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
」 柯文哲 京華城 都發局 違法 京華城案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檢方下午5點抗告書送至法院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則不服法院裁定,已於稍早補強柯涉嫌貪污收賄及圖利的事證,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後續將由高院裁定是否駁回或是撤銷裁定。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而北檢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經檢察官補強證據後,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柯文哲無保請回!謝寒冰直言「北檢丟大臉」 黃揚明籲「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30日以來3天3夜的審訊後,今(2日)凌晨北院根據「4大理由」對其裁定當庭釋放,無保請回,而北檢則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時事評論員謝寒冰直言「北檢這次丟大臉了!」媒體人黃揚名則認為,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不過「北檢確實難堪。」北院今凌晨3時許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理由如下:一、檢察官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1.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2.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二、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係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敘明。三、20%之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四、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對此,時事評論員謝寒冰先前就坦言,「現在消息滿天飛,但如果僅用現在查出的170萬,老實說很難說服法官」,結果柯文哲今凌晨就被無保請回,謝寒冰今早也在臉書發文直言「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這次丟大臉了!」媒體人黃揚名今上午則發文指出,首先,民眾黨不要忘記了,司法案件之外,柯文哲是「請假中」的黨主席,黨內自請調查程序還在進行中,「政治獻金風暴還沒結束」。其次,民眾黨支持者不要忘記了,北檢已表態將提抗告。最後,「一堆綠營側翼熬夜又崩潰,是很溫馨的」,他也認為,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但「北檢確實難堪。」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入京華城容積案,檢方於30日對兩人展開馬拉松式訊問,並於31日深夜聲請羈押,羈押庭於1日晚間8時召開,2日凌晨3時許,法院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北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上都尊重都委會的決議或是彭振聲的意見,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無保請回。北院表示,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若是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柯文哲是否會有事 京華城爭議2關鍵點曝光
京華城弊案近日成為社會焦點,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於今日凌晨被當庭逮捕。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的變更,以及可能涉及的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ETtoday新媒體》報導指出,京華城的土地使用分區和容積率是整個案件的關鍵。容積率直接影響土地開發價值,決定每坪土地可換算的房屋坪數。不同土地分區,如住宅、商業、工業等,都有特定的容積率規定。在京華城案中,土地用途的變更和容積率的提高成為爭議焦點。而京華城案的容積率變更歷程也十分複雜,最初該地被歸類為「工三」用地,容積率為300%。1991年,它被變更為商三用地,容積率提高到560%。在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容積率曾被調整為392%,但後續該決定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時,容積率又被改回560%。在2020年時,京華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使得容積率直接增至840%。這在當時就引起廣泛的爭議。另一個爭議點是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如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法利益,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能被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在本案中,關鍵在於如何認定柯文哲是否「明知違背法令圖利私人」。判斷標準包括柯文哲是否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做出適當處分,是否超越授權範圍或濫用裁量權。如果這些行為被認定為圖利,則可能構成犯罪。
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爭議始末一次看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29日深夜至30日凌晨先後裁定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30日上午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CTWANT為此也整理京華城案爭議始末及案件最新進度。京華城的背景京華城購物中心座落於台北市松山區,2001年開幕時一度是台北市唯一一座24小時營業的購物中心,然而後續因長年虧損,最終於2019年走入歷史。目前京華城已遭拆除,原基地由曾經建設過台北市信義區豪宅「陶朱隱園」的威京總部集團取得開發權,進行都市計畫興建商辦大樓,將改建成擁有4座19層樓高的「京華廣場」,預計2026年完工。容積率與容積獎勵是什麼?容積率是指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也就是在既有土地面積上,建築物的總樓層面積可以有多少,白話文就是可以蓋幾層樓,這在開發者眼中絕對是獲利的關鍵。通常人口眾多的地區往往建築容積率較高,容積率越高表示土地的利用率也就越高,但是對周邊的城市基礎設施的壓力也越大,因此不可能無限制的提高容積率,所以世界大部分地區對於城市的建築容積率均有法規管制。而依照台灣的法規,容積率的多寡,則與所在地點的土地使用分區有關。土地使用分區主要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等;住宅區又可區分為住一、住二、住三、住四等,商業區分為商一、商二、商三、商四,每一個分區的容積率規定均不相同。而容積獎勵顧名思義,就是開發者若能在其開發土地中為公眾提供便利而讓出部分利益,例如將底層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政府規劃部門就會提高該土地的容積率上限。以中央政府提供的容積獎勵來說,大致包含「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的「聯合開發容積獎勵」;而台北市則訂有《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容積率變化1987年許水德時期,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工三」,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容積率為300%,直到1991年從「工三」 變更為「商三」,容積率為560%。2001年馬英九時期,在土地使用變更前,京華城已獲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萬284平方公尺的工業大樓建築執照;並在2001年間完成實設容積樓地板面積11萬1919平方公尺的購物中心。此時,換算實設容積率為678.91%。2010年郝龍斌時期,京華城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北市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土地計算,故容積率為70%的土地x560%=392%,但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柯文哲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意見,將京華城容積率定為560%,同時刪除12萬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條款,京華城不服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提行政訴訟,要求維持678.91%容積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允建保障屬一次性,重建後不適用,回歸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不過到了2020年,威京總部集團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容積獎勵,後獲得20%的容積獎勵,並自購30%的容積移轉。容積率從原本的560%大增至840%。京華城爭議:容積率爆增至840%、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雖然「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而且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也非危老重建案,法規上應「不適用」上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容積獎勵辦法。但威京總部集團於2020年3月17日向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且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等於北市府受理了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的細部計畫修訂案,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不明。京華城案收押及被告名單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及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彭振聲4人遭收押禁見;被告則包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應曉薇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以及柯文哲。
京華城重建停工要求聲浪起 李四川稱暫無停工打算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30日表示,北市京華城園區重建案仍持續施工中,必須有相關人士遭認定貪瀆違法到一定程度,才能停工。台北地檢署日前偕同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引發關注,30日一早辦案人員更直搗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北市金山南路住家與南京東路台玻大樓辦公室搜索,更令外界議論。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要求京華城即刻停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則呼籲,柯文哲一定要據實以告,否則接下來被收押的,「我覺得非常有可能就是柯文哲」,她直言。李四川則分析,一般工程要辦理停工,常見是工安事件,或是未按照圖施工等,經查獲就可能會依情節要求立刻停工,必須修改完成後才可能報准復工。他說,然而京華城案目前最多是判定容積問題有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尚未有人涉及貪瀆確定,甚至連起訴都還沒,與停工要件不符。李四川也說,京華城重建案利用繳納容積代金蓋房,容積率轉移如有爭議,折算代金必須重新核算,但現在還在偵查階段,必須等偵查終結甚至法院判決才可進一步討論,目前就是按照現況,沒有停工打算。李四川重申,京華城重建案是否停工,必須看涉及的都委會審議委員或者決策首長被起訴,才能夠依法進一步考慮是否停工。李四川提醒,目前都只是搜索階段,必須要以無罪推論,且監察院目前只談到違失,尚未確定違法,市府會時時關注,證據到哪,行政執行就會辦到哪裡。※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超佛!台中女賣土地要繳120萬增值稅 稅務員1暖舉幫省百萬稅額
台中市一位林小姐出售土地時按一般用地稅率申報土地增值稅,因持有期間長達40年,按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該土地漲價總數額已超過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2倍以上,因此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累進課稅,即使有長期減徵的優惠,稅額仍高達120萬。台中市地稅局透露,林小姐知道後擔心到夜不能寐,於是求助地方稅務局,了解是否還有其他減免土地增值稅之適用情形。經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該筆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函文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復屬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因此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林小姐得知可省下大筆稅額後,不斷感謝稅務局的暖心之舉。地稅局貼心提醒民眾,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之土地,即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其都市計畫書規定將來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其移轉均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如果民眾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中山商圈狂遭檢舉恐消失 北市都發局揭補救辦法
台北市中山商圈周邊百貨公司、餐廳各種商店林立,每到假日總是吸引民眾造訪,是台北知名商圈之一,然而近期大量店家遭檢舉違反土管條例,「中山商圈」恐有團滅危機。對此,台北市都發局也表示,將放寬民國109年後不符土管附條件的商家,可加入2個商圈組織發起連署,後續將納管為評點制。據了解,中山商圈不少店家自4月以來不停遭到檢舉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自治條例》,理由為該商圈的土地使用分區大多為「第四種住宅區」,而此處的巷弄寬度僅5.45至6公尺左右,不符作為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北市都發局今年5月底依規定向當地店家寄發通知涵,限期2個月內改善,否則就得面臨開罰、被迫搬遷的命運。台北都發局也於今(10日)公告指出,依「台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規定,108年以前已設立之商家得經連署評點納管,市府為協助輔導商圈朝合法化發展,將針對109年以後不符土地使用管制附條件允許使用條件之商家研擬處理作業原則,允許加入連署納管評點。不過都發局也表示,但由於市府自109年起實施「商業或公司登記全面審查土地使用及建築法令相關規定」之預審機制,商家可事先了解設立地點合法與否,故基於公平原則,商家倘經檢舉及稽查或複查有違規者,仍應裁罰至第1階段(6萬元罰鍰),並應同步辦理社區參與,在取得地區共識後予以評點納管。都發局指出,按社區參與流程,應在連署後,由商圈組織提出使用計畫書,說明對社區影響的相關因應措施並向市府申請,商業處將協助辦理。
新官上任火力全開!台南警局長大臨檢 傳奇「美腿林」失色場面清冷
台南市迎來新任警察局長林國清的上任,為了展現決心,林局長19日晚間親自主持一次擴大臨檢行動,這次的臨檢行動卻與以往大相逕庭,其中一間被檢查的酒店僅有5名小姐在場,與過去熱鬧的「美腿林」畫面形成鮮明對比。林國清上任當晚,為了深入了解台南市的治安狀況,決定親自指揮擴大臨檢行動,全市16個分局同步展開,共動員警力466名,針對大型酒店、電玩店、KTV等108處場所進行檢查,同時在25個重要聯外道路和交通易肇事路段進行攔檢,展示出強力掃蕩的不妥協態度。然而,當晚的臨檢現場卻與過去的情況大相徑庭,曾經以「美腿林」聞名的酒店,此次只見到寥寥可數的小姐,場面顯得格外冷清,以往在臨檢時經常出現的壯觀排隊場景,如今完全消失,酒店內僅5名小姐準備入場,經過快速查驗,臨檢很快就結束,顯然,業者們對林國清的新上任早有預感,主動避開此時段的上班,避免可能的損失。此次的擴大臨檢行動總計查獲28件案件,其中包括5件刑事案件:2件毒品案、1件洗錢防制法案件、1件妨害秩序案件,以及1名詐欺通緝犯,還查獲5件酒後駕車案件,配合監理機關的路檢稽查,還查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件、違反菸害防制法4件及違反都市計畫法1件的違法行為,這些案件均已依法移送偵辦或交由相關單位處理。林國清局長在行動結束後強調,台南市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安全、宜居的幸福城市,對於黑道幫派、毒品、色情等不法場所及特種行業的監管,將會持續加強,未來會對涉及幫派犯罪、毒品交易以及色情行業的場所進行更加嚴格的臨檢,力求遏止幫派的囂張氣焰,並展現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決心。
華亞地主心聲1/廖俊松父子也被羈押 他是奉王永慶指示來龜山開發要角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7月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而在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中涉嫌行賄的台塑顧問廖俊松父子,則自月初遭約談後羈押迄今,對此台塑發聲明強調與公司無關。到底廖俊松是誰?CTWANT記者拜訪桃園市華亞科技園區附近在地居民多說,「大家都認識他!」11日上午,CTWANT採訪團隊實地走訪位於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的華亞科技園區,這座台灣第一宗由民間企業自行開發之乙種工業區,由南亞塑膠工業於1994年依都市計畫法申請開發,占地158公頃,分兩期開發,迄今30年,包括廣達電腦、友達光電、美光、穩懋等半導體科技業共108家企業總部進駐,園區年產值約逾5000億元。由於華亞科技園區已飽和,中央、地方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進一步擴大園區,正是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經手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配合工五工業區產能提升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緊鄰華亞科技園區邊界、華亞三路旁的一塊50公頃土地,其中9.5公頃爭取自辦市地重劃一案,讓鄭文燦今年7月5日遭約談,進而爆發疑似收賄。CTWANT採訪團隊實地走訪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二樓掛著「桃園縣龜山鄉華亞重劃區管理委員會」牌子的辦公室,職員稱說非擴大案自辦重劃會,主委廖俊松辦公室也非在此處。(圖/記者劉耿豪攝)此案爭取自辦重劃的「華亞科技重劃區管理委員會」,由擁有台塑顧問、華亞科技園區主委等頭銜的73歲廖俊松擔任主委。CTWANT記者走進該委員會設在園區服務中心二樓的辦公室,二樓職員先是說此處非自辦市地重劃管委會,建議到一樓找,記者走到一樓辦公室,一樓職員則推說不清楚。究竟這位台塑顧問廖俊松是誰?CTWANT記者驅車走訪華亞科技園區所在地,當地居民多說「大家都認識他」,並取得第一手資訊,「廖俊松曾親口公開表示,他是『奉王永慶董事長的指示到龜山來開發』,『開發之前,先在美國矽谷科技園區待過半年,華亞園區即是請參與矽谷設計者在台灣努力兩三年才幫忙規劃好的……。』」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石化業起家後,民國60、70年代,在林口、龜山及泰山一帶買地,先後蓋長庚醫院、長庚大學、明志科技大學、長庚科技大學(前身長庚護校)等。1974年,中央政府核定「林口特定區」計畫,劃定五個工業區,1981年進行第一次通盤檢討時,王永慶便指示爭取「工五工業區」,為台灣第一宗由民間企業自行開發之乙種工業區。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華亞科技園區擴大計畫開發案收賄,二次交保被發回,7月11日則被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方萬民攝)據CTWANT取得資訊,廖俊松曾跟民眾說,「王永慶董事長會選擇到龜山開發,是因那時,高科技廠商在台灣找不園區進駐,王永慶即希望台塑不僅是石化生產製造業龍頭,也能在高科技業領域做榜樣,透過設立華亞,輔導廠商,帶動國家高科技經濟發展」。廖俊松還解釋會選擇龜山,主要是因為台塑企業已在當地設立長庚紀念醫院、長庚大學、明志科技大學,因此希望在此發展一流高科技園區,增加就業機會。華亞開發案由南亞及台塑負責合資成立「亞台開發」,即由台塑退休、前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侯文水及廖俊松當董事(廖於2020年離職)。由於該計畫案劃定面積達158公頃,相當廣大,土地徵收工作即由台塑主責,與地主交涉工作就落在廖俊松身上。華亞科分兩期開發,第二期開發時更名為華亞科,因此外界對工五工業區的名稱不熟悉。陳水扁總統任期間,曾赴華亞科技園區TFT廠廣輝電子視察,右二為廣達集團創辦人林百里。(圖/報系資料)而在林口台地一帶走動30多年的廖俊松,從早期開發、招商到擔任園區主委,協助溝通管理廠商與鄰里等環境事務,在園區廠商、地主及在地居民間,無人不知。廖俊松於2009年受訪時曾說,華亞科招商初期,遇台商出走潮,加上限建、供水及發照不易,招商陷入困境,直到廣達購地進駐園區,林百里還兩度向扁政府爭取下,容積率從120%提高到210%再到300%;約莫19年前,廖俊松還爭取到全球最大晶片微影設備商ASML艾斯摩爾落腳(位於科技六路),華亞科技園區這才成了科技聚落,周邊土地也跟著水漲船高也因此當園區用地飽和急需擴大時,不只廠商期待,周邊有不少在地地主也等著開發,加上廖俊松、楊兆麟、侯文水等台塑老臣等以個人身分參與此案,希望能複製華亞一期、二期開發經驗,讓這塊聚寶盆開發更添加成功度。
「鄭案」府院也有角色?鄭銘謙指證據到哪辦到哪立委不信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疑似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院二度裁定以1200萬交保,但檢方持續抗告,要求羈押鄭文燦,震驚社會。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根據「鄭案」時間軸,鄭疑似在106年9月收賄後,非常認真,立即親自主持會議,桃市府隨即提供「貼心服務」,包括山坡地解編、協助處理最大地主,向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目的全為了「處理農地變更」。黃國昌指出,要向國家爭取變更農地,成國家重大建設用地,非鄭一人之力能做到,他懷疑廖俊松也為此事向總統府陳情,時任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在106年12月12日立即下條子,回函目前已被押的廖俊松,指收到函件,交辦政院去做。黃國昌出示吳釗燮回覆廖俊松的信函(圖/翻攝自中天電視)黃接著表示,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也是火速處理,蓋上秘書長的官章還有簽名,廖俊松拿到府、院秘書長親自回函,立即將該信函交給鄭文燦。他說,在台灣,有關係的有錢人就是很好辦事,能找完總統後、找政院,隨後經濟部、內政部也火速核准,援引都市計畫法「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在108年4月,桃園市政府就申請將該處「農業區」改列「產專(二)及住宅區」,提報內政部。備詢的法務部長鄭銘謙在黃國昌質詢過程中,表情嚴肅,不時屈身、雙手環抱的貼近備詢台前方的電腦螢幕,仔細盯著黃列舉包括府、院、經濟部、內政部的相關公函,一語不發。黃國昌出示卓榮泰回覆廖俊松的信函(圖/翻攝自中天電視)對於黃國昌爆料廖俊松與民進黨關係很好,找鄭文燦外還直接找了府院及各部會,一開始只要劃9公頃,後來居然擴大劃到90公頃,只能說「點石成金」,外界質疑該案疑點太多,包括偵辦譯文外洩、鄭疑似提前之情緊急還錢等疑雲,鄭銘謙說「這些都有關案情,桃檢署都會一併處理」。黃國昌則酸,所以桃檢一瞭解就是七年?他說,鄭身為法務部大家長,對於檢調辦案辦得如此辛苦、面臨龐大壓力,鄭敢不敢當檢方靠山、向上偵辦辦到底?鄭銘謙則表示,檢方辦案就是證據到哪辦到哪。針對立委爆料府院在「鄭案」中也有角色,法務部長鄭銘謙特別調整眼鏡角度,仔細看電腦螢幕上的資料(圖/翻攝自中天電視)黃國昌接著回酸「是嗎,那現場就有受害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曾任檢察官,很瞭解檢察官是否能想辦到哪就辦到哪,等下您可以多聽聽吳委員的說法」,由於吳宗憲就是今天司委會召委,鄭銘謙聽到黃國昌這樣說,也首度露出難得的微笑,似乎一切盡在不言中。
「這法規」恐讓中山商圈停擺 業者怨「被檢舉」退出師大商圈來這又踩雷
商圈通常是人流密集的區域,吸引大量的消費者,有助於增加客流量和銷售機會,因此不少店家會選擇在商圈開業,然而近期台北市南西中山商圈與赤峰商圈的上百間店家因被檢舉,遭市政府要求在兩個月內改善,否則就要停業,店家們也急忙連署呼籲搶救商圈,其中一位業者就指出,自己過去在師大商圈經營店面,因居民檢舉選擇轉移到中山商圈,如今又面臨同樣的問題。據了解,台北市南西中山商圈與赤峰商圈從今年4月以來,陸續接獲同一人不斷檢舉商家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條例,商家也陸陸續續收到都發局公文要求限期改善,只要未在2月內進行調整改善,就將重罰,疑似為投資客為了不讓房東繼續將房屋出租,以此同意都更,才會匿名不斷大量檢舉,而細看相關規定,中山商圈內沒有一家店家合法,未來恐全面臨停業命運,這也讓商家相當頭痛。商家們也紛紛連署組成自救會,只希望能夠盡早與市府協調,從原有的2個月內限期改善,展延為至少1、2年,讓商家有機會能與市府溝通,對現有法規進行探討與修正,店家們也擔心商圈會像師大商圈一樣走向沒落。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也說明,中山及赤峰商圈已申請《台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裁處作業原則》。若申請通過,違規店家可採計點方式管理,一年內違反記點未達3點以上者可暫緩裁罰。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一位曾從師大商圈撤出並轉戰中山商圈的業者就表示,自己過去在師大商圈經營店面三年,因居民不斷檢舉違規,最終選擇退出。他在中山商圈經營店面已長達11年,如今面臨同樣的危機,無奈之下只能加入自救會,希望能與政府協商對話。
中山商圈上百店家遭檢舉違反法規 都發局曝解方:已申請審理
台北市「南西中山商圈」是文青、網美最愛地點,卻傳出有上百商家遭檢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條例。對此,附近業者也陸續發文,坦言收到公文的那天措手不及,並邀請居民、消費者等人加入連署自救。台北市都發局9日回應,目前赤峰商圈及南西心中山商圈已遞件申請適用,依規定審理中。台北市都發局今日回應指出,赤峰、南西商圈土地使用分區大部分為「第四種住宅區」,巷弄寬度主要為5.45至6公尺左右,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該分區作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大多須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並須符合樓層、面積等允許使用條件,此舉主要是為保障住宅區的消防、環保、公安等環境品質。都發局表示,該區前因民眾自113年4月多次大量檢舉違規使用, 經本市商業處陸續稽查通報多數商家營業態樣為飲料店業及餐館業,因未符「第四種住宅區」,需臨接8公尺道路寬度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本局已依規定陸續於113年5月底對建築物使用人寄發行政指導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都發局說,為兼顧本市住宅區商圈之商業發展及住宅品質維護,本府訂有「臺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裁處作業原則」,其規範由該商圈內109年1月1日前已設立之商家連署及自律項目等規定(如噪音、油煙、垃圾等),如經環保局、衛生局查告一年內累計違反自律項目者,再依都市計畫法裁罰。目前赤峰商圈及南西心中山商圈已遞件申請適用,本局依規定審理中。至於赤峰、南西商圈現況作餐飲、零售等商業使用,都發局表示,不符合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建議修正相關法令等意見,本府均尊重。都發局說,本府預計於114年啟動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法定程序作業,惟鑒於108年間辦理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師大商家陳情放寬第三種住宅區1樓作餐飲、零售等規定,當地居民持有反對意見,因未獲共識故維持現行規定,考量住宅區使用項目之檢討仍需居民與店家之間彼此有共識,始得共存共榮,後續將評估地區發展情形,聽取商圈店家、地方民眾之意見,兼顧地區居住環境與商圈發展,納入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進行檢討。至報載該區是因投資客檢舉讓店面遷走以利都更一事,未收獲相關訊息。
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公設保留地若地主撒手不管,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如桃園有塊公園預定地 雜草叢生多年淪治安死角,經地方里長奔走多年,市府才編列維護預算, 整理該地為「龍壽三角公園」。(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曾提案,希望能放寬各縣市政府「容積代金」使用規 定,以利進一步使用代金優化都市居民居住環境。(圖/廖偉翔辦公室提供)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
109年柯市府專家會議喊應給京華城補償 議員難理解
近日深陷市長任內「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三大案爭議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針對台北市議會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怒嗆「這些沒牌照的議員,比估價師更厲害是不是」?對此,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市議員游淑慧回應,柯文哲賴天賴地賴別人,但一位八年市長沒能力說明質疑,只能靠罵的,最不專業的其實就是柯文哲。游淑慧在臉書說明,既然出現爭議,就是「專業」對決「政治力」,即使拿公務員擋槍、拿「都委會委員」背書、拿估價公司說嘴,難道真的不知道這幾件案子,都是能用政治力操控的?她只問一件事,為什麼出問題的都由柯文哲親自決定核示?游淑慧今天在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時也說,外界質疑,京華城在109年3月首次向市府陳情時,並沒有要求高達5000坪、市價百億的額外容積獎勵,當時市政府正因為前任市長郝龍斌反對重複給京華城容獎,柯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原本109年7月高院就要宣判,但柯P卻在訴訟結果未出爐前,親自交辦市府局處處理京華城陳情,非常奇特。她說,因柯P有指示,柯市府在109年6月20日召開「京華城案」第一次專家會議,當時京華城與北市府的訴訟仍未宣判。而該次專家會議的紀錄鉅細靡遺「很少看過這樣仔細的紀錄」,承辦公務員事後也未簽核「建議事項」,她懷疑,可能因當時訴訟案正打得火熱,承辦人看不慣「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才有意留下完整發言記錄無言抗議。游淑慧說,該份會議記錄,也點出部份疑點。包括當天原邀五位專家出席,結果到場四位,會議記錄雖標註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認定京華城基地都市計畫法定容積率560%規定「無異議」,還建議京華城依照該次會議委員所提意見(京華城人員也與會),再與都發局研擬「依法可行適當補救方案」,提都委會大會審議。游淑慧解釋,對比當時北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訴訟,該次專家會議的建議,形同打臉都發局,也讓京華城後來找到「另要求市府補償」的支撐。問題是,只要仔細看會議記錄,就會發現到場委員中,有三人強烈質疑「北市府現在不是正與京華城為560%容獎打官司?為何要現在討論補償案?」。她說,包括劉玉山、徐國城、潘一如等三位專家委員,都在會議記錄中建議「應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討論」,僅有會議主席白仁德主張,行政訴訟與都委會操作可以同時進行「某種程度可互相做一些互動」。換言之,專家會議只有一人做出對京華城有利的主張,但該會議結論並未採多數決,還是對京華城有利。游淑慧說,因會議記錄透露端倪,專案小組還調閱會議完整錄音帶確定內容,也沒有發現公務員有任何「內簽建議」,似乎有「不敢忤逆長官,但也請長官看完會議記錄後作決定」的弦外之音。至於為何都發局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之際,柯P卻還要都發局研議「補救業者之道」,要補救什麼?難道專家已先認定都發局訴訟會輸?結果都發局不是打贏官司,那麼北市府真的有欠「京華城」什麼嗎?
翡翠原水管工程達陣 預計6月啟用
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7日前往翡翠水庫考察,同時關心「翡翠原水管工程」進度,台北自來水事業處表示,斥資約25億元興建的翡翠原水管工程為原水備援設施,未來當颱風過境,在水源混濁時仍有乾淨的水可取用,攔河堰下游工程將在本周完工,預計6月啟用,未來可降低民眾及產業活動用水受影響,經濟效益60億元。翡翠水庫集水區約303平方公里,坐落在新店溪上游的北勢溪流域,橫跨新北市新店、石碇、坪林、雙溪等4個行政區是全台唯一依《都市計畫法》畫入台北水源特定區內的水庫集水區;水庫滿水位蓄水面積達10.24平方公里,設計庫容為4億600萬立方公尺,有效容量3億3998萬立方公尺,供水範圍擴及雙北。財建委員會一召林世宗、議員簡舒培和議員張志豪昨前往翡翠水庫考察,翡翠水庫管理局長林裕益表示,目前距離滿水位還有15公尺,而水庫以「蓄清排渾」技術提供優良水質,未來「邊坡管理」計畫將透過編碼,對有高風險、潛在滑落的石塊健檢,也對水面下的邊坡做預警措施。北水處長范煥英指出,位在翡翠水庫下游的翡翠原水管工程,分為「取水工程」、「隧道工程」及「出水工程」,全長2766公尺、管徑約4.5公尺的原水管隧道已於4月完成,後續工程也陸續完工,其中攔河堰、護坦及護岸工程預計5月完工,攔河堰下游所有工程本周完工。他說,原水管以高低差方式取水,每天取水量可達270萬噸,只要偵測到水質出現混濁就會啟動排砂道,將水引導到原水管。范煥英強調,完工後能夠因應氣候變遷強化供水韌性,確保供水穩定安全,降低民眾及產業活動用水受到影響,經濟效益達60億元,也可跨區域調度供水,強化災害時緊急應變能力,提升大台北地區600萬人的用水保障。
京華城反擊遭北市府霸凌37年 開發延宕12年損失上看60億元
京華城近日因容積率問題再度引爆爭議,不僅刊登五大報全版重申容積取得過程一切合法,30日更召開記者會闡述37年來「被霸凌」的前世今生,強調直到2016年監察院確認京華城容積率原本即為560%,再加上申請的20%容積獎勵及購買30%容積移轉,才會有840%的容積率,但全案因延宕12年來估損失金額達5、60億元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開記者會闡述37年來「被霸凌」的前世今生。(圖/威京提供)今日由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偕同律師陳昭龍開記者會說明,最早京華城土地在民國76年前是「工三」,提出商業用地變成「商三」的容積率是560%,但卻在市府錯誤計算下被打7折,變成372%,直到民國105年,經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後,確認京華城容積率確實原本即為560%。至於560%變840%,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範下,京華城依法獲得20%獎勵容積與30%的容積移轉,在560%乘上1.5倍後就是840%。前者20%,京華城提供詳細內容是4%「韌性城市貢獻獎勵」、8%「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及8%「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此3項繳納相關保證金87.7億元;而30%容積移轉,陳玉坤強調,每個開發商都能申請,總花費44億元。陳玉坤也解釋,京華城百貨公司,因位置不佳、經營困難,每年營業額被東區跟信義計畫區瓜分,還有銀行聯貸案的壓力,在虧損累累之下,不希望造成股民損失擴大,才會規畫改建,跟選舉年沒有相互關聯。但已開發計畫延宕近12年,損失金額達5、60億元。目前京華城改建頂級商辦案「京華廣場」的工程進度已經快到地面層,陳玉坤也提到,受到缺工缺料等影響,原本預計2026年完工,恐怕將延宕,現在陷入爭議疑雲,難免會影響未來的買賣,目前已經有潛在的客戶接洽,不希望再捲入政治議題中。他也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應盡速將本案移送檢調,還京華城清白,強調37年來沒有任何一任市長圖利京華城,「只有京華城37年來被霸凌」。
監委立案調查建國啤酒廠 王鴻薇列3點轟鄭文燦該面對
建國啤酒廠轉型爭議延燒,原已由內政部二級都審通過,將轉型為啤酒文化園區,保存古蹟外也擴建台酒大樓。近年卻遭台北科技大學校方強力爭取變更為大學用地,爭論不休。監院26日正式立案調查,而選區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強調如此倒行逆施「鄭文燦(行政院副院長)難辭其咎」。 監察院官員說明,根據在地居民陳情,台北科技大學校方近年不斷爭取將建國啤酒廠使用分區變更後回饋用地撥予北科大使用,但包括時任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在地居民皆傾向依內政部已審議通過的啤酒文化園區方向辦理。怎料2023年改由中央全權主導後,直接變更台北市中山區都市計畫工業區為大學用地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引發台酒與在地民眾不滿,預料恐將嚴重傷害古蹟及影響產業活保存計畫。對此,王鴻薇27日接受CTWANT記者採訪直言「鄭文燦搞的」,直指鄭文燦2023年就任行政院副院長後介入,此案才急轉直下。王鴻薇分析此案有三面向疑點。首先,原本都更後啤酒園區廣場有大面積綠地供在地居民遊憩,若北科大接管則以學生優先,在地居民權益恐將受損;第二,工會主張的辦公空間與生產量能,原先在啤酒園區規劃下能全盤接收原有員工與產能,若部分甚至全部移撥北科大「員工工作權與產能根本無法照顧」;最後,北科大與建國啤酒廠本身無淵源,雖然北科大口口聲聲稱要照顧啤酒廠古蹟「但年度預算下根本沒這項」,不知錢要從哪來。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黃志元則強調,目前尚無北科大接管定案,行政院會了解在地居民的想法,在都市計畫公展階段邀請利害關係人提出相關建議。而監委范巽綠、施錦芳、蕭自佑皆表示,台灣已面臨少子化趨勢,位於北市精華蛋黃區的北科大,土地使用是否仍然不足,或許有其他替代方案解決校地需求問題。變更過程有無符合《都市計畫法》所謂的「重大急迫」必要性,有深入瞭解的必要,因而於26日申請立案自動調查。
柯文哲農地違法使用恐遭開罰 黃揚明:至少罰6萬元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爆持有的新竹市隆恩段土地涉及不當使用,屬於特定農業的農牧用地卻鋪上柏油出租給遊覽車停放。柯文哲19日於「KP TV」公開承認違規行為,並聲稱「自己不會賴皮,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則表示,柯文哲違法事證明確,至少得罰六萬元,也得限期恢復原狀。柯文哲於直播中解釋,土地是由其父親於2008年與其他三位醫生合購,他長年在台北,土地相關事宜都由父母處理。經查證,土地購入時已鋪上水泥,且有農舍存在,他也提出當時依法繳納地價稅的文件證明,並已迅速聯絡多年未聯繫的其他地主,達成共識要求遊覽車當晚撤離,也主動聯繫怪手業者,計畫於20日儘速刨除水泥,將土地回歸農業使用。柯文哲表示,他也主動致電給新竹市政府秘書長「該罰就罰」,柯文哲說,對方則表示,有依法辦理的程序,須先會勘確認違法,並發送通知限期恢復用地。對此,他則認為,「不用這麼麻煩,該罰就罰」,並不斷強調自己不會賴皮,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針對此事,黃揚明指出,柯文哲名下農地未做農業使用,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第1項規定:「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黃揚明續指,《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另外,根據「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一般案件之裁罰基準如下:違規使用面積未滿三千五百平方公尺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違規使用面積三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增加一千平方公尺,加處罰鍰新臺幣一萬元,不足一千平方公尺者,以一千平方公尺計算。依據法條,黃揚明認為柯文哲違法事證明確,至少得罰六萬元,也得限期恢復原狀。他也強調,若柯文哲與其他地主有租金所得,也應確認是否漏報所得稅,有補繳稅款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