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欽庭
」最高法院女力出頭天! 民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院長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將屆齡70歲退休,司法院推薦由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獲總統府採納,總統蔡英文今天傍晚發布總統令,特任高孟焄為新任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女性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明天(6月1日)將在7樓大禮堂舉行卸、新任院長交接典禮,由司法院許院長宗力親臨監交。64歲的高孟焄畢業自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結業,曾任一、二審法官,她長期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在終審法院的資歷相當深,2016年間法官學院院長呂太郎升任司法院秘書長,外傳她接任法官學院院長的呼聲高,不過後來由周占春接任。高的先生是曾任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長邱欽庭,現已卸任。外傳,司法院原先規劃由沈方維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來沈因為家庭因素推辭,幾經波折,都沒有府方、司法院及民進黨高層屬意的人選,其間雖曾考慮過高孟焄,不過高對於當院長意願不高,司法院多次勸進後,高終於點頭,為司法史寫下新的一頁。今天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日前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最高法院在2021年1月廢除限量分案,法官工作賣肝,其實限量分案對最高法院來說才是的合理分案制度,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廢除限量分案已加深法官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最高法院員額不要斤斤計較。吳燦強調:最高法院能好,司法才會好。一般認為,如何替羧高法院爭取員額,將成為高孟焄的當務之急。
華映小股東高喊「勿賤賣資產」 潑墨行動劇抗議黑衣大同
7月31日華映股東將召開臨時會,且母公司大同(2371)日前才代子公司華映公告委託辦理「楊梅廠、龍潭廠資產處分標售案」。自救會成員強烈要求需重估鑑價必要性,且須透明揭露,今(29)日上午並集結到金管會陳情,呼籲主管機關「救救小股東,勿讓華映資產被賣光」,行使公權力與行政介入,阻止華映賤賣廠房。華映股東自救會成員今天上午10時,赴金管會陳情抗議自救,現場並上演「黑衣大同、黑心林郭」潑墨行動劇,金管會證期局副組長蔡媛萍出面接受陳情書。自救會表示,華映土地資產於20~30多年前買下建廠,現今市價已漲數十到百倍,現值每坪16萬以上。6月30日於華映臨時股東會上,竟無揭露106~108年財報,此乃蓄意欺瞞股東。華映股東自救會要求,包括楊梅廠與龍潭廠的資產有其重估鑑價之必要性,並必須立即透明揭露,以免節外生枝。也籲請金管會阻止華映賤賣廠房,救救小股東 勿讓華映資產被賣光。自救會新聞稿中也指出,華映2018年12月宣布破產,積欠員工近億元工資,經工會告發,檢方懷疑大同高層明知台灣華映投資中國華映科技承諾保證百分之十收益,卻隱匿重大訊息,未於財報揭露,涉及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侵害廣大股東權益部分也涉及特別背信罪,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也因罪嫌重大被諭令500萬元交保。華映股東自救會成員7/29赴金管會陳情並上演潑墨行動劇。(圖∕華映自救會提供) 華映股東自救會成員認為,母公司大同在2015到2017年間替華映提供背書保證,造成30億元的巨大損失,金管會對此進行專案查核,認定大同「違規」,證期局更依違反證交法,對當時公司負責人林蔚山開罰24萬元。林郭夫妻身為公司經營者卻屢犯劣行惡例,實不宜再任公司經營管理職。自救會並進一步指出,大同公司於109年6月23日竟代子公司華映於109年股東常會,擅以公司法第175條,針對108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等,兩項重要決議事項作出假決議,並擬於7月31日召集第二次股東常會。華映小股東憂心,此種行徑再現讓人憂心鬧劇將重演,已於20日先行前往立法院,向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陳情,主訴華映沒有老實揭露財報。7月31日華映股東臨時會上很可能又會透過假決議方式,惡意強行通過提案,因此自救會希望主管機關能出面協助。華映自救會成員期盼,主管機關能落實公義嚴格把關並深入追查,勿讓公司及董事長林郭文艷一再違法操弄,破壞大同並掏空華映,隱匿財報擅私賤賣公司資產,藉此圖利中國債留台灣,破壞社會金融市場體制,挑釁國家公權力。大同公司對此回應指出,大同與華映為兩家獨立公司,華映的相關營運由華映經營團隊決策與執行,與林郭文艷董事長個人無涉。本公司一切營運皆依法依規辦理所有業務,本公司係華映股東之一,也相信華映團隊皆係依法執行相關業務,該股東自救會所述掏空華映云云,係完全不實之指控,待華映說明後,本公司將再代子公司公告。
投保中心提解任林郭文艷大同董座訴訟 3年內亦不得擔任上市櫃興櫃董事
投保中心今(6)日召開臨時董監事會,針對大同公司於6月30日股東常會中,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並阻礙股東權益之情事,認為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狀況,決議通過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投保中心在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表示,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為維持經營權而侵害股東權益之行為,違反公司治理運作常規,致使大同公司遭處分變更交易方式,已嚴重損害投資大眾權益,並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使我國證券市場形象嚴重受損,勢將影響外資觀感及對台投資意願,客觀上已足使人認定其難以繼續擔任董事職務。投保中心強調依今年修正之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違法董事經投保中心訴請裁判解任判決確定者,除不能擔任原公司之董事外,且於訴訟確定後3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之效力。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說明表示,大同公司上一屆的判決還沒有確定,但是這一屆股東會又改選了,這屆選舉用這種方式,是第一次看到,對選舉票有疑問,應該要封存。至於股東會要不要重開,則應該由主管機關認定。投保中心希望藉由此案導正市場風氣,並呼籲大家應遵守市場公平競爭之遊戲規則。
大同有夠狠!1新董請辭 陸資疑慮難解恐釀「以訴止戰」
大同公司派律師團獻策出奇招,昨(30)日股東會首開先例,引用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逕自判定市場派掌握的53.32%股權無表決權及投票權,導致改選結果一面倒,公司派以約42%股權一舉拿下6席董事、3席獨董,在爭議聲中保住經營權。大同隨後召開董事會推舉林郭文艷續任董事長,並隨即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董事及獨董變更登記;不料新任董事陳守煌卻以業務繁忙為由,請辭董事職務。場外有民眾舉起布條,抗議「陸資染指」。(圖/記者王永泰攝)外界原以為大同公司派會以疑似陸資為由,刪除市場派部分股權,力阻市場派取得經營權,但市場派應能突破零董事僵局、取得一定席次,尤其是最重要的獨董席次。不料,由賴忠強、盧筱筠及於知慶組成的律師團祭出企併法27條,認定王光祥、鄭文逸及任國龍等基於共同併購目的,卻未依法申報超過10%部分,依法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並以羅得及及競殿雖向證交所申報,申報主旨勾選卻非併購目的而取得股份,也依同一理由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大同逕自沒收市場派投票權及表決權,引發市場派不滿,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也在場表達異議,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雖拿下外資投票的8.03%,一樣遭排除無法進入大同董事會。大同昨日也剔除大多數外資的電子投票,無視集保已於現場公布電子投票結果。林郭文艷昨晚親自出席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選舉結果對大同公司發展及股東權益有重大不可回復的影響,在法令遵循、合法股東權益及公司治理等多面向考量,才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認定這些股東不得行使股東權。大同股東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圖/記者王永泰攝)明起打入全額交割股證交所昨(30)日近10點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具體說明其於109年股東常會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核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情事,自7月2日起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即打入全額交割股。王光祥怒轟無法無天 四招反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炮轟大同改選程序違法,「目無法紀!無法無天!」律師團將提四招反擊,包括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提出假處分及對林郭文艷等提告特別背信罪。王光祥。(圖/記者王永泰攝)王光祥記者會開宗明義指出,「大同目無法紀,股東會上只要沒有支持林郭文艷的股東,其投票權全都遭刪除,希望主管機關針對這件事情能夠嚴正執法,否則台灣的資本市場將永無寧日。對於台灣資本市場出現這種事,我非常痛心!今天就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大同公司無法無天的作為。」王光祥委任律師莊正表示,大同股東會簡直是史上最黑暗公司治理,股東會過程中有很多違法之處,請主管機關不能准許大同變更登記董事,否則台灣會變成國際資本市場的墳場!並請經濟部准許3%股東自行召集股臨會;呼籲證交所、投保中心採取有效監理作為;林郭擅自刪除股東投票權是違法的,會另召開律師團會議研究提告事宜。莊正表示,在股東會召開前已登報警示,甚至狀紙都已準備好,只是沒想到還是發生野蠻事件!將馬上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的決議;其次,將向經濟部提出3%股東召開股臨會;第三,將對大同公司提出假處份;第四,針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相關人士,提出證券交易法中的「特別背信」罪。金管會: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金管會30日針對大同股東會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發布四大聲明,一是金管會不介入,但要求公司遵守相關規定;二是大同行為「有違股東行動主義」,投保中心已在現場提出異議;三是要求大同召開重訊說明會,說明限制投票的理由,且由集保儘快審核相關作業,若確定大同違反股務相關規定將處分,屆時大同將成為首家被處份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的公司。四是大同股東若認為股東會有瑕疵,侵害權益,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證期局也表示,證交所已要求大同要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若說明不清楚,會再限期解釋,若仍無法交待清楚,證交所將依營業細則及重訊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給予大同罰款、變更交易等處置,最重可能是停止股票交易或終止上市。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大同引用來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的理由,是用企併法27條的規定,但其實羅得投資、競電投資、三亞投資等在2018年5月18日及10月26日,二度依證交法43-1條向金管會申報持股,共達11.02%。因此金管會亦有四大認定,一是大同市場派有依證交法進行相關資訊揭露及申報,符合法規;二是證交法43-1條並沒有限制股東權的規定;第三是無論企併法、證交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投資人是否為未經核准投資的陸資,任何法規的解釋都不應由大同公司來認定,即股東會現場「就應給股東表決權與選舉票」;第四是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權利。(圖/記者王永泰攝)經部:釐清爭議才能變更登記大同股東會在爭議中9席董事全拿,留下諸多爭議待釐清。經濟部30日證實下班前已收到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但欠缺最重要的股東會議紀錄,經部將以最快速行文大同補件,並釐清改選爭議點是否合法,疑義未釐清前不會否准。知情官員直言,依企併法規定大股東持股逾10%應依證交法規定向金管會事先申報,若未申報,超過的部分沒有投票表決權,換言之,10%以內依然有表決權。至於傳言市場派股權含中資,官員指出,股權資金認定正由金管會調查中,在未做出行政處分前,不論外資或台灣投資人並無差別待遇,股東行使投票權均不受限制。至於市場派若以公司法第173條召開股東會,即持有3%以上股份股東請求召集股臨會,若董事會15日內不理會,可向經濟部提出,屆時經濟部是否同意?官員說,要視市場派提出的要件及必性是否充分而定。集保:恐不得再自辦股務此外,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指出,將審慎評估並視需要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集保則指出,已在第一時間向大同公司法務長及股務主管表示,若股東會流程影響股東權益,違反相關規定,將向主管機關建議大同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投保中心指出,本次大同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已於股東會場表示異議,就涉有疑義之股權數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逕自剔除各該表決權,因該公司係自辦股務,相關程序均由公司一手主導,股東於會中所提出諸多質疑均未獲回應,此案例乃我國致力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投保中心表達遺憾並嚴厲譴責。集保結算所指出,關於公司召開股東會,無論是股東親自出席或受託出席,公司都要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另外,公司已公告徵求人資料,表示徵求人之身分已被認定,而公司又在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徵求股份之表決票及選舉票,此舉已經嚴重影響眾多委託出席股東的權益。(圖/記者王永泰攝)史上最離奇股東會大同公司昨天的股東常會,早上六點就有源源不絕的黑衣保全集結進入大同公司,七點半開始第一道關卡,先是在大門外設了第一站量體溫、看證件加上登記出席者姓名,領到寫有自己名字的字卡後才有資格走進去大同公司大門,在第一站就有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被擋在門外;第二站是報到領表決票,第二站「公司裁示」羅得、三雅、競殿還有徵求人福邦證券不能辦報到不能領票,就連北碁投資還有其他早已合法辦妥委託出席領到出席簽到卡的股東,都被莫名拒絕發給表決票。進到會場,大同公司以數百人的黑衣人牆圍住股東,人牆後的林郭文艷還在主席台前架透明帷幕,並有兩名隨扈貼身保護,可以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現場有數百名黑衣人,可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最後公布是以違法陸資、違反企併法為由,認定市場派持有的大同公司過半股權沒有股東權、表決權,但法界人事質疑,究竟哪個主管機關認定這些股東沒有股東權、表決權,法院有給出執行命令嗎?大同公司在寄發開會通知書、市場派委任徵求人福邦證券進行徵求、股東行使電子投票、股東辦完委託出席取得出席簽到卡後,到股東會現場還被拒絕受理報到、拒發表決票及剔除電子投票,堪稱我國證券史上最離奇的股東大會。公司派知法玩法,挑戰主管機關眾所矚目的大同經營權大戰在昨日股東會激烈上演,其結果可說有些意外、也有些不意外!不意外的是,公司派順利保住經營權,更拿下9:0的壓倒性完勝,但令人意外的是,取得勝利的手段竟是知法玩法、無限擴張法條解釋,等於是球員兼裁判,難怪有人說,百年招牌順利保住,靠的是「大同夠狠、別人不敢用的他敢用」,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公司治理精神也蕩然無存,主管機關威信更將顏面掃地。大同經營權爭奪戰不管公司派、市場派誰是誰非,已是一筆大爛帳,但經營權之爭比的是誰的股權高、誰就有話語權,這也是資本市場的基本精神。但從大同兩次股東會結果來看,保住經營權的招數即是知法玩法。昨日大同公司派祭出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認為市場派是以集團式的行為,執行「併購」,依規定必須在取得股權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且申報時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若違反規定,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以此沒收市場派大部分股份投票權與表決權。(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夠狠之處在於,其一,公司派自行認定,各方市場派所買股權為集團式行為;其二,王光祥旗下三家投資公司所持逾10%股權雖經過申報,但在昨日股東會中也被沒收投票權、表決權;其三,集保中心人員當場表示大同此舉已侵害股東權益之行使,但公司派仍一意孤行,置主管機關於不顧。更令人大開眼界的是,大同公司總股數為23.4億股,昨日股東會公司派刪除市場派逾12億股,可表決股數只剩9.9億股,占大同公司股權約42.3%,在股權未過半情況下,股東會仍照常舉行,換句話說,出席率、表決權、投票權都是公司派說了算。大同為保百年基業,知法玩法的手段雖令人嘖嘖稱奇,但是誰造成這樣的結果?違法中資問題,相關主管機關遲遲無法認定,大家互相推諉,若所有疑難雜症都要走司法途徑、交給法院審判,其結果就是讓公司能「以訴止戰」,相關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證交所也等於將手中權力自動繳械。如今,市場派已要求主管機關不讓大同變更公司登記董事名單,而公司派似乎也料到此點,火速在昨日提出變更登記,現在雙方已將球丟到經濟部手中,經濟部該如何處理,外界都張大眼睛在看!(記者沈美幸、呂淑美、 蔡惠芳、 彭禎伶、魏喬怡、馮建棨、呂雪彗、林燦澤 、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