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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詐騙金管會打詐關鍵報告出爐 谷歌臉書詐騙已連二月下滑
金管會最新打詐成效與防制報告出爐!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7日將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金管會報告中指出,金管會從臨櫃面、網路或行動銀行、預警機制等面向攔阻不法金流,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27日,谷歌、臉書詐騙廣告蒐報及詐騙陳情9月為3,996件、累計通報近5.9萬件,已連二月下滑。金管會指出,自2023年4月10日起,請證券周邊單位運用資訊搜尋技術主動搜尋網路疑似詐騙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截至2024年9月27日止,累計蒐報涉詐投資廣告共58,979件,並就違反投信投顧法的廣告,即時移請刑事警察局依法通知網路平臺業者處置。單月通報數從7月的5,032件逐月下降,8月為4,147件、9月3,996件。在臨櫃關懷阻詐上,金管會指出,今年前八月攔截件數達8,348件,攔阻金額為58.41億元,金額較去年同期增加9.58億元、年增率20%、件數增加1,147件、年增率16%,去年至今年八月,已攔阻超過130億元。在強化電子支付帳戶管理上,銀行公會已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今年6月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增加的案件數96件,較最高峰的2022年12月增加案件數1,458件,已下降逾9成。在跨機構共同防詐上,金管會指出,已建立灰名單通報平台。財金公司建置的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可及早發現可疑約轉帳戶阻斷非法金流,今年第一季就已上線,依財金公司統計資料,截至2024年7月底,經轉出行實施關懷措施為34,999筆,實施關懷措施後未續進行約定的筆數為8,236筆,將持續觀察其運作成效。金管會與警政署推動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要求金融機構於客戶臨櫃辦理境外匯款時,經檢核如屬警政署彙整之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時,將加強關懷提問,提醒民眾避免受騙。境外預警機制於2022年8月建置,至2024年第二季止,成功攔阻270件,金額2.2億元。境內預警機制目前由7家本國銀行於今年2月21日上線試辦,依警政署統計至今年6月底止,成功攔阻700件,攔阻金額9,466萬餘元。
74%雲端發票存「非共通性載具」 審計部:不利對獎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不少民眾都開始使用無紙本的雲端發票,不僅不用耗費時間收集,同時也很方便兌獎。但審計部表示,其中有74%的雲端發票儲存於非共通性的載具中,這在發票中獎後,會不利於匯入指定帳戶或使用金融支付工具兌獎,要求財政部研擬改善。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審計部表示,在2021年所開立的電子發票有75億3386萬餘張,其中有29億2694萬餘張儲存於雲端發票載具,佔全體的38.85%,較去年上升10.8%,顯然雲端發票推動已經頗具成效。但除此之外,目前民眾所使用的雲端發票載具分成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載具、自然人憑證載具)與非共通性載具(公用事業載具、會員卡、信用卡等)。而在2021年中,約有31億7148萬餘張雲端發票,其中有23億4496萬餘張儲存於非共通性載具中,佔全體的74%。審計部表示,非共通性載具將無法提供民眾綁定指定帳戶,也不利於推動「匯入指定帳戶」或「金融支付工具兌獎」。因此要求財政部針對此情況進行改善,同時呼籲民眾應將各類載具的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載具。
統一發票實體兌獎仍占比7成 財政部:持續落實無紙化目標
根據審計部最新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雖然財政部力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但統一發票的實體據點兌獎比率仍達71.16%,且財政部需支付據點每筆13元或8.5元手續費,也就是說至2021年仍需支付高達2億3565萬餘元。審計部表示,財政部曾在2019年起提供多元兌獎服務措施,將實體兌獎據點由原郵局的1312個,擴增至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等1萬8千餘個,更新增網路通路兌獎方式,讓民眾可透過統一發票兌獎行動應用程式(APP)、匯入指定帳戶或金融支付工具等方式來兌領中獎獎金,提升兌獎便利性。然而根據統計,以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於實體據點兌領獎的張數,2019年為2510 萬餘張、2020年為2286萬餘張、2021年則降至1972萬餘張,這3年的兌獎手續費則分別為2億1338萬餘元、1億9437萬餘元、1億6769萬餘元,各自占當年度兌獎手續費總額的72.08%、72.20%及71.16%,占比均逾7成,顯示以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於實體據點兌獎比率仍高,未能發揮建置兌獎應用系統最大效益。不過,財政部依然有達成每年節省兌獎手續費8千萬元的目標,自兌獎多元服務計畫實施後,支付代發統一發票兌獎獎金手續費,由原支付郵局每筆15.8元,降為實體兌獎據點每筆13元或8.5元,及網路兌獎通路每筆7元或3.5元,所需支付手續費由2018年4億9842萬餘元,逐年下降至2021年2億3565萬餘元。對此,財政部也回應,將持續運用多元宣導方式推廣網路兌獎服務,並優化兌獎APP,提升民眾利用網路兌領獎之意願,以落實發票全程無紙化目標。
金管會公私協力防詐 今年前4月臨櫃關懷攔阻金額18.74億元
詐騙猖獗,金管會針對強化人頭帳戶、電子支付、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個人幣商管理等已有相關因應對策與處理,透過這些措施以及金融從業人員的努力,去年臨櫃關懷攔阻金額達7979件,金額約42億元。今年1至4月攔截件數達2,837件,攔阻金額為18.7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希望外界勿忽視跨部會及金融公私協力之努力。金管會以四點說明:一、 有關限制人頭帳戶涉案人繼續開新帳戶、高風險名單開戶限制及功能管制等(一) 除法令已有規範外,金管會持續督導銀行公會研訂強化防杜人頭帳戶措施,例如112年5月再強化臨櫃關懷提問內容;客戶申請電話語音銀行及網路銀行約定轉入帳戶者,銀行須視客戶性質及風險程度高低,評估於申辦日後次一日生效,或拉長生效時間為次二日生效等。(二)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對於曾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應拒絕該等客戶之開戶申請。另「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亦定有對高風險客戶之強化審查措施,包括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等機制。二、 有關強化電子支付帳戶管控降低冒名申辦一節,對於申辦人利用假門號驗證冒名申辦之問題,為避免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之個人資料冒開電子支付帳戶,金管會已於去年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三、 有關強化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一節,金管會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之審核規定,其中銀行公會已在今(2023)年上半年再研訂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之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及評估該類客戶對洗錢防制法令遵循情形等,持續精進管控措施,金管會將持續督導銀行落實。四、 有關個人幣商納入虛擬通貨平洗錢防制規範,按「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指為他人從事同款各目活動(以下稱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之自然人,自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為提升政府防制詐欺犯罪能量,行政院於今年 5 月推動打詐行動綱領 1.5 版,阻詐面向各部會精進措施包含:(1)強化申請約定轉帳防詐措施、(2)納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3)就源處理網路假投資廣告、(4)遊戲點數防詐鎖卡及內控機制、(5)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客戶審查機制及 (6)金融機構辦理全台走透透宣導活動。期透過各項防詐精 進措施,更有效攔阻非法詐欺金流,減少民眾財產損失,保障合法經濟,以健全我國產業之發展。金管會強調,對人頭帳戶已有拒絕開戶及限制滙款等規定;個人幣商亦已納管。並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建立橫向協商平臺,未來會持續透過該平台,與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各地方檢察官所提意見可持續透過該平台與金管會研議,共同精進防制詐騙措施,降低詐騙案件,保護民眾財產。
金管會4點回應打詐不力 劍青檢改痛批:甩鍋、沒有具體方案
劍青檢改與最高檢察署17日舉辦「前線檢察官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與會檢察官痛批行政院的「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質疑金管會等行政院所屬部會推諉卸責,金管會提出4點說明,表示未來會持續與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共同精進防制詐騙措施。劍青檢改則認為,沒有看到金管會提出積極方案,恐怕再拖下去,詐騙將會愈演愈烈。金管會指出,曾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依規定應拒絕其開戶申請,法令已訂定高風險客戶的強化審查措施,包括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等機制,未來持續強化對銀行督導。劍青檢改反問:還要「督導」甚麼?可以不要等未來嗎?目前各家銀行拒絕開戶的執行現況為何?如果詐騙犯改向別家銀行開戶,別家銀行也會拒絕嗎?請問執行情形又是如何?大家都已經忍無可忍,可以不要再拖了嗎?其次,對於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的個資冒開電支帳戶,金管會表示去年已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的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劍青檢改指出,金管會的驗證機制,並沒有杜絕冒名申辦問題,建議增加驗證:申請人手持身分證及載明申請目的的白紙拍照上傳的機制。但金管會一拖再拖,幫助詐欺,請行政院促請金管會落實。對於第三方支付問題,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的審核規定,銀行公會已研訂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以及評估該類客戶對洗錢防制法遵情形等,持續精進管控措施。劍青檢改認為,上萬家第三方平台業者開設毫無限制,他們分別跟銀行簽訂了數萬個交易契約,成為中介商,然後又跟數十萬家商號、企業社或遊戲點數商簽約交易,每日產生數十萬個虛擬帳號代收代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應採取申設特許制,非如此無以挽救。至於虛擬貨幣監理問題,金管會認為自然人業者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等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劍青檢改認為金管會在甩鍋,因為《商業登記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稅籍登記規則》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金管會是在說,個人幣商應該由經濟部和財政部去管,所以金管會還是不管。
時代的眼淚2/花旗饗樂卡電影買一送一、現金回饋2% 擄獲一票死忠死卡友
花旗集團宣布要出售台灣消金業務後,不僅震撼台灣金融圈,全台兩百多萬花旗卡友也受到不小驚嚇,甚至有卡友聞訊考慮剪卡。花旗銀行趕緊加碼回饋,6月展延多張信用卡權益,例如2%現金回饋延到2022年12月底等,一來「固樁」,維護花旗口碑,二來保持最亮麗的賣相。花旗銀行信用卡卡友權益的創新及領先,擄獲不少死忠卡友支持,甚至成了許多民眾人生中「第一張信用卡」。「儘管不知道為何要申請,還是願提供財力證明等做徵信審核資料,還要繳年費,因為當年持有這張卡,代表一種經濟能力象徵。」研究信用卡發展學者分析說。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持有多張花旗信用卡,「20多年來,我至今一張未剪。會辦花旗卡,有一大原因是看中他們與威秀影城合作看電影優惠,『饗樂生活卡』早期有買一送一,現在平日還有6折,只是疫情爆發後就沒再上戲院看電影了,就當一般支付工具使用。」2003年率先推出現金回饋機制後,更是讓不少卡友死心蹋地。現在發卡銀行提供許多禮品遊說民眾辦卡,一人持有多張信用卡已成常態。(圖/報系資料照)但花旗卡早期採取18%高循環利率,讓不少卡友又愛又恨。因為循環利率高,王治宇十分注意,從未遲繳卡費;但也有卡友用饗樂卡買電影票,繳交最低卡款金額時發現被收取高額利息,懊惱不已。一名曾持有花旗卡的六年級生說,「其實,我幾乎每月全繳,曾幾次逾期遲繳,依約付循環利息也ok。結婚後看到老公的匯豐卡,循環利率最低曾有2%多,最高也才現在的6%多,而且他見利息少,不一定每月全繳,會繳最低應繳金額,利息比我低好多倍,我曾向花旗反映,但未調低我的循環利率,只好傷心忍痛剪掉花旗卡,改辦其他家也有電影回饋、給比較低循環利率的本土銀行信用卡。」從信用卡預支消費到街口支付、LINEPay等,民眾可使用的金融支付工具愈加多元化。(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早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12年成立之前,民眾遇到信用卡辦卡與消費等申訴案,只能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曾參與協商多年的法務人員觀察說,「扣除美商堅持依契約規定處理,花旗客服其實服務還不錯,有很多商議空間,甚至連強制執行的卡費都願打折,處理申訴案相較其他本土銀行明快有誠意多了。」「花旗來台後每推一項新服務,同業很快地跟進,從終身免年費、集紅利送獎、現金回饋、看電影打折、汽車拖吊、機場接送等服務,現在數位支付的加入,使得市場競爭愈加白熱化,薄利多銷,有的民眾開卡後就算從未消費,仍給予免年費,就是為了維持發卡數據撐面子。」一位民營銀行主管感嘆地說。如今,花旗銀行改變全球戰術,退出已耕耘32年的台灣消金市場,本土銀行業者少了外銀龍頭的強勢競爭,但也進入下一場更深不可測的行動支付及數位金融大戰。
時代的眼淚3/循環利率18趴年代穩固花旗一姐地位 損及卡友權益屢吃罰單
美國花旗總部不玩了,要賣掉台灣等消金業務,引來業界憂慮,「台灣金融監理對外資『不友善』?」唯恐帶起「外銀出走風」?有金融高層趁勢抱怨,金融監管常用放大鏡看待,出了問題就裁罰、禁止業務,花旗近年也陸續被罰很多錢。就在花旗集團拋出震撼彈一個月後,也就是今年5月,金管會依銀行法重罰1,000萬元重罰花旗銀行,理由是花旗銀在對帳單地址、聯絡人、電話出現相同狀況太多,未完善建立客戶風險評估機制,長期違規、累積大量案件的情況之下,創下洗錢防制法上路4年來最高罰款。不僅如此,花旗銀擅長的信用卡業務,也一再被金管會查出有違規案件。今年2月,花旗因被發現「維護卡友權益」嚴重出槌,硬生生地吞下600萬罰單。原來花旗銀2010年12月起,將18萬多名卡友的「消費分期」與「帳單分期」利率相同,即是民眾向其他銀行申辦貸款等業務時,「易被適用較高利率,支付較高的利息」,此一缺失長達9年,直到被客戶發現才知弄錯,雖經調查未有客戶被多收利息,卻嚴重損及卡友權益,而遭主管機關重罰。花旗銀行信用卡曾是許多民眾辦卡的第一選項,如今面對本土銀、通訊軟體平台大打數位金融支付工具戰,擠壓過往豐沃獲利空間。(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有行員疑似挪用客戶款項,及信用卡帳務系統邏輯判斷錯誤致向客戶溢收滯納金與利息等,違反銀行法分別處罰600萬元及250萬元,並解除該行員職務。不僅如此,同年11月遭卡友發現系統漏洞,提供客戶透過ATM預繳卡費以提高信用卡可消費額度的方式,一個月內狂刷600筆高達6,300萬元且未入帳的異常(積欠卡費不用還),因未有效的防範詐欺控管機制及辨識監控等,被罰款250萬元。細數花旗銀在涉及卡友權益的違規案件,根據金管會官網公布2012年以來這九年間的裁罰案資料,共有以上3件之外,在銀行業務項目部分,除了今年5月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而遭開罰1,000萬元,2019年10月執行批次作業部分交易檔案未完整過帳至主機系統,導致客戶新臺幣帳戶餘額未即時正確表達,委外作業未建立有效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情事,被罰款500萬元。還有2014年7月,則是專案檢查花旗銀行將部分作業委託境外的花旗集團馬來西亞交易服務公司(CTSM)辦理,逾越金管會核准範圍或實際跨境委託對象不符,譬如將企金客戶放款業務中屬個人戶授信案委外,以及大額外幣匯款交易由CTSM執行電話確認,且傳真交易抽核電話確認、印鑑或傳真不清及疑似重覆傳真案件係由CTSM聯絡客戶等8項違反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依銀行法處罰400萬元。若說金管監理成了外銀的沉重壓力,就實在小看花旗銀行,花旗銀行不但在發卡及財富管理高居第一,去年還大賺97.59億元,就算美國母集團要賣掉消金業務,但獲利高的企業金融業務仍留在台灣,更何況,金管會7月還釋出善意,放寬外銀分行兼營債券、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等三大規定。嘸免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