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 遺產 遺囑 律師 蘇家宏 張國煒假遺囑詐領11獨居老人遺產撈1.4億 知名律師、書記官、警員等44人起訴
北檢日前查獲不法集團以偽造遺囑方式,3年成功詐得1億4925萬4298元。台北地檢署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主嫌蔡尚岳、知名律師蔡鴻燊、書記官游立綸、員警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檢方說明,蔡尚岳2021年4、5月透過時任里長告知,知悉里民遺產無人辦理繼承,遂以偽造遺囑方式,成功詐得,隨後食髓知味,利用其設立的公司邀約其他人共同謀劃詐取被繼承人遺產事宜,再透過員警駱勁達、書記官游立綸、戶政人員葉濬誼,以及知名律師、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等人,陸續詐得多人遺產。檢方指出,律師蔡鴻燊收受890萬元,戶政人員葉濬誼收賄60萬元,駱勁達收受86萬6000元,游立綸收受6萬6000元;本案犯罪時間自2021年8月迄今,總計11位被繼承人之遺產遭詐取,涉案人員共44人,合計不法所得約1億4925萬4298元。檢方認為,蔡尚岳慣用偽造文書等方式進行詐騙,有其前案紀錄,本次竟結合最貼近民眾日常生活中之里長,偽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此行為已超乎常人所能想像;另外,偵查初始,本欲按渠等編纂之劇本串供以脫罪,惟因檢警調於發動搜索前早已積極蒐集證據,其面對鐵證毫無否認之可能,始坦承全部犯行,是其縱有認罪,仍應從重量刑,以資懲儆。檢方表示,蔡鴻燊身為執業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就其認證行為將導致行政機關於判斷遺囑等文書之真偽有重要影響知之甚詳,猶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又其於偵查中對收取賄款等情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其犯後毫無悔意,請予從重量刑,俾懲劣行,並彰法紀。檢方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蔡尚岳、蔡鴻燊、游立綸、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肖想上億遺產…婆婆逼兒媳「拋棄繼承」 結局大反轉:得不到半毛錢
遺產繼承幾乎每個家庭都會遇到,也常讓人陷入難題。有婆婆為了得到公公的龐大遺產,要求兒媳放棄繼承,並開出500萬元的補償條件,沒想到被擺了一道,計畫整個泡湯失敗。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公公因病過世,留下億萬遺產,婆婆覬覦這筆錢,要求2個兒子拋棄繼承,讓自己可以單獨享有全部遺產。2個兒子中,大兒子已婚無子、小兒子未婚,但意外往往比計畫快,公公過世不久後,大兒子也發生車禍離世。小兒子辦好拋棄繼承後,婆婆也要求大兒子的老婆照做,並給500萬元要求搬家,媳婦原本想爭取權利,這時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於是同意辦理拋棄繼承,並具狀向法院呈報,拿了婆婆500萬離開。等到孩子生下後辦理戶籍,媳婦主張丈夫遺產應該「全部」由剛出世的孩子繼承,因為這個孩子才是第1順位繼承人,婆婆是第2順位繼承人,因此不能繼承財產,由媳婦「卡位成功」。蘇家宏感嘆,人算不如天算,凡事順其自然,不強求反而能維繫全家人得來不易的情感,如果每個人能夠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立好遺囑,告知家人們自己的心意,按著大家的需要做好妥當的分配,也許可以少了算計,多了溫暖。
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86歲印度大亨病逝 沒結婚無子女「31億遺產留給愛犬」
印度企業家拉坦塔塔(Ratan Tata)是塔塔集團榮譽董事長,2012年退休後成為風險投資者,私底下還是個相當有愛心的人,常常公開替流浪動物找家。拉坦塔塔今年10月9日病逝孟買醫院,享壽86歲,近日傳出沒結婚又無子女的他,將9100萬英鎊(約新台幣31億元)遺產中的大部分留給愛犬。綜合外媒報導,印度最大工業集團塔塔集團的榮譽董事長拉坦塔塔,於今年10月9日病逝孟買布里奇坎迪醫院,享壽86歲。在拉坦塔塔逝世後,他生前多達9100萬英鎊(約新台幣31億元)的遺產該給誰也引發外界關注,因為在印度的慣例,沒結婚生子的人過世,遺產通常是留給家人或兄弟姊妹。近日拉坦塔塔的遺囑公開,鉅額遺產將由他的愛犬、管家兼助理蘇比克(KonarSubbiah)和廚師肖(Rajan Shaw)得以繼承大部分。此外,拉坦塔塔的兄弟吉米塔塔(Jimmy Tata)和兩個同父異母的姊妹希琳(Shireen)和迪安娜傑吉布霍伊威爾(Deanna Jejeebhoywill)將繼承他龐大遺產中的少部分。目前並未公布確切金額。拉坦塔塔把大部分遺產留給他的狗狗、管家和助理,他的兄弟姊妹只會繼承少部分遺產。(圖/達志/路透社)拉坦塔塔在遺囑中表示,希望他的愛犬餘生將獲得「完善的照顧」,這樣安排就是為了讓管家和廚師在他死後,還能善待他的愛犬。事實上拉坦塔塔飼養的第一隻狗狗Tito已經逝世,他生前也常常在社群上緬懷牠,在拉坦塔塔死後,牠後來飼養的狗狗也有被帶到葬禮上,送他最後一程。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拖欠鉅額訴訟費用無力繳交 百歲梅媽覃美金遭律政司「申請破產」
已故香港天后梅艷芳離世後,留下近億元遺產在世,並成立信託基金管理遺產。但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對信託內容感到不滿,多次為此控告信託,試圖挑戰梅艷芳的遺囑並爭取繼承全部遺產。但在纏訟多年後,覃美金最終還是敗訴,而且因拖欠巨額訟費而被法院頒令破產。在2016年結束破產令後,如今傳出因為拖欠訴訟費而破產的消息。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香港律政司司長於1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對覃美金進行破產處理,案件將於12月17日下午開庭處理。雖然外界十分好奇破產的原因,但律政司司長的呈請書中並未具體提及破產的原因,律政司也表示不便回應。報導中指出,梅艷芳於2003年去世後,覃美金便不滿其生前所訂的遺囑,僅能按月從信託給付自己的開銷。覃美金企圖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並由自己全數繼承遺產。但在纏訟多年後,覃美金的要求被駁回,甚至因為拖欠訟費,覃美金於2012年被法院頒令破產。雖然2016年破產令結束,但在此之後,覃美金多次因為敗訴積欠訟費,於2017年一度由2名曾任其破產受託人的會計師申請破產,但最後覃美金還是成功償還欠款,得以撤銷破產申請。根據先前法院的判決,覃美金每月可從梅艷芳遺產中獲得20萬元作為生活費。除此之外,覃美金也曾多次申請額外提取金錢,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覃美金成功申請取得25萬元,用於舉辦95歲壽宴。除了財務上的糾紛,覃美金與家庭關係也頗為緊張。覃美金於2年前登報宣布與兒子梅啟明脫離母子關係,直言兒子欠債累累,且被財富迷惑。2024年,覃美金的100歲生日派對上,梅啟明也沒出現。覃美金還公開表明不會參加梅啟明與泰籍女友查頌美的婚禮,也不會為兒子的婚宴支付任何費用。
單親媽將房產記在女兒名下「竟被送給渣男」 律師揭1解法
許多父母會為子女的未來做打算,然而日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單親媽媽為了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卻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該名單親媽媽15年前為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本意是為了保障女兒,沒料到女兒衝動行事,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若單純贈與房產給男方,恐難以追回,但若雙方已論及婚嫁,並訂婚後將房子過戶,則可主張撤銷婚約,取回房產。蘇家宏提醒,父母不宜過早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與父母可能不同。他建議,單親媽媽可將房產保留在自己名下,或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同時設定30年信託,並由母親擔任信託管理人,以保障資產安全。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感慨,「現在的子女不孝的很多,做父母的不學聰明一點,老了沒錢,子女不孝,吃虧的是自己。先寫遺囑,到律師那公證,生前就把財產給子女,稅金很重,一旦財產給了子女,子女馬上就不認父母。老了身體要健康,身邊要有錢,不要靠子女。沒事幹的話去當志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和動物們,全台灣都有慈善團體。」、「我客戶的女兒就是如此,讓她的媽媽操碎了心啊」、「不是自己血汗賺的,通常不會珍惜。不要沒事做就給房產,或者很貴的物件,那是害了孩子」。
2024諾貝爾經濟獎揭曉!美英3學者喜獲殊榮 表彰社會制度對繁榮的重要性
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於台灣時間14日下午5點45分正式揭曉,由麻省理工學院的戴倫艾塞默魯(DaronAcemoglu)、西蒙強生(Simon Johnson),以及芝加哥大學的詹姆斯羅賓森(James A. Robinson)榮獲桂冠,3位學者在政治制度如何形成以及影響國家繁榮的研究上有傑出表現,獲得評審青睞。根據瑞典皇家科學院(Royal Swedish Academy of Sciences)透露3人獲得殊榮的原因,是因為展示了社會制度對一個國家繁榮的重要性。3位學者深入探討制度的形成過程,以及制度對國家和社會繁榮發展的重要影響,根據他們的研究,健全制度是推動經濟成長和社會進步的關鍵因素。反之,若制度設計不良,恐會阻礙國家發展,同時造成貧富不均的問題。其中,土耳其裔美國籍的麻省理工學院(MIT)重量級學者艾塞默魯稍早就被認為是今年的熱門人選,他著有《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權力、富裕與貧困的根源》(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一書,被其被認為是一個支持監管市場經濟的中間主義者,常常對政治問題、貧富差距和許多具體政策發表評論。另外,來自英國的詹姆斯羅賓森是一位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透過關注導致一些國家繁榮、其他國家陷入衝突的潛在經濟和政治制度來研究各國的不同之處,據了解,羅賓森和艾塞默魯還曾合寫過3本著作,包括上述的著作,以及《獨裁與民主的經濟起源》和《狹窄的走廊:國家、社會與自由的命運》,都在闡述為什麼有的國家經濟繁榮,有些國家卻很難。至於61歲的英裔美國經濟學家西蒙強生是麻省理工學院史隆管理學院(Ronald A. Kurtz)創業學教授,曾擔任過多種學術和政策相關職位,包括杜克大學福卡商學院的經濟學教授。外媒報導,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正式名稱為「瑞典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目的在表彰經濟學領域傑出研究者的獎項,由瑞典中央銀行設立,紀念19世紀瑞典商人兼化學家諾貝爾(Alfred Nobel)。這個獎項並不屬於諾貝爾遺囑中所提到的5大獎項,但一般認為和5大獎項地位相同,自1968年設立以來,已成為經濟學界最高榮譽之一。諾貝爾經濟獎由艾塞默魯、強生和羅賓森3人獲獎。(圖/翻攝自X)
2024諾貝爾文學獎揭曉 南韓女作家獲殊榮「可得3400萬獎金」
2024年諾貝爾文學獎在台灣時間今(10日)晚7點揭曉,由南韓53歲女作家韓江(HanKang)獲得,因為諾貝爾獎委員會認為她「充滿詩意的散文直面歷史創傷,揭露人類生命的脆弱」。諾貝爾獎是全球指標性獎項,依據瑞典炸藥發明人諾貝爾留下的遺囑而創立,自1901年開始頒發,至今邁入第123周年,所提及的獎項,僅有物理學、化學、和平、生理學或醫學、文學等5大獎項。202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由南韓女作家韓江拿下殊榮,出生於1970年代的她,生長於南韓光,9歲時和家人移居首爾,父親也是著名的小說家,因此深受家庭背景的陶冶。除了寫作,她也涉足藝術和音樂,這些元素在她的文學作品隨處可見。據了解,韓江自1993年開始文學創作,當時在《文學與社會》(문학과사회)雜誌發表數篇詩作,她的散文創作在1995年首次發表,也出版短篇小說集《麗水之愛》(여수의 사랑),後來還發表多部小說和短篇故事集。韓江最為人熟知的作品是2007年小說《素食者》(채식주의자),書中分為3大部分,講述主人翁女子拒絕遵照傳統飲食規範,因而引發暴力後果,她決定不吃肉、改吃素的行為,引起周遭人不同的反應,也反映出個人選擇與社會規範的衝突。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揭曉後,和平獎、經濟獎也將在11日和14日公布,本屆各獎項得主可以獲得1100萬瑞典克朗(約3400萬新台幣)獎金。
韓國瑜就任立法院長 媽媽讚許「兒子你做得不錯」
王偉忠今(9日)在中廣節目《欸!我說到哪裡了?》,專訪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年韓國瑜以立法院長身份代表全體國民擔任國慶籌備會主委,他表示,5日舉辦的國慶晚會上最大亮點就是賴清德總統直接稱呼我們是「中華民國」,讓他感到欣慰,感覺過去8年中華民國像是被關在黑屋子裡面又黑又瘦的小老頭,今年總算爬出來了。這次國慶晚會上,賴總統在唱國歌之後才出場,而賴總統當年參加陸軍官校活動也不唱國歌、也不念國父遺囑,但韓國瑜很高興賴清德總統在晚會致詞提到「中華民國生日快樂」,讓韓國瑜直言:「這可是賴總統第一次坦然說出這四個字。」王偉忠接著請他預測十月十日當天賴清德是否會唱國歌?韓國瑜表示,燒腦的祖國論之後,海內外都很關注賴清德國慶致詞會講什麼,因此他研判,賴清德是死硬派,話鋒一轉,「但我一定會唱!」這次伊林出動113位模特兒參與國慶晚會,韓國瑜笑說當晚他根本不敢看模特兒,而且還注意卓院長有沒有偷看,他笑說:「卓榮泰比我還端莊!」王偉忠笑說如果自己當院長,一定正大光明的看,韓國瑜則打趣回應:「所以你當不上院長!」韓國瑜透露自己在35歲當立委,常常覺得台上的院長講話太道貌岸然,現在身處在這個位子上,覺得就是用單純的心與複雜的腦來做事,就像很多人以為他就任院長第一天,一定會請客吃飯喝酒,但他選擇回家看媽媽,晚餐兩人一起吃池上便當。王偉忠問起韓媽媽對他的期許?韓國瑜表示,96歲的媽媽對著他說:「兒子你做得不錯!」讓他很感動。
5年前患嚴重腦部疾病!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女兒李瑋玲逝世 享壽69歲
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在今(9)日上午逝世,享壽69歲。李瑋玲的弟弟李顯揚9日在臉書貼出訃告,證實姐姐在家中過世的消息,並引述了姐姐在父親私人葬禮上的悼詞:「我不能崩潰,我是個客家女人」,表示自己沒有姐姐堅強。根據《彭博社》、《聯合早報》、《南華早報》報導,前總理、現任國務資政李顯龍的弟弟李顯揚今晨在臉書發文,公布姐姐李瑋玲已經離世,並提到他們將盡速公布喪禮細節,但謝絕花圈,希望各界改向新加坡嘉諾撒傳教會(Canossa Mission Singapore)、帕金森氏症協會(Parkinson Society Singapore),以及Total Well-Being SG等慈善機構捐款,這對李瑋玲來說更有意義。李顯龍形容妹妹會本能地同理弱勢群體,並在看到不公平或懷疑有不當行為時,會積極動員起來採取行動,「我對玲沒有任何怨恨,並繼續盡我所能確保她的福祉……我會深深想念玲。願她安息。」據悉,李瑋玲是一名神經科醫師,也是新加坡國立腦神經醫學院院長。她曾在2020年於臉書公開病情,稱自己患上類似帕金森氏症的進行性核上麻痺(progressive supranuclear palsy)。她說,這是種相當嚴重的腦部疾病,一開始會出現類似帕金森氏症候群的症狀,包括影響肢體行動、快速動眼和平衡,導致患者容易跌倒,接著是吞嚥困難、感到窒息、肺炎和死亡。李顯揚去年3月就曾透露,李瑋玲「情況非常不好」。報導指出,李光耀在2015去世後,其留下的房屋也促成了家庭紛爭;2017年,李顯揚與李瑋玲曾指稱,李顯龍違背父親遺願,想保留故居來爭取政治資本,而當時李顯龍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反駁,對父親遺囑的最後版本提出了多個疑點。
醫生裝護士幫母親男友打疫苗 裡頭竟裝毒藥險害命
近日英國發生一起謀殺案,華裔全科醫生關(Thomas Kwan)為了搶遺產,他裝成護士幫母親男友打新冠疫苗,但裡面裝的是毒藥,目前他也被指控犯下謀殺罪。據《CNN》報導,53歲家庭醫生關7日認罪,他假冒護士先幫媽媽量血壓,再謊稱要幫打假新冠疫苗,試圖殺死母親男友奧哈拉(Patrick OHara)。據悉,他還做了一張假身分證。檢察官稱,雖然奧哈拉活了下來,不過他被注射毒藥後,罹患壞死性筋膜炎,這是一種致命的食肉細菌感染。法庭工作人說,關是一名在桑德蘭工作的家庭醫生,他在庭上認罪。檢察官指出,有時現實比小說更離奇,據媽媽的遺囑,她去世後房子會給奧哈拉繼承,關為此很擔憂,「關先生利用他對毒藥的百科全書式知識和研究,來執行計劃。」據悉,關還用假名先住進一家酒店,並在車上裝假車牌,戴假髮進行偽裝。此外,不只英國,美國明尼蘇達州也有一名醫生被指控毒殺了分居妻子,他在網路上研究了秋水仙鹼藥物,法醫確定妻子是被秋水仙鹼毒死。據悉,秋水仙鹼是一種治痛風的藥,但據調查顯示,妻子沒有被診斷患有痛風。
丈夫過世妻子想用「200萬換2400萬房產」!律師解答:先拿出1600萬
遺產分配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不是配偶一人說了算!一名妻子嫁給二婚的丈夫,婚後育有一名孩子,一家三口住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市價估計2400萬元,由於丈夫年事已高,不過他與前妻育有一名孩子,但多年不見,太太想著若丈夫離世,能否給這孩子200萬,就可以換得房子繼承權,律師蘇家宏解答:「不行!」蘇家宏律師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說明「遺產分配要共同決定,不是太太說了算」,妻子、妻子跟丈夫生的孩子、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這3人都是丈夫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而丈夫過世之後,他的遺產就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未來要協議遺產分配時,必須3個人「共同協議」出遺產分配的方案,無法以一人說了算數。若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進行訴訟,法官「有權」公平分割遺產。在訴訟中,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提出分割遺產方案,但是法官不因此而受拘束,判決只要符合「公平分割遺產」,結論是由法官拍版定案。案例中,房子公告地價現值大約是1200萬、市價2400萬元,而遺產分割的法律原則是用「市價」來認定,若妻子要單獨繼承這棟房子,數學計算上要補償其他繼承人各800萬元,所以這位太太想以200萬元換得房產,與法律的「公平價格」有所差距。蘇家宏律師表示,若丈夫離世後,想要保障太太和孩子的生活,可以在遺囑中寫「門牌號碼:……房屋及其坐落的土地要留給我最愛的太太來居住並且由她繼承,至於特留分的部分,再用現金找補或是給其他等值的東西。」法律的規則就會改變。
聊遺囑看人生/台灣繼承法律並未考慮孝道 女兒獨自照顧老父仍須與手足分遺產
小惠上禮拜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商,聽完她的故事後讓我很同情,但也無能為力,她的故事其實並不罕見,在台灣很多角落都不斷的在發生。她的故事是這樣的。幾年前小惠還是一位公司的主管,因忙於工作,至今未婚,所以一直和80多歲的老父親住在一起,而她上面的兩位哥哥則都已各自成家立業。後來她父親中風,行動不便,小惠希望兩位哥哥能一起想辦法,但他們卻都用各種理由推拖,不是沒時間就是沒錢,對於二位哥哥的冷漠,小惠感到很寒心。有一次, 大哥下午回到家裡,看見父親一個人在家沒有吃中餐,就對小惠大發雷霆,認為小惠沒有照顧好父親,小惠很委屈,認為哥哥就只是天邊孝子, 平時都沒有照顧父親,偶爾回到家裏反而還責怪她,讓她非常不能接受。幾個月后,父親因感覺自己拖累小惠,因此企圖自殺,幸好沒有成功,為了專心照顧父親,她辭掉工作,2年後父親過世,走得很安詳,她覺得自己盡了為人子女的責任,心安理得。父親走後,留下忠孝東路1間房子,市值3千多萬,而這也是她和父親共同居住的房子,兩位哥哥在父親喪禮還沒辦妥前,就跟小惠表明要平分遺產,尤其是忠孝東路這間房子,兩位哥哥希望小惠各付1千萬給他們,否則就要把房子賣掉。小惠非常氣憤,兩位哥哥對父親在生前毫不關心,也沒有分擔父親的費用,如今父親一過世,就馬上就要求平分財產,讓她非常不能接受。我問小惠,父親有沒有留下遺囑,小惠說沒有,但她父親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忠孝東路這間房子留給她繼承,她當時還有把父親這段話錄音下來。我很無奈的告訴她,縱使父親在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房子留給她繼承,但這並沒有法律上效力,除非當時父親的交代是在生命危急下做成,並且有兩位見證人,才有可能符合口授遺囑的規定,否則只是單純的生前交代遺言,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法律上,三兄妹是有相同的繼承權。小惠聽了非常難過,說自己並不貪心,只是不甘心為什麼有盡孝道的人和完全不盡孝道的人,法律上的權利是一樣的,她認為這樣的法律並不公平。我很能體會她的心情,但台灣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孝道問題,除非是被剝奪繼承,否則不管是否孝順,只要是同一順位繼承人,大家都有平均繼承的權利。如果當時小惠有帶她父親來協會預立遺囑,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可惜她父親已經過世,再怎樣都已經來不及了。小惠失望地離開,望著她離去時難過的背影,我也愛莫能助。祝福小惠能夠早日走出這段陰霾,重新開始屬於她自己的人生。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歡迎報名113年10月份課程:10月27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10月1日起開放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
繼母偷領1.5萬遺產 她怒告上法院!結局曝光
新竹一名段姓女子控訴,周姓繼母竟在爸爸死後,將爸爸戶頭內的存款1萬5046元轉至自己的帳戶,讓她相當不滿,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判決書指出,死者的女兒主張,周女明知爸爸的存款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竟未得全體同意,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2021年8月24日前往郵局,向承辦人員訛為已取得其餘繼承人之授權,致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信其已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將爸爸帳戶內1萬5046元轉入自己的戶頭。周女辯稱,「我是死者唯一的繼承人,有遺囑為證。」她表示,遺囑有2份,第1份是於2018年6月22日由湖南林姓老鄉所代寫之遺囑,還有2位見證人,但是因為林男過世,唯恐遺囑無效,所以再找律師於2018年8月5日代寫第2份遺囑,書寫日期同遺囑上之記載日期。周女指出,遺囑是律師代寫,但簽名是死者本人親簽、指印也是本人按的,也是在遺囑所載日期為之,而2份遺囑確實有4位證人,應有法律效力,「依照親屬關係我是原告的繼母,原告對我有扶養義務,不應該只爭取繼承權利,不盡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符,難認該遺囑已具效力,另外,周女去郵局時,申請書上載明「已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由本人代表申請領取繼承款項」等文字,可認其取款時亦未認定其為唯一繼承人,綜上周女所辯,顯不可採,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全案仍可上訴。
77歲翁與33歲保姆奇跡生子 親子鑑定出爐!老漢卻被活活氣死
大陸安徽省淮南77歲老翁葉華謹與年僅33歲的保姆生下孩子,老來得子的喜悅還沒散去,5個女兒立即與他展開激烈爭吵,甚至大罵保姆「你不知廉恥,勾搭我爸,是何居心啊!」女兒們一口咬定,保姆是騙子,並逼迫老父和孩子做親子鑑定。更令人沒想到的是,鑑定結果一出,葉翁竟然被活活氣死了。綜合陸媒報導,葉華謹是礦務局的離休幹部,5個女兒都已成家立業,74歲時喪偶,讓他的生活頓時失去色彩。看到父親日漸消瘦的身影,女兒們心疼不已,經過商議決定為爸爸找一位保姆,既能照顧日常起居,又能陪伴聊天解悶,最後聘請了33歲的任應娥到家中工作。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2人漸漸熟悉起來,葉翁發現任女不僅勤勞能幹,還很善解人意;任應娥則在老翁身上找到了父親般的關愛,進而發展出一段「父女戀」。2000年初,33歲的任應娥發現自己懷孕了,葉華謹堅定地表示要留下孩子,然而5個女兒卻不同意,她們拒絕承認孩子的身份,懷疑孩子並非父親親生。在葉華謹的堅實下,任女生下了孩子,當男童到了上學年齡時,戶口成為了棘手的難題,因為沒有合法身份,無法正常入學,為了解決問題及平息女兒們的質疑,葉華謹提議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男孩確實是葉華謹的親生兒子。有了親子鑑定的結果,葉華謹決定不顧女兒們的反對,與任應娥舉行了簡單婚禮。女兒們對父親的決定感到憤怒,拒絕接受這個新組建的家庭,對任應娥母子的態度越發惡劣,甚至將弟弟趕出家門。不幸的是,葉華謹的健康狀況開始急劇惡化,需要家屬簽字同意動手術,但女兒們拒絕簽字,這個決定深深地傷害了老父親,讓對方因為氣憤導致病情加重離世。葉華謹的離世並未平息家庭紛爭,反而引發了新的矛盾,在他生前立下的遺囑中,將全部遺產留給了任應娥母子,遭到女兒們強烈反對。除了遺產問題,撫恤金的申請也成為焦點。作為葉華謹的合法妻子,任應娥有權申請撫恤金,然而女兒們百般阻撓,使申請過程異常艱難,無奈之下她只能求助媒體,最終在輿論壓力下成功獲得撫恤金。
300億疑涉不法?張國煒狀告張國華背信 北檢檢肅黑金組要查
今年8月,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官司終於定讞。張榮發指定擔任集團總裁並繼承全部遺產的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日前委託律師控告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和大哥張國華涉嫌背信,並要求更換遺囑執行人。此外,多年來張國華主導出售巴拿馬長榮國際(簡稱EIS)300多億資產給自己掌管的長榮海運,如今恐有不法疑慮,北檢日前接獲刑事告訴後,均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釐清。對此,長榮集團稍早發出集團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4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今年8月14日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張國煒則在9月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此外,律師陳祐良在2024年3月間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控告董事會10位董事背信。陳祐良受訪時表示,EIS是長榮集團海外控股公司,資產千億,股東只有張榮發和4個兒子各占20%;張榮發離世後,遺囑執行人不僅惡意違背遺囑,指派張國華擔任EIS的常任董事長,柯麗卿自己還擔任EIS總裁。長榮集團海內外到底有多少資產,「帳房」柯麗卿比張家兄弟還清楚。陳祐良指出,張國華主導長榮海運董事會,在EIS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情況下,一直由張國華掌控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6月迄今向巴拿馬長榮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交易,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新台幣數百億元鉅款。現在張國煒要追討了,「是不是可能陷於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據了解,長榮股東今年3月間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多件刑事告訴,提告張國華與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但張國華當時指出,自己在2023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購買股票,至今沒有賣出的計畫,交易依法申報,無內線交易,無任何獲利。北檢20日指出,接獲相關刑事告訴後,已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偵查。另外,針對張國煒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背信一事,長榮集團稍早發出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長榮集團聲明 全文如下: 有關張國煒先生控告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所指定的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先生違反遺囑內容一事,1.「長榮集團總裁」之頭銜身分,為1993年3月由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所創設。雖張國煒先生一度曾於2016年2月18日以時任長榮航空董事長身分在長榮航空自行宣布擔任集團總裁,旋因大股東家族共識而將此職稱永遠留給創辦人,爾後各公司秉持公司治理原則,由專業經理人妥善經營,績效有目共睹。2.張國煒先生表示四位遺囑執行人未選任其作為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公司負責人即是違背遺囑之說法,顯然刻意忽略巴拿馬長榮國際僅單純為長榮海運體系其中一家公司的事實,而觀諸長榮集團轄下各公司章程,均未設有「總裁」乙職之職銜。巴拿馬長榮國際於1975年設立登記時,即於章程中規範「Permanent President」之公司負責人一職,而張榮發先生係於1993年始創設「長榮集團總裁」名號。兩者職銜身分截然不同,張國煒先生企圖將兩者混為一談,罔顧公司章程體制與企業運作事實,其心可議。3.張總裁辭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為確保海運業務遂行,依循集團旗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指定張國華先生擔任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此業經巴拿馬當地主管機關依相關文件完成公司登記程序。張國華先生為巴拿馬長榮國際現行有效之合法代表人,依法規及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包括公平配發股利給全體股東,其中張國煒先生亦以股東身分完整受領股利,分毫不差,建請張國煒先生切勿得寸進尺、為一己私利妄圖影響長榮集團之穩定經營以及轄下上市公司股價,而應盡早止息訟爭,始為正軌。
父遺囑指定兒繼承億元保單 1原因竟被追繳3600萬…國稅局說話了
為了以防萬一,許多人會在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做好分配。有一名爸爸將價值1億元的保單,指定兒子是受益人,但是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問題,以致於兒子不但要補繳遺產稅,還被開罰1600萬。有一名爸爸生前透過保險規劃財產,死亡後兒子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爸爸生前是投保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於死亡時尚未解約,而且外國保險公司沒有依照保險法核准,因此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中區國稅局說明,一般保單經過金管會核准後,在我國販售,這類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最終核發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但這起案例因為非我國保單,爸爸的保單價值最後核發1億多元,須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並處1600萬餘元罰緩。中區國稅局提醒,男子應檢視父親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境外保單,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中區國稅局也提到,保單變更要保人,應申報贈與稅。由於國人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於下一代成年後,以變更要保人方式達成財富傳承,但在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