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旗山
」深入死牢3/他為小利燒死孩童 在獄所遭佔盡便宜還被饅頭害死
佛光監獄佈教師黃重義深入死牢多年,為冰冷的監所帶來光和溫暖,陪伴極刑犯走過人生最後一程,而黃重義也目睹多起「現世報」案例,如「最高齡死刑犯」郭旗山為了蠅頭小利燒死前溪東村長邱敏雄妻子和2孫子,進入監所後反而處處被佔便宜,最終在吃饅頭時噎到,引發肺炎病逝監所。「人家說腰纏萬貫,郭旗山就是這樣的人。」黃重義表示,郭旗山犯案時已76歲,是有史以來年紀最大的死刑犯,年輕時自給自足,賺到錢便買金塊,更因居無定所,而將買到的金塊都纏在自己的褲帶上,而郭旗山一生未婚,年紀漸長無法工作後,生活也因此陷入困頓。而邱敏雄的妻子與郭旗山有血緣關係,在輩分上還得叫他一聲「阿舅」,她對郭心有憐憫,安排郭住進活動中心內,使其有安身立命之所,郭則在活動中心內添置茶桌招待村民,後又突發奇想,買來卡拉OK的機器,讓村民能投幣唱歌,郭則藉此賺取外快。但卡拉OK的歌聲引發附近民眾不滿,邱敏雄多次與郭旗山溝通,雙方始終無法取得共識,邱敏雄在忍無可忍下,將其機器搬走,郭卻惱羞成怒,在2010年6月11日到邱家放火,當時邱敏雄與女兒因選舉事務而躲過一劫,邱妻和一對未成年的孫子孫女卻因逃生不及喪身火海,郭旗山最終遭判死刑。 「郭旗山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聽到沒燒到村長還憤恨不平,說是『便宜他了』。」黃重義提到,郭旗山進入監所後還是無法放下執念,並對自己犯下的過錯無絲毫悔改。諷刺的是,郭旗山為了蠅頭小利而殺人,在監獄中因無家屬照顧,酷寒冬天連雙鞋襪都沒有,雙足被凍到瑟瑟發抖,而與他同住的多半是點水而過的毒品犯,這些犯人不會自備肥皂、洗衣精,生活用品都得向他「商借」,郭旗山在外斤斤計較,最終卻被處處佔便宜。而郭旗山身為成為台灣有史以來年紀最大的死刑犯,監所多半認為國家不會對他執行死刑,而是讓他在監獄中終老,但他卻在吃饅頭時噎到,引發肺炎後不治身亡。「沒有相欠、不會相見,任何事情都有他的因果。」黃重義提到,佛教講究輪迴報應,犯錯後即使僥倖逃脫,卻也往往「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他也呼籲大眾行善積德,盛怒時期更該冷靜思考,別因一時衝動而鑄下無法挽回的大錯。郭旗山落網時,認為沒燒死邱敏雄是「便宜了他」,冷血說法一度引發社會震怒。(圖/報系資料照)
13死囚請求總統特赦或減刑提告 北高行無審判權裁定駁回
林于如及張人堡、黃麟凱等13名死刑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蔡英文總統依據人權兩公約作成核准特赦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赦免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的權利,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可抗告。另2010年殘忍刺殺父親111刀致死的凶手陳昱安,遭判死定讞後,也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赦免,但2019年1月18日陳男在獄中死亡,合議庭另案裁定駁回訴訟。為詐領保險金,殺害親生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親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與林旺仁及張人堡、黃富康及鄭武松、王鴻偉及沈歧武共7名判死定讞的死囚,委由律師提告主張,7人因有精神或智能障礙的情況,法院不得作成死刑判決,總統應行使赦免權、赦免死刑。另絞殺前女友母女的凶手黃麟凱,及施智元、郭旗山、陳文魁、劉華崑、張嘉瑤6名死囚主張,我國2009年批准人權兩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後,總統應該讓受死刑宣告者的赦免權利,可以受到有效保障,以落實《公政公約》的立法意旨。13名死囚的律師主張,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人民的權利受侵害或限制,應該有獲得救濟的機會和制度,總統如果怠於准駁人民請求赦免,人民當然可以透過司法審查獲得救濟,因此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特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林于如、黃麟凱等13人都是受死刑判決確定之人,依《公政公約》的規定,固得為特赦或減刑之請求,但向總統為特赦或減刑之請求,性質上屬於促請總統職權之發動。合議庭表示,由於蔡英文總統迄未為是否同意為此職權行使的表示,且因特赦及減刑權非屬應受司法審查的法律爭議事項,13人提告之事,因非屬行政法院審判權限,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
殺人不償命2/死囚翻案恐將趴趴走 法務部擺爛不槍決也不修法
法界盛傳司法院憲法法庭擬透過宣告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再經由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檢視死刑確定判決後,替38個死囚翻案。由於在兩公約和所謂教化可能性的人權大旗下,最高法院從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一般認為未來如果重審死囚案,改判無期徒刑的機率不小,還可能因為死刑判決遭撤銷,須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羈押不得超過5年規定,讓法院不得不放人,形成死囚趴趴走的恐怖場景。翻開38個死囚判決,以一再主張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的黃麟凱為例,他不滿王姓前女友提分手,加上盜領花光女友大學學費曝光,遭到討債,竟在2013年10月1日持偷打的鑰匙潛進女方家中,沒想到,黃男剛進屋就被王母撞見,竟一不做二不休,先勒斃王母,再躲藏屋內,等王女回家性侵殺人得逞,黃被捕後推說王母看不起自己才下手,不但毫無反省能力,還一直主張最高法院審判長邵燕玲、法官王復生等人重複審理他的案子違憲。王鴻偉追求正妹不遂,竟撞昏被害人殘殺176刀,還要母親別賠償。(圖/中天電視畫面、報系資料照)再如追求正妹不遂,竟開車殘忍撞昏被害人再殘殺176刀的王鴻偉,他家境優渥,出身淡水建商世家,當時24歲的王鴻偉在聚會中認識年僅20歲張雅玲驚為天人,不滿屢遭拒絕,竟在2000年9月26日開白色賓士車撞昏張雅玲後,把她放進後車廂,張雅玲清醒後奮力反抗,王鴻偉竟拿出開山刀朝她亂砍176刀,香消玉殞的張雅玲只剩頭皮連著頭骨,王行兇後還刻意脫掉被害人下半身衣物,企圖布置成姦殺假象。王鴻偉殺人後毫無悔意,一審士林地院判決前夕,王母到看守所探視時,告訴他準備以880萬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將先付200萬元,王竟要求母親不要先付錢,等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本案歷經7次更審,每次法院都判處死刑。被害人大姊曾公開受訪稱:「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了,王會不會執行死刑,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他們只希望王鴻偉不要再回到社會,去害其他的人而已。」不少法界人士痛批蔡政府和法務部,認為讓38個死囚以拖待變,執政當局難辭其咎。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法務部長蔡清祥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引發朝野立委、律師、被害人家屬不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藍綠立委也看不下去,曾在質詢時建議法務部長蔡清祥,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條文,不過蔡清祥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也不願修法徹底解決死刑問題,讓許多在監死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形成另類慘無人道酷刑,從法務部長蔡清祥2018年7月上任以來,已有4名死囚非自然及自然死亡,其中包括2019年在台北看守所上吊身亡的陳昱安,以及不同意廢死團體代為釋憲、卻因胃癌病死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的吳慶陸,另外2人則是創下最高齡84歲病死的郭旗山、以及苦等不到釋憲成功就罹癌死亡的鄭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