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
」 立法院 柯文哲 國民黨 民眾黨 民進黨舊恨新結1/經長再揭「不缺電」新前提 環團問老戰友洪申翰承諾兌現了嗎
經長郭智輝在立院答詢時,提出「台灣不缺電」新前提,指2030年前台灣不會缺電,但「如果不讓增建電廠就會缺電」,並坦承就是劍指原訂今年底除役,老舊、空污嚴重的基隆協和電廠,第三、第四重油發電機組「以氣換油」方案。也讓環團高度憂慮,經長說法代表,即使罷樑案被否決,台電仍堅持在基隆港填海造陸、蓋第四天然氣接受站(簡稱四接),恐嚴重威脅生態及基隆港未來營運。堅定反四接的「守護基隆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前民進黨立委王拓之子王醒之痛批,環團早備妥四接替代案「地熱電廠案」,但政府拒絕與環團、基市府溝通,只想比照中火環評「閃電戰」讓四接快速定局,霸凌基隆人與基市府。環團基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圖中)指出,三接公投前夕,時任綠委的新勞長洪申翰曾銜命與環團溝通,曾承諾四接仍有溝通機會,但蓋四接迄今都未見政府溝通。(圖/報系資料照)他感嘆,剛高升勞動部長的「前環保立委」洪申翰,曾在2021年三接(蓋在大潭藻礁)公投前,「銜民進黨之命」與環團溝通,洪當時親口向他承諾「讓三接興建、四接才有討論空間」。後來三接公投失敗,重挫環保團體,沒想到四接卻仍接踵闖關,回想洪昔日承諾根本沒兌現,只是政府試圖分化社會運動力量罷了。王醒之向洪申翰喊話,環團已備妥「地熱發電」替代方案取代四接,若洪仍自認是環保人,能否請卓揆正視替代案,別讓基隆港步上大潭藻礁後塵。他指 ,台電曾在宜蘭清水建立3MW(千瓩)先導型地熱發電廠,在1981年正式商轉,是全球第14個地熱發電國,但當年技術不成熟而中斷;2021年底清水地熱廠改用最新技術重新商轉,而且效率更好,台電統計2024年3月為止,全臺已有9處24個地熱案場正在推動,依經濟部能源署規劃,明年起地熱鑽井量能將巨量增長,到2030年的3.4GW(百萬千瓦)甚至比新協和一號機1.3GW多了近三倍,因地熱發電成本遠低於天然氣,協和四接卻要延遲到2034年才完工,完工後卻可能因地熱發電陸續投入,配合零碳目標反而成閒置資產,卻早已讓基隆海洋生態遭受不可逆浩劫。三接一役重傷環團元氣,但也讓碩果僅存的環團更加團結,圖為彰化環保聯盟、台中爭好氣聯盟、雲林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屏東環保連等中南部環團舉行記者會,反對興建四接。(圖/報系資料照)如今,四接再度捲圖重來,王醒之憂四接恐連三接「辯論過程」都不可得,環評就閃電闖關成功。他說,環團歷經三接慘痛一役,都瞭解「唇亡齒寒」,也因此,北部環團在中火環評爭議中,力挺中部環團「中火二期燃氣規模減半並退回環評重審訴求」,中部環團也全力聲援反四接運動,雖然時空背景已無法再像三接公投,引發全民討論,但對環團而言,環境議題「再退一步即無死所」,絕不會再輕信政客的芭樂票。
被警冤枉男子坐27年冤獄「獲賠4億」 他嘆永遠無法彌補失去歲月
美國一名64歲的男子沙利文(Michael Sullivan)因謀殺罪在麻薩諸塞州監獄度過了超過27年,多年來他堅稱自己並非所為,經過新的審判和新的DNA技術證明他無罪後,他於2013年被釋放,陪審團裁定沙利文沒有參與謀殺,還發現1名州警在審判中作了虛假證詞,上周判給沙利文1300萬美元(約新台幣4億元),儘管州法律規定誤判的賠償上限為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綜合外媒報導,1987年麥格拉斯(Wilfred McGrath)遭到搶劫和毆打致死,屍體被扔在1家廢棄的超市後面,沙利文被判犯有謀殺和武裝搶劫罪。當局得知沙利文的妹妹在謀殺案發生前一天晚上與麥格拉斯外出,後來2人去了她與沙利文合住的公寓後,當局將注意力集中在沙利文身上。謀殺案的另一名嫌疑犯格雷斯(Gary Grace)在審判中作證說,沙利文在謀殺案當晚穿著1件紫色夾克,1名前州警化學家也作證說,他在夾克上發現了血跡,且頭髮與麥格拉斯頭髮的DNA一致。沙利文而後被判有罪且被判處終身監禁,同時間格雷斯也承認犯下謀殺罪,並被判處6年徒刑,另名嫌犯佩特拉(Emil Petrla)也毆打了麥格拉斯並幫助處理屍體,他對二級謀殺認罪,被判處終身監禁,有可能假釋,但最後他於獄中去世。對此,沙利文回憶起檢察官在結案陳詞中5次提到那件紫色夾克時,坦言「我不敢相信我被判犯有謀殺罪」,當時他的母親、兄弟在法庭上都哭了,這對一家人來說都非常困難,但在2011年,沙利文的命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的律師要求進行DNA檢測,結果發現外套上沒有血跡,測試也發現外套上的物質不含麥格拉斯的DNA,無法確定外套上發現的頭髮是否屬於他,到了2012年,當局下令進行新的審判,沙利文於2013年獲釋,2014年最高法院維持了對沙利文重新審理的決定,並於2019年決定不再重審此案。本月早些時候,沙利文從該州獲得了1300萬美元的賠償金,但沙利文在入獄期間,他的母親和4個兄弟姐妹都去世了,他說這筆錢「永遠無法彌補」他失去的歲月。
余華英拐賣17兒童 多個家庭支離破碎
澎湃新聞24日報導,大陸轟動一時的余華英拐賣兒童重審案,25日將於貴陽市中級法院宣判。對於曾被余華英拐走、尋親成功後,又報案將人口販子繩之以法的楊妞花來說,無論是對被拐子女、或他們的原生家庭的傷害,罄竹難書。楊妞花說,談到人口販子的傷害。從小她就知道不是養父母家裡的孩子,3到6歲基本上都有記憶,別人也會指指點點,一路長大也遭受很多流言蜚語。如果(有被拐賣的孩子)能遇見好一點的(養父母),那算是幸運,但很多人並沒有被認真對待。楊妞花說,被拐子女努力了很久,終於有了家庭穩定生活,突然又有人打破,說親生父母找來了。這份沉甸甸的父愛母愛,是一種壓力,他們好不容易有了平淡平凡生活,若此刻站出來跟親生父母相認,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因為這中間的感情是缺失的,記憶並不多,相認後,根本不知道養父母會有什麼看法,他們在當地還要生活,會覺得跟養家造成隔閡,還不敢公開,因害怕妻子(丈夫)孩子出去後,別人指指點點。楊妞花說,人口販子也給尋子父母很大傷害。她的父母在她走丟後相繼抑鬱離世。前兩天去被害人陳炳蓮家,她被拐走小兒子,她說:「余華英賠償不賠償都無所謂,我就是要她死,她不知道我這些年吃的苦,我這麼多年我是怎麼過來的,我孩子丟了,我怕我老公打,到處都在議論著說我把孩子賣了,我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我找到我的孩子之後,我孩子還是回不到我身邊。」楊妞花又去遵義另一位被余華英拐走兩個兒子的先生家,兩兒子一個被遺棄在火車上,救回家沒多久去世了。他承受的是大兒子去世、小兒子沒找到,全村人說他窮把孩子賣了。他5年走了9個省,最後差點渴死放棄了。楊妞花稱,那位先生抱著她哭,那種哭電影都演不出來,下嘴唇都在顫,哭得像孩子,說妳能把人口販子帶來,會更感激,他要用針一根一根把筋給余華英挑了,這就是尋親家庭對人口販子的恨。很多人聽到17個被拐賣孩子,只覺得是個數字。其實背後一個個幾乎都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死不瞑目。楊妞花表示,她在2012年開始找家人時,沒告訴任何人,到2021年,很多人把她家指向貴州,她覺得已經到家門口了,然後大家讓她公開自己身分時,就一直在想,如果公開就到家了,如果不公開,她還在家門外,是這樣的情況下,她才把自己公開,要不然也不會公開。
余華英拐賣兒童無悔意? 楊妞花憶開庭眼神:把我當敵人
澎湃新聞24日報導,轟動大陸的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重審案,25日將於貴陽市中級法院宣判。曾被余華英拐走、尋親成功後,又報案將人口販子繩之以法的楊妞花強調,作為被拐子女,她想替所有被拐子女的父母討公道。澎湃新聞報導,楊妞花說,余華英至少拐賣17名兒童,抽象數字背後是家破人亡,是妻離子散,甚至是(被拐賣者家屬的)死不瞑目。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在10月11日重審庭審時,從開庭到結束全程,除了回答問題,大部分時間在摳手指頭。當原告們提問時,她瞬間特別亢奮,微昂著頭辯論,而且聲調特別高,完全沒有認罪悔罪之心。在整個開庭過程中提到的所有細節,只要是有利於她的,她都說她能記得清,而且她非常肯定;當問到還有沒有其他被拐兒童時,她說沒有,還反問「你覺得有你去查出事實來」。楊妞花說,還有,比如說中間人說賣了孩子之後,她(余華英)拿錢拿得比較多,中間人只分得200元(人民幣,下同),余華英就會反駁稱,中間人不是拿200元,而是拿了1000元,因為他們有好幾個人;她能記清楚說好幾個人,都是給了1000塊錢。1000元和200元帳目她記得,但是對她不利的,她都說不記得,說頭被車撞過,很多東西會記不住。第一次開庭(案件原一審)時,查出來被她拐走的孩子有11個。當時也有問過她,除了這些人還拐賣了其他人沒有,她說沒有,就這麼多。問她後悔嗎?她說很後悔、特別後悔,怎麼能不後悔呢?然後一邊哭一邊說後悔。但是她就是沒有交代還有其他孩子被拐走。楊妞花強調,余華英在庭上看她那個眼神,回憶起來就特別氣憤,恨她沒能錄下來。當時她和公訴人坐在一邊,法警把余華英帶上庭時,正好對著她。用半瞇眼神、微抬下巴看她,透過那個眼神,能感覺對方當她像敵人一樣,而不是當成其曾傷害過的人。談重審判決結果,楊妞花希望法院還是判余華英死刑,還有附帶民事賠償金額提高,這是一直以來沒有變的訴求。她知道余華英經濟能力賠不了,但這個數字提高,就是為了警告人口販子,讓大家知道拐賣兒童犯罪成本非常高,讓他們不敢拐賣兒童。談未來打算。楊妞花表示,起初她心思非常簡單,只想為她父母討公道,只不過後來又出現其他家庭,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父母需要去聲討。作為被拐賣子女角色,她想替所有父母討公道。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一些人。希望所有沒有找到孩子的父母,能看到警力投入、技術進步,要相信孩子在不久將來都能夠回到身邊。不敢主動站出來的被拐孩子,希望看到她的報導後要相信:如若不願意,父母一定不會為難你,不會打擾你現在的生活,你好他們就好。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從看護變同居人!遭董座家屬控訴盜取4658萬遺產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子過往長年照護游姓董座,但在董座過世之後,朱女被董座家屬指控在照顧游姓董事長期間,趁其病危之際盜取了價值4658萬元的18張定存單。但高雄高分院最終推翻一、二審判決,對朱女做出無罪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游姓董事長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2017年11月,游男因肺癌住院治療。同月16日,朱女持游的印鑑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提領總計4658萬元。結果此舉引起游男家人的不滿,認為朱女私吞遺產,因此提出了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指控。而初審、二審法院通過勘驗錄影檔案,認定游男當時處於極度疲倦和嗜睡狀態,意識難以保持清醒。因此,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朱女2年徒刑。後續朱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在更審過程中,法官詳細調查了相關證據。醫生證詞顯示,游男生前曾表示不想將財產留給子女。此外,律師和多名證人也指出,游男清楚事情並授權朱女進行轉帳取款相關工作。基於這些新證據,法院認定游男當時意識清醒,並自主做出了財產處置的決定。最終,高雄高分院做出了無罪判決。儘管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並確定了無罪的判決結果。
千元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女兒竟被判「販毒罪」 二審結局大逆轉
大陸廣州女子廖華(化名)在父母去世後,以人民幣260元(約新台幣1188元)轉售雙親生前服用的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遭山東濱州市陽信縣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犯販賣毒品,一審遭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案經上訴,陽信縣檢察院近日以證據不足撤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生效。《澎湃新聞》報導,廖華的雙親生前都患有疾病,其中父親罹患結直腸癌晚期,2023年1月去世,之後母親也因病過世。廖華稱,父母去世後留下了一些藥,自己一時不知道怎麽處理,經病友建議進入群組轉售。不久後,一名暱稱「王」的成員傳訊詢價,雙方約定以260元價格出售5盒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沒想到,跟廖華購買藥品的董姓男子是名毒蟲,收到藥品後不久便主動開車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說他在網上買到國家管制藥品。事後,廖華因涉嫌販毒遭到起訴。法院認為,被告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廖華認為,該藥是父母離世留下,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販賣,不知道問題那麽嚴重,決定上訴。律師主張,涉案藥品是被告父親去世後留下,其對藥品的性質、功能的認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層面;而在藥轉群轉讓藥品,是病友之間互相交換所需藥品的行為,被告沒有販賣毒品的動機、目的。二審期間,公訴機關曾建議法院對廖華定罪免罰,但廖華認為自己無罪,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之後,濱州中院將此案發回重審。今年9月陽信縣檢察院撤回對此案的起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經生效。
時論廣場/電價漲不停 通膨壓垮人民
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自10月16日起調漲電價,民生電價凍漲,產業電價平均調漲幅度12.5%、最高上漲14%,引發國人對通膨再起的憂慮。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1日表示,已指示經濟部與台電在尊重審議委員會的前提下再做細部了解,並與產業界溝通。莫非是暗示電價調漲還有轉圜的空間?同一時間,颱風山陀兒來勢洶洶,據北農報價,蔬果已全面漲價,每公斤平均批發價為63.8元,創5年新高,1顆高麗菜飆到480元,消費者大喊吃不消,若颱風後續造成產地災損,菜價恐怕還會再走高;如今又有電價調漲的因素,可能更進一步帶動電價上揚,讓民眾惴惴不安。儘管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呼籲,餐飲小店家、小商店等「不要漲價」,不然會造成通貨膨脹,但這種要求並不合理,畢竟就算小攤商這波電價沒有調漲,但他們也會遭到上游原材料上漲的波及,小本經營又不是在做功德,怎麼能夠不反映成本呢?為彌補台電的虧損,經濟部除了連續調漲電價之外,還持續撥款補助。但從台電提供的數據來看,這兩個措施似乎都沒什麼用。近3年來國內工業電價經歷4波調升,平均工業電價由2021年平均每度2.58元一路調升至4.29元,累計漲幅為66%,用電大戶漲幅更驚人。此外,民進黨政府連年編列預算撥補台電,2022年台電通過增資1500億元、2023年《疫後條例》撥補台電500億元、稅收超徵撥補台電1000億元,目前行政院仍有2千億元撥補台電預算在立法院進行審查。其中,第1筆1千億元是今年的追加預算,目的是讓台電能夠在今年度損益兩平。原本賴政府是計畫如果這筆預算過關,10月就不調漲電價了,不過,顯然經濟部已經等不及了,預算還未審議,電價先漲了再說;第2筆1千億元的撥補則是要用來打銷台電的累計虧損。台電累計虧損至2023年12月底為3826億元,但到今年7月則已高達4348億元,短短半年又增加逾500億元。台電的虧損就像是個無底洞,撥補款陸續到位再加上一直猛漲的電價也無法有效改善財務,台電難道不知道,虧損問題顯然不是靠補破網式的補助再加上年年漲電價就能解決的?!為什麼一直靜默不語,放任不懂電力的高層胡作非為、拖垮台電和台灣?台電問題的嚴重程度顯然遠遠超過賴政府高層的認知與想像,出身產業界的經濟部長郭智輝當然深知業界的焦慮,學有專長的政府相關專家和顧問們多多少少也應該聽聞台灣電力與能源政策對產業發展與民生造成的難題甚至困境,為什麼沒有人能夠放下對個人官位、利益與顏面的矜持,勇敢地告訴總統賴清德、閣揆卓榮泰,台灣的電力能源政策必須改變!經濟部老是洗腦民眾台灣電價很低廉,言下之意,漲價有理。然而,先不論如今台灣的電價是否還是數一數二的便宜,須知電價攸關民生與產業成本,長期維持平穩才能令人民安心生活、讓產業放心經營。近3年來,產業電價調漲近7成、民生電價也漲了近4成,這已構成重大不確定因素,加上淹水地震等各種天災,人民的生活愈來愈辛苦,再這樣下去,台灣真的會走到山窮水盡,到時人民恐怕也要揭竿而起了!(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毒品犯罪數量激增!沙國2024年已處決198人 創30年新高
沙烏地阿拉伯官媒28日報導,該國28日再度執行了3起死刑。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這讓沙國2024年已執行死刑數攀升到了198起,超過2023年全年的170起。同時也打破了該國死刑人數紀錄。據國際特赦組織指出,這是由於該國今年對毒品相關犯罪的處決數量激增,迄今為止已處決53人--而這個數字在2023年僅僅是2人。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全世界已經有112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另有87個國家仍有死刑的刑罰。其中2023年,中國執行死刑數超過1000例,居全球之冠;伊朗執行死刑數超過853例,排名第二;沙烏地阿拉伯執行死刑數為170例,全球第三高。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今年沙國槍決人數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因為毒品相關犯罪被處決的數量激增,光今年便已處決了53個人,其中有38人還是外籍人士。國際特赦組織的秘書長卡拉馬爾德(Agnes Callamard)批評,沙國政府一方面試圖重塑國家形象,另一方面卻對生命漠不關心,指控利雅德當局正在從事「無情的殺戮」行動,強調這一波死刑潮嚴重背離國際人權標準。卡拉馬爾德呼籲沙烏地阿拉伯「立即暫停處決人犯,並根據國際標準來重審死囚,而不是訴諸死刑」。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禁伐補償金未編列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退回重審
立法院今年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將每年每公頃補償金額從3萬元提高到6萬元,預計增加支出25萬元,然而行政院編列114年總預算卻未列入,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20日院會,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提案,將整本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經投票表決,在國民黨、民眾黨支持下,最終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將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審議。立法院於今年6月4日修法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補償原住民保留地林地使用受限問題,並達到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以及公平原則,將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提高到6萬元,預計增加支出25萬元,法案最終三讀,然而行政院編列114年總預算卻未列入,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20日院會進行報告事項,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高金素梅於議場大喊「有異議」,發聲要求退回,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表決,國民黨、民眾黨皆支持高金素梅退回提案,最終投票贊成59票,反對46票,將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審議。預算案被退回後,立法院會議場內掀起一陣騷動,朝野立委互相指責,場面一度失控。立法院長韓國瑜多次呼籲各黨團幹部控制議場秩序,以免影響議事進行。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廢死案」釋憲將出爐 藍委再籲大法官別當撕裂台灣的千古罪人
憲法法庭明日將針對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廢死釋憲案」做成裁決,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也呼籲大法官,別當撕裂台灣的千古罪人。洪孟楷表示,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民眾盼望政府能強力打詐,而非全力推動廢死,大家真的不清楚民進黨為何執意用大法官釋憲方式推動廢死,他也再次沉痛呼籲,大法官不要變成是撕裂台灣的千古罪人,盼望大法官「政治少一點、務實層面多一點」,讓台灣繼續存在死刑,嚇阻犯罪,打擊犯罪,才是台灣主流民意盼望看到的事。洪孟楷強調,大法官釋憲結果還未出爐,在野立委只能一而再的呼籲大法官尊重主流民意,盼望大法官聽到,不要背道而馳,因為廢死只是民進黨少數人的意識型態,與大多數人的看法不同,甚至連民進黨內部主流意見也不支持廢死。既然大家都不支持,真的不知道大法官在這個時候,如果真的宣布死刑違憲,只會撕裂台灣,加劇大家的對立與分化。放眼世界民主法治國家,未見過以大法官解釋死刑與否來決定是否廢死,這樣決定根本就不合也不尊重立法精神。目前台灣社會沒有共識也沒有準備好廢死,因此沉痛呼籲大法官,萬萬別當撕裂台灣社會的千古罪人。洪孟楷還問,一旦死刑違憲解釋出爐,那麼目前已三審定讞的死刑犯要如何處置,直接轉無期徒刑還是要重審?如有過去曾執法過的死刑犯家屬主張政府違憲又該怎麼因應?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住多人房 親友「送物品」僅能透過律師
民眾黨主席、前北市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看守所也表示,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柯文哲上週經歷了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地檢署對此裁定不服,於9月3日下午5點左右提出抗告。9月4日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的裁定並發回重審,最終在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也在晚間被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看守所表示,柯文哲於昨日下午6時33分抵達後,依照羈押規定進行了安全檢查和健康狀況記錄,並安排他入住多人舍房,確保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被告分開。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指出,由於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至於柯文哲的情緒、食慾及舍房內的狀況,陳啟森強調,這些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快訊/柯文哲再開羈押庭 法官「這裁示」恐影響收押結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弊案,5日二度開羈押庭,外界認為檢方已補足事證,不過據了解,北院承審法官表示,為保護被告防禦權,檢方抗告提的新事證,不能當成二度羈押庭的考量範圍,這宣示是否影響結果,仍有待觀察。柯文哲跟彭振聲因京華城弊案,遭搜索約談,2日北院法官認柯犯罪嫌疑不大,無保請回,彭裁定羈押禁見。據悉,北檢密集訊問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補強相關證據,3日提抗告,4日「逆轉勝」。高院合議庭表示,柯是否如他所說「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毫無所悉,還有究明必要,4日撤回原裁定,發回北院重審。法官認為,全案要回到2日開庭狀況,所以不管是檢方新抗告理由,或是補強卷證,都不在審理範圍,避免在檢察官限制閱卷時,對被告造成突襲,影響辯護權。柯文哲2日的無保請回遭到高院撤銷,所以回復到被檢察官逮捕聲請羈押的狀態,要依法留在候審室,等律師接見和開庭,至是否要用戒具,由戒護的法警判斷。
柯文哲捲京華城案「遭無保請回」 陳水扁曝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今(2日)凌晨遭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而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遭到羈押禁見,雖然北檢將提出抗告,但這個結果仍讓小草們開心不已。對此,過去曾2度無保飭回的前總統陳水扁也做出回應了。陳水扁近日勤練書法,今天早上在臉書PO出《我無罪》書法一幅,內容提到在台中鬼地方的日子,有一本寄進來的舊書《我無罪》,深深地吸引他看了又看,那這是現代小說家瑪政拉末的代表作,曾獲得普立茲文學獎,並被提名諾貝爾文學獎。貼文曝光後,引來其他網友回應,「判罪的都說自己無罪」、「阿扁你是被抓到有海角7億,但柯P可沒有」、「你怎麼會不知道,你其實是有罪的呢,除非a錢是無罪的」。陳水扁PO出《我無罪》書法。(圖/翻攝自陳水扁臉書)至於柯文哲被無保請回,陳水扁接受《新頭殼》訪問時透露:還在發展中吧!不要忘了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據了解,陳水扁2008年5月20日卸任,當天就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檢調機關偵辦,同年11月11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經過5小時偵訊,向北院聲押陳水扁獲准。不過,陳水扁被羈押1個月後,特偵組12月12日正式起訴陳水扁,北院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不服多次提出抗告,2周後高院撤銷北院裁決發還重審,最終陳水扁遭到法院核准聲押。
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 律師因「2原因」判斷柯文哲收押機率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捲入假帳風波,30日又因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住家、辦公室遭搜索後被帶往廉政署。外界好奇柯是否可能因此被收押?對此,有律師表示對柯文哲來說,「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而檢調會搶在今日一早就進行搜索,研判是受到議員應曉薇昨日的逃亡影響,加上柯文哲涉嫌重大「有逃跑之虞」,檢調只好快速收網、避免串證,研判柯文哲被收押的機率高。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放寬至840%,過程中是否有違法涉及圖利罪仍待調查,彭振聲日前被傳喚,並遭限制出境和出海,而他在訊問中透露京華城案是柯文哲「交辦」。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是收下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被檢廉懷疑收賄後施壓北市府,將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提升至840%。檢廉29日聲押應曉薇、沈慶京、應的助理吳順民,檢方複訊後認為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0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收押,囚車才在凌晨5點多離開法院,檢廉又再度出動,搜索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的住處,並帶回柯文哲偵訊。綽號「熊大律師」的開業律師陳君瑋在臉書上公開表示,柯文哲此前的假帳案、看豪宅等事情雖然在輿論上觀感不佳,但在法律上都是小菜一碟,唯有京華城案是「真正的超級颱風」,所以柯文哲昨日才會宣布「請假3個月」。他認為柯就是預知萬一被收押,偵查中一期是2個月,多1個月彈性時間(含抗告、發回重審等),所以請假「3」個月。陳君瑋另外提到,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曾脫口表示:「對啦,就是圖利啦」,即承認有圖利他人,此舉至少已經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至少5年徒刑起跳。現在又爆出議員應曉薇收了4000多萬賄款,檢察官可能推測也行賄台北市府高層,所以改成第4條「違背職務收賄罪」追查,「這是超級重罪,至少10年起跳」。陳君瑋還表示,京華城一案涉及利益高達數百億,未來判決上依照經驗,可能判刑15年到20年,最重無期徒刑。他還預測,柯文哲這次成立犯罪的機率相當高,因為雖然應曉薇、沈慶京都否認犯罪,但是柯文哲媒體上自認圖利,彭振聲作證柯「交辦」,再加上柯文哲自己在公文上蓋章簽名,「有物證效力等於成立犯罪」,「這樣已經幾乎90%成立犯罪了」。陳君瑋還指出,檢調這幾天辦案的步驟明顯加快,其實柯文哲如果沒有在媒體人前公然向檢調嗆聲「就是圖利啦」,然後應曉薇不要桃園逃亡不成再跑去台中想出境,檢調動作應該不會這麽快。「畢竟要辦一個首都前市長,又擁有八席立委實力的黨主席,手上沒有十足證據,不敢輕易動作。」他認為,彭振聲可以無保走出地檢署,就令人詫異,代表檢調把重力都壓在柯文哲身上。再加上應曉薇昨日上演逃亡大戲,檢調只好快速收網,「應曉薇都被收押了,當然就剩下最大咖的柯文哲。」他還提到,在法律實務上,為避免最大咖在外面串證,辦完應曉薇,一定要馬上辦最大咖。檢調已經把辦案的行程表規劃好了,只是要何時出手還在觀望,一旦引信點燃,一定馬上引爆,「只能往前,沒有後退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談到京華城案時脫口說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在事後澄清,柯是指「在合法範圍協助台北市政順利推動,為的就是讓市民得利」。
時薪調幅更有感!憂不利職涯發展 審委籲「月薪調幅要略高」
最低工資審議會將於下月4日登場!蔡政府執政以來連續8年調整基本工資,從上任前的月薪2萬8元、時薪120元,調整至2024年的月薪2萬7470元、時薪183元,調幅分別達37%及52%,時薪調幅較月薪更有感。有最低工資審議委員認為,近幾年觀察勞工因此從事時薪工作者增加不少,不利其未來職涯發展,呼籲應同步調整,甚至月薪調幅要比時薪略高一點。以勞保局就業保險資料統計,在前總統蔡英文上任前2015年年底整體本國受僱勞工達656萬餘人,當年領取基本工資月薪的人數為94萬9905人,時薪族則有36萬745人,2023年本國勞工則達723萬餘人,其中領取基本工資達113萬7108人,時薪族則至少有57萬5813人,基本工資月薪及時薪領取人數成長分別達19.7%及59%。若以2024年的時薪183元、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時試算,每月可領取3萬2208元,較基本工資月薪的2萬7470元高約17%。「曾建議此次月薪調幅應相當甚至要略大於時薪」,最低工資審議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蔡政府任內時薪調整幅度遠高於月薪,是否因此造成更多勞工從事如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且勞基法大多數條文仍是保障全時工作者,雇主聘用時薪勞工成本相對較低。戴國榮說,最低工資月薪調幅不僅應與時薪相當,甚至應該略高於時薪,勞工才會慢慢轉向月薪工作,也才有利勞工未來職涯發展。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說,過去幾年因許多原因致時薪調幅比月薪來得高,反而使事業單位難找正職人力,也有研究指出,如果首份工作為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會有「就業陷阱」效應,要轉正職較為困難,甚至陷入「非典型工作長期化」,因此此次月薪調整略較時薪高也是合理。「尊重審議委員討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過去因為認為時薪工作者因工時較少、工作密度較高等,因此認為要給其較高的薪資,而最近幾次調整都是月薪確定調整幅度後,再計算時薪的漲幅,此次調整仍要由審議委員決定。
警察特考身高限制 改以工作職能為導向綜合評量
最高行政法院於15日宣判,針對憲法法庭今年5月31日宣判一般警察特考所定「男性165公分、女性160公分」所設立的身高標準,排除女性應考人之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到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經最高行政法院重審認定駁回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上訴,判決陳女勝訴確定。內政部16日表示,針對此判決,內政部前於8月6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部長劉世芳關切性別平等待遇及人民服公職權利,於會議中要求警政署、消防署、警大及警專儘速依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修正警察特考考試規則及相關招生簡章的身高限制規定。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已綜整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2025年實施新制,期透過擔任警消之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