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
」 野生動物保育法 山羌 保育類動物 狒狒 東非狒狒山羌屠夫2/白鼻心、山豬都抓森林成大賣場 恐染狂犬病死亡率百分百
桃園市蘆竹區發生山羌遭殺害案件,蔡姓女子在當地出售山羌屠體,更在臉書公然推銷,其幕後黑手竟是具原住民身分的合法獵人,該名獵人將森林當成大賣場,狩獵目標包括白鼻心、飛鼠和山豬,獵物則被當作商品販售,除危害生態外更增加民眾吃野生動物而感染疾病風險。據了解,蔡女在臉書公然販售山羌等屠體,而這些動物並非她自己所打,而是來自一位台灣「原住民」,該位原民狩得獵物後拿給她售賣,附近移工也因而一飽口福、大吃野味,形成一條血腥產業鏈。「我有問說能不能帶我一起去,他說有證才能進去那個山裡。」蔡女表示,該位獵人行徑小心,總是在打到獵物後才與她聯絡,她曾詢問是否能帶自己「進去玩」則同樣遭到拒絕。 吃山羌在蘆竹早已不是秘密,蔡女還會教導煮法和調料,研發出當地的「吃羌大法」。(圖/本刊影音組)而蔡女販售的「商品」不只山羌,還包括飛鼠、山豬,以及被視為狂犬病威脅之一的白鼻心,衛生福利部多次公告提醒民眾遠離,屏東縣6月就曾發生白鼻心帶狂犬病的案例。狂犬病究竟有多可怕?根據農業部資料,人若感染狂犬病,發作後的死亡率將是百分之百,而民眾吃野味時倘若未將帶原動物煮熟,口中又剛好有傷口便會容易感染,即使煮熟,在處理時也會接觸,同樣有染病風險。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任何人都不得任意獵捕野生動物,但基於尊重狩獵在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故在野保法第21條之1規定增列原住民之豁免條款。《野保法》規定,若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得以申請狩獵,而准許的前提是獵物只能自用,但倘若違反此規則,將會被「重罰」1000到1萬元。部分無良獵人會潛入山區打獵,再將獵物販售,又因罰則輕微讓他們肆無忌憚。(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動保界對原住民文化表示尊重,但普遍認為如今管理不嚴而漏洞百出,因而出現山林成為大賣場的亂象,希望主管機關與移工和原住民多加溝通、加強宣導,共同守護自然環境。桃園市農業局回應,山羌已非保育類,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而販售一般野生動物需取得許可證,無證販售也將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後續則將往上溯源至獵捕者,倘若是原民未經許可獵捕,第一次不罰,第二次則將處1000到1萬元罰鍰。.
高雄寺廟前架設大型鳥網非法捕抓 多隻鳥兒「神明面前慘死」農業局出手了
高雄市仁武區古嚴寺莊重肅穆,參拜信眾絡繹不絕,如今卻有不法人士在寺廟前架設大型鳥網,導致3、4隻麻雀和白頭翁卡在網上,在神明面前慘死,農業局目前介入,與保七總隊一同巡查並立刻拆除鳥網,查獲違法者則將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鳥網設置隱密,農業局前往調查時一度找不到鳥網,直到當地熱心民眾協助引領,這才在樹木高處發現大型鳥網,立刻與保七警員合力拆除,並在網上發現3至4隻麻雀及白頭翁不幸死亡,但牠們已不幸身亡。農業局調查,該鳥網高約8公尺,長度則約30公尺,目前正在調查私設行為人,一旦查獲將移送法辦,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土地上遭人非法架設鳥網或其他獵具,請記下明確地點後通報1999或聯絡農業局植物防疫及生態保育科,也可聯繫專責警察單位保七總隊各分隊前往處理。農業局表示,民眾私架鳥網或籠具捕捉鳥類,涉及違反野保法第19條規定,經查獲可依據野保法第49條規定,處以6萬至30萬元罰緩。若捕捉到保育類野生動物如台灣八哥、領角鶚、台灣畫眉等保育類鳥類,依違反野保法第41條規定更須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退休警成屠夫2/苗栗山區驚見大批「三條腿」狗 退休警被控私宰山豬肉
苗栗縣一名退休員警賴姓男子號稱「除害獵師」,打著「替農民移除危害性山豬」為由,四處放置山豬吊,遭地主控訴私闖私人土地放置陷阱,造成附近不少生物受害,輕則截肢甚至喪命。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苗栗的筍園,發現該處山頭不少犬隻都只剩3條腿,有的甚至只剩2條腿,而賴男也被控私自宰殺山豬上網販售,相較於一般豬肉每斤70、80元的價格,野味山豬肉則被賴男開出每斤350元的高價。據了解,賴姓男子退下警職後專職獵捕山豬,臉書上PO出自己高舉鐮刀的自拍,寫下「準備出草」,並以《野保法》21條「野生動物因危害農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作為免死金牌,打著為農民除害的大旗,每年所獵捕之山豬更高達百隻。賴男也被控訴,其將所獵捕到的山豬私自宰殺,開出每斤350元的的高價販售,卻因未有直接宰殺等影像,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可罰,賴男還因此成立臉書社團,與不少「同好」交流,甚至PO出一群犬隻圍著山豬不斷撕咬的血腥畫面。而賴男所獵捕之山豬更不分大小,對比原住民獵人倫理中,只要看見山豬腳印旁有小山豬的痕跡,就不會放置陷阱的作法,顯得相當諷刺。 賴男直接在臉書上公開其私自宰殺、販售山豬肉的貼文,每台斤要價350元,吸引不少民眾在底下留言希望購買。(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據悉,賴男除去獵捕山豬外,也在社團內販售自己將傳統山豬吊改良研發、殺傷力更強大的彈簧鞭,每組價格約900元,並號稱已申請專利,不過實際上網查詢卻無法看到相關專利字號。根據現有法規,除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全面禁止製造、販賣、陳列、出租、出借或使用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山豬吊)陷阱,得依規定開罰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外,並無任何中央法規可以規範,唯一僅有《動保法》14條之二規定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入獸鋏,所規範之項目中並無山豬吊,可說目前全國除新北市之外,對山豬吊完全無法可罰。儘管賴男在山頭到處放置山豬吊,造成附近居民所養犬隻因中陷阱,幾乎只剩3條腿,但也有農民無奈表示,只要山豬一來確實會造成農作物損害,單單一隻山豬一天平均就可以吃掉100斤橘子,但自己家所飼養的狗狗卻又都曾受過山豬吊的苦,只希望賴男放置陷阱後能至少2天查看一次,避免其他小動物因此慘遭危害。在賴男的臉書上可以發現,其所「移除」之山豬大小通殺,對比原住民從不對帶著小山豬的山豬放置陷阱,顯得相當諷刺。(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而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理事長黃宣富也拿出先前在山區清除山豬吊時發現的獸鋏表示,儘管有關單位已明確禁止使用,但在清除過程當中卻仍可見相關陷阱。他指出,儘管賴男在當地已惡名昭彰,有關單位卻互推皮球,甚至懼怕賴男揚言提告,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賴男至今如此肆無忌憚。對此,苗栗縣動防所所長張俊義回應指出,苗栗縣公館鄉北河、大武、卓蘭一帶幾乎每個月都有民眾私自使用山豬吊,造成野生動物截肢的情形發生,農業部早已禁用山豬吊,針對4月20日於北河村清除山豬吊一事,動防所是依法沒入,並無不法,賴男事後也坦承相關山豬吊就是他所放置,動防所後續也將通知賴男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而針對賴男在臉書上宣稱自己是依據《野保法》21條進行獵捕山豬一事,苗栗縣政府指出,賴男獵捕山豬的行為已明確違反《野保法》19條使用陷阱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動物,將對其依法開罰;而所謂《野保法》21條危害農作物之野生動物得獵捕宰殺一事,也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一定範圍、一定日期內使用合格獵具進行捕捉,「並非如賴男自己的錯誤認知」。
退休警成屠夫1/自稱為農民除害!退休警年捕百山豬 地主怒:寧可給豬吃
動保團體4月11日以行動劇演出黑熊因踩踏山豬吊而死,呼籲立院應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山豬吊)的陷阱器具。但本刊接獲爆料指出,苗栗縣一名賴姓退休員警打著「為農民除害」的大旗未經地主同意就四處放置山豬吊獵捕「危害山豬」,再將其宰殺販售牟利。如今有地主出面指控,賴姓退休員警未經他同意擅闖私人土地放置山豬吊,地主憤怒表示「寧可給豬吃也不要賴進來放陷阱」。據了解,賴姓男子為退休員警,其退下警職後因同學家橘子園遭山豬肆虐,便開始上網研究捕豬技巧,更自2020年後專職捕山豬,單單在2022年就抓了117隻山豬,自稱原本除暴安良的員警退而不休,利用其在職所學的擒拿術等替農民除害,並創立臉書社團,專門「移除危害性野生山豬」。賴姓男子打著為農民除害的名義,自稱「除害獵師」,在臉書上放出自己騎著山豬戰利品的畫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不過本刊卻接獲爆料,賴姓男子儘管打著《野保法》21條為農民除害的大旗,放置陷阱獵捕山豬,但其卻疑似在未經過地主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地主所有的私人筍園放置山豬吊,造成地主和友人前往採竹筍時不慎踩中陷阱,所幸因當時穿著高筒雨鞋而未受傷。地主在去年4月時曾致電給賴姓男子,希望賴男不要再來放置陷阱,竹筍給豬吃也沒關係;孰料今年4月,地主前來筍園採竹筍時,發現有小山豬困在陷阱裡不斷掙扎,且其中陷阱的前腳已明顯扭曲變形,明顯又有不明人士前來筍園放置山豬吊,火速通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與民間團體前來處理,一群人對著因受傷躁動不已的小山豬吹出麻醉劑後,才將小山豬脫困帶回治療,惟小山豬經治療後仍不幸不治。對此,憤怒的地主也在筍園內進行搜索,卻發現在小小一個區域內就被不明人士放置高達13組山豬吊,竹子上也被綁上淺淺的灰色帶子當記號,動防所與民間團體將山豬吊清除後,賴姓男子卻主動在臉書上發文痛批,動防所拿著雞毛當令箭,搬出《野保法》21條「野生動物因危害農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當作免死金牌,並強調農民在私人土地上種植孟宗竹,遭野生山豬危害非常嚴重,因此委託獵人防治,卻當場被地主打臉,表示從未委託過賴男前往放置陷阱獵捕山豬。事後,賴男也前往動防所坦承筍園內的山豬吊確實就是他所放置。地主出面控訴,儘管已明確告知賴男不要再來放置陷阱,但其筍園內到處仍可見賴男放置山豬吊的標記和山豬吊。(圖/方萬民攝)本刊記者實際回到該片筍園,儘管相關山豬吊已被清除,但仍可見當初山豬中陷阱的掙扎痕跡,一旁還有一具已化成白骨的山羌頭顱。而賴男放置陷阱的挖掘痕跡仍在,甚至還發現山豬吊的殘骸,地主不斷無奈搖頭,附近鄰居見到地主幾人正在清除山豬吊,當即抱著自家的「黑妞」黑狗出來表示,黑妞中過2次山豬吊,2次都慘不忍睹,原本的4條腿已剩2條具完整功能,一旁的狗狗中也不乏有因山豬吊而缺腿的,現在只希望賴男不要再來放置山豬吊。地主撿起被丟在地上的禁止放置獸鋏與山豬吊的告示牌表示,原本的告示牌掛在筍園的顯眼處,如今卻被拆下棄置在一旁,直言賴男多次進入筍園放置陷阱的行為相當可惡,「這些山豬都是全體國民所有的財產,筍子讓豬吃都沒關係,就是不要賴進來放置山豬吊。」對此,苗栗縣動防所所長張俊義回應指出,苗栗縣公館鄉北河、大武、卓蘭一帶幾乎每個月都有民眾私自使用山豬吊,造成野生動物截肢的情形發生,農業部早已禁用山豬吊,針對4月20日於北河村清除山豬吊一事,動防所是依法沒入,並無不法,賴男事後也坦承相關山豬吊就是他所放置,動防所後續也將通知賴男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而針對賴男在臉書上宣稱自己是依據《野保法》21條進行獵捕山豬一事,苗栗縣政府指出,賴男獵捕山豬的行為已明確違反《野保法》19條使用陷阱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動物,將對其依法開罰;而所謂《野保法》21條危害農作物之野生動物得獵捕宰殺一事,也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一定範圍、一定日期內使用合格獵具進行捕捉,「並非如賴男自己的錯誤認知」。
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 動保團體籲彈劾林業保育署長
「搶救野生動物聯盟」18日上午前往監察院,舉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長林華慶未落實管理《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管控依法應繳回的被吊捕動物、任不肖商人私宰販售,放任山豬吊等非人道獵具,讓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也造成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呼籲監察院彈劾林華慶。搶救野生動物聯盟指出,《野保法》修法草案條文多版本禁用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彈簧續壓套索殘忍陷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時,會前多位立委也連署提案同意禁用山豬吊條文在《野保法》19條入法,卻因農業部林保署反對,最後爭議過大而擱置交付協商。動保人士表示,林保署對於非法狩獵、非人道獵具、私宰販售野生動物肉品等相關法規與政策缺乏完整管理,多年來並未完整通盤檢討、落實配套管理措施,取而代之的是浪費人民納稅錢,發送同樣殘忍的改良式獵具、給予通報給獎金,不但不追究施放陷阱人責任還對誤傷動物發放獎金。搶救野生動物聯盟表示,現行《野保法》規定,動物造成農損或因原民狩獵文化可例外捕捉動物,但依法還是必須洽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使用陷阱,且捕獲野生動物後、農損危害解除須繳回處理,否則私宰及販售未經檢疫野生動物肉品不僅違法、更有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高風險變種病毒,但如今假借利用農損或原民例外使用的狩獵族群,早已形成獵具及完整的野生肉品市場經濟產業鍊,山豬、山羌、果子狸等肉品販賣隨處可見。動保人士說,不肖業者獵殺野生動物販售,萬一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像SARS、MERS、COVID-19等高風險變種病毒,或是鼬獾及白鼻心的狂犬病保毒,風險不是台灣能承受的,指控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控管不力,呼籲監察院彈劾署長林華慶。
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龜途悲歌1/最受忽略保育類!保護區暗藏抓龜籠 食蛇龜成走私大秘寶
台灣唯一陸棲龜類食蛇龜在棲地減少和盜獵嚴重下,從過去的廣泛分布到如今的瀕臨絕種,更於近年被列為一級保育類動物,但保護等級的提升沒有喚醒對牠們的注重,食蛇龜黑市價格水漲船高,保護區內因而暗藏抓龜籠,更因法律漏洞而越發肆無忌憚,屏科大野保所副教授陳添喜因而呼籲修法,從根本上為食蛇龜留下生路。據了解,食蛇龜是台灣唯一「全陸棲」龜類,生活在海拔1000公尺以下的淺山森林、丘陵、平原環境,其食性廣泛、「葷素」都吃,包括果實、花和葉子,以及蝸牛、蚯蚓和蛞蝓等「塞的下」的動物都是牠的食物,雖以「食蛇」為名卻不吃蛇,此名字的由來在生物界則早已不可考。而食蛇龜的生活空間與人類環境重疊,早去在鄉野社區附近都能見到其蹤影,也因其遠離水塘的習性,被上一輩暱稱為「山龜」,卻在幾十年間,從過去的「處處可見」到如今濱近絕種,保育等級更被不斷「升級」,2019年1月成為一級保育類動物。食蛇龜近年在對岸的價格水漲船高,過去許多獵人為牟求暴利而獵捕,導致野外數量已近瀕危。(圖/翻攝臉書社團「龜仔山的龜仔頭」)在「保育升級」的路上,盜捕者的「貢獻」可謂功不可沒,近年中國「炒龜熱潮」依舊持續,食蛇龜的價格更是水漲船高,從早年的每隻台幣4500元,一度飆漲到每斤台幣7千元。盜捕者則秉持著「殺頭生意有人做」的原則,在翡翠水庫食蛇龜保育區等地方放置捕龜籠,以蝸牛、雞肉等食物作為誘餌,再將補獵到的烏龜走私到對岸,而台灣的法律更是走私者的最大推手。「走私不成功有罪,持有一級保育類動物違法,但沒有罰則。」陳添喜表示,食蛇龜走私可說是「低風險,高獲利」,《野生動物保育法》只處罰走私成功者,倘若在國門前或是海上被攔下,就只會沒入動物,對試圖走私者則是毫無懲罰。屏科大副教授陳添喜長年研究和保育龜類,希望政府能夠修法,加重走私刑責以保護食蛇龜。(圖/報系資料照)「碼頭找到就成百上千隻,這個沒有罪,但農民如果抓一隻被查到,就是非法獵捕,刑責6個月起跳。」陳添喜提到,目前的《野保法》十分早已跟不上時代,對於有心走私者輕輕放下,倘若是無心撿拾,卻得面臨超嚴重懲處,這也導致法官在庭上「判不下去」。陳添喜表示,保守估計,食蛇龜在野外族群至少消失了8成,而罪魁禍首不僅是獵捕者,政府同樣得擔起責任,除了立法的根本性問題外,政府往往列為保育類後就置之不理,沒有負擔起保育責任。「應該要有更積極的責任,不要讓《野保法》成為神主牌。」陳添喜提到,保育區內工作人員都身兼多職,補龜籠則是靠學者專家在研究時予以破壞,建議相關單位能以人工智慧輔助,設置監視器和即時監測系統以增加獵人盜捕的難度,從根本上為食蛇龜留下生路。
七寶媽餵孩吃山羌生內臟讚「像生魚片」 社會局調查認定違法將開罰
網紅「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主要創作者Sydney遇有7個孩子,以「7寶媽」形象得到大眾關注,而她昔日參加商業山林活動營時,吃獵人獵殺的山羌生肝,甚至還餵孩子一起吃,此貼文被網友翻出而引發熱烈討論,高雄市社會局調查後,今日認定她讓小孩參加狩獵活動,處於易發生或傷害環境,已違反兒少法,將接受4至5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課程。據了解,該名創作者過去打著獸醫家庭名號,營造喜歡自然、尊重生命形象,時常參加野生動物協會的課程,還會幫忙宣傳愛護流浪動物活動,並呼籲大眾要保護野生動物,卻被翻出他曾參與狩獵活動。網友指出,該名七寶媽2年前帶著孩子參加商業山林活動營,隨行的獵人還開槍獵殺一隻小山羌,並當場開膛破肚,取出山羌肝臟與現場人士共享,Sydney除自己吃外,還鼓吹孩子食用,更貼文大讚生肝臟味道鮮美有如「生魚片」,此篇貼文也引發熱烈討論。網友認為,山羌不是保育類動物,但仍受野保法保護,一般人不得隨意獵殺食用,且野生動物多少都帶有未知寄生蟲及病菌,不應該鼓勵或強迫孩子食用,恐會對孩童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則已介入調查。社會局表示,經過電話詢問7寶媽及校訪孩子後,確認該位家長讓孩子參加狩獵活動,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將依《兒少法》裁罰4至5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課程,拒不接受者,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生食部分則為不適當照顧行為,會列入個案輔導。
7寶媽「林叨囝仔」昔餵孩生吃山羌肝…大讚:像生魚片 社會局要查了
網紅部落客「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7寶媽Sydney又爆爭議,網友翻出她過往參加商業山林活動營時,吃獵人獵殺的山羌生肝,甚至還餵孩子一起吃。對此,高雄市社會局回應了。網友在《爆料公社二社》貼出7寶媽過去的貼文質疑,聽到槍響的一剎那,心快碎了,網紅七寶爸媽帶孩子參加商業山林活動營時,隨行的獵人「剛好」射殺捕捉到一隻小山羌,並於現場開腸破肚、活生生血淋淋的取下山羌肝臟,邀請七寶媽享用生的山羌肝,而七寶媽品嚐後竟稱「山羌肝真美味,味道像生魚片」,除了自己吃,還硬是鼓吹小孩一起吃,然後在鏡頭前比個讚,增加YouTube流量。網友認為,山羌不是保育類動物,但山羌仍受野保法保護,一般人不得隨意獵殺食用,另外,野生動物多少都帶有未知的寄生蟲及病菌,是無法預測及防範的,除了自己少食,更不應該鼓勵或強迫孩子食用,因為那不是必要吃的東西。7寶媽餵孩子一起吃生的山羌肝。(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網友直言,七寶媽一家幾年前打著獸醫家庭的名號,曾擔任自然環境大使,平常會參加野生動物協會的課程,還會幫忙宣傳愛護流浪動物的活動,並呼籲大眾要保護野生動物,卻攜家帶眷生吃山羌肝;此外,讓不到十二歲的幼兒參與狩獵活動,甚至親眼目睹宰殺過程,對於生命課程沒有任何幫助,除了畫面衝擊之外,觀賞注目生命逝去,更多是對生命的不尊重。高雄社會局表示,已受理檢舉並進行調查,須釐清是否有讓孩子出入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或是目睹血腥畫面,如經調查有違反兒少法第49條12款或第15款情事,將依照兒少法第102條,裁罰4小時至5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課程,拒不接受者,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富岡海岸遍布浮木 首見保育類水鹿漂流屍
杜蘇芮颱風離境,台東富岡沿岸遍布漂流木,7月30日傍晚更首見保育類野生動物水鹿屍體,初判死亡長達3天以上,散發濃濃腐臭味,全屍布滿上萬隻蛆蟲,由於鹿角具高經濟價值,疑似遭人覬覦,昨日上午屍首不翼而飛,台東縣農業處表示,將聯手追查下落並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杜蘇芮颱風襲台期間,台東卑南溪水暴漲,大量漂流木從山區沖刷而下,滯留富岡沿海岸際,空氣中飄散宜人的木香氣味,但日前傍晚卻轉為一股腐肉惡臭味,經查發現1具保育類野生水鹿屍體,屍身遭上萬隻蛆蟲啃食,據屍況判斷死亡至少3天。「相當罕見!」當地民眾紛紛表示,每當颱風過後,時常可見貓、狗等小型動物屍體被沖刷至岸際,但保育類水鹿是數十年來頭一回發現。台東縣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杜蘇芮颱風大雨過後,在富岡周邊海域清拾漂流木的過程中,同仁通報發現1頭死亡水鹿,研判是隨卑南溪水暴漲沖刷而下,漂流過程中遭漂流木擊傷死亡。杜蘇芮颱風離境後,台東縣農業處至今僅接獲1起水鹿陳屍通報,原定將會同環保單位予以焚化、掩埋;未料,昨日上午鹿屍卻不翼而飛,疑似遭人覬覦鹿角價值,而被私自載運,但行為人恐已觸法。許家豪說明,由於水鹿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民眾禁止持有、飼養等行為,後續除了追查鹿屍流向外,也會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是否觸犯野保法、動保法。許家豪說,過往莫拉克、尼伯特颱風期間,在海邊發現野生動物死亡的情況並不常見,較常見情況是漂流木滯留海面,因木上帶有細菌,部分海洋生物接觸導致死亡。
為釐清死因 狒狒屍體送臺北動物園檢驗
東非狒狒大逃亡17天,27日遭到捕獲,但牠卻被獵人射中,在送往六福村過程中傷重不治。農委會林務局指出,屍體28日轉送臺北市立動物園進行檢驗後,再由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林務局指出,狒狒於圍捕過程死亡,本局已協調桃園市政府將屍體由六福村動物園運回,並將於28日轉送臺北市立動物園進行檢驗後,再由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林務局表示,至於在圍捕狒狒過程中,依據目前所知訊息,除了動用麻醉槍外也可能包含獵槍,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2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時,得做緊急處置,惟圍捕作業當下由桃園市政府指揮,當時的實際完整狀況與情境,仍待桃園市政府相關人員釐清說明。林務局說,本局於25日曾受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請求推薦可協助圍捕的專業人士,因而曾提供北部可協助之幾個相關團隊聯絡資訊,希望有助於圍捕工作,但本局或林管處皆未曾派員至現場參與圍捕,僅基於野保法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提供必要的諮詢協助與動物捕獲後的收容場所協調。
狒狒逃亡最後被射殺亡 律師曝兇手最慘下場
東非狒狒逃亡18天落網,今日在桃園某民宅被捕,未料疑似被獵槍打中,傷勢嚴重,急救無效死亡,外界也好奇「殺狒凶手」究竟是誰,下場又是如何。對此,曾任民生組主任檢察官、全量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建良表示,依農業局陳述,狒狒屬保育類野生動物,若惡意獵殺須負刑事責任,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陳建良表示,野生動物可區分為保育類、一般類,保育類是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一般類是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根據先前新聞報導,桃園市農業局表示,依據野保法規定,狒狒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因此若有違反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為,將面臨罰則。陳建良說,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若違反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至於凶手若持獵槍,是否也有刑責,陳建良說,若是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且有殺傷力的獵槍,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管制的槍砲,但究竟是否有違反,還是要查該把槍枝,經鑑定是否具有殺傷力才可判斷。
155隻狒狒怎麼數? 六福村員工算到崩潰
桃園平鎮區振興里23日驚爆有民眾目擊一隻東非狒狒逛大街,有民眾指稱該隻狒狒為六福村動物園所養,新竹縣政府即清查縣轄內登記飼養業主,於當日下午會同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人員至飼主園區查察飼養之狀況。由於六福村去年底向縣府通報東非狒狒為155隻,年初增加1隻新生兒,目前共有156張保育卡。於桃園市平鎮區遊蕩的狒狒,按野保法規定狒狒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具有一定之攻擊性及危險性,故桃園市政府已派農業局及動保處人員前往出沒地點誘捕中。亦籲請民眾如發現時勿靠近勿餵食勿驚擾,以避免受驚擾致攻擊之危險,並盡速通知桃園市政府派專業人員前往捉捕。新竹縣府當天下午派員至六福村動物園園區查察狒狒飼養狀況,由於園區狒狒會因為動物的出生及死亡等因素於數量會有所消長,以致實際飼養數字會跟每年呈報的數量有些許差異,即透過飼主之申報及查核,進行資料比對及勾稽,以符合實際數量。由於去年底六福村通報縣府東非狒狒為155隻,每隻都有專屬保育卡,今年年初因有1隻新生兒出生,於是共有156張保育卡。另外,縣府表示,由於園區狒狒飼養及活動場域面積很寬廣,且狒狒不時移動,又有相關設施及遮蔽物,於清點種類及數量上有其難度,當下難以準確點數,故請園區管理人員清查,並將清查之種類數量報縣府。另就園區狒狒飼養環境,了解飼養場域安全防護設施之設置狀況,於檢查後尚無發現可能逃逸之漏洞,亦請園方加強園區動物之飼養管理工作。新竹縣府指出,依據野保法規定狒狒屬為保育類野生動物,野保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始得持有、飼養及繁殖,一般人無法飼養保育類狒狒,另依野保法第37條規定:「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於飼養繁殖中應妥為管理,不得逸失。如有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自行或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違者可處以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本案桃園市政府已派農業局及動保處人員立即前往狒狒出沒地點誘捕中,俟捉捕到後,以釐清其種類及歸屬。
狒狒桃園趴趴走「全台僅3座動物園飼養」 農業局研判2可能
桃園平鎮區振興里3月初傳出有東非狒狒出沒,里長黃志杰與守望相助隊隊員以及獸醫進行圍捕,最後還是抓捕失敗,目前狒狒還在外頭遊蕩。經過屏科大野保所蘇秀慧副教授鑑定,脫逃的不是東非狒狒而是「豚尾狒狒」,由於狒狒具有攻擊性,若在路上遇到一定要盡量閃避,並通報相關人員。林務局統計,目前全台僅有3座動物園有登記飼養狒狒,包括台北巿立動物園10隻東非狒狒,六福村150隻草原狒狒、8隻阿拉伯狒狒、5隻東非狒狒,高雄壽山動物園4隻長鬃狒狒、1隻阿拉伯狒狒,總共178隻。由於狒狒屬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第18條規定,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才能持有、飼養及繁殖,因此一般人無法飼養。假如遺失,所有人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違者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平鎮區鎮興里里長黃志杰公布狒狒路線圖。(圖/翻攝自黃志杰臉書)原本以為狒狒來自新竹六福村,但六福村清點園內數量後並未短少,回應:「並非園區逃離的動物」。另外,桃園市府農業局也指出,已由林務科及動保處同仁前往處理,原則先備妥誘捕籠誘捕,視狀況必要由動保處獸醫以吹箭方式,目前經查該隻狒狒本市並無登記,判斷可能由其他邊界縣市棄養或越界逃入。據了解,狒狒具有攻擊性,且天性兇猛,民眾若手上有食物,因狒狒可能是為了尋找食物在外遊蕩,必須要立刻放下手中食物後再離開,並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血象牙交易1/蝦皮就能買到 象牙「借屍還魂」無人管
非洲象和亞洲象近年因象牙盜獵問題急遽減少,禁止象牙買賣已是國際共識,我國則在2020年全面禁止象牙買賣許可,但記者調查,至今在蝦皮、樂天等各大交易網站仍可見象牙製品,不肖業者打著已滅絕的猛瑪象和長毛象名義販售現生象牙,相關單位卻視若無睹,動保學者則呼籲相關單位應真正全面禁止,別讓象牙買賣「借屍還魂」,阻止血腥交易持續進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早在1989年就已禁止象牙貿易,該公約又被稱為《華盛頓公約》,目前有183國與歐盟加入,但國際野生動物關懷組織發現,近年各地偷獵大象的活動依舊猖獗,光是非洲每年就有超過4萬頭大象因盜象牙而被獵殺,動物專家也警告,倘若此情況再不改善,地球可能在20年後失去這個溫柔而強壯的生物。而我國不是《華盛頓公約》的正式締約國,但一直以遵守相關規定為傲,因而在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並訂定「庫存象牙產製品管理補充說明」做為末日條款,在長達25年的緩衝後,該條款終於在2020年落幕,林務局宣布全面禁止象牙製品買賣,並予以最高150萬元的重罰。 從法律上來看,象牙買賣看似終於畫下句點,動保團體不用再為了保護大象而聲嘶力竭,遠在非洲的象群似乎也能稍微鬆一口氣,但詭異的是,至今在蝦皮和樂天等各大網站上仍能看見象牙及其製品。記者實際觀察,這些製品的價格則從數千元到十數萬元不等,品類則從原牙到象棋、佛像、擺件、梳子和扇子,應有盡有,多數賣家都宣稱這是「猛瑪象」、「長毛象」等滅絕生物的化石,也有買家僅稱是「早期象牙毫毛雕刻大悲咒」便放上網路,專家們則一眼看穿這個「借屍還魂」的把戲。猛瑪象和長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時期就從地球上消失,其象牙允許買賣,學者質疑不肖商人看準這點,打著滅絕象種之名販售現生象牙產品。(圖/報系資料照)「一個已經滅絕的物種去影響現在族群的生存,這在生物界真的很少見。」前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均翰表示,猛瑪象和長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時期就從地球上消失,自然不在華盛頓公約的保護範圍內,而許多商人看準這一點,導致象牙交易從檯面下轉檯上,正光明正大的進行中。「用常理想也知道,哪來這麼多猛瑪象和長毛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則推估,目前坊間可見的「化石象牙」,恐有極高的比例是「新鮮的」,可能剛從某隻大象身上被殘忍取下,而商人們拿著盜獵國不知真偽的進口報告蒙騙過關,海關人員因專業不足難以查證下放行,最終造成血腥市場仍在台灣持續。「讓象牙繼續買賣,其實就是鼓勵盜獵和殘殺的行為。」林均翰也呼籲,《野保法》中應該將猛瑪象牙納入管理,且有必要在一定時間內登記,未登錄的象牙化石則只能私人收藏,不得買賣和公開陳列展示,主管機關也應培訓查核人員辨識象牙的能力,多管齊下才能真正做到「沒有買賣,沒有傷害」,為世上僅存的大象們爭取一絲生機。前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均翰呼籲,應全面禁止包括猛瑪和長毛象的象牙製品交易,落實真正的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圖/劉耿豪攝)林務局回應,猛瑪象為已滅絕物種,無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屬《野保法》管轄範圍,且依其象牙外觀、橫切面之紋理等特徵均可與現生象牙區分,難以偽裝,若民眾發現有疑似以現生象製品偽裝成古生象製品的情形,可向林務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機關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舉,調查確認將依法開罰。林務局表示,《野保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所稱之古物,至於台北市2年間創造逾60件可買賣象牙的部分,林務局也表示,若該等象牙產製品均經北市府依文資法之法定程序與要件審查指定及辦理公告,確符合文資法具歷史價值之古物身分,則不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其買賣亦無危及現生野生象族群之虞。
血象牙交易2/重磅議員施壓 北市獨步全台 象牙買賣竟無罪
台灣為因應國際保育潮流,2020年開始全面禁止象牙買賣,但收藏業者發現,古物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於是向北市某重量級議員陳情,由議員施壓文化局,獨步全台制定流程,讓象牙製品得以成為一般古物,等同頒發合法交易證,變相支持血腥市場持續進行,還使拍賣象牙製品的宇珍藝術公司得以無罪,文資界砲聲隆隆,期望修改法規真正落實「沒有買賣、沒有傷害」。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大象無國界」統計,普通非洲象的數量在20世紀初約數百萬隻,到1979年還有約130萬隻,但近年因象牙暴利導致偷獵行為屢禁不止,到1990年代驟減到30萬至60萬隻,目前約只剩下35萬隻,更以驚人的速度在減少,倘若不改善此現象,大象恐在20年後宣告滅絕,國際因而於1989年公告禁止象牙買賣。我國也跟進全球潮流,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要求民眾將私人收藏的象牙登記納管,並在長達25年的緩衝之後結束落日條款,在2020年開始全面終結象牙交易,但記者調查發現,「全面禁止」只是表象,象牙市場恐從一般坊間轉移到拍賣會場上。《野保法》針對象牙買賣祭出最高150萬元的重罰,但同時施行細則第17條也明文,凡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古物者,即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相關規定,此條文原意是為了保護文化資產,卻給了許多販賣象牙牟利的業者一線「生機」。象牙利潤導致大象族群正以驚人速度銳減,但此血腥市場如今仍在持續。(圖/動物星球頻道提供)記者調查,宇珍藝術公司經營超過30年,堪稱台灣拍賣界龍頭,對於相關法規應知之甚曉,卻在2019年夏季拍賣會上,拍賣「碧玉鳳駝寶瓶1對及象牙底座」和「牙雕瑞獸吊飾、人物圖名片盒、印章組」、「文房四寶組,含筆掭、長方印、印泥盒」等象牙製藝品,製品標價介於3萬至18萬元,其中就包括瀕臨絕種的亞洲象、非洲象的象牙,當年7月被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和保七總隊先後查獲,並於2020年遭到起訴。但宇珍不滿自己被罰,向某位超資深市議員陳情,該議員因而向文化局「關心」和「提議」,最終台北市府獨步全台,在2019年8月底訂出「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讓私人收藏的工藝品透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後能成為古物,等於變相給予「販賣許可證」,使得象牙製品能不受《野保法》管控,持續在市場流通。此「德政」一開,台北市各收藏家果然趨之若鶩,他們打著想「展示、收藏」的理由,紛紛將自己的「祖傳象牙製品」拿去北市府申請,這些製品多數沒經過《野保法》登記納管,年份則自明清至1970年代不等,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間,總共有64件象牙製品「憑空」出現成為一般古物。文化局訂出的審議流程也讓販賣象牙製品的宇珍順利開脫,該公司總經理張玉霞一審被輕判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8萬元,二審則成功「逆轉」,法院傳喚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組文物保存維護郭姓研究人員到場,郭證稱這些物品的年代從清朝到民國初年不等,在研究人員的「證詞」下,宇珍的拍賣品明明沒有經過文資審議成為一般古物,卻被法官視為有「同等資格」,宇珍也逃過此劫,二審改判無罪。「根本是烏龍判例,法官也太笨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文化資產分級制度嚴明,須經指定或登錄,由二十多位專家學者組成的議委員會認證才有資格,絕非一人空口白牙就說了算,郭員身為專業人士卻提供有問題的證詞,導致法官做出錯誤判斷,更擔心此例一開,其他業者紛紛仿效,恐導致文資審議制度成為象牙買賣的「特赦令」。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圖/周志龍攝)「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就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蕭文杰也認為如今的一般古物審議制度大有問題,他提到,一般古物都是私人於收藏住宅,其流向和交易買賣都難已被掌握,文化局應善盡納管責任,古物審議過程也該受大眾審視,讓象牙動態公開透明,才能真正做到百分百的「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台北市文獻館回應,「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 申請作業流程」,是因應《野保法》規定後,若民眾有展示或買賣需求,恐有大量物件湧入,為方便同仁作業而制定,象牙製品沒有此流程還是照樣能申請提報。文獻館承認此流程訂立是因宇珍向市議員陳情,市議員再關心而促成,此流程並未先與動保處討論,「動物相關法律他們也不會跟我們討論」,並強調絕無違法之處。林務局回應,猛瑪象為已滅絕物種,無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屬《野保法》管轄範圍,且依其象牙外觀、橫切面之紋理等特徵均可與現生象牙區分,難以偽裝,若民眾發現有疑似以現生象製品偽裝成古生象製品的情形,可向林務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機關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舉,調查確認將依法開罰。林務局表示,《野保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所稱之古物,至於台北市2年間創造逾60件可買賣象牙的部分,林務局也表示,若該等象牙產製品均經北市府依文資法之法定程序與要件審查指定及辦理公告,確符合文資法具歷史價值之古物身分,則不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其買賣亦無危及現生野生象族群之虞。
毒猴慘案2/保育類除名獼猴私養暴增 一輩子不給水養幼猴還得打死媽媽
高雄柴山近日傳出疑似毒猴案,從6月底至今已有5隻台灣獼猴喪命,動保團體也發現,台灣獼猴從保育類動物降級為一般動物後私養案件暴增,有不肖業者將母猴打死以販售其幼崽,還有飼主聽信「不給水喝就長不大」的謠言,害猴兒一輩子都沒喝過水,更曾發生獼猴遭鐵鍊纏繞活活吊死的悲劇,種種亂象讓動保團體萬分心疼,希望政府加強管理,杜絕獼猴受虐。據了解,台灣獼猴於2019年「降級」成一般動物,違法飼養和販賣亂象卻因降級而越發猖獗,動保團體們在3年內接獲151件違法飼養獼猴的通報,動保團體「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展開長期調查,真相也讓他們心痛不已。動保團體訪問養猴人,發現幼猴價格不等,部分價錢高達5、6萬元,更發現有不肖業者為了賣猴牟利,還會將幼猴的媽媽打死以「杜絕後患」,而民眾對獼猴照護的知識普遍不足,使得被私養的獼猴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根據動保團體提供的影片,全台都有台灣獼猴違法飼養案件,栓鍊和鐵籠成為猴兒們一輩子的日常,牠們多半被關在籠子中,只能在比狗籠還狹小的空間無助擺盪,或者是被鍊在固定空間中,無處可去只能不斷轉圈,還有猴子的骨骼嚴重變形,甚至出現拔毛等自殘狀況。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長年的囚禁也讓猴群出現來回走動、搖晃身體和啃咬手指等異常行為,更有猴兒身上的毛髮嚴重脫落,部分飼主甚至聽信「不喝水就長不大」的謠言,有猴群一輩子都沒嘗過水的滋味,還發生過獼猴遭鐵鍊纏繞而活活吊死的悲劇。私養的猴子多半被綁鍊在固定空間中,無處可去只能不斷轉圈,長年的囚禁也讓猴群出現來回走動、搖晃身體和啃咬手指等異常行為,(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表示,台灣獼猴屬於群居行野生動物,活動範圍需求廣闊,有多元複雜的採食習性及社交生活,不是人工飼養環境所能滿足,許多民眾以為幼猴可愛無害而飼養,但隨著獼猴年齡增長,在生理、心理需求皆未能獲得照顧與滿足下,容易產生攻擊行為,生病也無法到一般獸醫診所醫治,是非常嚴重的虐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說,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後卻沒有配套措施,尤其是近年人猴衝突事件劇增,許多民眾以為台灣獼猴已經不是「保育類」,便可以獵捕、飼養,更常以「危害農作」為由獵捕獼猴;此外,政府對一般類野生動物救援、收容量能不足,多數縣市對民眾通報違法飼養個案採消極勸導、無法沒入,讓違法飼養問題更嚴重。動保團體提出四大訴求,要求政府從動保法或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同時,農委會應設置全民檢舉獼猴私養專線,全面清查私養獼猴案件,調查動物來源,將動物沒入後評估再野放或安置到適合的場所。因獼猴私養亂象層出不窮,林務局上月再次重申,強調台灣獼猴不是保育類動物,仍不得任意捕捉或販賣,否則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萬元以上罰鍰,林務局也提醒,獼猴與人類有很多共同疾病,如被抓或咬傷再未接受妥適醫療,死亡率超過70%,如民眾發現捕捉、販賣或飼養行為,應立即撥打1999通報當地縣市政府。
不見天日20年!疑許願池重金屬汙染 澎湖大義宮2周內連死3海龜
澎湖大義宮為全台唯一合法飼養海龜的宮廟,早年為漁民不忍海龜遭殺害,將其送往寺廟寄養,但大義宮海龜近年頻頻死亡,20年內「養死」10隻,近2周更有3隻海龜接連暴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控大義宮虐待動物,導致海龜被長期飼養在不見天日的「地下龍宮」中,許願池中的硬幣更加重重金屬汙染,要求没入倖存的8隻海龜,並依動保法、野保法開罰廟方。動社表示,大義宮30多年來毫無經驗的飼養,已違背當年救援海龜的「大義」精神,早年廟方將海龜養在地下室「許願池」內,誘導民眾丟錢幣,造成海龜重金屬汙染,且因長期日照不足,海龜無法獲得足夠的維生素D3,影響龜殼鈣質吸收,大幅縮短平均壽命,而將獨居行海龜不當集體飼養,更造成海龜的搶食與打鬥。上月27日,有遊客至大義宮參觀,發現2隻綠蠵龜四隻下垂,疑似死亡,豈料,廟方竟毫無察覺,還反駁海龜是在沉睡,直到當地獸醫要求進一步確認,才發現綠蠵龜早已死亡。大義宮將獨居型海龜不當集體飼養,動社要求政府應依動保法、野保法開罰大義宮。(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本月6日,大義宮又有一隻玳瑁慘死,切開腹甲發現有967顆卵黃,由於玳瑁一窩約能產140顆蛋,約莫為5窩的蛋量,且玳瑁肺部有不明黑色塊狀物、氣管有水跟泡沫等異常現象。動社指出,2018年曾召開記者會為現存8隻海龜請命,期望將海龜交由專業單位照顧飼養,讓牠們有機會到海邊「箱網」進行野訓,恢復健康後為野放做評估準備。但大義宮不僅不願放手,最後竟連當時承諾本會要改善,得以保障動物福利的作為都失信跳票,且持續餵飼高麗菜、龜飼料等不適合海龜的食物。動社強調,野外海龜平均壽命100歲以上,而飼養於大義宮海龜只能活30年,認為廟方以不符合動物習性的方式圈養保育類海龜,且在明知飼養食物已導致海龜飲食不均衡下,仍未積極改善。海巡署及澎湖縣政府也依然每年通過大義宮的保育類展示許可,質疑他們也是殺死海龜的幫兇。動社要求海巡署應即刻沒入倖存的所有海龜,交由專業單位皆醫療照護,評估後續野放或安置到專業單位收容,不得再讓任何海龜回到大義宮,且大義宮涉嫌虐待保育類動物致死,政府應依動保法、野保法開罰。
一生沒喝過水!台灣獼猴除名保育類竟遭殃 151猴受虐鐵鍊纏繞活活吊死
台灣獼猴原是保育類動物,2019年被認定族群穩定而降級為一般動物,但動保團體在3年內接獲超過151件違法飼養獼猴的通報案件,猴子們大多半關在小鐵籠中,甚至有飼主聽信「不給水喝就長不大」的謠言,有猴兒一輩子都沒喝過水,更曾發生獼猴遭鐵鍊纏繞活活吊死的悲劇,動保團體今日聯合發聲,要求政府修正相關法律,杜絕台灣獼猴遭違法飼養、受虐。據了解,台灣獼猴於2019年「降級」成一般動物,但違法飼養和販賣亂象卻因降級而越發猖獗,動保團體們在3年內接獲151件違法飼養獼猴的通報,動保團體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與立法委員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政府失職導致動物受苦。根據動保團體提供的影片,全台都有台灣獼猴違法飼養案件,栓戀和鐵籠成為猴兒們一輩子的日常,牠們多半被關在籠子中,只能在比狗籠還狹小的空間無助擺盪,或者是被鍊在固定空間中,牠們無處可去只能不斷轉圈,甚至有飼主不讓猴兒喝水,空洞眼神讓人無比心疼。有猴群長年遭鐵鍊束縛,還發生過獼猴遭鐵鍊纏繞而活活吊死的悲劇。(圖/翻攝畫面)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長年的囚禁也讓猴群出現來回走動、搖晃身體和啃咬手指等異常行為,還有猴兒身上的毛髮嚴重脫落,部分飼主甚至聽信「不喝水就長不大」的謠言,有猴群一輩子都沒嘗過水的滋味,還發生過獼猴遭鐵鍊纏繞而活活吊死的悲劇。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表示,台灣獼猴屬於群居行野生動物,活動範圍需求廣闊,有多元複雜的採食習性及社交生活,不是人工飼養環境所能滿足,許多民眾以為幼猴可愛無害而飼養,但隨著獼猴年齡增長,在生理、心理需求皆未能獲得照顧與滿足下,容易產生攻擊行為,生病也無法到一般獸醫診所醫治,是非常嚴重的虐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說,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後卻沒有配套措施,尤其是近年人猴衝突事件劇增,許多民眾以為台灣獼猴已經不是「保育類」,便可以獵捕、飼養,更常以「危害農作」為由獵捕獼猴;此外,政府對一般類野生動物救援、收容量能不足,多數縣市對民眾通報違法飼養個案採消極勸導、無法沒入,讓違法飼養問題更嚴重。動保團體提出四大訴求,要求政府從動保法或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同時,農委會應設置全民檢舉獼猴私養專線,全面清查私養獼猴案件,調查動物來源,將動物沒入後評估再野放或安置到適合的場所。
六福村養死8隻長頸鹿還想買!動團揭布丁妹坎坷人生 立委批:動物墳場
六福村主打是亞洲第一座結合生態動物園與遊樂設施的主題遊樂園,並營造環境保育和愛護動物的形象,動保團體今日卻召開記者會,向年初逝世的長頸鹿「布丁妹」哀悼外,更揭露六福村在過去10年內「養死」8隻長頸鹿,且多數不到長頸鹿的一般壽命27歲,明顯管理上出現問題,但六福村不思改進,如今卻想再引進3隻長頸鹿,立委高嘉瑜也痛批這是「動物墳場」,要求盡速改善。鳥語獸躍調查員林婷憶為釐清真相,曾多次到六福村調查,她發現園方長年引進、繁殖和借殖長頸鹿,10年間卻有8隻因疾病和意外等原因過世,而野外長頸鹿的一般壽命為27歲,六福村長頸鹿卻多數活不到10歲,8隻內更只有3隻公布死因,牠們因飼養環境與照養不當而導致橫死、早亡,殘酷真相讓人憤怒。林婷憶表示,六福村的長頸鹿多數受「捻轉胃蟲症」所苦而必須服用各種驅蟲藥和抗生素,此病應是六福村地勢較低且緊臨其他反芻動物所致,從木柵動物園借殖而來的「宵璋」原本沒有該症狀,到六福村1年半後就因此病而亡,「既然園方無法克服寄生蟲,就沒有資格再養長頸鹿。」林婷憶也提到,布丁妹一生十分坎坷,牠早在7年前就被迫與親兄弟斑斑近親交配後懷孕,布丁妹在遊客面前生產,但因早產導致小長頸鹿發育不良而夭折,斑斑的日子同樣也不好過,斑斑於2015年病逝,解剖遺體時竟在胃中發現塑膠袋,是遊客在沒有工作人員監督下,亂餵斑斑吃東西而被牠誤食。而如今六福村在布丁妹死後,有意向墨西哥動物園再引進3隻長頸鹿,動保團體認為如園方設施沒有改善,等同是再將珍貴而美麗的保育類動物引進國內「送死」,希望六福村懸崖勒馬,更期盼政府能善盡主管與監督責任。立法委員高嘉瑜痛批,六福村不再是動物樂園,而是動物墳場,私立動物園用教育名義進口動物,卻將牠們當作商人牟利生財的工具,也帶來最惡劣的生命教育示範,希望布丁妹的離開可以給大眾帶來反思。立法委員陳嘉樺也提到,布丁妹的逝去讓大眾看到野保法和許多法規的不足,台灣在法規和教育上都出了問題,從布丁妹的也要面對過去對動物不當且錯誤的對待,她將在立院繼續努力,將持續改善這樣不好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