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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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江貞諭等23人輪調二審 6位前、現任一審襄閱都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11日)開會,通過部長鄭銘謙圈選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23人名單,包括承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台中、台南等三都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林宏昌、蔡宗聖,曾任一審襄閱的林仲斌、李允煉、曾靖雅,以及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洩密案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還有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陳淑雲等人都上榜。不過具有偵辦智財、營業秘密等專才的劉怡君檢察官未能出線。23位輪調二審檢察官(三專生),名單如下:黃士元(36)北檢、許祥珍(36)北檢、陳淑雲(38)北檢、林黛利(39)北檢、林仲斌(40)嘉檢、曾靖雅(40)雄檢、林珮菁(41)北檢、李允煉(41)桃檢。郭文俐(41)南檢、江貞諭(42)北檢、楊仕正(42)中檢、謝雯璣(42)嘉檢、蔡宗聖(42)南檢。馬中人(43)北檢、張友寧(43)北檢、林宏昌(43)中檢、呂建興(43)雄檢、劉穎芳(43)雄檢、謝雨青(44)北檢、鄧巧羚(44)北檢、江祐丞(44)新北檢、吳曉婷(44)彰檢、詹益昌(45)中檢。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