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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遺囑協會 劉韋德 遺囑 遺產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聊遺囑看人生/台灣繼承法律並未考慮孝道 女兒獨自照顧老父仍須與手足分遺產
小惠上禮拜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商,聽完她的故事後讓我很同情,但也無能為力,她的故事其實並不罕見,在台灣很多角落都不斷的在發生。她的故事是這樣的。幾年前小惠還是一位公司的主管,因忙於工作,至今未婚,所以一直和80多歲的老父親住在一起,而她上面的兩位哥哥則都已各自成家立業。後來她父親中風,行動不便,小惠希望兩位哥哥能一起想辦法,但他們卻都用各種理由推拖,不是沒時間就是沒錢,對於二位哥哥的冷漠,小惠感到很寒心。有一次, 大哥下午回到家裡,看見父親一個人在家沒有吃中餐,就對小惠大發雷霆,認為小惠沒有照顧好父親,小惠很委屈,認為哥哥就只是天邊孝子, 平時都沒有照顧父親,偶爾回到家裏反而還責怪她,讓她非常不能接受。幾個月后,父親因感覺自己拖累小惠,因此企圖自殺,幸好沒有成功,為了專心照顧父親,她辭掉工作,2年後父親過世,走得很安詳,她覺得自己盡了為人子女的責任,心安理得。父親走後,留下忠孝東路1間房子,市值3千多萬,而這也是她和父親共同居住的房子,兩位哥哥在父親喪禮還沒辦妥前,就跟小惠表明要平分遺產,尤其是忠孝東路這間房子,兩位哥哥希望小惠各付1千萬給他們,否則就要把房子賣掉。小惠非常氣憤,兩位哥哥對父親在生前毫不關心,也沒有分擔父親的費用,如今父親一過世,就馬上就要求平分財產,讓她非常不能接受。我問小惠,父親有沒有留下遺囑,小惠說沒有,但她父親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忠孝東路這間房子留給她繼承,她當時還有把父親這段話錄音下來。我很無奈的告訴她,縱使父親在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房子留給她繼承,但這並沒有法律上效力,除非當時父親的交代是在生命危急下做成,並且有兩位見證人,才有可能符合口授遺囑的規定,否則只是單純的生前交代遺言,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法律上,三兄妹是有相同的繼承權。小惠聽了非常難過,說自己並不貪心,只是不甘心為什麼有盡孝道的人和完全不盡孝道的人,法律上的權利是一樣的,她認為這樣的法律並不公平。我很能體會她的心情,但台灣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孝道問題,除非是被剝奪繼承,否則不管是否孝順,只要是同一順位繼承人,大家都有平均繼承的權利。如果當時小惠有帶她父親來協會預立遺囑,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可惜她父親已經過世,再怎樣都已經來不及了。小惠失望地離開,望著她離去時難過的背影,我也愛莫能助。祝福小惠能夠早日走出這段陰霾,重新開始屬於她自己的人生。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歡迎報名113年10月份課程:10月27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10月1日起開放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
聊遺囑看人生/自己的後事要由子女來決定? 老母預立遺囑完成心願
李奶奶今年82歲了,但身體仍然很健康,看起來氣色不錯。立遺囑當天,她獨自前來,雖然她很有禮貌,但似乎有點心事,所以我在幫她立遺囑之前,就先和她聊了一下,或許聽聽她的人生故事,可以給她更好的建議。她先生以前是個法學教授,已過世10多年了,她的三名子女都已成家立業,但讓她唯一掛心的是,子女彼此之間並不和睦,尤其老大從小學業優異,現在是某醫院院長,但自恃甚高,不太看得起弟妹。由於子女間不和睦,加上信仰不同,因此李奶奶知道自己日後過世,若沒有做好安排,子女一定會對她的後事安排有很大的歧見,到時候很可能會讓她死了都不得安寧,甚至還會鬧上法庭。李奶奶說,她曾在新聞上看過子女對父母的喪葬方式意見不同,導致遺體遲遲無法處理,甚至還鬧上法院,她說她不希望自己以後也變成這樣,說到後來,她竟然有點哽咽。有李奶奶這種顧慮的人不少,我告訴她,這在法律上是可以做到的,只要她預先立好自己的遺囑,就可以完成心願。因為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61條規定,死者生前若是曾經有預立遺囑,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就應予尊重,所以就算子女之間意見不同,也必須依據本人的生前意思辦理,即便上了法院,法官也會依據遺囑指示作出裁決。因此只要李奶奶預先立好遺囑,交代自己的喪葬方式和地點,那麼就算子女的想法和她不同,也必須按照她的意思辦理。李奶奶聽了很高興,她表示自己和親生父母感情很好,自己又怕火,所以希望過世之後,可以用土葬方式放在自己父母身邊,永遠陪伴著父母。我很快為她擬好遺囑內容,為了以防萬一,我還幫她在遺囑內指定她女兒擔任遺囑執行人,確保她的意願可以被完全執行。李奶奶立完遺囑之後一直道謝,望著她離去時輕快的背影,我彷彿看見李奶奶變回一個小女孩,蹦蹦跳跳地撲到父母懷裡。祝福李奶奶,願她實現自己的心願。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包含1.遺囑繼承基本概念2.遺囑產生器APP使用教學3.法律QA時間。113年9月份課程日期:9月28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9月1日起開放報名,報名請按我或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聊遺囑看人生/「能不讓父親繼承我的遺產嗎?」 這樣預立遺囑可以保護家人
上禮拜為小芳完成她的遺囑,雖然她外表樂觀開朗,但背後卻有一個令人心疼的故事。她已婚,沒有小孩,她知道自己若過世,她的遺產繼承人一個是她的配偶,另一個則是自己的父親。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因病過世,沒有兄弟姊妹,自小由父親扶養她,但她父親卻嗜酒嗜賭,工作也不穩定,經常對她打罵,三餐溫飽對她來說,經常是奢侈夢想,反而隔壁的大媽對她比自己的父親好。有一次,父親帶了一個陌生女人回家,逼她喊這女人媽媽,她叫不出口,被父親狠揍一頓,之後這女人就住在她家,只要這個女人一不高興,就會對她實施各種體罰,她曾經偷偷告訴父親,結果不但沒用,反而還會再挨一頓打。那個年代可沒什麼家暴防治法,所以她只能忍耐,有時候真的受不了,她只能逃家,常常一個小孩半夜還在街上遊蕩,因此她常被警察帶回派出所安置。所幸小芳並未誤入歧途,她晚上在高職夜間部讀美工科,白天在一家廣告公司當工讀生,由於她有美術天分,加上她不斷告訴自己,一定要出人頭地,因此很快在公司慢慢擔任重要角色,幾年後就升到小主管,收入加上獎金,生活過的還不錯。現在的她,過的快樂有自信,雖然她不想再回憶那段過去,但每逢夜深人靜,童年的陰影創傷,就像鬼魅一樣,時常襲上心頭,揮之不去。她說自己現在過得很好,她唯一擔心的是,萬一自己哪天不幸發生意外先走,她先生就要和自己的父親一起繼承她的遺產,而且依法律,父親還可以繼承她一半的遺產,這是她萬萬不能接受的。由於小芳父親早年對她的種種行為,已達到重大虐待程度,因此我告訴她,她可以合法剝奪她父親的繼承權,因此小芳決定立下遺囑,將父親對她的重大虐待行為寫在遺囑裡面,並以遺囑剝奪父親對她的繼承權。看完她的遺囑內容,實在令人不忍,小小年紀就經歷那麼多的創傷,甚至還有性方面的傷害,真的很令人心疼,但她是幸運的,因為她保有一顆堅毅不懼的心,也有個支持她的先生,讓她沒有被擊倒。我跟小芳說,如果她父親先過世,那麼剝奪繼承權這部分就不生效力,但若是她先走,這份遺囑就會保護好她的遺產,不會讓父親奪走。小芳立好遺囑後非常高興,但卻流下了眼淚,她離開時,我望著她的背影,剎那間,我彷彿看到了年幼時的小芳,一個弱小的身影,獨自走在街頭。祝福小芳,希望她未來的人生更加美好。台灣遺囑協會九月課程公益課程:「預立一份幸福遺囑」,113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地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室(台北市建國南路2段125號11樓),課程內容:1.遺囑基本概念2.現場遺囑寫作報名網址。9月1日起開放報名,網址【請點連結】。
聊遺囑看人生/對天發誓顧弟弟到終老拿到全部遺產 現在卻怕比他早走孩子做不到
第一次看到陳老先生的時候,是在三月某個週末上午,他風塵僕僕地從桃園來到我們遺囑協會,希望能完成自己的遺囑。像一般案件般,我逐一跟他確認繼承人、遺囑內容等資料後,準備幫他預擬遺囑內容,但我發覺陳老先生卻似心事重重,欲言又止。直覺告訴我,他一定有掛心的事情,但不知該如何處理,於是我先停下來和他聊聊,沒想到竟然聽到一個令人很感動的故事。他小時候家境很富裕,在民國60年代的時候,他們家就已經有汽車了,他只有一個弟弟,但弟弟因小時候得了腦炎高燒不退,智力受損,以致於無法和其他人一樣正常上學接受教育,也無法融入社會,更沒有結婚生育。他的父親很自責,父母在世時,都是父母在照顧這個弟弟,但父親過世前,把陳老先生叫到床前,告訴他要把所有遺產都留給他,但只有一個條件,就是要他好好照顧弟弟,一直到弟弟終老為止,他父親當時還要他對天發誓,而他也在父親面前發誓,承諾會用心照顧弟弟。父親過世後,他也確實很用心照顧弟弟,但因後來小孩陸續出生,家裡變得有點不太方便,所以他就在家附近租了一間房子給弟弟住,三餐都是他幫弟弟準備好送過去,他吃什麼,弟弟就吃什麼,弟弟變得越來越依賴他,到最後誰都不認識,只認得他這位哥哥。這麼多年來,他一直遵守對父親的承諾,但他老了,弟弟也老了。他不知道自己還可以照顧弟弟多久,他清楚自己的子女不會像他一樣繼續照顧這位叔叔,他很擔心自己若先過世了,弟弟會沒人照顧。原來,這就是他心事重重的原因。我告訴他,要解決這件事不難,只要在遺囑中用附期限的遺贈,就可以達成他的心願了。我幫他規劃,將陳老先生名下一間透天厝留給兒子繼承,但透天厝的「使用收益權」則留給弟弟,期限是讓弟弟可以一直住到百年過世為止,等弟弟過世之後,房子的使用收益權則再回到兒子身上。至於弟弟在生期間的生活照顧及醫療等費用,由他在遺產中成立一筆照護基金,由遺囑執行人雇請專人負責,一直到弟弟往生之後,再將其餘基金交還給繼承人。陳老先生完成遺囑後,終於放下心中罣礙,一再道謝後離開了,望著他的背影,我感受到兩代人間的愛和承諾,陳老先生是有愛有信的人,他弟弟有這位哥哥,也是幸福的。祝福陳老先生和他的弟弟。遺囑公益律師團服務預約網址:台灣遺囑協會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公益律師團僅於星期六上午提供實體諮詢服務,如時間無法配合,請多加利用電子諮詢信箱線上諮詢。
婆媳問題讓他陷於兩難 30歲兒子「預立遺囑」報答母親
今年過年的前一天,我在遺囑協會第一次看見小松。小松是一個內向靦腆的男生,清秀的臉龐有一種脫俗的氣質,令人感覺很舒服,我看了一下預約單,原來他是想要做遺囑諮詢服務。他看起來約略只有30多歲,這種年紀來做遺囑諮詢的,他雖然不是唯一,但比例上確實不多,所以帶著一絲好奇,我先試探性地和他聊了一下,為什麼這麼年輕就想來遺囑諮詢服務。沒想到這麼一問,他居然低頭沉默了一下,然後把戴在頭上的漁夫帽拉下來開始啜泣,我也被他嚇了一跳。幾分鐘後他漸漸平靜下來,然後說了一個令我有點感傷的故事。原來他父親在他小時候就因車禍過逝,所以他從小由母親帶大,母子可以說相依為命,不過小松也很爭氣,沒有讓母親失望,從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後,直接被聘到半導體IC設計公司上班,因為他對電路設計布局很有天份,所以進入公司的研發設計部門,高薪資加年終分紅,讓小松畢業不到幾年就買車買房。後來經人介紹,他還認識了公司男生公認的女神小莉,兩人從相識到結婚只用了一年多的時間,讓眾人羨煞,兩人婚後也很快有了孩子。小松本來以為婚後一家人就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不料婚後嚴重的婆媳問題,他只能和太太孩子先搬到外面居住,雖然他每天都會跟母親通電話,但見面次數卻越來越少了。他心裡很難過,因為沒有母親對自己的付出,他不會有今天,但老天爺安排一位個性強勢的太太給他,讓他常常陷入兩難選擇的痛苦。有一天,小莉居然約他去律師事務所,他去了之後才知道,原來小莉希望他預立自己的遺囑,並威脅他必須要在遺囑中,將全部的遺產通通留給她,否則就要離婚,他無奈之下,只好立下一份他不願意的遺囑,立完之後,遺囑就被小莉收走了。他很擔心,依照那一份遺囑,所有的財產都歸小莉,而母親又不是他的繼承人,萬一有一天自己突然發生意外,母親是否會流落街頭無人照顧,他越想越害怕,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聽了之後告訴他,不用太擔心,雖然那份遺囑已經寫好,但若想要讓那份遺囑失效,其實並不難,也不需要去找小莉把遺囑要回來,只要他重新再立一份新遺囑,寫明要廢棄原來的遺囑,那麼小莉手中的遺囑就會自動失效了。在我們的幫助之下,他重新預立了一份新遺囑,他在這份新遺囑中,雖然將他名下房子留給小莉繼承,但卻將房子的居住使用權遺贈給母親,讓母親可以住到離世為止,到時房子的居住使用權才會回到小莉身上。他並另外遺贈了母親市價約一千萬的有價證券,讓母親晚年生活能獲得充分保障。我告訴他,這份新遺囑一定要交給母親保管,若他不幸比母親先過世,那麼這份新遺囑,就是母親的保命符,但若是母親比他先過世,新遺囑中對母親的遺贈也就會自然失效,所以這樣的設計很完美,小松聽完後如釋重負,一直不斷感謝。我告訴他不用感謝我,他最要感謝的人是他的母親,雖然這段婚姻讓他有點窒息,但上天的安排冥冥中自有道理,只要他保有對母親的孝心,他一定可以在這兩份親情中找到平衡點。祝福小松,也祝福他的母親。台灣遺囑協會公益講座訊息:「預立一份有幸福感的遺囑」1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地點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報名網址:台灣遺囑協會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現場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歡迎踴躍報名。
房子要留給兒子還是靈魂伴侶? 劉韋德:採這二招可互相兼顧
最近收到一封民眾的法律諮詢,信中說她和前夫離婚後,一人獨自扶養兒子多年,後來遇到現在的伴侶,他的文學才華深深吸引她,兩人算是靈魂伴侶,但礙於兒子的因素,所以兩人一直沒有辦結婚。她名下有一間在台北市大安區40多坪的房子,是她父親留下來的,她說自己基於傳統觀念,這間房子將來是要留給兒子,但房子目前是由她和伴侶一起住,最近她經診斷後確定是乳癌第三期,她說自己不怕死亡,但她擔心伴侶在她走後沒有地方住,因此她最近考慮和這位伴侶結婚,算是給對方一個法律上的保障。這位女士擔心伴侶將來的居住問題,是出於真愛,原本無可厚非,但這樣的安排是否妥當,需要她仔細考量。我告訴她,若她的心願是要讓這位伴侶可以在她走後繼續住在房子裡直到終老,而房子產權要完整留給兒子,那就要慎重考慮結婚的事情,因若兩人結婚,兒子和伴侶都是法定繼承人,伴侶的居住問題雖然不會有問題,但若伴侶也過世了,那麼他的家人就會再繼承這間房子,到時房子的產權會變得很複雜,很有可能最後連兒子都無法住在這裡。我告訴她,要解決這個困擾其實不難。因為法律上,遺贈和繼承並不互相排斥,所以她可以將房子和其他財產留給兒子繼承,但是將房子的使用權先用遺贈方式留給伴侶,等到伴侶也過世之後,再由兒子將房子收回。台灣遺囑協會是一個由專業律師發起的公益團體,於今年四月起將陸續舉辦公益講座,四月份題目為「如何預立一份有幸福的遺囑」,除了教大家如何預立有效遺囑外,更教大家如何在遺囑中「道謝、道歉、道愛、道別」,讓遺囑不只是冷冰冰的遺產交代,而是一份未來給家人最溫柔的情書,歡迎報名。報名請按我(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但要注意的是,若要贈與房子的所有權給伴侶,法律上必須要用遺囑才可以,因為這種行為稱為遺贈,而遺贈必以遺囑為之,否則沒有法律效力。她在我的建議下,很快地就完成遺囑,從她的遺囑中,我看見了她對家人還有伴侶的愛,雖然這兩份愛讓她有點辛苦,但這份遺囑,卻是她未來給這兩個男人最溫柔的一封情書。祝福她在人生最後一段路上走的安心,走的無憾。
他花百萬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 劉韋德號召律師團4/27辦公益講座
五年前自費百萬開發出777遺囑產生器APP,提供民眾免費下載學習預立遺囑的律師劉韋德,近日成立台灣第一個以推動遺囑為宗旨的「台灣遺囑協會」與「遺囑公益律師團」,首場公益講座將在4月27日星期六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登場,並特別設計「愛的家書(預立遺囑)」套組,包含預立遺囑專用信封、遺囑專用稿紙、合法遺囑製作指南等,邀請民眾報名參加。劉韋德律師很早以前就觀察到台灣社會因預立遺囑觀念不足,而引發的許多爭產糾紛,因此他很早就開始積極提倡預立遺囑的好處,甚至經常免費為民眾預立遺囑,更在2019年自費百萬開發出777遺囑產生器APP給民眾下載使用,為他贏得的一個「佛心律師」的稱號。2023年底,劉韋德律師更號召一群熱心律師和退休司法官,籌組了台灣第一個以推動遺囑為宗旨的「台灣遺囑協會」,並立下「專業熱情奉獻-實現每個心願」的協會宗旨,更成立台灣第一個「遺囑公益律師團」,由專業義務律師群免費為民眾提供遺囑諮詢及預立正式遺囑的服務。劉韋德律師語重心長說到,人生不過就是一趟七八十年的旅途,名利從來不是他追逐的目標,他深信人生最大的價值就是服務,能服務越多人,就表示自己的貢獻越大,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他自己走了以後,能留下一個可以持續服務社會的事物,而成立遺囑協會對他而言,就是回饋社會的一種最好的方式。劉韋德律師表示,他曾經立下要協助一百萬個台灣人預立遺囑的宏大目標,但他知道這不是一個人的力量可以完成的,所以才想要成立一個協會來達成,因為一個人雖可以走很快,但一群人卻可以走很遠。遺囑協會將從今年四月份起陸續舉辦各種公益講座,讓各界民眾可以免費上課,第一場課程訂於4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地點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題目是「如何寫一份有幸福感的遺囑」。課程中會教大家如何寫一份合法有效又有幸福感的遺囑,讓每個人都可以到了人生終點時可以幸福無憾的告別,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到台灣遺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現場還會贈送愛的家書(預立遺囑)精美套組,包含預立遺囑專用信封、遺囑專用稿紙、合法遺囑製作指南等,歡迎民眾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