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屍體罪
」 棄屍 台中 嬰屍 水井 命案特種行業爆金錢糾紛…雲林男遭虐8小時慘死棄屍 3嫌落網下場鋪
雲林一名24歲林姓男子失聯多日,家屬得知他與友人有投資特種行業的糾紛,懷疑遭殺害,於是報警求助。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結果發現林男已遭殺害棄屍,鎖定4名兇嫌並拘提到案。雲林斗六警分局10月18日接獲報案,得知林男失蹤近1周,鎖定合夥人35歲莊男、33歲沈男、37歲詹男及39歲洪男4人涉案,當天將4人逮捕到案說明,經訊問過後,莊男、沈男當場坦承將林男打死,埋屍雲林縣四湖鄉溪旁田地。檢方將人帶回棄屍地點,將遺體挖出,相驗後確認死者就是林男。複訊過後,認為莊男、沈男、詹男、洪男涉嫌傷害致死、侵害屍體等罪,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中莊、沈、詹裁定羈押,洪男則諭知限制住居。檢方調查發現,莊男、沈男與林男合夥生意有金錢糾紛,為了釐清債務問題,2人在10月11日晚上8時許,持熱熔膠、鋁棒及以徒手、腳踹等方式狂毆林男,整整施虐8小時,造成林男重傷死亡。一群人發現林男死亡後,在10月12日早上9時7分將人扛上車,載往雲林縣四湖鄉舊虎尾溪旁田地埋屍。檢方按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莊男、沈男,另依照遺棄屍體罪嫌起訴詹男,洪男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兒失蹤4年…熟人造訪一開房間驚見白骨 父急撇責:我都不進他房間
南韓有一名律師分享近年發生的一起驚悚憾事,一名父親曾報警兒子失蹤,但4年後卻在家中兒子的房間看到一具白骨,經推判他的兒子已經死亡約4年時間,震驚社會大眾。不過喪子的男人堅稱他不知情,因為自己從不進兒子房間;事後經法官依沒有謀殺動機,檢方也沒證據指出男子殺了兒子,最終他被判無罪。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律師林周惠(音譯)在新聞節目中分享一起命案,有一名為人父的男子2019年跟警方報案,他的兒子失蹤,親友們與警方都找不到他的兒子;直到2023年5月男子的熟人到他家拜訪,意外打開他失蹤兒子的房間門,裡面竟有一具白骨。他們報警後,經過警方調查和確認後,房裡的白骨就是男子失蹤的兒子,推斷他的死亡時間約在2019年4月左右。事件曝光後,檢方認定男子知道兒子4年前選擇輕生,選擇忽視外,也不處理屍體甚至視而不見,依遺棄屍體罪將他起訴;不過男子開庭時堅稱自己不知情,因為他從來不會進兒子房間。最終法官認為檢方證據不足,男子沒有殺害兒子的動機外,也沒辦法認定他棄屍,因此判喪子的男子無罪。很多人好奇屍體腐爛會有難聞異味,但法官發現死者房間很髒亂又有許多垃圾,的確會影響男子聞到屍體腐爛的味道,他不知道兒子死在房間內也是有可能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阿嬤疑惑「孫子出生1年沒見過」...原來出生就夭折 父母沒錢下葬竟棄屍後山
嘉義縣陳姓男子與莊姓妻子於2022年中旬生下一名男嬰,但陳母一直到了2023年都沒見過這名剛出生的金孫,懷疑他已經遭到不測,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陳男才坦承該名男嬰一出生就窒息死亡,他因為經濟條件不佳,沒錢給男嬰辦理後事,於是用毛巾包裹嬰兒屍體後丟棄。本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陳男、莊女夫妻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據了解,莊女2022年中旬在家中廁所生下一名男嬰,但新生兒生下不久,就因不明原因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陳男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負擔男嬰喪葬費用,加上事發突然,他竟私自以毛巾包裹男嬰屍體後,將嬰屍棄置、掩埋在住家後約40分鐘車程的山中。由於莊女分娩時,曾傳出嬰兒哭聲,陳男的母親與妹妹都知道男嬰出生的消息。然而一年多過去,始終看不到這名出生以久的金孫,2023年9月10日,已察覺有異的陳母擔心金孫已遭逢不幸,報警求助,陳男才坦承棄屍一事。嘉義市警方曾於今年初動員人力到陳男住家後的山中搜索,但未曾發現嬰兒遺骸,無法進一步釐清男嬰死因。但是事後警方仍依依遺棄屍體罪嫌,將陳男、莊女函送法辦,2024年9月由嘉義地檢署起訴。本案近日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夫妻身為父母丟棄嬰兒屍體犯行明確,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且實因事發突然、家境欠佳而未找葬儀社為嬰兒妥適辦理後事,2人現已離婚各自生活,依共同遺棄屍體罪,處莊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陳男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神岡桶屍案」狠女殺害男友再以水泥封屍 重判27年半定讞
2022年震驚社會的台中神岡水泥封屍案,涉有重嫌的蔡女否認殺害陳姓男友,主張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為他殺,最高法院近日駁回蔡女上訴維持歷審判決,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偽造文書罪等罪嫌合併執行27年6月定讞。據判決書,陳男和蔡女為同居交往關係,且蔡女曾向陳男借錢,簽下共157萬元的本票及車輛讓渡書作為擔保,兩人屢因還款、交友問題發生爭執。2019年3月間,蔡女駕車載著意識及精神狀態不佳的陳男,自陳男母親家離開並入住汽車旅館,而後於台中市某處以不詳方式殺害陳男。蔡女基於損壞、遺棄屍體犯意,聯絡房屋仲介稱要看廠房並簽下租約,至五金行購買水泥攪拌器、塑膠袋等物,於假日上午不易被發現之機會,將以床單、帆布收納袋、兩層透明塑膠袋、深藍保潔墊及透明夾角大塑膠袋,木乃伊般被層層包裹的遺體載往廠房,並放入桶內以水泥封起。蔡女犯案後還以陳男手機傳送訊息給其家人,營造陳男僅是因債務問題躲避至外地之假象,更曾以陳男手機傳訊給陳男胞姊,請她將本票還給蔡女卻未得逞。蔡女更以電腦繕打內容偽造和解書,營造雙方債務問題已達成和解之情境,偽造陳男簽名。蔡女否認犯行,法官審酌人證、物證,認定蔡女涉犯殺人罪,犯罪手法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家屬造成心靈上難以抹滅的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加上案發後仍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依殺人罪判18年、遺棄屍體罪5年、偽造文書罪2年、違反電信法3月,合併執行刑27年6月有期徒刑,蔡女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誆「小孩丟給朋友照顧」 警48小時沒闔眼破狠父謊言尋獲基隆嬰屍
基隆市驚傳嬰兒棄屍案,三重黃姓男童9月到了入學時間卻沒到國小報到,新北市教育局通報警察局,三重分局尋獲男童父親,黃男起初避重就輕、說詞反覆,稱孩子交給台南友人照顧,專案小組成員48小時沒闔眼,最終突破黃男心防,黃男這才坦承孩子身亡,警方則在基隆山區尋獲男嬰屍體,黃男則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據了解,男童設籍三重,9月時原要進入小學就讀,校方卻遲遲沒見孩子來報到而通報教育局,教育局則通知警察局協尋,警方遠赴台中找到黃男了解孩子下落。黃男起初避重就輕,說孩子交給台南的友人照顧,並稱8月還曾見到孩子,警方帶著黃男南下,黃男則說詞反覆,指認台南火車站是最後見到孩子的地點,警方則48小時沒闔眼,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並不斷突破其心防,黃男最終才坦承孩子身亡。黃男聲稱男童在3個月大時溢奶身亡,他因害怕而不敢通報孩子死亡消息,遺體則放在住處,跟著他四處搬家,2023年底才棄屍基隆山區,基隆地檢署認定他涉有重嫌,23日晚間將黃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據之虞聲押禁見裁准,確切死因和案情則仍待釐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小一開學沒來竟發現陳屍基隆山區 男嬰屍體疑「藏家5年」父遭羈押禁見
新北市教育局近日發現黃姓男童到入學年齡卻沒到小學報到,因而通報警察局協尋,三重警分局詢問男童父親,黃男供稱孩子在3個月大就已死亡,屍體放在家中5年,2023年底才棄屍基隆山區,基隆地檢署調查後懷疑黃男涉有重嫌,依殺人罪聲請黃男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黃男供稱兒子在3個月大時,就因溢奶而身亡,男嬰屍體疑似在家中放置5年,2023年底才棄置到基隆山區,直到近日教育局發現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卻沒來小學報到,通知警察局協尋才讓此案曝光。而警方23日上午帶著黃男到基隆山區找尋,已尋獲男嬰骸骨,基隆地檢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婦幼警察隊與三重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23日晚間將黃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據之虞聲押禁見裁准。
唐治平不認母屍非首例!殯葬業者:曾遇檢警採DNA強制領回
藝人唐治平5日前往士檢,認為4日發現的死者不是他媽媽,拒絕領取死亡證明,對此有殯葬業者表示,他曾處理過類似案件,死者家屬因與父親20年不見,也是拒絕領取,最後檢察官採強硬動作,讓警方到家屬住處採集DNA,比對後證明父子關係,這名家屬本來還是不想領,最後檢警告知會觸犯遺棄屍體罪,對方才乖乖去殯葬處辦手續。殯葬業者表示,過去偶爾都會發生這種家屬不願領屍的案件,他也曾經手一件,1名長者獨居過世後,輾轉找到他的兒子,但原來死者當年對家庭不聞不問,在外喝酒、賭博,後來更就此失聯20年,死者兒子對父親過世毫無感情,也拒絕去認屍。業者說,後來檢察官採強硬措施,指示派出所員警直接到兒子家,用棉棒採集口腔檢體,再拿給法醫比對,確定親子關係後,就要求兒子儘速領回。沒想到兒子還是不願意,後來警方再告知,如果持續讓遺體冰存,除了耗費社會資源,當事人可能涉及遺棄屍體罪,家屬最後才悻然領回。業者表示,以唐母案來說,如果檢警沒有強制作為,她的遺體在冰存一段時間後,確實也有可能會以無名屍方式,公告之後由得標的業者進行火化及後事處理。
花蓮男北上求職「活活被打死」!棄屍蘇花公路 10惡煞觸3法遭逮
蘇花公路今年1月20日發現一具男屍,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恰巧行經棄屍處,發現1具男屍體,嚇得民眾趕緊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屍體是花蓮縣的簡性男子,據了解,簡男入職一家負責宮廟和出陣頭的企業社,結果被林男和其小弟共10人因入職動作緩慢針對,屢次凌虐毆打,導致他不堪負荷身亡,慘遭棄屍,後續警方依法逮捕林男等10人,檢方同時起訴並移送偵辦。警方表示,1月26日接獲民眾通報,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發現簡男遺體,檢警經調查,林男等10 人的惡行才得以被揭發,後續依《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和《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10人,因其中含有未成年人涉案,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偵辦,據了解,林男在桃園經營一家企業社,工作內容主要為負責派遣、宮廟出陣頭等,簡男透過臉書向林男求職,2023年12月20日林男駕車前往花蓮,載送簡男至桃園,經過2日,簡男要回花蓮申辦文件遭拒,甚至被林男和其小弟輪流痛毆,限制居所監視。林男和小弟們處處針對簡男,藉簡男蓮花紙摺不好、吃飯太慢等問題,凌虐簡男,持棍棒毆打他,以空氣槍射擊,還餵食他麵包蟲和食用貓大便等離譜行徑,今年1月18日簡男又被打,還被逼迫簽立本票借據和傷害和解書,隔日簡男全身多處外傷,頭臉和部擦挫傷及裂傷,身體負荷不了,以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林男與小弟們見狀於1月20日分別駕駛私家車與租賃車,將簡男遺體藏匿在租賃車,隨後2車開往宜蘭,將遺體丟棄在蘇花公路119.6公里處下邊坡,後續2車位製造斷點,分別往南和北行駛。
台中水井嬰屍案!狠父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突翻供:孩死後才放水裡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遭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聲押獲准。不過,謝男提起抗告,翻供否認殺嬰,辯稱孩子死後才把屍體放到浴缸。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謝男不服提起抗告,翻供稱嬰兒剛出生會啼哭,後來漸漸沒了動靜,自己才把新生兒放到浴缸裡,且母親罹患大腸癌三期,需要他幫忙照顧,聲請停止羈押。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所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所述情節與共犯柯女說法有重大出入,涉嫌重大,足認有逃亡之虞,尚待進一步交互詰問以釐清案情,加上犯嫌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認定其以自首及家庭照顧等事由提起抗告,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台中水井嬰屍真相曝…男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高大成揭3判定方向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表示,目前能證明蓄意殺人的證據還太薄弱,建議查看嬰兒肺部有無氣泡。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高大成表示,雖然謝男承認先溺斃男嬰再丟進古井棄屍,但殺人的客觀證據太薄弱,萬一對方到時翻供,堅稱孩子剛出生就死亡,就只能用遺棄屍體罪追究責任。高大成說明,要判定男嬰是否為生前溺斃,大略有幾個判定方向,首先可以測量男嬰的胸圍是否大於頭圍、腹圍,如果出生時是活胎,會有呼吸,胸部就會擴張;再來,可以檢查死者肺部是否有氣泡,若有,生前進水的可能性較高;最後,檢驗內臟是否有井水微生物。
駭人真相曝光!台中水井嬰屍案 女變心不想要小孩 男友親手溺斃剛出生兒子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兩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更在孩子出生當天,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檢方今年4月依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謝男、柯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判。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發現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謝、柯兩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局,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男友墮胎要求,雙方多次爭吵後,謝男搬離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東勢租屋處,悲劇也就此發生。自行生產、接生的兩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地上,謝男則在放水裝滿浴缸後,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27日再把裝有嬰屍的塑膠袋丟進石岡租屋處後方水井,兩人直到今年1月12日良心不安自首,居民及地主也才發現,農作物被澆了半年屍水。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台中惡案雙桶屍震驚全台最新判刑曝光 共犯無期定讞主謀死刑未審結
台中在2020年曾掀起一場驚心動魄的雙桶屍命案,令人髮指,此案涉及徐德益、林宥廷等人聯手殺害1名16歲蔡姓少女及1名54歲黃姓男子,隨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並棄置於不同地點,經過司法審判,林宥廷則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而其他幫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徐德益遭判死刑上訴未審結。這宗案件始於蔡少女及黃男的家人報案失蹤,檢警接到舉報後展開調查,終於在2020年11月16日逮捕徐德益等7名嫌疑人,並在苗栗縣銅鑼山區搜尋到裝有男屍的塑膠桶,同時在徐德益的住處發現裝有女屍的塑膠桶。據了解,這場悲劇起因於王閔正與徐德益等人對蔡少女的不滿,2017年在一次聚會上,2人尾隨蔡少女上樓,先用鐵鎚重擊其頭部,再由徐德益持刀殺害,之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藏匿,而對於黃姓男子,則是在2019年被迫上車後注射毒品並槍殺,將遺體塞入鐵桶,倒入鹽巴、用水泥封住,也被裝入塑膠桶後棄置。台中地院一審對徐德益2次死刑、王閔正無期徒刑、以及槍手林宥廷無期徒刑做出判決,其餘共犯則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雖然徐德益等人提起上訴,但台中高分院仍然確定徐德益的死刑,以及林宥廷的無期徒刑,其他共犯的判決也沒有改變。然而,最高法院認為徐德益的死刑部分尚待審理,因此並未就此作出結論,而對其他共犯的判決則認為已經明確,刑罰也是合適的,因此駁回上訴,定讞原判。王閔正作為單獨上訴的一方,遺棄屍體罪在2023年12月獲得一審法院的定讞,被判處1年10月的徒刑。其涉及的2件殺人罪部分被發回更審,並於2024年4月獲得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判決,判處20年和10年2月的有期徒刑,這一判決仍然可以上訴。
台中「水井嬰屍」真相曝光 男嬰遭雙親下手殺害…檢依殺人、棄屍起訴
台中市東勢區發生駭人嬰屍案。30歲謝姓男子與柯姓女友生下一名男嬰後,因不擅照顧幼兒導致男嬰於滿月後死亡,並將嬰屍丟入水井中。事件直到兩人時隔半年自首才曝光,但檢警調查發現,男嬰實際死於「父母殺害」,再由謝男棄屍,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嫌起訴,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審判。謝男當時因經濟考量,希望懷孕柯姓女友拿掉孩子,遭拒後雙方分居,柯女產子後因兩人缺乏照護經驗,導致男嬰於去年5月26日晚間失去呼吸心跳,謝男見狀先將屍體裝入黑色塑膠袋,再帶到石岡租屋處旁水井棄屍。但檢警追查發現,男嬰生前健康狀態良好,死因非不明或猝死,而是遭親生父母殺害,但詳細細節涉及《兒少法》檢警未公開,訊後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嫌起訴。社會局也指,家防中心接獲此案通報後即派社工訪談男嬰父母,另此案已進入司法階段;而為維護男嬰權益,已依法對男嬰父母提起獨立告訴。此外,檢警打撈並打開塑袋時,驚見嬰屍已變成糊狀,此事也驚駭當地地主,因為該水井是作農業灌溉使用,地主在這半年期間無意間對農作物澆了大量屍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驚傳水井棄嬰屍案…生父半年後良心不安自首 生母同遭起訴
台中市石崗區驚傳水井棄嬰屍命案,一名30歲謝姓男子在去年5月自得知女友在家中生下男嬰,孩子更在滿月不久由於不明原因死亡,便將遺體放入塑膠袋,棄置在住處後方的水井。直至今年1月,他才良心不安主動前往自首,而他與女友也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嫌起訴。根據警方調查,謝姓男子與柯姓女友原本在東勢區同居,去年女方懷孕後,因為擔心養不起,多次爭吵要求女方墮胎,最後也不歡而散,謝男則搬到石岡區租屋。後來,柯女獨自在東勢區的租屋處產下男嬰,不料孩子才剛滿月,就疑似因缺乏照護而死亡,謝男得知後,便趕往女友住處,將男嬰遺體放進黑色塑膠袋,帶回石岡住處後方的水井棄屍。在事情發生半年後,謝男因良心不安,在今年1月凌晨主動向台中東勢警分局自首,並供稱男嬰突然休克,才會決定棄屍。隨即,檢警循線前往棄屍現場,打撈出屍體已經腐爛成糊狀的塑膠袋,全案也依故意殺人及遺棄屍體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不過,檢察官認為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兩人獲准,日前也提起公訴,將交由國民法官法庭來審判。
韓80歲老奶奶遭棄屍化糞池化為白骨 疑兇「媳婦」只判刑3年
2013年,韓國一處住宅區的化糞池中,發現了一名數年前就被通報失蹤的80多歲老婦人的白骨,而行兇與將她棄屍於化糞池的兇手,則是老婦人的兒媳婦。不過這名媳婦最後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她蓄意謀殺,最終只被判刑3年。4月4日,韓國JTBC電視台的刑偵節目「事件班長」(사건반장)回顧了一起2013年7月發生的事件。當時韓國一處住宅區的化糞池中,發現了一具白色骷髏。據韓國警方推測,這名死者已經死亡4到5年了。後來警方透過比對附近通報家人失蹤者的DNA檢測紀錄,確認這具白色骷髏就是住在化糞池前公寓裡失蹤的80多歲老奶奶。當警方出示奶奶兒子的DNA證明後,奶奶的媳婦坦承是自己謀殺了婆婆,並將她棄屍在化糞池中。媳婦供稱婆婆長年患有失智症,一日她與婆婆發生口角,爭執中一時怒火中燒,推倒婆婆,婆婆頭部猛擊門檻後死亡。媳婦表示,自己並不是故意要殺死婆婆,但婆婆死後,她出於恐慌將死去的婆婆的屍體拖出屋外,扔在化糞池裡。她還告訴警方,自己當時就應該報案,但那天「真是地獄般的日子」,還稱:「現在我終於能夠釋然了。」然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證詞,與媳婦供稱的說法不同,這名老奶奶從未被診斷出患有失智症,而且她與兒媳之間的矛盾也很嚴重。後來,這名媳婦因毆打致死、遺棄屍體罪被韓國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律師解釋在節目上解釋,要證明謀殺,必須有非常嚴謹的證據來證明。但警方在白骨上沒有找到任何足以指證媳婦殺人的線索,因此只能以最低限度的法律對媳婦進行裁罰。律師還透露:「當時媳婦的丈夫,也為她爭取從寬處置。」
女殺情郎!台中桶屍案法官重判27年6月 狠女堅稱無辜入獄盼求無罪
台中市神岡區的一起駭人案件,2022年底震驚全台,涉及失蹤3年的陳男被發現於荒廢廠房內裝在塑膠桶中,檢警追查後發現,此案背後涉及陳男的前女友蔡女,其被控因金錢及感情問題而涉嫌殺人、遺棄屍體等多項罪行,今日台中地院宣判,蔡女被依殺人等罪名判處27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這起案件發現於2022年10月底,當時警方在神岡區的一處廢棄廠房中發現1具被塑膠桶封存的屍體,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經過調查,發現死者是失蹤3年的陳男,而他的前女友蔡女成為主要嫌疑人,檢方指控34歲的蔡女與48歲的陳男於2013年相識,2017年因金錢和感情問題分手後又復合。蔡女向陳男借錢並簽下157萬元本票後,陳男多次因還款問題毆打蔡女,促使其萌生報復之念,事發於2019年3月4日,蔡女開車載著意識不清陳男回到中市住處,隨後在中市汽車旅館蔡女利用鈍器和銳器將陳男打死,隨後偽造2人的債務和解書,試圖掩蓋殺人真相。事後,蔡女承租廠房,購買所需的工具和物品,將陳男屍體封裝在塑膠桶中,並與他人一同將其遺棄於廠房內,案件審理過程中,蔡女堅稱自己是無辜清白,並表達對於被關押1年多的不滿和遺憾。最終,台中地院於2024年3月8日下午2時對其進行宣判,依《殺人罪》判刑18年、《遺棄屍體罪》判刑5年、《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違反《電信法》罪判刑3月,合計刑期為2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公園沙堆竟有「女嬰頭顱」 母「這理由」2萬交保
一名孩童在台南安南區某公園沙地發現嬰兒頭顱,警方挖出1具女嬰遺體,經調查發現翁姓生母和男友涉重嫌,10日將其逮捕,翁女坦承犯行,吳男稱不知情,警方移送2人,分別以2萬和3萬元交保。據了解,8日有小孩在安南區某兒童公園沙地玩,疑似發現一顆嬰兒頭顱,媽媽看到後嚇壞報警。警方到場沙地挖出一具女嬰屍體,成立傳案小組調查,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調閱百支監視器發現,31歲翁女深夜抱不明物品走到公園,逗留許久,行跡可疑。警方10日到翁女租屋處,將翁女跟其21歲男友拘提到案,現場也發現剪刀和手機等證物。警方指出,翁女沒確定女嬰斷氣沒就把她埋了。據悉,2人都是建築工,翁女辯稱,她不知道女嬰死活,也沒能力養,才會把女嬰的臍帶剪斷,將她帶到公園棄屍,吳男都不知情。吳男說,他不知道女友生女嬰。台南地院12日開聲押庭,翁女涉嫌殺嬰、棄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翁女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等,但她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以2萬元交保。
嘉義中埔驚悚埋嬰屍案 父聊天自爆「2年前上山處理掉」友嚇壞報警
嘉義縣中埔鄉驚傳埋嬰案,1名嬰兒出生因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父親竟將小孩埋在住家後山,日前他和友人聊天說漏嘴,友人嚇壞報警。警方今(1)日上山搜索,據了解,該名父親坦承孩子是「我處理掉的」,但距案發已2年,相關事證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全案朝《遺棄屍體罪》偵辦。據了解,死嬰父親近日與友人聊天提到,妻子2年前家中廁所產下嬰孩,但一出生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就將嬰兒埋在自家後山,友人聽到大吃一驚急忙報警。死嬰父親被帶回後,坦承「孩子是我處理掉的」,並表示埋於住家後方40分鐘路程的山上,今天上午檢警出動大批人馬前往埋屍地點做地毯式搜索,進一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