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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催繳1/全球人壽竟通知亡者交保費! 評議中心判定賠逾八百萬
全球人壽憑藉著豐富的壽險商品,深耕台灣超過30年,總資產突破1.48兆元,近來卻爆發理賠爭議,竟在知悉要保人亡故的狀況下,仍把催繳通知寄給對方而非繼承人,待繼承人申請理賠時,全球人壽卻主張保單早已失效,並強調已寄了催繳通知,拒絕理賠,繼承人無奈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全球人壽遭判定應理賠共871萬4000元。本案當事人小楷(化名)現年32歲,父親109年9月去世,小楷與妹妹分別在同年的10月12日以及10月13日至全球人壽臨櫃為父親名下的保單申辦理賠。然而,當時小楷兄妹2人雖知悉父親有為母親投保2份保單,但卻不知道父親以此保單質借,更不知道借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且在臨櫃過程中也無人告知此情形。楷父109年9月23日離世,當時小楷兄妹曾至全球人壽臨櫃申辦理賠事宜。(圖/投訴人提供)110年9月16日全球人壽分別寄出2份保單的催繳通知至已離世的小楷父親位於金門的故居,根據全球人壽的說法,信件內容提及欠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並通知要保人這2份保單將於110年10月21日停效、112年10月22日失效。但理所當然的是,2份保單均未得到回覆,因為小楷父親早已離世,徒留空屋在金門。113年1 月18日,小楷妹妹到全球人壽為自己的其他保單辦理更名,當時全球人壽雖口頭提醒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有欠款,但對方卻並未拿出催告的相關文件,僅拿出契約變更的空白申請表,而小楷妹妹並不知情詳細的欠款狀況,全球人壽也僅表示已將催繳通知寄出,但楷妹當下只覺得無比困惑,於是沒有立即填表。113年10月小楷母親離世,當小楷臨櫃詢問理賠與變更要保人的相關事宜時,全球人壽回應由於保單已失效,故不予理賠,並且若要變更保人,小楷須先將225萬餘元的借款本息償清。但小楷委屈地向記者表示,家中從未收到全球人壽的催繳通知,且從頭到尾並不知情保單即將面臨失效,如今是因為母親過世才突然被告知這些訊息,他實在是感到不平。113年11月7日,小楷帶著憤怒的心,步入全球人壽大門,臨櫃進行申訴, 他在空白的表格處傾瀉自己滿腹的委屈,主張全球人壽竟將催繳通知寄到已故父親的居所,並單方面決定保單失效,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但全球人壽並未採納。失望與無奈之際,小楷113年11月23日轉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並於114年6月18日收到結果,評議中心要求全球人壽應分別給付小楷與妹妹理賠金各517萬5000元,扣除保單借款各81萬8000元,共計可獲賠871萬4000元新台幣。整起理賠金爭議事件時間序。(圖/本刊美術組)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幽靈催繳3/全球人壽澄清曾當面提醒繼承人 擔心個資外洩才未發函
本刊日前接獲全球人壽保戶之子小楷(化名)投訴,全球人壽明知其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雖然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表示已經釋出最大善意,希望雙方能達成和解。此案源自保戶楷父105年5月23日以2份保單向全球人壽借款共163萬6000元,直至109年9月身故後仍未償還。全球人壽澄清曾多次致電繼承人小楷及楷妹,也於113年1月18日楷妹臨櫃至全球人壽辦理保單更名時,善意提醒。全球人壽指出,當時業務人員向楷妹口頭說明,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仍有欠款時,但對方僅表示了解後,便拿著空白的契約變更申請表離去。而負責此保單的業務人員也多次的致電提醒小楷需做要保人變更,否則保單將會失效,但對方也僅表示「知道了」以後,遲遲並未行動。全球人壽也強調,若當時臨櫃時,小楷或楷妹針對保單的相關事宜有作出反應或詢問,業務人員定可以給予回答,並第一時間提供相關單據及文件,並不用再另外耗資郵件費用做寄信通知。針對幽靈催繳的指控,全球人壽澄清,雖然按理當時全球人壽可以將催告信件寄至繼承人家中,但這部份涉及個資洩露,因為保險公司無法確定繼承人和要保人之間的關係是否可以揭露,因此在顧及此層面的情況下,並不能寄信給要保人以外的人士,以防衍生其他問題。而針對此案,由於繼承人同時又有小楷以及楷妹2人,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確實無法在主動臨櫃告知的狀況下,釐清新的要保人為何,因此才將相關單據以及通知寄給原要保人地址。全球人壽強調,未來針對這類型的狀況也會做出優化,視情況主動電訪,確保對方可以收到通知,避免更多爭議。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明知保戶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通知繼承人,應理賠871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當談及全球人壽當年在催繳通知的信函登記,為何其中1份被登記為有成功領取時,全球人壽則表示,此部份確實為系統方面疏失,但由於評議中心的機制是僅有一次的陳述機會,因此當時在還未能完整陳述、解釋相關疑點的情況下,就交由評議結果出爐,如今針對結果確實感到有些遺憾。全球人壽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之2,以及金管會110年9月17日之公告,依商品或服務爭議類型分為新臺幣120萬元或12萬元,將具一定強制力,但由於此案涉及保單借款及保單效力等問題,公司在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全球人壽,願意以440萬元向小楷提出和解,並不向小楷要求償清欠款,向對方施出最大善意,如今和解金額已超過原定保單理賠金額的半數,是目前公司所能施以之最大善意,若小楷仍無法接受和解,將把此案交由司法釐清。
幽靈催繳2/全球人壽拒認評議結果 保戶子女:將尋求司法正義
全球人壽遭保戶兒子小楷(化名)指控,明知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卻僅願意提供240萬元和解金,令小楷不服。此外,小楷更痛斥全球人壽在評議過程中說辭反覆,不斷利用和解金額試探底線,讓人難以信服。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理賠後,全球人壽僅願意以240萬元與小楷和解。(圖/投訴人提供)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的評議書指出,根據民法95條第1項,及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952號及89年度台上字第715號等民事判決意旨,全球人壽寄出催繳通知時,應採用「到達主義」而非「發信主義」,也就是其在寄出催繳通知時,應要確保相對人實際接收到通知,才得以生效,然而本案相對人已亡故,因此明顯催告程序無法生效,而保單也不得失效。但弔詭的是,當時全球人壽向評議中心主張,當年寄出的2份催繳通知裡,其中1份有成功被領取,但卻未提供相關證據。小楷痛斥「當時我爸就已經不在了,怎麼可能會有人簽收?」而7月3日,全球人壽針對評議結果回應時,卻又表示當時2份催繳通知信都是以退件處理,為業務人員疏失才會導致紀錄有誤,反覆的說辭實在是讓小楷憤怒不已。全球人壽後來表示,基於關懷保戶立場,將給付小楷與楷妹各120萬元和解金,但小楷表示,全球人壽針對和解金的處理方式,也讓他感到相當不滿。113年12月25日,小楷就曾寫過一篇陳情信給全球人壽,對他們的程序提出質疑,但當時全球人壽僅願意給付共50萬元的和解金。沒想到,待評議結果出來,以及小楷找上立委陳玉珍協助調解以後,全球人壽又調升保險金至共100萬。事後在小楷積極詢問下,全球人壽又再將金額提升至共240萬。對此,小楷質疑道「重點不是錢的多寡,而是他們討論過程的非常不透明,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直在試探底線,慢慢加錢加到我們願意妥協為止」。小楷曾向立委陳玉珍陳情,陳玉珍協助小楷與全球人壽談和解條件。(圖/報系資料照)小楷痛批,若今天是弱勢家庭遇上這種狀況,有可能就會妥協,但保險的存在不是要提供保戶保障嗎?倘若全球人壽都是用這種方式處裡的話,真的會讓人質疑他們提供服務時是否真的有在為客戶著想,還是只想著要把保單賣出!如今小楷將把與全球人壽的爭議交由法官定奪,並期待司法能回給他相應的公平正義。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元大金控改選董事提名新增五人 申鼎籛退休董座人選成焦點
台股29日收盤20,232.63點,上漲了198.22點,漲幅0.99%,其中金融股一片紅通通,價量皆揚,而今年董事會改選的元大金(2885)股價來到30.35元,漲幅0.5%,最新董事提名人選新增馬維建、黃維誠、王詠心、李滿治和吳宗成等五人,還包括現任元大金控董事的馬維辰等人。元大金控董事長申鼎籛申請退休,未列入提名人選名單內,市場關注接下來董事會推選的新任董事長人選。元大金控28日公告董事提名人選共9席,一般董事為翁健、黃維誠、馬維建、馬維辰、陳忠源共五人;獨立董事則為楊曉文、王詠心、李滿治、吳宗成共四人;提名人選背景涵蓋金融、證券、銀行、壽險及產業界、學術界翁健為現任元大金控總經理,曾任寶來證券總經理,元大金控總稽核、元大銀行董事長等職務,重視風險控管與內控制度,具備法律專業背景,更致力子公司的資源整合,綜效提升。黃維誠為美國加州大學企管碩士,現任元大金控策略長及國際事業處執行長,曾任元大證券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元大銀行執行副總等職務,具備豐富的證券產業知識及管理經營、領導決策經驗,擁有豐富的海外市場拓展經驗。馬維建為現任元大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元大證券及元大人壽董事,曾任元大金控總經理、元大證金董事長、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董事長等職務,具備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公司治理及海外投資管理素養。馬維辰為現任元大金控、元大銀行、元大人壽及元大文教基金會董事;曾任元大銀行副董事長、元大金控首席執行副總及元大人壽副董事長等職務,具備金融及產業洞察力及公司治理能力。陳忠源為現任元大金控董事,連續第四屆被提名,曾任行政院政務顧問,擁有豐富產業經驗及經營專長,任職期間充分提供各項業務建議。楊曉文教授現職為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及商學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於金管會保險局等金融監理機關暨周邊事業擔任重要職務。王詠心曾任金管會證期局局長、財政部、中美洲銀行駐台國家辦事處代表多項核心職務。李滿治為金管會保險局前局長,曾任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金管會主任秘書、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等要職。吳宗成是台科大資管系特聘教授、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董事長,專精密碼學與資訊安全、資料工程等領域,致力於資安人才培育,有豐富產官學研經驗。四位獨董專業背景涵蓋金控、證券、銀行及保險業務專長,並強化資安控管風險。
金評中心「防疫險客訴3130件」未說是哪一家公司 立委批應修法「全都露」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作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主要受理申訴、調處的單位,卻未像司法院網站公開判決書案,而是僅公開處分書部分內容,尤其是將業者名稱去識別化,讓保戶不易了解相關保單可能面臨的情況,就連受理防疫保單各家產壽險的申訴案件也無法一一揭露,因此立委林楚茵要求金管會應就公平待客原則加以處理。金管會保險局陳清源組長對此回應,金管會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已要求評議中心及各公司在官網上公告「防疫保單」客訴量讓消費者瞭解,也會把客訴案件納入公平待客的評鑑,對於保險公司名稱的揭露將帶回金管會做討論。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也提到,據了解,目前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業者與申訴民眾達到共識,因此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並未全部揭露處分書內容,將朝修法加以研議。立委林楚茵表示,防疫保單風波造成社會動盪,若要從中記取教訓,就應該公開客訴件數及類型,在5月23日即提案要求各公司及金融評議中心每2個月公布一次防疫保單客訴件數,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的揭露客訴案件量,讓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反成為業者規避的依據。保險局則是就此發函給各產壽險公司,於自家官網公告受理防疫保單的承保、理賠、申訴等數據,經CTWANT記者上網查詢富邦、國泰、中信、新安東京海上、和泰、泰安產險等,皆設置「防疫險服務專區」及公告統計資料。CTWANT記者並點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官網,則設置「防疫保單爭議與線上申訴受理專區」,可以看到統計至6月1日的資料,去年受理防疫險相關案件達189件,今年2,941件,兩年下來目前累計達3,130計,已解決221件,處理中還有2,550件。
陪同隔離保單賠不賠 高嘉瑜痛斥金管會勿隨業者耍賴
近日有家長們不滿防疫保單「陪同隔離不賠」,組成自救會抗議,卻獲得金管會冷回應,稱一切要回到保險契約條款認定;對此,立委高嘉瑜今(14)日痛批,家長陪同小孩隔離該賠就賠,保險公司不要再耍賴,並呼籲金管會不要隨業者一起耍賴,該賠就賠。高嘉瑜說,患難見真情、防疫見誠信,此次疫情讓社會見識到保險公司「收保費時都有賠,要理賠時都不賠」的無賴態度。她指出,尤其很多小朋友染疫被隔離,家長不僅是照顧者更是「密切接觸者」,理所當然會收到隔離通知書,成為被「匡列隔離」的對象,但保險公司卻發明「陪同隔離」新名詞,刻意排除家長在隔離理賠之外。高嘉瑜認為,重點是無論何種原因被匡列隔離,都叫「隔離通知書」,都該一視同仁,隔離通知書上也沒有「陪同」隔離的名詞,保險公司竟然自己擴張解釋,無視保險契約理賠條款而拒賠。她痛批,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竟然站在業者這邊認為「陪同隔離」不應理賠,甚至以金融評議中心一件,父母確診但因需要照顧小孩,而申請小孩也要匡列隔離的例子,認定不應理賠。高嘉瑜強調,施瓊華舉例跟現在多數父母是因為小孩確診,理所當然要被匡列隔離照顧小孩的狀況完全不同,試問若小孩確診被隔離,父母家長沒被隔離,誰來照顧小孩?高嘉瑜表示,衛生機關在匡列隔離對象時,都是認定有助防疫必要性的隔離,也就是符合保單條款中的「政府機關為防治法定傳染病之需要,被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等條件。她說,衛生機關不會看民眾是否「自願」而發隔離通知書,而是看是否有「防疫必要」。高嘉瑜痛斥,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口口聲聲絕對會維護保戶的權益,會要求保險公司依照跟保戶的保險契約辦理,還喊話「信任赤字」比「財務赤字」更難彌補,「陪同隔離」賠不賠,金管會的態度同樣也是一個信任危機。她呼籲,請金管會不要隨業者一起耍賴,該賠就賠,在疫情中要求保險業建立負責跟誠信的基礎,不要讓人看破手腳、誠信破產。
黃輝珍黃帥升叔姪檔亮相 力挺當代法律法治教育助「國民法官制」
買了NFT會有哪些保障?「凍卵」確實是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的一個解方,公寓大廈該如何迎接電動車充電樁進駐等話題文章,皆出自法律系教授、律師、醫學與金融界等專家,有志一同透過《當代法律》雜誌讓法治教育更加普及化,希望藉此降低及避免未來「恐龍國民法官」的出現。司法傾聽民眾觀點與感受的「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上路,也就是明年1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法庭是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來作成判決的決定。法學、科技界等專家齊聚催生《當代法律》。前排右起為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黃帥升律師、劉奕成顧問、王晨桓社長、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總編輯廖義銘、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副總編蔡鐘慶、林亮宇律師。(圖/李蕙璇攝)迄今發行三期的《當代法律》雜誌團隊,25日舉辦創刊慶祝茶會,該刊物由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黃帥升律師等人發想創辦,由王晨桓律師擔任社長,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出任總編輯,金融界聞人劉奕成擔任首席顧問,前金管會副主委、檢察官出身的許永欽,則為編輯顧問群之一。出席者來賓包括台灣綜合研究院董事長黃輝珍,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榮譽理事長、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以及該協會創辦人董事長施明豪,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等人。其中久未公開露面的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為黃帥升律師親叔叔,叔姪檔難得一起亮相。黃輝珍致詞時,非常力挺這群有著使命感與奉獻精神的專業人士,他提到現今網路傳播面臨碎片化、速食化等催生法律雜誌,期待透過完整性與精確性的說理分析,帶給讀者有嚴謹邏輯思考的閱讀與思考。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表示,他看到這一期討論「人口少子化、國安大危機」非常有感,這是關乎台灣從民眾、企業到國家未來發展關鍵,綠能都更、城市再生等也都是上市櫃產業界關心的議題,受惠良多。黃帥升律師表示,除了藉由創刊茶會給予編輯團隊鼓勵,感謝大家共同嘗試新想法,期許在法治社會中有機會承擔推廣法律教育責任,因此首創這一本專為非法律人,包括大眾、企業界人士所關心議題的文章,讓大家從時事、生活化有趣討論裡了解相關法律的權利與義務。社長王晨桓表示,期許深入淺出法律論述跟上時代尖端,走進超商、髮廊讓民眾輕鬆閱讀。每周南北來回參與編輯會議的總編輯廖義銘則認為,司法改革首重「法學教育的改革」,希望明年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建立在良好、全面更新法律觀念上,避免還有「恐龍國民法官」出現。首席顧問劉奕成提到自己現階段投入元宇宙、區塊鏈創投,支持文創與籃球活動,還是當代法律義工幫忙培育種籽。他身為金融人非常尊重律師建議與提醒,提到改變台灣未來即是法律普遍化,「企業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創新事業(NFT等)」三個領域與「高中生」,更是推廣法治教育首要對象。
真代簽還是偽簽保戶名字?業務員勿再便宜行事了 要開始主動追究司法刑責
會為客戶代刻印章、偽造簽名及故意以不實話術引導購買保險等金融商品契約的業務員,要提高警覺勿再便宜行事了,因為相關的這類案件,有關單位將會主動轉介移送到司法單位,擴大偵辦涉及刑法部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她觀察財經類犯罪案件部分,對於組織體究責度不夠高,多是追究自然人部分,金融評議中心除了緊密與財團法人金融防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緊密結合,並會加強外部的聯繫,加強向各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偏鄉高齡化社區、校園內做教育宣導。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但卻有一部分是可以轉介給司法刑事偵查單位。林志潔進一步說明較常見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無法受理的案件類型,第一類是「非金融消費」部分的P2P、比特幣等的消費糾紛案件,將會透過與行政院消費保護處的合作,建議民眾改循此管道申訴。第二類雖則是合法的金融商品,本應屬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可受理的範圍內,但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則是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黃天牧:元大原油正2之亂 投資人等到要下市才投資心態可議
元大原油正2ETF在經多管道預告投資人將在11月13日下市的前提下,還是有不少投資人向立委陳情,表示投資血本無歸,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爆料」表示,元大原油正2是不太適合長期持有的商品,金管會之前才因而給予緩衝期,但「很多投資人在8月才投資,其中的動機心態值得深思」。黃天牧表示,元大原油正2ETF目前約有4萬多名投資人,而台灣是淺碟市場,台灣投資人也有其特性,類似的ETF並不太適合長期持有的商品,金管會在今年國際原油出現負油價時,才會給予緩衝期,不料很多投資人在8月才投資,其中的動機心態值得深思。黃天牧也表示,也有投資人覺得處理有問題,並向金管會、金融評議中心及投保中心反應,金管會也已要求元大投信要公平處理。黃天牧強調,這種期貨信託基金的投資人設有門檻,即要求有作過信用交易或投資期貨經驗者,且要簽署風險預告書,目前並未接獲任何元大投信有誇大行銷的檢舉,至於7萬多位投資人是否都符合投資資格,這是元大投信的KYC(了解客戶)工作,目前已請證交所檢討投資人資格,「每個個案發生都會優化金管會的監理」。而針對TDR之亂,則有立委批金管會抓小放大,強調國人買境外基金上兆元,且國人持有前十大基金近一年有七成虧損,但金管會不管,反而去管TDR。證券交易所董事長許璋瑤對此指出,依證交所規定,TDR溢價八成以上,就可採取相關處置措施,交易所對TDR有一定的監視制度,如果是公開資訊就會去蒐集必要時發布,對於社群資訊若有掌握就會移送檢調,但目前沒掌握到。針對網路謠傳券商有參與證交所的處置決議會議,許璋瑤強調,該會議最高層級就是證交所副總,並沒有券商。
期貨下不了單要求償?金融評議中心正在調處 法界:要看委託關係
有民眾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調處,反應今年4/21清晨當原油價格掉到負值以下時,無法在期貨交易系統網路下單,進而無法成交而造成損失。據了解,我國期貨商所進行原油交易,由於並非是(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結算會員,幾乎皆採「複委託」交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若國外上手交易系統無法進行負值下單,期貨商是沒辦法完成「轉單」的。由於國外期貨商大部分系統還未更正,如美國盈透證券是NYMEX的結算會員,該公司董事長湯姆斯.彼得菲(ThomasPeterffy)在媒體承認,本事件發生前,即已收到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負值交易檢測相關通知,但該公司並未即時妥善因應,所以也無法下單。CME遲至4/23才在Globex Notices的商品變更(product changes)中公告可接受負值委託的相關規定。在此之前,台灣期貨商難以,也無法提供負值交易服務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台灣交易人「看得到」(看到市場變化)與「做得到」(進行交易),存在制度性的時間落差,主管機關有必要向投資人加以宣導並說明清楚。面對這項爭議,法界則有不同的觀察角度,一位學者認為「國外是否有提供負值交易服務並非爭議重點」。學者分析說,主因是投資者與期貨商在期貨下單系統範圍內才成立委託關係,除非有特別約定,期貨商對於交易系統沒有包括的交易項目,並不必然負有提供服務的義務。加上期貨交易是零和遊戲,個別交易能否獲利應從整個交易行為結果觀之,對投資者充其量是可能獲利的「期待」,而非具體的經濟利益,也因此在法律上很難對期貨商有債務不履行或損害賠償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