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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 美國 彰化 颱風 台中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驚傳職場霸凌釀死 新北勞工局:近期會去了解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於4日在辦公室自縊身亡,後續驚傳北分署職場霸凌傳聞。事件爆發後,多名北分署員工匿名爆料指控分署長謝宜容的不當管理行為,包括對報告不滿時會大聲咆哮、貶低下屬,甚至因下班或假日未即時回覆訊息而遭到責問。而新北勞工局也證實,近期會去北分署了解當中是否有違法情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爆發後,勞動部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吳姓公務員因獨自承擔系統建置工作,加上業務量龐大且時程緊迫,在缺乏主管支援的情況下長期承受壓力。調查結果中指出,雖未能直接證實吳員遭受職場霸凌,但調查小組認定謝宜容的領導風格確實對同仁造成身心壓力。在謝宜容上任的兩年間,北分署離退職人數明顯增加,甚至有6名公務員選擇降調至其他機關。最終,調查小組決定將謝宜容調離原機關,降為非主管職,並函送公務員考績委員會處理。對於外界指出2月時就已有職場霸凌陳情的傳聞,勞動部次長許傳盛表示查無相關紀錄。但勞動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答詢時承認,當時確有私下談話但未留下正式紀錄,何佩珊承諾將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根據勞動部職安署統計,過去5年內,因未妥善處理職場霸凌而被裁罰的案件共115件,但罰鍰總額僅386萬元。而雖然《職業安全衛生法》不適用於公務員,但由於北分署轄下有勞工,新北市勞工局也表示,近期將會前往北分署了解是否有違法情況。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聯華食品彰化廠大火釀死傷 廠長等3人「判決出爐」
聯華食品彰化廠在去年4月25日清晨因油炸鍋發生大火,釀9死14傷,彰化地院審結,鄭姓代理廠長、蔡姓經理、鄭姓課長皆坦承犯行,聯華食品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及給付賠償金,鄭等3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至6月徒刑、均獲緩刑。檢方調查,去年4月25日凌晨6時35分40秒,鄭姓課長發現廠房內直立式油炸鍋溫控系統故障,持續加溫因而油鍋冒煙,鄭前往關閉瓦斯,但未完全關妥,導致炸鍋在1分鐘後起火燃燒,鄭拿鐵盤蓋住油炸鍋試圖撲滅火勢,卻因鐵盤未能完全覆蓋油炸鍋,火勢持續燃燒,外藉員工拿滅火器要給鄭使用,鄭未使用,等鄭要拿滅火器使用時,已錯失滅火最佳時機。鄭姓課長因火勢失控而對2樓員工下達疏散指令,也有員工逃離前按下火災警報鈴,但因其他員工以為是火災警鈴誤報,而未逃生,仍繼續工作2至3分鐘,直到聽聞外面聲響發現有異,打開門外出查看見火勢猛烈且濃煙竄入,無法逃生而昏倒。鄭姓代理廠長負責彰化廠的防火管理業務,卻疏未落實指導、監督防火管理業務的推動,蔡姓經理為防火管理人負責向彰化縣消防局提報消防防護計畫書內容,也疏於確實執行各項防火管理業務,因未曾落實辦理演練,使得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多數員工的消防緊急災變及疏散能力不足。3人的過失行為,導致火災發生後,造成9人死亡及多人受傷。彰化地院考量聯華食品公司與9名死亡員工的家屬達成和解及給付賠償金,依犯職業安全衛生法科罰金30萬元;鄭等3人在案發後,均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鄭姓代理廠長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18萬元,蔡姓經理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12萬元,鄭姓課長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可上訴。
山陀兒再釀死 花蓮7旬民宿老闆修剪樹木摔落不治
1日山陀兒強颱海上陸上警報已發布,花蓮全縣停班停課,不過颱風速度緩慢,花蓮壽豐鄉一間民宿70歲賴姓老闆,1日想趁著颱風來前修剪樹木,卻不慎自3公尺高的鋁梯摔落,今天上午傷重不治。成為颱風花蓮首起死亡災情。案發在壽豐鄉鹽寮村一間大型民宿,70歲賴性民宿業者利用颱風前夕,上午10時到戶外修剪樹枝,卻不慎自鋁梯上摔落地面造成受傷,經賴妻發現報案,警方與消防獲報協助送慈濟醫院急診室,無明顯外傷,但搶救一天時間,至今天上午10時24分不治。轄區鹽寮派出所長黃鏡峰、偵查佐洪健誌、鑑識小隊員警溫家銘到現場勘查採證。,現場經測量高度約3公尺,已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列入颱風造成1例死亡案。
台東疑似農藥中毒事件釀3死!法醫解剖釐清死因 檢方展開深入調查
台東市近日發生疑似農藥中毒的事件,造成三人不幸喪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於20日進駐台東市立殯儀館,針對死者進行解剖,以確定死因,台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妍萩表示,目前該案仍以相驗為主,尚未轉為刑事案件。根據陳妍萩的說法,事件發生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主動聯繫,表示全力支持解剖工作,解剖程序於20日上午10時正式展開,由於需處理三具遺體,預計解剖時間將較長。檢方並未設定結果出爐的具體時間,強調希望法醫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詳細比對,並與衛生福利部確認相關資料,最終製作出正式的鑑定報告。針對是否已找到農藥的來源,陳妍萩指出,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檢方將從多個角度進行蒐證,包括訪問死者家屬及其附近親友等,雖然目前涉及偵查的內容無法公開具體細節,強調現場掌握到的跡證將進行深入分析。目前,該案仍然列為相驗案,檢方並未放過任何可能的證據,連續2天,檢方人員已在現場展開蒐證工作,並對家屬在治喪期間表達感謝,感謝家屬願意全力配合調查。
台中狠父「嫌9月男嬰吵」竟動手毆打釀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22日發生一起男嬰猝死案件,原先男嬰母親供稱孩子是意外趴睡身亡。不過救護人員發現9個月大的廖姓男嬰身上有多處瘀青和不明外傷,死因可疑,警方也隨即將男嬰的父母帶回調查。經過訊問,廖姓父親坦承因無法忍受男嬰哭鬧而動手毆打。檢方認為廖男涉嫌重大,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羈押庭審理後,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據了解,男嬰的父母分別為27歲的廖姓男子和23歲的甘姓女子,兩人雖已離婚,但仍共同撫養兩個孩子,其中男嬰為次子,平日由甘女照顧。廖男近日邀請甘女與孩子回台中慶生,沒想到卻發生悲劇。22日晚間約6時,甘女聲稱在家中睡覺,醒來後發現男嬰無呼吸心跳,起初以為是趴睡導致,立即報警並將男嬰送醫急救,但最終男嬰不幸死亡。醫護人員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瘀青和傷痕,懷疑遭受虐待,遂通報警方調查,警方隨即將甘女和廖男帶回偵訊。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廖男在經警方訊問後,也坦言自己和前妻帶著孩子外出遊玩,直到凌晨1時才返家。由於男嬰因哭鬧不止,廖男凌晨4時不堪其擾,用徒手及玩具槌毆打男嬰,並強迫男嬰扶椅罰站。隨後廖男與甘女返回房間睡覺,直到次日下午醒來才發現男嬰倒地,已無呼吸心跳。兩人也商量說詞,隨後才求助119,但最終被警方識破。台中地檢署聯合法醫相驗,初步確認男嬰身上多處瘀傷符合廖男所供述的玩具槌傷痕。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廖男涉嫌刑法第278條第2項重傷害致死罪、第286條第3項凌虐幼童致死罪及兒少法第112條第1項等罪,罪嫌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批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凱米風災釀死傷「3登山客失聯7天」!搜救隊今挺進八通關搜索
凱米颱風掠過台灣,驚人豪雨伴隨狂風強襲各縣市,不僅多地傳出淹水、土石流災情,更造成10人死亡、897人受傷及2人失蹤的憾事。對此,搜救隊今(28日)上午已挺進八通關,全力搜索失聯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28日)召開第16次颱風工作會議,表示截至今天上午8時,全台風災傷亡失蹤情況為,10人死亡、897人受傷、2人失蹤,死者包括高雄市:64歲女子、78歲男子,嘉義縣:54歲女子、54歲男子、57歲男子、63歲男子,雲林縣:75歲男子、50歲男子,花蓮縣44歲女子及台南市65歲男子。凱米颱風掠過台灣,導致全台10人死亡、897人受傷及2人失蹤。(圖/擷取自Facebook/南投縣政府)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說明,2名失蹤者分別為嘉義一名67歲郭姓男子,昨(27日)疑似於番路鄉台3線282公里處跌落水溝涵洞,而嘉義縣番路鄉公興村小公田則有一名47歲男子於25日上午11時外出失聯,後續以失蹤人口處理。另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出,昨天接獲南投縣消防局通報,有3名遊客從台東縣向陽登山口進入後,途中遇上颱風來襲,一行人自7月22日起失聯至今。對此,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六大隊攜手玉山管理處、警政署保七總隊今天上午已組成6人搜救小組,並於上午8時30分進入八通關山區展開搜救。
在台中市場買阿給 他回家加熱驚見「完整小強內餡」崩潰
自從寶林案釀死後,台灣民眾對於食品安全問題越發關注,近期有網友在台中市場購買阿給後,回家加熱咬了一口,竟然發現有一隻完整的大蟑螂藏在其中,他也拍下影片和照片作為證據PO上網,引起網友熱議。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現在的食安,真的堪慮,還好很燙,沒有一口咬,不說了我先去吐了」,並說明自己是在台中市場買的阿給,從照片上也能看到,油豆腐裡有一隻完整的大蟑螂。該篇貼文曝光後引發廣泛討論,因為有網友質疑在油豆腐中發現完整蟑螂的可能性,原PO隨後也附上將阿給從冰箱中取出的更清晰照片,「因有人提到不可能有完整蟑螂,附上冰在冰箱拿出來拍更仔細的照片,有看到蟑螂腳的痕跡嗎」。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蟑螂阿給」、「昏倒欸!扯爆」、「真的太噁了吧!還包蟑螂口味的」、「美味的秘訣」、「夭壽…真的好噁心」、「趕快檢舉店家,食物必須下架」、「實在太噁心了…」、「瘋掉,會原地去世」、「怎麼跑進去的啊?」、「一次給一隻欸」、「蟑螂:哎呀,被你找到我了」、「這超級離譜的欸」、「太誇張了」、「蟑螂的裹屍袋」、「超噁心」、「應該製造過程污染?不過整隻好好的欸」。事實上,先前也有民眾到台北市某知名日本連鎖壽司店用餐,卻在花壽司上發現活蛞蝓,掀起食安疑慮。對此,合點壽司也發布聲明道歉,表示蛞蝓來自餐點食材中的紅卷鬚生菜,內部人員清洗葉菜未仔細檢查,師傅手捲壽司亦未再次留意食材,缺失項目皆已在限期內完成改善,未來也會全力配合政府單位稽查。只是食安問題連環爆,也讓民眾外出用餐時,不免感到心驚驚。
飛機上小酌將加劇「心肺疾病」症狀 研究示警「嚴重者恐釀死」
搭乘飛機時,通常機上都會提供許多服務,像是餐點、飲料、雜誌、電影等,許多人也會在飛機上小酌,然而有研究顯示,在機上喝酒可能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引發致命後果。這篇研究被發表在醫學期刊《Thorax》上,根據德國航空太空中心(GermanAerospace Center)航太醫學研究所的發現,旅客在機艙內飲酒後入睡,血氧含量會下降,甚至是到令人擔憂的水平,同時心率也會上升,且飲酒量越多,影響越大,特別是對年長者或身疾病者影響更為嚴重。研究指出,工作人員48名年齡介於18歲至40歲的受試者,一半在正常氣壓的實驗室內,另一半在模擬客艙壓力環境的實驗室內,兩組受試者均睡了4小時,其中一半人不喝酒,另一半喝了2罐啤酒或2杯紅酒,沒想到結果顯示,在正常氣壓下入睡且不飲酒的人,平均血氧濃度穩定在96%左右,睡眠心率為每分鐘46次(bpm);在模擬客艙內飲酒入睡的人,平均血氧濃度降至85%,睡眠心率上升至每分鐘88次。即使在模擬客艙內不飲酒入睡的人,平均血氧濃度也僅為88%,睡眠心率為每分鐘73次。研究團隊說明,心血管症狀占所有飛航醫療緊急狀況的7%,其中有58%的飛機改道是因為有乘客心臟驟停。研究指出,即使是年輕又健康的人,經過了酒精攝入與低壓環境(客艙壓力)入睡,都會對心臟系統造成很大壓力,可能導致心肺疾病患者症狀加劇,這些效果在老年人身上影響更大。埃爾門霍斯特博士(Dr. Eva-Maria Elmenhorst)也警告,已有疾病的旅客血氧濃度可能一開始就很低,然後因為在機上喝酒,下降到更低的程度,並加劇疾病導致出現問題,因此他建議罹患心肺疾病的人不要在飛機上飲酒。不過研究團隊也指出,受試者在實驗中是「躺著」入睡,因此結果可能與經濟艙乘客有所不同。
新竹「晴空匯」火警釀死 專家揭3疑點「濃煙竄得似乎太快」
新竹市東區集合式住宅「豐邑晴空匯」於26日深夜發生火警,造成上百民住戶受困,而消防員李詠真、周立鑫在搜救民眾時,也不幸殉職。對此,有建築業者質疑,濃煙竄得出乎意料的快。據了解,位於新竹市東區的「晴空匯」案屋齡9年,總計有594戶,是樓高28層的大樓,26日發生火警時,甚至傳出有百人受困待救援。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出大批人員和車輛前往救援。李詠真和周立鑫在第一時間成功救出20多名民眾,並於11點50分再度進入火場,背著氧氣瓶前往8樓,然而疑似因為氧氣瓶耗盡,在12點15分發出求救訊號,同袍花了10分鐘在2樓至3樓的樓梯間找到他們,但兩人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受困的351名住戶直到27日下午1點多才全數救出。「晴空匯」的建商豐邑機構也針對此次意外,表示對兩位殉職的警消深感遺憾,並強調將全力協助警消釐清及調查火災原因,「目前我們派出了工務人員協助處理現場情況。至於是否需要協助安置受災戶,我們會持續關注現場狀況,並協助做出最適當的處理。」不過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有建商指出,根據現行的防火區劃規定,防火區劃需具備至少1小時的抗延燒效果,換言之,如果火災從B1層開始,至少在一小時內火勢和煙霧不應蔓延到其他樓層,然而一位住在20樓的住戶表示,聽到警報器響後約10分鐘,就看到煙從梯間和室內變電箱冒出,甚至有住戶拍攝到一樓大廳和頂樓門縫不斷冒出濃煙,這讓該名建商感到疑惑,因為煙霧蔓延似乎比預期快。此外,該名建商也提到,如果防火區劃落實,即使供電系統受損,影響也應該是部分電器設備,而非整棟大樓的電梯和逃生供電完全停止;而該名建商也注意到燃燒處的右下方似乎是一個玻璃電動門,按規定來說,地下室或梯間應設置防火門,但照片中的玻璃電動門似乎不符合防火規範,懷疑是否另有防火門,「防火區劃如果一開始沒做好,後面也無法補救」,他表示,防火區劃和管路間的防火填塞在建築施工初期就需設置,且這些細節通常被鋼筋水泥包裹,外觀無法檢查,因此一些謹慎的建商會在施工時拍照留證,並在防火處設置認證貼紙,讓住戶安心。據悉,目前火警原因已由火調科蒐集相關證據,檢方表示待調查結果出爐後,將傳喚相關建商、機電業者及維修保養業者到案說明,以釐清責任。
遠百A13朱記餡餅爆食安!客疑吃到「生豬肉」 衛生局揪2缺失
自從寶林案釀死後,食安問題引發外界關注。日前一名網友爆料,自己在遠百信義A13店的朱記餡餅粥店購買豬肉餡餅,沒想到一口咬下發現內餡竟然還是生的,導致他後續出現肚子不舒服、發燒等症狀,對此,北市衛生局今(25)日表示派員前往店家稽查,揪出生熟食作業區無法區隔、煎台溫度無法顯示等缺失。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自己日前在朱記麵食館用餐,點了豬肉餡餅,發現肉餡竟然還生的發亮,「我當場嚇了一跳!這太離譜了」,經反映後餐廳說可以免單並多送餡餅,因為自己急著回去上班,所以只好先答應,後來想到食安問題不應掉以輕心,特別是之前發生的寶林茶室粿條事件,也是在同一個大遠百信義A13,因此決定公開此事。原PO也提到,「後來回家後我肚子超不舒服還發燒,才發現豬肉可能有寄生蟲問題,所以趕緊爆料希望衛生局能夠進行稽查。」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生到我彷彿還聽見牠走路的聲音」、「我好像聽到主廚的怒吼」、「好扯」、「好新鮮哦」、「太離譜了吧」、「現在的食安跟現在的人工作態度有很大的關係,有少數人,工作真的是很隨便」、「這生到只要不是實習醫生、應該都救的活吧」。對此,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林冠蓁科長說明,有關民眾反應到百貨公司用餐餡餅沒熟一事,衛生局今日派員前往現場,針對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經查產品責任險符合規定,業者訂有標準作業流程,及搭配溫度計、計時器製作餡餅。不過,稽查人員發現,餐廳有生熟食作業區無法區隔以及煎台溫度無法顯示等衛生缺失事項,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業者於30日前改善完成,若屆時複查仍不符合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6條和第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鍰。
顧客控遠百A13朱記餡餅「吃到生豬肉」:生到發亮 衛生局要查了
自從寶林案釀死後,台灣民眾特別關注食安問題,日前一名網友就爆料,自己在遠百信義A13店的朱記餡餅粥店購買豬肉餡餅,沒想到吃的時候,卻發現內餡竟然還是生的,而且這也導致他後續出現肚子不舒服、發燒等症狀,對此,北市衛生局也於今(25)日表示,將派員前往稽查。該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大遠百知名港式料理朱記麵食館用餐,點了豬肉餡餅,但卻發現肉餡竟然還生的發亮,「我當場嚇了一跳!這太離譜了」。原PO也表示,當時餐廳有說可以免單並多送餡餅,因為自己急著回去上班,所以只好先答應了,但後來想到食安問題不應掉以輕心,特別是之前發生的寶林茶室粿條事件也是在同一個大遠百信義A13,因此決定公開此事。原PO也提到,「後來回家後我肚子超不舒服還發燒,才發現豬肉可能有寄生蟲問題,所以趕緊爆料希望衛生局能夠進行稽查。」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生到我彷彿還聽見牠走路的聲音」、「我好像聽到主廚的怒吼」、「好扯」、「好新鮮哦」、「太離譜了吧」、「現在的食安跟現在的人工作態度有很大的關係,有少數人,工作真的是很隨便」、「這生到只要不是實習醫生、應該都救的活吧」、「廣式餐廳賣德國料理」、「非常非常的生…」、「我的天阿,他現在只需要一個CPR,他就可以回豬窩吃飯了」、「看的出來他很新鮮,還沒發黑」。對此,北市衛生局也回應媒體,將派員前往餐廳稽查。北市衛生局表示,若有發現缺失,會要求餐廳要在限期內改善,如複查不合格,將依規定開罰。
與女友吵架拿2小貓出氣釀死 莽撞男子下場出爐
男子阿國(化名)於2023年11月與女友小萱(化名)發生衝突,沒想到之後竟然在住處以毆打、刀割的方式,拿小萱的2隻小貓出氣,結果導致2隻小貓一死一傷,最後小萱憤而報警,而阿國的悲慘下場也在近期出爐。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審理期間,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而法官認為,阿國因為與小萱發生糾紛,結果反而無視動物之生命可貴,將怒氣遷怒在2隻小貓的身上,透過徒手毆打、刀割的方式,傷害與宰殺動物,最後導致2隻小貓一死一傷。報導中也提到,在阿國出手凌虐後,一隻小貓右後肢開放性骨折、鼻腔出血、氣胸、肺臟出血,最後不幸慘死。而另外一隻小貓則是四肢指甲有多處斷裂,尾巴上有明顯外傷。法官認為,雖然阿國已坦承犯行,但由於阿國並未與小萱達成和解,並考量貓咪在法律上雖然判定為「物」,但實際上並非是一般物品,小貓也讓小萱付出心理層面的關愛,以及也有依存關係的存在,因此認定阿國的行為明顯侵害到小萱。最後法院判決,阿國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違反第12條規定宰殺動物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可上訴。
高雄貨車右轉釀死亡車禍! 60歲婦人騎車遭撞倒地不治
89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於21日中午11點25分,行經高雄市林園區右轉時,與直行的60歲柯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柯女隨即連車帶人倒地受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小貨車駕駛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警方鑑定釐清。據了解,黃男駕駛小貨車在林園區沿海路四段和頂厝路口右轉,與同向慢車道直行的柯姓女騎士發生撞擊,機車內的物品散落一地,柯女倒地受傷,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仍宣告不治,警方獲報立即循線找尋柯女家屬,當地里長們也協助在地方社團PO文查尋。警方表示,接獲報案於21日上午11點25分,林園區沿海路4段與頂厝路口有車禍發生,隨即派港埔所和交通分隊員警趕至現場處理,疏導交通,此案已依規定測繪、照相進行處理,警方對黃男實施酒測,酒精濃度為0 ,詳細肇事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林園分局說明,提醒民眾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依照標線指示行駛車輛和注意車輛的四周狀況,尤其是前方,一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維護民眾的交通安全,防止類情形再次發生。
超載「大牛」砂石車撞電動車釀死亡車禍 外籍騎士腦漿外溢命喪街頭
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與亞洲路口,16日上午9時發生一起驚悚事故,1輛嚴重超載的「大牛」砂石車轉彎時,不慎與40歲范姓外籍騎士騎乘的電動車相撞,范男當場遭到車輪輾壓,頭部受重傷,血肉模糊,悲劇造成1人喪命。警方初步判定事故為內輪差所致,46歲駱姓男子駕駛著超載砂石車沿著城林路右轉進入台65閘道,與范男直行的電動車發生嚴重碰撞,並且肇事的砂石車在事發後更是拖行著50公尺遠,警方決定將朝向違規超載、過失致死等方向展開調查,並強制開出高額罰單。事發當時,目擊者表示,砂石車轉彎後,電動車與騎士便消失在視線中,直到對向駕駛發現砂石車拖行著電動車才及時制止,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在接獲報案後迅速趕赴現場,救護人員趕抵時發現范男已無生命跡象。「大牛」是指不肖業者將標準車斗改裝成超載斗,其超載量可達標準斗3倍以上,極大地影響了車輛的操控和交通安全;對此,土城分局長謝龍富要求嚴懲肇事業者,並啟動專案稽查,以規範相關行為。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長鍾世銘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並強調駕駛應保持專注,切勿疲勞駕駛或搶快通過路口,以確保行車安全。
屏東殺人惡警起底 石明謹:非首次、曾對無辜少年踹頭挨告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爆發執法過當疑雲,詹姓員警日前逮捕死者蔡姓慣竊時,疑因死者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卻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詹員不僅遭停職,還被法院收押。曾任警職的知名球評石明謹指出,詹員3年多前在新北市中和分局任職時,也曾私刑對少年踹頭,態度十分囂張,過程全被民眾拍下PO網,石明謹直言「不正視問題,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篇文章還不到4年,沒想到文章中的員警,調任屏東,就在昨天動用私刑打死人」。他透露這篇文章曝光,就接到多年未聯繫的研究所同學電話,「對方說XXX(中和某長官)問能不能把文章撤下來,說這幾位同仁平常很認真,績效很好,破了很多案子」。石明謹表示當時自己未答應,並告知對方,「在黑社會裡也有很認真在暴力討債,也有績效很好的,但還是黑社會」,這起踹頭案的結果,因為和家屬達成和解,以執勤時有「心理壓力」,無法控制情緒,並非真有傷害、恐嚇意圖,被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所以大家還能看到這篇文章」。不過石明謹有感而發指出,「不正視問題,把罪犯當英雄,最後死了一個無辜的竊賊(偷機車罪不致死),那個號稱認真的警察將不再是警察(這次恐怕難逃法網),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詹姓員警在調任恆春後發生嫌犯死亡案件,據自由時報報導,不少同僚對該員執法過程很有意見,據一名派出所員警透露,詹員執勤時宛如穿上「戰甲」,變了一個人,對於涉案者講粗口又動粗,簡直像40年前的「老電啊(老刑警)」,許多老學長也直言「詹員遲早出事」,沒想到竟會發生這樣嚴重的情況。石明謹轟捅嫌釀死屏警非首次執法過當。(圖/翻攝自石明謹臉書)
疑闖紅燈釀死劫!台中6旬男遭公車撞上 搶救12小時後仍身亡
台中市龍井區台灣大道五段與都會南街口昨(13)日晚間發生人車碰撞事故,現場一名6旬男子疑似因闖紅燈通過路口,而不慎遭到綠燈直行的公車撞上,且經過送醫搶救近12小時後。仍於今(14)日上午宣告不治身亡,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等細節仍有待調查後釐清。經查,該起事故發生在昨(13)日晚間6時50分許,當時年約60歲的林姓男子駕駛公車沿著台灣大道五段行駛在公車專用道,就在其往沙鹿方向行經至都會南街路口時,另名65歲的游姓男子竟突然闖紅燈要跨越路口,進而導致碰撞事故發生。警方說明,游男原先係沿都會南街東側步行在人行道上,後續卻因不明原因而疑似闖紅燈欲穿越台灣大道,導致正在直行的公車駕駛當場不慎將人撞倒在地,而車內乘客與駕駛則是安然無恙,並連忙通報警方與救護單位到場處理。警消獲報到場後,便立即將倒臥在地的游男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救治,其在手術完成後曾轉至加護病房觀察,不幸最終仍在今(14)日上午7時30分宣告不治身亡,目前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等細節都仍有待調查後釐清。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也藉此呼籲民眾,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時,請務必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另行人通過馬路時,也務必要遵守標誌標線號誌管制,並落實停看聽快步通過路口,以共同保護全體用路人行的安全。
彰化女酒測值達1.07釀死亡車禍 越南男騎士不幸遭撞重傷身亡
彰化縣大村鄉今(3)日凌晨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名26歲的陳姓女子駕車行經山腳路時,竟偏移車道方向直接跨越中線逆向行駛,且不慎撞上一名騎車行經的越南籍宋姓男騎士,導致該名男子當場重傷身亡,經警方實施酒測後,發現陳女酒測值高達1.07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員林警分局指出,於今(3)日凌晨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大村鄉山腳路發生交通意外,並表示現場有傷者倒臥需救援,且事故還造成附近社區大停電,遂連忙出動員警及救護人員到場救援,同時亦通報台電人員前往搶修。警消表示,在獲報趕抵現場時只見宋姓男騎士已倒臥在道路上,且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救護人員進行初步急救後,隨即送往員林基督教醫院急救,不幸最終仍因傷重而不治身亡;至於肇事的陳姓女駕駛則是右腳骨折,被送往醫院開刀救治。據悉,陳女當時駕駛著小客車明明是由南往北行駛在山腳路上,不過監視器卻拍下她不斷逆向在山路狂飆,甚至違規跨越雙黃線的畫面,一直到不慎撞上由北往南騎經的越南籍宋姓男子,以及撞斷路旁電桿後車輛才終於停下。警方進一步說明,經過詳細調查後,發現當時陳姓女子係為酒駕狀態,且經過酒測,其酒測值竟高達1.07毫克,已嚴重超出法定規範,而其在事故發生後更仍然呈現爛醉狀態,警方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陳姓女駕駛移送偵辦。台電也指出,這起事故共造成多達500戶居民無電可用,停電時間更長達11小時,所幸經派員搶修過後,現已於上午完成電桿更換作業,費用部分則估計約需12萬元。
狂風醉影!彰化醉女凌晨狂飆釀死亡車禍 再撞電線桿造成停電11小時
彰化大村鄉山腳路2號在昨(2日)凌晨1點半,一場驚悚的死亡車禍震驚當地,一名26歲的陳姓女子酒醉駕駛,車速狂飆至少破百,途中失控橫越中線,逆向直接撞飛一輛機車,最終撞擊路邊電線桿才停下,警消趕抵現場,發現騎士宋姓男子已不治,而酒測顯示陳女高達1.07毫克,案件將依法追究責任。監視器拍下的畫面顯示,陳女駕車狂飆的速度驚人,幾乎只留下殘影,事發時,陳女車輛失控後撞上越南籍的宋男,將其撞飛至少50公尺遠,送醫搶救後仍無法挽回生命,則陳女也因事故造成右腳骨折。車禍不僅造成悲劇,更帶來村內大停電,電線桿兩度遭撞斷,使得該村居民長達11小時沒有電力供應,相關單位急派員搶修,警方將依法究責,而陳女背後的動機與事發原因,則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警方持續加強取締、強力執法,同時也提醒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應下車察看,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19到場救護,並配合警方事後調查以釐清責任歸屬。◎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指揮不當釀死亡車禍 5義交遭判刑、賠錢
去年3月某工程公司在彰化縣秀水鄉施作自來水管埋設工程,5名義交疑指揮不當,導致吳男駕駛重機以時速70公里撞上80歲洪姓老翁,老翁不幸死亡;法官認為,義交指揮不當是肇事主因,吳男雖無肇因,但未減速,依過失致死判義交、吳男均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義交還需賠償家屬5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去年4月21日上午,當天在該路口負責交通指揮的義交人員分別是48歲柯男、65歲林男、57歲郭男、56歲許男及37歲林男,5人分別站在正興路北側、南側、番花路口西北側及東向車道等,負責管制往來車輛。當天上午8點50分左右,吳男駕駛重型機車沿番花路由東往西行駛,當時站在番花路超商前的林男用無線電通知路口,待白色小客車通過後即可放行,其未注意吳以高速70公里騎在白色小客車後方。負責放行正興路車流的郭男,看到白車後即吹哨停止番花路往來車輛,而放行正興路車輛通過,以致吳男與準備通過路口的80歲洪姓老翁2車碰撞,洪倒地受傷送醫急救,同年9月26日因敗血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法官認為,依彰化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義交柯、林、郭、許是肇事主因,站在超商前指揮的林姓義交儘管無肇事因素,但因疏未注意吳男騎機車經過並及時通報,認其有疏失,也與車禍有因果關係。法官審酌,吳男雖無肇因,但其行駛到閃光黃燈交岔路口時,並未減速,以時速70公里通過路口,避煞不及而撞死人,有過失。考量家屬與5名義交成立調解,依過失致死罪,將5名義交各判處7月、緩刑2年,義交需各賠償死者家屬10萬元,共50萬元;吳男也被判7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