,壓迫中道力量;三、文官體制淪為藍綠酬庸標的,體制僵化失能;四、財政制度破洞百出;五、司法失能,犯罪氾濫;六、政府數位治理落後。他認為,現有的「威權總統制」,導致有權無責、贏者全拿,使得政治鬥爭激烈,不管是市長或總統選舉,都陷於「全有或全無」情況;現有國會選制也不利小黨發展,台灣在2000年後沒有國家長期計畫,只剩短期選票考量;雖然稅率很高,但收到的稅少,意味漏稅嚴重,同時,司法改革成效不彰;另外,台灣雖是ICT大國,但國家運作效率不好。柯文哲表示,雖然修憲很困難,但只要執政者有意願、理想,就應從「憲政慣例」做起,如立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並比照美國,任命部會首長前,由立院各委員聽證,「寧可事先協調、取代事後衝突」,同時,總統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接受立院各黨團質詢。針對國會選制,柯文哲主張,立委選舉由「並立制」改為「聯立制」;並迎向世界潮流,推動選舉年齡下修,達到「18歲公民權、20歲被選舉權」;不分區立委政黨票分配門檻,從現有5%降至3%,以利小黨發展;並納入審議式民主、循證式原則的「公民會議」和「參與式預算」,以證據與資料為基礎,策劃與落實政策。針對司法改革,柯文哲主張設置常設性司法改革委員會以及國家司法科學委員會,並積極推動吹哨者保護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等等。至於財政紀律部分,主張重建「補助款與統籌款」機制;地方財政自主,均衡發展;翻新稅制,改善課稅不公;落實財政紀律,修《特別預算法》,不再胡亂撒幣。另外,政府數位治理上,柯文哲主張完善數位基礎建設、推電子身分證,提升「個資保護委員會」為二級獨立機關,以保護個資;設立「國家數位轉型會議」,完善數位相關法制,加重處罰洩漏個資公私部門;產業轉型輔導,鼓勵培育數位人才。
受刑人爭「在監投票」失敗 憲法法庭駁回釋憲案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要參與2024年的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行政訴訟,被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終局裁定沒有侵害他憲法上的權利,15日裁定不受理,暫時處分的聲請駁回,在監投票確定不實施。另9名受刑人提出類似的行政爭訟中的裁定暫時狀態處分,將受大法官見解的影響。本案不受理裁定,15位大法官中僅尤伯祥1人不同意,主張應受理本案。黃昭元大法官提出協同意見書,他說,本裁定公告日到投票日已不到1個月,在如此短的期間內,縱令准許本件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難以實際執行,且徒然引發政治爭議。黃昭元指出,如果駁回林的暫時處分聲請,卻受理裁判憲法審查聲請,也難免受猜疑,況且日後行政法院的本案訴訟的裁判確定後,如對林男不利,林仍有再次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的機會,到時在無選舉時間壓力的情形下,憲法法庭反而有更充裕的時間審理並為判決。尤伯祥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受刑人選舉的選舉權尋求司法救濟的努力,已遭確定終局裁定挫敗,可見除非憲法法庭受理林的聲請,並在判決中指出林請求國家排除其選舉權所受系統性侵害,否則其選舉權勢必在選舉乃至日後其他選舉一再被剝奪,他主張應受理林的聲請案。林男因案入獄服刑,2019年底把戶籍遷入桃園市龜山區的台北監獄,設籍到明年1月13日投票日將逾4年。他主張未在北監設投票所,讓他難以行使投票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在訴訟確定前,應先在北監設投票所或以其他適當方法,讓他投票,但經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暫准林男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造成的重大損害,遠大於不准他的聲請,廢棄原裁定,駁回聲請定讞。林因此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局裁定,就憲法選舉權的保障意旨,立法者據以形成選舉制度的憲法關聯的見解,及所為公、私益衡量的決定,難說有侵害林男受憲法保障的選舉權與平等權而違憲,昨日裁定不受理他的聲請,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駁回。
在籍受刑人爭投票選總統 憲法法庭不准且駁回假處分
台北監獄在籍受刑人林祐良不滿總統及立委大選時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改聲請憲法審查及假處分,憲法法庭2023年12月15日裁定不受理,且一併駁回假處分聲請。憲法法庭指出,綜合判斷結果,本案無法形成林男勝訴可能性較高之心證;且衡酌公開、公平、公正及自由選舉等公益,以及與林男可能受到之損害,如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對權力分立、影響選舉過程及結果等公益可能造成之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其聲請、而其事後獲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此外,憲法法庭支持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斷,認為不准假處分沒有牴觸憲法,林男請求監所為其設置投票,供其投票之權利,保障他的憲法選舉權,但他客觀上未提出具體論證,因此他的主張顯無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一般認為也將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不過,除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林男主張,准予假處分,憲法法庭、最高行政法院、中選會皆不支持。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大法官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 火速受理在監投票假處分案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法扶律師代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預定12月8日召開說明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告爭取選舉權。據了解,其中3人是死囚,其餘多為犯下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刑犯,不少基層檢察官聞訊後十分憤怒,並引用「破窗理論」,認為大法官此舉疑似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未來如憲法法庭裁准投票,可能成為廢死的破口。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其中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許多司法官得知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都十分不解,懷疑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現在傳出憲法法庭受理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則更讓司法官們感到好奇,不少檢察官判斷此與民進黨支持廢死,以及憲法法庭內,充斥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多位主張廢死大法官有關。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爭取在籍受刑人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助攻死囚和重刑犯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台北高等行法院日前裁准林姓受刑人在監所投票假處分,引發各界關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11月16日公布9大理由駁回本案。合議庭認為,憲法規定選舉應公平、公正、公開,並採秘密投票。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無法保障受刑人以自由意志行使選舉權,如單獨讓林姓受刑人投票,違反秘密投票原則;如讓同所有監獄受刑人和選務人員一起投票,萬一未來本案敗訴,選舉結果將影響公益,因此駁回林男假處分的聲請。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
死囚爭投票2/砍準新郎律師9刀毀全家 他爭「性需求權」還想投票
台南殺警兇嫌林信吾一審判死,被害家屬和基層員警感受正義伸張,不過全國監所仍有38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至今未能執行,其中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3名死囚還提告、主張投票權,死刑犯獄中權利及執行問題再度浮上檯面。許多受刑人接受廢死團體和律師的協助,提起再審、聲請釋憲,希望有機會翻案、起死回生,有些受刑人則希望法務部盡快執行死刑,兩種截然不同的想法在死囚心中拉扯,等待的煎熬如同無盡黑夜,不知道何時才是盡頭。向行政法院提告主張投票權的蕭仁俊,他是38名死囚中最特別的一個,關在監所28年有不少特殊事蹟,經常成為媒體焦點。他曾寫信給矯正署,爭取受刑人「性需求權」,並認為監獄連較為清涼的刊物、圖片都在禁止之列,真的太嚴格。另外,他還爭取「留髮權」,因為他想捐髮給罹癌兒童,這點倒是獲得批准,讓他成為第一個長髮死囚。他曾與北捷殺人魔鄭捷同一牢房,可能因他在監表現良好,所方才放心讓他「輔導」鄭捷。不過在蕭仁俊奇招百出、博得媒體焦點的背後,被他和同夥廖家麟殘忍殺害的周德勝律師老父母,則是每日活在正義遲來的悲痛裡。一位退休法官在臉書指出,當年在律師名額不多的年代,75學年度自臺大法學組畢業的周德勝律師,一直是老來得子的周爸爸和周媽媽的驕傲,不料就在周德勝準備與學妹成婚的前夕,竟遭蕭仁俊、廖家麟持刀猛砍頸部和胸部9刀殘殺,從此周家天倫夢碎、天人永隔。內湖4歲女童小燈泡當街遭殘殺,引發「反廢死」浪潮,民眾上街抗議婦幼安全問題。(圖/報系資料照)由於本案纏訟14年、高等法院更審了10次,案子拖太久、許多高院資深法官都見過周德勝律師的老父親到場旁聽這一幕。有退休法官表示,他一看到死刑相關新聞,腦海中就回憶每次開庭,年老得子、白髮蒼蒼的周父必到庭悲憤地觀審,退休法官很想知道:「如今十多年過去,周家父母是否還健康?」許多到場旁聽民眾,眼見已高齡80多歲周老先生坐在台下,心中十分不忍,曾問周老先生為何不在家等判決結果就好,老先生說他來法院,希望法官能主持正義、替兒子討公道。因為「不判死刑,被告會出來再殺死人!」只是本案纏訟多年,最高法院終於在2010年9月判處蕭仁俊、廖家麟死刑確定,可是判了又怎樣,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周老先生還是等不到心中的正義。最高法院宣判後13年的今天,蕭仁俊、廖家麟兩人還是關在監所,現在還要跟中央選委會打官司、爭取選舉權。至於關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的死囚鄭武松則是另一種類型,他一心求死,多次寫信給法務部,要求趕快執行,他說:「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還形容自己「每天像被人拿刀凌遲,生不如死」、「對我呼求不理睬的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不過鄭近來同意廢死團體和律師替他打官司爭取總統特赦,還聲請釋憲想免死,或許他一心求死的立場已悄悄出現變化。死囚鄭武松曾寫信給法務部一心求死,但近年來改爭取特赦和釋憲想求生。(圖/報系資料照)
死囚爭投票1/受刑人爭選舉權有詭 3死刑犯摻一腳找廢死破口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行政法院一度裁准受刑人投票引發各界關注,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爭取選舉權,本刊掌握消息,其中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分別是: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許多與受刑人選舉權業務有關的部會官員得知後都十分不解,死囚為何還要爭取選舉權?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先去爭取受刑人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法扶律師團到最高行政法院出庭,希望在籍受刑人也有選舉權。(圖/趙世勳攝)另有司法官判斷,廢死團體和律師界支持者長期推動受刑人投票權,並將死囚包裹在一般受刑人裡面,一旦最高行政法院判准受刑人投票,選務機關在目前法律不完備情形下,基於對司法權的尊重,有責任克服技術上問題讓死囚投票,這樣就能一點一滴替廢死鋪路,因為「頭過身就過」,死囚連投票權都有了,即使三審判死定讞,民進黨政府和法務部仍有理由不執行死刑,廢死大法官充斥的憲法法庭更可趁機宣告死刑違憲!目前打官司、爭取選舉權的3死囚為: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其中蕭仁俊、廖家麟曾因觸犯盜匪及擄人勒贖罪假釋,1995年2月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12件診所搶案。廖家麟因姊姊與律師周德勝有購屋糾紛,對周心生不滿,1996年1月9日廖和蕭仁俊等人,前往周德勝律師事務所,持刀搶走周的鑽戒、手表、玉墜等財物,以窗簾繩子勒昏周德勝,再朝周的頸、胸部猛刺9刀致死。蕭、廖等人怕被索命,還拿塑膠袋蓋在周的頭部。蕭仁俊(中)與同夥強盜殺害律師周德勝,遭警方逮捕歸案。(圖/報系資料照)廖敏貴則是受到楊姓同居女友指使,潛入潘姓前夫家中抱走女兒、並謀財害命。2008年1月14日凌晨,廖、楊兩人開車到潘姓前夫家附近,廖男爬窗戶進入偷抱女童,被楊女的前婆婆發現,廖先將她掐昏,再用枕頭強壓她臉部窒息死亡,竊取抽屜5百元現金,廖男把女童帶回停車處交給楊女,拿水果刀返回潘家,竊取1000元時,吵醒楊女前公公,兩人扭打後將其刺死,廖原本還企圖殺死楊女前夫,但因潘上夜班遲未返家才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