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
」 食藥署 高雄 蘇丹紅 非洲豬瘟 新北市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女星認了曾受邀《世紀血案》試鏡 「看劇本就知不能拍」
電影《世紀血案》爆出未受當事人林義雄及家人授權,殺青記者會言論更引爆風波。女演員賴薇拉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自己曾接獲影視作品《世紀血案》的試鏡邀請,並坦言在閱讀劇本後,便立刻決定不參與,引發外界關注。賴薇拉在貼文中表示,當時與友人幾乎同時收到試鏡通知,拿到試鏡劇本後,她仔細閱讀內容,「看完劇本,我馬上就和他說這部不能拍,拍了之後會有太多問題。」她指出,其實不必看到完整劇本,僅從特約角色所提供的部分內容,就能感受到濃厚的政治色彩。賴薇拉近日透露自己曾接獲影視作品《世紀血案》試鏡邀請(圖/翻攝自IG @yunchilai)賴薇拉進一步提到,歷史題材與政治題材之間應該存在界線,兩者在創作立場與呈現方式上有所差異,「歷史劇和政治劇應該是有區別的,應該是能判斷的出來的吧?」她也坦言,這樣的判斷或許並非絕對,未來自己也可能有誤判的時候,但當時直覺告訴她風險過高。她說,《世紀血案》劇本中直接使用了事件人物的本名,這讓她更為謹慎。身為演員,她習慣在接演前做足功課,會查閱相關文獻與歷史資料,了解事件脈絡與人物背景。然而,也正因為閱讀了部分劇本與相關史料,才更明白作品所涉及的敏感性。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人認為演員在面對具高度政治爭議的題材時,本就應多加思考,也有人指出創作自由與歷史詮釋之間常存在灰色地帶。賴薇拉並未進一步評論他人選擇,只強調自己當時基於閱讀內容所做的判斷,選擇婉拒試鏡。【賴薇拉全文】很多人都說演員因為不清楚歷史等等原因才接演,本來也真的很想幫出演的演員講話,但⋯因為我和Brandon都有收到這部的試鏡邀請,當拿到試鏡劇本的那一刻,看完劇本,我馬上就和Brandon說這部不能拍,拍了之後會有太多問題其實完全不需要拿到全劇本,光特約角色只看了部分劇本就知道,這政治色彩太濃了,歷史劇和政治劇應該是有區別的,應該是能判斷的出來的吧?(這點我真心是提出疑問,因為有可能我有一天也會犯錯失誤)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世紀血案》演林義雄遭砲轟!夏騰宏道歉「劇組說有授權」認:責無旁貸. 《豆腐媽媽》劇組沒保險恐罰10倍!勞動部出手恐重罰 民視急回:負全責. 李千娜《世紀血案》失言!21歲愛女慘被炎上:妳媽說滅門沒那麼可怕
不認代刀!博田院長稱廠商「只量長度」 衛生局打臉重罰50萬:屬醫療行為
高雄博田國際醫院爆發醫材商疑代刀爭議。針對離職員工檢舉,院長謝榮豪遭指控在2023年10月一場椎間盤手術中,讓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器材公司人員進入手術室無菌區並靠近手術台近30分鐘,引發各界質疑。對此,謝榮豪第一時間喊冤,強調僅請廠商協助測量器材長度,強調自己已完成所有關鍵手術步驟,指控是遭不肖員工偷拍抹黑。謝榮豪在個人臉書發文還原當時情況,表示該例病人術中出血量較大,他暫停操作止血穩定時,請護理師與廠商量測連接橫桿長度,強調這只是幾秒鐘的時間,卻被偷拍影片斷章取義。他反駁所謂「代刀」指控,稱此舉意圖抹煞其長達4小時40分鐘的手術努力,令人心寒。回述事件始末,有離職的員工稍早爆料,院長謝榮豪在2023年10月5日執行椎間盤手術時,竟讓一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登上手術台、實際參與操作近30分鐘,形同「代刀」,引發醫界譁然。衛生局於昨(4)日突襲調查後,針對院方與謝榮豪分別開罰新臺幣50萬元,並強調醫療器材設置屬於醫療業務,依法應由醫師或受指示的醫事人員執行。衛生局指出,根據初步行政調查,謝榮豪自2020年起即曾允許醫材商於手術過程中進行量測、混合骨水泥等操作,行為已違反相關醫療規範。依《醫療法》第108條,博田醫院被處以最高額度罰鍰50萬元;謝榮豪則依《醫師法》遭另行裁罰50萬元,並被暫停手術排程1個月,後續將依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衛生局今日說法,醫療器材的安裝與處理屬醫療行為一部分,非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亦不得僅由器材商人員操作。衛生局也依據《醫師法》第28條,將涉案廠商是否違法從事醫療行為一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根據《醫師法》第28條,未具醫師資格者如從事醫療業務,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金。
海外旅遊帶食品回國有限量 返台轉賣最重罰300萬
春節期間是旅遊旺季,除了國旅之外,有許多民眾把握假期安排海外旅行,通常也會帶著大包小包伴手禮回國。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民眾從國外攜帶食品返台有相關限量規定,並且僅限個人自用,禁止任何形式販售,違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請國人在國外採購務必多加留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5)日指出,民眾從國外帶回台灣的自用食品,務必遵守個人自用限量規定,一般食品的總價值應在1000美元以下,且單一品項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錠狀或膠囊狀食品(如維他命、魚油等保健食品),每種品項最多僅能攜帶12瓶(盒、罐、包、袋),合計總數不得超過36瓶,且必須維持原包裝。此外,食藥署建議民眾在國外採買前,可先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國外消費紅綠燈」資訊,掌握各國即時食品安全警訊,確保購買之伴手禮安全無虞。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民眾習慣將多買的食品透過電商平台或社群媒體社團轉賣,此舉已觸法。食藥署強調,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經輸入查驗許可之食品,嚴禁進行任何商業性質的販售行為。若民眾將未報驗的自用食品上網拍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4款規定,恐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民眾千萬別為了賺取微薄價差而因小失大。
一部劇換一條命! 北韓高中生偷看《魷魚遊戲》被當眾處決
北韓政府長期將南韓戲劇、流行音樂等視為「違法文化」,民眾一旦被發現觀看或收聽,可能遭到公開處決、強制勞改,甚至被迫在群眾前羞辱,形成嚴重的思想控制與恐懼氣氛。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最新收集的脫北者證詞指出,曾有高中生因觀看Netflix全球爆紅戲劇《魷魚遊戲》而遭到公開處決,震撼國際社會。北韓嚴格打壓境外娛樂內容,並將處決視為「思想教育」的一環,學生也被強迫觀刑以達到警示效果。這份報告整理自2025年對25名脫北者的深度訪談,被訪者多在2019至2020年間離開北韓。他們指出,許多熱門南韓戲劇及影集,包括《愛的迫降》(Crash Landing on You)、《太陽的後裔》(Descendants of the Sun)以及Netflix全球熱門劇集《魷魚遊戲》(Squid Game)等,都透過非法管道在北韓廣泛流傳;而防彈少年團(BTS)等南韓流行音樂也深受北韓民眾喜愛。受訪者表示,在北韓觀看這些南韓娛樂內容被視為重罪。政府自2020年頒布《反倒行文化法》(Anti‑Reactionary Thought and Culture Act),將南韓戲劇、電影或音樂定義為「腐敗思想,會削弱人民革命覺悟」,若被查獲觀看或持有,可能被判處5至15年強制勞動;若大量散布或組織集體觀賞,甚至可能面臨死刑。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北韓脫北者揭露曾因觀看南韓影視遭嚴酷懲處。報告中特別提及公開處決被用作政府的宣傳與懲戒手段。一名受訪者描述他曾在2017或2018年間於新義州(Sinuiju)目擊因散布外國媒體而遭公開行刑的場面;當局命令數萬名居民到場觀看。他也指出,學校有時會強制學生到場旁觀,官方宣稱這是「思想教育的一部分」,以警告民眾:「如果你看了,也會有相同下場。」多名脫北者指出,是否受到最嚴厲懲罰往往取決於賄賂與人脈。一名39歲脫北者崔秀彬(Choi Suvin,音譯)表示,北韓人被抓到看南韓影視內容後,若沒有錢賄賂,只能被送進再教育營或勞改營,而為了籌集賄款,不少人不得不賣掉房產以換取美金;相反地,若家庭有財力或背景,則可能僅遭警告或較輕處分。另一名28歲脫北者金俊錫(Kim Joonsik,音譯)表示,他曾三次因觀看南韓電視劇被查獲,但因家中有關係並未遭到法律懲罰。他並提到,有三名他姊姊的高中同學因家境貧困、無法行賄,最終被判多年勞改。受訪者還指出,名為「109小組」的專責單位會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無令狀搜索,搜查民眾家中、街道上袋子與隨身設備中的非法影音內容。一名受訪者引述109小組成員所言:「我們不想重罰你,但必須賄賂上頭來保命。」另一受訪者則形容,儘管官方嚴厲打壓,但私下包括工人、幹部、保安甚至警察自己也會偷偷收看南韓節目,形成一種矛盾且普遍的現象。國際特赦組織副區域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指出:「這些證詞顯示北韓正在強制執行一套反烏托邦式法律,觀看南韓電視節目可能付上生命代價——除非你能透過賄賂保命。當局不僅違反國際法禁止資訊自由,還利用這種恐懼與腐敗制度牟利,而最終傷害的是那些沒有錢或關係的人。」布魯克斯強調,北韓政府對資訊的恐懼已將整個社會關進一個「意識形態牢籠」,壓制人民接觸外界思想與文化的權利。她指出,「這完全任意且殘酷的系統違背正義與國際人權原則,必須被拆除。」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北韓脫北者揭露曾因觀看南韓影視遭嚴酷懲處。(圖/翻攝自X,@GlobeEyeNews)
140下創紀錄!未婚男女「婚外性行為+飲酒罪」挨鞭刑 她當場昏倒送醫
印尼亞齊省一對未婚男女因被指控飲酒與發生婚外性行為,日前在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一處公園接受公開鞭刑,各自遭鞭打140下,成為該省實施伊斯蘭教法以來最嚴厲的懲罰案例之一。其中,21歲的女子在鞭刑過程中因無法忍受劇烈疼痛,當場昏厥,隨後由女性執法人員緊急送上救護車。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法新社》(AFP)、《BBC印尼》和《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報導,這對年輕男女因違反當地伊斯蘭教法,被判定犯有婚外性行為與飲酒罪,依據亞齊省伊斯蘭刑法,婚外性行為可處100下鞭刑,飲酒則可加罰40下,兩項刑責合併執行,共計140下。此次重罰也被視為亞齊教法執行歷來最嚴厲的個案之一。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據報導,21歲女性在鞭刑過程中痛苦哭泣,由三位女官員輪流以藤條鞭打其背部。過程中,她因劇烈疼痛暈倒,之後被送上救護車接受醫療處理。報導稱,該對情侶與其他四名被告在同一日接受處罰,包括一名伊斯蘭教法警察與其女性伴侶。兩人因在私人住所共處,被判各鞭打23下。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亞齊伊斯蘭教法警察首長穆罕默德里札爾(Muhammad Rizal)表示,該名警官將被革職,並強調「即使是我們自己人,也不會受到特別對待」。亞齊省是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的省份,亞齊自2001年獲得自治權後,便開始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該法律適用於包括賭博、飲酒、婚外性行為、同性性行為等行為的處罰。不過亞齊過去曾發生多起引發爭議的鞭刑事件,像是2025年就有兩名男子因婚外性行為遭判76下鞭刑,引起國際關注。本次事件再次突顯該省教法制度與人權價值之間的高度衝突。人權團體長期批評亞齊的公開鞭刑制度,認為此類處罰不人道且缺乏監督。印尼人權觀察組織Kontras的亞齊協調員阿查魯胡斯納(Azharul Husna)表示,當地鞭刑執行缺乏規範,應建立更完善制度,保障受刑者的基本權利與後續照護。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圖/翻攝自X,@MothershipSG)
蘆洲街頭驚見超大球蟒!女童騎學步車「淡定繞過」 動保處:最重罰1.5萬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巷弄內27日晚間驚見球蟒現蹤,蟒蛇在馬路中央緩慢爬行,滑學步車女童剛好經過,淡定的從蟒蛇身邊繞過,這段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動保處強調,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牽繩、籠具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妥善管控動物行動,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根據影片,該隻球蟒疑27日晚間在民族路巷弄內「散步」,騎學步車的女童剛好經過,面對龐然大物幾經猶豫後,還是淡定的從球蟒旁離開,畫面曝光後也引發熱議。蘆洲分局表示,單憑影片無法辨別是否為飼主或是野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飼主或行為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新北動保處則說,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牽繩、籠具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妥善管控動物行動,若查證未依規定辦理,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應呼籲飼主善盡管理責任,避免影響公共安全,民眾如有發現類似情形,可即時通報1959交由動保處處理。
高雄30層豪宅建案「未設防火設施」火燒頂樓 工務局重罰9萬勒令停工
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一處30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23日凌晨發生火警。起火位置位於建築物頂樓約26樓處,火勢在消防人員全力搶救下,於凌晨3時許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高雄工務局表示,該工地未設置防火災相關設施,已依法開罰新台幣9萬元並勒令停工。消防局指出,23日凌晨0時5分接獲報案,指鼓山區華榮路、文信路口一處興建中的30層住宅大樓頂樓起火,樓高超過100公尺。消防局立即出動25輛消防車、62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包含特1、特2在內共12個以上消防分隊投入救援。由於大樓仍在施工階段,尚未鋪設消防管線,加上高空風勢強勁,火勢迅速延燒,整層樓頂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需攀爬至20多樓進行灌救,救援相當困難。經全力灌救,火勢於凌晨1時37分獲得控制,凌晨3時11分完全撲滅。消防局確認,深夜時段建築物內無人施工,也未發生人員受困情形。起火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高雄市工務局表示,已派員會同土木技師前往現場勘查,發現該工地未設置維護安全及預防火災之相關設備或管理措施,違反《建築法》規定,已依法裁罰9萬元並勒令停工。為確保結構安全,已要求業者後續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樓板及結構未受火災影響,相關鑑定與改善作業完成並經查核合格前,不得申請復工。工務局也同步啟動專案巡檢,針對高雄市高樓層建築工地展開跨局處聯合稽查,重點檢視防火管理、防墜安全、施工動線、可燃物堆置及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形。工務局強調,對建築工地防災與公共安全採取高標準、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加強督導,要求業者善盡施工安全責任。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BTS睽違8年來台唱3天!傳高雄飯店關房漲價 觀光局蒐證稽查中
南韓天團BTS(防彈少年團)將展開全新2026世界巡迴演唱會,日前官方宣布11月19、21、22日在高雄舉辦三場次演出,地點是否為高雄世運主場館仍待公布。未料,近日傳出高雄飯店業者串聯關房漲價,對此,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表示,已啟動旅館房價聯合稽查,違者將依法採取房間逐間開罰,嚴令業者遵守法規。2025年BTS全部成員退伍後,於2026年1月1日發布時隔3年多的團體回歸消息,這同時代表正式宣告結束「軍白期」。BTS近日也宣布展開全新世界巡演,而台灣歌迷最關心的台灣場次也確定名列其中,成為他們在台灣規模最大的一次巡演紀錄,也是睽違8年全員再來台開唱。然而,BTS確定在高雄演出的消息曝光後,大量粉絲搶訂高雄旅宿,網路上更瘋傳一張截圖,有人發文提及「能做的就是盡快通知全世界趕快趕快關房漲價!」高雄觀光局也表示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疑有訂房平台通知旅宿業聯合哄抬旅館房價,或有個別旅館哄抬房價等情事。對此,觀光局發聲表示,疑似出現有意串聯旅館業者於BTS演唱會期間聯合提高房價行為,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經蒐證查獲若屬實,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核處。觀光局指出,針對節慶連假與演唱會等大型活動,自2025年迄今已執行512次旅宿稽查;若經查證涉有惡意勾串壟斷市場、哄抬房價或無故取消訂房的業者,將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規定裁處,並採取「房間逐間開罰」方式加重罰鍰。觀光局強調,已立即於14日啟動旅宿房價稽查,針對疑涉企圖聯合哄抬房價的相關業者將嚴格執法,加強稽查裁罰、絕不寬貸。並嚴正呼籲業者切莫短視近利、聯合哄抬旅館房價,影響消費者權益,傷害高雄城市觀光形象。
臘腸犬墜樓遭棄養 動保處重罰12.8萬
新北市新莊區日前發生一起犬隻高處墜落重傷事件。一名邱姓飼主因搬遷至新住處,將臘腸犬獨自留在尚未熟悉、且未設置防護措施的環境中,犬隻不慎自3樓陽台欄杆縫隙墜落至1樓,當場發出哀嚎聲響,樓下住戶聽聞後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理。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指出,犬隻送醫搶救後雖撿回一命,但經獸醫師診斷,因高處墜落導致骨盆骨折,傷勢嚴重,未來恐有終身癱瘓風險。動保處第一時間聯繫飼主,說明犬隻傷勢及後續醫療與照護需求,但飼主未即時到院探視,也未妥善安排後續照護事宜。動保處表示,經多日聯繫與查證,仍未見飼主履行基本照護責任,認定其對受傷犬隻未盡應有照護義務,已構成棄養行為。後續經新莊分局福營派出所通知飼主到案說明,動保處依相關事證,認定飼主違反多項動物保護及相關法規。所幸經過治療後,臘腸犬的情緒較為穩定。(圖/取自新北動保處)動保處進一步指出,本案飼主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未提供動物安全生活環境;同法第5條第3項,棄養動物;另查有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未完成絕育或申報繁殖管理,以及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等情事。依法裁處合計新台幣12萬8000元罰鍰,並命飼主接受3小時動物保護教育課程,同時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再飼養犬貓。動保處也提醒,飼主對所飼養動物負有終身照護責任,犬貓對陌生環境容易發生意外,民眾於搬遷或生活環境變動時,應事先完成陽台、窗戶及高處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將寵物獨留於未設防的環境中。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國民黨2026慘了?媒體人揭內幕:鄭麗文得罪很多地方. 不滿美國活逮馬杜洛?習近平:單邊霸凌行徑衝擊國際秩序. 批6位國軍退役高官為敵發聲 名導嗆「垃圾」:對不起同袍
鋼板掉落砸死卸貨司機 新北勞檢處勒令停工最重罰30萬
新北市深坑區5日下午發生工安意外,48歲陳姓男子在鐵工廠進行鋼板卸貨作業時,鋼板意外滑落壓住陳男,他當場死亡,新北市勞檢處則已要求停止現場作業,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死者擔任送貨司機,案發時他正與同事卸貨,過程中卻導致鋼板傾倒,陳男遭壓倒在地,當場頭顱變形,警消趕抵時他已明顯死亡,警方則立刻封鎖現場調查,並聯絡死者家屬到場,後續將報請地檢署檢察官進行相驗事宜。新北市勞檢處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現陳男在貨車載貨台從事鋼板卸貨作業,每片約35公斤,共300片,過程中鋼板突然滑落並壓擊陳男身體及頸部,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通報消防局到場急救,但他已明顯死亡未送醫。為避免災害擴大,勞檢處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至於鋼板為何發生滑動,以及雇主是否訂有標準作業程序,仍待後續調查釐清,未來如確認雇主涉有過失,將函請地檢署偵辦,但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再依職安法處3-30萬元罰鍰。為保障陳男家屬權益,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同時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並通報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上海商銀4行員「挪用2560萬公款」 金管會重罰1200萬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近期陸續發生不同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事件,合計新台幣2560萬元,其中一案冒用客戶名義增貸長達8年半以上、挪用高達2300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此開罰上海商銀1200萬元。對此,上海商銀表示,後續將針對金管會提及的6點監理要求事項,進行檢討改進。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為,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共計挪用2560萬元,挪用手法包括冒名申請貸款、挪用櫃員現金及代收付款項、挪用客戶換匯現金等。金管會說明,陳姓主管因投資失利,違規時間長達8年半以上,自2015年3月到2023年12月,冒用陳姓主管的親人名義增貸,挪用金額達2300萬元;郝姓行員2024年9月犯案,未依規定把櫃檯每天收到的帳目給其他行員覆點,並盜用覆點行員的印章,想借給他人賺取利息,挪用8.5萬元;林姓行員在到職半年後於2024年9月犯案,挪用金額200多萬元,透過每天完成小銀箱覆點程序後,再從中抽現金,為了個人投資虛擬貨幣虧損以及跟民間融資公司借錢;廖姓行員則是因需週轉金在2025年5月犯案,單次挪用金額3萬元,透過客戶兌換外幣時,多打傳票金額,再從中拿走差額。對此,金管會指4案都是獨立犯案,4員工也都已經去職,並認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依法核處1200萬元罰鍰。金管會也針對上海商銀提出6點監理要求,包含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責任;針對內部監控指標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3道防線;全面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另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11.77億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強化KYE(認識員工)制度;最後,請銀行報此案4件違法失職人員到銀行公會。
打詐祭鐵腕!新加坡修法重罰詐騙犯 最高可處24下鞭刑
新加坡政府針對詐騙犯罪祭出重罰。自30日起,修訂後的刑法正式生效,針對重大詐騙案件的犯罪者,將強制施以最多24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指出,打擊詐騙是當前最優先的國家任務。此次法案於11月經國會通過,目的在於從法律層面強化對詐騙集團的處罰力度。面對詐騙犯罪日益猖獗,新加坡政府正式祭出重罰。內政部今(30)日證實,針對嚴重詐騙案件的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凡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招募人員,將強制施以6至24下鞭刑,藉以提升嚇阻力道,打擊屢禁不止的詐騙歪風。新加坡內政部向《法新社》證實,修正條款已於今日正式生效,並強調「打擊詐騙是全國首要任務」。這項修法是新加坡國會於今年11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的一部分。根據新規定,詐騙主嫌、集團成員或招募者,除可處以監禁與罰金外,還將被強制施以至少6下、最高24下的鞭刑。對於協助詐騙的個人,例如提供銀行帳戶或SIM卡的「錢騾」(money mules),法官亦可裁量處以最多12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表示,從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約新台幣877億元),期間共通報約19萬件詐騙案件,顯示詐騙問題已對國家安全與民眾資產造成嚴重威脅。除了強化刑罰外,新加坡政府近年也積極推動防詐教育,包含設立全國防詐熱線,協助民眾即時辨識並通報可疑行為。政府亦推出手機應用程式與社區宣導活動,試圖從社會面防堵詐騙擴散。詐騙問題已不再是邊緣議題,甚至連政要也曾受害。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去年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曾因網購商品遲遲未到而遭遇詐騙,凸顯此類犯罪已擴及社會各層,防詐成為全民議題。新加坡鞭刑過往多用於暴力、性侵或毒品犯罪,現今擴及詐騙案件,反映出當局對科技與社會型詐騙手法的警覺與應對。未來修法成效仍需觀察,但此舉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的司法話題。新加坡詐騙犯將面臨最高24下鞭刑,提供帳戶的錢騾也可能被判最多12下。(圖/翻攝自X,@Ground_app)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合庫台大分行行員外出收款「搞丟387萬元」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金管會通過對合庫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該行行員行外收付款項機制及行員差勤控管之查核機制,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該行台大分行行員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間,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時,均未依該行規定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以致運送過程現金387.5萬元遭竊。經查,該行規定行員於簽到後如因公需外出,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外出;惟若屬辦理行外收付款款項等需二人以上同行之情形,現行系統尚無法就單人外出情形進行勾稽或事後查核,致相關控管機制未臻完善。金管會指出,該行稽核人員對行外收付款項作業之查核,僅以書面審核備查簿及外收清單是否合規為主要方式,未建立其他輔助查核機制,致使行員得以事後補齊書面簽核以掩飾實際作業缺失。金管會查出,該行規定運送現金之金額超過30萬元應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擔任、並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及運送過程嚴禁現金無人看管。惟本案行員一人外出收款,以致運送過程現金無人看管,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將現金袋置於辦公室門口椅子,致遭歹徒竊取裝有現金之手提袋。此外,該行規定員工簽到後公出均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經簽核後始得離行,惟本案行員未辦理公差手續即赴指定地點收款。該分行未能妥善管理人員外出差勤,致行員一人獨自外出收付款遭竊。金管會發現,該行以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審視外收人員回行後,相關帳務是否確實登帳及分行襄理級人員是否依規向外收客戶照會交易等辦理查核,該分行依規定完成「資金運送備查簿」紙本軌跡,惟覆核人員未能發現外出收付之行員及未實際外出之行員於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上蓋章覆核等之作業與實際情形不合,未確實查證。金管會認定,該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600萬元罰鍰。
23歲女清潔員遭賓士酒駕撞死 妹妹悲喊:我沒有姊姊了
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16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酒駕奪命車禍,一輛民間垃圾車在執行收運作業時,遭到後方一輛酒測值高達0.95mg/l的賓士駕駛高速追撞,造成一名23歲陳姓女隨車人員被夾在中間當場死亡。死者胞妹在社群平台上悲痛表示,她再也沒有機會和姊姊說話,只能忍痛處理後事,但肇事者的店卻有警察巡邏保護,讓她難以接受,「我沒有姊姊了。」死者妹妹16日晚間在Threads發文表示,「為什麼是我姊姊遇到這種事情?我到現在還是不敢相信這件事情是真的,明明人生才剛剛開始,明明還能一起出去玩,怎麼一覺起來就變成這樣了呢?」死者妹妹指出,看到新聞說肇事者被帶到警局問訊,酒沒醒還在睡覺,直到下午才酒醒;店面甚至有警察巡邏保護,她們家屬卻得一邊難過一邊處理剩下的事,讓她難以接受,「我和我姊姊最後講話的機會都沒有了,我沒有姊姊了,我真的沒有姊姊了。」貼文一出,隨即引來大批網友關心,除了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留言,台南市議員林依婷也允諾願意協助後續處理。此外,前幾天在基隆南榮路遭毒駕撞死的老翁女兒也留言表達哀悼,並喊話一同向政府呼籲加重對酒駕、毒駕修法,「希望這些人都得到重罰!」這起案件發生在16日上午8點多,鄭姓嫌犯酒後駕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衝撞陳姓隨車人員,造成被害人死亡。警方到場後對鄭男實施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5毫克,相關數值已由警方採證併入卷證。據悉,肇事的鄭男年約48歲,是台南當地知名的連鎖小吃店老闆,不少民眾當場認出鄭男身分。警方調查後發現鄭男前一晚跟朋友聚餐後,凌晨又連跑2間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醉醺醺離開。檢方複訊後,認定鄭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66歲女工「21樓電梯開口墜地亡」 勞檢處勒令停工重罰30萬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巷內一處新建工程工地,13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工安事故。一名66歲的吳姓女工人於操作施工電梯時,不慎自21樓墜落至地面,當場明顯死亡。經勞動檢查處調查後認定現場存在安全疏失,已勒令工地全面停工,並將依法處以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事故發生於13日上午11時許,警方與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發現吳女倒臥在一樓地面,已無生命跡象。初步相驗與鑑識顯示,吳女全身多處骨折,死亡原因為高處墜落,並無他殺或輕生跡象,研判為工安意外。警方調查指出,吳女為該建設公司之包商工人,職責為操作施工電梯。事發當時,她已完成將勞工載運至21樓的作業,準備返回電梯時,疑似因施工電梯與樓板之間缺乏適當防護措施,不慎自開口處墜落,現場同事聽到巨大聲響後趕往查看,驚見她已倒臥地面。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在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調查,並於14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勞檢處指出,該工地在施工電梯與樓層銜接處未設置必要防墜設施,違反《營造作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此次事故顯示該工地對於作業場所開口的安全防護明顯不足,是造成憾事的主因。對此,勞檢處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工地開罰30萬元,並立即下達停工命令。勞檢處表示,後續將持續追究相關單位與責任人員之責任,並要求施工單位徹底改善安全措施,經審核確認合格後,方能申請復工。
房子1個月就成交「買家竟是臨演」 他曝賣房陷阱:房仲低價套利
「房子上架不到一個月就成交,原來是中了圈套!」新北市一位屋主最近經歷了一場宛如電影情節的售屋詐局。他委託房仲出售一間20年華廈,原本慶幸遇到神速成交的「神隊友」,事後卻驚覺,那對出價爽快的年輕情侶買家,竟是房仲安排的「臨時演員」。更令人憤怒的是,這間「已售出」的房屋,不久後竟被同一房仲以更高價格重新上架轉售,屋主才恍然大悟自己並非運氣好,而是掉進了精心設計的「低價套利」陷阱。「掛人頭」黑幕:先卡位,再轉賣的快錢遊戲房地產部落客「賣厝阿明」今(12)日在《賣厝阿明 知識+》粉專分享這起案例,揭露了房仲業少數不肖分子的黑暗手法,在業內被稱為「掛人頭試單」或「假買家製造成交氛圍」。資深房仲業者透露,此類操作的核心目的有二:一是「自己吃掉再賺一手」,二是「演出成交穩住委託」。阿明指出,操作流程通常如下:當不肖房仲發現屋主開價低於市場行情,或預期短期內價格看漲時,便會找來人頭買家(如親友、員工或臨演)假意出價簽約。此舉能立即「鎖住房源」,阻斷其他真實買家或同業接觸的機會。隨後,業者便在短期內(有時僅數週)尋找真正的買家,以更高的價格轉手賣出。中間的價差,加上原本的服務費,便成為不肖業者輕鬆入袋的「快錢」。對屋主而言,則是白白損失了應得的房價,且因已簽約而難以追究。法律紅線:不只違反倫理,更涉詐欺與背信這類行為絕非遊走灰色地帶,而是已明確踩踏法律紅線。法律專家指出,若人頭買家與房仲從未有真實的買賣意圖與履約計畫,其合約目的在於欺騙屋主以低價出售,並從中謀取不當利益,已可能構成《刑法》的詐欺罪。此外,房仲身為受託人,本應為屋主的最大利益服務,此舉明顯違反忠實義務,也可能涉及背信罪。在行業管理規範上,此行為嚴重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主管機關可對業者與經紀人處以重罰,甚至吊銷執照。更重要的是,這種「假成交」製造了不實的市場交易紀錄,扭曲了真實的房價行情,破壞了市場資訊的透明與公平。如何識破「演出」?屋主自保的關鍵警訊對於信任專業的屋主而言,要如何避免成為黑心劇本的主角?專家建議,在銷售過程中應密切留意以下異常跡象,這些可能是「假買家」的破綻:買家行為異常:對房屋細節、屋況、社區管理幾乎不聞不問;出價過程過於爽快,完全不加思索;對於交屋日期、貸款條件等一切配合賣方,缺乏一般買家應有的謹慎與磋商。簽約流程詭異:房仲不斷催促盡快簽約,以「買家很急」、「怕被搶走」等理由壓縮屋主思考時間;對於買方背景資訊(如職業、購屋目的)交代模糊,或提供的資料經不起簡單查證。售後市場監控:簽約後,屋主可不定時上各大房仲網站搜尋自家地址。若發現該物件在短時間內(特別是完成過戶前)竟由同一或不同房仲業者重新廣告銷售,且售價明顯提高,這就是最強烈的警報。建立防火牆:信任,但必須驗證此次事件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感慨「連買房都要考驗演技」。為了避免落入陷阱,屋主在委託售屋時,應主動建立「防火牆」:選擇信譽品牌:優先考慮擁有嚴格內部稽核制度、重視商譽的大型房仲品牌。要求資訊透明:在簽署斡旋或買賣契約前,應要求房仲提供「買方身分確認」的基本資訊,並有權知道最終簽約對象是誰。善用履約保證:透過銀行履約保證專戶進行價金保管,能確保交易安全,且流程相對公開,增加不肖業者操作的難度。房市交易金額龐大,資訊不對等始終存在。這起「神劇本」事件,再次提醒所有消費者:在追求快速成交的欣喜之餘,保持冷靜、留意細節、並選擇值得信賴的專業夥伴,才是讓資產獲得合理對價、避免淪為他人套利工具的真正保障。畢竟,房子的價值不該被演出來,而應建立在透明的市場與誠信的服務之上。簽約前仲介突告知「200萬屋主要收現」 網驚:還有人敢這樣玩讓你買不起房的「不是仲介費6%」 房仲怒吼:別把矛頭對準我們「動動嘴皮」就要拿6%?前房仲良心告白:只收1%服務費
最重罰1200元! 明年起雙北河濱公園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
台北市與新北市均已宣布,自明年(115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雙北自行車道(含河濱公園),違規最高可罰1200元,以保障自行車騎士與行人安全。台北市水利處表示,為維護自行車騎士和行人安全,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全市自行車道(包含河濱公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200元。水利處提醒,水利處已在各個水門出入口及自行車牽引道等地方懸掛布條宣導,115年起亦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行駛,巡查人員將會拍照並配合現有科技執法路段,將違規事證移請本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水利處河管科指出,近年來一再接獲民眾反映,微型電動二輪車嚴重影響自行車道騎士及行人安全,經邀集本府交通、民政及警察等單位共同研商決議,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且基於雙北生活圈,新北市同時發布公告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共同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安全與舒適。水利處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踏板),依規定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且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需配戴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和自行車道,亦不可載人載貨,最大行駛速率為時速25公里以下,更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須依規定停車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水利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違規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新北市新店溪、大漢溪、二重疏洪道、淡水河及基隆河流域高灘地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違者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