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屍體
」 棄屍 台中 嬰屍 水井 女嬰特種行業爆金錢糾紛…雲林男遭虐8小時慘死棄屍 3嫌落網下場鋪
雲林一名24歲林姓男子失聯多日,家屬得知他與友人有投資特種行業的糾紛,懷疑遭殺害,於是報警求助。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結果發現林男已遭殺害棄屍,鎖定4名兇嫌並拘提到案。雲林斗六警分局10月18日接獲報案,得知林男失蹤近1周,鎖定合夥人35歲莊男、33歲沈男、37歲詹男及39歲洪男4人涉案,當天將4人逮捕到案說明,經訊問過後,莊男、沈男當場坦承將林男打死,埋屍雲林縣四湖鄉溪旁田地。檢方將人帶回棄屍地點,將遺體挖出,相驗後確認死者就是林男。複訊過後,認為莊男、沈男、詹男、洪男涉嫌傷害致死、侵害屍體等罪,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中莊、沈、詹裁定羈押,洪男則諭知限制住居。檢方調查發現,莊男、沈男與林男合夥生意有金錢糾紛,為了釐清債務問題,2人在10月11日晚上8時許,持熱熔膠、鋁棒及以徒手、腳踹等方式狂毆林男,整整施虐8小時,造成林男重傷死亡。一群人發現林男死亡後,在10月12日早上9時7分將人扛上車,載往雲林縣四湖鄉舊虎尾溪旁田地埋屍。檢方按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莊男、沈男,另依照遺棄屍體罪嫌起訴詹男,洪男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未婚懷孕怕被罵…租屋處產女「打包丟芒果園」 高雄小情侶棄屍下場曝
高雄市林園區清水岩一處芒果園今年3月發生嬰屍命案,警方獲報循線展開追查,發現女嬰父母是一對學生情侶檔,就讀五專的19歲許姓女學生在租屋處產子後,發現女兒沒有氣息,於是夥同21歲的謝姓大學生男友騎機車至果園棄屍。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處許女10月徒刑、謝男9月徒刑。回顧該案,高雄市林園警分局於今年3月13日上午9時許接獲一名果農報案,指在芒果園路邊發現一具遭棄置的女嬰屍體,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對騎乘機車的年輕男女,員警以車追人才得知,原來棄屍的正是女嬰的親生父母。據了解,21歲謝男與19歲許女均在就學,交往多年的2人在高雄市苓雅區租屋,並展開同居生活,許女遭逮時供稱,她發現自己懷孕後曾感到肚子不適,由於沒去醫院產檢並不知道胎兒幾個月,怎料不久後孩子卻突然出生,剪斷臍帶才發現女嬰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一時不知如何是好,也不敢讓家人知道,才決定將女嬰用塑膠袋打包,棄屍在芒果園。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女嬰在生產過程中因頭部通過產道被擠壓,導致頭部右頂骨線形骨折、腦腫,出現心跳、呼吸變弱等狀況,但生父母卻未及時將孩子送醫,最終造成女嬰中樞衰竭死亡,故依違反《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處許女10月徒刑、謝男9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母親在家中過世「他獨自抬屍體到墓地埋葬」 屍手破土而出嚇壞管理員
日本的墳墓位居於日本居民的生活圈之中,對當地人而言,這是相當普遍的事,當地的墓園大致分為兩種,佛教寺廟內的墓園和一般公共墓園,至於佛寺內有墓園,不過近日在奈良市寺廟內的一處墓地,居然發現「屍手」從墓地裡向地面伸出,嚇壞剛好在墓園內巡視的管理員。根據多家日本媒報導,這名墓地管理員18日下午在奈良市四天王寺大和別院的墓地巡視時,發現屍體露出土地後當場嚇傻,管理員事後立刻報警,當警方趕抵墓園進行調查發現,這是一具老嫗屍體,應該這個月身亡,初步已排除謀殺可能性。警方調查後發現,埋屍的竟是死者71歲的兒子藏田隆一,根據這名男子表示,母親一直與自己同住,11月初在家中過世,於是他獨自抬著母親的屍體到租下的墓地埋葬。日本的墓園大致分為兩種,分別在佛教寺廟內的墓園和一般公共墓園,至於佛寺內有墓園,是因為江戶時代,曾經管制過宗教。當時要求民眾要有所屬的佛教宗派,然後由這些寺廟來管理民眾的喪葬事宜,並藉此監視民眾,所以現今日本很多寺廟都有墓園。對日本民眾而言,有墳墓的地方當然也是會感到陰森的地方,據日媒報導,雖然這名男子是在自己承租的墓地下葬母親,不過在日本,直接埋葬屍體的情況很少見,加上日本墓地通常是密集的墓碑群,藏田隆一的行為有可能越界及違反墓地相關規定,日本警方訊後,依涉嫌遺棄屍體將藏田隆一逮捕。奈良市四天王寺大和別院的墓地管理員,日前巡邏時發現竟然有屍手從土裡伸出來。(圖/翻攝自X)
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母親病重接回家照顧後不治 日本57歲男子伴母屍居住11個月
近日,日本兵庫縣西宮市發生一起異常事件,一名男子疑似在母親死後,並未通報政府單位,而是將母親的遺體在家中擺放了幾乎整整一年,直到日前才被發現。當地警方將其以涉嫌遺棄屍體為由逮捕,並正在調查其動機。據《MBS NEWS》報導,這名因涉嫌遺棄屍體而被捕的57歲男子,自稱是西宮市一家化學產品製造公司的社長。當地警方稱該名男子疑似明知老婦已死亡,但於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11月8日期間,將母親屍體遺棄在西宮市的家中。這起事件起因於今年9月,男子母親所居住的公共住宅管理中心發現,無法連絡上這名80多歲的女性住戶,於是向警方進行了通報。當地警方進入老太太家中,由於找不到,也同樣聯絡不上這位老太太,因此以失蹤事件立案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透過與老太太親屬的談話,得知了其兒子的存在,因此在11月8日與男子進行了第一次的電話詢問。在電話中,警方認為男子言詞可疑,於是前往男子住處拜訪。當時,男子曾告訴警方「我媽媽在醫院」,不過警方隨即在男子家中的一個房間發現一具女性遺體,遺體上沒有明顯的傷痕,並好好蓋著被子。第2天,該名男子便因涉嫌遺棄屍體被捕。在面對警方詢問時,男子坦承了警方的指控,並表示「就放在那裡,沒有處理。」、「因為眼睛已經闔上,我知道她已經過世了」。男子進一步解釋,在去年12時,由於母親的健康狀況惡化,於是他將母親接到家中照顧,不過母親在3天後便已經去世。目前,日本警方正在確認發現的這具女性遺體是否為男子的母親,並調查男子行為的動機。
台中女遭拍痧版「驅魔」狂毆身亡 邪教幹部幫換血衣滅證竟都無罪
台中市大里區35歲游姓女子被發現陳屍住家,其全身遍體鱗傷,一旁還有一隻刮痧棒,檢警調查,發現游女是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6名幹部施虐致死,這些幹部還幫換血衣滅證,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而台中地院8日一審宣判,因證據不足而判6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由林欣月於2014年成立,她自稱聖師和聖母,2015年1月卻不滿信眾不服從指令或想脫離組織,以「借竅驅魔」為由對信眾報導,導致1人死亡、13人輕重傷,還有人雙眼失明,余姓「總道師」、擔任「三才」的2名林姓及許姓等共4名幹部也都涉案。而余女等4人在2022年間,與擔任任「三才」的詹女、許女等6人先後搬進該處位於大里區民宅,余女等人不滿游女規劃不力,6月初時連續多日拿拍痧版或徒手毆打游女的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游女遍體鱗傷,最終於6月5日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余女等人不敢送醫,竟將她的沾血衣褲換下後逃離,詹、許則負責善後,為營造自己不在場假象,將血衣丟進舊衣回收箱後,再將房門反鎖,並找來鎖匠破門,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全案這才曝光。而檢警發現余女渾身是傷、慘不忍睹,一旁還放有刮痧板,房內還有大量宗教書籍和勸世字畫,詳細調查後認定余女等6人涉案,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則於8日宣判,認為證據不足,判處6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兒失蹤4年…熟人造訪一開房間驚見白骨 父急撇責:我都不進他房間
南韓有一名律師分享近年發生的一起驚悚憾事,一名父親曾報警兒子失蹤,但4年後卻在家中兒子的房間看到一具白骨,經推判他的兒子已經死亡約4年時間,震驚社會大眾。不過喪子的男人堅稱他不知情,因為自己從不進兒子房間;事後經法官依沒有謀殺動機,檢方也沒證據指出男子殺了兒子,最終他被判無罪。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律師林周惠(音譯)在新聞節目中分享一起命案,有一名為人父的男子2019年跟警方報案,他的兒子失蹤,親友們與警方都找不到他的兒子;直到2023年5月男子的熟人到他家拜訪,意外打開他失蹤兒子的房間門,裡面竟有一具白骨。他們報警後,經過警方調查和確認後,房裡的白骨就是男子失蹤的兒子,推斷他的死亡時間約在2019年4月左右。事件曝光後,檢方認定男子知道兒子4年前選擇輕生,選擇忽視外,也不處理屍體甚至視而不見,依遺棄屍體罪將他起訴;不過男子開庭時堅稱自己不知情,因為他從來不會進兒子房間。最終法官認為檢方證據不足,男子沒有殺害兒子的動機外,也沒辦法認定他棄屍,因此判喪子的男子無罪。很多人好奇屍體腐爛會有難聞異味,但法官發現死者房間很髒亂又有許多垃圾,的確會影響男子聞到屍體腐爛的味道,他不知道兒子死在房間內也是有可能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阿嬤疑惑「孫子出生1年沒見過」...原來出生就夭折 父母沒錢下葬竟棄屍後山
嘉義縣陳姓男子與莊姓妻子於2022年中旬生下一名男嬰,但陳母一直到了2023年都沒見過這名剛出生的金孫,懷疑他已經遭到不測,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陳男才坦承該名男嬰一出生就窒息死亡,他因為經濟條件不佳,沒錢給男嬰辦理後事,於是用毛巾包裹嬰兒屍體後丟棄。本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陳男、莊女夫妻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據了解,莊女2022年中旬在家中廁所生下一名男嬰,但新生兒生下不久,就因不明原因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陳男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負擔男嬰喪葬費用,加上事發突然,他竟私自以毛巾包裹男嬰屍體後,將嬰屍棄置、掩埋在住家後約40分鐘車程的山中。由於莊女分娩時,曾傳出嬰兒哭聲,陳男的母親與妹妹都知道男嬰出生的消息。然而一年多過去,始終看不到這名出生以久的金孫,2023年9月10日,已察覺有異的陳母擔心金孫已遭逢不幸,報警求助,陳男才坦承棄屍一事。嘉義市警方曾於今年初動員人力到陳男住家後的山中搜索,但未曾發現嬰兒遺骸,無法進一步釐清男嬰死因。但是事後警方仍依依遺棄屍體罪嫌,將陳男、莊女函送法辦,2024年9月由嘉義地檢署起訴。本案近日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夫妻身為父母丟棄嬰兒屍體犯行明確,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且實因事發突然、家境欠佳而未找葬儀社為嬰兒妥適辦理後事,2人現已離婚各自生活,依共同遺棄屍體罪,處莊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陳男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神岡桶屍案」狠女殺害男友再以水泥封屍 重判27年半定讞
2022年震驚社會的台中神岡水泥封屍案,涉有重嫌的蔡女否認殺害陳姓男友,主張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為他殺,最高法院近日駁回蔡女上訴維持歷審判決,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偽造文書罪等罪嫌合併執行27年6月定讞。據判決書,陳男和蔡女為同居交往關係,且蔡女曾向陳男借錢,簽下共157萬元的本票及車輛讓渡書作為擔保,兩人屢因還款、交友問題發生爭執。2019年3月間,蔡女駕車載著意識及精神狀態不佳的陳男,自陳男母親家離開並入住汽車旅館,而後於台中市某處以不詳方式殺害陳男。蔡女基於損壞、遺棄屍體犯意,聯絡房屋仲介稱要看廠房並簽下租約,至五金行購買水泥攪拌器、塑膠袋等物,於假日上午不易被發現之機會,將以床單、帆布收納袋、兩層透明塑膠袋、深藍保潔墊及透明夾角大塑膠袋,木乃伊般被層層包裹的遺體載往廠房,並放入桶內以水泥封起。蔡女犯案後還以陳男手機傳送訊息給其家人,營造陳男僅是因債務問題躲避至外地之假象,更曾以陳男手機傳訊給陳男胞姊,請她將本票還給蔡女卻未得逞。蔡女更以電腦繕打內容偽造和解書,營造雙方債務問題已達成和解之情境,偽造陳男簽名。蔡女否認犯行,法官審酌人證、物證,認定蔡女涉犯殺人罪,犯罪手法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家屬造成心靈上難以抹滅的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加上案發後仍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依殺人罪判18年、遺棄屍體罪5年、偽造文書罪2年、違反電信法3月,合併執行刑27年6月有期徒刑,蔡女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殺兒伴屍6年「結交新歡才棄屍」 沒有入學遭學校報警「狠父才點頭認罪」
新北市三重區爆發一起嬰兒死亡事件,一名應於2024年9月入學的男童,因遲遲未到校報到引發學校關注,校方報警後警方開始搜查,男童的父親才坦承,男童早在出生3個月後就死亡,自己也伴屍長達6年,直到自己結交新歡,怕被注意到,才在3月時將小孩的遺體帶到基隆山區丟棄。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黃男與楊女曾於6年前結婚,後續楊女也在2018年產下黃姓男童。但在黃姓男童出生3個月後,楊女下班回家時,發現孩子臉上蓋著一個枕頭,而黃男則在一旁熟睡。楊女本想報警,但黃男因背負詐欺罪的通緝令而阻止楊女的報警。黃男聲稱孩子是因噎奶而死,但這個說法與楊女的陳述存在明顯矛盾。後續夫妻倆並未依法處理孩子的遺體,而是將其留在家中,任其腐爛。即使多次搬家,他們也一直帶著孩子的骸骨四處遷徙。約3年多前,楊女因無法忍受黃男的經濟不穩定而提出離婚,返回新竹老家。而黃男則繼續帶著兒子的遺骸生活。直到2024年3月,黃男因結識新女友,擔心孩子的遺骸被發現會嚇跑新歡,加上害怕殺子的劣行曝光,才決定將其丟棄。他選擇了自己的出生地基隆,用手提袋裝著白骨,坐車北上後將其丟棄在基隆市中山區的深山中。而一直到9月,男童所在學區的國小注意到男童並未依法入學後,便向警方通報。警方也循線開始展開調查。警方先是在1日首先聯繫到男童生母楊女,並在3日進行家訪,楊女供稱男童被生父帶走。而在6日當天,楊女通報男童失蹤協尋。經過警方一系列調查後,包括查訪男童的爺爺、奶奶和親友,警方才發現男童已經失蹤多年。後續經過警方的深入調查,男童的生父黃男在台中被尋獲。黃男後來才坦承,他的兒子早在2018年3月,出生僅三個月時就已經死亡。警方也才知道,黃男竟然將孩子的遺體留在身邊長達6年之久,直到3月才將其遺骸丟棄在基隆市中山區的深山中。報導中也提到,目前男童的確切死因尚未確定,到底是溢奶死亡還是被枕頭悶死,仍待進一步調查。除此之外,警方也發現,明知孩子已經死亡,為何還有家長於5月完成線上系統的新生報到,而楊女於6日通報失蹤協尋的行為,也引發了警方注意。後續警方也在基隆市中山區某民宅後方的半山腰竹林內,找到了男嬰的骸骨,之後也成立專案小組,開始訊問相關人員、保全證據,並與法醫一同進行相驗。而目前黃男因涉嫌殺人罪被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楊女則被限制住居。兩人將面臨殺人、遺棄屍體、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的指控。
誆「小孩丟給朋友照顧」 警48小時沒闔眼破狠父謊言尋獲基隆嬰屍
基隆市驚傳嬰兒棄屍案,三重黃姓男童9月到了入學時間卻沒到國小報到,新北市教育局通報警察局,三重分局尋獲男童父親,黃男起初避重就輕、說詞反覆,稱孩子交給台南友人照顧,專案小組成員48小時沒闔眼,最終突破黃男心防,黃男這才坦承孩子身亡,警方則在基隆山區尋獲男嬰屍體,黃男則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據了解,男童設籍三重,9月時原要進入小學就讀,校方卻遲遲沒見孩子來報到而通報教育局,教育局則通知警察局協尋,警方遠赴台中找到黃男了解孩子下落。黃男起初避重就輕,說孩子交給台南的友人照顧,並稱8月還曾見到孩子,警方帶著黃男南下,黃男則說詞反覆,指認台南火車站是最後見到孩子的地點,警方則48小時沒闔眼,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並不斷突破其心防,黃男最終才坦承孩子身亡。黃男聲稱男童在3個月大時溢奶身亡,他因害怕而不敢通報孩子死亡消息,遺體則放在住處,跟著他四處搬家,2023年底才棄屍基隆山區,基隆地檢署認定他涉有重嫌,23日晚間將黃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據之虞聲押禁見裁准,確切死因和案情則仍待釐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小一開學沒來竟發現陳屍基隆山區 男嬰屍體疑「藏家5年」父遭羈押禁見
新北市教育局近日發現黃姓男童到入學年齡卻沒到小學報到,因而通報警察局協尋,三重警分局詢問男童父親,黃男供稱孩子在3個月大就已死亡,屍體放在家中5年,2023年底才棄屍基隆山區,基隆地檢署調查後懷疑黃男涉有重嫌,依殺人罪聲請黃男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黃男供稱兒子在3個月大時,就因溢奶而身亡,男嬰屍體疑似在家中放置5年,2023年底才棄置到基隆山區,直到近日教育局發現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卻沒來小學報到,通知警察局協尋才讓此案曝光。而警方23日上午帶著黃男到基隆山區找尋,已尋獲男嬰骸骨,基隆地檢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婦幼警察隊與三重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23日晚間將黃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據之虞聲押禁見裁准。
達學齡卻未入學「警基隆山區發現男嬰骸骨」 法醫相驗:出生不久就死亡
基隆一名設籍新北的男童因為達學齡卻未進入國小就讀,新北市教育局察覺有異報警,警方追查後昨(23日)在基隆山區尋獲男嬰骸骨,初步研判其在嬰兒時期就已經死亡,懷疑31歲黃姓父親涉有重嫌,檢方訊問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新北市教育局指出,該男童設籍三重區,今年達6歲學齡,家長5月透過線上報到系統完成新生報到,但8月30日開學卻沒到校,校方於9月1、2日聯繫生母,母親卻稱男童「會到校上課」,9月3日家訪後通報。新北市府警察局進行協尋,警方昨天上午7時許在基隆山區一處山腰發現男嬰骸骨,死亡時間相當久遠。基隆地檢署獲報後,立刻指派派婦幼專責檢察官指揮警方成立專案團隊偵辦,同時請法醫相驗遺體。檢警積極追查,發現男童在嬰兒時期,出生沒幾個月就已經死亡,生父黃男涉有重嫌。據悉,黃男說詞反覆,對男童行蹤交代不明,經檢方複訊、突破心防後,得知男童係遭殺害,昨天深夜認為黃男涉犯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疑重大,所涉為重罪且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下午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而男童30歲生母楊女是否涉案,還得進一步釐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唐治平不認母屍非首例!殯葬業者:曾遇檢警採DNA強制領回
藝人唐治平5日前往士檢,認為4日發現的死者不是他媽媽,拒絕領取死亡證明,對此有殯葬業者表示,他曾處理過類似案件,死者家屬因與父親20年不見,也是拒絕領取,最後檢察官採強硬動作,讓警方到家屬住處採集DNA,比對後證明父子關係,這名家屬本來還是不想領,最後檢警告知會觸犯遺棄屍體罪,對方才乖乖去殯葬處辦手續。殯葬業者表示,過去偶爾都會發生這種家屬不願領屍的案件,他也曾經手一件,1名長者獨居過世後,輾轉找到他的兒子,但原來死者當年對家庭不聞不問,在外喝酒、賭博,後來更就此失聯20年,死者兒子對父親過世毫無感情,也拒絕去認屍。業者說,後來檢察官採強硬措施,指示派出所員警直接到兒子家,用棉棒採集口腔檢體,再拿給法醫比對,確定親子關係後,就要求兒子儘速領回。沒想到兒子還是不願意,後來警方再告知,如果持續讓遺體冰存,除了耗費社會資源,當事人可能涉及遺棄屍體罪,家屬最後才悻然領回。業者表示,以唐母案來說,如果檢警沒有強制作為,她的遺體在冰存一段時間後,確實也有可能會以無名屍方式,公告之後由得標的業者進行火化及後事處理。
屈尺異聞2/恬靜小山城凶案屢震驚社會 台灣第一起分屍案、首宗人肉炸彈
新店屈尺山區一間小洋樓,30多年前發生入室竊盜案,住戶兒子遭歹徒以膠帶掩住眼、口、鼻慘死,加上他本身罹患智能障礙,發生如此慘案讓人唏噓,純樸的小山城發生此凶殺案,老一輩人憶及此事言之鑿鑿「兇手就是要殺人的」,由於至今仍未破案,凶宅雖曾請法師作法,但經年無人居住,且時有靈異傳聞。據當地人指出,遭殺害的40歲兒子平常和老母親一起住在 2層樓小洋房,該處鄰近警政署保三總隊。事件曝光後,警方介入調查,但無奈當年監視器未設置完全,兇手追緝至今無果,一名頭髮花白的7旬鄰居回憶「離保三總隊這麼近,竟發生殺人案,而且經過多年,至今未破案」。本刊調查,屈尺為原住民語之音譯,昔日為泰雅族屈尺社的生活區域,早年公路還沒開通之前,十分曲折,直到明治31年(西元1898年),日人曾修築屈尺古道,作為進入烏來的要道。當地有屈尺古道,鄰近小粗坑發電廠,還能與小粗坑綠廊步道連走,山光水色景色絕美,宛如仙境。其實,屈尺曾發生全台第一件分屍案,1959年12月24日上午,工人在台電屈尺沉沙池撈起鐵絲籠內的2條人腿,後續警方找到一顆頭顱,頸部遭利刃切開,「雙眼張開,死不瞑目」,接著找到軀幹。經查,死者為30餘歲孫伯英,他自軍中退伍後轉任稅捐稽徵處當公務員,遭同袍劉志才、袁毅銘覬覦一萬多元的退役金,先騙他入股開公司又邀他同住,接著2人將他打死分屍。最後劉男被判處死刑,袁男涉嫌殺人部分遭翻案,只以協助遺棄屍體判刑3年。奇怪的是,法醫楊日松曾證實,被害人孫伯英的頭顱存放在刑事局法醫室,用培養液保存後竟然長出毛髮、還生出鬍子,他自述會跟孫聊天,「常幫頭顱刮鬍子,結果刮了又生」,成為法醫所怪談。對此,楊日松曾解釋是工友把福馬林、酒精、消毒水的比例調錯,皮膚沒有死所致。另外,同樣在屈尺,2003年發生台灣首見的人肉炸彈案,前科犯黃金生遭檢舉涉改造槍械,在新店山區屈尺遭大批警方圍捕,抱著自製炸彈和警方對峙了6個多小時,期間要求記者到場訴冤屈,警方派人喬裝貼近,黃男以為電視台正在連線,講的十分激動,未料接過「記者」提供摻有安眠藥的檳榔、運動飲料時被他發現異狀,大喊「我知道你們是警察」、「算50聲給你們跑」,最後引爆炸彈,黃金生被炸碎血肉模糊、當場喪命。屈尺在2003年發生人肉炸彈案,前科犯黃金生遭檢舉改造槍枝遭警方包圍,雙方僵持6小時,最後他引爆炸彈將自己炸死。(圖/報系資料照)
花蓮男北上求職「活活被打死」!棄屍蘇花公路 10惡煞觸3法遭逮
蘇花公路今年1月20日發現一具男屍,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恰巧行經棄屍處,發現1具男屍體,嚇得民眾趕緊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屍體是花蓮縣的簡性男子,據了解,簡男入職一家負責宮廟和出陣頭的企業社,結果被林男和其小弟共10人因入職動作緩慢針對,屢次凌虐毆打,導致他不堪負荷身亡,慘遭棄屍,後續警方依法逮捕林男等10人,檢方同時起訴並移送偵辦。警方表示,1月26日接獲民眾通報,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發現簡男遺體,檢警經調查,林男等10 人的惡行才得以被揭發,後續依《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和《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10人,因其中含有未成年人涉案,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偵辦,據了解,林男在桃園經營一家企業社,工作內容主要為負責派遣、宮廟出陣頭等,簡男透過臉書向林男求職,2023年12月20日林男駕車前往花蓮,載送簡男至桃園,經過2日,簡男要回花蓮申辦文件遭拒,甚至被林男和其小弟輪流痛毆,限制居所監視。林男和小弟們處處針對簡男,藉簡男蓮花紙摺不好、吃飯太慢等問題,凌虐簡男,持棍棒毆打他,以空氣槍射擊,還餵食他麵包蟲和食用貓大便等離譜行徑,今年1月18日簡男又被打,還被逼迫簽立本票借據和傷害和解書,隔日簡男全身多處外傷,頭臉和部擦挫傷及裂傷,身體負荷不了,以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林男與小弟們見狀於1月20日分別駕駛私家車與租賃車,將簡男遺體藏匿在租賃車,隨後2車開往宜蘭,將遺體丟棄在蘇花公路119.6公里處下邊坡,後續2車位製造斷點,分別往南和北行駛。
台中水井嬰屍案!狠父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突翻供:孩死後才放水裡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遭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聲押獲准。不過,謝男提起抗告,翻供否認殺嬰,辯稱孩子死後才把屍體放到浴缸。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謝男不服提起抗告,翻供稱嬰兒剛出生會啼哭,後來漸漸沒了動靜,自己才把新生兒放到浴缸裡,且母親罹患大腸癌三期,需要他幫忙照顧,聲請停止羈押。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所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所述情節與共犯柯女說法有重大出入,涉嫌重大,足認有逃亡之虞,尚待進一步交互詰問以釐清案情,加上犯嫌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認定其以自首及家庭照顧等事由提起抗告,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台中水井嬰屍真相曝…男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高大成揭3判定方向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表示,目前能證明蓄意殺人的證據還太薄弱,建議查看嬰兒肺部有無氣泡。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高大成表示,雖然謝男承認先溺斃男嬰再丟進古井棄屍,但殺人的客觀證據太薄弱,萬一對方到時翻供,堅稱孩子剛出生就死亡,就只能用遺棄屍體罪追究責任。高大成說明,要判定男嬰是否為生前溺斃,大略有幾個判定方向,首先可以測量男嬰的胸圍是否大於頭圍、腹圍,如果出生時是活胎,會有呼吸,胸部就會擴張;再來,可以檢查死者肺部是否有氣泡,若有,生前進水的可能性較高;最後,檢驗內臟是否有井水微生物。
駭人真相曝光!台中水井嬰屍案 女變心不想要小孩 男友親手溺斃剛出生兒子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兩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更在孩子出生當天,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檢方今年4月依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謝男、柯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判。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發現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謝、柯兩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局,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男友墮胎要求,雙方多次爭吵後,謝男搬離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東勢租屋處,悲劇也就此發生。自行生產、接生的兩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地上,謝男則在放水裝滿浴缸後,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27日再把裝有嬰屍的塑膠袋丟進石岡租屋處後方水井,兩人直到今年1月12日良心不安自首,居民及地主也才發現,農作物被澆了半年屍水。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