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銘謙
」 鄭銘謙 法務部 死刑 卓榮泰 羅智強徐巧芯爆調查官霸凌部屬還升官 調查局澄清已懲處「純屬網路謠傳」
勞動部所屬的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職場霸凌,遭霸凌的39歲公務員日前在辦公室內輕生,各界關注,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爆料,曾有霸凌紀錄的調查局前新竹市調站主任林維成,被調離主管職後至今仍有霸凌行為,但卻還被圈選為輔導員,傳出要高升副處長,對此,調查局晚間回應,林維成2023年已被記過1次調離主管職,由駐區督察持續追蹤言行,「至有關該員將調升副處長一事,純屬網路謠傳」。調查局21 日晚發布澄清聲明,「本局於111年間獲悉後積極調查該案,迅速對該主任之不當行為,調派其他單位秘書職務,並作出行政懲處記過一次之處分,同時責成駐區督察持續追蹤該員後續言行。至有關該員將調升副處長一事,純屬網路謠傳」。調查局還強調,「為建構職場健康友善環境及避免員工身心遭受不法侵害,使同仁安心投入工作,對於職場霸凌案件相當重視,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必定究責重懲」。稍早,法務部長鄭銘謙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徐巧芯表示,近期接獲調查局同仁反應,有感受到許多霸凌事件,早在2022年,時任新竹調查站主任林維成,也就是當初把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有論文抄襲糾紛的調查官余正煌考績打乙等的那位主任,在調查局內部的主管職場霸凌自評中,遭同仁指控,「自己愛應酬又不想被外人當細漢,就凹同仁幫忙開車擋酒」、「喝醉酒後會去騷擾值日官,辱罵副主任、辱罵據點,平日辱罵幹部為樂」。除此之外,林維成還被爆2021年餐敘時,因為值日官沒有把他排在主桌,深夜怒將調查官與副主任叫去辱罵,從晚間9點罵到隔天凌晨3點,還曾經有打架的紀錄,但也不了了之。據了解,林維成去年2月從新竹市調查站主任一職,調任同為簡任十職等的航業調查處簡任秘書至今,而非慣例調升副處長職務,屬於「明升暗降」的安排。徐巧芯今質詢鄭銘謙重提林維成辱罵幹部為樂的往事,並指林的行為「就是職場霸凌」,調查局遲未公布當年懲處結果,近期還傳出林可能被擢升副處長,對此,鄭銘謙回應,該案督察處有主動立案調查,林維成的確有不適任的情形,已調離主管職務,至於人目前在哪裡「要去查一下」、「我再去了解」。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橘子」許芷瑜未來將發布通緝? 鄭銘謙:依檢察官偵查步驟處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羈押近2個月,檢廉偵辦京華城案過程中,台北地檢署發現,曾是柯文哲市府核心幕僚的「橘子」許芷瑜扮演關鍵角色,但因目前滯留日本未歸,檢方已將其改列被告,引發外界關注未來是否發布通緝。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表示,檢察官會按照偵查步驟處理。柯文哲USB隨身碟遭檢廉破解,裡面的內容備受矚目,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也證實相關報導屬實,鄭銘謙今日受訪時指出,USB屬於偵查內容的問題,尊重檢察官偵辦,不會過問與指導,全力推動落實偵查不公開。針對「橘子」滯留日本未歸,檢調是否有掌握行蹤部分,以及其是否有日本永久居留權?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會去詳細調查與掌握,檢察官對案件偵辦有步驟與策略,一切尊重檢察官,相信會妥適積極處理。媒體追問,未來是否會對橘子發布通緝?鄭銘謙則強調,是否通緝依檢察官偵查步驟來做處理。對於北檢扣押京華城土地遭鼎越抗告成功,鄭銘謙表示,尊重檢察官偵辦,至於週刊報導真實性、來源如何不清楚,他會要求檢察官對於偵查不公開的落實。
法務部長鐵了心指「最近沒違反偵查不公開」 朝野立委都傻眼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調查局,NCC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針對「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查及人權保障」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但各單位報告內容幾乎清一色都強調強調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不僅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痛批法務部根本是活在「平行時空」,檢方只要告訴他曾經辦過哪件案子,他就沒話說。而各單位的回答讓綠委也都看不下去,˙ 一度拍質詢台,抗議實問虛答。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後,特定媒體連續數週,幾乎天天獨家披露檢方偵訊內容,被在野立委痛批根本舊式「偵查大公開」,但檢方自己查自己後,卻堅持沒有發現有偵查大公開情況,面對輿論譁然,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院強調,法務部針對偵查不公開「都有嚴格要求」,最近也沒有發現有偵查過程被公開的情況。此外,針對民眾黨痛批檢方根本查不到柯文哲違法事證、已經涉嫌押人取供,鄭銘謙也堅持法官都有嚴格審查檢方羈押申請「我認為押人取供的說法,根本是子虛烏有」,法務部也會嚴格要求檢方落實偵查不公開。但特定媒體每週密集刊登柯案內幕,不僅在野立委很有意見,連民進黨立委都看不下去,民進黨立委沈發惠就在質詢時說,從8月30日到今天,僅是「那一家特定媒體」,報導柯案內幕就超過80則,過程中,北檢也曾傳喚媒體記者,但最後卻是「記者以其長期跑新聞的經驗撰寫」為結論,這樣能說服民眾信任司法嗎?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也感慨,從國民黨執政起,社會就對「偵查不公開」很有意見,到了民進黨執政也沒改善。鄭銘謙則答詢抓到一定嚴辦,但檢方最近辦的矚目案件,很多報導都是以訛傳訛。莊瑞雄則不滿意部長說法,質疑媒體一直報,法務部卻抓不到,難怪民眾對司法、檢察體系會不信任,以司法實務而言,讓案件一直變成新聞頭條風暴中心,法務部真沒感觸嗎?鄭銘謙回應,「我相信,檢察官及偵查團隊,最近的報導,我們都認為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莊瑞雄則不讓鄭再講下去,追問,最近這幾天媒體報導的內容,真的都沒違反偵查不公開嗎,如果未來起訴書內容出爐,證實媒體報導都是真的,難道也還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但鄭銘謙似乎也鐵了心,堅持他信任偵查團隊就是沒違反偵查公開,莊瑞雄則槌桌表達不滿,回嗆,你們說沒有偵查公開,不然是鬼知道的(通靈)嗎?儘管部份綠委不滿法務部長的回答,但民進黨團小黨鞭吳思瑤出面指出,他相信法務部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她痛批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柯文哲的清白是台灣的未來」,請問這是什麼歪理,這是不是用政治力脅迫司法?鄭銘謙也在回應吳思瑤「政治干預司法說」時,順著吳思瑤的講法,訴苦法務部的壓力真的很大。但這番答問卻讓檢察官出身的立委吳宗憲看不下去,在質詢時怒轟鄭銘謙表示,吳思瑤不懂法律就算了,法務部長居然還與她一搭一唱。吳宗憲說,鄭銘謙的答詢,因讓立委羅智強看不下去,才在質詢時乾脆自問自答「檢方有沒有偵查不公開、當然沒有,偵辦團隊有沒有偵查不公開?當然也沒有」,立委代替鄭銘謙報答案,這已經是在諷刺偵查大公開,與「政治力干涉司法個案」有什麼關係?吳思瑤不懂法律,他已習慣了,難道鄭銘謙也不懂?立委如果指導辦案人員如何偵辦,那才是政治干預辦案。但是,如今檢方辦案,偵辦過程外洩,媒體天天報導,立委關切偵辦中案件為何內容一直外洩,這是哪門子的干涉個案?法務部長還可以陪著政客裝傻、好像不懂法律,「我真的受夠了」。鄭銘謙則雙手抱胸,表情嚴肅,一語不發的聽完吳宗憲這段質詢,然後表示「不要含沙射影,就因為一些媒體報導,認定這是檢察官、偵辦團隊違反偵查不公開」。
殉職所長遺孀懇求「保護警察」 黃國昌批毒販一再易科罰金有何效果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38歲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深夜巡邏行經新北地檢署時,發現女毒蟲陳嘉瑩違停而上前攔查,而陳女身上剛抽完依託咪酯(喪屍煙彈),為躲避查緝陳女拖行劉宗鑫撞上施工護欄殉職,昨日舉行告別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3日質詢,警界要求將依托咪酯列為二級毒品,法務部贊不贊成?法務部長鄭銘謙承諾,年底或本會期前把它升級至2級毒品。黃國昌表示,昨天去參加告別式,劉宗鑫的夫人跟他說「拜託照顧好警察」。看著他的夫人,帶著一個四歲、手上抱著未滿一歲的小朋友,心裡非常難過。黃接著問,從去年開始,依托咪酯搞了這麼久,到今年8月才列為3級毒品,這樣的效率部長你滿意嗎?鄭銘謙表示,「已經大幅縮短作業時間了」,黃國昌說,他一點都不滿意,被害人也一點都不滿意黃國昌指出,持有二級毒品跟三級毒品的處罰落差很大,現在依托咪酯列為三級毒品,警界有很大的呼聲,要列為二級毒品,法務部贊不贊成?鄭銘謙表示,「我們贊成」,已經在21日函各機關提供依托咪酯最新樣態、變化,希望快的話在年底前、這個會期前把它升級至二級毒品。黃國昌接著說,他檢視殺警的女毒販犯罪歷程,第一次施用毒品判戒癮治療,結果一連4次被抓到施用二級毒品,居然全部都是易科罰金。從刑事法規範目的,不管要採取什麼理論,一犯再犯、一再輕判,這個處罰可能連矯治都沒有,到底有什麼效果?抓到一次只罰3萬塊,有什麼預防治療效果?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表示,這部分可能還要對法官做教育訓練。此話一出讓黃國昌憤怒大罵「這是今天才發生的嗎?」,抓到一次罰3萬塊,有什麼處罰的效果、有什麼預防的效果,搞到現在社會大眾看到的是,一個媽媽牽著4歲小孩,手上抱著未滿一歲的嬰兒。這不僅是毒駕犯的問題,這個是這個國家制度的問題,這樣的刑事司法制度到底保護了誰?
死刑犯可能直接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僚坦承無解
大法官日前開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引發實質廢死爭議。有立委質疑,37個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法務部長鄭銘謙迴避回答關鍵問題,這些人若回到無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羈押最多也15個月,連司法院幕僚都私下承認跟他坦承這些問題無解。吳宗憲22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他為了要騙人民說,這37個死刑犯,大法官實質廢死了,但是這37個也不會出來?他為了騙人民這樣子,她竟然可以跟法務部長鄭銘謙一搭一唱。結果吳思瑤問的問題,跟鄭銘謙回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吳思瑤問說:這37個死刑犯現在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他現在收容中...什麼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後:收容不會計入刑期、所以不會出來...云云。「但是那天我剛好是會議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氣!但是我也沒有罵鄭銘謙,我就問鄭銘謙:你為什麼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吳宗憲質疑,因為吳思瑤的問題是要問你:這些人會不會出來?她是要問給人民聽,但你就套好招、騙人民說不會出來?所以自己那時候就跟鄭銘謙說:你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後自己質詢鄭銘謙的時候,就問到他完全答不出來。吳宗憲指出,因為這37個死刑犯,在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完畢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這些人就會走回「無罪推定」的程序了!那無罪推定中的話,法院不讓他回去,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他羈押!但是我國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跟101-1條,他就只有那幾個條件能夠羈押。「不符合這幾個條件的話,是不能羈押!」吳宗憲強調,自己今天看這37個死刑犯,幾乎都不符合這些條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之後,你人就押不了了?就算你法官願意裁定羈押好了,最長也只能押15個月: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走完之後,人還是得放!吳宗憲直言,結果大法官(釋憲結果)又要求要精神鑑定、要什麼鑑定,15個月根本走不完!「所以在判無期徒刑的時候,人就放掉了!」還沒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後,他們又可以申請假釋,又可以回歸到社會。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大法官也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裡說:大家要注意羈押的問題。但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人根本不能押!這鄭銘謙不會不懂,司法院秘書長、法官也不會不懂。吳宗憲提到,在場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檢察官,自己幾乎都認識,還包括自己在檢察官實習時候的指導老師,自己就說如果講錯了當場反駁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講不出話來。甚至有幾個回家之後,晚上打電話給自己,說:你講的這幾個問題,真的是無解!.
大法官見解高深連法務部長都不懂?卓揆答詢忍不住這樣說
針對引發高度矚目的「廢死」釋憲案,憲法法庭大法官日前做出宣判,裁處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立法院應在兩年內修法,引發外界高度質疑大法官此舉相當「實質廢死」。另外,也有立委質疑憲法法庭該解釋語焉不詳,恐將剝奪二、三審法官判除罪犯死刑的權力。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院總質詢,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依照大法官的「一致決」裁示,未來如果罪犯惡行重大,符合死刑要件,但一審法官就是不願判死刑,那麼二、三審法官會不會因為眼見「一致決」已經因為一審法官的判決而「破功」,認為再改判死刑也「沒意義」,因此即使該判死刑,也只能妥協不判死刑?果真如此,豈不是一審法官扮演三審中「最關鍵角色」,因為只要一審不判死刑,犯罪者最後就確定不會被判死刑,逃出生天?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不知道是沒聽清楚黃健豪的問題,還是大法官該裁處確實有模擬兩可的空間,面對黃健豪質詢,他一直重複回答「沒有委員關切的這個問題」,還說法院要判死刑才會有一致決的問題,如果不是判死刑就沒有一致決的問題,黃健豪聽到部長這樣說,臉上露出一絲狐疑。鄭銘謙接著舉例,如果一審判無期徒刑,家屬、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上訴到二審,根據憲法法庭的最新裁示,二審法官必需要一致認定該判死刑,合議庭才能判死刑。黃健豪聽了鄭銘謙的回答,臉上疑問似乎變得更多,但仍耐著性子告訴鄭「因為民眾很關心,他才會要問清楚問題」,接著又將他的問題「一審若沒判死刑、會不會影響二三審合議庭放棄判死刑」的問題重複一遍,再問鄭銘謙。鄭銘謙回答,不只立委關心,法務部也相當關心「一致決」問題,他還說「實務上確實有此情形,如果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一審判決有誤是可以推翻,改判死刑。黃健豪追著問「所以一致決(相互牽制)問題,其實就不存在」,但這次換鄭銘謙滿臉狐疑的望著身旁的閣揆卓榮泰,似乎覺得立委怎麼問這麼奇怪的問題?他接著說,「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刑,但如果法院沒判死刑,檢察官還是可以上訴」,黃健庭則再問「所以二審可以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死刑,與一審判決非死刑,對最終審判(死刑確定)無關」?鄭銘謙卻說「只要一致決就可判決死刑」。黃健豪雖眼見鄭銘謙答非所問,仍然十分客氣的感謝部長回答,準備改問其他議題。這個時候,行政院長卓榮泰突然忍不住插話,告訴身旁的鄭銘謙,「黃健豪立委的意思是,一二三審若都要一致決,對死刑判決會有什麼影響,我認為一定會引發很多的討論,我們會在看看很多的法律專家會怎麼看」。黃健豪眼見「議場中終於有人聽懂他的問題」,不禁鬆了口氣,追問卓揆,憲法法庭的死刑一致決「並不一定是照大法官的字面解讀詮釋」,卓榮泰點點頭,強調修法時一定會再討論。
死刑存續部分合憲 卓榮泰喊修訴訟過程違憲處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表示,死刑「部分違憲」的判決結果,仍是在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完善法律正義程序下進行,這二大重要原則必須遵守,也意味著死刑制度大致合憲,但訴訟中若干違憲之處要修正。憲法法庭20日下午宣布死刑「部分違憲」,對於判決結果,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跟民眾都應該尊重大法官解釋;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結果,在2年內完成修法。鄭銘謙強調,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結果,在2年內完成修法,法務部目前會從憲法法庭的判決中,著手提出修法草案。鄭銘謙說,目前37名確定死囚的確定判決還是存在,死刑待執行身分也沒有改變,會依照《監獄行使法》第148條第1項繼續收容,至於大法官宣告死刑「部分違憲」後,這些案子是否要再審理,都還要跑法律程序,還不能一概而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表示,本次憲法判決認為現行死刑制度應有嚴謹的正當程序;而基於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有修正相關規定的必要,行政院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儘速會商司法院,檢討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被告的訴訟上防禦權,以及罪責原則。卓榮泰強調,自己嫉惡如仇精神跟多數民眾一樣,但也呼籲立法委員與社會各界,接下來進入到大法官解釋後的後續個案審酌時,會深入到每個個案情節,其實就不適合涉入個案,這樣的精神必須保持,未來也會盡速請最高檢察署就37個死刑犯做審酌,必要時提起非常上訴,再來由最高法院審理。
濟南路集結2萬人 民眾黨:未來將深入全台
台灣民眾黨8日在立法院旁的濟南路上舉行「公民怒吼第一站」,以「今日柯文哲,明日任何人!」為口號,號召全國民眾一起上街捍衛司法正義。民眾黨表示,有近兩萬人從中山南路活動舞台一路爆滿到林森南路,空拍畫面更記錄下上萬人高喊「程序要正義、司法要公平」,展現公民力量共同守護台灣,要讓國際看見台灣第三勢力並無消散,未來也將深入全台宣講。民眾黨立委先後上台發言,立委林憶君表示,司法被政治力介入,押人取供、未審先判,最可怕的是偵查完全公開,質疑「這有程序正義嗎?」立委吳春城表示,賴清德辦柯文哲是為了肅貪、清廉嗎?民進黨堆積如山的案件,超思、光電、高端,是不是該先辦一辦?立委張啓楷也質疑,北檢放話給特定媒體,一下「700萬」、一下「1500萬」,最後不予證實,檢方是否該出面更正,把話講清楚。立委麥玉珍呼籲司法要保護人民,今天聲援柯文哲是為了司法正義,不要讓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立委林國成痛批NCC,媒體配合檢方不實指控,NCC卻助紂為虐,本會期應該刪預算;立委陳昭姿說,柯文哲現在受到的折磨,讓大家看清楚真相,看清楚檢調司法是怎樣用政治手法操弄、對待政敵;立委黃珊珊表示,她和柯市長在市府共事三年,戮力從公,相信台北市的公務員不會違法,柯文哲也不會要求公務員違法。立委黃國昌上台表示,30幾年前他站出來反對中國國民黨的黨國體制,沒有想到30幾年後的今天要跟民進黨「綠色恐怖」宣戰。黃國昌說,包含檢調、部分媒體不惜要摧毀柯文哲的人格、撕毀台灣社會的良善,「我們絕對不能讓賴清德領導的威權體制成功!」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用公開信表達立場外,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提到,「超思雞蛋案」被監察院列出五大疏失、「高端疫苗案」民進黨官員說「圖利廠商」是天經地義、NCC委員具名舉報綠媒介入政府人事、基隆東岸商場有人被起訴、新潮流大老用ATM轉2900萬給林秉樞等,上述種種檢調辦了嗎?蕭旭岑說,若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要挽回司法對人民信任,那就要投入人力物力去偵辦,「不然你們就是東廠!」
鄭文燦起訴求處12年 黃國昌:應查為何壓案7年
桃園地檢署27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起訴書指鄭文燦提供一條龍的土地變更服務,絕非鄭能獨力完成,應繼續向上追查,並查明當初是誰洩密檢調在偵辦此案,而到底為何壓案壓了7年。黃國昌在臉書撰文指出,檢方的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了500萬元辦事,以及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中央一條龍的農地變更,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過的內容一致。然而,他質疑此等「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起但訴的範圍仍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了7年,則是連提都沒有提。黃國昌說,顯然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只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他質疑,「新潮流大阿哥」鄭文燦雄厚的政治實力,也在本案中表露無遺,除了可以大剌剌地跟廖俊松說「國發會我講好了」,還能「掌握」廖俊松遭監聽,並稱自己有看到監聽譯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向司法,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直直落。「原來,當民進黨的大官,隨隨便便家裡就有個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台幣淹腳目』!」黃國昌指出,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了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廖俊松;今年7月底鄭文燦台北的住處遭搜索,又另外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黃國昌說,面對此一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不能因為鄭文燦已經被起訴,就想到此為止。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7年,一定要查清楚。「否則,賴清德總統向國人承諾肅貪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黃國昌喊話說。
攔截詐團金流3/最大人頭帳戶竟來自「這族群」 行員偕警識破車手援救遭囚被害人
「人頭帳戶,是詐欺集團之命脈。」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對於打詐行動開宗明義地點出重點;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更是憂心地說,18歲至30歲青年提供人頭帳戶的占比甚高,突顯青年受詐團利益誘惑較多。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說,目前統計出的人頭帳戶案件中,電信詐欺案件占比達73%;再就犯罪年齡層分析,18歲~30歲青年占單純提供人頭帳戶、車手、其他電信詐騙之犯罪嫌疑人比各約37%、63%、49%,顯示人頭帳戶為詐團用來詐騙、洗錢之主要管道。根據金管會統計,打詐攔阻金額有明顯成效的銀行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等,於2024年上半年阻詐金額都超過2億元;居冠的國泰世華銀繼2023年阻詐逾1,800件,今年上半年攔阻已逾2,000件詐騙案,金額達12.4億元。金融業因而傳出,詐騙集團將很用力打詐的銀行,像是台北富邦銀、國泰世華銀、中國信託銀行等被列為「三不黑名單」,不去開帳戶,不臨櫃領錢,也不做約定轉帳。CTWANT調查,中信銀行於2022年起打造「神盾聯防機制」,在「迎賓識詐」、「關懷堵詐」、「櫃檯阻詐」三道防線,應用大數據資料分析歸納出 300 項防詐表徵,找出詐騙帳戶的潛在關聯帳戶,提供櫃檯人員於 KYC(Know Your Customer)過程中掌握客戶交易風險,啟動對應防詐機制。2023年更進一步與警政署合作建置「中信ATM智能防詐車手交易通報系統」,與高雄、橋頭及臺南地方檢察署合作,遇疑似詐騙集團車手或被害人臨櫃辦理業務時,啟動聯防措施;今年4月再與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合作「雷霆專案」,優化詐騙預警機制。中信銀行應用AI人臉辨識技術阻詐的升級版「神盾聯防」防詐騙ATM,可辨識出可疑人士並自動通報警察單位,金、警聯手有效阻詐。(圖/中信銀行提供)中信銀行在2023年新增警示帳戶數已較2022年減少近25%,今年前7月亦較去年同期減少6%,顯示相關防詐措施已具成效。8月12日,中國信託銀行與台北地檢察署等多個單位合作「雷霆專案」舉行意向書簽約儀式,而這也是金融界從導入AI科技揪出異常帳戶,進而擴大到全臺地檢署,透過銀行大數據資料分析能力,打造詐騙預警偵測機制。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表示,「雷霆專案」係由中信銀行分析臺北與新北地檢署提供之資料後,查出尚未管制的人頭帳戶進行管制,並透過高風險因子進一步識別其本行其他帳戶關聯情形且加以警示,未來透過進一步擴大與檢方合作,進化防詐預警監測機制。國泰金控旗下的國泰世華銀行則率先於業界於2019年推出風險偵測平台「國泰盾」,並於2023年由國泰世華銀行總經理李偉正號召下成立跨部門「反詐騙專案小組」近40人,橫跨14個總行單位,整合分行前中後台資訊,更進一步提高了國泰世華銀行攔阻金額與件數,成為業界之冠,還幫助警方成功救回數條無辜性命。該案起自彰化市一名眼尖的國泰世華行員,察覺客戶有大筆異常金流、交易過程神色有異,便主動通報警方。經調查發現,客戶被詐騙集團暴力脅迫提款,並供稱有數名被害人仍被私刑囚禁,警方隨後便展開救援,並順利破獲詐團據點、尋獲被害人。「Tutor CUB線上金融素養教育課程」連年號召員工擔任志工講師,以線上直播教導孩童正確的金錢價值觀中,也增加「反詐教育」主題,讓金融識詐意識及早向下紮根提升偏鄉孩童反詐意識。(圖/翻攝自國泰世華銀行臉書)此外,在今年5月,國泰世華銀行東台中分行還偕同警方查獲詐騙集團車手,是該人臨櫃申辦提款卡,經行員檢視其資料時發現已被其他分行設定為疑似詐騙戶。行員遂先去電詢問設定分行,得知前些時日有一位阿姨要存現金20萬至這位申辦戶帳戶,內容稱借貸還款並有港幣要匯入,卻對用途無法清楚表達,但帳戶交易明細皆入帳之後立即領出。國泰世華銀行員為求謹慎,便通報警方協助,並將卡片掛失網銀註銷,後續查獲該申辦人為車手,成功阻止詐騙不法情事。國泰世華銀行表示,目前「國泰盾」已再升級,提升用戶數位身份的驗證機制外,更首次新增「犯罪者模組」;透過大數據分析,「國泰盾」能夠整合犯罪者常見的跨場景行為,如「犯罪準備的約轉設定」及「登入次數異常」,並運用AI技術識別關鍵偵測指標,進一步提升防詐能力。透過全國分行每日即時回報各地詐騙攔阻案件樣態,揭露最新詐騙手法與話術,供後台立即進行系統異常註記,有效提醒行間加強客戶關懷,提升行內情資交流與保護客戶之效率。為切斷詐騙集團的命脈「人頭帳戶」,包括教育部、金管會等各個部會加強校園、社區等的防詐法律宣導,銀行界則是希望透過提前一步勾稽到異常警示帳戶,攔阻詐騙集團的金額,並能進一步勸阻人頭帳戶莫因幾萬元紅包而吃上坐牢官司、繳交鉅額罰款,揹上前科紀錄,得不償失。
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高檢署攜手中國信託 詐騙預警偵測機制再進化
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中國信託為打擊犯罪,4、5月創金融機構先例,與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合作「雷霆專案」,也因優化詐騙預警機制有成,高檢署同意擴大合作範圍,將提供全臺地檢署個人資料去識別化之人頭帳戶名單,運用中國信託銀行大數據資料分析能力,打造詐騙預警偵測機制,期盼藉由預先管制異常帳戶、阻斷詐騙金流,自源頭遏止詐騙,減少民眾財產損失。「雷霆專案」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12日於高檢署舉行,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顏迺偉、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法遵長金延華、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以及中信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皆出席,見證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雷霆專案」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12日於高檢署舉行,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共同見證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圖/翻攝畫面)鄭銘謙表示,打詐是目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法務部負責懲詐面向,金融機構負責阻詐面向,而人頭帳戶是詐欺集團之命脈,若能公私協力合作壓制,除可阻斷詐團詐騙及洗錢管道,更可減少民眾之財產損害。張斗輝指出,從數據觀察,單純人頭帳戶案件,占電信詐欺案件之73%;再就犯罪年齡層分析,18歲至30歲以下之青年,占所有單純提供人頭帳戶、車手、其他電信詐騙之犯罪嫌疑人比,各約37%、63%、49%,均顯示人頭帳戶為詐團用來詐騙、洗錢之主要管道,青年亦因受詐團利益之誘惑,而淪為詐團利用的工具。因此防止金融帳戶遭詐欺集團利用,為當今刻不容緩之重要任務。陳佳文也分享「雷霆專案」成效,表示中信銀行分析臺北與新北地檢署提供之資料後,查出尚未管制的人頭帳戶進行管制,並透過高風險因子進一步識別其本行其他帳戶關聯情形且加以警示,期盼未來透過進一步擴大與檢方合作,進化防詐預警監測機制。中國信託表示,已制定相關內規、管理機制,要求子公司與客戶業務往來過程中,如有發現疑似人頭帳戶態樣,於遵循資料保護規範及確保資訊機密性之前提下相互分享,以利及早發現異常交易並持續追蹤;中信金控深知金融業的責任與義務,除將人頭帳戶議題納入2023年金控及子公司董監事進修主題,由上至下塑造集團打詐文化,亦積極促成子公司與內政部警政署、地檢署等公部門合作,即時串聯資訊,打造防詐安全網。中信銀行致力強化科技防詐作為,打造「神盾聯防機制」,在「迎賓識詐」、「關懷堵詐」、「櫃檯阻詐」三道防線,應用大數據資料分析歸納出 300 項防詐表徵,找出詐騙帳戶的潛在關聯帳戶,提供櫃檯人員於 KYC(Know Your Customer)過程中掌握客戶交易風險,啟動對應防詐機制。2023年新增警示帳戶數已較2022年減少近25%,2024年前7月亦較2023年同期減少6%,顯示相關防詐措施已具成效。除再創金融機構與高檢署建立合作機制之首例外,中信銀行亦積極與政府單位合作,2023年與警政署合作建置「中信ATM智能防詐車手交易通報系統」,並與臺灣高雄、橋頭及臺南地方檢察署合作,遇疑似詐騙集團車手或被害人臨櫃辦理業務時,可啟動聯防措施,未來將持續發揮金融影響力,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防詐文化,強化防詐措施以守護民眾權益。
執行署前副署長颱風天宿舍昏倒 警衛幫送醫仍宣告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25日在宿舍突然昏倒,警衛見狀立刻上前攙扶,聯絡吳妻後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急救,最終仍宣告不治,享年57歲,突然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已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據了解,吳義聰25日先是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見狀上前攙扶,並詢問是否需要送醫,吳則表示自己上樓休息即可,於是在警衛的幫忙下到3樓,聯絡吳妻後才決定送醫。而吳義聰被送到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咐全力搶救,但其病情急轉直下,經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由於吳義聰平時工作勤勉、為人和善,突如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鄭銘謙、邢泰釗和張斗輝則要求機關妥善處理後事,林錦村和陳傳宗則在第一時間趕到醫院協助家屬,吳義聰的確切死因則仍待釐清。
突在宿舍一樓昏倒!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吳義聰送醫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在昨天(25日)凱米颱風期間,在宿舍突然昏倒,經送醫搶救不治,享年57歲。吳義聰與人相處和善,不少與他熟識的檢方人士聞訊感到震驚哀痛。吳義聰昨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發現時曾詢問是否送醫,當時吳還說稱上樓休息即可;吳由警衛攙扶上3樓後,聯繫吳妻,將吳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經醫院搶救後不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昨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全力搶救,吳過世後,3人要求機關妥適處理善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司法官學院36期的吳義聰,曾任台北地檢署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二審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去年調往台中高分檢任職。
產官交流促綠能永續發展 台電17日舉辦「企業服務廉政平臺」跨域座談
因應能源轉型及再生能源持續發展,如何營造良好綠能發展環境,協助企業落實法遵,成為各界關切主題。台電17日舉辦綠能發展企業誠信座談會,邀集經濟部、法務部與雙北地方檢察署等綠能發展關鍵公私單位共同針對能源轉型結合簡政服務、綠能犯罪、揭弊者保護及企業誠信經營等議題,進行跨域交流,期盼聯手防制綠能犯罪,促進產業與企業永續發展和經營。台電17日於新北板橋北南區處舉辦「電力ESG 綠能展新機」企業誠信座談會,現場由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主持開場,經濟部部長郭智輝、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及綠能產業發展相關單位、企業代表貴賓共同與會。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致詞表示,綠能電力市場持續開放發展,因應相關法遵議題,希望與廉政單位和法務部有更多合作,共同建構一個合理與法治永續的電力市場(圖/台電提供)。經濟部部長郭智輝17日出席「電力ESG 綠能展新機」企業誠信座談會致詞(圖/台電提供)。會中由台泥副總經理暨永續長葉毓君分享該公司綠能轉型與永續發展經驗,另由臺北、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說明如何防制綠能犯罪、破解綠能發展圖利與便民之差,並由法務部廉政署介紹揭弊者保護制度。後續並針對綠能永續發展主題舉行綜合交流座談,由台電副總王振勇主持,與經濟部、法務部、金管會及士林地檢署代表與談討論。17日同步針對綠能永續發展主題舉行綜合交流座談,由台電副總王振勇主持,與經濟部、法務部、金管會及士林地檢署代表與談討論(圖/台電提供)。台電表示,經濟部為提供企業協調溝通有效管道,自2022年成立「企業服務廉政平臺」,台電作為推動機關之一,此次舉辦座談,期透過跨域交流了解企業廠商參與綠能發展過程中遭遇問題困境及所需協助,後續將藉以推動簡政便民措施、提升行政作業效能,共同防制綠能犯罪,促進產業與企業永續發展和經營。台電廣告
「鄭案」府院也有角色?鄭銘謙指證據到哪辦到哪立委不信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疑似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院二度裁定以1200萬交保,但檢方持續抗告,要求羈押鄭文燦,震驚社會。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根據「鄭案」時間軸,鄭疑似在106年9月收賄後,非常認真,立即親自主持會議,桃市府隨即提供「貼心服務」,包括山坡地解編、協助處理最大地主,向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目的全為了「處理農地變更」。黃國昌指出,要向國家爭取變更農地,成國家重大建設用地,非鄭一人之力能做到,他懷疑廖俊松也為此事向總統府陳情,時任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在106年12月12日立即下條子,回函目前已被押的廖俊松,指收到函件,交辦政院去做。黃國昌出示吳釗燮回覆廖俊松的信函(圖/翻攝自中天電視)黃接著表示,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也是火速處理,蓋上秘書長的官章還有簽名,廖俊松拿到府、院秘書長親自回函,立即將該信函交給鄭文燦。他說,在台灣,有關係的有錢人就是很好辦事,能找完總統後、找政院,隨後經濟部、內政部也火速核准,援引都市計畫法「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在108年4月,桃園市政府就申請將該處「農業區」改列「產專(二)及住宅區」,提報內政部。備詢的法務部長鄭銘謙在黃國昌質詢過程中,表情嚴肅,不時屈身、雙手環抱的貼近備詢台前方的電腦螢幕,仔細盯著黃列舉包括府、院、經濟部、內政部的相關公函,一語不發。黃國昌出示卓榮泰回覆廖俊松的信函(圖/翻攝自中天電視)對於黃國昌爆料廖俊松與民進黨關係很好,找鄭文燦外還直接找了府院及各部會,一開始只要劃9公頃,後來居然擴大劃到90公頃,只能說「點石成金」,外界質疑該案疑點太多,包括偵辦譯文外洩、鄭疑似提前之情緊急還錢等疑雲,鄭銘謙說「這些都有關案情,桃檢署都會一併處理」。黃國昌則酸,所以桃檢一瞭解就是七年?他說,鄭身為法務部大家長,對於檢調辦案辦得如此辛苦、面臨龐大壓力,鄭敢不敢當檢方靠山、向上偵辦辦到底?鄭銘謙則表示,檢方辦案就是證據到哪辦到哪。針對立委爆料府院在「鄭案」中也有角色,法務部長鄭銘謙特別調整眼鏡角度,仔細看電腦螢幕上的資料(圖/翻攝自中天電視)黃國昌接著回酸「是嗎,那現場就有受害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曾任檢察官,很瞭解檢察官是否能想辦到哪就辦到哪,等下您可以多聽聽吳委員的說法」,由於吳宗憲就是今天司委會召委,鄭銘謙聽到黃國昌這樣說,也首度露出難得的微笑,似乎一切盡在不言中。
林士傑遭槍殺「倒地仍被開槍」 最高檢下令:集中力量緝捕
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爸爸林士傑,今(8日)清晨在家裡門口遭槍殺。對此,最高檢察署指示台南地檢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儘快將兇嫌緝捕到案,絕不容許暴徒逍遙法外。林士傑今(8日)清晨5時許準備出門爬山,豈料才剛踏出家門,就遭槍手狂開至少9槍,造成其臉部、頸部與胸部均有中彈。林士傑隨後被送往奇美醫院搶救,但最終宣告不治。檢視監視器,槍手相當兇殘,連林士傑已倒下仍不放過,繼續開槍。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對今(8日)台南地區發生的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遭槍擊案,非常重視,已指示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儘速釐清事實、嚴查速辦,追查幕後主使者,以安定民心。最高檢察署總長邢泰釗也表示,立即指示台南地檢署鍾和憲檢察長指派檢察官與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務必集中力量,將槍擊案槍手儘速緝捕到案,並追查共犯及幕後主使者,絕不容許暴徒逍遙法外。最高檢察署呼籲,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得獲減輕或免除其刑;相關知情之證人,請儘速向地檢署或警察機關檢舉,將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同時呼籲國人,提供本案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要犯緝捕歸案,釐清事實,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