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審
」 柯文哲 大巨蛋 京華城 建管處 京華城案
獨家/關鍵公文曝光!北市府3月就表明 新新併後收回T17、18土地
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新光人壽T17、T18土地卡關近半年,又因北市府及新壽對補償金有高達近百億元的認知落差,無法達成合意解約。日前新壽未申報開工便舉行動土典禮,被質疑向北市府挑釁。不過根據CTWANT記者獨家掌握,早在今年3月,北市府便對台新新光金併購後雙方契約後續辦理情形回文新壽,明確表示若新新併,T17、T18土地將「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北士科T17、T18土地,市府和新壽在補償金額上沒共識,近日一紙關鍵公文曝光,直接把新壽打趴在地。CTWANT記者獨家掌握,今年3月17日,北市府回函新壽,發文字號「府授地發字第1140110692號」,新新併後,雙方所簽屬的3項投資契約,包含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南港轉運站BOT案及T17、T18地上權案,未來該何去何從。其中原契約內容皆提到,若與其他法人進行合併,應先取得市府同意。北市府3月關鍵公文曝光,當時便載明不同意新新併後T17、T18土地利用方案,將終止契約。(圖/CTWANT後製組)北市府在回文中表示,南港經貿地上權案目前已進入營運階段,新新併後,仍依前契約約定;南港轉運站BOT案,則因進度落後4.92%,要求新新併後,必須就如何改善落後進度及是否能有效提升履約能力,先行說明釐清,市府再斟酌同意合併。而就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表示,新壽自2024年10月申請都審變更設計迄今尚未通過審議,勢必將影響後續施工期程,加上前開南港轉運站BOT案履約情形,「甚難期待貴公司能依所定施工期程完成。」另外,T17、T18土地2022年2月點交迄今已逾3年,仍呈現閒置,與周邊同期之市有地地上權案相較,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致使北市府遭致「放任市有土地荒廢」及「地上權履約管理不力」之非議。函文中更是直接點出,根據市議會專案小組調查,新壽只是純財務投資、純收租金之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意義,且在尚未具體建設下,已主動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顯然在進行投標時並無完整規劃。因此針對新新併後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當時就回文表示,依目前開發進度及履約情形,為避免後續須耗費龐大行政資源處理逾期取得使用執照等違約風險衍生之履約爭議,「倘貴公司因與其他法人合併而消滅,本府將不同意由存續法人繼受原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並依前揭契約約定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律師黃柏榮就解析,如果依照公文所寫,當初契約擬定條文有明確指出,在併購情況下,需北市府書面同意才可以換約,而3月時北市府便不同意新新併後換約,現在北市府若堅持選擇終止契約,如契約沒有約定終止後賠償問題,恐怕是一毛錢都不用付。目前新新併進度,據了解,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兩家壽險子公司合併案,已送交金管會,整併時間點可能落在明年。黃柏榮推估,北市府一直沒有強勢提出終止契約,推測可能和輝達簽屬合作備忘錄以及新壽尚未合併有關,以及如沒有合意終止,後續新壽尋求法律途徑,恐讓事情更加複雜化,所以才談補償金額,避免後續官司。而事以發展至此,新壽顯然已經無法符合原約定內容,北市府不可能同意換約,因此雙方遲早面臨終止契約問題,北市府若能拿出當時氣魄,考慮提早終止或解除契約,先收回土地給輝達使用,補償金額多少就留給法院審判,眼下土地無法移轉、又無法合意解約的各種難題便能迎刃而解。
輝達進駐北士科卡關 議員質疑新壽當初簽MOU未說實話
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T18設置總部,惟與持有地上權的新壽協商陷入僵局。北市議員王欣儀13日質詢表示,新壽自身未依約完成建設,現在還想「獅子大開口」,更質疑新壽與輝達簽訂MOU恐怕沒有說實話,未讓輝達了解地上權不能直接移轉,並詢問市府是否有給予期限及備案。市長蔣萬安回應,目前多管齊下,除與新壽啟動合意解約協商外,也會全面盤整土地,讓輝達評估。王欣儀表示,新壽與輝達簽訂MOU時,恐怕沒有跟輝達「說實話」,輝達恐怕不知道地上權依據與北市府的契約,根本不能直接移轉,更未告知T17、18基地中間需移除道路,增加的使用面積還需多付權利金,這些恐怕都成為輝達不想再與新壽合作主因。王欣儀痛批,新壽自身蓋不出來、營運不了、財務有問題,想盡辦法拖延時間,現在提交給市府的變更設計是一改再改,「越改越小、越改越醜」,當初市府在都審時通過的變更設計,大家都以為是為輝達量身定做的,但實際上並非為輝達所做,圖也不是輝達給的,包括輝達和市府都被新壽操弄。蔣萬安回應,輝達給予市府正式信函在24 日前尋覓適合土地,並希望在這段期間市府能盤整、分析並明確告知適合得土地,包括T12在內土地正在評估當中。此外,市府也正式啟動與新壽合意解約程序,希望新壽能提出具體條件,透過多管齊下,讓輝達留在台北市。
寒市衝一波2/代銷龍頭海悦928推案量倒掛 業者4走向因應急凍買氣
19日央行理監事會總裁楊金龍硬起來,堅守房市管制立場,讓房市繼續「留校察看」。肚子還是要顧,業者們回到房市928檔期戰場,面對慘澹市場只好繼續咬牙推案,不過記者卻發現,今年928檔期十大總銷推案,差點不見代銷龍頭海悅國際的身影。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今年928檔期七都推案量,明顯大幅萎縮近3成;另外也根據總銷盤點十大推案排行,新聯陽代銷共有3個百億大案入榜,甲山林也有2案進榜。甲山林此次928檔期共推出398億元案量,百億指標案除了「長耀辰」「市政帝景」外,還有北市中山區80億案量的「達欣文和苑」等一共6個案子推出。而大家期待已久的新北中和總銷400億元大案「左岸明珠」,接待中心去年底就搭好,至今遲遲未見推出,據了解,該案量體太大卡在建照變更要經過都審,順利的話明年1月可推出。新聯陽928檔期推案不落人後,除了有「遠揚之森A+」「華固譽誠」「新潤安曼莊園」3大百億案支撐,在北北桃及台中共推出超過600億元案量,其餘指標案還包括北市中正區總銷77億元「皇翔柏金」,以及台中北屯和南屯,案量60億元和80億元的「華固四季匯」「亞昕織御」。皇翔建設位於北市中正區總銷77億元「皇翔柏金」,也於928檔期登場,目前接待中心已搭建完成,由新聯陽代銷。(圖/新聯陽提供)興富發和子公司,則共同端出「國家壹號廣場」「悦讀耶魯」2大案,總銷合計430億元。遠雄則是以百億指標案「遠雄樂元」搶占一席,但此次檔期實則共推出210億元的規模,另外還推出高雄楠梓區總銷65億元「遠雄一靚」。而代銷龍頭海悅國際卻出現倒掛,只見旗下子公司海宇國際1個百億指標案「杜拜藝術館」撐場。今年928檔期,海悅顯得相當低調,據了解,此次檔期主要推出新案多為總銷50億元以下小案,讓海悦推案總銷大幅萎縮。「杜拜藝術館」主打雙巨蛋新地標,主力15~22坪,1+1房16.31坪總價2388萬起。(圖/科達建築提供)不過根據CTWANT記者觀察,業者對於928檔期及市況並不悲觀。甲山林副董張境在表示,自從新青安和換屋貸款鬆綁後,雖然跟預售市場沒有直接關係,但市場氛圍稍有好轉,加上房租節節高升,首購開始願意出來看房,這兩個禮拜來客增加1~2成。遠雄發言人謝清林則表示,目前新青安房貸放寬,讓本來成屋或預售交屋的案子,排撥問題解決,帶動市場氛圍轉好,是否慢慢擴散到新建案市場仍有待觀察,目前來人狀況略為回溫。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分析,目前預售屋業者已出現4種不同戰術來因應買氣急凍的市場。第一種,「咬緊牙關、且戰且走」:若有充足資金彈藥,選擇邊走邊看,期待政策鬆綁或市場回溫;反之成為第二種,「全面讓利、加速資金周轉」:資金壓力大的建商就沒這麼多時間等,會選擇直接降價,不僅在新購客推出降價策略,也要對已購客做些微的優惠和退讓,把庫存清掉,力求換現金,先活下去才有下一步。第三種,「住宅休兵、轉向商辦」:目前市場打住不打商,住宅限貸令卡得緊,但企業買地或租用需求相對穩定,商辦市場成了「避風港」,像是興富發、華固、遠雄等大型建商,近年皆轉而把推案焦點放在辦公室、廠辦等商用不動產。另外還有第四種,「守住價格、創造價值」:堅持不輕易降價,轉而用產品規劃和附加價值來吸引買方,像是送裝潢、送家電,降低購屋者後續的現金支出,用差異化來守住價格。
信義商圈A21空橋案通過 未來將更便利
南山人壽為串聯旗下「南山A21綠環塔」與市府大樓南門,並連接北市信義區空橋系統,讓民眾可從捷運淡水信義線101站通行至板南線市府站,向北市都審會申請都市設計與土地開發許可審議。都審會主委、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於會中裁示通過,並要求空橋垂直動線、電梯往道路側移動等需配合市府工程,盼未來能因應串接市府廣場改造、松壽路拓寬工程。預計2028年完工的「南山A21綠環塔」,前身為台北世貿三館,拆除後由南山人壽拿下地上權,並因應信義區都市計畫規範,打造連接市府南側的空橋,新建工程包括空橋、風雨走廊及電梯等設施。台北市都審會24日二度審議包含空橋垂直動線、風雨走廊位置,以及收排水系統等部分待修正工程內容。會中有委員指出,空橋與市府連接的必要性不大,因兩邊人行道距離不遠,不像其他如A9、A10等百貨的空橋能連到台北101,具有商業性串連效果。另外因建築量體高度,空橋會以4段從A21慢慢降至市府,後續還得考量遇大雨時的排水及遮雨問題。申請單位表示,針對空橋的排水設計都有做細部處理,A21綠環塔則會在2028年取得使照,屆時將配合市府市民廣場整建、松壽路拓寬工程進度,縮短工程干擾期。都審會副主委劉美秀指出,市政大樓平日晚上7時關門,空橋使用率恐怕不高,市府大樓南門假日也關閉,民眾仍無法穿越,只能沿街行走。公管中心回應,待空橋完成後將研議假日開放市府大樓,藉此串接捷運淡水信義線台北101站通行至板南線市府站。簡瑟芳則裁示,申請單位提出空橋垂直動線往南移,盼藉此增加出入通透性,但是否影響市民廣場改造及松壽路拓寬工程,由公管中心當窗口,提供建議給申設單位,其餘排水系統收編等問題,依照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實際詢問通勤民眾,多數認為空橋立意良好,但不要被認為是市府為方便自己員工,既然有用到公共空間,就要做好規畫,景觀上不要讓人有突兀壓迫感,會看目的地決定有無必要走空橋通行。
婆婆臥床不起 陳佩琪驚曝患「重鬱症」:我會好好活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已被收押9個月,羈押期限將至,台北地院20日審理京華城案,合議庭會決定是否延長羈押。怎料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20日表示,她罹患重鬱症,不會再增加用藥,「我會活得好好的!」陳佩琪在臉書發文,「每次開庭去看他,不會刻意打扮,但會想辦法穿著亮麗一點,希望他一眼就能找到我,也很想向他傳達別擔心我,我會克服重鬱症,努力不要再增加用藥,我會努力活得好好的。」陳佩琪指出,「公公告別式那天,先生被要求只能出席家祭,我一再要求就算不讓出席公祭,但至少火化過程能讓兒子陪伴一旁,結果連這個簡單的心願也無法完成。」陳佩琪說,「辦理告別式前要求解除禁見幾天,我就一再強調一個人不是告別式後所有的身後事都可以全然了結的,但法官裁定的天數還是全然按檢查官的意思,一天都不肯多給,導致就像他今天說得,連父親骨灰放在哪裡,至今都不知道,更遑論看一眼了。」陳佩琪指出,婆婆的心智功能也在公公告別式後急速退化,時地物常錯亂,也認不出熟人,下肢疼痛難解,已經臥床不起,「當醫生的都知道老人家長期臥床,健康會急速惡化,先生過去被剝奪了照顧重病父親和全程參加告別式的權利,現在還要繼續剝奪他照顧母親的機會?」陳佩琪也對賴清德說,「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賴總統您知道司法在人民心目中滿意度最低、最不受人民信賴嗎?您說不會介入司法個案,但您用的司法人員有政治偏見、奉承上意嗎?有公正斷案嗎?整個案情法院都審理數個月了,對案情是再清楚不過了,卻還要用逃亡、串證來繼續延押?九個多月了,沒證據不承認人家就是無罪,還不放人,還要繼續用交叉詰問、尊重審級制度這理由來延押我先生?」
鼎越申請京華城變更設計「取消20%容獎」 北市府證實收件將排都審
京華城改建案因涉及20%容積獎勵爭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以圖利、收賄等起訴,仍在羈押中。北市府16日表示,鼎越開發已於9日掛件申請變更設計,取消20%容獎申請,接下來會辦理都市設計審議,若通過審定再送建管處辦理建照變更。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建議,市府應盡速終止相關計畫案的協議書,未來鼎越就沒有再取得這部分容獎的翻盤可能。京華城改建京華廣場因涉及弊案,土地遭檢方扣押,今年1月中旬,鼎越開發曾函文北市建管處,表示願暫緩施作20%容獎工程,並辦理變更設計。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6日表示,鼎越本月9日已掛件申請變更設計,取消20%容獎,但依規定仍須送都審,確認變更設計是否影響外觀或有其他狀況,假設審定通過,再送建管處進行建照變更。李四川表示,京華城改建原設計19層樓,扣除20%容獎大約剩下17、18層樓,不受影響的樓層可繼續施工。另除了都市設計審議,若有必要會再召開幹事會,假設變更設計後會影響外觀或有其他狀況,可能需要再送大會審查,假設一切順利,那麼幹事會審查完原則上即核准,一切按照都發局規定辦理。游淑慧16日同步在臉書發文,建議北市府盡速中止關於「修訂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的雙方協議書,因為該份協議書中,市府和鼎越有諸多關於容獎的交換條件,只要把這份協議書中止或廢除,未來鼎越就沒有再取得這部分容獎的翻盤可能。她指出,這份協議書內容當初自創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這3項容獎,市府與鼎越協議許多交換條件,例如改造公園和認養可換取4%容獎、用整修順平道路換取8%容獎等,她質疑,這些原本都屬新工處、公園處的業務,是否可僅用協議書約定,就變成高利潤容獎,改由開發商認養?價值是否對等?她認為,這些當時都沒有試算,有很大疑義,建議趁這個時候讓一切回歸常態運轉。
大葉高島屋停車場變更商場案是京華城2.0? 北市府澄清
媒體報導,大葉高島屋變更商場案疑涉違法,因該案曾被前市長郝龍斌駁回,結果在柯文哲市府時獲得解套放行,蔣萬安市府核准變更。被綠營直指是「京華城案2.0」。對此,台北市政府今日「嚴正澄清」,高島屋變更商場案與「京華城案」情節全然不同,呼籲外界不要錯誤引喻,造成社會誤解。台北市政府停管處重申,大葉高島屋是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1/3商場,2/3停車場規範使用,至於「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3,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應由市府認定。北市府建管處則說明,大葉高島屋在114年4月29日 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111年9月正式啟動變更程序,並經停管處112/1/12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1/3 的規定,故同意大葉高島屋向進行使用執照變更申請;建管處則在1/17完成准許變更。至於外界疑問為何以往未過、這次卻通過變更?北市府停管處說明,通過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高島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請修訂計算面積,其中幾個方案曾被市府認定須經都審會、或需內政部申請函釋,後來高島屋棄案,改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位在天母棒球場旁的大葉高島屋百貨原本僅B1至4樓、以及12樓是商場,但大葉高島屋在3年前向柯文哲市府申請使用執照變更,獲得核准,原本是停車場的5樓可作商場使用,有媒體今天報導,大葉高島屋使用執照變更過程不符法規程序,恐將成為京華城案翻版。
柯文哲稱「共識決」反成串證理由? 陳佩琪再發文痛批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稍早發文痛批,昨天看到媒體上吵的「共識決代表串證」,實在可笑至極。她說,都委會獨立行使職權,又不是市長一人關起門來決定,所謂「共識決」是會議決議方式,這怎麼能叫串證?若定調是王八狗屁決,也尊重。陳佩琪說,之前臉書就提及,柯文哲親口跟她說,沒參與京華城任何一場決策會議,直到今年選後媒體開始熱烈討論後,才事後去聽了整場會議的直播,但左聽聽、右聽聽,當時會議主席和都審委員,都是提出專業判斷並陳述意見,最後也是經過討論才做出決議,柯不了解這會議到底有什麼問題?陳佩琪表示,都委會獨立行使職權,又不是市長一人關起門來決定,所謂「共識決」是會議決議方式,這怎麼能叫串證?講「共識決」就是串證,這種說法實在有夠可笑的。 陳佩琪說,檢察官或法官可以自己去聽聽,不叫共識決該叫什麼決?如果要定調是王八狗屁決,也尊重啊,反正會議結果就是這樣,叫什麼決哪重要,還是「共識決」三個字定不了柯文哲的罪,才說講「共識決」就是串證?陳佩琪說,都審會議全程直播,公開透明的證據都在那裡,影音檔不能變造也不會翻供、串證,但現在是你們好大, 我好害怕,一切只有你們口中說的算,其他人講就是串供? 前市長面對各界的追問,要幕僚進一步了解並回應媒體,這怎麼能叫串供?陳佩琪說,法律專業就是要告訴大家都審會的決議違反了哪條法律,柯文哲市長是介入了什麼?法律是無罪推論為原則,你們卻窮盡一切找對我先生不利的證據,一心只想定柯文哲的罪,羈押他,讓他完全沒有接受公平審判的空間,我不服, 我要抗議。陳佩琪說,最後她要感謝一路陪伴他們的幕僚,「你們承受太多苦難了,不論黨部、基金會、協會、市府幕僚、競選總部的在職和離職的,大咖的小咖的,全部被抓來問,狠狠操一遍,有些還不只一次」,她希望社會大眾都能看清楚他們是遭受到什麼樣的對待,誠摯地希望司法能給他們一個公平的空間。陳佩琪說,最後她要感謝黃國昌,今天才得知他父喪,希望他節哀,也謝謝他在父親離世的痛苦下,願意接下黨如此艱巨的任務,也要感謝先生受難這段日子大家給的溫暖,他們夫妻永銘不忘。★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彭振聲、邵琇佩認罪! 彭量刑減半邵獲緩刑2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有關京華城弊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係犯貪污罪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起訴,前任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前都發局長總工程司邵琇佩則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遭起訴。北檢今公開偵查結果,表示柯文哲經過便當會後仍執意推動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 億545 萬6748之不法獲利。黃景茂為了官位明知違法卻恣意為之,違反法令推動京華城案,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求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邵琇佩違反職務權責幫助集團牟利百億,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自白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因彭振聲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布丁三姊弟「么弟染毒、詐騙、欠債」!全家人搬家閃逃 屋主:愛心布丁就是騙局
高雄「布丁三姊弟」過去因家庭經濟困難和阿嬤一起販售布丁,受到外界同情,立刻以新台幣幫忙下架。然而,布丁三姊弟卻被爆穿名牌服飾,生活實況與宣傳不符,如今更有網友表示,么弟似乎染上毒癮成為詐團車手,甚至欠錢跑路,而三姊弟和阿嬤似乎已在10月下旬搬離原本租屋處,而房東對他們搬離一事感到相當高興。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屋主說法,三姊弟在10 月就通知他要退租,而ㄊ個人為此感到開心,「就沒有管他們,已經走了就好啦」,這位房東更表示,當初三姊弟一家愛心布丁就是騙人,「大家都知道,只是不說破」。屋主繼續表示,三姊弟的母親過世後,父親也在他們成長過程中缺席,由於家庭背景複雜,加上隔代教養,導致小孩學壞,雖然屋主是布丁三姊弟的親戚,但認為三姊弟一家是「問題鄰居」,還指「爸爸也是兩光,不正常的家庭」,由於三姊弟捲入債務等諸多糾紛,最近還有不明人士出沒徘徊,甚至有黑頭車直接停在樓下堵人,讓鄰居們陷入恐慌,三姊弟還因此不敢回家。就在三姊弟搬走後,屋主也在租屋處外張貼告示,表明三姊弟一家已在113年10月20日搬家,警告他人勿擅闖屋內,否則將報警,雖然三姊弟搬走,但屋內、信箱仍留有法院行政訴訟文書通知書和被撕毀的本票。稍早據《三立新聞網》指出,有網路爆料稱其中的么弟不僅濫用愛心賺錢,還疑似吸毒、約砲等不良行為,甚至欠債跑路,近來還捲入詐騙案當車手,據判決書顯示,這名么弟是高屏地區相當活躍的詐騙集團成員,並和同夥「荔枝」等人共同擔任車手,據了解全台都有受害者,相關案件目前在高雄和屏東法院都審理中。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否認遭約談 許甫現身廉政署稱純關心民眾黨工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27日表示,當日自己前往廉政署僅是協助與關心幾名被約談的民眾黨工,自己並不是廉政署約談對象。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840%重建高容積獎勵案,近日密集約談時任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威京集團人士,希望重建京華城容積放寬決策過程。包含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與黃景茂、前兵役局長朱亞虎、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和多名都委會專家委員,還有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都在約談名單中。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回顧,威京集團針對主導的京華城案,在2020年7月30日突然提出放寬達840%容積的「方案四」,並「光速」進入北市都審會,在京華城行政訴訟中敗訴之時,竟有對京華城極其有利的「方案四」橫空出世,甚至還強調是台北市府協商出來的,「簡直亂來」,她怒批。據了解,林洲民稱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是都發局核心業務,自己在任時都會定期向柯文哲報告,黃景茂也推稱只是聽命行事,都委會委員多數供詞也都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導,恐將對柯文哲不利。有鑑於此,北檢26日也第4度提訊柯文哲,廉政單位更於27日下午分別以被告和證人身分,約談10多名時任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及民眾黨工,儘管低調保密,但許甫陪同出席仍遭眼尖民眾發現,也意外讓約談行動曝了光。許甫則強調,自己並非約談對象,只是純粹前來協助和關心,僅停留短暫時間便速速離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吳慷仁曾說「台灣題材受限」 作家化身忠實粉絲批:現在想演孫悟空?
雙金影帝吳慷仁去年才剛以電影《富都青年》在金馬獎上封帝,近日卻傳出與大陸經紀公司「壹心娛樂」簽約,他本人也回應,自己其實跟很多大陸、內地的經紀公司或團隊有接觸,就是順著一個感覺走。對此,作家謝知橋也搬出吳慷仁的過往言論,坦承「不會抵制,但覺得傻眼,祝福。」作家謝知橋昨(23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聲稱,吳慷仁曾在2018年受訪時表示:「對演員來說,想要從事不同類型的拍攝,一定要加強自己的基本功。而台灣的確有題材上的受限,沒有大陸豐富,像是大陸拍攝的一些戰爭片就非常棒,尤其在它的運鏡與故事上。」對此,謝知橋也一一列出吳慷仁過往飾演的台劇或台灣電影角色,例如《麻醉風暴》中企圖改變體制的醫師葉建德、《狂徒》中教唆他人的罪犯標哥、《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為死刑犯奔走的律師王赦,以及《斯卡羅》中聚落領導者水仔等等,謝也笑稱「你看我多忠實粉絲。」謝知橋續稱,無論是在2018年之前或之後,裡面有一半以上的角色或題材,是在中國不能出現或不會出現,連拍都拍不出來、審都審不過的,「結果想去中國拍戲的原因,是台灣題材受限?你直接說台灣受限於資金我還覺得合情合理。」謝知橋也直言難以理解,「現在是想演個孫悟空嗎?不會抵制,但覺得傻眼,祝福。」他也解釋,自己從來不反對或抵制演員、歌手去中國發展,但底線就是「不要想去那邊,還踩台灣一腳,或是用不符事實的言論比較兩個國家。」
蔣萬安都發局聲明成柯抗告保命符? 藍委指「僅能證明程序合法」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民眾黨第一時間反擊,在聲明中強調,台北市長蔣萬安任內的市府都發局,曾發出新聞稿,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據此質疑,京華城案審查確屬合議制,法院不應裁示羈押柯文哲。民眾黨的反擊聲明,引發外界好奇蔣市府都發局聲名,是否會成為柯文哲律師,未來抗告法院裁定的「保命符」?北市府在昨日深夜又緊急發出簡短聲明,指京華城案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判定」,反而卻又引發「蔣萬安是否無法掌控都發局」的議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受訪時說,他個人推測,北院第一次羈押庭,承審法官應是相信京華城案容積獎勵「共識決」,但昨日北院羈押庭法官,明顯不認同柯文哲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才會讓外界推測,法官其實不採信京華城案為「都審會共識決」之說。或許,民眾黨也看出這點,才會援引蔣萬安都發局新聞稿內容,但這個動作其實也能解讀,民眾黨已不再堅持「柯文哲完全不知情(京華城案)」,而將辯護主張重點,轉移到「京華城是共識決、非柯一人決定」。葉元之今天接受「誰來早餐」專訪時表示,蔣萬安昨晚已澄清,都發局新聞稿「絕非為京華城增加20%容積獎勵背書」,先前蔣萬安也曾針對監院為京華城案糾正柯市府時,強調「今後市府絕不會再發生」。因此,他認為蔣萬安並未認同給予京華城多20%容積是對的,北市府近期與京華城案相關新聞稿則是聚焦「程序合理合法」,但若真發生賄賂評審委員、高層以不正當方式、要求變更或干涉容獎最終評審,仍屬違法,這與「程序合法」是兩回事。葉元之說,「程序合法」不見得就代表「審查全合法」,「程序合法、實質不合法」其實也就是柯文哲曾痛批財團的「拿刀叉吃人肉」,看起來優雅卻掩蓋不正義。提問的朱凱祥則接話,京華城案緣起,其實是源自今年一月,北市府台智光案吵得沸沸揚揚,柯文哲突然跳出來「蹭藍綠都貪污、前市長郝龍斌喪權辱國、蔣萬安還概括承受」。郝龍斌不堪被柯文哲「嘴」,稍後反擊柯P,強調台智光所有營運合約都柯文哲簽字的,要柯文哲「別惹我,京華城數百億容積利益你都還沒交代」,讓原本沒人討論的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立即「爆炸」,隨著討論度飆高,市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全案越滾越大,不到半年,柯文哲就被羈押,朱凱祥因此感嘆「我真的很好奇,柯文哲與他身邊人當時究竟在想什麼」。
林洲民爆李文宗「干涉大巨蛋審議」 北市政風處:未構成圖利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5日下午遭收押禁見;至於日前爆出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案,時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3日晚間被以「被告」身分二度傳喚,訊後以200萬元交保。不過,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4日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李文宗擔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時,曾為遠雄利益強行干涉大巨蛋案審議,還要求更改會議紀錄,「嚴重侵犯中華民國文官體制」。對此,台北市政風處今(5)日回應,李文宗當時所為與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的構成要件不同。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洲民4日在接受政論節目《關我什麼事》電訪,主持人陳斐娟問及曾有媒體報導,「過去在大巨蛋案中,李文宗曾在會議上對你咆哮,當時他在市府擔任什麼樣的職務?他為什麼可以對你咆哮?」林洲民則表示,2018年初左右,李文宗是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他認為李文宗本應無權干預都發局大巨蛋審議業務,但多次的都市設計審議,李文宗都代表市長坐在都審會議中「全程監督」。林洲民則表示,2018年初左右,李文宗是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多次都市設計審議都代表市長坐在都審會議中「全程監督」。(圖/報系資料照)林洲民還指出,在2018年年底的會議中,李文宗曾當著其他局處首長,包括法務局局長、體育局局長,要他更改都審會議紀錄,說這份會議紀錄會讓遠雄賣大巨蛋的售價被影響,會賣得比較低,「我告訴李文宗絕對沒這回事,我這是都發局,不必管遠雄商業利益。」林洲民批評,李文宗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中華民國文官體制,「我當然沒有改啊!我不必更改,我也不能更改。當時我同事們,包括兩位副局長、建管處等公務員都長期協助我處理大巨蛋業務,他們也對李文宗強行、惡意干涉無法認同,我現在口說無憑,但政風處2019年4月有我的文字聲明。」林洲民更進一步爆料,柯文哲2018年底確定連任後,李文宗要求他辭去都發局長一職,甚至以「公宅執行不力」、「大巨蛋都審對遠雄太嚴格」、「把都發局興建公宅的數字洩密給對手丁守中」等理由要他辭職,結果都一一被他打臉反擊。針對林洲民的說法,北市政風處5日表示,此案經過訪談,認為李文宗未構成圖利罪嫌。政風處表示,此案曾由議員簡舒培,與前議員梁文傑在2019年4月間提出質詢,認為李文宗所為恐涉有圖利罪嫌。經政風處訪詢部分當時首長與調閱資料研析後,發現李文宗所為,尚無具體明顯違法令或使遠雄公司圖得任何未來實質可期利益之情。政風處認為,李文宗當時所為與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的構成要件不同,2019年5月14日將相關調查結果,函復台北市議會與議員簡舒培和梁文傑。
綠媒爆柯黑料恐徒勞? 媒體人指柯三年前在議會答詢就是說「不知道」
北檢再度聲押疑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外界聚焦,柯文哲是否知道昔日北市都審會決議「知道給京華城超高容積獎勵840%」?綠媒、柯黑昨日也集中火力,拿出種種「已被查獲的證據」,咬定柯文哲不可能不知道,但媒體人認為,昨日部份媒體刊出的「黑料」,反而有可能幫柯脫困。柯文哲日前曾表示,今年3、4月才第一次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不滿網友、前市府官員則強調「不可能」,甚至翻出3年前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議會質詢柯的影片,質疑當時苗博雅就已當著柯P的面,拿出「京華城容積獎勵與條件」圖表,柯文哲現在卻說不知道,相當不合理,並盛讚苗當時的質詢是「神預言」,可以提供北院裁定時的參酌。不過,媒體人黃揚明接受中天電視訪問時指出,網友如果仔細看當時苗博雅質詢柯文哲的影片,就能發現當時柯文哲的答詢就是「我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該影片雖有助於政治上交鋒,但對北檢、柯文哲在法庭上的攻防,未必有太大意義。他分析,柯文哲只要自證,他雖然也知有京華城容積率過高違法之虞,不能亂來,因此才依照相關規定,交給都委會討論,都委會要做什麼決定,他無法干預「尊重專業」。如此一來,容積獎勵840%就不是那樣重要,畢竟更高過京華城案的容獎比例,在所多有,部份建案現在還出現爭議。至於柯文哲首次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脫口而出、挨批多嘴「我不知道容獎840」,黃揚明分析,恐怕只會損及柯文哲的「人設」與「政治誠信」,但是在法庭攻防是,未必會成關鍵,畢竟柯文哲當初在議會回答苗博雅質詢,柯就是說「細節我不知道」,但當時北市府都已核定京華城案了,柯說不知道後,也是由副市長接力上陣答詢。「因此,苗博雅的質詢內容,反而與柯文哲日前在法庭上說『我不知道容獎840』相符」,但若北檢欲證明柯文哲有圖利罪,至少需要知道,柯不僅知道容獎那麼高是違法的,而且他還有明確施壓、要脅都委會、北市府公務員都要讓京華城案過關的「證據」,黃揚明說。但他進一步指出,就算綠媒昨日刊出、宣稱是「柯文哲便簽」中提及「公務員不要坐牢」,都可能被解釋成柯在強調「公務員不能違法」,反而是在幫柯文哲,也難怪外界搞不懂檢方,究竟是想羈押柯文哲,還是另有想法?
「前北市副市長」再批京華城案:當時明確反對威京容積主張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4日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台北市前副市長、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4日晚間也發聲明強調,他當年立場與都發局一致,均反對威京集團獲得違法的容積獎勵。在民國103至107年擔任台北市副市長的林欽榮,4日晚間表示,本案當時是監察院糾正在先,接續都發局主張尊重監察院的容積率560%糾正意見,但必須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因此都發局在公展計劃書中僅同意容積率560%,明確反對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約679%)。現任高雄市副市長的林欽榮強調,他當時與都發局的主張立場一致,所有與會都審委員也都同意都發局的意見,反對威京集團主張保障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針對京華城案最後又演變成容積率暴增到840%,林欽榮表示,他早在107年12月24日就請辭離任台北市副市長,因此對於該案後續發展,他不知悉也不曾過問。
京華城案彭振聲遭境管 民進黨:柯文哲涉圖利應講清楚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及律師陳又新14日舉行「彭振聲限制出境!京華城案涉圖利柯文哲出來面對」記者會指出,京華城案檢調傳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詢後因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又接續傳喚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案情已明顯向上直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獎勵決議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呼籲柯文哲負起責任說清楚,不要一再逃避、閃躲。吳崢指出,近期京華城案逐漸升溫,過去多次被質疑的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創下史無前例、讓不具都更資格的改建案,取得爆增840%容積,甚至違法自行創設容積獎勵,送給威京集團超過5000坪的樓地板,直接入袋財團,很明顯已涉嫌圖利;隨著時任的北市都發局官員、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再到都審會委員,陸續被檢調約談,甚至彭振聲被以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顯示整個京華城案涉嫌違法程度愈來愈高。簡舒培表示,台北地檢署星期一以被告身份傳喚彭振聲,歷經3個小時偵訊後,檢察官認定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瀆職罪嫌重大,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0年柯文哲說「貪污來自縱容,長官不可能不知情」,柯文哲身為彭振聲長官,面對彭振聲已被列圖利罪被告,竟然一如往常,完全靜悄悄、毫無說明,甚至這二天直播時只敢談政治獻金爭議,對彭振聲列被告完全沒有發言。簡舒培強調這起案件有兩個重點,第一,柯文哲的爛攤子「京華城案」、「北士科案」等偵辦調查,已經越來越接近核心,也就是當時最高行政首長柯文哲;第二,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嫌重大,卻能不羈押,代表彭在偵訊中,相當配合調查,不當余文,更要力拚不要成為李述德。簡舒培表示,日前彭振聲審查京華城案時,柯文哲曾經關心過京華城的要求,而且在京華城都市計劃案公告公文簽核時,他曾經問過都發局准用都更容積的法源依據為何,台北市都發局同仁說有召開過專家學者討論,因而彭振聲認為「京華城准用都更容獎是最高首長的裁量權」,因此把京華城都市計劃變更公告,呈上由最高首長決行。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案獨享二個「唯一」,「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以及「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並且由柯文哲親自簽准決行。陳又新表示,威京集團當年以捐地為由,成功將「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使容積率從300%提高為560%,北市府另給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蓋到12萬0284.39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達646%。現在京華城要拆除重新開發,應該也是回歸原容積率發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認為之前的允建保障屬於「一次性」,重建後不應再次適用,而須回歸「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陳又新說,以刑事稽查慣例這類的大型案件,先前檢察官可能已秘密偵訊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及官員,檢察官通常都會提醒,偵訊後不能談訊相關內容,否則恐有滅證、串供疑慮。京華城案已經延燒到審議委員會委員及副市長,接下來可能很快就會收網,前副市長彭振聲的角色看得出來,這個案子很大機率是朝向起訴的方向,因為彭振聲本身就是被告,又被限制出境出海,很明顯代表檢察官認為有被羈押的必要,目前不知道彭振聲配合辦案到什麼程度,讓檢察官認為不用羈押也不影響後續偵查,所以下一步應該就輪到柯文哲被調查。
新北收購273筆高灘地規畫河濱公園 逾9成為閒置狀態
都會區地狹人稠,河濱公園成了民眾就近休閒娛樂的最佳場所,但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僅使用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對此,高灘處回應,收購高灘地需與公有地整併為完整區塊才利開發,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為加速開闢河濱公園,提供民眾休憩使用,高灘處2013年起由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編列用地費預算,擇選位於境內特定範圍的河川高灘地區域內私有土地,辦理收購作業。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2013至2023年10月共收購273筆可供開發的私有河川高灘地,面積約6萬6930坪,截至去年10月底,僅使用其中11筆土地,面積3000多坪、占收購面積6.16%興建停車場,尚未開發使用的河川高灘地262筆,面積約6萬500多坪、占收購面積93.84%,其中有65筆可開發為兒童遊戲場、2筆可開發為公園,要求高灘處在不妨礙原規畫用途,將相鄰的國有及市有土地併入使用考量下,擇選適合短期使用或可依原定用途先行使用的活化利用。高灘處解釋,標買土地須達一定規模才能夠開放利用,且開放行為須符合當地需求及水利法規,每年都審視標買土地與既有公有土地整併情況,當土地達到一定規模,且與既有公共設施連結,即會規畫適合當地需求的利用方式。過去已推動停車場等利用方式,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對於收購的河川高灘地,截至去年11月有53筆遭占用或種植農作物,高灘處僅針對其中2筆高灘地收使用補償金,其餘遭占用的高灘地,僅令占用人限期自行清理,占用人逾期未清理,也亦未雇工強制清除或收取使用補償金,審計處也要求高灘處改善。高灘處回應,今年已針對疑遭占用土地逐一清查,因部分土地現場界址不明,陸續洽請地政事務所及測量廠商協助鑑界,完成後即清除地上物,目前已完成清除排占及收取使用補償金共51件;另2件標買時地上已有建物暫時無法清除者,均已陸續洽占用人收取占用補償金。
競選金流申報不明惹議 許淑華批柯P「把支持者當韭菜割」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9日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早前先是因京華城容積率大放寬爭議,遭外界質疑圖利之疑;近期更是因2024總統大選競選經費申報金流不明、妻子陳佩琪因利用人頭違法設立「小草咖啡廳」,再被推上火線。許淑華批評,柯文哲疑似用公關公司洗錢4000萬、破例給京華城840%容積,向全台灣示範「知法犯法」,把支持者當韭菜割。許淑華表示,柯文哲總統競選期間下單高達4000萬各項訂單,給親人、心腹所經營的公司,而民眾黨支持者以為小額捐款支持新政治,結果實際上只是在柯文哲手上打轉,左手進、右手出。許淑華指出,該公關公司名字取「木可」,並且位於民眾黨中央黨部同一棟大樓裡,負責人李文娟,就是柯文哲心腹李文宗的妹妹,李文宗是當年幫助民眾黨寄生北捷公司、黨務公務不分的帶頭人物,現在是柯文哲私人基金會的創辦人,直言柯文哲,「自戀且毫不遮掩」,把支持者當韭菜割。許淑華指出,陳佩琪自爆託朋友幫忙掛名開人空頭公司,協助柯文哲競選,明目張膽的知法犯法還承認;但更離譜的是京華城案,京華城變成弊案,關鍵人物就是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日前出面作證,京華城許多「自創」的認定和獎勵,是柯文哲親簽過關。許淑華強調,依北市府公文,京華城案是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更案,明明不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卻不顧都委會意見,執意要通過前所未有的高額獎勵,從頭到尾所有關鍵決策,都是柯文哲一個人在操弄,量身打造840%容積獎勵,天價上百億的禮物送給財團。「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當時法務局、都審委員、外部顧問都表示反對意見,提醒可能犯法,但柯卻特別成立專案小組重審、幫財團開後門闖關」,她質疑柯文哲對財團這麼體貼,無微不至,一般市民連一坪換一坪都難以爭取,財團卻能一坪換四坪!這不是圖利,什麼才叫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