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評議中心
」金評中心「防疫險客訴3130件」未說是哪一家公司 立委批應修法「全都露」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作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主要受理申訴、調處的單位,卻未像司法院網站公開判決書案,而是僅公開處分書部分內容,尤其是將業者名稱去識別化,讓保戶不易了解相關保單可能面臨的情況,就連受理防疫保單各家產壽險的申訴案件也無法一一揭露,因此立委林楚茵要求金管會應就公平待客原則加以處理。金管會保險局陳清源組長對此回應,金管會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已要求評議中心及各公司在官網上公告「防疫保單」客訴量讓消費者瞭解,也會把客訴案件納入公平待客的評鑑,對於保險公司名稱的揭露將帶回金管會做討論。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也提到,據了解,目前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業者與申訴民眾達到共識,因此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並未全部揭露處分書內容,將朝修法加以研議。立委林楚茵表示,防疫保單風波造成社會動盪,若要從中記取教訓,就應該公開客訴件數及類型,在5月23日即提案要求各公司及金融評議中心每2個月公布一次防疫保單客訴件數,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的揭露客訴案件量,讓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反成為業者規避的依據。保險局則是就此發函給各產壽險公司,於自家官網公告受理防疫保單的承保、理賠、申訴等數據,經CTWANT記者上網查詢富邦、國泰、中信、新安東京海上、和泰、泰安產險等,皆設置「防疫險服務專區」及公告統計資料。CTWANT記者並點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官網,則設置「防疫保單爭議與線上申訴受理專區」,可以看到統計至6月1日的資料,去年受理防疫險相關案件達189件,今年2,941件,兩年下來目前累計達3,130計,已解決221件,處理中還有2,550件。
陪同隔離保單賠不賠 高嘉瑜痛斥金管會勿隨業者耍賴
近日有家長們不滿防疫保單「陪同隔離不賠」,組成自救會抗議,卻獲得金管會冷回應,稱一切要回到保險契約條款認定;對此,立委高嘉瑜今(14)日痛批,家長陪同小孩隔離該賠就賠,保險公司不要再耍賴,並呼籲金管會不要隨業者一起耍賴,該賠就賠。高嘉瑜說,患難見真情、防疫見誠信,此次疫情讓社會見識到保險公司「收保費時都有賠,要理賠時都不賠」的無賴態度。她指出,尤其很多小朋友染疫被隔離,家長不僅是照顧者更是「密切接觸者」,理所當然會收到隔離通知書,成為被「匡列隔離」的對象,但保險公司卻發明「陪同隔離」新名詞,刻意排除家長在隔離理賠之外。高嘉瑜認為,重點是無論何種原因被匡列隔離,都叫「隔離通知書」,都該一視同仁,隔離通知書上也沒有「陪同」隔離的名詞,保險公司竟然自己擴張解釋,無視保險契約理賠條款而拒賠。她痛批,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竟然站在業者這邊認為「陪同隔離」不應理賠,甚至以金融評議中心一件,父母確診但因需要照顧小孩,而申請小孩也要匡列隔離的例子,認定不應理賠。高嘉瑜強調,施瓊華舉例跟現在多數父母是因為小孩確診,理所當然要被匡列隔離照顧小孩的狀況完全不同,試問若小孩確診被隔離,父母家長沒被隔離,誰來照顧小孩?高嘉瑜表示,衛生機關在匡列隔離對象時,都是認定有助防疫必要性的隔離,也就是符合保單條款中的「政府機關為防治法定傳染病之需要,被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等條件。她說,衛生機關不會看民眾是否「自願」而發隔離通知書,而是看是否有「防疫必要」。高嘉瑜痛斥,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口口聲聲絕對會維護保戶的權益,會要求保險公司依照跟保戶的保險契約辦理,還喊話「信任赤字」比「財務赤字」更難彌補,「陪同隔離」賠不賠,金管會的態度同樣也是一個信任危機。她呼籲,請金管會不要隨業者一起耍賴,該賠就賠,在疫情中要求保險業建立負責跟誠信的基礎,不要讓人看破手腳、誠信破產。
黃輝珍黃帥升叔姪檔亮相 力挺當代法律法治教育助「國民法官制」
買了NFT會有哪些保障?「凍卵」確實是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的一個解方,公寓大廈該如何迎接電動車充電樁進駐等話題文章,皆出自法律系教授、律師、醫學與金融界等專家,有志一同透過《當代法律》雜誌讓法治教育更加普及化,希望藉此降低及避免未來「恐龍國民法官」的出現。司法傾聽民眾觀點與感受的「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上路,也就是明年1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法庭是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來作成判決的決定。法學、科技界等專家齊聚催生《當代法律》。前排右起為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黃帥升律師、劉奕成顧問、王晨桓社長、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總編輯廖義銘、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副總編蔡鐘慶、林亮宇律師。(圖/李蕙璇攝)迄今發行三期的《當代法律》雜誌團隊,25日舉辦創刊慶祝茶會,該刊物由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黃帥升律師等人發想創辦,由王晨桓律師擔任社長,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出任總編輯,金融界聞人劉奕成擔任首席顧問,前金管會副主委、檢察官出身的許永欽,則為編輯顧問群之一。出席者來賓包括台灣綜合研究院董事長黃輝珍,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榮譽理事長、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以及該協會創辦人董事長施明豪,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等人。其中久未公開露面的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為黃帥升律師親叔叔,叔姪檔難得一起亮相。黃輝珍致詞時,非常力挺這群有著使命感與奉獻精神的專業人士,他提到現今網路傳播面臨碎片化、速食化等催生法律雜誌,期待透過完整性與精確性的說理分析,帶給讀者有嚴謹邏輯思考的閱讀與思考。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表示,他看到這一期討論「人口少子化、國安大危機」非常有感,這是關乎台灣從民眾、企業到國家未來發展關鍵,綠能都更、城市再生等也都是上市櫃產業界關心的議題,受惠良多。黃帥升律師表示,除了藉由創刊茶會給予編輯團隊鼓勵,感謝大家共同嘗試新想法,期許在法治社會中有機會承擔推廣法律教育責任,因此首創這一本專為非法律人,包括大眾、企業界人士所關心議題的文章,讓大家從時事、生活化有趣討論裡了解相關法律的權利與義務。社長王晨桓表示,期許深入淺出法律論述跟上時代尖端,走進超商、髮廊讓民眾輕鬆閱讀。每周南北來回參與編輯會議的總編輯廖義銘則認為,司法改革首重「法學教育的改革」,希望明年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建立在良好、全面更新法律觀念上,避免還有「恐龍國民法官」出現。首席顧問劉奕成提到自己現階段投入元宇宙、區塊鏈創投,支持文創與籃球活動,還是當代法律義工幫忙培育種籽。他身為金融人非常尊重律師建議與提醒,提到改變台灣未來即是法律普遍化,「企業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創新事業(NFT等)」三個領域與「高中生」,更是推廣法治教育首要對象。
真代簽還是偽簽保戶名字?業務員勿再便宜行事了 要開始主動追究司法刑責
會為客戶代刻印章、偽造簽名及故意以不實話術引導購買保險等金融商品契約的業務員,要提高警覺勿再便宜行事了,因為相關的這類案件,有關單位將會主動轉介移送到司法單位,擴大偵辦涉及刑法部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她觀察財經類犯罪案件部分,對於組織體究責度不夠高,多是追究自然人部分,金融評議中心除了緊密與財團法人金融防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緊密結合,並會加強外部的聯繫,加強向各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偏鄉高齡化社區、校園內做教育宣導。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但卻有一部分是可以轉介給司法刑事偵查單位。林志潔進一步說明較常見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無法受理的案件類型,第一類是「非金融消費」部分的P2P、比特幣等的消費糾紛案件,將會透過與行政院消費保護處的合作,建議民眾改循此管道申訴。第二類雖則是合法的金融商品,本應屬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可受理的範圍內,但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則是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黃天牧:元大原油正2之亂 投資人等到要下市才投資心態可議
元大原油正2ETF在經多管道預告投資人將在11月13日下市的前提下,還是有不少投資人向立委陳情,表示投資血本無歸,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爆料」表示,元大原油正2是不太適合長期持有的商品,金管會之前才因而給予緩衝期,但「很多投資人在8月才投資,其中的動機心態值得深思」。黃天牧表示,元大原油正2ETF目前約有4萬多名投資人,而台灣是淺碟市場,台灣投資人也有其特性,類似的ETF並不太適合長期持有的商品,金管會在今年國際原油出現負油價時,才會給予緩衝期,不料很多投資人在8月才投資,其中的動機心態值得深思。黃天牧也表示,也有投資人覺得處理有問題,並向金管會、金融評議中心及投保中心反應,金管會也已要求元大投信要公平處理。黃天牧強調,這種期貨信託基金的投資人設有門檻,即要求有作過信用交易或投資期貨經驗者,且要簽署風險預告書,目前並未接獲任何元大投信有誇大行銷的檢舉,至於7萬多位投資人是否都符合投資資格,這是元大投信的KYC(了解客戶)工作,目前已請證交所檢討投資人資格,「每個個案發生都會優化金管會的監理」。而針對TDR之亂,則有立委批金管會抓小放大,強調國人買境外基金上兆元,且國人持有前十大基金近一年有七成虧損,但金管會不管,反而去管TDR。證券交易所董事長許璋瑤對此指出,依證交所規定,TDR溢價八成以上,就可採取相關處置措施,交易所對TDR有一定的監視制度,如果是公開資訊就會去蒐集必要時發布,對於社群資訊若有掌握就會移送檢調,但目前沒掌握到。針對網路謠傳券商有參與證交所的處置決議會議,許璋瑤強調,該會議最高層級就是證交所副總,並沒有券商。
期貨下不了單要求償?金融評議中心正在調處 法界:要看委託關係
有民眾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調處,反應今年4/21清晨當原油價格掉到負值以下時,無法在期貨交易系統網路下單,進而無法成交而造成損失。據了解,我國期貨商所進行原油交易,由於並非是(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結算會員,幾乎皆採「複委託」交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若國外上手交易系統無法進行負值下單,期貨商是沒辦法完成「轉單」的。由於國外期貨商大部分系統還未更正,如美國盈透證券是NYMEX的結算會員,該公司董事長湯姆斯.彼得菲(ThomasPeterffy)在媒體承認,本事件發生前,即已收到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負值交易檢測相關通知,但該公司並未即時妥善因應,所以也無法下單。CME遲至4/23才在Globex Notices的商品變更(product changes)中公告可接受負值委託的相關規定。在此之前,台灣期貨商難以,也無法提供負值交易服務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台灣交易人「看得到」(看到市場變化)與「做得到」(進行交易),存在制度性的時間落差,主管機關有必要向投資人加以宣導並說明清楚。面對這項爭議,法界則有不同的觀察角度,一位學者認為「國外是否有提供負值交易服務並非爭議重點」。學者分析說,主因是投資者與期貨商在期貨下單系統範圍內才成立委託關係,除非有特別約定,期貨商對於交易系統沒有包括的交易項目,並不必然負有提供服務的義務。加上期貨交易是零和遊戲,個別交易能否獲利應從整個交易行為結果觀之,對投資者充其量是可能獲利的「期待」,而非具體的經濟利益,也因此在法律上很難對期貨商有債務不履行或損害賠償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