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院
」 金門一家都被告2/「幽靈人口」涉妨害投票 金門29歲新科女議員、2里長落馬
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金門張姓家族親友12人遷戶籍支持親戚選里長,不但成了「幽靈人口」涉犯《妨害投票》挨告,新科里長直接當選無效,被判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因「幽靈人口」中箭落馬的還有另一位金門的里長當選人吳男以及第二選區新科議員楊育菡,這也讓楊女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之議員。前年12月29日,金門檢方發布新聞,指出偵辦幽靈人口案件,金沙鎮2名里長當選人張男和吳男,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審理後,張男被判1年9月有期徒刑;吳男則被判刑6月。其中,里長當選人張男與子女被查出,從當年1月起至4月底將實際上未居住在選區的12名親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選區內,藉以取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妨害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被判當選無效的里長吳男被查出,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等6人遷戶籍到金門,增加投票權人數助自己贏得選舉。(示意圖/攝影黃鵬傑)另外,里長吳男當選無效之判決書中指出,吳男和其妻明知里長選舉是小區域選舉,故意以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他們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高雄的6人遷戶籍,吳男辯稱他們是為享有金門縣家戶配酒之福利、享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或方便由其家人協助代為收取信件等,但一一被法官打臉。此外,去年6月底金門地院判決新科縣議員楊育菡當選無效,這也是國內首件議員涉幽靈人口案的當選無效案例。據了解,楊女以1920票當選第二選區議員,但被查出選前楊父將多名親友戶籍遷到楊家金門祖厝,雖然僅1名張姓水電工真正前往投票,但法官認定已構成《妨害投票》事由,2023年6月判決楊女當選無效。金門縣第二選區議員楊育菡首次競選告捷,卻被檢方查出楊父找幽靈人口投票,遭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幽靈人口」爭議頗多,是否違憲一事,去年7月召開憲法法庭,此案緣起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會員5年前遷戶口,支持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3人被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與裁判憲法審查。雖然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合憲,但對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人為幽靈人口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更審。該法庭上各種聲音不斷,包括為了支持親戚,把戶籍遷回多年不住的老家有罪,反觀候選人卻能任意遷移戶籍選舉、政治人物可以號召遊子返鄉投票等,不過,大法官沒有給出解答。
同樣都是貪!7990元、2800萬都判12年 法界掀熱議
前國防部軍備局少將張大偉,利用營區統包工程採購案索賄4500萬、得手2800萬元,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12年;前金防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侵占7990元的公有洗衣機,也被依貪汙罪判刑12年,犯罪所得金額天差地遠,量刑卻一樣,近來在法界掀起議論。立委李貴敏認為,小額貪汙法官判刑輕重,司法院應做出量刑標準且公開,法官判決的標準才能一致,且公開量刑標準後,民眾心理有個底,不教而殺謂之虐,知道量刑標準,也讓人知道界線,解決貪汙問題,司法才能公正、客觀,不會依「顏色」做不同的處置。林承家在2017年至2019年擔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2019年被撤職),知悉金防部後勤處將為官兵採購洗衣機,主動提議添購洗衣機,後勤處購入洗衣機10台、每台7990元,林指示將其中1台洗衣機先放在他辦公室庫房。2018年1月4日,林指示駕駛兵將洗衣機從他辦公室庫房內搬出,託運寄送至他台南住處侵占。後來他為遮掩犯行,購買相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營區庫房,並在2019年遭移送偵辦前,將洗衣機私下運至不知情陳姓友人,寫假的證明書,註明洗衣機為「1年多前」交予陳使用,試圖掩飾犯行。檢方起訴後,金門地院認定林涉犯貪汙罪但情節輕微,他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依法減輕其刑後,仍判刑12年。至於張大偉2017年因擔任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負責主管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國軍不動產管理政策之擬定及督導的權責。張大偉被控利用營區統包工程採購案,向得標的中華工程公司索賄4500萬,允諾倘若本件採購案需要任何協助事項,均會盡量幫忙,以此方式取得2800萬賄款,一審將他依貪汙罪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刑12年。2名少將都被依貪汙罪判刑12年,7990元與2800萬的天壤之別,引發小額貪汙判重刑的爭議,甚至有人戲稱,這形同鼓勵「要貪就貪大的。」法務部去年曾表示,將全盤檢討,朝修法努力,但目前仍沒有具體進展。
陸男僅著救生衣游4小時偷渡金門 一上岸就被逮悽慘下場曝光
今年6月大陸籍盛姓男子企圖偷渡到金門,從廈門游泳4個多小時到烈嶼鄉東坑附近上岸,不料一上岸就被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9岸巡隊人員發現逮捕。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待盛男服刑完畢後遣返。據了解,盛男於6月10日晚間10時許,身上僅穿著救生衣,並持救生棒,從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白城沙灘下水,以浮水游泳的方式泳渡到金門,游了4個多小時後於隔天凌晨2時抵達東坑岸際。不過,雷達操作員當天執行雷情監控時發現岸際有可疑光點移動,立刻通報,巡隊人員隨即趕赴東坑岸際埋伏,待盛男一上岸後就將他立刻逮捕。該案經第9岸巡隊報請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後,經金門地院審理,判處盛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扣案救生衣一件、救生棒均沒收。據了解,盛男仍在服刑當中,待服刑完畢後將實施遣返。
偷拿部隊洗衣機回家用還無悔意 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下場慘了
2018年間,前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林姓少將參謀長,涉嫌將價值7990元的公用洗衣機寄回台南家中使用,為掩飾犯行,事後買了同款洗衣機放回營區,更於案件爆發後,請託友人協助圓謊,犯後更毫無悔意,金門地院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拾12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判決指出,2017年12月,金防部後勤處將為官兵採購10台洗衣機,每台價值7990元,林姓少將指示將其中1台洗衣機置放在其參謀長辦公室,待鄭姓副參謀長自台灣返回金門後,再交予其使用。鄭姓副參謀長稱暫無更換洗衣機意願後,林姓少將便指示駕駛兵將洗衣機暫置在他辦公室庫房內,2018年1月4日,林姓少將將洗衣機寄送至其台南住處,供妻子使用。因將洗衣機寄回台灣事情傳開,為遮掩犯行,同年6月,他自費8000元要下屬買同款洗衣機運回營區,並叮囑別被部隊的人發現。2019年10月新聞爆出後,林姓少將將寄回台南的洗衣機再運回金門,放置於不知情的友人工務所,並請託友人出具「洗衣機存放證明書」,註明該台洗衣機是「1年多前」交予對方使用,試圖掩飾其侵占洗衣機犯行,但最後仍紙包不住火。法官審酌林姓少將貪汙所得為5萬元以下,雖於犯後屢屢故作與實情不符之答辯,並有掩飾、協請他人圓謊,且須待查得明確事證後方願就該部分坦承之情,但難認林姓少將侵占洗衣機當下之情節重大,因此仍依法條規定減輕其刑。法官痛批,林姓少將參謀長地位尊崇,卻仍侵占7990元的公用洗衣機,並於犯後為掩飾犯行而故意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魚目混珠,更於案件爆發後,請託友人協助圓謊,且自始均無悔意,依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澎湖、金門兩地院院長出缺 司法院擬派楊國精、陳連發接任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下周將開會審議澎湖、金門兩所地方法院院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司法行政廳副廳長及資訊處長等人事案也將一併討論,司法院規劃澎湖地院院長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楊國精接任,金門地院院長由台南高分院庭長陳連發接掌。另外,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擬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楊坤樵出任,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擬由士林地院庭長蕭錫証擔任,司法院資訊處長賴武志擬調派高等法院辦事,新任資訊處長擬由台北地院法官邱士賓接任。最高法院辦事法官石有為、黃書苑、劉又菁擬調派為高等法院庭長,台中高分院法官黃綵君、陳得利、張智雄、郭瑞祥擬調派為同院庭長。台南高分院法官黃瑪玲、張季芬、林逸梅擬調派為同院庭長。高雄高分院法官施柏宏擬調派為同院庭長。知名作家、台北地院庭長張瑜鳳擬再次調派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張銘晃,擬調派為智財及商業法院庭長。高等法院法官劉素如、台北地院法官廖晉賦、新北地院法官洪珮婷,擬各派為民事廳、刑事廳、行懲廳的辦事法官。台北地院庭長李小芬、士林地院法官劉育琳,兩人擬派為司法行政廳辦事法官,台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陳思帆,擬派為憲法法庭研究法官。
大法官被提名人遭爆曾教唆串證 檢察官審判長皆曝黑歷史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今天(30日)下午宣布尤伯祥等4人被總統提名大法官,不料晚間就有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挺身指責尤伯祥,指他20年前在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焚化爐貪污案件中,擔任其中一位共犯的委任律師時,涉嫌教唆串證。蔡啟文表示,當初他起訴這個案子,還親自到庭論告,親眼看到這個證人手上筆記有先前的別的證人的證詞紀錄,證人還說是「昨晚律師(也就是尤伯祥律師)幫我排練!」讓蔡啟文大為詫異。蔡啟文受訪時表示,尤伯祥不適任大法官,大家也對他當時做的事情不會忘記,他這幾年一直以拯救死刑犯等身分活躍在鎂光燈下,拯救死刑犯雖然有意義,但其實不是他一個人的功勞,只是他比較愛講,而其他參與的法界人士就不願站在鎂光燈下講,尤伯祥等於是掠奪其他人的功勞。蔡啟文還在臉書指出:「這等人品,卻一路透過訴訟案件的包裝,以及對於政治事件發生後的結果的(正確)判斷,成為大法官的被提名人?除了擲筆嘆息外,還是擲筆嘆息。」蔡啟文透露,自己本來不想提此事,大家也明明知道尤伯祥做過這些事,以前認為尤要這樣包裝就讓他去吧,但是現在狀況不一樣,他一路包裝到現在被提名為大法官,而大法官的職務應該是需要受到尊敬的人才能坐上去,不能就這樣過去,大法官的職務太重要了,蔡啟文強調自己沒有甚麼政治立場,但不能再繼續沉默、置之不理了。蔡啟文並在臉書公開當時尤伯祥涉嫌教唆偽證的經過。另外,當時張榮味的林內焚化爐貪污案開庭時,負責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康樹正,今晚也在臉書披露此事,康樹正PO文提到:「這是一位大律師涉有串證之虞?1.事先接觸。2.筆記本有問有答,而且是一問一答,和備忘錄不同。3.詰問內容和筆記本記載相同。因為重要才公諸於世‧‧‧」康樹正曾任金門地院院長,現已退休。此外,民進黨雲林立委蘇治芬也將康樹正臉書上述貼文轉貼在自己臉書上,蘇治芬質疑:「尤伯祥律師被提名為大法官,令人震驚。雲林焚化爐案,他教唆證人偽證。」許多雲林鄉親及法界和政壇人士看到後議論紛紛。
8所法院院長將異動 台南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官沈揚仁接任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近日將討論重要人事案,司法院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最高法院法官沈揚仁接任,基隆地院院長由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接任,苗栗地院院長由台東地院院長王漢章接任,屏東地院院長由澎湖地院院長李昭彥接任,嘉義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弘能接任。另外,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派為懲戒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國成派為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基隆地院院長李麗玲派為最高法院法官,嘉義地院院長胡文傑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屏東地院院長李淑惠派為高雄高分院庭長,司法院憲法訴訟廳長許辰舟、法治及新聞宣導處長張永宏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此外,最高法院辦事法官陳麗芬、宋松璟、侯廷昌、吳秋宏調派高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謝說容調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林玉珮、王本源續留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庭長王怡雯、劉方慈,與高院法官呂淑玲、管靜怡、林怡秀、何俏美,及台中高分院法官林慧貞、台南高分院庭長藍雅清、台南高分院法官蔡孟珊等人皆調派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君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調最高行政法院辦事。
笨賊偷400年古墓石獅 心虛送回遭活逮還拖人下水
金門縣金沙鎮400多年歷史的「陳健古墓」一座200公斤重石獅雕像2019年遭竊,警方發現2竊賊偷走第一座石獅後,食髓知味又想偷第二隻,豈料,誤觸紅外線警報器而逃離,2竊賊事後做賊心虛,又把原本偷來的石獅搬回原處,結果被警方架設的監視器拍個正著,循線逮捕李男及王男,2賊被依竊盜罪刑判決定讞,其中李男還咬出沈姓友人指使他們行竊,一審判沈男1年4月徒刑,但二審認為李男供詞有瑕疵,逆轉改判沈男無罪。起訴書指出,家住金門的李男供稱,他在牢裡認識愛好搜集古物的沈姓男子,出獄後2019年4月沈男到金門找他,兩人騎車到「陳健古墓」前,沈男問他可否幫忙偷這兩座石獅,他應允後,與王姓友人在7月底動手,因石獅重達200多公斤,因此僅先搬走一座。2人得手一隻後,本欲再回來將落單的那隻也帶走,不料卻被相關單位察覺,早早在附近裝設遠紅外線攝影機,沈男和李男不慎因而誤觸,眼見事跡敗露,趕緊逃離。事後還作賊心虛,將先前已得手的石獅子再載回棄置,仍被警方事後循線逮到。金門地院一審依竊盜罪累犯,判處沈男1年4個月,李男遭判處10月及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王男則被判8月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沈男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重新審酌李男的供詞發現,李男對於是誰教唆他行竊古物一事說詞不斷反覆,先是表示是「小董」指使他偷竊,隨後卻又翻供表示是「小沈」指使他,但當時2人抵達陳健古墓,如雙載的話誰駕駛或是一人一台車前往?又或是沈男到底什麼時候抵達金門,是否教唆他行竊石獅等?法官指出,由於李男說詞一再反覆,直到檢方向李男表示,若再翻供可能涉及偽證罪或誣告罪,「你到底要選哪一條?」李男沈默不語,但也2度向檢察官詢問「我說警詢筆錄是假的,你會怎麼辦?」事後在檢察官訊問沈男是否有教唆竊盜問題時,他數度沈默不語,可見李男在檢方告知上開內容後,心理上已受到相當強制,其證詞有重大瑕疵,在無補強證據佐證的情形下,難以認定沈男教唆行竊,逆轉改判沈男無罪。全案定讞。
強拉前女友進公廁!軍人「壓頭逼服務」還錄影 她崩潰:在裡面一直動
金門縣一名蘇姓軍人曾和女子小雨(化名)交往,不料他竟在雙方分手7個月後,強行將女方拖進公共廁所性侵得逞。沒想到,蘇男食髓知味,竟於17天後故技重施,這次不僅強押對方頭部為其口交,還將體液射在被害人的肚子上,過程中甚至拿出手機錄影,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判決指出,蘇男和小雨曾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2人因故分手,他明知女方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有中度智能不足,為心智缺陷之人,卻不顧對方反抗,於2018年11月2日將她拉進莒光公園的殘障廁所內,並以身形優勢壓制小雨,隨後強行褪去其上衣、外褲及內褲,將生殖器插入被害人陰道性侵得逞。事隔17天,蘇男故技重施,趁著2人在雄獅堡附近萬善爺宮旁海堤步道聊天時,強行將女方抱起,褪去小雨褲子後指侵得逞,接著又將她載往莒光公園廁所,不顧對方多次反抗,先是強壓其頭部逼迫口交,再脫掉外套鋪在地板上,隨後把小雨壓制在地性侵,過程中疑似拿出手機錄影,最後射精在被害人肚子上。蘇男到案後坦承和小雨發生關係,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且女方當時自己坐上機車,也沒有嘗試報警;被害人則證稱,「他強迫我,壓我的頭去為他口交,然後他還用手摸我的乳頭,後來他脫掉他的外套鋪在地上,也把我身上的衣服脫光,要我躺在地板的衣服上,然後他沒有戴保險套就插入,在裡面一直動」。金門地院審酌,被告僅因一時私慾,明知女方是心智缺陷之人,且明確表達反對性交之意願,仍不顧對方反對,2度性侵得逞,嚴重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亦對社會風俗、治安帶來重大影響,依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金門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水電工爽吃13歲女友!回家狂啪10次「同學也歸me」 2女懷孕被逼墮胎
金門縣1名蔡姓水電工2018年間和當時年僅13歲的小美(化名)交往,不顧對方還未成年,陸續和少女發生10次性關係;不僅如此,蔡男在交往期間透過女友認識了同班同學小依(化名),竟然也將她帶回家發生關係,導致女孩懷孕墮胎。金門地院審理後,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罪判處2年6月徒刑。判決指出,蔡男2017年12月間因緣認識了小美,雙方隔年10月間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不料他明知對方為未滿16歲之未成年少女,卻仍多次將她帶回租屋處性交,共發生10次性關係;沒想到,蔡男在2人交往期間,透過女友認識同學小依,之後竟背著小美偷吃2次,並接連導致2名少女懷孕墮胎。更可惡的是,蔡男擔心偷吃行為曝光,遂要求小美不得和小依有所往來,後來發現2人瞞著自己到KTV唱歌,竟然狠摔小依手機,還對2人拳打腳踢、掐脖。案發後,蔡男雖坦承犯行,然而在法院審理期間,他卻多次睡過頭未出庭,就連接到法院電話也不願起床,輕浮的態度讓被害人家屬相當憤怒。金門地院審酌,被告明知小美、小依未滿16歲,為心智未臻成熟之人,卻僅為滿足性慾與2人發生關係,導致少女因懷孕而墮胎,均對其等之身體造成莫大損傷,嚴重影響2人身心健康及人格之健全發展,考量蔡男智識程度、家庭狀況、收入等一切情狀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另摔手機毀損部分則處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