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帳戶
」 詐騙 詐騙集團 洗錢防制法 投資 人頭帳戶成立空殼公司協助詐騙1.8億元 7人團爽開保時捷、戴百達翡麗遭求處重刑
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更是層出不窮,呂姓男子為了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組成7人小組成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業金融帳戶,再將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等轉交給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協助詐騙超過1.8億元,他們賺進大筆非法之財,平時以保時捷和BMW代步,更購買價值7位數的百達翡麗手錶,新北地檢署18日則依法起訴7人並求處重刑。新北地檢署表示,呂姓男子為首組成「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先於臉書粉絲專頁投放貸款廣告,藉此吸引欲申辦貸款之不特定人設立商號、申辦商號金融帳戶。而呂嫌以此吸引39人設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號金融帳戶後,即派員收走各該商號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網銀帳密,再轉交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詐騙集團則利用假投資手法詐騙50位被害人,不法獲利超過1億8734萬元,被害人款項匯入該商號金融帳戶後,詐團再層轉至其他收水帳戶或指派車手提領贓款獲利,當中有1558萬元被及時攔下,仍有1億7676萬元遭到移轉。新北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香君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呂嫌等7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之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18日依法提起公訴,地檢署表示,呂嫌等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製造犯罪金流斷點,致被害人難以追回遭詐欺金額及增加追查其他犯罪成員之難度,影響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並使被害人求償無門,考量呂嫌等人犯後態度,建請法院量處呂姓主嫌有期徒刑15年、吳姓團夥有期徒刑10年。
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勞動部又發錢!符合資格青年「每月拿5千」 最高可領4.5萬
勞動部自去年起推出了「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針對15歲至29歲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的青年,不僅提供找工作期間的就業協助,也會給予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金,符合資格者合計最高可領取4.5萬元。為協助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其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勞動部112年推動了「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而勞動部網站也說明,針對「15-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統計」顯示,約有85%的青年勞工初次就業尋職時間在3個月內。另外,111年青年從事非典型工作人數21.3萬人,並有13.15%想轉職做全時、正式的工作。申請的青年,首先需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並至少完成1項台灣就業通職涯測評專區的「職業心理測驗」,即可於專區申請參加計畫,以及上傳規定之文件,青年參加計畫期間之起算,以完成線上申請參加計畫並上傳規定文件後之次日起90日內。參加計畫期間分為3個階段,第1階段,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含)以上求職,且參加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1次尋職津貼5000元。第2階段,參加計畫30日內未能就業者,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5000元。第3階段,參加計畫60日內未能就業者,自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2次,可申請第3次尋職津貼5000元。除此之外,勞動部也提供了最高35000元的就業獎勵。第1階段,若青年在參加計畫60日內就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可領取就業獎勵5000元;第2階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則再發給就業獎勵2萬元,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1萬元。第3階段,若參加計畫61日至90日期間內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並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也可分別領取2萬元及1萬元的就業獎勵。簡單來說,每一參加計畫青年合計領取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最高可拿4.5萬元。發展署提醒,符合資格者,可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的「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專區提出申請,而包括報名參加計畫、查詢及申請津貼等相關作業,都在「台灣就業通」網站專區進行線上作業,津貼請領審核通過後,會直接匯入青年指定的金融帳戶。針對青年自行尋職遇有困難無法順利就業,也提供多元的實體及線上就業服務,包括職涯諮詢、協助履歷撰寫、強化面試技巧及推介就業等協助。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人妻穿丁字褲偷吃小王!生理期照啪「做到進醫院」 尪見鹹濕對話氣炸
新竹一名人妻婚後偷吃,不顧生理期激戰小王,甚至因性行為過度激烈導致黃體破裂「做到進醫院」,2人還大方討論性愛過程,包含走後門、穿丁字褲等情節,大量鹹濕對話讓人夫當場氣炸,憤而提告並求償1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人夫4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與妻子於民國108年3月14日結婚,現婚姻關係存續中;被告明知女方係有配偶之人,竟自112年6月間起,假借業務往來之便,持續與妻子聊天互動,不僅以「老公」、「老婆」、「寶貝」親暱互稱,甚至發生多次性行為,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故請求被告賠償150萬元。人夫同時提出大量鹹濕對話佐證,包括「我要是懷孕,你一年沒辦法碰我,你可以嗎」、「本來想在車上幫你」、「我和你同房之後,就是黃體破裂」、「醫生說,要血流乾淨了才行」、「做X做到進醫院」、「頂太深撞破了唄」、「那下次穿裙子不要穿內褲直接來」、「我就很想插老婆的屁X嘛」、「第一次碰我的時候,是什麼感覺」等語。小王辯稱,人妻向他要了很多錢,自己依對方指示匯款至指定之金融帳戶,竟為原告之金融帳戶。女方稱與原告感情不好要離婚,結果根本沒有,根本是原告夫妻倆共謀詐騙,原告從頭到尾均知情,他並未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云云。新竹地院審酌,被告和人妻互相傳送明顯具有性意涵之文字內容,且由該等對話內容可知雙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稱,2人除多次相互傳達愛意外,並有親吻及為猥褻、性交行為之情形,實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超出通常人際互動界線,無從為社會通念予以容忍,應賠償原告4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運彩行老闆被告詐欺帳戶凍結 竟要警國賠60萬
新竹一名黃姓女子經營運動彩券,她被人告詐欺,銀行帳戶被凍結,60多天運彩行沒辦法做生意,她對警方提告要國賠,法院調查後發現,黃女因為違反管理要點被停機,跟帳戶凍結無關,黃女主張無理由,應予駁回。判決書指出,黃女表示,她因為被提出詐欺告訴,承辦警員因過失誤將她的金融帳戶通報為警示帳戶,讓她的戶頭被凍結,彩券行無法營業,遭取消經銷商資格,依國家賠償法要警方賠償60萬元。警方辯稱,警員依證據資料,認黃女涉嫌詐欺,依規定把她的帳戶通報為警示戶,是依法令的行為,並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可言。警方表示,黃女沒證明警示帳戶有60萬元損害,她的彩券行因違法出租或出借經銷商證,遭取消資格,和警示帳戶無關。法官表示,黃女是第2屆運動彩券經銷商,因違反經銷商遴選管理要點第43點第7項『出租或出借經銷商證』之規定遭處以停機處分,並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於12個月內累積停機達60天。法官指出,黃女主張帳戶被凍結彩券行「無法營運」,損失慘重,又說「業績下降」是因為警示,彩券行究竟是因警示帳戶而「全然無法營運」,還是「雖仍可營運,但業績減少」,黃女主張前後不一,已難採憑,無從判帳戶與彩券行經營究竟有何關聯,依國賠法求償60萬核屬無據,訴駁黃女訴訟。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博弈集團不法洗錢50億!中警破獲逮18人 查扣阿法豪車及名錶
台中市50歲劉姓男子在南屯區架設賭博機房,並以「雷競技」為名的博弈網站,提供陸籍賭客簽賭,且單日最高下注金額高達2000萬元,直到6、7月間警方才將劉男逮補到案,檢警循線追查,結過偵破由30歲李男及33歲陳男成立的洗錢水房,並查獲高達50億元的非法金流,台中地檢署日前依法對涉案共18人起訴。刑大表示,台中市刑大接獲線報,指稱劉男在南屯區架設賭博機房,並經營「雷競技」博弈網站,直到 6、7月間才將他查緝到案,事後向上溯源擴大追查,未料竟查獲博弈機房配合的2名水房負責人,分別為李男和陳男,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2人成立多家空殼公司申辦金融帳戶。並且以代號「Hexin」及「YT PAY」等成立洗錢水房及工作群組,並專門鎖定非法博弈公司配合,吸引不少博弈娛樂城邀約合作,李男和陳男主要負責協助賭客出入金並收取手續費牟利,接著再將所得承租西屯區的豪華社區,藉此當作洗錢水房的藏匿處,為了避免引起警方注意,甚至安排部分員工居家上班。刑大說明,破獲洗錢水房後,經清查現場查獲金流約50億,不法獲利則約5000萬元,根據在博弈機房及水房等處,共陸續拘提及傳喚18人到案,此外還查扣200多萬元及6支名錶,其中包含百達翡麗及勞力士。檢方表示,直到9月間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賭博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涉案共18人,同時聲請扣押5萬餘顆虛擬幣約160萬元,和1輛阿法休旅車等非法所得。
金管會打詐關鍵報告出爐 谷歌臉書詐騙已連二月下滑
金管會最新打詐成效與防制報告出爐!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7日將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金管會報告中指出,金管會從臨櫃面、網路或行動銀行、預警機制等面向攔阻不法金流,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27日,谷歌、臉書詐騙廣告蒐報及詐騙陳情9月為3,996件、累計通報近5.9萬件,已連二月下滑。金管會指出,自2023年4月10日起,請證券周邊單位運用資訊搜尋技術主動搜尋網路疑似詐騙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截至2024年9月27日止,累計蒐報涉詐投資廣告共58,979件,並就違反投信投顧法的廣告,即時移請刑事警察局依法通知網路平臺業者處置。單月通報數從7月的5,032件逐月下降,8月為4,147件、9月3,996件。在臨櫃關懷阻詐上,金管會指出,今年前八月攔截件數達8,348件,攔阻金額為58.41億元,金額較去年同期增加9.58億元、年增率20%、件數增加1,147件、年增率16%,去年至今年八月,已攔阻超過130億元。在強化電子支付帳戶管理上,銀行公會已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今年6月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增加的案件數96件,較最高峰的2022年12月增加案件數1,458件,已下降逾9成。在跨機構共同防詐上,金管會指出,已建立灰名單通報平台。財金公司建置的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可及早發現可疑約轉帳戶阻斷非法金流,今年第一季就已上線,依財金公司統計資料,截至2024年7月底,經轉出行實施關懷措施為34,999筆,實施關懷措施後未續進行約定的筆數為8,236筆,將持續觀察其運作成效。金管會與警政署推動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要求金融機構於客戶臨櫃辦理境外匯款時,經檢核如屬警政署彙整之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時,將加強關懷提問,提醒民眾避免受騙。境外預警機制於2022年8月建置,至2024年第二季止,成功攔阻270件,金額2.2億元。境內預警機制目前由7家本國銀行於今年2月21日上線試辦,依警政署統計至今年6月底止,成功攔阻700件,攔阻金額9,466萬餘元。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刷738萬買到15個愛馬仕假包 女子狀告賣家「這原因」釀全敗
台北市一名從事電商業的許姓女子,在知名購物平台蝦皮上遭遇一場巨額騙局,他以738萬元的高價購買了15個自稱是愛馬仕品牌的包包,結果全部被證實為仿冒品。事後提告,卻全部敗訴。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許小姐在2020年底至2021年1月期間,向蝦皮平台上8個標榜「專業代購,假一賠十」的賣家購買了這些高價包包。其中最昂貴的一個是所謂的「喜馬拉雅包」,他還為此花費116萬元購入,而該包的市價約為650萬元。起初,許小姐也曾對包包的價格差異產生疑問,但這些賣家以專業代購和退稅優惠為由解釋了低價的原因,並且取得了許小姐的信任。但當許小姐收到包包後,她發現商品質量與真品相去甚遠。經過多方鑑定,最終確認這些包包全是仿冒品,粗估侵權市價超過千萬元。面對這一結果,許小姐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尋求蝦皮平台的幫助,但卻遭到平台官方冷處理。更令人震驚的是,當許小姐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帳款時,蝦皮不僅未提供協助,反而威脅要以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名提告,並凍結了許小姐的蝦皮帳號。許小姐不甘心血汗錢就此流失,砸下百萬元聘請律師提告。但檢方找到的被告,他們大多以個資被冒用或出租帳戶等理由獲得不起訴處分。其中一名袁姓被告聲稱自己只是提供代支付、儲值等服務,並未販售仿冒品。明顯凸顯出平台在於賣家身分上管理出現問題。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指出,蝦皮允許用戶綁定多個金融帳戶,這種做法增加了追查真實交易者的難度。儘管檢察官已要求蝦皮改進這一制度,但截至目前,平台似乎尚未採取實質性的改進措施。對許小姐來說,這場噩夢不僅讓她失去了大筆金錢,更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由於無法正常工作和繳納房貸,他在中秋節前夕收到房子面臨被法拍的消息,讓自己陷入深深的絕望中。
太好騙?打詐儀錶板:台灣人2天內遭騙近10億 「假投資」手法居冠
內政部為強化民眾防詐意識,與警政署合作推出「打詐儀錶板」,會顯示詐騙受理案件、財損數,還有各縣市財損數據、詐騙手法等。而根據數據顯示,光是9月3日一天,全台就被詐騙5.6億元;9月4日財損達4.15億。根據「打詐儀錶板」5日早上9時更新顯示,全台4日受理詐騙案數為661件,財損為4億1513萬元。詐騙手法前5名為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假交友(投資詐財)、騙取金融帳戶。在9月4日當天全台僅金門縣、連江縣無詐騙受理,而台東線則是有1件受理數,不過未有任何財損。至於新北市、台北市則分別為1.3億和1.01億元的財損,位居全台前兩名縣市。資料統計顯示,今年7月全台遭詐騙110億1172萬元,月增6.9%;7月的總受理詐騙數量為1萬9443件,月增2.97%。在成效部分,警方7月查獲131件、共1123人,比6月多出11件、161人;查扣不法所得14億5680萬元,比6月多9億4287萬元,同時阻攔12億7917萬元被詐騙。查獲最多詐騙集團的縣市為台北市、查獲最多不法所得的縣市為新北市、阻攔金額最多的縣市也是新北市。而7月詐騙手法前5名為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假交友(投資詐財)以及釣魚簡訊(惡意連結)/中獎通知。投資詐騙案件網路廣告來源68.4%來自臉書、29.5%來自Instagram、1.8%為YouTube以及0.3%為Google。
台灣人「單日」被詐騙5.6億元 這縣市最慘財損1.6億
內政部為提升民眾的防詐意識,定期在官網與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發布「打詐儀錶板」。日前就有網友發現,最新數據顯示,僅9月3日當天,全台被詐騙金額高達5.6億元,相當驚人。 9月3日當天全台被詐騙金額高達5.6億元。(圖/翻攝自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根據「打詐儀錶板」4日早上10時的最新更新,9月3日全台受理詐騙案件達630件,總財損金額為5億6035萬元。而當天詐騙案件和財損最多的地區前五名為台北市65件、損失1.6億元;新北市109件、1.1億元;高雄市83件、5255萬元;台中市86件、3909萬元;新竹縣17件、3013萬元。台北市當天財損1.6億元。(圖/翻攝自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從數據可以看到,查獲詐騙集團最多的縣市為台北市47件、415人,而查扣不法所得最多的則是新北市9億4005萬;最常見的詐騙手法前五名分別是假投資詐騙、網購詐騙、假買家騙賣家、假交友投資詐騙、以及騙取金融帳戶;7月份投資詐騙案件網路廣告來源,有68.4%是臉書、29.5%是IG。今年7月全台詐騙損失達110億1172萬元。(圖/翻攝自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今年7月全台詐騙損失達110億1172萬元,較6月增加7億1339萬元,總受理案件數達1萬9443件,比6月多出506件;而在打詐行動中,警方7月共查獲131件、1123名涉案人員,較6月多11件、161人;同時查扣不法所得達14億5680萬元,較6月增加9億4287萬元,並成功阻攔12億7917萬元的詐騙款項。警方7月共查獲131件、1123名涉案人員。(圖/翻攝自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有網友發現「打詐儀錶板」後,在PTT上以「昨天一天全台被詐騙5億?」為題發文,「現在每天都會公布前日全台遭詐騙財損金額,一看不得了,9月3日單日破5億5千萬了!去年統計全台整年遭詐騙財損金額是88億,按照這個速度,今年每個月破100億是基本,就看今年看能不能破1500億,台灣人真的很有錢啊」。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這是有紀錄的,很多被騙不敢講出來的」、「我知道你還有錢」、「別怕,賴神已經規劃4.8倍預算要強力打詐」、「有在分析還不錯啊,只是要如何防範嚇阻」、「一天就有5億的產值,真是經濟奇蹟啊」。據了解,刑事警察局自去年6月28日至今年6月30日止,共移請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下架逾13萬則投資詐騙廣告,其中113年第二季,通報Meta下架投資詐騙廣告4萬6517則、通報Google下架投資詐騙廣告1466則。然而曾遭警方通報下架之相似內容投資詐騙廣告仍持續出現。刑事警察局表示,詐騙集團透過網路廣告平台大量投放投資詐騙廣告,讓國內民眾混淆誤認,更讓政商、財經各界遭冒名之人士不堪其擾,多次公開聲明並未開設任何LINE投資群組,提醒民眾切勿上當受騙。刑事警察局說明,常見的詐騙廣告內文關鍵字如「AI妖股」、「最強黑馬股」、「飆股特別通知」、「免費贈書或公益送書」、「限時免費領取千萬不要錯過」以及宣稱「公開唯一官方LINE帳號」等,請民眾提高警覺,切勿輕信。刑事局呼籲提醒民眾,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切勿輕信網路廣告所推薦之金融投資資訊,建議民眾可透過粉絲專頁的追蹤數、按讚數或資訊透明度的「建立日期」及「更名紀錄」作為判斷真、假帳號之參考依據;切勿相信網友推薦獲利率顯不合理之投資管道,舉凡標榜加入投資老師LINE帳號(群組)或點擊連結獲得飆股資訊等廣告,就是詐騙;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求證。
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高檢署攜手中國信託 詐騙預警偵測機制再進化
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中國信託為打擊犯罪,4、5月創金融機構先例,與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合作「雷霆專案」,也因優化詐騙預警機制有成,高檢署同意擴大合作範圍,將提供全臺地檢署個人資料去識別化之人頭帳戶名單,運用中國信託銀行大數據資料分析能力,打造詐騙預警偵測機制,期盼藉由預先管制異常帳戶、阻斷詐騙金流,自源頭遏止詐騙,減少民眾財產損失。「雷霆專案」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12日於高檢署舉行,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顏迺偉、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法遵長金延華、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以及中信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皆出席,見證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雷霆專案」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12日於高檢署舉行,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共同見證金檢合作重要里程碑。(圖/翻攝畫面)鄭銘謙表示,打詐是目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法務部負責懲詐面向,金融機構負責阻詐面向,而人頭帳戶是詐欺集團之命脈,若能公私協力合作壓制,除可阻斷詐團詐騙及洗錢管道,更可減少民眾之財產損害。張斗輝指出,從數據觀察,單純人頭帳戶案件,占電信詐欺案件之73%;再就犯罪年齡層分析,18歲至30歲以下之青年,占所有單純提供人頭帳戶、車手、其他電信詐騙之犯罪嫌疑人比,各約37%、63%、49%,均顯示人頭帳戶為詐團用來詐騙、洗錢之主要管道,青年亦因受詐團利益之誘惑,而淪為詐團利用的工具。因此防止金融帳戶遭詐欺集團利用,為當今刻不容緩之重要任務。陳佳文也分享「雷霆專案」成效,表示中信銀行分析臺北與新北地檢署提供之資料後,查出尚未管制的人頭帳戶進行管制,並透過高風險因子進一步識別其本行其他帳戶關聯情形且加以警示,期盼未來透過進一步擴大與檢方合作,進化防詐預警監測機制。中國信託表示,已制定相關內規、管理機制,要求子公司與客戶業務往來過程中,如有發現疑似人頭帳戶態樣,於遵循資料保護規範及確保資訊機密性之前提下相互分享,以利及早發現異常交易並持續追蹤;中信金控深知金融業的責任與義務,除將人頭帳戶議題納入2023年金控及子公司董監事進修主題,由上至下塑造集團打詐文化,亦積極促成子公司與內政部警政署、地檢署等公部門合作,即時串聯資訊,打造防詐安全網。中信銀行致力強化科技防詐作為,打造「神盾聯防機制」,在「迎賓識詐」、「關懷堵詐」、「櫃檯阻詐」三道防線,應用大數據資料分析歸納出 300 項防詐表徵,找出詐騙帳戶的潛在關聯帳戶,提供櫃檯人員於 KYC(Know Your Customer)過程中掌握客戶交易風險,啟動對應防詐機制。2023年新增警示帳戶數已較2022年減少近25%,2024年前7月亦較2023年同期減少6%,顯示相關防詐措施已具成效。除再創金融機構與高檢署建立合作機制之首例外,中信銀行亦積極與政府單位合作,2023年與警政署合作建置「中信ATM智能防詐車手交易通報系統」,並與臺灣高雄、橋頭及臺南地方檢察署合作,遇疑似詐騙集團車手或被害人臨櫃辦理業務時,可啟動聯防措施,未來將持續發揮金融影響力,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防詐文化,強化防詐措施以守護民眾權益。
屏東詐團專業「洗錢水房」曝光 30多人受騙逾3000萬越籍逃工涉案
屏東縣近日爆發一起規模龐大的詐騙洗錢案,涉案集團以精密的作案手法,通過假冒家庭代工公司與假投資網站,騙取超過3,000萬元,集團由26歲的王姓男子領導,配合多名車手、收水手以及越南籍逃逸移工,利用洗錢水房掩蓋其犯罪行為,警方在持續調查下,於2024年3月成功搗毀該水房,逮捕主要涉案嫌疑人。根據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的分析,詐團運作模式相當隱蔽且複雜,從2023年9月起,該集團利用Facebook、LINE等社交平台,以冒名的家庭代工公司身份,吸引家庭主婦和學生等目標對象,集團聲稱需要設立薪轉帳戶,進而成功騙取受害人的金融帳戶及提款卡密碼。在獲得這些帳戶信息後,該集團利用假投資網站進行詐騙,誘使受害人投入資金,資金隨後被匯入到事先騙取的金融帳戶中,集團內部安排車手在高雄、台南、屏東等地進行取款,將取來的贓款交給收水手,再由收水手統一送回位於屏東市的「水房」中,最終,這些現金會被轉換為虛擬貨幣泰達幣,以規避追蹤。警方經過長時間的調查,發現該集團的作案手法非常精巧,還特意招募無前科的本國人或外籍人士擔任車手,以增加警方辨識的難度;此外,該集團還使用偽造車牌的交通工具來掩蓋行蹤,並在水房內設置各種洗錢設備,如小型點鈔機和電子磅秤。警方在長期蒐證後,於3月成功捣毁該水房,執行抓捕時,王姓嫌犯及其他涉案人員在睡夢中被逮捕,事後警方在里港鄉、高雄市鳳山區等地繼續拘捕其他集團成員,查扣物品包括3輛自小客車、17部手機、新台幣60萬元現金、小型點鈔機、多張銀行金融卡、第三級毒品咖啡包、電子磅秤、黑莓卡及偽造車牌,其中1名車手還是越南籍的逃逸移工。目前,法院已裁定王姓主謀及其他6名主要嫌疑人羈押禁見,警方表示將擴大偵辦,深入調查該集團的所有成員和資金流向,以確保所有犯罪行為得到嚴懲。
宜蘭民宿設局詐騙63人 台版柬埔寨「S姊」另案遭判7年半刑期
先前在全國鬧得沸沸揚揚的「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中,其中參與的成員、綽號「S姊」的女子傅榆藺,近期因為涉及宜蘭民宿詐騙案件,最後遭法院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傅女持續上訴,但最高法院於16日駁回傅女上訴定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版柬埔寨」全案於2022年爆發,詐騙集團以求職作為掩護,涉嫌囚禁、凌虐61名求職者,最後甚至造成3人死亡。事後,檢警逮捕集團主嫌、綽號「藍道」的杜承哲,擔任驗車手、綽號「S姊」的傅榆藺,綽號茶董的男子陳樺韋等29人。後續傅女與陳男在一審階段均遭重判無期徒刑,案經2人上訴後,目前已於5月時完成二審的言詞辯論,將於近日宣判二審結果。而以杜男在內的其餘4人,目前士林地院一審認定有266人遭騙、詐騙金額高達4億元,因此一審四人均判無期徒刑。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傅榆藺除了涉及台版柬埔寨詐騙案外,同時也涉及其他詐騙案件。傅女曾於2022年5月以「今晚打老虎」、「美女媽祖」、「S姐」等名義餐與其他詐騙案,詐騙集團成員以宜蘭6家民宿作為據點,詐騙63人,誆稱要在民宿中留宿才能獲取報酬,以此方式來拐騙受害人提供金融帳戶資料。後續一審法院判決傅女7年6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傅女後續持續提出上訴,但二審高院不予採信駁回上訴。傅女後續又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則於16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7年6個月的判決。
張學友演唱會「黃牛票」詐騙橫行 20名女性落入陷阱損失共計30萬元
知名歌星張學友的演唱會門票熱銷,竟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周姓犯嫌等人利用臉書社群平台,張貼虛假販售演唱會門票的訊息,誘騙不知情的被害人,被害人誤認可透過該途徑購得門票或黃牛票,在轉帳至犯嫌指定的金融帳戶後,卻遲遲未收到任何票務資訊,才發現遭詐騙。據悉,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該詐騙案受害者超過20人,其中年輕女性占大多數,共有14人,每名被害人受騙金額從新臺幣1,800元至8萬元不等,總受騙金額超過新臺幣30萬元,犯嫌使用多個人頭金融帳號作為犯罪工具,企圖掩蓋其真實身分。經警方深入調查,確定犯嫌身分及犯罪證據後,6日下午1時30分,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的陳檢察官漢章指揮,偵查第九大隊聯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在新北市新店區將犯嫌逮捕,並於新北市中和區的犯嫌住處實施搜索,搜扣手機2支、硬碟1顆及作案衣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法辦。查扣手機2支、硬碟1顆及作案衣物。(圖/警方提供)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112年5月31日修正公布的第10條之1,明確處罰黃牛行為。政府亦針對該法令施行,進行多波「打牛專案」,使得黃牛們難以獲利,部分黃牛轉而行騙,以訛詐手段騙取購票款項,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刑事警察局在此強調,警方將持續嚴厲打擊詐欺犯罪,並呼籲民眾購買演唱會等活動門票時,應優先選擇官方網站或正規售票平台,從事網路交易時,應選擇具備第三方支付功能的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安全交易機制,不要輕易進行私下交易,以免遭受詐騙損失,如有疑問,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求證,避免受騙,警方將持續努力,確保社會秩序與民眾財產安全。
新加坡去年1899人遭手機木馬詐騙7.8億元 台、星、馬跨境合作逮6嫌
刑事警察局日前接獲新加坡通知,指星國境內有民眾遭臉書廣告誘騙,以手機下載木馬程式,帳戶款項慘遭盜轉一空,被害人數多達1899人,財損金額總計約新台幣7億4300萬餘元;台灣與新加坡、馬來西亞警方循線調查,發現犯嫌IP位置出現在台灣、馬國,我國警方今年5月在境內逮獲4名犯嫌,馬國警方6月也在其境內抓到2名犯嫌。刑事局表示,本案是3國警察跨境打擊犯罪的首例,主嫌目前仍然在逃中,後續將持續擴大偵辦。新加坡警察部隊接獲該國民眾報案,有不明犯嫌透過臉書廣告誘騙不特定的新加坡被害人,騙他們以手機下載含有木馬程式的APK軟體,之後被害人發現自己網路銀行帳戶的款項遭他人盜轉一空,2023年期間被害人總數高達1899人,財損金額總計約新台幣7億8430萬元(約新幣3410萬元),追查發現有IP位置分別位於台灣及馬來西亞。新加坡警察部隊接獲該國民眾報案,有不明犯嫌透過臉書廣告誘騙不特定的新加坡被害人,騙他們以手機下載含有木馬程式的APK軟體,之後被害人發現存款遭他人盜轉一空,2023年期間被害人總數高達1899人,財損金額總計約新台幣7億8430萬元。(翻攝畫面)刑事局獲報後,今年3月報請橋頭地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新加坡、馬來西亞警方共組專案小組,查出我國有44歲蔡男、30歲謝男、33歲吳男以及22歲陳女等涉有嫌重嫌,5月15日持搜索票至新北市、高雄市、澎湖縣等共計8處地點搜索,將蔡男等4人拘提到案,並查扣價值約新台幣15萬1755元虛擬貨幣,包含3794顆泰達幣、5206顆Dogecoin、1293顆TRX、加密錢包助記詞、多明尼加等多國現金、手機、電腦設備等贓證物,同時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將共計新台幣4301萬餘元的涉案金融帳戶及不動產財產扣押裁定核准在案。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姓主嫌在境外指揮蔡男等人,在我國境內成立木馬程式(SpyMax類型)系統機房,將購來的木馬程式客製化包裝,之後在社群平台刊登假廣告,以吸引、誘導不特定民眾下載手機木馬程式,操作中毒手機內的網路銀行轉帳到其他帳戶,將轉帳所得款項換成虛擬貨幣,再進行分贓。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姓主嫌在境外指揮蔡男等人,在我國境內成立木馬程式(SpyMax類型)系統機房,將購來的木馬程式客製化包裝,之後在社群平台刊登假廣告,以吸引、誘導不特定民眾下載手機木馬程式,操作中毒手機內的網路銀行轉帳到其他帳戶,將轉帳所得款項換成虛擬貨幣,再進行分贓。(翻攝畫面)刑事局表示,全案詢後將蔡男等4人依詐欺、妨害電腦使用、洗錢等罪嫌移送法辦,這次與新加坡、馬來西亞跨境共同合作打擊科技、詐欺、洗錢犯罪,是3國警察單位首例,我國警方將持續與各國警察合作,致力打擊跨境犯罪,呼籲並告誡不法份子,各國警方共同打擊犯罪不分國界,切勿心存僥倖。
雲林女見「借帳號1天賺2500」心動 法官這原因判她要關7個月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小心成為詐騙集團幫手!雲林縣一名女子透過臉書社團尋找工作時,發現有人介紹一份出租網購平台帳號的工作,聲稱一天可以賺2500元,但需提供金融帳戶,雖然女子一開始質疑「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但最終還是答應對方,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以一般洗錢罪判處女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女子起初是透過臉書社團找工作,有人詢問她是否願意出租網購平台帳號,並要求提供金融帳戶,雖然女子也有感到懷疑,詢問對方問「網購帳號你們也可以自己開啊,為什麼要租」、「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租帳戶給你,我們人都不用去,一天給2500元」、「你的說法怎麼感覺很像SOP」、「薪水是其次,主要是怕被拿去洗錢」。但最終女子在對方解釋是因為金流太大,擔心被銀行監管,所以需要她提供帳戶等話術下,同意對方的提議,女子也強調自己平時有看新聞報導,對於對方開出的低於市場行情的價錢沒有多加懷疑,「我知道租借帳戶會有什麼問題,不可能在知道這些情況下還將帳戶出借」。雲林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中可以看出,女子在洽談過程中已經對「客服人員」要求提供身份資料、金融帳戶的真實目的產生懷疑,且她有詐欺前科,應當知道將金融帳戶提供給陌生人可能被用於財產犯罪,但她仍為了利益而答應,顯示出她在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的意圖,不採信女子的辯詞,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的一般洗錢罪,判處她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罰金部分可替代勞役60日。全案仍可上訴。台灣詐騙集團猖獗,警方也曾指出,許多人因為急需用錢,或者想要賺點外快,都會受到詐騙集團誘惑,「租借」自己的帳戶讓對方進行不法詐騙行為,但也會因此而犯法;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如有接獲不明來電自稱公務員、電信公司、網拍商家或其他單位團體,且要求繳費、操作ATM或超商平台列印繳費單據、購買點數等關鍵字,即屬詐騙手法,應立即撥打165或110查證。
高雄女見「包養1個月給30萬」心動 沒拿到錢還慘被判賠9萬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結識了網友,對方聲稱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支付30萬元,隨後以公司周轉需要為由,借用了她的銀行帳戶,沒想到李女因此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高雄地院審理判決,李女需賠償遭詐騙的受害者9萬元。判決書指出,李女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認識了男網友,雙方加了LINE聊天,當時對方表示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給予30萬元,並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隨後男網友稱除了包養費外,還有公司周轉需求,因此想借用她的帳戶。李女聲稱自己是基於信任才提供帳戶,「但我有提醒他不能犯法。本件我也是被騙的,我有提供對話紀錄可以證明,我也有去派出所辦案等」。雖然法官檢視李女與男網友的對話紀錄,發現對方確實有說過「我養妳」、「妳說說妳的價格」、「妳想要多少」等話,而李女也有回覆「你先說你能開的價」、「那你1個月能給我多少」等話,顯示兩人確實討論過包養價格。但男網友也有在對話中提到,「幫我開2個戶,同樣給妳30萬」,當時李女回答,「我無法確認我的帳戶是否會變成詐騙帳戶」,但最終她仍同意借出帳戶。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中可以發現,李女並非單純在網路上尋求感情慰藉,而是另有圖利目的,主觀上確有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之不確定故意。法官認為李女既不知對方真實身分及來歷,彼此從未見過面,顯無合理之信任基礎,雖然對男網友提供的身分證圖檔有所疑慮,但仍未進一步查證對方真實身分,且與男網友關係並不穩固,卻可藉由提供金融帳戶獲得每月30萬元之包養費,應該知道此舉伴隨不法風險。法院審酌後,認定李女交付帳戶,並協助開通網路銀行功能,放任陌生人使用帳戶,導致其他人被詐騙,這些行為存在因果關係,顯然具有幫助詐騙集團騙錢和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最終法院裁定李女應賠償受害者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