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裁定
」 李義祥 陳啟昱 交保 太魯閣號 李承翰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陳啟昱遭通緝!前妻曾姿雯傳「願受訪」又取消 南下策展連2天神隱
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涉嫌收賄,1日開羈押庭不見人影,遭檢方發布通緝。消息曝光後,外界將焦點轉向曾任高雄市前民政局長、觀光局長的陳妻曾姿雯,卻爆出2人早已離婚。據悉,曾姿雯目前在民間策展公司任職,近日在高雄舉辦會展,日前一度傳出願意受訪,隨後又取消,害媒體撲空,今天(6日)則是請假未現身。台鹽綠能弊案延燒多時,檢方上月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至今行蹤不明,遭檢方發布通緝。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是否知道陳啟昱行蹤,卻傳出2人早在去年9月就結束約12年的婚姻。曾姿雯友人透露,有關此次事件,曾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2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據悉,曾姿雯擔任總經理的民間策展公司,近日在高雄舉辦「2024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昨(5日)一度傳出她願意出面受訪,後來又臨時取消,讓大批媒體撲空。今日上午11點會展正式登場,曾姿雯請假未現身。台南地檢署表示,檢方偵辦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第 2 款對被告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啟昱逃亡、藏匿,檢察官已於4日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被告去向之相關情資。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無故不到落跑了? 知情者曝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可能下落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卻未到庭,法官已開出拘票,將拘提陳啟昱到案。對此,知情人士臆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台灣,因為以他在高雄的實力與人脈,若真的有心想要偷渡並不困難,所以猜想陳啟昱不排除已經從高雄「坐桶子」出境。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但遭台南法院駁回,南檢提抗告成功,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1日召開羈押庭重新裁定時,陳啟昱卻無故不到,正在被強制拘提到案中。陳啟昱無故消失引發各界譁然,知情人士表示,陳啟昱這幾年都在高雄旗山一帶出沒,高雄是他最熟悉的地域,但他猜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高雄,有可能從高雄「坐桶子」出境。「詐騙集團數十人要搭船出境都不是問題了,何況堂堂前副市長,要搭快艇出境也不無可能!」知情人士分析,陳啟昱曾是高雄市副市長,且在高雄有很扎實的地方關係,若真的臨時想要找「桶子」偷渡到境外,對他來說並不困難,且現在偷渡行情約在80萬到100萬元,陳啟昱應該不缺錢,若真的有犯罪事實,應不會放過這次可以逃跑的機會?
柯文哲羈押禁見 林延鳳:支持者勿再用政治語言干預司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一度被裁定無保請回,經北檢抗告成功,台北地院5日重新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表示,「羈押禁見」代表有犯罪高度嫌疑,也證明外界相關質疑,包含所出具之相關證據資料,皆有所本。「柯文哲若要堅持說謊,進土城講給自己聽就好,不要再欺世盜名。」林延鳳指出,柯文哲到底知不知道「840%」容積與圖利廠商,除了週二她所揭露柯親簽的拒絕和解公文外,還有多項會議紀錄及公文往來顯示柯知情。林延鳳批評,柯文哲一路說謊,民眾黨一路護航,此等欠缺是非與公義的政黨與黨主席,從來沒有針對相關金流對外做清楚交代,會落得羈押下場也是要他未來好好交代清楚,不要再閃躲或迴避「推給不知道」。林延鳳也呼籲,上回在法院前開心高呼的民眾黨高層與支持者們,莫再以「雙標」質疑相關結果,勿再用政治語言或「加害人扮演受害人」的姿態,來行認知作戰、干預司法之實。
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理由曝 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2日裁定當庭無保請回。對此,北檢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4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而理由也曝光。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圖/趙世勳攝)據高院表示,合議庭審理過後依照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以及證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如他所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高院並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全案裁定撤銷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本件不得再抗告。據了解,針對京華城案,柯文哲主張案件均由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做成,他並非專業人員,所以基於信賴專業的原則,他並未問決議過程。最後台北地院也採信他的說詞,讓柯文哲無保請回。柯文哲的說法,在北院羈押彭振聲的理由中可以得到印證。彭振聲當時為都委會主席及京華城專案管理人,無法推說自己不專業、不懂都市計畫,因此檢方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彭振聲,法院裁准。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即聲明抗告,並於3日傍晚備妥卷證,緊急送交北院轉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針對部分理由調查不足,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議員陳重文施壓貪污台智光非法獲利321萬 檢察官起訴7人
台北市長期擁有三連霸紀錄的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近期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圖利電信業者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簡稱台智光),而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指出,陳重文在協助台智光取得合約後,轉而透過立錡公司承攬下包,非法獲利高達321萬元,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的兒子李嘉豪,也因內線交易非法獲利60萬元,檢察官於19日將涉及此案件的7人依圖利與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據檢方調查,台智光成立於2012年,由政府主導,與台北市政府簽訂為期25年的光纖網路基礎建設合約,此後,台智光逐年與台北市的多個局處簽訂服務合約,提供機關網路傳輸服務,根據廉政署接獲的情資,台智光涉嫌以不法手段獲取合約,利用市議員的職權施壓市府,令原本計劃削減的2024年度市警局CCTV網路傳輸預算,維持在高達5億多元的高額合約上。廉政署發現,台智光在2023年底至2024年初,透過施壓手段使合約金額居高不下,而與陳重文關係密切的立錡公司,正是台智光的下游包商,涉案金額高達321萬元,檢察官在3月指揮廉政署展開搜索行動後,對陳重文提起羈押申請,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陳重文獲釋後疑似勾串其他關係人,繼續透過律師遙控市議員,強力質詢台智光案,法院因此重新裁定羈押。在追查貪污案件的過程中,專案小組發現台智光的母公司台通光電,於3月首度遭到搜索前,發布公告回購庫藏股,而董事長李慶煌家族涉嫌內線交易,提前買賣股票,非法獲利逾億元,李嘉豪因此被依違反《證交法》聲押禁見獲准。目前,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台智光案件,並將陳重文及其他涉案人士依法追究。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三度開羈押庭! 表情木然提早20分鐘入庭
桃園市前市長兼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市長任內受賄500萬元,案件近日風波不斷,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將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20分鐘到庭,神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鄭文燦被指控在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接受地主500萬元賄賂,以換取自辦市地重劃的優惠條件,地主因此可獲利約35億元,檢方認為鄭文燦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並涉及洗錢等行為,遂在其生日當天進行偵訊並聲押禁見。桃園地院首次裁定500萬元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高院隨即撤銷並發回重審,翌日,桃院再次審理後認為案發多年,且鄭文燦已離任市長職務超過1年半,沒有羈押的必要性,遂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及相關人員接觸。然而,檢方不滿再度提抗告,高院認為,鄭文燦擁有廣泛的人脈及極高的政治地位,檢察官指出仍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員,存在勾串可能,尤其在現今資訊發達的時代,通過社群媒體進行勾串並不困難,原審法院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認定無串證、滅證可能性,存在再斟酌的餘地,遂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鄭文燦曾是桃園市的明星市長,其政績和形象一度備受肯定,然而此次涉貪案卻讓人們對其清廉度產生質疑,針對鄭文燦的指控,其本人及其律師團隊均表示否認,堅稱沒有收受賄賂,將全力配合調查以證清白,此次羈押金額提升至1200萬元,顯示司法機關對該案件的高度重視和嚴肅態度。
鄭文燦涉貪「12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 高院今完成分案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賄,於6日被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並提出抗告,案件發回桃園地院重新裁定,桃園地院於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其住居、出境及出海。然而檢方仍不服當庭再度提出抗告,桃園地院於當日晚間8點專車火速送件,而高院也於今(10)天上午分案,不過目前還沒有後續裁決。
嘉義退警為土方利益糾紛殺人 地院重新裁定3度遭羈押
退休偵查佐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涉嫌槍殺張嘉恩,遭起訴殺人罪嫌後移審嘉義地方法院,2月13日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地院今天開庭重新裁定侯宏典即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禁見,侯嫌2度交保遭撤銷,這次第3度遭羈押。法官審理後認為,侯嫌要求同案犯嫌扛下罪責,同夥依其指示拆車牌、丟棄槍枝,足認侯嫌對案情有主導性,對其他共同被告有相當影響力,且侯嫌的供詞避重就輕,仍有勾串、影響案件審理之虞,因而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
玩手機聊天畫面曝!李義祥坐工程車旁 冷眼漠視旅客逃命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上午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口,撞上了疑似未拉手煞車而從邊坡滑落至軌道的工程車,造成50人不幸罹難、200人輕重傷。釀禍的工程車屬於「義祥工業社」,其負責人李義祥3日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而花蓮地院於4日晚間8時許重裁李義祥羈押。李義祥昨(3日)交保走出地院。(圖/報系資料照)李義祥事發當時被民眾拍到與其他工人站在邊坡觀看,他卻向檢警表示當天沒有施工,僅「獨自一人」開車到工地查看,但從取得的行車記錄器顯示,他不但沒幫忙事故旅客,還向檢警扯謊!(圖/翻攝自臉書)從現場取得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第一時間救護車抵達時,他還站在邊坡旁看著受傷旅客拖著行李往上走,完全沒有上前幫忙。另外有民眾在事發時從第一節車廂往外拍攝,捕捉到李義祥和大約7名工人站在邊坡冷眼旁觀,接著李義祥走到工寮前不斷通話,疑似在聯絡交代事情,隨後一派輕鬆地與其他工人在工寮旁聊天;當警方抵達現場後,李義祥才赴警局偵訊。據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在尚未揭露邊坡照片及影片時,檢方已經有進行調查,有必要時會約談相關人等,至於掌握到的證據和訊問進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目前無法對外說明。
太魯閣號出軌「李義祥站在山坡觀望」!關鍵照片曝光 網怒:快傳給檢察官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上午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口,撞上了疑似未拉手煞車而從邊坡滑落至軌道的工程車,造成50人不幸罹難、200人輕重傷。釀禍的工程車屬於「義祥工業社」,其負責人李義祥3日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而花蓮地院於4日晚間8時許重裁李義祥羈押。有網友在PTT上曝光了一張照片,顯示意外發生當時,李義祥就站在山坡上。李義祥稍早被刑警帶往法院,看起來神情憔悴,同時也哽咽發表聲明,「本人在今年清明連假期間,造成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極為嚴重的交通事故,導致民眾傷亡及社會高度關切,本人對此深表懊悔,並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必定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偵辦作業,負起應負的責任,絕不推卸!最後,本人再次致上最誠摯的歉意。」有網友在PTT論壇發文詢問「聽說李義祥先生是停車後去休息站休息,他休息完走回去,發現工程車不見的時候,他心裡在想什麼?」一名網友在留言區表示,當時他坐在408次太魯閣號的第一車,拍到了李義祥身影,「昨天在翻照片,9:28撞擊後,9:49拍照時拍到李義祥與另一人在查看這邊,當下還不知道他是誰」,他也附上照片,可以看到當時李義祥就站在山坡觀望。(圖/翻攝PTT@網友leeabc)照片曝光後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快傳給檢察官當證據」、「全線停工都是屁,偷偷施工結果出事」、「原來偷施工,不是巡查」、「不止一人,施工中的公安問題了」、「高調啊!這個是在場證明啊」。
害太魯閣號50死!花蓮地院重裁「李義祥收押」 今晚解送看守所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遭工程車砸中,導致出軌,造成50人死亡、200人輕重傷。而釀禍的工程車屬於「義祥工業社」,其負責人李義祥經過複訊,昨(3日)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而花蓮地院於4日晚間8時許重裁李義祥羈押。李義祥稍早被刑警帶往法院,看起來神情憔悴,同時也哽咽發表聲明,「本人在今年清明連假期間,造成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極為嚴重的交通事故,導致民眾傷亡及社會高度關切,本人對此深表懊悔,並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必定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偵辦作業,負起應負的責任,絕不推卸!最後,本人再次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害太魯閣號51死!李義祥交保撤銷 哽咽發表聲明:深表懊悔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遭工程車砸中,導致出軌,造成51人死亡、200人輕重傷。而釀禍的工程車屬於「義祥工業社」,其負責人李義祥經過複訊,昨(3日)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李義祥稍早被刑警帶往法院,看起來神情憔悴,同時也哽咽發表聲明。李義祥聲明全文:本人在今年清明連假期間,造成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極為嚴重的交通事故,導致民眾傷亡及社會高度關切,本人對此深表懊悔,並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必定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偵辦作業,負起應負的責任,絕不推卸!最後,本人再次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害太魯閣號51死!李義祥交保撤銷 高分院發回地院重裁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遭工程車砸中,導致出軌,造成51人死亡、200人輕重傷。而釀禍的工程車屬於「義祥工業社」,其負責人李義祥經過複訊,昨(3日)被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檢方偵訊完李義祥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花蓮地院法官認為,李義祥沒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裁定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之後李義祥在多名警員掩護下,坐上友人的賓士車離開地院,最後竟狼狽翻牆回家。過程中大批媒體一路跟隨,追問「要不要道歉?」、「要跟家屬說甚麼?」、「會不會賠錢」;李男沒有正面回應,但強調自己有拉手煞車。由於事關51條人命(DNA仍在持續比對,今4日上午罹難者數字下修至48人,約12時檢察長俞秀端再度定調回51人)竟以50萬交保,消息一出引起外界譁然,檢方也不服火速提出抗告。對此花蓮高分院法官今(4日)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聲押10人裁准9人 立委涉貪案檢調首回合獲勝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涉貪案,從上月底展開第1階段收網行動總共有23名被告,對其中蘇震清立委等10名向法院聲請羈押,經過9天檢辯攻防,昨天深夜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被羈押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余學洋等4人的抗告,確定被檢方聲押的10人中,只有時代力量前黨魁徐永明獲80萬元交保,其他全部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深夜認為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等人,還是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駁回4人的抗告。所以,檢辯首波攻防就此落幕,檢方聲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余學洋、丁復華、林家騏、郭克銘及李恆隆等10人,立委趙正宇及徐永明曾一度被法院分別以100萬、8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趙重新裁定被羈押,但徐的部分則被高院駁回確定。此外,蘇等人提抗告則全部被駁回。檢方聲押10人,9人羈押,第一波行動沒有全勝。
籌不出百萬交保金 殺警嫌犯確定續押
思覺失調症鄭姓男子刺死鐵路警察一審無罪,裁定交保,輿論譁然。嘉義地方法院4日重新裁定限時100萬元交保,無意上訴,家屬也無力籌錢,因全案檢方已上訴,嘉義地院火速將全案及鄭移審台南高分院,傍晚裁定羈押。鄭去年7月3日因被要求補票未果,持刀刺死前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嘉義地院4月30日一審判決無罪,裁定5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當天提上訴、抗告,台南高分院本月1日發回更裁,嘉義地院仍裁定50萬交保,新增限制住居、就醫7條件,但檢方不服,再提抗告,高分院3日二度發回更裁。嘉義地院昨第三度裁定,讓鄭100萬交保,並自裁定書送達簽收後24小時內辦理交保,否則續押。鄭的家屬表明無力籌措100萬元,地院不等交保時限屆滿,下午即到看守所押解鄭隨案移審至台南高分院。二審合議庭接案,以鄭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高度逃亡之虞,又有明顯精神症狀,足認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裁定羈押。對於法院裁定,李承翰母親不願表達意見。本案也引發各界對精神障礙被告強制就醫的疑慮,法務部長蔡清祥昨表示,法務部檢察司已擬提出《刑法》第87條第3項修正案,將目前為期5年的監護(強制就醫)處分,修改為不限於5年,只要檢察官認為有再犯、危害安全之虞,即可向法院聲請延長。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昨在立院答詢表示,監護期間考慮拉長到30年或無期徒刑。至於安置場所,他表示已有醫療院所在做,全台約有5、6所,將來也可考慮因應新冠肺炎而成立的集中檢疫所。另針對籌建司法精神病院議題,蔡清祥則指出,上周六已與衛福部長陳時中溝通,雙方有共識克服困難,早日完成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置,由衛福部提供醫療專業,法務部負責安全戒護。至於戒護人力,是由現有監所人力、或由監所代訓、或聘保全處理,目前尚未決定。
殺警案兇嫌2度重裁無能力交保 嘉義地院:送台南高分院審理
去年7月鐵路殺警案鄭姓兇嫌日前一審遭判無罪,經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嘉義地院裁定。嘉義地院4日重新裁定,將鄭嫌的交保金額從原先的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並限時24小時內交保,否則將繼續羈押。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判鄭嫌無罪,以50萬元新台幣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昨晚指出,50萬元交保金不足以達到防止兇嫌再犯的目的,宣布撤銷一審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嘉義地院合議庭今日重裁,被告於24小時內需繳納新台幣100萬元,若無法及時(截至5日上午10點前)具保,將失去效力,繼續羈押。根據《中央社》報導,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被告辯護人已轉達被告及其家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因此嘉義地院不再等待24小時的交保時限屆滿。同時她指出,5月1日檢察官已針對這起殺警案提出上訴,送達回證等都已備齊,此案為重大刑案,嘉義地院已於4日下午2點40分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被告送台南高分院審理。54歲的鄭嫌於去年7月搭火車時,因票務糾紛持刀刺死前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嘉義地方法院4月30日判決鄭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所以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然而此判決卻引起社會譁然。
殺警嫌再重裁定 24小時內百萬交保否則續押
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無罪的鄭嫌,嘉義地院二度裁定以50萬元交保,但新增限制住居、就醫7條件,嘉義地檢署再提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二度發回更裁,嘉義地院4日重裁定限制鄭嫌24小時內辦理交保,交保金提高至100萬元。台南高分院二度發回更裁的理由是,本案50萬元交保金額過低,且一審未定出被告辦保期限,逾期未交保,應繼續羈押,發回嘉院重裁。嘉義地院發言人洪嘉蘭說明重新裁定理由。(圖/中國時報廖素慧攝)嘉義地院發言人洪嘉蘭表示,法官重新裁定的理由是考量鄭嫌火車車廂裡持刀攻擊執法警察致死,犯行重大,因而重裁定鄭嫌於本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繳納保證金新臺幣100萬元後具保。
潤寅千金楊宇晨500萬交保 若不匯還大陸贓款將重新裁押
涉及潤寅386億詐貸案的潤寅千金楊宇晨與舅舅王振賢,台北地院合議庭雖一度裁定2人各以2000萬元交保,但2人因籌不出保金而羈押迄今,合議庭因證人訊問完畢,初認2人沒有羈押必要,日前降低保金金額,裁定楊、王各以500萬、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每周向警局報到3次。不過,合議庭同意讓楊女交保的「條件」,是要求楊女須將潤寅在大陸地區款項匯回台灣扣押,若發現楊女無意匯回,將以楊女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改裁羈押。檢方指控,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長期以假交易向多家銀行詐貸,詐貸總金額共386億,夫妻倆在案發逃亡前,指示女兒楊宇晨處理台灣、大陸相關資產,楊宇晨涉嫌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北院認為,楊宇晨、王振賢2人涉犯違反銀行法案件,2人雖迄今仍否認犯行,但依據檢方起訴資料,認定2人犯罪嫌疑重大,一度裁定2人各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每周5天向警局報到。但2人覓保無署,裁定羈押。北院認為,雖然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被押解回國,但2人羈押原因依然存在,由於審酌相關證人已詰問完畢,裁定楊宇晨以500萬元、王振賢以300萬元交保。但北院強調,裁定讓楊女交保是以她願將大陸地區款項配合匯回台灣,以供司法單位扣押為前提,合議庭會持續詢問楊女相關進度,若認定楊女實際上並沒有要將款項匯回台灣的真意,會以楊女海外藏有龐大資產,構成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重新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