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前女廳官鄭金蘭受賄近5億 一審被判死刑緩期二年
澎湃新聞30日報導,據「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消息,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通過遠端視訊系統,一審公開宣判山東省政協前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前主任鄭金蘭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鄭金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查封、扣押、凍結、退繳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及孳息繼續追繳。法院審理:2004年至2016年,被告鄭金蘭利用擔任濰坊市委副書記,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廠房搬遷、礦權轉讓、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億0923餘萬元(下同,約合新台幣4.8億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鄭金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鄭金蘭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積極退賠部分贓款,但庭審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贓款轉移海外,尚未退繳,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根據被告鄭金蘭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公開資料顯示,鄭金蘭,女,漢族,1952年7月生,山東青州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7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8月參加工作。鄭金蘭曾任濰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濰坊市委副書記、濰坊醫學院黨委書記,濰坊市委副書記(正廳級),山東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局長,山東省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委員,2015年12月退休。2020年11月,山東省紀委監委發布了鄭金蘭被查的消息,2021年5月又公布了其被開除黨籍的消息。經查,鄭金蘭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規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幹地礦吃地礦,大搞權錢交易,通過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等行為,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紀監部門點評:鄭金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鄭金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相應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2021年11月2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端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鄭金蘭受賄案。鄭金蘭最後陳述請求法庭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