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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金 金管會 詐騙 新光金 台新金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新光金併購三角戀27天落幕 台新金、中信金兩樣情給回應了
台灣金融史上可堪稱是頭一樁的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對此,台新、中信與新光金控也給予回應了。台新金控表示,本公司感謝主管機關作出明智的決定,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依台新金16日的收盤價為基礎計算,出價14.42元,已超越中信金的價格14.33元,在此籲請雙方公司股東一起支持台新新光併,與我們一起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共同成就未來更好更具規模的金控版圖,共創新時代。中信金控則表示,有關於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案予以緩議,中國信託金控表示感到遺憾,尊重主管機關決議。新光金控也提出二點聲明,對於今日(113/9/16)晚間金管會基於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緩議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乙案,本公司予以尊重;強調新光金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案,自始至終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一切依法依規,並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雙方企業文化融合、業務互補及整合綜效等因素綜合考量,維護股東、員工、客戶利益,實現企業永續價值,後續仍將依相關法令辦理。金管會表示,針對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
金管會籲金金併「勿用搶的」停止攻擊 台新金併購新光金決戰10/9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16日以四點緩議的理由,表示「沒有同意」中信金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一案,會趕在中秋節前夕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除了已經給中信金一次補件之外,並對於新光人壽增資案未給予承諾,是審核中信金未拿到收購門票關鍵之一,其次則為金管會期待「金金併」是採取類似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全部現金模式。邱淑貞也多次強調,中信金控是很好的公司,有很好的經營團隊,未來在收購提出的財務部分的掌控的計畫中不確定之處,給予改善,加強之後,相信之後有能力繼續在市場上卻出領導,且在充分規畫之下可以完成。不過,邱淑貞也主動多次呼籲在併購新光金控一案,金融機構之間的金控併購案,請不要用搶的,尤其是要成為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業者長期以來在企業的聯貸案上等的競爭、合作,都是有很好的基礎,這一次看到金控為了併購案而出現互相攻擊的情況,讓金融市場非常混亂,主管機關有責任維護金融秩序,希望能夠停止。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股東會,而近期市場上也傳出可能為了爭取股東同意、或不同意台新金併購新光金的提案,出現「價購」公開徵求委託書的違法情況議論,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也強調,絕對嚴禁價購非法行為,將會嚴加督察證券公司等報表等,予以調查把關。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台灣阿伯「穿這樣」進超商 日籍攝影師傻眼「是搶匪嗎?」
台灣由於民眾接受程度較高,且氣候炎熱的關係,所以有時候民眾在日常的穿著上,均已「輕巧、方便」為主,這也延伸出不少屬於台灣的特有風格。但來自日本的攝影作家小林賢伍日前就在超商,被一名阿伯的穿著給嚇到,因為在他的故鄉,會以如此穿著進入超商的,幾乎是強盜。攝影作家小林賢伍日前在社群網站Threads上發文表示,他看到一位只戴著安全帽、上身赤裸的阿伯進入超商,這一幕讓他瞬間緊張起來。因為在他的印象中,戴著安全帽進入便利商店的人,在日本當地通常會被視為搶匪。除此之外,小林賢伍也提到,戴著安全帽進入超商領錢,這樣的畫面在日本也會被認為是相當可怕的情景。但小林賢伍很快就發現,一旁的人似乎對此見怪不怪,就好像是台灣再平常不過的日常生活場景。感覺到衝擊的小林賢伍便在Threads上詢問「那是台灣的日常生活。是嗎?」不少網友見狀後,也留言回應解釋,在便利商店看到戴安全帽的顧客確實很常見。也有人提到,這主要是因為懶得脫掉安全帽又要戴上,尤其是在天氣炎熱時,為了保持髮型,有些人會選擇直接戴著安全帽進店。也有網友表示,雖然在一般商店已經不太在意,但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民眾入內的時候,還是會被要求脫下安全帽和口罩。
親俄駭客又攻擊!憲兵指揮部官網「實施維護作業」至18日
賴清德月初在公開節目上發表諷刺中國及俄羅斯的言論,導致親俄羅斯駭客組織「NoName057」接連攻擊台灣政府、證交所和銀行等網站。憲兵指揮部官網昨(13日)晚間又傳出遭到親俄駭客攻擊,官網掛上「實施維護作業」等字樣。對此,憲兵指揮部回應,下午6時21分經監控發現異常,已在第一時間啟動相關防禦復原機制,並針對網頁實施維護作業。親俄駭客又發動攻擊,昨晚憲兵指揮部官網顯示,網站系統更新,預計於113年9月13日至9月18日「實施維護作業」,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截稿前尚未恢復正常。憲兵指揮部昨晚以新聞稿回應,下午6時21分經監控發現異常,已在第一時間啟動相關防禦復原機制,並針對網頁實施維護作業,依現有機制加強防護應變,以維憲兵整體資訊安全。此外,海軍司令部官網昨晚也同樣顯示「維護公告」,指出因網站系統更新,預計於13日至18日實施「維護作業」,不過截稿前已恢復正常。據悉,海軍同樣也是監控到司令部官網出現相關異常,因此採取預防性關閉措施。回顧此次攻擊的起因,賴清德在月初接受電視主持人張雅琴「雅琴看世界」專訪時表示,中國想要拿下台灣不是為了領土完整,如果真的為了領土完整,現在俄羅斯是最弱的時候,中國為什麼不去收回當年被俄羅斯侵占的領土?賴清德續稱,清朝時期所簽的璦琿條約,中國現在可以跟俄羅斯要,可是中國也沒有,所以很顯然,不是因為領土的關係,才要來侵略台灣。那它侵略台灣的目的為何?它就是想要改變這個以規則為基礎的世界秩序,想要在西太平洋或國際上成就它的霸權。沒想到此話一出,親俄駭客就對台灣連續發動網攻,截至昨日,NoName057已對台發動超過4波攻勢,受害單位包括財稅單位、交通設施、司法單位、金融機構,昨天證交所甚至一度當機。
中信金8點聲明曝合併後新名稱 「中信新光」金控、台灣新光人壽
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最新進度是已針對公開收購股權案提出八點聲明,且就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等正式來文,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回覆,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以下為中信金控8點聲明的全文。一、資本市場就是鼓勵多家競價,美國資本市場行之已久的非合意併購方式,就連一向保守的日本政府在2023年由經濟產業省(METI)宣布了一項有利敵意併購並能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企業併購指引—提高企業價值和保障股東利益」(併購指引),合意併購優先概念,在國際上並不存在。二、中國信託金控提供新光金控股東優質方案如下,價格較競爭對手溢價近3成;經營能力佳,反應在2023年ROE為14.64%較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7.76%佳,今年上半年中信金控ROE增長至17.53%,較台新金控11.09%佳;在投資人的實質回報上,今年度現金殖利率為5.8%較台新金控3.3%高;資本強度健全,在公開收購案宣布後,中信金控在標準普爾的評等為BBB、中華信評的評等為twAA-皆確認、展望維持穩定,有信心面對未來可能的市場波動。三、有報載中信金控現在的財務不足以支撐新光金公開收購案,本公司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案,皆向主管機關申報、審核,同時資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範圍內,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四、基於新光金控是歷史悠久的金融機構,由廣大的客戶群與員工累積60年下來的商譽,經營團隊討論未來合併後的金控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合併後人壽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公司為命名方向,期待可以一起合作,打造國際級的金融機構。五、中信金控會是新光金控600萬客戶以及1萬6千名員工最好的選擇。根據統計,中信金控員工的薪資和福利水準為金控業界第一;未來若取得新光金控進行整併時,將提供三年員工工作權的保障,期待未來共同為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一起打拼,打造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機構。六、中信金控為國內首家獨董過半的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皆在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之下,遵循相關規定,若有任何問題,皆會配合主管機關要求辦理。七、中信金控注意到有新光金控小股東呼籲政府機關要求注意新光金控委託書徵求的亂象,也看到這幾天惡意中傷中信金控各式廣告,中信金控特別聲明,絕對不會違規「價購新光金控委託書」,也呼籲同業要遵守相關法令。八、另外針對外界關心申請程序的進度,日前主管機關有正式來文,請中信金控針對公開收購後的相關議題,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以及經營規劃等,都有相關提問,本公司皆如期如實回覆。
美眾院通過《台灣衝突威懾法案》 揚言金融制裁中共高層「以嚇阻犯台」
美國眾議院於美東時間9日通過了2項金融服務立法,並試圖透過嚇阻中國共產黨(CCP)侵略台灣,以及防止中共拉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金融機構,來應對中國的經濟威脅。美國參眾2院結束夏季休會後於在美東時間9日復會。根據法案日程,美國聯邦眾議員將推進一系列旨在對抗中國的法案,本周將有超過25條直接或間接與中國有關的法案排期待討論及表決。根據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United States House 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官網的資料顯示,眾議院首先於美東時間9日通過了2項金融服務法案,內容包括: HR 554,即《2023年台灣衝突威懾法案》(Taiwan Conflict Deterrence Act of 2023),由共和黨籍阿肯色州聯邦眾議員希爾(French Hill)發起。他表示,該法案旨在讓中共知道,若北京對台灣採取軍事行動,不僅會使中共高層的財務被公諸於世,還會讓中共領導階層和他們的家人面臨嚴厲的金融制裁,包括切斷與國際金融體系的連結。HR 510,即《2023年中國貨幣責任法案》(Chinese Currency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23),由共和黨籍俄亥俄州聯邦眾議員戴維森(Warren Davidson)發起。他表示,該法案旨在要求美國財政部長,反對增加中國人民幣在IMF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SDRs)一籃子貨幣中的權重,以防止中共拉攏IMF等關鍵國際金融機構。
郵局重複撥薪3.8億!逾萬軍職領雙倍 國防部:僅剩11人未回補
中華郵政台中民權路郵局日前進行國軍薪資帳戶撥薪作業時,失誤重複入帳1萬0694筆,金額高達3.8億元,等同有上萬人領到雙倍薪,郵局5日上午發現後,立即進行沖銷作業,截至今(7)日僅剩45萬多元還未追回。對此,國防部表示,已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釐清相關作業流程、檢討肇因,避免類案再生。台中郵局指出,根據程序,薪轉作業傳送後,還要主管覆核,而同仁在9月3日進行作業傳送,當天主管已經覆核,同仁誤以為檔案刪除沒有成功,因此9月4日再次進行作業傳送時,是不同主管覆核,才導致出現重複入帳情況。由於操作疏失,共1萬694個戶頭領到雙倍薪水,金額高達3.8億元,郵局5日上午7時許接獲通知,立即啟動追回作業,請總局協助沖銷,在當日上午10時已追回1萬0545筆。不過,因部分薪轉帳戶撥款第一時間已被提領,金額不足,無法沖銷,故緊急聯絡當事人,陸續追回款項。截至今日上午9時,重複撥薪帳戶僅剩13筆、45萬5962元還待處理。針對中部地區部分國軍官兵,9月份薪資重複入帳乙情,國防部表示,經查案係委託辦理官兵薪資發放,因郵局入帳作業程序問題,致生重複發放,受影響計1萬964戶。除部分官兵(11員)因已提領丶致餘額不足,餘均已由郵局完成溢撥款項沖回;國防部刻協助通知餘額不足人員儘速回補。國防部說明,為維護官兵權益,已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釐清相關作業流程、檢討肇因,避免類案再生;後續將邀相關金融機構,研議國軍人員薪資入帳精進措施。
南山人壽首檔7億美元次順位債成功定價 Q2每股稅後盈餘1.74元
南山人壽5日宣布,成功定價首筆海外美元次順位資本債券7億美元10年期,進一步優化南山的資本結構,在穩健的基礎上有效地提高資本適足率,為2026年採用台灣ICS制度做更充分的準備外,也成功提昇南山的國際能見度。國泰金(2882)則是在8月29日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宣布,已於8月28日再度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成功定價3.2億美元次順位公司債,繼今年7月初完成國內保險業首檔海外債發行後第二檔境外美元債,並順利達成全年800億台幣之發債目標。南山人壽2024年第二季合併新契約保費約429億元,合併總保費收入1,521億元,稅後純益256億元,資產總值5.6兆元,股東權益為3,742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為1.74元。南山人壽表示,9月4日以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成功定價首檔海外美元債券,發行7億美元10年期次順位資本債券。在隔夜市場較爲波動的市場環境下,公司仍掌握發行窗口,成功定價台灣史上最大發行量的金融機構美元債,並達到低成本的資本債券發行。債券定價水準為美國10年期公債利率加170個基點或5.493%,票面利率則為5.45%。投資人對本次發行反應熱烈並踴躍認購。債券發行亦獲得標準普爾BBB評等及惠譽BBB評等。花旗、高盛和滙豐為本次交易的聯席全球協調人。金管會保險局於2024年3月宣布台灣壽險公司得以透過海外成立的全資SPV發行有到期日的具資本性質債券,南山為響應此新規籌備已久,本次債券的定價發行旨在進一步優化南山的資本結構,在穩健的基礎上有效地提高資本適足率,為2026年採用台灣ICS制度做更充分的準備外,也成功提昇南山的國際能見度。
台新金新光金4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五點回應中信金「突擊」干擾市場
台新金控4日表示,今天已與新光金控依雙方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並就中信金稱說非突襲併購新光金的說明,強調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中信金對此也回應說,為展現公開收購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的誠意與效率,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出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的申請,且於9月3日晚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持續依循法令,展現最大誠意,均為第一家向相關主管機關遞件合法申請的金融機構。以下為台新金五點聲明全文。一、 本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之合併案,係經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一切程序合法完備,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故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之合併案方為法令上之合意併購,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員工及客戶之權益。二、 中信金控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10%~51%股權,即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甚而認為比雙方董事會合意更為重要云云,顯已曲解合意併購本質,並混淆股東合意之真諦。蓋公開收購乃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之股東要約購買股份之行為,於公開收購啟動前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及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之全體股東議決,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之程序?況且首次公開收購門檻僅須10%,即得以最低門檻干擾他人之合意併購,甚而將來可能插旗合併後之新公司,達到箝制阻礙之效,此舉實已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進而影響市場穩健發展。三、 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今年6月中旬對外布達「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不能用突擊方式」,是以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乃依循該原則及相關法令程序,達到合法之合併共識。然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並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四、 企業併購應追求的是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之權益維護,本公司與新光金控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使新光金控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之股東,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方為維護股東權益之最佳作法。五、 本公司重申與新光金控為合意併購,今日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
新光金大動作「六點回應中信金」突襲 點名吳東進無權代表談併購
新光金控3日大動作提出「六點回應中信金」,特別就中信金於8月下旬法說會中對於「非合意併購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新光金」的新新併看法之九點聲明予以說明,先是指中信金「突襲併新光」並非符合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對金融業併購不宜突擊的宣示強調合意併購對象為台新金,點名前董事長吳東進非公司經營團隊,無權代表新光金進行併購商議;對中信金未來是否禮遇吳東進表質疑,並說與台新金合意併購在先,中信金為臨時介入,從未與新光金有任何接洽,影響金融市場秩序。以下為新光金「六點回應中信金」聲明內容全文:一、 本公司合意併購的對象為台新金控:本公司與台新金控雙方是經過2年的努力,才由各自董事會正式決議啟動合併研究;經雙方簽署保密協定,並各自委聘外部專家進行查核及盡職調查等程序後,雙方經過數次協商談判才議定交易條件,送交各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已於今年8月22日簽定合併契約,一切都是依循正常程序合法合規辦理。接下來雙方會依照程序送交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申請合併,一切都是依循主管機關所宣示的「開大門、走大路」的政策在執行,本公司合意併購對象為台新金控,尚無其他金控公司。二、本公司前董事長吳東進先生非公司經營團隊,無權代表本公司進行併購商議;中信金控稱本公司大股東吳東進先生願意與該公司合併,這才是「合意併購」,實已不當曲解「合意併購」之法律上定義。中信金控身為金控業,對於何謂合意併購,何謂敵意併購,當知之甚詳,不應藉此混淆聲稱該公司為合意併購:中信金控於8月28日法說會上表示,因本公司前董事長吳東進先生去找該公司,故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本公司股票是一種合意併購、沒有突襲。然,吳東進先生只是本公司50多萬名股東之一,並非本公司經營團隊的成員,未曾獲本公司董事會授權去洽議任何併購事宜。況查,依照金管會94年5月27日金管銀(四)第0944000299號函及94年7月1日金管銀(四)第0944000444號函之意旨,任何人要代表公司對外進行併購事宜洽談,須先經公司董事會授權。中信金控與未經本公司董事會授權之人士洽談併購,並稱之為「合意併購」,恐誤導投資大眾,且有違公司治理原則之虞。反觀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合併案是依法令規定的「合意併購」程序辦理,一切合法合規。三、中信金控對外宣稱將來會禮遇吳東進先生家族,其公司治理想法亦令人訝異不解:根據媒體報導中信金控公開宣稱將來會禮遇吳東進先生家族云云,令人訝異不解。本公司無從得知禮遇內容為何,但金融機構之經營管理絕不可因為一己之私而得私相授受,如此言論似已漠視該公司董事會職權,恐有致一人決策之公司治理缺失之虞。四、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合意併購在先,中信金控是在本公司與台新金控長時間努力洽議之基礎上,臨時介入,從未與本公司有任何接洽,影響金融市場秩序: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啟動合意併購在先、中信金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本公司在後,並且在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努力一段時間進行查核、盡職調查及洽議談判交易條件後,再依此基礎加碼,即屬影響金融市場秩序之「突襲」行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在今年6月才對外宣示「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不能用突擊方式」;爰此,中信金控此舉不僅違背主管機關的期待,也將造成金融市場秩序的紊亂及不安定。此例一開,未來合意併購的金金併將會消失,只要規模夠大就可任意地去併購其他金控公司,這恐非台灣金融業之福。五、換股比例是經過嚴謹考量及談判才決定的,也符合獨立專家的合理區間內: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合併的換股比率,是考量雙方營運狀況、每股股價及未來經營綜效與發展等因素,經雙方多次協商議定,換股比例也符合獨立專家所出具之合理換股比例區間內。再者,中信金控所稱以「股東權益為優先考量」的說法,並不盡然符合企併法的規定。企併法明確規定「公司進行併購,董事會應為『公司』之最大利益行之。」本公司決定併購對象,除了價格公平合理外,也需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員工及股東),合併公司間的文化、業務互補性及公司整合難易度等因素,綜合考量才能達到公司利益最大化,也只有如此才能使股東權益獲得最好的保障。上週台新金控法說會上,表示不排除在適當時機有調整之空間,是以本公司將會繼續努力溝通洽議,以符合股東的合理期待。六、合意併購應該要優於敵意併購,方能符合主管機關支持鼓勵合意併購,不會為併而併的原則:金融業之併購是很複雜、細緻的事,並非價格高、規模大即能確保順利執行,併購對象必須確保員工、客戶及股東權益不在併購過程中受到損害。而如何能做到?其最根本且最重要的元素,就是更深層的文化融合、員工安心及合併過程中公司的經營穩定等。本公司相信台新金控與本公司的合意併購,能幫助本公司實現利益最大化,包括兩家金控都是系出同源的泛新光成員、業務組合的互補性、市值的接近性等。在此基礎上,未來的合併整合一定會比被其他金控敵意併購來得更順利,而且新光品牌會留存下來,對員工有更重要的意義。然本公司也聽到股東對於換股比例的意見,上週台新金控法說會上亦有善意的回應,故本公司會再努力溝通,妥適回應股東。
詐團海削4千萬!車手業績差「直送柬埔寨」達標才能走 刑事局逮14嫌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針對自稱「滿○投資公司、永○投資公司」等虛設投資公司之名義詐騙國人假投資案件被害人資料進行分析後,發現國內有33名被害人,財損金額達4000萬元,遂擴大偵辦。警方今年3月起執行3波查緝行動,共查緝14人到案,發現該集團在國內招攬車手,如表現不佳就送到柬埔寨從事詐騙。刑事局查出,該詐欺集團透過社群媒體以高獲利及假冒投顧老師等手法,招攬被害人加入假投資詐騙群組,並依指示安裝手機APP應用程式;另為取信被害人,詐欺集團先透過應用程式上不實數據使被害人誤信有獲益,並先匯款數仟至數萬元不等小額獲利予被害人,被害人誤信有賺頭而加碼進場匯款至犯嫌指定之人頭帳戶。刑事局自今年3月起執行3波查緝行動,查緝許姓與劉姓及同案共犯等14人到案,該組織係以召募急需用錢之車手加入,指揮旗下成員設立人頭公司,再由集團車手至金融機構臨櫃提領贓款,偵辦期間亦發現集團除招攬成員擔任國內臨櫃車手外,如車手表現不佳則指派赴柬埔寨等境外國家從事詐欺機房工作,直到「業績」達標才能返台。。警方偵詢後,將上述犯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地檢署偵辦,另針對涉案層轉帳戶贓款向該管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扣押金額計新臺幣168萬餘元。刑事局呼籲,假投資詐騙手法猖獗橫行,犯嫌常利用人性弱點,以放長線釣大魚或施以小利誘使被害人上當,進而詐騙大筆金額;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當發現未符合一般邏輯之獲利廣告時,應格外謹慎小心;另為維護社會治安,壓制黑幫氣焰,刑事局將持續掃蕩不良幫派組織,溯源刨根詐欺、洗錢等犯罪集團。
賴清德否認限貸令 !政院會處理金融機構作法過當
金融市場盛傳房貸限貸令引發民怨。賴清德總統接受媒體專訪,重申並無所謂的「限貸令」,只是央行依照法律規定,提醒各銀行對於房地產的融資不能超過本身資產的30%,但金融行庫的因應「過當了」,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表示會與央行一同處理,讓民眾安心。中央銀行日前呼籲34家國銀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引發市場「限貸令」斷金援的疑慮,衝擊青年購屋貸款。賴清德總統接受電視節目「雅琴看世界」專訪時表示,他在競選的時候有提政見,就是要解決年輕人居住的問題,所謂居住正義,第一個就是延續前總統蔡英文的社會住宅興建,蔡任內興建了12萬戶,他以8年來算的話,希望能夠蓋13萬戶,加起來一共25萬戶。另外一個就是包租代管,他說,包租代管蔡任內已推了8萬戶,他希望能夠做17萬戶,加起來也是25萬戶;還有租金補貼,蔡英文大概每一年補貼約25萬戶,他另外希望能夠再額外增加25萬戶,加起來就是50萬戶。這三個政策加起來是100萬戶。為什麼要做到100萬戶呢?賴清德表示,根據內政部的調查,目前台灣社會有需要租房子的戶數有80幾萬,所以我們希望蔡用8年,他再用另外的8年,能夠把這個社會問題解決。至於「新青安貸款計畫」,他說,當時是 800萬,我們把它提高到1000萬,租金補貼本來是半碼0.125,我們再加一碼,本來是3年寬限期,之後才需要繳這個本息,我們說5年之後才開始繳,等於給他們一個更寬鬆的方法。但是政府本來是要幫助沒有房子住的年輕人,現在發現有一些人已經有房子,他去買第二戶或者是買來租,抱著投資的心情,所以他說,行政院發現有問題,就已經來做一個調整,希望錢能這個經費能夠用在有需要的年輕人身上。賴清德強調,中央銀行已公開講沒有限貸令,而是因為我們法律規定銀行對房地產的融資,不能夠超過本身資產的30%,央行發現,台灣很多金融機構不管公立或私立都已經接近 30%了,所以它是提醒「你們要注意,你們已經接近30%了」。但金融機構處理時把它擴大解讀,讓民眾會很緊張,賴清德認為,金融行庫在因應這個事件的時候「過當了」,所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他要找央行總裁來了解一下,他會對這個事情做個處理,「我覺得這個是好的,就是政府會處理,大家安心」。
限貸令爆雷2/「沒限貸?」基層行員有苦難言 成屋市場大亂糾紛四起
台灣金融史上最大房貸「限貸令」全面發威,不只3、4年前預售屋買家今年交屋申貸卡關,據CTWANT調查,近期成屋買家也遭波及,被推入違約險境中,不少鄉民發求救文,「真的很擔心延後交屋巨大的違約金…」,賣屋簽約卻拿不到錢的賣家也怒氣沖沖,站在第一線承受責難的銀行行員更是怨聲載到,糾紛一觸即發。這場史上最嚴限貸令鬧得沸沸揚揚,央行於8月27日傍晚發聲明,近期房貸申請困難的現象,並非央行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所導致。就連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也表示,「政府不會有限貸令」。網友也在新聞下刷一排留言,「哇公然說謊耶。」「白話文:政府都沒有說什麼喔,都是銀行自己要限的,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政府沒有限貸令,但銀行有限貸令啊,法令就擺在那,新青安就把房貸的額度吃掉了。」央行與政院的說法,對錯各半。銀行房貸水位有二道控管措施,一是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銀行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一是由央行總控的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水位,過去約落在35%、36%水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政府不會有限貸令」,會滿足一般民眾正常的資金需求,但似乎與現實情況不符,彷彿活在平行時空。(圖/黃威彬攝)然今年銀行房貸突然快衝到「滿水位」,而最大加速關鍵是「新青安」。政府去年8月1日起為減輕無自有住宅青年的買房負擔,推出提供利率更低,額度更高,還款期限更長,寬限期也更久的新青安房貸方案。截至7月底,上路1年來申貸戶數已超過7.6萬戶,將近6000億元的申貸額。連帶地,銀行不動產放款占總放款比例也在今年6月底衝上37.4%,接近歷史高點37.9%,央行趕緊出馬,8月12日到21日間廣邀34間國銀行庫總經理喝咖啡,要求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9月6日前提交未來一年的「房貸降溫計畫」。雖說「房貸降溫」並非「限貸令」,各銀行也要求基層員工不能以「限貸令」稱呼,但站在第一線的行員心知肚明,「政策性是說不能不收(申貸),但我們確實就沒辦法做,都要跟客人講,要等,也怕影響到客戶權益,怕客人因等不到撥款被罰違約金,我們也不敢答應客人。」簽約對保卻撥不了款,現在在成屋市場已傳有不少爭議,為確保糾紛案不再增加,各房仲業者都祭出應變措施,但市場恐慌仍免不了成交數下滑。(圖/趙文彬攝)另一位銀行業者告訴CTWANT記者,某公股銀行的額度,由總行拋上網,讓各分行比手速搶,搶到就撥,沒搶到就沒有,「最可憐還是分行面對客戶的人,有些接了不能撥款的,被罵得很慘,還被投訴。」「各行庫都說沒有限貸,事實上就是做不了,市場需求又這麼多,我們基層也是有苦說不出。」市場上出現不少購買成屋、已簽約的受害者,因銀行排隊撥款遙遙無期,恐將面臨高額違約金。臉書社群「買房知識家」就有民眾發表求救文,「我就是那個上車,已經快到終點站卻下不了車的人」,這名網友7月下旬簽約買房,半個月內就找好銀行,貸款也很快就核准並對保,到了要撥款時,竟被告知限撥,要他9月再來排隊,「真的很擔心延後交屋巨大的違約金!」另一位網友分享,他7月初送件元大銀,原預定8月27日撥款,結果撥款前一刻收到通知,目前總行購屋排撥量過多,有確認撥款日期會再另行通知,他擔心,後續會遇到降貸或不給撥款,「第一次買房就遇到這問題整個超無助…。」第一線服務的行員也擔心萬一承諾了客戶卻撥不了款,害客人被罰違約金,還要被客訴,因此也不敢接新案,行員也是有苦難言。(圖/林榮芳攝)永慶房屋高鐵青塘園加盟店店長陳龍聖指出,近期經手案件中,確實有1、2件因為銀行願意承作的貸款成數突然降低影響,買方自備款不夠,所以協調解約,但仍賠償了違約金。有買家遭卡關,也有賣家受影響。一位賣方網友抱怨,他賣了一間總價約1000多萬的中古屋,買家簽約金為5萬元現金及一張百萬本票,表示過幾天會一同匯入履保,最後只有現金進履保專戶,「買方藉口貸款貸不過想違約,開始裝可憐賣慘,最後把錯都推到仲介身上,說是仲介慫恿簽約,最後想用5萬元解約。」他已寄出好幾封存證信函,不知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有網友認為代書和房仲業者不夠專業,也有網友提說「其實是銀行的問題,1.76的利率,現在變成3%的利率,如果今天您是買方,,,,,桌子可能翻桌過去了!」「莫把人逼上絕路,站在買方立場,房子沒買到是因為貸款沒了,還要賠上存的錢,買房怎麼一下子像陷阱大坑還有去無回?」「政府這一波操弄又搞到小老百姓了」據了解,受到限貸令影響,房仲業者8月成交量比上個月已下降了2成8,且糾紛案比例也上升中。由於銀行要排隊撥款,陳龍聖表示,現在簽約的案件,合約都會載明4個月後交屋,「賣方不接受也不行,不是我們的問題,是政府、銀行政策就這樣。」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也指出,為避免違約、解約量增加,已請第一線仲介配合代書簽約時,會建議買賣雙方將限貸等政策因素納入交易價金考量,並特別約定「雙方如因不可歸責於雙方之因素,例如金融機構限制撥款、排隊撥款等原因,使該案買方貸款延期撥款,雙方同意無條件配合金融機構撥款作業,不得互為主張合約延遲之違約責任。」至於買方貸款困難方面如何協助?他無奈表示,也只能請仲介建議消費者多找幾家金融機構,例如常有往來的薪轉戶銀行、農會、漁會及信用合作社等等,「先求有得貸、再求好條件。」
北市婦誤信假檢警!堅持匯800萬貸款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報有一婦人欲提領800萬,疑似遭詐,立即派遣員警前往處理。玉成派出所巡佐王耀濱、警員黃建樺到場發現,一名婦人遭假檢警詐騙,擔心沒錢交付給檢察官,因而自行尋找民間借貸公司貸款800萬,並於當日會同貸款公司人員至銀行提領現金。員警發現後發覺婦人明顯遭詐,但婦人仍然堅信未遭詐。員警持續與婦人對談後,發現其說詞反覆,無法交代資金用途,且在勸說之過程閃避警方至一旁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員警見婦人對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以「身分證遭冒用」、「帳戶有金流問題」等話術深信不疑,當場致電台北地檢確認並無婦人口中的「吳文正」檢察官,婦人才醒悟遭詐騙取消提款,對於員警耐心苦勸及幫忙也感到抱歉和感激,更感謝員警協助辦理歸還貸款之現金。南港分局呼籲,檢察官和警察不會透過通訊軟體要求民眾至金融機構領取現金,亦不會要求寄提款卡及密碼,如遇有疑似詐騙之情事,可立即撥打165求證或撥打110求助警方。
台新若調高換股比例「中信會加價購」? 吳一揆這樣回答
面對記者詢問「若金管會沒有核准中信金併購新光金,會如何反應?」對此,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28日在記者會上,神情自若地反問媒體說,「也可以假設說若金管會核准的話……」,他賣了關子說,「等金管會核准或沒有核准時,中信金再來回應大家。」目前該案未接到金管會通知補件等相關事項,核准期限為9月16日前。對於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27日大動作的對金管會喊話,「應該優先對待提出合意併購的新光金」,「給予一致性的監理,不應該核准採用『換股+現金』的併購股權計畫案……」「有機會評估調整併購的換股比例(意指調高換股)」以及質疑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等。中信金今天也大陣容邀請財務顧問等列席,在中信金總部舉行第二季法說會前召開記者會,由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與金控總經理高麗雪共同主持。吳一揆先以昨天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的說法,表示金管會都說「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是合規的」(銀行局的說明係以該案為「中信金控」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符合大股東適格性」,他並說,「非常歡迎台新金提高合意收購換股比例」。至於,中信金是否有考慮「跟進加價?」吳一揆則說,不會回覆假設性的問題,但會隨時關注市場性的變動。中信金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投資新光金控(非合意併購),並發出新聞稿表示,期許成為臺灣最大金控,邁向亞洲領先區域型金融機構,並協助國家關鍵產業的海外業務發展。中國信託金控表示,國內金融業市場長期存在過度競爭、業者家數過多等問題,缺乏達到具國際競爭力的規模,中信金控擬進行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股權,若收購完成中信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後總資產將達新臺幣13.5兆元,資產規模排名臺灣市場第一,合併後中信金控規模將超過渣打銀行(香港)、日本野村控股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等亞洲大型金控,成為亞洲第38大金融集團,跨出國內金融業者打亞洲盃、世界盃的第一步,並滿足國家關鍵產業的跨境金融需求,協助臺灣強化資本韌性及確保供應鏈安全。另外,中信金控可因本案通過,強化銀行、保險、證券三大業務發展,提供客戶更完整的金融服務,除銀行業務可擴大市占率之外,保險業務可藉由整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經驗,改善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績效,進而提升獲利能力,調整營運體質,至於證券業務則可補強中信金控第三獲利引擎,完善金融服務版圖。中信金控強調看好雙方合併綜效,未來獲利成長可期,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相對高溢價,共創未來願景。若能順利取得主管機關通過此案,必可在保障雙方股東權益、員工生計、客戶服務之前提下,完成併購計畫,以充分發揮最大綜效、創造雙贏局面。
台新金「盼合意併應優先」疑中信金辜仲諒適格性 金管會給答案了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7日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就媒體提問的「台新、中信金」併購新光金之案,強調在9月16日前會審查中信金之案給予准駁答案;併就各界關切與台新金質疑的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適格性部分,銀行局罕見的直接說明「以金控提出申請的大股東適格性是符合的」清楚揭示;且強調雖先後申請但沒有預設優先等任何立場,現有法規完備,一切依法審查。關於媒體詢問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的適格性?童政彰表示,因為發動機構是金融控股公司,以一家金控發動對另一家金控併購,在大股東適格性是沒有問題的。涉及到負責人的話,其積極與消極條件是否符合,在法律上都有明文的規定。審查中信金申請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准駁原則,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審查條件是法令的第二條,文件是辦法的第四條,都有明訂相關的要件。至於是否有遇過「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過去實務上沒有遇過,但都有相關法規依據,沒有YES或NO,對於非合意併購是有更高的條件。如果「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對於金融市場是有良性的發展嗎?童政彰指出,未來的發展都有審定的推演,穩定市場,確保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四個層次,就是社會大眾權益,合併之前與之後的金融穩定與市場的競爭效益,能夠繼續提供公平透明的金融服務;確保客戶的金融服務不會受到影響,公平待客、普會金融;員工權益要考量到就業的穩定、職涯發展;股東的權益的股東價值的影響,公平對待股東,資訊都要公開透明,讓股東可以參與。對於台新金、中信金同時併購新光金,是不同的法律關係案件,未來會怎麼走的推演與沙盤推演,會以穩定金融市場發展為考量依據。優先次序上,法規與市場實務上的案例都有,並沒有預設立場,相關的法制都有提供,皆是以法規依據為准駁依據。關於15個工作日的准駁審查期間,當要補件時,就會先暫停,會跑完全部的15天審核期間。譬如說,審查到第三天需要申請公司補件時,就會先暫停這一天等待補件過來之後,再啟動接續的審查期間。審查條件都是依據法規,不會預設立場。過去是沒有同時間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是個別的合意併購或是個別的非合意併購,同時產生,會依據優先考量上述所稱的四個層面的利害關係人的條件,另外在「資本適足、經營能力佳、國際市場布局、社會責任良好」等給予更嚴格的審查條件,因此沒有先後順序,主要是依據法令,尊重法制,合法合規的尊重市場機制。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歷年轉投資案15天審查,金管會皆會在審查時間內給予准駁,係採核准制,主要是考量金融市場瞬息萬變,走金融機構合併法機制在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有不同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的規定,股東會通過之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併購個案涉及到合併者與被合併者的經營決策,金管會不予評論,對於市場的發展,金管會都有相當的掌握也有設定與推演,確保穩健發展與相關關係人權益,都會衡平考量。在金控法民國90年立法原本就是核准制,15天就要放行,歷年都會善盡審查義務,會給予准駁。法制都是完備的,一視同仁的,在相同條件相同法規都會相同審視。
台新金憂被併重砲5點聲明「轟中信金干擾」新新併 總座:金管會應表態立原則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27日就中信金對新光金提出的「非合意併購」(敵意併購)案提出五點看法,他強調中信金控過去數起併購案件涉及訴訟且部分還未結案,金管會應就大股東適格性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且應優先對待合意併購,不應同時還同意敵意併購,一旦台新金最終成功新新併卻可能又面臨「重婚」的另一波敵意併購,如此干擾合意併購,有違金管會的政策,金管換應明確表態「支持合意併購優先」立原則、立規矩。以下為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就「中信金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五點看法完整內容。一, 合意併購是經過雙方很多的財務等評估,應該要受到優先的對待,突然受到敵意併購的干擾,導致破局,台灣未來就應該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了。以後的市場就只剩下敵意併購的演出,這是有違金管會所稱的合意併購的政策鼓勵。二, 敵意併購的規範的原意,並不是要逼退合意併購,如果予以濫用會導致監理失序的風險,對整個金融整併也是沒有好處的,因為過去二十多年來的擴大導致金融業的規模與國際發展受限,所以才會在2018年就金控法上提出敵意併購的門檻減到10%,當時的金管會處理友表示,鼓勵合併併購為優先,且在金融整併上,雖有敵意併購但也不是要藉此來取代合意併購。三, 如果金管會用開放公平競爭的理由來同意敵意併購來干擾合意併購的話,這等於就是在政策上用同意敵意併購來干擾合意併購,這對合意併購的雙方本質上也是不公平,因為敵意併購不僅可以隨意地加價,提高合意併購者的成本,而且第一次他的收購只要達到10%就可以達到目的,這對合意併購的雙方依循「開大門,走大路」合法合規所付出的努力,這樣的結果程序爭議是有待商榷的。四, 若同意讓合意併購與敵意併購的程序並行的話,就算我們合意併購最終是成功的,但因為敵意併購方已經透過公開收購,取得標的公司的部份股份,到時候在轉換到新公司標得的股份時,這時候是否又可以藉此來干擾新成立金控公司的決策;又或者是金管會會因為個案,同意他在新成立的金控公司啟動另一波的敵意併購,這整個狀況不僅是耗損金融業造成亂象,也會造成金管會的監理很困擾的問題。五, 我們認為金融的整併應該首重市場金融秩序的穩定,和公共的利益,因此金管會在審視金控大股東的適格性時,應該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看看中信金控以往的幾個併購案件,不僅有數起涉及訴訟的案件,及其負責人與親信都還有涉及訴訟當中,而且目前都還有未結的案件,所以我們認為在審慎大股東的適格性應該是金管會要考量的一個因素之一。綜觀以上五點的意見,我們會呼籲也期待金管會,應該要明確的表態來支持「合意併購要優先」,第三方應該不能以對方已經有合併併購的情況之下,還來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為所有的金融機構未來整併方向立下原則,立下規矩,大家才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