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公司
」100萬現金+雞血石雕件「行賄法官卻打輸」 富商氣炸向調查局自首
泰國富商程萬遠近日向調查局自首,表示自己在2019年打官司時,曾經試圖透過前高等法院庭長、律師高明哲,以200萬元行賄當時的承審法官林洲富,因此先給了高男100萬與一塊價值百萬的雞血石雕刻藝術品,沒想到最後官司還是打輸。程萬遠表示,由於擔心自己行賄的事件曝光,才決定自首以求從輕發落。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程男表示他在10多年前向台灣金橋電子購買大量液晶螢幕、電腦機箱,沒想到運到泰國販售,卻發生7000多部螢幕、6萬多個機箱自燃燒毀事件,害他慘賠1億餘元。為此他將金橋電子告上法院,為舉證對方偽造文書,他還取得美國官方文件,並獲得我駐美代表處證明,但法院卻不採信,判程男敗訴。程姓富商取得有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簽名的文件,卻不被法官採信。(資料圖/黃鵬杰攝)程男坦承,2019年2月更二審,他因為聽聞金橋電子已經「打點好法院」,因此想透過認識的律師、前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請當時的承審法官「不要被訴訟對造關說」;同年3月19日,程男與高男確認,以200萬元酬庸林洲富,並且若勝訴,再給高明哲約1000萬元酬庸。程萬遠表示,他後來先將「前金」100萬元現金,以及一塊價值約百萬的雞血石雕件,帶去高男事務所交給對方,其中100萬請對方轉交給林洲富、雞血石則是給高男的謝禮。不料最終判決出爐,程萬遠敗訴,為此他氣炸找到高男直問,對方一再向他道歉,並稱訴訟對造至少給林洲富1000萬元以上。從程萬遠曝光給媒體的對話紀錄可見,他曾向高明哲抱怨,承辦法官毫無誠信、沒有職業道德,接著還說「事情搞成這樣!我的2樣東西,我回台後應該還給我了吧」。不過據報導指出,高明哲全面否認此事,不但稱自己不認識程萬遠,更沒有居間行賄當時的法官林洲富。而曾經擔任高等法院庭長的高明哲被起底,曾在審理最高法院前法官之子肇逃事件時,接受關說,因此被降2級,並在之後轉任律師。程萬遠多年前向台灣供應商購買電腦周邊零件,卻發生多起零件燒毀消費糾紛,他因此於2019年向供應商提告求償,過程中發覺產品上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安全認證造假,為此他向美方申請釋疑文件,另提告詐欺等刑事告訴;不料當時的承審法官林洲富不承認他提出的事證,連有國務卿希拉蕊簽名的文件,也被認定是「非美國官方文件」,讓程男氣炸表示,在訴訟過程中,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審法官都證實金橋公司無權使用安全標章,但林洲富視而不見,氣得他也狀告林男偽造文書。
台商告法官1/希拉蕊簽名「非官方認證」 台商買到假標章自燃零件只能淚吞
泰國台商程萬遠多年前向台灣供應商購買電腦周邊零件,總價新台幣六億多元,不料這批零件卻在當地發生多起燒毀的消費糾紛,程萬遠向供應商提告求償,過程中察覺產品上的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安全認證竟是假的,因此除了向美方申請釋疑文件外,也另提告詐欺等刑事告訴。沒想到,承審法官林洲富不僅不承認程萬遠提出的事證,就連當時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署名的文件,也為定為「非美國官方文件」,程萬遠氣炸了,直接狀告林洲富偽造文書,希望司法給個公道。金橋公司的產器上有FCC與CE等安全標章,實際上卻未通過安全認證的產品,發生大量燒毀意外。(圖/讀者提供)65歲的台商程萬遠在泰國經商,今年過年返台後就沒回泰國,一方面除了受到疫情因素影響,另方面則是嚥不下胸中的那口鳥氣,「FCC出具的文件有美國國務院的認證,上面還有前國務卿希拉蕊署名,法官竟然說不是美國公部門的文書。」程萬遠氣憤地說,智慧財產法院承審法官林洲富的認定實在太爭議,太離譜了!非得爭個是非不可。程萬遠出示美國國務院的文件,上面有當時國務卿希拉蕊的助理為她代行的簽名,並有國務院鋼印,背面有我駐美代表處的認證。(圖/黃鵬杰攝)程萬遠在泰國經營電腦周邊生意,十多年前花費新台幣6億多元,向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橋公司)購買液晶螢幕及電源供應器等週邊產品,沒想到產品進到泰國消費市場後,竟發生大量燒毀融損情事,還曾多次起火燃燒,差點釀成火災,總計有六萬多個電源供應器、五千多座液晶螢幕出問題,此事件更上了泰國新聞媒體,程萬遠除了賠錢給消費者及經銷商外,還得買廣告挽回商譽,最後花費新台幣3億多元。智慧財產法院發言人李維心法官指出,曾檢視過自訴人(程萬遠)的自訴狀,但無法對該案評論;他也轉述表示,林洲富對遭到控告一事沒有評論。法官林洲富著有多本《財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與《商標法》書籍,並曾當選法官評鑑委員會召委。(圖/翻攝台科大開放式課程網站)
台商告法官2/遭訛2億元!逾40證據告詐欺無用 台商控法官偽造文書
泰國台商程萬遠購買液晶螢幕及電源供應器,卻發生數萬起燒毀意外,他不甘損失,2010年回台灣打官司向金橋公司索賠,在法庭攻防的過程中,隨著愈來愈多的證據被提出,他發現金橋公司這批產品並未取得FCC與CE等國際安全規格認證,產品上貼的安全標章竟是假的,「有沒安全認證產品價格差了30%,高橋公司以有認證的價格賣給我六億元的不合格貨品,等於多收我新台幣2億元,根本是詐欺的行為。」因此,程萬遠又另外提告金橋公司負責人陳束學偽造文書、詐欺與違反《商標法》。民事判決部份,金橋公司被判需賠償程萬遠新台幣1400多萬元。詐欺等刑事告訴案件經過多年纏訟,高等法院去年更一審判決被告一年有期徒刑;雙方都不服判決,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後認為此案涉及《刑法》「虛偽標示」及《商標法》,應移轉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最後由法官林洲富判處陳束學無罪。程萬遠出示美國國務院的文件,上面有當時國務卿希拉蕊的助理為她代行的簽名,並有國務院鋼印,背面有我駐美代表處的認證。(圖/黃鵬杰攝)「我方提對被告不利的證據至少有40件,都沒有被採用。」程萬遠愈說愈氣,他請律師向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求證,對方回文表示金橋公司無權使用FCC安全標章,該文件還有美國國務院背書,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所簽章發出,具充分公信力,國務院的背書上還有當時的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簽名,以及我國外交部駐美國代表處認證。但法官林洲富在判決書中說該文件「並非美國公部門出具之文書」,因此不採用。程萬遠說,在訴訟過程中,檢察官曾詢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審法官也去函美國FCC查詢,都顯示金橋公司無權使用全安標章,但林洲富視而不見,因此氣得告林偽造文書。法官林洲富已遭程萬遠提告偽造文書。(圖/翻攝台科大開放式課程網站)智慧財產法院發言人李維心法官指出,曾檢視過自訴人(程萬遠)的自訴狀,但無法對該案評論;他也轉述表示,林洲富對遭到控告一事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