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
」 柯文哲 京華城 彭振聲 北檢 京華城案
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準備庭期首輪排定!柯文哲3月20日首出庭 審理時程曝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被起訴,台北地院本月23日首度開庭,傳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及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3人開準備庭。李不認罪,彭、邵則認罪且獲檢方建請輕判。柯文哲則被安排在3月20日下午、接在李文宗二度出庭後進行準備程序,其餘被告將自3月4日至4月1日共分10庭期陸續審理。據《鏡週刊》報導,目前合議庭已訂的庭期如下:3月4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北市議員應曉薇;同日下午3時40分傳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3月11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同日下午3時40分傳喚威京集團監察人張志澄。3月20日:下午2時30分二度提訊李文宗;3時40分首度提訊柯文哲。3月25日:下午2時30分傳喚會計師端木正;同日下午3點半傳喚前都發局長黃景茂。4月1日:上午9點30分傳喚應曉薇顧問助理吳順民。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2月25日起訴京華城案,指控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並派發獎金給朱亞虎等威京集團員工。在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下,柯文哲還以市長職權,要求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違法通過京華城都市計畫,讓京華城案獲不法利益超過121億元。柯文哲除涉犯圖利,還涉收受210萬元賄款及1500萬元後謝。柯文哲另在政治獻金案中,被控與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競選總統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涉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月23日首度進行準備程序時,已獲交保停押的彭振聲出庭認罪且沒有不法所得,他說偵查期間出庭超過30次,「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都認了」,沒有要翻供。邵琇珮則全部認罪,且對起訴內容完全不爭執,庭訊10分鐘即結束。。至於仍在羈押中的李文宗23日出庭則不認罪,他對沈慶京心腹朱亞虎坦承透過李文宗行賄柯210萬元,並傳送「7人210,感謝560」簡訊等事項表示,「沒有參與過京華城案」,當時是透過柯文哲、蔡壁如認識朱亞虎,收到簡訊後才「幫忙市長做公關」,否認檢方起訴犯行。

柯文哲認妻拿「244萬肖像費」買股票 辯「不知行動硬碟內容」審判長動怒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建議求處28年6月重刑,目前正開接押庭中,柯文哲在庭中坦承有收到木可公司的肖像授權費450萬元,而妻子陳佩琪有拿當中的244萬元買股票,但不知道關鍵證據的行動硬碟內容是誰做的。北檢指出,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關鍵證據則是柯文哲家中搜出一顆行動硬碟,硬碟中記載「小沈1500」字眼,認定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賄賂1500萬元,讓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柯文哲則辯稱自己不同意給京華城1萬2000坪容積率,這1題他被問了快4個月,但這個檔案不是他做的、也不知誰做的,「我無法回答」。柯文哲堅稱不知行動硬碟從何而來,一開始說「(檢方)拿了硬碟放在桌上,叫我一個一個簽收,我不知硬碟在哪裡搜出來的,而且裡面到底放了什麼檔案,我也不曉得」。但審判長立刻指出,蔡壁如已證稱曾經收過硬碟裡1個名為「朕.doc」的檔案,柯文哲委屈改口「但如果從我家搜出來,那可能是我家的」,但強調「 不能說硬碟裡每個檔案都是我製作」,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續問還有誰可能會接觸到該顆行動硬碟,柯又說應該沒有,讓江有些動怒。

不否認有人拿錢給他!柯文哲證詞曝光 強調「絕對沒有中飽私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26日遭起訴並被建議求處28年6月重刑,目前正開接押庭中,而柯文哲在庭上不否認證人供詞,但表示自己已不記得錢的流向,強調「絕對沒有中飽私囊」,所有的錢都用於選舉。北檢指出,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26日起訴柯文哲等11名被告,當中以柯文哲刑期最重,遭建議求刑28.6年,應曉薇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彭振聲則被建議量處3年有期徒刑。柯文哲等5名羈押中被告目前正開接押庭中,柯在庭上表示自己不否認證人供詞,但強調自己已不記得錢用於何處和流向,僅強調「絕對沒有中飽私囊」,所有的錢都用於選舉。

彭振聲接押庭結束沈慶京接著開 是否能回家跨年稍晚公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目前正開接押庭中,其副市長彭振聲接押庭已於稍早結束,目前由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接續,被告們是否能回家跨年將於稍晚公布。北檢指出,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魚26日起訴柯文哲等11名被告,當中以柯文哲刑期最重,遭建議求刑28.6年,應曉薇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彭振聲則被建議量處3年有期徒刑。柯文哲、彭振聲等5名被告目前尚在羈押中,北院於26日晚間召開接押庭,將決定他們是否能回家跨年,彭振聲的接押庭則在稍早結束,他的2名律師也已離開法院,接押庭結果將於稍晚公布。

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沈慶京砸千萬保京華城 遭求刑17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賄賂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羈押庭應訊時還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也被依監督事務圖利與行賄罪起訴,建議求刑17年,併科3300萬元罰金。北檢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沈慶京因不服京華城公司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其提訴願也同樣被駁回後,竟在無情事變更與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為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相異認定之下,讓柯文哲幫開後門,柯於2020年3月的便當會議中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為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際上卻是將210萬元賄賂與柯文哲,事後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還向柯文哲報告後,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感謝。後續並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廣場動土典禮後,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將其中的1500萬元交付給柯文哲。北檢指出,沈慶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先是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前後交付5250萬元與363萬餘元等,讓應曉薇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全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甚至還在都發局與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有適法性問題時,「拜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為簽呈公文進度,以此排除簽辦過程障礙、指明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電話問責、責罵或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資,造成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順利護航沈慶京取得最高20%的容積獎勵建照執照。北檢表示,審酌沈慶京不法賄賂柯文哲在內等公務員與市議員,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試圖串證,更聯繫柯文哲與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有關案件之相關訊息,甚至還在羈押庭時當面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等,顯見其挑性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依照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褫奪公權8年,並依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彭振聲、邵琇佩認罪! 彭量刑減半邵獲緩刑2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有關京華城弊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係犯貪污罪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起訴,前任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前都發局長總工程司邵琇佩則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遭起訴。北檢今公開偵查結果,表示柯文哲經過便當會後仍執意推動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 億545 萬6748之不法獲利。黃景茂為了官位明知違法卻恣意為之,違反法令推動京華城案,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求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邵琇佩違反職務權責幫助集團牟利百億,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自白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因彭振聲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偵結!北檢起訴柯文哲「共11人遭求刑」名單大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其餘涉案10人起訴內容曝。針對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今天偵查終結,共11名被告遭起訴,以下為「具體求刑」偵查結果:●被告柯文哲:(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四)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被告李文宗:(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被告沈慶京:(一)涉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二)涉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被告應曉薇:(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被告彭振聲: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被告黃景茂: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被告邵琇珮: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被告端木正: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快訊/京華城案今偵結 柯文哲三罪遭求刑28年6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及背信罪及貪污罪遭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北檢起訴11名被告,其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在押被告,今早從台北看守所赴北檢提訊。回顧整起事件,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到了柯文哲時期,卻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已違反相關法令,背後謀利金額龐大。北檢自5月起展開3波大規模搜索約談,期間共約談審議容積獎勵的都委會委員、市府承辦官員邵琇珮、捐贈獻金的金主,以及威京集團、木可公關、眾望基金會職員逾百人。北檢掌握相關事證後對11人列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前兵役局長朱亞虎完全認罪以200萬交保,其中秘書「橘子」許芷瑜遲未到案被通緝中。全案由「天下第一組」忠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率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唐仲慶、黃琬珺、姜長志、黃則儒、陳玟瑾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被告應曉薇12月28日在押期限將滿,本週是期滿前最後一週上班日,歷經7個月的偵查後,今日偵查終結,檢察官決定,相關卷宗將送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合議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柯文哲貪污罪起訴! 京華城今偵結收賄、圖利罪嫌遭起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收受賄絡、及圖利罪嫌遭檢方起訴,政治獻金被依公務侵佔罪起訴。北檢起訴11名被告,其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在押被告,今早從台北看守所赴北檢提訊。回顧整起事件,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到了柯文哲時期,卻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已違反相關法令,背後謀利金額龐大。北檢自5月起展開3波大規模搜索約談,期間共約談審議容積獎勵的都委會委員、市府承辦官員邵琇珮、捐贈獻金的金主,以及威京集團、木可公關、眾望基金會職員逾百人。北檢掌握相關事證後對11人列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前兵役局長朱亞虎完全認罪以200萬交保,其中秘書「橘子」許芷瑜遲未到案被通緝中。全案由「天下第一組」忠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率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唐仲慶、黃琬珺、姜長志、黃則儒、陳玟瑾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被告應曉薇12月28日在押期限將滿,本週是期滿前最後一週上班日,歷經7個月的偵查後,今日偵查終結,檢察官決定,相關卷宗將送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合議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否認遭約談 許甫現身廉政署稱純關心民眾黨工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27日表示,當日自己前往廉政署僅是協助與關心幾名被約談的民眾黨工,自己並不是廉政署約談對象。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840%重建高容積獎勵案,近日密集約談時任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威京集團人士,希望重建京華城容積放寬決策過程。包含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與黃景茂、前兵役局長朱亞虎、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和多名都委會專家委員,還有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都在約談名單中。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回顧,威京集團針對主導的京華城案,在2020年7月30日突然提出放寬達840%容積的「方案四」,並「光速」進入北市都審會,在京華城行政訴訟中敗訴之時,竟有對京華城極其有利的「方案四」橫空出世,甚至還強調是台北市府協商出來的,「簡直亂來」,她怒批。據了解,林洲民稱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是都發局核心業務,自己在任時都會定期向柯文哲報告,黃景茂也推稱只是聽命行事,都委會委員多數供詞也都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導,恐將對柯文哲不利。有鑑於此,北檢26日也第4度提訊柯文哲,廉政單位更於27日下午分別以被告和證人身分,約談10多名時任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及民眾黨工,儘管低調保密,但許甫陪同出席仍遭眼尖民眾發現,也意外讓約談行動曝了光。許甫則強調,自己並非約談對象,只是純粹前來協助和關心,僅停留短暫時間便速速離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柯文哲慘了!捲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立刻專車移送土城看守所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上周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而根據最新消息,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稍晚將上銬,由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看守所今晚晚餐內容為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炒食蔬,湯品則是小魚味增湯。回顧整起事故,京華城都更容積率爭議弊案,北檢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聲押獲准,並在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到案,並依涉犯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聲押,其中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飭回;而彭振聲則被聲押獲准。北院告示螢幕上顯示對柯文哲「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圖/民眾提供)對此,北檢不服北院裁定,3日下午提起抗告,高院4日認為,從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等內容,顯示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情形,相關案情仍有究明之必要,因此撤銷北院無保請回之裁定,發回更裁。法官對於裁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三項說明全文條列如下: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OO、應OO、彭OO等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快訊/柯文哲再開羈押庭 法官「這裁示」恐影響收押結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弊案,5日二度開羈押庭,外界認為檢方已補足事證,不過據了解,北院承審法官表示,為保護被告防禦權,檢方抗告提的新事證,不能當成二度羈押庭的考量範圍,這宣示是否影響結果,仍有待觀察。柯文哲跟彭振聲因京華城弊案,遭搜索約談,2日北院法官認柯犯罪嫌疑不大,無保請回,彭裁定羈押禁見。據悉,北檢密集訊問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補強相關證據,3日提抗告,4日「逆轉勝」。高院合議庭表示,柯是否如他所說「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毫無所悉,還有究明必要,4日撤回原裁定,發回北院重審。法官認為,全案要回到2日開庭狀況,所以不管是檢方新抗告理由,或是補強卷證,都不在審理範圍,避免在檢察官限制閱卷時,對被告造成突襲,影響辯護權。柯文哲2日的無保請回遭到高院撤銷,所以回復到被檢察官逮捕聲請羈押的狀態,要依法留在候審室,等律師接見和開庭,至是否要用戒具,由戒護的法警判斷。

柯文哲回到「逮捕狀態」 候審室等開羈押庭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北院5日上午二度召開羈押庭後,柯文哲也因此依法被帶回法院地下室的候審室等待律見與開庭。由於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請回的裁定遭到高院撤銷,柯文哲也因此回復到被檢察官逮捕並聲請羈押的狀態,依法必須於候審室留置,等待律見與開庭。而負責戒護工作的法警,負責將柯從法庭與候審室的往返,是否將使用戒具,可由法警判斷是否有需要使用。回顧整起事故,京華城都更容積率爭議弊案,北檢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聲押獲准,並在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到案,並依涉犯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聲押,其中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飭回;而彭振聲則被聲押獲准。對此,北檢不服北院裁定,3日下午提起抗告,高院則認為,從彭振聲ˋ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等內容,顯示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情形,相關案情仍有究明之必要,撤銷北院無保請回之裁定,發回更裁。

柯文哲慘了?呂秋遠曝高院裁定書「認柯積極介入是客觀事實」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3日北檢提抗告,4日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律師呂秋遠昨晚間在臉書發文稱,高等法院的新聞稿裡,透露了幾個對小草來說很可怕的心證,包括客觀上柯文哲確實積極介入了京華城案,高等法院用的字眼是「客觀上」,而不是「主觀上」,「所以他有介入京華城弊案,這是客觀事實。」呂秋遠昨在臉書發文認為,高等法院在看完卷宗以後的想法應該是這樣:「我看完了證人的證詞、柯文哲身上的證物、沈慶京行賄應曉薇、柯文哲客觀上積極參與京華城這等等,柯文哲向法院講,他只是相信委員的專業與多數決這種話,就很值得懷疑,所以原來的地方法院沒有調查清楚,應該重新了解狀況。另外,彭振聲抗告沒簽名蓋章,快點簽名蓋章,我才會開始審理。我的決定不能再反對,就醬。」此外,他還列出高等法院的新聞稿裡,10點對小草來說很可怕的心證,首先是客觀上柯文哲確實積極介入了京華城案,高等法院用的字眼是「客觀上」,而不是「主觀上」,所以他有介入京華城弊案,這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他自己說的,我什麼都不知道。再來,呂秋遠質疑,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嫌疑重大,這沒問題,「但為什麼與柯文哲有關?還要特別寫在裁定裡?」第3點,柯文哲被搜到的隨身物品裡,有記載跟京華城有關的紀錄,「是什麼,現在不能說。」第4點,副市長彭振聲有說了一些對柯文哲不利的話。第5點,朱亞虎是前台北市兵役局局長,曾經牽線柯文哲買4300萬房子,也擔任威京集團子公司董事長,他的供詞對柯文哲也不利。第6點,朱亞虎跟應曉薇的對話紀錄,對柯文哲不利,應該與柯文哲是否介入有關。第7點,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也就是實際處理京華城都更案的邵琇珮,她的證詞應該也顯示柯文哲有介入這個案件。第8點,綜合評價以後,高等法院覺得,「柯文哲可能不是他自己認為的,沒有犯罪嫌疑。」於是,第9點就是,高等法院請地方法院重新審慎考慮,要不要羈押柯文哲。呂秋遠也透過第10點,呼籲「請不要『昨天司法有正義,今天與明天,司法又死了』。」

柯文哲強碰綠色法官!記者問「會怕出不來嗎」反應曝 收押與否最快這時候揭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4日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柯文哲9時許現身北院,面對媒體疑問「會怕出不來嗎?」他微笑著不發一語走進北院,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高院昨晚根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及朱亞虎的供述、證人邵琇珮的證述、朱亞虎與應曉薇的對話記錄,以及柯文哲被扣案的隨身物品內容,裁定撤銷柯文哲無保請回,認為有必要查明柯文哲有無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以及實際情況是否真如柯所供述:「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高院法官認為,無保請回的裁定未綜合考量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且認定檢察官沒釋明柯犯罪嫌疑重大,此舉並不妥適,因此昨裁定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晚約7時許收到高院送回的卷證,據悉將交由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過去被「台灣曼德拉」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承審,並預計於今早9時30分在北院第15法庭開庭,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對此,呂政燁隊此前回應:「沒遇過,不知道該怎麼說,有關程序與案件部分,今天開庭會一併處理,相關訊息會由行政庭長發布。」

柯文哲明再戰羈押庭!傳強碰「綠色法官」北院回應了 北市動員4百警待命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4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據了解,柯文哲羈押庭預計明(5日)上午9時30分開庭,然而值日法官呂政燁過去曾被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是「綠色法官」。對此,北院稍早發出聲明澄清。針對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檢方抗告一案,高等法院今日開庭,合議庭認為,根據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之供述、證人邵琇珮之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且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高院表示,綜合以上情狀,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是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因此裁定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據悉,柯文哲羈押庭預計明天上午9時30分開庭,值日法官為呂政燁。值得注意的是,施明德生前曾在臉書透露,他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對此,北院今晚澄清,過去已公開說明,相關情節均非事實,盼外界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另一方面,北市警方接獲情資,民眾黨將動員前往北院及小南門周邊陳抗,因北院為集會遊行禁制區,所以民眾黨改申請愛國西路北側、從延平南路至博愛路段集會,目前已調集中正一、大同、北投及松山等4個分局共400名警力,準備於明日上午7時前往集會遊行現場進行維安工作,避免意外發生。

晚上不開庭!高院認「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柯文哲最快5日再赴北院應訊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2日凌晨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則於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並認為柯積極介入京華成案,柯文哲最快於5日赴北院應訊。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8月30日深夜到台北地檢署複訊,並遭檢察官聲請羈押,北院則於2日凌晨裁定柯無保請回,北檢提出抗告,高院則於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柯文哲最快將於5日到北院再次應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之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與應女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的行賄應女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

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理由曝 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2日裁定當庭無保請回。對此,北檢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4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而理由也曝光。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圖/趙世勳攝)據高院表示,合議庭審理過後依照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以及證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如他所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高院並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全案裁定撤銷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本件不得再抗告。據了解,針對京華城案,柯文哲主張案件均由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做成,他並非專業人員,所以基於信賴專業的原則,他並未問決議過程。最後台北地院也採信他的說詞,讓柯文哲無保請回。柯文哲的說法,在北院羈押彭振聲的理由中可以得到印證。彭振聲當時為都委會主席及京華城專案管理人,無法推說自己不專業、不懂都市計畫,因此檢方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彭振聲,法院裁准。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即聲明抗告,並於3日傍晚備妥卷證,緊急送交北院轉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針對部分理由調查不足,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邵琇珮調整職務 蔣萬安喊北市府守法同仁別憂扛責
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表示,已將遭控涉入京華城840%容積重建案的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調整職務,接下來靜候司法調查,但若守法守紀,市府絕對力挺同仁。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邵琇珮被認為是全案關鍵人物,並於3日遭台北地檢署約談後諭令請回,但不得出境也命限制住居。據了解,目前邵琇珮持續請假一周,業務由他人暫代。市府官員私下說,邵琇珮是專業都市規畫背景出身,也處理都委會案件非常多年,除非有長官壓力,否則不認為她會出錯。對此,蔣萬安強調,京華城重建案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市府就是配合司法以利還原事實,目前會將邵琇珮調整職務,希望司法偵辦能夠秉持毋枉毋縱態度,盡快釐清事實。外傳在京華城重建案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以「非都計專業人士」求脫身,前副市長彭振聲也有意「依樣畫葫蘆」稱自己不懂專業,希望全身而退。然而,市府內部人士直言,此訊息將導致都發局公務人員人人自危,深怕基層得扛責。對此,蔣萬安重申,一旦發現市府轄下公務員有違法情事,絕對依法追究,不會護短寬貸,但是若最後還原事實真相,公務員堅守崗位、守法守紀,那麼市府也會捍衛同仁到底,也呼籲外界靜待調查,市府人員正常上班,不必繪聲繪影搞得人心惶惶。※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5月早揭京華城高容積問題 許淑華批圖利疑雲重重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4日表示,早在幾個月前的5月份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自己便強調京華城重建案容積高達840%非常不合理,當時的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反應便顯得迴避,如今遭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告身分被約談,更坐實當時備詢的回應恐有貓膩。回顧案情發展,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重建840%容積率爭議案時,於2日依《貪汙治罪條例》中涉嫌圖利罪,聲押禁見時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時任副市長彭振聲,而柯文哲遭台北地方法院無保飭回、彭振聲遭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與彭振聲委任律師則針對裁定書整理資料,補強相關事證後,不約而同於3日傍晚提出抗告。此外,京華城案關鍵人物、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也被列檢方為被告,邵琇珮更遭檢方指控為京華城重建提高容積率的關鍵人物。對此,許淑華拿出質詢影音,證實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早已進入訴訟,而不少都委會委員紛紛認為尊重訴訟、緩議之時,北市府卻執意繼續朝增加容積方向努力,讓許淑華當場質疑「誰在幫京華城開後門」?邵琇珮在場則回應,根據北市府都委會第768次委員會研議的意見第二點,可以「研議依法可行的適當補救方案」。許淑華怒批,實在不懂為什麼要補救京華城,北市府不曾補救過民眾,民眾老屋都更拚老半天不能一坪換一坪,北市府不曾補救過民眾,難怪挨疑似圖利的罵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