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
」 酒駕 公共危險罪 高雄 車禍 肇事逃逸桃警等紅燈遭撞!酒駕男撞警車落跑「狂逃20分鐘」 他被逮稱:找車位
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的張姓員警,13日晚間9點左右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停等紅燈時,遭後方53歲張姓男子所駕駛車輛撞擊,導致張員手脚擦挫傷和扭傷,而張男卻直接落跑並在市區繞圈,20多分鐘後被警網攔截,不過張男竟辯稱是在找停車位,事後被測出酒測值高達0.55,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張姓員警當時於桃園區中正路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停等紅燈時,突被後方張男駕駛車輛撞擊,導致員警手脚擦挫傷和扭傷,正當員警要指揮該駕駛停靠路邊配合攔檢時,張男卻逕行逃逸!員警立即通報攔截圍捕,該駕駛卻在市區繞圈,直到20多鐘後才在三民路被圍捕到案。張姓駕駛被逮後表示,因一時分心不慎追撞到員警,想找停車格把車子停好再來處理,沒有逃逸。不過他在附近繞來繞去20多分鐘,警方認為這是張男的推卸之詞,另外,經酒測,張姓駕駛其酒測值為0.55mg/L,已嚴重超標,全案依法移請偵辦;桃園分局亦慰問執勤受傷的張姓員警。對此,桃園分局也提醒,民眾會在冬令進補時,食用含有酒精之食品或飲料,因此切勿食用後駕駛汽機車,以免危害他人和自身安全,警方也會繼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
酒駕男逆向狂飆4公里撞上迎面而來車輛 釀3車毀損3人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接獲通報,23日10點18分在國道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發生嚴重車禍,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肇事主因竟是39歲的陳姓男子酒駕,且瘋狂逆向行駛長達4公里,陳男車輛迎面撞上39歲田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後,陳男車輛的零件彈飛,砸中另1輛由3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造成3車損毀,2人不同程度受傷,警方隨即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根據警方初步調查,陳男在酒駕後,不但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還逆向從北向南行駛在中線車道,最終與同樣行駛於中線車道的田姓男子正面對撞,強烈的碰撞導致陳男車輛零件四散,並波及到後方林姓男子的車輛。事故當時占據國道內外側2條車道,經過約30分鐘的拖吊及清掃作業後,路段才恢復通暢,由於發生在深夜的離峰時段,車禍雖然驚險,但並未對當時的車流造成嚴重影響,受傷的田男及其乘客2人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傷勢輕微。針對陳男的違法行為,警方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陳男在國道上逆向行駛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將被處以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至於事故的詳細原因,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務必找代駕或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屏東驚悚逆向車禍!酒駕男逆行撞毀3車 3人受傷送醫
屏東縣新園鄉18日晚間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26歲的周姓男子酒後駕駛小貨車,於義仁路段逆向行駛,與41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貨車迎面相撞,2輛車頭幾近全毀,車上貨物散落一地,駕駛及乘客被困車內,所幸東港警分局和消防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將車內共3名傷者救出並送醫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進行酒測後,發現周男酒測值高達1.25mg/L,已依法送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18日晚上6點30分,周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由西向東行駛,卻在行駛過程中突然逆向,與由東向西正常行駛的陳姓男子的小貨車發生正面碰撞,車禍發生時,陳男車上還有1名40歲的劉姓乘客,3人因猛烈撞擊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緊急破壞車體將傷者救出後,3人皆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在現場對周男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25mg/L,已嚴重超標,涉嫌《公共危險罪》,警方隨即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表示將依法嚴懲酒駕行為。警方強烈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心理,飲酒後切勿駕車,應選擇代駕或其他安全方式返家,避免因一時貪快而釀成悲劇,酒駕不僅危害自己生命,也可能對其他無辜民眾造成嚴重傷害,後果難以挽回。
屏東酒駕男拒檢逃逸撞5車!頂車大秀奇葩停車術 慘吞18萬罰單
屏東24歲的王姓男子因酒後駕車,24日凌晨在高雄市三民區闖下大禍,當時王男不僅拒絕警方攔檢,還一路危險蛇行,最終自撞路邊停車格,導致5輛車毀損,其中1輛甚至被王男「頂上」自己的車頂,這場鬧劇讓王男不僅受困車內,還面臨一連串的法律責任與高額罰單。事件發生在24日凌晨4點,警方在十全一路與民族一路口執行例行巡邏時,發現1輛車未依規定開啟大燈,且車輛行駛不穩,左搖右晃,明顯存在危險駕駛的跡象,警方立刻跟隨,並打算攔下該車進行檢查;然而,這名駕駛卻在看到警方後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逃逸,沿著道路狂飆。王男的逃逸並未持續太久,就在覺民路與平等路口,失控偏離車道,自撞上路邊停車格,直接撞毀5輛停放的車輛,其中1輛被強力衝擊下,竟然卡在其車頂上,場面十分誇張,肇事後,王男受困在車內無法脫身,警方立即通知消防隊到場協助。消防隊員到場後迅速破門,將王男救出車外,當其被救出時,滿身酒氣,警方隨即對其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76,遠超過法定標準,幸運的是,王男並未受重傷,僅有一些皮肉傷,目前生命跡象穩定,已被送往醫院治療,因為醉酒及受傷的情況,警方尚未能對其進行筆錄。警方根據王男的違規行為,開出4張紅單,包括拒絕攔檢、危險駕駛(蛇行)、未開大燈以及酒駕肇事,這些違規行為讓王男面臨高達18萬9600元的罰款,除此之外,王男還必須負責賠償因其自撞而受損的5輛車,未來也將面臨酒駕肇事的刑事責任。
酒駕男見查緝心虛棄車狂奔 熱心情侶協助圍捕他躲塑膠帆布落網
新北市38歲杜姓男子7日晚間酒後騎車上路,行經板橋區溪崑二街112巷板林路口時,因違規而被沙崙派出所警員謝護佑與張柔葳攔查,杜男心虛之下倉皇離開,甚至汽車後徒步逃逸,更一度推倒路邊機車想製造路障,雙方追逐約500公尺,員警最終仍將他逮捕,全案依法偵辦。7日晚間10時許,杜姓男子板橋區溪崑二街112巷板林路口時無視號誌、職闖紅燈,謝員和張員見狀示意攔查,杜男竟加速狂奔,2員驚覺有異,立刻緊咬不放、持續尾隨。杜男見狀只好鑽進巷弄內,而該巷道的末端與板林路相接處為私有地與道路用地的接合處,設有隔閡私有地與道路用地的鐵門,杜男則將機車停在門中,並推倒機車試圖阻斷員警的追逐通路。謝員則立刻停好車,背著全身裝備奮不顧身的追捕犯嫌,雙方全程追趕約500公尺,杜男轉入鄰近小巷逃竄,員警情急之下請旁邊一對情侶騎乘普重機車協助技術性卡住他逃竄的路徑,終在一處巷弄見杜男躲藏在塑膠帆布內,意圖躲避追捕。員警後續將杜男帶會派出所,並依照酒後駕車交通程序辦理,員警依違反酒後駕車拒檢拒測1張(18萬元)、闖紅燈2張(每張1800元)、紅燈右轉2張(每張600元)、未依規定使用燈光5張(每張600元)、駛入來車道(600元)、不服稽查取締拒檢逃逸(6000元)等法條開出違規舉發單。板橋警分局呼籲,如有飲酒時千萬不要駕車,也不要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可以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大家合力共同維護交通安全,以免受罰時後悔莫及。◎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男不滿被找碴!開車連撞騎士2次 後果慘了
男子小陳(化名)去年10月13日前往桃園某間KTV唱歌,聚會結束於凌晨3時酒駕回家,在路上超商與陌生騎士起口角並爆發衝突。小陳事後心有不甘,在等紅燈時往騎士猛撞,之後更二次追撞,遭成騎士股骨閉鎖性骨折、腓骨幹閉鎖性骨折及脛骨幹閉鎖性骨折,小陳坦承撞人但否認有重傷害意圖,法官判決也隨之曝光。據判決書表示,小陳與陌生騎士起衝突後,酒駕跟車並在對方等紅燈時駕車衝撞,騎士立刻閃避欲離開現場,怎料小陳在對方迴轉時又再次向前衝撞,讓騎士被撞上擋風玻璃落地重傷。警方到場後發現小陳散發酒氣,經查發現酒測值每公升0.46毫克,將他帶回送辦,小陳提到對方在超商時先向他挑釁並出手攻擊,氣不過才決定攔車理論。針對第一次衝撞解釋為「不小心擦撞」,第二次則是要嚇唬對方,但沒想到真的會撞上,否認有重傷害意圖。桃園地院法官綜合超商監視器、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及騎士證詞,認為難以判斷小陳有致人於死地意圖,但確定小陳是害騎士受傷的主因。小陳也在法庭上拿出20萬和解,最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重傷害未遂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2年,並緩刑5年,另外還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駕男逆向造成1死1傷 最終遭判11年
男子李東運去年1月底晚間結束飲宴後,駕車載王姓男子返家,途中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3段,李闖紅燈、超速逆向行駛、驟然變換車道,因閃避不及對向黃姓男子的轎車,導致王受到重傷,黃則傷重不治,而李的酒測值高達1.088毫克。經新北地院依《國民法官法》審理,判決李東運犯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新北地院指出,2023年1月25日晚間11時,李東運在蘆洲區某會館飲酒後,仍駕車上路,26日清晨7時12分,沿五股區新五路3段往泰山方向行駛,左轉彎駛入新五路2段時,闖越路口紅燈,以時速90公里車速逆向行駛、驟然變換車道,再逆向駛上高架橋,持續超速逆向行駛。隨後因閃避不及,與黃男駕駛轎車對撞,導致李東運搭載的王姓乘客受有肝臟、胰臟、脾臟多處撕裂傷、右踝關節、頸椎骨折等傷害;黃則因內出血引起休克,傷重死亡,李東運酒測值達1.088毫克。法院表示,當庭勘驗並播放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錄影畫面,李東運駛入新五路2段路段前,尚有停等紅燈,且依當時路口有行進方向標示、路面亦有「慢」等標示,顯然知悉為逆向行駛,仍執意駕車逆向行駛,有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主觀犯意無疑。合議庭認為,李東運已飲酒情形下,仍駕車搭載王男上路,罔顧其他用路人、乘客人身安全,不但闖越紅燈,且執意逆向超速行駛,造成黃男死亡、王男受傷結果,除造成生命無法彌補的損害,更使其家屬心理莫大悲痛。法官表示,李東運曾有妨害秩序、傷害、販賣毒品紀錄,素行已屬不佳,直至審理中僅坦承部分犯行,犯後態度仍屬可議,未見有任何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害或求取原諒的積極作為。經審理,李東運犯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
罰不怕!高雄酒駕男剛被判刑又再犯 自招已喝到「肝硬化」
高雄市一名53歲的張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未料其完全罰不怕,且在剛因此遭法院判刑8個月後,又於5日時再度遭警方查獲酒駕,並當場測出高達0.68MG/L的數值,其也自招已喝到「肝硬化」,警方無奈之餘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據悉,該案係於5日晚間7時許查獲,轄區員警在巡經旗津區復興巷時,赫見張姓男子騎乘機車時明顯不穩,且車速也快慢不一,遂連忙上前關切以防造成行車事故,未料才上前就聞到濃濃酒味,隨後便要求男子進行酒測,最終也測出高達0.68MG/L的超標數值,於是當場將其帶返所內訊問。警方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張男在日前才因酒駕遭判刑8個月,而此次再度被逮獲酒駕更是5年內第5次,無奈直呼男子儼然是「罰不怕」,張男則自招已經喝到「肝硬化」;警方將人逮回訊後並在幾經苦勸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呼籲民眾切記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預防,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
被酒駕男倒車撞!警開槍誤殺後座女 家屬提國賠勝訴金額曝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3月為追緝衝撞警車的酒駕車輛,連開5槍卻誤傷後座楊姓女子,造成楊女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理楊女家屬提起的國賠案後,於日前宣判市府賠償楊父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額約748萬餘元。據悉,副所長2020年3月27日深夜11點46分,於八德區介壽路一處巷口查獲吳男酒駕,但吳男見副所長駕駛的巡邏車靠近,卻沿介壽路490巷往建國路方向逃逸,期間還無視警車的停車受檢廣播,最後因車速過快難以過彎於T字路口煞停。副所長事後供稱,他為防止吳男逃逸而將警車緊貼前車,吳男卻2次衝撞巡邏車,他在吳男第3次倒車時下車朝對方車輛射擊5槍。副駕後座的楊女則因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後背中3槍,送醫後宣告不治。檢方案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副所長,另依妨害公務、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起訴吳男。檢方認為,副所長應注意吳男衝撞警車之目的非傷害員警,且第3次倒車未衝撞警車,故副所長或同車員警生命、身體未受迫切危害。檢方認為,曾副所長為逮酒駕,疏忽未注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桃園地院日前宣判,桃園市政府賠償楊女父親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另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金額748萬餘元。可上訴。◎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酒駕男「裝遛狗」躲查緝秒被識破 警一查發現竟已第6次酒駕
高雄市1名有酒駕前科的鍾姓男子甫出獄1個月,竟又再度於1月29日時酒駕上路,且在見警方欲上前攔查時,甚至突發奇想連忙下車假裝自己正「遛狗」,不過其拙劣的演技並無法騙過警方,仍被要求實施酒測確定酒測值已超標,同時也被查出已是第6次酒駕,當場直呼男子依然學不乖。岡山分局指出,該案係由梓官分駐所於1月29日所查獲,當日晚間所內員警正好外出執行巡邏勤務,並於巡經梓官區中崙路一帶時,撞見一名騎士未依規定戴上安全帽,遂立即上前進行盤查且一靠近男子便聞到濃濃酒味,隨後則當場要求其吹氣酒測,在測得其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34毫克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男子移送偵辦。經查,鍾姓男子現已歲並任職於工地,當天晚間他係在下班後從家中騎車外出採買晚餐,未料卻巧遇正在巡邏的員警,而他因自知在工地時有飲酒,遂連忙將機車停下,接著佯裝自49己正在遛狗以躲避警方查緝,未料其原先未戴安全帽的違規行為早已被鎖定,就算事後急忙補救還是被識破。警方指出,原先鍾姓騎士一度堅決否認有酒後騎車行為,且供稱自己是要去遛狗,經過員警一番追問下,才終於坦承在下午時有飲用2杯保力達;另經進一步調查後,竟發現男子才剛在去年12月因同樣案件服刑完畢,不過居然又在短時間內第6度犯下酒駕案件,直呼鍾男根本沒記取法規教訓。同時,警方也要再度提醒駕駛人「酒駕零容忍」,並將會持續強力取締酒駕,敬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若有飲酒需求則應尋求代駕或改搭計程車,以避免肇事害人又害己。
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 他怕丟臉立馬繳清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於107年3月間,因5年內2次酒後酒精濃度超標,仍駕駛汽車於道路上,被巡邏員警依法開立新臺幣9萬元罰單,李男到案後雖承認錯誤,並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分期繳納罰款,但在107年3月繳納第1期金額5,000元後,剩餘罰款8萬5,000元即拖欠不繳,案件於110年8月移送臺中分署執行。期間,臺中分署多次催促繳納,李男仍置之不理,今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農曆過年前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執行計畫,強化執行作為,執行人員原訂於本年1月29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及地政事務所人員至李男因繼承而取得之祖產土地,進行定位指定界線位置,並於現場插立告示牌張貼查封告示。李男於收到此項通知後,因擔心街坊鄰居親戚議論,迅即於1月18日到場將罰單金額一次繳納完畢。為實現國家債權及督促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臺中分署依法查封李男名下土地,促使李男坦然面對所犯下之錯誤,終使案件能夠圓滿達成任務,彰顯公權力之實現。臺中分署並同時呼籲,對於惡意欠繳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將持續強力執行,以遏止酒駕歪風,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最好。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他怕丟臉立馬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另一方面,高雄市一名許姓男子於111年6月6日因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多次催繳均置之不理,今年1月3日將其位於苓雅區的透天厝查封後,才出面表達繳納意願並懇求勿拍賣房子,高雄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並勸誡勿再酒駕後,同意其分期繳納,暫緩房子的拍賣程序。去年12月8日,高雄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共同簽訂合作意向書,針對牌照已被註銷仍違規上路的車輛及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的大戶,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進行跨機關合作,以落實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及行的正義。高雄分署本月16日已透過「高雄地區欠繳大戶車輛查扣聯合通報系統」,成功鎖定一位廖姓車主的車輛,成功地拔除已被註銷之車牌,並查封車輛,這名車主累計多達244筆交通罰鍰及多筆稅費,總滯欠金額逾11萬元,高雄分署已通知車主出面處理,若其不出面繳款,將會定期拍賣車輛。房子被貼上封條,酒駕男始願繳罰鍰。(圖/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酒駕男撒野!醉漢欲行賄警遭拒絕 竟大聲辱罵持手電筒狂照眼
桃園一名25歲的黃姓男子,深夜酒後駕車在見到警車時不但違規左轉,還試圖逃避檢查,面對員警的盤查,黃男竟然聲稱是要找代駕,並提出送紅包賄賂員警,想要脫罪,但遭員警的嚴正拒絕,因此惱羞口出飆罵三字經,更表示要召來友人助陣,企圖逃避酒測。據了解,昨(24日)晚間,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中時發現違規左轉的酒駕黃男,盤查過程中,黃男不僅否認酒駕,還聲稱是在等代駕,當員警要求進行酒測時,更嘗試以送紅包的方式想要逃避責任,但遭員警果斷拒絕。面對員警的不為所動,黃男開始打電話求救,召來朋友支援,未料友人的到來並未使情勢有所轉變,員警當場依法進行舉發,就在這時,黃男竟然拿出手機手電筒照射員警,並不滿口出三字經辱罵員警,甚至出手踹打員警,現場員警不得已合力將其制伏逮捕,全案警訊後將依法移請偵辦。
桃園酒駕男見警急逃逸 小巷棄車扮「散步路人」仍被識破活逮
桃園市1名高姓男子在今(21)日凌晨時酒駕上路,且在騎車返家的途中遇上警方攔查,未料其不僅當場加速逃逸,甚至還在棄車後假裝自己是「散步中的路人」以躲避查緝,不過最終仍被眼尖的實習員警識破,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龍潭警分局指出,中興派出所員警蔡震東、鄧正斌與實習生唐國睿,3人於今(21)日凌晨外出執行巡邏勤務,在行經至中豐路近中山段一帶時,看見1名騎士無視道路法規竟沿路逆向騎行,遂上前示意其停下接受盤查,未料該名騎士卻趁機溜進小巷逃逸。經查,該名騎士為28歲的高姓男子,他在加速往小巷內逃逸後,便將機車隨意棄置於路邊,並異想天開的當場扮演起散步民眾,以為能就此騙過緊追在後的員警,所幸當時也在場的實習員警唐國睿相當機警,立刻識破該位「散步民眾」的身分,並故意上前與其攀談。警方表示,該名實習員警在與男子攀談時,便聞到其身上有濃濃酒味,且在經過一番勸說下,高男才終於坦承有飲酒,並表示係因一時貪圖方便才會酒後騎車,警方也在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高男移送法辦。而在本案立下功勞的實習員警唐國睿則表示,這是第一次使用酒測器並查獲酒駕現行犯,此次經驗讓他的實習內容更落實豐富,也能確實達到學長們實務經驗傳授的效果。龍潭警分局長張鶴瓊表示,實習訓練是每一位未來的警察必經歷程,警察工作除了要時時精進自我的法律素養外,各種執勤要領、態度及與民眾應對進退等,都需要時間的淬煉及經驗的傳承,期待本分局的實習生在實習期間都能學習前輩的寶貴經驗,未來畢業後順利與學長姐們並肩奮戰,共同為警察任務努力。
太麻里鄉夜晚驚傳死亡車禍! 酒駕男內急當場肇事逃逸
台東縣太麻里鄉19日晚間,發生一場嚴重死亡車禍,40歲郭姓男子在穿越台九線時,突遭1輛轎車撞上,當場倒地不起,送醫後不治身亡,駕駛蔡姓男子撞上後逃逸,案發後1.5小時才向派出所投案,卻宣稱是因內急急於回家上廁所,警方初步懷疑是超速開車致死,且其酒測值也明顯超標。據了解,大武警分局員警當晚7時13分,接獲報案,前往台九線三和段,發現郭男步行穿越時遭撞,救護人員急送往台東馬偕醫院,經院方極力搶救下,仍因重傷不幸宣告不治。 大武警分局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調查,發現蔡男肇禍後逃逸,而郭男已經無生命跡象,蔡男在投案時解釋,是因內急急著回家上大號,未察覺自己肇禍,辯稱在下班後碰巧遇見友人喝酒,喝2杯啤酒後駕車回家,未料途中竟造成悲劇發生。蔡男投案後接受酒測,結果呼氣酒測值為0.24,超過規定標準,警方訊後依據《公共危險致死罪》將其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大武警察分局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警方持續加強取締、強力執法,同時也提醒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應下車察看,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19到場救護,並配合警方事後調查以釐清責任歸屬。
薑母鴨釀禍!高雄酒駕男衝過停車路口 拒檢逃逸下場慘
高雄市一場酒後狂飆事件在鼓山區引起轟動,56歲的林姓男子前晚駕駛友人的轎車,竟然不顧路口「停車再開」標誌,遭到巡邏員警攔停;然而,林男卻拒檢逃逸,觸法闖紅燈、危險駕駛等種種交通違規,最終被警方成功攔截。據悉,鼓山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林男駕車違規穿越路口,上前盤查時,林男卻選擇拒檢逃逸,經過近1公里的激烈追逐,警方終於成功攔截,並當場進行酒測。警方表示,林男事後解釋是因為晚餐吃薑母鴨,擔心酒測超標才選擇逃逸,經過酒測,其測值竟達每公升0.18毫克,警方立即扣留所駕駛的汽車,並當場卸牌,林男不僅自食其果,連累好友的車也被查扣,並將面臨高達19萬5000元的罰金。鼓山分局長陳奕良呼籲,勿輕忽酒駕的危險性,酒後駕車絕對是「害人害己」,除了罰金重壓,更可能導致車輛被查扣,實為得不償失。
好野人!高雄酒駕男不想睡警局 寧花36萬堅決拒測
高雄市旗津區29歲莊姓男子日前騎著機車行經旗津三路及中洲三路687巷口時,因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路過員警攔查,警方見莊男渾身酒氣於是立馬要求酒測,莊男深知自己必定超標,選擇拒測並且配合罰款扣車,由於去年莊男就曾有拒測紀錄,因此罰款恐會高達36萬,莊男仍無動於衷執意拒測。事發當時,莊男騎著機車行經旗津三路及中洲三路687巷口時,因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路過員警攔查,警方見莊男渾身酒氣於是立馬要求酒測,莊男深知自己必定超標,選擇拒測並且配合罰款扣車,讓警方相當無奈。由於去年莊男就曾有拒測紀錄,因此罰款恐會高達36萬甚至還得面臨扣車扣牌,吊銷駕照等,莊男仍無動於衷執意拒測,也不願去地檢署。鼓山分局長陳奕良呼籲民眾,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
高雄酒駕男「連人帶車」摔落路旁排水溝 重傷送醫仍不治
高雄桃源區今天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 26歲的余姓男子騎著機車行經桃源區南橫公路84.1公里處時,不慎自撞路邊的排水溝,造成嚴重的車禍,由於事發突然,余姓男子當場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根據初步檢測,他的血液中檢出的酒精濃度相當高,換算後為1.0mg/l已超標。六龜分局高中派出所,今日凌晨0時1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南橫公路84.1k處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機車駕駛余男,連人帶車卡在路邊排水溝且人已陷入昏迷,救護人員緊急將其送往醫院急救,經院方極力搶救下,余男仍因重傷不幸宣告死亡。警方依現場情況初判,事發地點路況良好應是余男自摔,並無外力因素,事後院方依血液檢驗酒精濃度,換算下來其酒精測值竟高達1.0mg/l。警方表示,不排除余男是因酒駕狀態造成交通事故,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目前已報請檢察官協同法醫進行進一步的相驗。警方呼籲,民眾駕車後應嚴禁酒後駕車,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若有飲酒可預約代駕或改搭計程車,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不要命!土城騎士喝醉「連闖紅燈」 警方拼命「以車堵人」逮酒駕男
新北市土城區46歲林姓男子近日凌晨騎乘機車時形跡鬼祟,吸引一旁正巧在執行勤務的員警,警方見狀立馬上前試圖攔查林男,林男卻拒絕攔查直接加速逃跑,甚至不斷連闖紅燈,囂張違規行徑讓警方傻爆眼,火速上前以警車擋住林男去路才成功攔截林男,然而林男卻渾身酒氣,經警方酒測後酒測值仍達0.28mg/L,全案將依法移送偵辦。事發當時,林男在清晨騎著機車四處遊蕩,搖晃的身影讓一旁巡邏的警方感到十分不尋常,於是打算前往攔查,沒想到林男眼角餘光發現警方正朝他的方向走來,林男深怕酒駕遭逮而心虛加速逃逸,並一路連闖紅燈只為逃離警方視線。只是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員警以高超的開車技巧成功追上林男,並以車身擋住林男去路,傑出的「以車堵人」讓林男無法招架,只好下車配合警方,員警發現林男渾身酒氣便直接進行酒測,發現林男酒測值仍達0.28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土城分局呼籲,酒駕肇事造成無辜傷亡及許多家庭破碎,為防制酒駕憾事發生,警方會持續加強實施機動巡邏及定點攔檢的取締勤務,呼籲民眾應落實「喝酒不開車、酒後開車找代駕或指定無飲酒同伴駕駛」,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彰化累犯酒駕男入獄3次!不痛不癢 第11次被捕法官怒判1年7月
彰化從事重型機器拆除工作的邱姓男子,12年來騎機車、開小貨車共酒駕9次,更曾因此入獄服刑3次,仍不知悔改今年又再次酒駕2次,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其「難矯正」無視法律規範,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重判1年7月徒刑。邱男2011年9月第1次酒駕被捕,起初檢察官緩起訴後經撤銷緩,最終被法院判決罰金5萬元,到2023年6月14日晚間6點酒駕被補,法官審案時發覺邱男已有「10次」的前科紀錄,10次酒駕數值均在0.66,次次被警攔查都是證據確鑿,且已3度入監服刑卻仍不知悔改,態度惡劣。法官表示,邱男屢犯酒駕雖均未造成交通事故,但不應心存僥倖無視自己,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若不給予重罰恐會造成嚴重後果,最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公共危險罪》重判有期徒刑1年7月,希望藉此遏止其酒駕行為。警方呼籲,民眾如果有飲酒,請原地休息或是請人代為駕駛車輛,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警方將持續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度、嚴格執法,切莫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高雄慣犯酒駕男遇警施「大號」拖延戰術 無奈一吹還是0.94mg/l
高雄57歲孫姓男子去年曾因酒駕被罰,未料仍死性不改,前晚竟又酒駕上路,因忘開車頭燈而遭巡警攔查,警方上前便聞到孫男散發濃厚酒氣,孫男聽聞要酒測時瞬間驚慌失色,立馬推說要「大號」企圖拖延時間,警方耐心隨他如廁後進行檢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94 mg/l,事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移送法辦。鼓山分局旗津分駐員警,日前晚間於旗津區中洲三路執行巡邏時,發現前方機車未依規定開啟頭燈,上前盤查時聞到機車駕駛孫男渾身酒氣,立即依法要求施以酒測。孫男聽聞關鍵字「酒測」後,心急如焚表示腸胃不適急需上廁所,員警見孫男急欲如廁的樣貌不假,且其住家便在附近,於是全程監視陪同孫男返家如廁後,再重返原處實施酒測,孫男見拖延戰術無效只好乖乖配合吹測,果真酒測值高達0.94 mg/l,超標近4倍。警方表示,孫男事後坦言喝了4罐啤酒、2瓶保力達後騎車上路,且警方調查後發現孫男去年也因酒駕遭警方逮捕,如今2度再犯恐將面臨更嚴厲刑事及行政罰則,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後駕車危害性極大,由於酒駕新法上路,酒駕累犯者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警方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力道,呼籲民眾如果有飲酒,請原地休息或是請人代為駕駛車輛,不要以身試法,切莫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