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法明日關鍵協商 醫療改革聯盟疾呼「懸崖勒馬」
立院院長游錫堃明日下午,將針對引發爭議的再生醫療法草案主持協商,台灣醫療改革聯盟、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恐將於立院三讀闖關的再生醫療法草案,規定太寬鬆,有讓病人淪為最新技術下的白老鼠之疑慮,呼籲衛福部即刻刪除引發爭議的再生醫療法第9條第2、第3款規定,以免破壞我國長期以來之「人體試驗法規」,避免病友花大錢成為生技公司白老鼠,權益卻無法獲得有效保障。再生醫療法草案時隔六年再度於立院闖關,但爭議依舊,草案多數有爭議的條文,目前都保留協商,由於爭議太大,支持立法與反對立法者逕渭分明,立院衛環委員會已召集過兩次協商都沒結果,主持協商的立委吳玉琴宣布送交院會,請立院院長游錫堃明日親自主持協商,如果屆時朝野仍無共識,不排除交給院會表決。由於政院希望儘速通過此案,民進黨立委又有優勢席次,一般預料,本會期前可望三讀。台灣醫療改革聯盟董事長劉淑瓊今天在記者會中強調,引發最多爭議的政院再生醫療法第9條規定太寬鬆,允許醫療機構可在「非治療特殊病人之緊急需求」的情況下,只要有「初步人體試驗」結果,就可進行「異體(非病患本人細胞)細胞治療技術」,還不用審查。但在無法完全證實該療法安全性下,寬鬆條件(指開放異體細胞相關風險)恐侵害病友權益。劉淑瓊表示,「再生醫療法」草案仿效日本規定,但內容卻比日本更寬鬆,不過,日本京都大學今年研究報告已指出,日本實施再生醫療法10年後,日本國內細胞療法爭議案件變多、臨床試驗卻減少,25%申請細胞療法引用報告,是從掠奪學術研究期刊內容而來,難以證明療法安全,醫生專業也常與申請治療疾病關聯性不足,值得立委協商時引為借鏡,謹慎替病患權益把關。劉淑瓊說,衛福部原本在朝野協商中,也知第9條規定太寬鬆,一度將有爭議的第2款與第3款刪除,僅保留「治療危及生命與嚴重失能」的第1 款可免審查,但朝野協商時,卻有執政黨立委強硬施壓,要求改回原本爭議性很高的院版草案,他們希望衛福部能堅持原來的修正方案。曾在衛環委員會審查草案時,堅決反對開放異體細胞再生治療、遭綠營立委「圍剿」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若維持原本院版,以後小型客製化再生醫療技術就能用其他人(異體)或動物(異種)細胞,但過去再生治療多為透過自體細胞培養進行,若非要開放異體(非病患本人)與異種(動物)使用,都需要更嚴格規定才能進行。他擔心,一口氣放寬漏洞太大,也嘿在朝野協商替醫團發聲,希望維持衛福部的修正方案。台灣醫藥品法規學會理事長康照洲也疾呼,未經嚴謹科學驗證而使用的再生醫療細胞技術,與民間偏方無異。他強調,立再生醫療法應該是為確保再生醫療品質、安全與有效性,但政院草案送入立院後,已經有不少學者專家連署,表達草案內容與立法目的牴觸,他鄭重呼籲維持修正版第9條,勿貿然開放異體、異種再生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